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湍镇中心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是指针对小学学生中表现优秀、具备领导能力的学生进行选拔和任用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和发展学生的领导才能,促进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班级管理,以及促进学校的良好组织运行。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通常由学校制定和执行,具体的选拔流程和标准可能会因学校而异。
一般来说,学生可以通过申请或被老师、同学提名的方式参与干部选拔。
选拔过程中常会涉及面试、考察和评估等环节,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成绩、品德表现、领导潜力等。
干部选拔的结果将由学校根据评委的综合评估决定,一般会公布在学校内部。
被选中的学生将会接受干部任用,并承担相应的职责和权力。
常见的小学干部职位包括班级班长、学生会干部、团支部干部等,其具体职责包括组织班级或学生会活动、协助老师管理班级秩序、帮助同学解决问题等。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实施对于学校的组织管理和学生的成长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选拔优秀的学生进行干部任用,可以激励学生提升自身素质和表现,培养他们的领导能力和责任感。
同时,干部任用也可以促进班级的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班级凝聚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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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干部任用标准
**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为加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队伍管理,规范中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选拔任用中小学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二、中小学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具有五年以上教学实践并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
(四)初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五)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
(六)应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七)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坚持正常工作;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干部管理
(一)学校中层干部由学校党总支考察任用。
(二)在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采取直接选拔任用的方式产生人选。
(三)学校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
新任用的领导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四)学校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
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以连续任用。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一、引言在小学的管理中,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培养培优秀的学生干部,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为了保证选拔任用的公开、公正、公平,制定了下面的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各年级主任、班主任、三个优秀教师代表、一个家长代表、优秀学生代表组成。
2. 选拔评估小组由各年级主任、经验丰富的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
三、选拔条件1. 学习成绩优秀候选人在班级中表现出优秀的学习成绩,成绩稳定并能保持在年级前列。
2. 品德表现良好候选人要有良好的品德,做到守时守纪、遵守校规校纪,为人正直、诚实,能够以身作则。
3. 课外活动积极参与候选人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外活动,并在其所负责的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
4. 班级团结协作候选人在班级中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善于协调班级内部关系。
四、评估方式1. 学校成绩评估通过对候选人的学习成绩进行评估,根据成绩在年级中的排名确定其学习成绩优秀与否。
2. 综合素质评估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综合评估,考察候选人的品德、能力、责任心等综合素质。
3. 个人陈述评估候选人在个人陈述中介绍自己的优势、特长和对学校工作的贡献,经评估小组进行评估。
五、选拔流程1. 申请报名候选人进行申请报名,并提交个人简历、班级活动经验和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2. 初步筛选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面试选拔候选人参加面试,由选拔评估小组进行面试,考察其口头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4. 终审委员会对面试结果进行终审,评选出优秀的学生干部候选人。
5. 公示公示选拔结果,并对未被选中的候选人提供反馈和指导。
6. 任用根据选拔结果,正式任用候选人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并向全校师生宣布。
六、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设立专人负责监督选拔任用过程,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和公平。
2. 评估机制对选任的学生干部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小学学校干部选拔规章制度
小学学校干部选拔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团队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干部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选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综合能力的学生,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二章干部岗位设置第三条学校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干部职务,学生会主席作为学校的最高领导人。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干部职务由教师推荐学生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能力强的学生担任。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需为本校中学年级学生,其他干部职务不受年级限制。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干部职务设学生会、宣传部、组织部、生活部、体育部等职务。
第七条干部任免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名,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八条干部由学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干部任期一年,到期后如表现优异可续聘。
第十条干部在履行职责中出现违纪、失职、玩忽职守等情况,将受到追究责任的处理。
第三章干部选拔程序第十一条干部选拔分为推荐、初选、面试、考察、公示、任命等环节。
第十二条推荐阶段,由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成绩等因素,推荐适合担任干部职务的学生。
第十三条初选阶段,根据推荐结果,进行初选,初选合格的学生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四条面试阶段,对初选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了解其综合能力和适应能力。
第十五条考察阶段,选取几名学生担任干部,进行一定时期的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六条公示阶段,将干部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学校师生监督。
第十七条任命阶段,通过学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干部。
第四章干部选拔评定标准第十八条干部选拔评定标准包括政治素质、品德操守、学习成绩、能力水平、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第十九条政治素质包括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
第二十条品德操守包括诚实守信、团结友爱、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等方面。
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具体事项如下:一、选拔职位和职数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1名(中层正职)(一年试用期为中层副职)。
二、选拔方式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
即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说与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学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区教育局审批。
