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所有仪器是大家做科研的根本,因此起草了设备的损坏赔偿制度,惩罚不是本制度的目的,引以为戒才是目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全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自觉爱护设备,节约器材,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器材的损坏与丢失。
二、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视情节赔偿,当事人应当真实提交过程,不得瞒报谎报.
三、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赔偿比例根据一下情节酌情
处理:
1、无意损坏或在正常操作范围内的赔偿原则:1万以内的是原价的30%;1万以上20%.
2、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拆改设备的,要加倍赔偿:1万以内的是原价的40%;1万以上30%.
3、实验过程中,不听从指导人员正确指导,造成损坏的:1万以内的是原价的40%;1万以上30%.
4、由于导师责任,造成损坏的由导师负责:1万以内的是原价的30%;1万以上20%.
5、如无理取闹或隐瞒实情要重罚:1万以内的是原价的40%;1万以上30%.
四、对于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轻微损失者,可按损失的价值酌减赔偿或免于赔偿.
五、对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的,推
诿责任的,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的,后果严重的,除责令其赔偿外,还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其他处罚措施。
六、具体赔偿办法按照《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执行。
七、对以上处罚不满的当事人可以提交具体说明,开组会时讨论.。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维持仪器设备的完整、完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体师生都应该自觉地爱护仪器设备,切实防止仪器的损坏和丢失。
第二条未经实验室主任允许拆改仪器设备,非工作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失者赔偿仪器损坏值的50~100%。
第三条违反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不认真、工作失职造成仪器设备及器具损坏者赔偿仪器设备损坏值的30~80%。
第四条因公借用或携带仪器设备离开实验场所发生丢失者,赔偿实物当时折旧价值的10~80%。
第五条照相机、录音机、电视机、放像机、收音机、吹风机、电风扇、吸尘器等生活物品非因公携出发生丢失损坏者,按实物原有价值的50~80%赔偿。
第六条因仪器负责人管理不严,造成仪器设备丢失,赔偿实物原有价值的1~100%。
第七条学生因不认真学习实验内容,不按程序操作,或没经教师允许而动手做实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按情节轻重、损坏程度赔偿损坏值的1~100%。
第八条处理意见决定后,当事人应在二周内将赔款全额上交财务处。
超期则按1至5倍加重赔偿。
若一次赔偿确有困难的,经学校同意,可以分次偿还,期限不超过6个月。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与报损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与报损制度
一、学生在实验中,因违章操作损坏低值易耗品的玻璃器皿时,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并填写报损单,由实验指导教师视情节轻重,批示按原价的80%至30%赔偿,然后才能向实验员领取补发,以保证学生实验的顺利进行。
二、学生因自己保管不慎丢失配发的仪器器具的,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根据仪器的丰缺贵贱、给予原价100%至50%的罚款赔偿。
民用性、实用性强的物品,均在原价100%以上罚款。
三、凡损坏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品者,不论师生,均应由有关人员自己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听候研究处理,如果隐瞒未及时报告,则由各室管理员负全部责任。
四、外单位或部门借出使用的仪器设备损坏时,一般均按原价的120%赔偿。
五、凡仪器设备管理者,因失职造成有关的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由本人写出检讨,说明原因和损坏程度,报请总务处核实决定做出处理意见,报请学校批示后执行。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为了加强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完整,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实训室内的所有仪器设备,包括实验仪器、实验设备、实验材料等。
二、赔偿原则1. 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应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2. 赔偿方式可以包括现金赔偿、修复费用、更换新设备等。
3. 赔偿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划分。
三、赔偿程序1. 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使用者应立即报告实训室管理人员。
2. 实训室管理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调查,查明损坏、丢失的原因和责任人。
3. 根据调查结果,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向责任人下达赔偿通知,明确赔偿方式和赔偿期限。
4. 责任人应在接到赔偿通知后,按照规定的赔偿方式和期限进行赔偿。
四、赔偿标准1. 实验仪器、实验设备的损坏、丢失,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2. 实验材料的损坏、丢失,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3. 因故意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除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进行赔偿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赔偿记录1. 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建立赔偿记录,记录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名称、数量、赔偿方式、赔偿金额等信息。
2. 赔偿记录应定期汇总,作为考核实训室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的重要依据。
六、责任追究1. 故意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除按照本制度进行赔偿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实训室管理人员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实训室管理部门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学校实训室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更好地保护实训室仪器设备,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我们也希望能够通过这个制度,提高师生对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爱护意识,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实训环境。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范文(4篇)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范文[您的单位名称]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的所有仪器设备。
