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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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

领导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

领导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2023年修
订版)
第一章总则
本办法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领导级干部选拔任用程
序和条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决定、要求,结合本地区
实际制定。

第二章资格条件
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忠诚于党,高度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执
行中央决策部署;
3.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得起各种考验,不受各种压力
干扰;
4. 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特别是掌握了新型互联网
技术;
5. 具有很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6. 具有良好带头作用,注重培养、造就后备干部。

第三章选拔程序
领导干部选拔应当实行模块化培训,选拔程序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提名阶段,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荐、推荐和提名;
2. 考察阶段,组织对被提名人的考察和审核;
3. 公示阶段,公示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公示、听取反馈。

第四章任用程序
领导干部任用程序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提名阶段,根据所需工作岗位特点形成人选提名名单;
2. 考察和选定阶段,组织选定人选进行面试和笔试;
3. 任命阶段,对核准的人选进行任命。

第五章监督管理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对选拔任用工作过程的各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选拔任用公正公开,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选拔、任用干部的七条标准

选拔、任用干部的七条标准

选拔、任用干部的七条标准区分一个干部是否合格、是否是好干部,要看这个干部是否具备敬业精神、献身精神、责任心和使命感。

干部对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必须持续不断地在工作上追求“完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所谓有责任心,就是要求公司的干部们明确自已的职责范围,对所负责的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积极、自觉地按照要求完成,不草率应付。

所谓有使命感,就是要求干部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高度重视,不管有多大的困难,都要千方百计地按质按量完成。

责任心和使命感是干部最起码的素质,因此,如果没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就不要当干部;没有一点责任心和使命感的干部,要赶快改进,否则最终还是要被免下去的。

任何一种评价、考核体系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

一个干部如果在待遇和工作上过于斤斤计较,绝对当不好领导,也不可能把一个团队带好。

这就要求公司的干部必须具备先人后已的精神,在个人待遇和报酬上不能斤斤计较,要具备宁愿让自已吃亏的献身精神。

因此,没有献身精神的人不要做公司的干部,做干部的人一定要有献身精神:我们要选拔那些品德好、责任结果好的、有领袖风范(即具备高素质与团结感召力、清醒的目标方向,以及实现目标的管理节奏)的干部担任各级一把手。

对于干部选拔和任免,有如下七条标准:1、干部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讲究诚信原则。

这里所指的思想品德不仅仅是指思想道德、生活作风,还包括是否愿意去艰苦的岗位工作、是否计较个人得失、有无团队运作能力、有无艰苦奋斗精神等。

2、各级干部都必须努力培养超越自已的接班人,不能培养接班人的干部不能被提拔;3、要有强烈的进取精神与敬业精神,没有干劲的人不能进入高层,没有敬业精神的高级干部要调整职位;4、那种只说不做,或只会做表面文章的人,只会进行原则管理、从不贴近事件的人,不能得到提拔和重用;5、任何一个干部,不仅要团结与自已意见一致的人,也要团结那些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人,做不到这一点就谈不上接班人,就永远不会得到提拔;6、做干部就不能满足个人成就欲,任何未经社会责任改造的人,不能成为高级干部;7、公司要持之以恒地在高中级干部中贯彻坚持原则、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盗窃、反对假公济私、反对任人唯亲。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对于一个国家或组织来说,能否选拔到具有优秀素质和能力的领导干部,关系到国家或组织的未来发展。

为了提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有效规范选拔流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应该制定并完善。

一、选拔对象范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应该明确指出选拔对象的范围。

一方面,应该明确选拔对象的资格条件,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

另一方面,还应该明确选拔对象的职务范围,不同职务需要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有所区别。

通过明确范围,能够确保选拔对象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客观公正原则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要以客观公正为原则来建立。

在选拔过程中,应该与政治、经济等因素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干扰选拔决策的客观性。

同时,应该建立公开透明的选拔程序,确保竞争者都能够有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公正的选拔程序不仅能有效提高选拔质量,还能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

三、考核评估体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应该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估体系。