三、选拔对象的条件和要求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与政策水平,在学校建设和改革发展中做出相应实绩。
2.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本职,敢于担当,有胜任相关中层岗位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
3.公道正派,以身作则,师德师风高尚,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干部群众公认度高。
4.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高级职称或市级骨干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3周岁。
5.学校在岗有编(含备案制)教职工,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四、选拔程序与步骤1.宣传发动。
在校园网和学校橱窗公开选拔职位、职数与选拔条件,明确选拔程序与方法,使全体教职工认识到选拔的意义,积极参与选拔活动。
2.公开报名。
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竞聘人员需填写《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3.资格审查。
根据竞聘条件,学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参加竞聘人选。
4.竞聘演说与民主测评。
竞聘者向教代会发表竞聘演说,教代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所有参与竞聘者“同意”率达到参会人数的70%以上方可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5.组织考察。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条件、民主测评、竞聘演说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综合考核意见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填写《学校中层干部拟任人选情况表》,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6.任职前公示。
中心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
中心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大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队伍治理,规范中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试行方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小学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布、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干部职数和任职条件第三条镇中心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1—2名,中层干部(办公室、工会、中心教研员、总务、教诲、政教、团总支等)7—10名;各小学配备校级领导(校长、书记)1—2名;主任(教诲、财务、辅导员等)2—3名。
第四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一)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和良好的品行;(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三)具有五年以上教学实践并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体会,熟悉中小学教育的差不多规律和特点;(四)初任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初任副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初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五)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六)在中学和小学擢升任用的,应分不具有中学一级、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七)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坚持正常工作;(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擢升,擢升担任正校级职务的,应当在校级副职岗位上任职满三年;擢升担任副校级职务的,应当在中层正职岗位上任职满二年。
专门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工作专门需要的能够破格擢升,但要从严把握。
第三章干部治理第六条镇中心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由局党组提名、考察,按干部治理权限任用;镇中心学校中层干部、小学校长由镇中心学校提名,局党组考察任用;小学中层干部,由中心学校考察任用。
第七条在领导干部职位显现空缺时,原则上采取直截了当选拔任用的方式产生人选。
直截了当选拔任用的,第一由中心学校要紧领导向局党组就拟任用人选的情形进行汇报,然后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局党组,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按干部治理权限任用。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指在小学中,为了选拔出优秀的学生担任各种干部职务,制定并实施的一套选拔任用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责任感,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在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包括了干部的选拔标准、选拔程序、任用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需要明确干部的选拔标准。
一般来说,学校会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品德表现、活动参与等方面进行评定。
学业成绩是基础,品德表现是考察学生的道德素质和道德观念,活动参与是考察学生的积极性和身体素质。
这些评定标准需要量化化,以便能够进行客观评价和比较。
其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需要明确选拔程序。
一般来说,学校会先进行初选,从学生中筛选出初选干部候选人。
然后,干部候选人会参加面试或者答辩,学校依据评委的评审结果,选拔出最终的干部人选。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有相关的评委组成,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再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需要明确任用方式。
一般来说,学校会根据干部的特长和兴趣,将其任用到相应的职务上。
比如,善于组织活动的学生可以任命为班级的组织委员,善于与人沟通的学生可以任命为班级的宣传委员等。
任用方式需要根据学生的个人特长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以确保干部的任用能够发挥其优势和特长。
最后,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需要明确干部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干部在担任职务期间,需要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并且要进行定期的考核。
学校可以根据干部的表现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可以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
同时,学校也应该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进行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干部进行惩罚或者进行辅导,以促进干部能力的提升和发展。
总之,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一套旨在选拔和培养优秀学生担任干部职务的制度。
这个制度需要明确干部的选拔标准、选拔程序、任用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并且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通过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责任感,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学校名称】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小学干部的作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倡导集体决策、民主评议、能上能下的原则,旨在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学生干部,为学校发展提供积极有效的组织保障。
第三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应注重德育与才能兼重,既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修养,又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第四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应注重全面发展,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表现。
第五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由学校党支部、学校领导班子与各年级组织共同负责,形成合力,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六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定期公布选拔计划、工作方案,并接受师生与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干部岗位设置第七条学校干部岗位设有学生会主席、团支书、班干部等不同层次的干部岗位,具体情况由学校根据学生数量与学校管理需要进行调整。