第二条:责任规定1. 对于因保管不慎导致仪器设备丢失、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2. 对于因正常使用而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在经过评估后,责任人应按照维修或替换成本进行赔偿。
3. 对于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仪器设备,由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报废、销毁等。
费用由单位承担。
第三条:赔偿标准1. 仪器设备丢失:按照仪器设备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将在赔偿请求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2.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金额将根据维修或替换成本进行计算,并在审批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 仪器设备报废:由单位承担处理报废仪器设备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赔偿方式1. 赔偿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责任人。
2. 赔偿款项将扣除责任人的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赔偿程序1. 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告仪器设备的丢失、损坏。
包括提交原因、损失程度、价值估算等相关资料。
2. 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将组织评估和鉴定仪器设备的价值和损失程度。
3. 根据评估结果,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审核并批准相关的赔偿金额。
4. 赔偿款项将在批准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责任人。
第六条:其他规定1. 责任人需在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后的30天内提交赔偿请求。
2. 责任人对仪器设备的保管负有严格责任,需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3. 管理部门有权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制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范文(2)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严格实行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提高公物使用率,培养良好的爱惜公物习惯,特作如下规定:1.校园里所有的校舍和各种设施配备及器具,均属学校公共财物,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模版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模版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的赔偿事宜,确保实训室设备的完好使用和维护,提高实训教学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实训室的人员,包括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责任主体1. 学生:应当妥善使用实训室仪器设备,如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实训室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的指导和监督,如未尽到相应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管理人员:负责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保管工作,如未能妥善管理和保管,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赔偿标准1. 损坏赔偿:根据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实际价值和损坏程度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应当包括修复费用和折旧费用。
2. 丢失赔偿:根据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实际价值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应当为仪器设备的全价值。
五、赔偿程序1. 损坏赔偿程序:a. 学生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仪器设备损坏情况。
b. 管理人员将仪器设备送至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检修,评估维修和折旧费用。
c. 维修部门将维修和折旧费用报告给管理人员。
d. 管理人员将赔偿金额通知学生,并要求学生按时支付。
e. 学生按照通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2. 丢失赔偿程序:a. 学生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仪器设备丢失情况。
b. 管理人员将丢失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并进行调查核实。
c. 相关部门将仪器设备价值报告给管理人员。
d. 管理人员将赔偿金额通知学生,并要求学生按时支付。
e. 学生按照通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六、赔偿方式1. 学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赔偿金额。
2. 学生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赔偿金额,但每期不得超过总赔偿金额的20%。
3. 学生未按时支付赔偿金额的,将视为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学生不得参与后续实训和考试。
七、制度宣传学校应定期组织会议、培训等形式,向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宣传本制度,让大家充分了解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赔偿制度的相关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事宜。
实验室仪器设备包括教学、科研、实验等用途的仪器、设备、工具、器材等。
第二章赔偿责任第三条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赔偿责任:(一)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是由于使用者操作不当、保管不妥善等原因造成的,由使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是由于设备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学校相关部门管理不善造成的,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学校可酌情减轻或免除使用者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实验室仪器设备赔偿标准:(一)仪器设备损坏的,应根据损坏程度和维修费用确定赔偿金额。
损坏程度轻微,维修费用低于原价的,按维修费用赔偿;损坏程度严重,维修费用高于原价的,按原价赔偿。
(二)仪器设备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第三章赔偿程序第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后,使用者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报告表》。
第六条实验室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明原因,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资产管理处报告。