这个体系应该包括多个层面的考核内容,如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团队合作等。

考核评估应该采用多元化的方法,包括面试、考试、考察等,综合评估选调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只有建立全面的考核评估体系,才能选拔出真正符合岗位要求的干部。

四、建立例外情况规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中应该设立例外情况规定,允许根据特殊情况对一些合适的人进行特殊的选拔任用。

这样的规定可以保证发现和利用一些有潜力的人才,为组织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但是,例外情况规定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严禁滥用职权和以私欲谋取私利。

五、建立选拔任用结果监督机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还应该建立一个严格的监督机制,对选拔任用结果进行监督。

这个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多个层面,如组织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

通过监督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避免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和乱象,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六、建立培养和激励机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还应该与培养和激励机制相结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

附件1: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6项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政策水平,掌握建设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是指我国国家机关以及各行各业的相关单位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必须遵守的规定和标准。

领导干部对于一个组织或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选拔、任用一个优秀的领导干部对于组织或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为保障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本文就其内容进行分析。

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法律基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法律基础主要有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任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遴选任用工作条例》等。

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必须公开、公正、透明。

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主要内容1.资格条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组织的要求来确定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不同岗位的任职条件也不同,要求候选人具有相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道德品质等。

例如,对于高校领导,必须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思想政治水平高等要求。

2.选拔考试对于普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通过选拔考试的方式筛选出最为合适的人选。

选拔考试的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理论素养和专业素养,面试主要测试候选人的实际运用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包括结合工作实际的案例分析、口头展示等环节。

在选拔考试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公正、公平、透明,确保候选人能够以最为客观的方式展示其能力和素质。

选拔考试的成绩公布和复议也要遵守规定程序,确保公正、公开和互动沟通。

3.考试成绩评定和职务任免考试成绩评定和职务任免必须要根据选拔考试所得成绩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全面考虑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能力、管理能力、道德品质等。

凡是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才有资格参加任职资格审查,只有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职务审定才可以正式任职。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例》
为了加强党和国家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秉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优秀者、用实才、用德才、用杰出人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进文化引领作用。

二、实行科学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完善考试评剔、招聘面试、集体民主评议、个别选拔以及社会评价等多种机制。

三、执行竞争上岗,以优胜劣汰为原则,实行遴选、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组合方式。

四、积极开展政治审查,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深入。

将政治审查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

五、嫘度重视匿名举报,完善调查工作机制,根据调查处理调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突出违法现象的出现。

六、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精心制定,有助于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价值观以及素质能力,提升公正、公开和合理的选拔任用程序。

此外,我国发展的韧性和可持续性也需要从政治上实现稳定,一
流的领导人才。

因此,本条例也是党和国家利益的重要保障,必须认真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干部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相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任用范围新选拔任用的学校领导干部。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

三、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民主集中制原则3.依法办事原则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选拔任用条件1.具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选拔任用资格1.本校的中青年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或相关经历。

2.具有在本校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办法1.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选拔工作要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2.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考察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必须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4.实行任职之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讨论决定后对拟任职的人员进行校内公示。

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按照《干部选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七、回避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高组织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拔公平性和尽职性,各级组织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干部选拔标准、选拔程序、任用方式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干部选拔标准干部选拔的首要任务是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

干部选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治忠诚:干部要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坚决维护党的利益和集体利益。

2. 道德品质:干部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廉洁奉公,言行正派,作风纯正。

3. 素质能力:干部要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专业技能过硬,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务。

4. 形象形态:干部应注重外在形象,具备端庄得体、仪容仪表整洁大方的形象。

二、干部选拔程序干部选拔程序必须严格遵守,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出候选人:各级组织按照干部选拔要求提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应当符合干部选拔标准。

2. 综合评价: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材料。

3. 考察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候选人的真实情况,包括与人员关系、历史记录、政治表现、个人品行等方面。

4. 组织讨论:组织相关人员就候选人进行充分讨论、研究,确保选拔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 决策发布:经过组织决策,确定最终选拔对象,并将决策结果通知相关人员。