第八条干部岗位的职责应明确,任期一般为一学年,高年级可以适当延长。
第九条干部岗位的选拔条件应明确,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制定相应的选拔条件。
第三章干部选拔方式第十条干部选拔应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个人申请、班级推荐、专业评定等。
第十一条干部选拔应建立择优原则,既要考虑学生的个人素质和能力,也要充分考虑学生在班级中的表现和评价。
第十二条干部选拔应注重集体决策,重视教师评价与干部推荐,最终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同意,确定干部名单。
第四章干部任用与管理第十三条干部任用应严格按照干部选拔结果进行,担任干部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责任心。
第十四条干部任用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始前完成,任用期满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合适的可连任,不适合的可调整其他岗位。
第十五条学校应对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其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才能。
第十六条干部任用后,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干部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激励和奖励优秀干部,纠正不足和弱项。
中心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
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队伍管理,规范中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小学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干部职数和任职条件第三条镇中心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1—2名,中层干部(办公室、工会、中心教研员、总务、教导、政教、团总支等)7—10名;各小学配备校级领导(校长、书记)1—2名;主任(教导、财务、辅导员等)2—3名。
第四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一)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三)具有五年以上教学实践并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四)初任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初任副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初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五)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六)在中学和小学提拔任用的,应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七)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坚持正常工作;(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提拔担任正校级职务的,应当在校级副职岗位上任职满三年;提拔担任副校级职务的,应当在中层正职岗位上任职满二年。
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但要从严掌握。
第三章干部管理第六条镇中心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由局党组提名、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镇中心学校中层干部、小学校长由镇中心学校提名,局党组考察任用;小学中层干部,由中心学校考察任用。
第七条在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采取直接选拔任用的方式产生人选。
直接选拔任用的,首先由中心学校主要领导向局党组就拟任用人选的情况进行汇报,然后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局党组,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
中心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doc
中心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队伍管理,规范中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小学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干部职数和任职条件第三条镇中心校设校长 1 名,副校长 1—2 名,中层干部(办公室、工会、中心教研员、总务、教导、政教、团总支等)7—10名;各小学配备校级领导(校长、书记)1—2 名;主任(教导、财务、辅导员等)2—3 名。
第四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一)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三)具有五年以上教学实践并有 3 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四)初任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初任副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初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 周岁;(五)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六)在中学和小学提拔任用的,应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七)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坚持正常工作;(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提拔担任正校级职务的,应当在校级副职岗位上任职满三年;提拔担任副校级职务的,应当在中层正职岗位上任职满二年。
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但要从严掌握。
第三章干部管理第六条镇中心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由局党组提名、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镇中心学校中层干部、小学校长由镇中心学校提名,局党组考察任用;小学中层干部,由中心学校考察任用。
第七条在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采取直接选拔任用的方式产生人选。
中小学校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中小学校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工作,确保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和学校的良好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任用程序1. 招聘发布:学校在拟选拔任用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前,应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应岗位的招聘信息,包括职位要求、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等。
2. 材料评审:申请者需要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应聘材料,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评审,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笔试/面试:候选人经过材料评审后,进行笔试或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管理和领导能力等相关知识与技能。
面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和沟通能力。
4. 公示和考察:笔试/面试结束后,学校公示入围者名单,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个人品德、职业操守、工作能力、学校管理经验等方面,特别是候选人在往任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声誉、师生评价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5. 综合评价:学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结合候选人的工作经历和学术背景,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终人选。
6. 任命和公示:学校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对选拔任用的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任命,并在学校、教育局等适当媒介上进行公示。
三、选拔任用原则1. 公开、公正原则:学校的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公开、公正、透明,确保候选人的平等竞争权利。
2. 专业能力原则: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实际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3. 能力和潜力兼顾原则:选拔任用工作要既重视候选人的现有能力,又关注候选人的潜力,注重培养和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人才。
4. 推德避劣原则:选拔任用工作要遵循懂规、懂德、懂教育、懂管理的原则,避免聘用品德不端、业务能力不足或管理经验不足的人员。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规范1. 招聘发布规范:学校应按照公开、公正原则,将招聘信息公布在学校门户网站、招聘网站、校园公告栏等途径。