第七条资产管理处接到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对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使用者应根据资产管理处的处理意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赔偿:(一)赔偿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使用者直接向实验室负责人缴纳赔偿款。
(二)赔偿金额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者需向学校财务处缴纳赔偿款,并将缴纳凭证交实验室负责人备案。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学校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赔偿基金,用于赔偿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支出。
赔偿基金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管理。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篇一」一、赔偿界定1、管理不善,收藏不严,致使仪器设备被盗或损毁。
2、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仪器设备损毁。
3、未经批准,擅自拆装,或不懂技术,轻率拆修,致使仪器设备损毁。
4、不负责任,工作失职,造成仪器设备损毁或丢失。
二、赔偿标准1、整机损毁。
责任人赔偿40%,从工资中扣取;责任人所在部门(单位)赔偿60%,从部门经费中扣取。
2、零部件损毁。
责任人赔偿60%,部门(单位)赔偿40%。
3、对于一般仪器设备的丢失,按其残值,责任人赔偿60%,责任人所在部门(单位)赔偿40%。
4、对于两用(公用与家用)设备的损毁、丢失,除按其残值,责任人赔偿60%,责任人所在部门(单位)赔偿40%以外,对责任人罚款30%(设备残值的30%)。
三、赔偿程序与处罚1、填写损失报告单。
2、调查情况,技术鉴定。
3、确定事故性质和赔偿金额。
4、收缴赔款与罚金。
四、处罚办法1、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2、对当事人和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罚款。
3、对情节严重的,给有关人员以行政纪律处分。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篇二」一、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及低值物资均属学校财产。
在保证本实验室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允许部分暂时闲置的仪器设备出借。
本学期教学正常使用的仪器,包括备用仪器,一律不借出。
二、校内外单位均可借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但校外单位应按校规定交纳仪器使用费。
三、借用仪器单位应说明所借仪器的名称,数量以及归还日期,并持盖有正式公章的介绍信或借据,经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四、借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单位对所借仪器负有维修、保养的责任,保证仪器归还时性能及功能指标基本不变。
五、借用者必须按出借登记的归还日期将所借仪器送归实验室,到期不归还的经主任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到期不还仪器的借用单位,本实验室将采用如下措施处理:1、由实验室工作人员向借用单位发出警告。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仪器设备是保障实验顺利进行的关键条件。
为了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损坏和丢失,维护学校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损坏赔偿制度。
一、赔偿原则1、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
2、贯彻教育为主、赔偿为辅的原则,对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当事人,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具体情节、损坏程度、本人态度及认识等,确定赔偿金额。
3、因仪器设备本身质量问题、使用年限长久、自然损耗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经鉴定确认后,可不赔偿。
二、赔偿范围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的。
2、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
3、因疏忽大意、保管不善,导致仪器设备被盗、丢失或损坏的。
4、故意损坏仪器设备的。
三、赔偿责任的认定1、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赔偿鉴定小组,对仪器设备损坏的原因、程度等进行鉴定,确定赔偿责任。
2、对于多人共同使用或保管的仪器设备发生损坏,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责任大小,分别确定赔偿责任。
3、对于无法明确责任的损坏情况,由使用或保管该仪器设备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四、赔偿计算方法1、损坏的仪器设备能够修复的,赔偿维修费用和因维修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维修费用包括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维修工时费等。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因维修导致仪器设备停用期间的租赁费用、实验延误造成的损失等。
2、损坏的仪器设备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性能严重下降的,应按照仪器设备的原值减去折旧后的净值进行赔偿。
折旧计算方法:仪器设备原值×(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使用年限3、丢失仪器设备的,应按照仪器设备的原值减去折旧后的净值进行赔偿。
4、对于成套仪器设备中的部分部件损坏或丢失,应按照整套仪器设备的价值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五、赔偿处理程序1、仪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报告表》,详细说明损坏或丢失的情况。
学校规章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管理,保障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与完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赔偿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赔偿事宜。
实验室仪器设备包括教学、科研、实验等用途的仪器、设备、元器件、配件等。
第三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赔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损坏、丢失责任划分第四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责任划分如下:(一)人为损坏:指因操作不当、使用不当、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
(二)自然损耗:指因设备老化、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
(三)丢失:指设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非法占有或遗失。
第五条人为损坏和丢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自然损耗的设备,学校可视情况予以赔偿。
三、赔偿程序及标准第六条赔偿程序:(一)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当事人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二)实验室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交损坏、丢失设备的详细情况。
(三)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核实,确定赔偿金额。