三、任用方式干部任用方式是根据干部选拔结果,为干部分配适合的职务和岗位。

任用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1. 提拔:对有较好工作业绩的干部,根据其能力和潜力进行提拔,为其安排更高级别的领导岗位。

2. 平调:对于干部中需要改变工作岗位的情况,根据干部的专业能力和工作需要进行平调。

3. 选拔培养:对潜力干部进行选拔,通过培训和锻炼提高其能力水平,为其未来的工作发展做好准备。

4. 推荐:对于某些特殊岗位,可以根据工作需求和干部能力进行推荐,以确保岗位的正常运转。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汴京路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一、干部选拔应遵循的原则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坚持选用政治立场正确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异,教学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要拓宽视野,任人唯贤。

(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

把考察中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工作实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

(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

从班子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线年轻教师充实到中层干部中来。

(四)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的原则。

在保持中层干部相对稳定和充分考虑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积极贯彻干部交流政策。

二、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二)资历条件:懂业务,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申报拟聘职位。

按照《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班子职数配备标准。

(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根据拟聘职位申请经教育局核准同意后,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竞聘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实施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支部)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后,在校内公布。

(三)民主推荐。

选拔干部的四个标准

选拔干部的四个标准

选拔干部的四个标准在组织中选拔干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好的干部可以带领团队取得成功,而差的干部则可能拖累整个团队的发展。

因此,选拔干部的标准至关重要。

在实际工作中,选拔干部的标准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选拔干部需要看其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干部的根本素质,是干部是否合格的首要标准。

一个合格的干部应该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鲜明的政治方向。

只有具备了良好的政治素质,干部才能在工作中不受外界干扰,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为组织的发展保驾护航。

其次,选拔干部需要看其业务能力。

业务能力是干部是否胜任工作的重要标准。

一个合格的干部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掌握所从事的工作内容,能够独立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具备了良好的业务能力,干部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为组织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选拔干部需要看其品行操守。

品行操守是干部是否遵纪守法的重要标准。

一个合格的干部应该廉洁奉公,勤政廉洁,不谋取私利,不违法乱纪,不搞特权,不滥用职权。

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品行操守,干部才能在工作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同事和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最后,选拔干部需要看其团队合作能力。

团队合作能力是干部是否能够与他人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重要标准。

一个合格的干部应该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和下属和睦相处,能够协调各方利益,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干部才能在工作中凝聚力量,推动团队的发展。

综上所述,选拔干部的标准应该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品行操守和团队合作能力四个方面。

只有综合考量这四个方面,选拔出的干部才能真正适应组织的需要,为组织的发展贡献力量。

希望各级组织在选拔干部时,能够严格按照这四个标准进行评估,选拔出真正合格的干部,为组织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实施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党政领导干部的择优选用,培养和选
拔优秀的领导人才,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文化,提高党政领导能力。

第一条——择优选拔,必须符合政治、专业和品德等方面的要求。

政治要求:党员必须有凝聚力,有共产主义理想和价值观;专业要求:具备符合选定岗位的职业技能;品德要求:必须有正直的政治品德,
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心态和职业素质。

第二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要全面评估,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工作绩效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应当从本地对外体现,以及职务范围不
同而做出合理判断。

干部任用原则是以有才能,有德行;有能力,有
行为,为主要原则。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的任用应当符合下列原则:
(一)择优从胜,重实践;
(二)团结协作,因材施教;
(三)科学考核,适时调任;
(四)珍惜种子,人才重视。

第五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其
进行彻底审核,调查检验,认真考察其道德修养和专业水平,决定是
否任用。

第六条——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时,上级党组织应当制定相应的执
行办法,按规定的选拔程序准备、提出、审批和保密选拔的方案,根
据选拔方案明确选拔的对象及资格、原则用人、考核方式,按照有关
程序层层筛选,实行依法任用。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时,应当制定有关期限和方法,建
立有效的完善的考核制度,不断提高任用效果。

第八条——实施本条例所造成的任何影响,应当及时纠正,并妥善处理。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引言概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