2. 材料评审规范:学校应组成由专家、学者和相关教育管理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公正。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是指通过选拔程序,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小学学生中担任班级干部职务的候选人进行选拔,最终确定适合担任该职务的学生,并给予相应的任用。
该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领导才能和组织能力,提升班级的管理水平和班级氛围,同时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集体意识,促进班级的协作和团结。
一般而言,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候选人提名:老师或班级同学可以提名适合担任干部职务的同学,提名者要说明提名的理由和基本情况。
2. 报名和申报:候选人可以自愿报名申报,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并向老师提交。
3. 考察和评选:根据不同的职务要求,进行相关的考察和评选,包括面谈、组织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评估等环节。
4. 公示和投票:将最终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公示在班级里,同学们进行投票选举。
5. 任命和职责分配:根据投票结果,最终确定干部人选,向干部候选人颁发任命书,并明确其具体职责和权限。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和权益,并与其它教育活动相结合,形成有力的监督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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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中小学干部选拔任用规定1、背景介绍中小学干部在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们对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都有直接影响。
因此,制定中小学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选拔标准中小学干部选拔应根据干部的业务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团队协作能力、德行品质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和考察。
干部选拔需要形成一套科学、公正、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体系。
3、选拔程序确定中小学干部选拔程序,有利于规范选拔工作,确保选拔结果的公平公正。
选拔程序包括信息收集、素质评估、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等环节。
在每个环节中,应注重选拔对象的业务能力和潜力,保证选拔结果的质量。
4、选拔机构中小学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工作应由学校聘请专业的人员和机构承担。
选拔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选拔工作,确保选拔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教育培训为了提高中小学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应加大对干部的培训力度。
干部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供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的培训,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
6、内部晋升机制建立中小学内部的晋升机制,激励和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职务竞聘,提升学校内部人才的竞争意识和动力。
此外,要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对干部的业绩和成长进行评估,提供晋升的依据。
7、考核与奖惩中小学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应包括考核与奖惩机制。
建立定期的干部考核制度,对干部的岗位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奖励或惩处。
既要激励优秀干部,又要规范不良行为,促进干部的职业发展。
8、资源配置中小学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要注重合理配置资源。
要充分考虑学校规模、办学性质、地域特点等因素,确保干部的任职与学校实际需要相符合,避免资源浪费和人才闲置。
9、定期评估中小学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应设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已任用的干部进行绩效考核。
通过定期评估,可以发现干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10、信息公开中小学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要求对选拔结果进行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可以提升选拔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增强干部选拔的公众信任。
中心小学中层干部选拔实施方案.doc
XX中心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使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XX县教育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xxx成员:XXX、XXXX三、考核原则1.按照党管干部原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县教育局党组、镇党委的领导下,由中心小学学校负责实施。
2. 民主集中制原则3. 依法办事原则4.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5.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6.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选拔中层干部基本条件1、担任教学工作的竞聘对象,教学成绩应居于同年级中上等水平。
2、学历合格,中层干部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工作满意度达到80%以上者。
五、考核程序1、公布缺额岗位职务。
2、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②由学校校长会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3、民主推荐票汇总后,经核实考核对象符合基本条件,校长提名。
4、个别谈话:推荐结束后,考察组选择负责党务、工会、教职工代表等教师谈话。
5、根据推荐考察结果,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任用人选,报县教育局党组批准。
六.公开竞聘的任用(1)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者直接任用;(2)一年进行一次考评,合格者任用;(3)考评合格,再公示,正式任用为中层干部。
七、此方案自2017年9月开始实施。
XX镇中心小学二0一七年九月八日。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是指在小学中针对学生干部岗位进行选拔和任用的一套制度。
这个制度旨在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责任意识,以及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报名:学校会在适当的时间内公示招聘小学生干部的岗位,并要求有意申请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对自己的意愿进行表述。
2.资格审查:学校会对申请的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包括学习成绩、操行、课外活动等方面,以确保申请人符合干部岗位的要求。
3.面试选拔:学校会组织面试选拔环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面试,通过面试来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4.选拔任用:在面试环节结束后,学校会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从面试中表现出色的学生中选出合适的人选担任干部职务。
5.任期管理:一旦被选中担任干部职务,学生将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任期管理,包括履行职责、参与学校活动、定期汇报等。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实施,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通过实践锻炼学生的团
队合作精神和责任意识。
同时,也可以为学校提供一支优秀的学生干部队伍,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为了激发小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培养和发展他们的领导才能和组织能力,我校特制定了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方式来选拔合适的同学担任校内各项职务,为小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
一、选拔方式:1.学生自荐: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愿报名参加干部选拔。
学生需要填写个人简历,包括自己的基本信息、背景和所担任的职务经历等。
2.班级推荐:班主任可以根据对学生的了解、评估和需求,推荐合适的同学参加干部选拔。
3.面试评估:校方组织评委会对报名和推荐的同学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组织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等,以确定最适合担任干部职务的同学。
二、干部职务及任期1.校级干部:校级干部由评委会综合考量选拔产生。