(四)赔偿金额确定后,学校资产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进行赔偿。
(五)当事人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学校规定的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
第七条赔偿标准:(一)人为损坏:按照设备原价的100%进行赔偿。
(二)自然损耗:根据设备使用年限、损耗程度等因素,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三)丢失:按照设备原价的100%进行赔偿。
第八条赔偿方式:(一)现金赔偿:当事人按照赔偿金额以现金形式支付。
(二)等价赔偿:当事人提供与损坏、丢失设备等价的设备进行赔偿。
(三)劳务赔偿:当事人以提供等价劳动的方式进行赔偿。
四、责任追究第九条对于人为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除要求当事人赔偿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批评教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其注意设备安全。
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为了保证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学校教学资源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二、赔偿原则1.损坏教学仪器设备的责任人,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判定,赔偿责任人应当根据报废原因和使用年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丢失教学仪器设备的责任人,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赔偿标准1.教学仪器设备损坏的赔偿标准:(1)如属于正常使用磨损的情况,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如属于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的赔偿标准:(1)如属于自然老化、超过使用年限等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如属于人为因素、不当使用等造成的报废,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教学仪器设备丢失的赔偿标准:(1)如属于正常使用过程中不慎丢失的情况,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如属于疏忽不当、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的丢失,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赔偿程序1.任何教师、学生在发现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后,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
2.相关部门在收到报告后,将组织评估损失,确定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赔偿方案。
3.责任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赔偿方案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责任人拒不赔偿或无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学校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五、监督与管理1.学校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档案。
2.学校定期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损坏和丢失的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3.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其对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的重视程度。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3.本制度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生效。
以上就是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的范本,旨在维护学校教学资源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良好使用和管理。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三篇)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仪器丢失、损坏或报废时,可以根据以下制度进行赔偿:1. 丢失赔偿制度:如果仪器在使用过程中丢失了,责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根据仪器的市场价值或购置成本来确定。
责任人可以是使用者,仪器管理人员或机构。
2. 损坏赔偿制度:如果仪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损坏,责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或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通常是修复仪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或全部。
3. 报废赔偿制度:如果仪器因为过时、技术变迁或其他原因被废弃了,责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通常是仪器的残值或购置成本的一部分,具体由仪器管理人员或机构决定。
在确定责任人和赔偿金额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使用者对仪器的使用和保管是否负有过失?- 仪器管理人员是否对仪器进行了充分的检修和保养?- 仪器是否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导致损坏或报废?此外,建立仪器使用规范和保管制度,加强对仪器的维护和定期检查,可以减少仪器损失和报废的情况发生,维护仪器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二)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于仪器丢失、损坏和报废的处置,制定本赔偿制度。
第二条:对于公司因员工过失造成的仪器丢失、损坏和报废,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赔偿。
1. 仪器丢失:员工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协助公司进行相关调查。
如经过调查确认为员工过失造成的丢失,员工需按照仪器的原价或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2. 仪器损坏:员工在使用仪器时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保养,避免造成意外损坏。
如经过调查确认为员工操作过失造成的损坏,员工需按照维修或更换仪器所需的费用进行赔偿。
3. 仪器报废:当仪器使用寿命已到,无法继续使用或维修成本过高时,公司将对仪器进行报废处理。
员工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条:对于非员工过失造成的仪器丢失、损坏和报废,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1. 如果仪器丢失、损坏和报废是由于人为破坏、盗窃或其他非员工过失原因造成的,公司将通过险种购买或其他方式进行赔偿。
2024年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二篇)
2024年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一、实训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重要条件,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增强师生爱护实训室财产的责任心,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使之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损坏价值的大小、事后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的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份或免予赔偿。