为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党中央和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的基本规章,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一、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1.1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和全党服从党的领导的原则,确保党的事业发展方向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1.2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

1.3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2.1 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明确选拔条件和程序,确保选拔工作有章可循。

2.2 进行选拔考核,包括政治考核、业务考核和廉政考核,全面了解干部的政治品德和工作能力。

2.3 组织选拔面试,对符合条件的干部进行面试,综合考察其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选拔任用工作的标准3.1 政治标准:坚定维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事业。

3.2 业务标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务。

3.3 廉政标准:廉洁奉公、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搞特权。

四、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4.1 建立监督机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2 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拔工作公正公开。

4.3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泛博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五、选拔任用工作的改进5.1 不断完善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和机制,提高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5.2 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选拔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5.3 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研究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选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结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严格遵守基本规章,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确保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党的事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

附件1: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6项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政策水平,掌握建设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1。

选拔任用干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选拔任用干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选拔任用干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总则•选拔任用条件•选拔任用程序•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附则目录CHAPTER总则目的依据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依法依规原则CHAPTER选拔任用条件基本条件具备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实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资格条件近3年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禁止条件CHAPTER选拔任用程序个别谈话推荐由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与相关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其工作表现、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情况,并征求其对拟任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推荐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符合条件的干部按照职务或岗位进行自我推荐,发表竞职演讲,并接受与会人员的询问和质询。

综合推荐在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基础上,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提出拟任干部人选。

民主推荐考察核实考察内容对拟任干部人选的个人档案、工作经历、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有效。

核实材料征求意见研究决定会议研究公示公告任命决定CHAPTER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监督检查030201责任追究警告对违反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撤销党内职务对违反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严重警告留党察看纪律处分CHAPTER附则总结词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详细描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选拔任用干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该制度已经完成相关审批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时间解释权归属总结词该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上级主管部门。

详细描述为了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拥有对该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解释,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咨询或请示。

其他说明总结词详细描述WATCHING。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一、背景与目的领导干部是一个组织或机构中的核心力量,他们的选拔任用对组织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健全选拔任用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和科学,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与标准1. 公平公正。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保障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2. 能力优先。

选拔任用的首要标准是干部的能力和潜力,兼顾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

3. 依法依规。

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程序进行,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4. 适应需求。

选拔任用干部要与组织的发展需求相适应,充分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和优势。

三、选拔任用程序1. 拟定干部选拔计划。

组织根据发展需要,制定干部选拔计划,明确所需干部的职位、数量、条件等。

2. 资格审查。

根据干部选拔计划,对申请参选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份鉴定、任职资格审查和考察考核等。

3. 综合评价。

根据干部选拔计划的要求,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参选干部进行能力测试、面试、综合评估等环节。

4. 决策审议。

由组织决策机构对选拔结果进行审议和决策,确认干部的任用资格。

5. 发布任用决定。

将任用决定通知干部,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选拔任用工具与方法1. 能力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模拟演练等方式,对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测试,以客观衡量干部的能力水平。

2. 评估考核。

通过工作业绩考核、项目评估、360度评价等方式,综合评价干部的工作表现和领导能力。

3. 调研考察。

通过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潜力。

4. 面谈沟通。

通过面谈、试讲等方式,与干部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思想水平、团队合作能力等。

五、选拔任用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

2. 评估制度。

建立干部任用后的绩效评估制度,对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量,实行动态管理。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一、背景介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科学、规范进行,制定了一系列的基本规章,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标准。

二、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1. 党的领导原则: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绝对领导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组织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核心。

2. 干部素质原则:选拔任用干部要注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品质和道德品质,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3. 公开竞争原则: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选拔出适应工作需要、具备优秀素质的干部。

4. 真实性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真实性原则,确保选拔任用的材料真实可信、信息准确完整。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1. 需求确定:各级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职位、数量和条件等。

2. 条件公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进行公示,包括拟选拔任用职位的条件要求、工作经验要求等。

3. 选拔条件审核: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确保报名人员符合拟选拔任用职位的条件。