校级干部的任期为一学年,每学年底进行一次干部任期评估。
2.班级干部:班级干部由班主任、学生自荐、同学推荐等途径确定。
班级干部的任期为半学年,每学期底进行一次干部任期评估。
三、评估标准1.校级干部评估标准:校级干部需要积极参与学校事务,组织并参与校内活动,能够有效协调班级的各项工作,展现出良好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评估结果将根据学生在一学年期间的表现综合评定。
2.班级干部评估标准:班级干部需要协助班主任组织班级活动,带领同学参与各项工作,积极参与班级事务,展现出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协作精神。
评估结果将根据学生在半学年期间的表现综合评定。
四、选拔结果公示选拔结果将通过校内通告和学校网站公示,以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将使干部选拔过程更加公平公正,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
同时,根据评估结果,我们将及时调整干部职务,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第一条:选干部的目的与原则为了加强学校组织建设,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组织意识、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合理利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们制定这一选拔任用制度。
选拔和任用学校干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民主,注意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积极主动作用。
第二条:选拔范围和条件1.选拔的干部范围:学校干部包括校团委、班团支书、班长等。
2.选拔的基本条件:学生品德端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文化素养;团结同学,善于沟通和协调;有组织领导能力,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选拔程序和方式1.选拔程序:学校将根据不同的干部职位,确定具体的选拔程序。
一般包括组织报名、个人面试、集体面试、选举等环节。
2.选拔方式:选拔采用民主方式,充分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通过个人面试和集体面试等方式综合评价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第四条:选拔评价标准选拔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生的品德素质、学习成绩、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执行力和创新能力等。
第五条:选拔结果公示和任免选拔结果将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学校根据选拔结果进行任免,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学生和教师。
第六条:选拔监督与调整学校将建立健全干部任用制度的监督机制,对选拔任用程序进行严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适当的选拔行为。
如果在选拔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七条:选拔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学校将加强干部选拔制度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师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对干部进行相关培训,提升其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以上为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范本,具体制度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学校名称]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二)第一条:总则为了发挥小学干部队伍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岗位设置根据学校的组织结构和需要,设立以下小学干部岗位:1. 班长2. 副班长3. 课代表4. 宿舍长5. 学习委员6. 体育委员7. 文艺委员8. 心理委员9. 美工委员10. 图书管理员11. 绿化卫生委员12. 音乐委员13. 英语角负责人14. 信息委员15. 社团负责人等第三条:干部选拔条件1. 素质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2. 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3. 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具备组织和协调能力;4.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倾听和协作精神;5. 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
第四条:干部选拔程序1. 具体岗位的竞选方式经班级评议确定,公平公正;2. 选拔程序包括初选和面试环节;3. 初选:候选人需提交个人简历和竞选宣言,由全班同学进行评议;4. 面试:候选人需进行个人面试,由相关指导教师和学校领导组成的小组进行评定;5. 根据初选和面试结果,确定最终当选的小学干部。
第五条:干部任用与考核1. 经过选拔程序确定的小学干部,按岗位职责进行任用;2. 干部任期一般为学期,视情况可调整;3. 干部在任期内需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和组织工作,并按时完成所负责的任务;4. 学校将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到下一任干部的选拔结果。
第六条:干部奖励与违纪处分1. 表现出色的干部将予以嘉奖和奖励;2. 干部在任期内如果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并取消其干部职位;3. 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凌他人、钻营、贪污、失职等。
第七条:制度的解释与改革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所有,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改革。
第八条:实施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学校的小学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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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湍镇中心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一、干部选拔应遵循的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坚持选用政治立场正确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异,教学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要拓宽视野,任人唯贤。
(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
把考察中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工作实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
(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
从班子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线年轻教师充实到中层干部中来。
(四)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的原则。
在保持中层干部相对稳定和充分考虑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积极贯彻干部交流政策。
二、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二)资历条件:懂业务,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申报拟聘职位。
按照《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班子职数配备标准。
(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根据拟聘职位申请经教育局核准同意后,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竞聘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实施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支部)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后,在校内公布。
(三)民主推荐。
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组织。
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参加民主推荐人数一般应达到全体教职工(在编在职)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考察。
综合民主推荐结果和现实表现,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组由学校领导、廉勤委等组成。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
在考察中,要特别注重考察候选人的师德表现与工作实绩。
考察时要与教职工、社区人员等代表座谈,座谈人数不得少于本校教职工人数的60%,谈话对象由考察组随机抽人。
谈话时,同意率应不低于谈话人数的80%,否则被
考察人不得提拔聘用。
民主测评的对像是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测评的人不能少于应参评的三分之二,对测评对象的满意率不能低于80%。
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讨论研究。
根据考察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