三、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均应全额赔偿:1.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2.未经批准,擅自移动、用、拆、改仪器设备;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发货、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缺。
四、故意损坏仪器设备,或损坏仪器设备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坏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经有关负责人核实,给与2--5倍赔偿,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或处分。
五、属于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免:1.一贯遵守制度,认真负责,由于某种情况偶尔疏忽造成的损失;2.事后主动及时如实报告,认识较好,且能积极设法挽回损失;3.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
六、损坏丢失仪器的责任事故,属几个人共同负责的,应按各人责任的大小,分担赔偿费。
七、损坏丢失查不出直接责任者,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由实验员,指导老师,专业科,实习科赔偿。
八、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实验员必须及时向实习科长报告,由实习科牵头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室审批。
九、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由申报人到实习科总仪管员处填写《实训室财产损坏赔偿单》,由总仪管员核定赔偿金额,经实习科领导审核。
由专业科督促赔偿人将赔偿款及时交出纳室入帐。
2024年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二)【前言】实训室是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和实验的重要场所,其中的仪器设备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使用不当、管理不严或其他意外因素,仪器设备可能会发生损坏或丢失的情况。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三篇)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是指针对实验室、工厂或其他场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或报废等情况时,由责任方进行相应的赔偿行为。
一、背景介绍仪器设备在科研、生产和教学等领域具有重要作用,往往代表着大量的投资。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仪器设备可能会发生丢失、损坏或报废等情况。
为了明确仪器设备的责任方,并保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价值,建立起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的目的1.明确责任:确定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或报废的责任方,使责任人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2.保护公共财产:仪器设备作为公共财产,需要受到有效的保护,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3.保护仪器设备的价值:仪器设备通常代表着大量的投资和先进的技术,赔偿制度可以确保投资的回报,并激励人们妥善使用和保管仪器设备。
4.促进管理规范:建立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可以促进管理规范,提高仪器设备的管理水平。
三、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1.仪器设备的所有者、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并在相应的管理制度中进行明确规定。
2.适用于实验室、工厂、学校等场所,以及科研项目或生产项目中使用的仪器设备。
3.仪器丢失、损坏、报废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约定。
四、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的具体内容1.责任界定:明确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报废的责任方。
责任方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方。
2.赔偿标准:根据仪器设备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
可以按照仪器设备的市场价格、残值、使用寿命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并据此确定赔偿金额。
3.赔偿方式:赔偿可以采取货币赔偿、修复、更换等方式进行。
具体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4.责任追究:责任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承担金钱赔偿、进行整改、接受管理措施等。
5.强制执行:当责任方不履行赔偿责任时,可由仪器设备的所有者、管理人员或相关单位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强制执行。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范文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范文引言:仪器设备是企事业单位进行科学研究、生产达到预期效益的重要工具。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仪器设备有时会遭受丢失、损坏或报废的情况。
如何建立健全的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对于保护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的内容和实施细则,旨在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一、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并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护,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2. 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赔偿制度应公平公正,遵循事实真相,以事实为依据,实行公正的赔偿原则。
(2)从严管理原则:对于仪器设备的丢失、损坏或报废,应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从严管理,确保责任的追究和赔偿的合理性。
(3)适度赔偿原则:赔偿应适度,合理评估仪器设备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确保损失得到合理的补偿。
(4)谁失谁补原则:对于仪器设备的丢失、损坏或报废,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遵循谁失谁补的原则。
二、制度的适用范围和赔偿责任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的各类仪器设备的丢失、损坏或报废。
2. 赔偿责任的确定(1)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人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人、保管人、管理人等。