4. 笔试或面试:根据需要,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或面试,评估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 考察核实:对通过笔试或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核实,了解其工作表现、廉洁情况和道德品质等。

6. 综合评定:根据笔试或面试成绩以及考察核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的选拔任用人选。

7. 公示和批准:将最终的选拔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8. 任命和培训:经批准后,对干部进行任命,并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标准1. 政治标准: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敏锐性。

2. 业务标准: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拟选拔任用职位的工作要求。

3. 廉洁标准:具备廉洁自律的品质,无违纪违法行为,对党风廉政建设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

体制内选拔一把手的标准

体制内选拔一把手的标准

体制内选拔一把手的标准
标题:体制内选拔一把手的标准
在体制内选拔一把手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探讨体制内选拔一把手的标准,以期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体制内选拔一把手需要具备卓越的领导能力。

这包括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团队和资源。

一把手应该能够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并能够在复杂的环境中有效地决策和应对挑战。

其次,一把手还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在特定领域中拥有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在工作中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决策。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职位,如医疗领域的院长或教育领域的校长,还需要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背景和资质。

另外,一把手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能够与上级、下级和同事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协同合作完成工作任务。

同时,一
把手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激励和激发团队的创造力和凝聚力。

此外,一把手还应具备廉洁奉公的品德和高尚的道德修养。

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执政理念,坚守法纪道德底线,不谋私利、不徇私情,始终为人民利益和社会发展着想。

最后,体制内选拔一把手还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形象管理能力。

能够与各种利益相关方保持良好的关系,处理好各种关系网。

同时,一把手的形象也要让人信服和尊重,要有亲和力和领导魅力。

总之,体制内选拔一把手的标准包括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经验、沟通和协调能力、品德修养和道德底线、人际关系和形象管理能力等方面。

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人才才能胜任一把手的职责和使命,为组织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为进一步优化我局人力资源配置,形成良好的用人机制,维护干部任用基本的公平与公正,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竞争上岗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选拔任用工作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分局及二级机构所有副处级、正、副科级空缺职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四、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缺位竞岗和组织任命的程序,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工科组织实施。

五、竞岗的基本条件与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为人诚实,办事公道。

2、具有较强的拟任职位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推行力。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国土资源工作,勤政廉政,开拓进取,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群众反映良好。

4、执行上级指示坚决,政策观念、法纪观念、全局观念、组织观念和原则性强。

5、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资格条件报名竞岗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任职资格:1、任职条件:竞争副处级职务的,必须符合上级规定的任职条件;竞争正科领导职务的,必须是具有任副科实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局在编人员;竞争副科领导职务的,必须是参加工作两年以上的本局在编人员(含已是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2、竞争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竞争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竞争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竞岗程序及内容(一)制定并公布竞岗方案。

竞岗方案内容包括竞岗原则、竞岗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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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一、干部选拔应遵循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坚持选用政治立场正确坚定,忠于党的事业,德行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要拓宽视野,任人唯贤。

(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

把考察中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工作实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

(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

从班子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般工作人员充实到中层干部中来。

(四)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的原则。

在保持中层干部相对稳定和充分考虑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积极贯彻干部交流政策。

二、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热爱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
结协作,作风民主。

(二)资历条件:懂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申报拟聘职位。

按照干部任免有关规定,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班子职数配备标准。

(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根据拟聘职位申请经核准同意后,结合本办实际制定竞聘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实施方案由领导班子(或党总支、支部)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后,在公示栏公布。

(三)民主推荐。

由领导班子(或党总支)组织。

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参加民主推荐人数一般应达到全体工作人员(在编在职)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考察。

综合民主推荐结果和现实表现,由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

在考察中,要特别注重考察候选人的德行表现与工作实绩。

考察时要与工作人员代表座谈,座谈人数不得少于本办工作人员人数的60%,谈话对象随机抽人。

谈话时,同意率应不低于谈话人数的80%,否则被考察人不得提拔聘用。

民主测评的对像是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参加的测评的人不能少于应参评的三分之二,对测评对象的满意率不能低于80%。

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讨论研究。

根据考察情况,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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