(2)责任的确定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责任人的过失程度、行为是否故意等因素,由单位内设的赔偿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3)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包括仪器设备的实际价值、修理费用、运输费用等相关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折旧。
三、赔偿程序和要求1. 赔偿申请(1)责任人发现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或报废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单位报告,并向赔偿委员会提交书面赔偿申请。
(2)赔偿申请应包括仪器设备的基本情况、丢失损坏报废的原因、责任人的说明等相关资料。
2. 赔偿审查(1)赔偿委员会应对赔偿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相关情况,并进行现场勘查和取证。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扔掉赔偿制度一、实验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条件之一,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加强员工珍爱国家财产的责任心,保持仪器设备的圆满,使之获取有效利用,尽可能地防范因损坏、扔掉而造成的浪费,特拟定本制度。
二、仪器设备的损坏和扔掉应按实质情况的不同样,详尽解析、差异对待。
可依照损坏和扔掉的详尽情节、损坏价值的大小、事后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的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份或免予赔偿。
三、凡因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坏、扔掉均应赔偿,详尽分为:1.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的要求工作;2.不按制度又未经赞成,擅自搬动、用、拆、改仪器设备;3.工作渎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保留不当;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发货、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缺。
四、由于以下客观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有关人员判断或有关负责人核实,可免予赔偿。
1.因仪器设备自己的弊端或实验操作的特别性,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2.经赞成试用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诚然采用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防范的损失;3.因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范条件,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防范的损失;4.由于其主客观原因或不可以抗拒的外因造成的损失。
五、属于以下情况造成的损失,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免。
1.一直遵守制度,认真负责,由于某种情况有时粗心造成的损失;2.事后主动及时如实报告,认识较好,且能积极想法挽回损失。
六、对一直不珍爱仪器设备,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事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甚至知法犯罪,损失重要,结果严重,除责令赔偿外,可依照详尽情况恩赐通知或处分。
七、仪器设备损坏,扔掉的价值按以下情况计算:1.损坏、扔掉零配件的,只计算琐碎配件价值;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维修费;3.损坏后仪器设备质量显着下降,但还可以使用,除计算维修费以外,还要依照质量下降情况酌计损失价值;4.对于损坏,扔掉的零部件确无法修、配,致使仪器设备报废或丧失部分功能,应按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合理折旧后,减除残值确定损失价值。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失赔偿制度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视为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赔偿:1.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2、未了解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和未掌握操作技术,擅自动用仪器设备;3、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移动、使用、拆卸仪器设备;4、在实验中指导错误或不听从指导;5、擅自将仪器设备挪作它用;6、工作(实验)不负责,粗心大意。
二、赔偿规定1.价格在2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若损坏、丢失零配件,按零配件价值赔偿;局部损坏可修复的,按修理费及材料费赔偿;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能使用的,按质量变化程度折算损失赔偿;完全报废或丢失按整体价的80%赔偿。
2、价格在2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一般按原价赔偿。
3、故意损坏、浪费消耗性材料、试剂等应视情况确定赔偿额度,情节恶劣者原价赔偿。
4、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等因素具体调整确定实际赔偿金额。
三、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应立即向实验室主任汇报,同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经实验室签阅后报院仪器管理室处理;损坏、丢失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或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现场,由学校保卫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严格审查,专案进行处理;对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损坏、丢失,应及时登记,明确责任,报院仪器管理室处理。
四、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损失仪器设备要追究其责任,若指导教师失职,责任在指导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损坏丢失同样追究其责任,实验室主任督察不力,责任在实验室主任。
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甚至越级上报,对隐瞒事故的当事人或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应加重处罚。
五、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事故责任,属几个人共同造成的,应根据个人责任的大小和认识表现,分别予以批评和适当的处分,并分担赔偿费。
六、赔偿费由负责审批弹位根据确认的赔偿金额及本人经济状况决定一次或分期偿还。
七、赔偿金额及日期确定后,赔偿人应如数如期赔偿。
如不赔偿,若责任人是学院老师,学院从其工资中逐月扣除;若是学生,则不予办理毕业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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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坡镇中心学校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
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可不赔偿。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三、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值酌情处理。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