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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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梅安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为保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薪酬体系,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使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和工作效率,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二条考核对象(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

(二)预留激励对象,即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经董事会批准后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第三条考核程序(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将对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由其做出决议。

第四条考核期间与次数(一)考核期间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解禁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时间安排,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五条解锁条件同时满足绩效考核要求以及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对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违法违规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股权激励考核标准 业绩考核 二级单位层面考核 个人层面考核

股权激励考核标准 业绩考核 二级单位层面考核 个人层面考核

股权激励考核标准业绩考核二级单位层面考核个
人层面考核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给予员工公司股权或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并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制度。

在股权激励中,业绩考核是评估员工表现和达成目标的重要环节,包括业绩考核、二级单位层面考核和个人层面考核。

1. 业绩考核:业绩考核是对整个公司或团队的绩效进行评估。

它通常基于一组指标,如销售额增长、利润率提高、市场份额增加等。

公司会根据设定的指标和目标,对团队或部门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股权激励。

2. 二级单位层面考核:在大型公司中,可能存在多个二级单位,如分公司、部门或项目组。

在股权激励中,可以对这些二级单位的绩效进行独立评估。

评估可以基于二级单位的财务指标、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指标来进行。

优秀的二级单位可能会获得更多的股权激励。

3. 个人层面考核:除了团队和二级单位的绩效考核外,个人的绩效也是股权激励中的重要因素。

个人层面的绩效评
估可以基于员工的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领导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

通过对个人绩效的评估,公司可以确定哪些员工值得获得股权激励。

总的来说,股权激励的考核标准既包括对整个公司或团队的业绩考核,也包括对二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

这些考核标准通常与公司设定的指标和目标相一致,帮助公司识别出表现优秀的团队和个人,并给予相应的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方法

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方法

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方法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确保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因此,在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行权条件的确定至关重要,而考核指标、考核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行权条件的有效性,进而影响整个股权激励计划的效果。

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随着上市公司实体业绩、二级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也在不断创新,除了常用的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EVA)外,市值、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也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公司业绩考核。

公司业绩考核的常用指标公司业绩考核常用的指标有以下三种。

1.净利润增长率(1)计算公式。

净利润也称税后利润,是利润总额减所得税后的余额,它直接表明了企业最终的经营效益。

如果企业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

净利润增长率代表企业当期净利润比上期净利润的增长幅度,指标值越大代表企业盈利能力越强,是衡量一个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增长率=(当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100%(2)典型案例。

2015年12月,亚威股份在其公布的首期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把净利润增长率作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如下所示。

石英股份发布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也是以净利润增长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如下所示。

2.净资产增长率(1)计算公式。

净资产收益率(ROE)又称股东权益报酬率、净值报酬率,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

该指标反映了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和公司自有资本获得净收益的能力,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

净资产收益率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另一种是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平均净资产平均净资产=(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2)典型案例。

网宿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网宿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股权奖励与激励对象本人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紧密结合。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二、职责权限2.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2.2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2.3绩效考核结果在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应用方案(人员、份额等)必须得到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2.4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考核体系3.1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2考核内容(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必须在上年度内绩效考核不出现待提升<4>、不合格<5>等级的情况下才可获得行权/解除限售的资格。

(2)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1>、优秀<2+>、良好<2>、合格<3>、待提升<4>和不合格<5>六个档次。

博晖创新_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博晖创新_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团队成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四、考核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业绩指标的选取与考核分数财务业绩考核的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锁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解锁。

若当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当期应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锁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DOC 7页)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DOC 7页)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指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用于指导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依法履行相关职责,按本办法要求申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并按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部门意见,审议表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高级管理等人员实施的中长期激励。

第五条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

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二)薪酬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且薪酬委员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三)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绩效考核体系;(四)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健;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五)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实施股权激励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强化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激励力度;(二)坚持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利益相一致,有利于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三)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审慎起步,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第二章第七条股权激励计划应包括股权激励方式、激励对象、激励条件、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其确定的方式、行权时间限制或解锁期限等主要内容。

大华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大华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保证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特制定《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满足的各项激励条件进行有效考核,为本次激励计划执行中的授予、分配、解锁等环节提供考核依据。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职责分工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与审核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与审核考核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4、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内容股权激励对象须与公司签订《关于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等规定激励条件的法律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和本办法的规定重点考核以下方面:(1)业务目标达成结果(2)人员管理目标达成结果(3)个人发展目标达成结果六、考核方法(一)业务目标业务目标考核旨在关注被考核者对支撑所在组织的绩效目标达成的贡献情况,同时需保证与公司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保持一致。

(二)人员管理目标人员管理目标旨在考核管理者是否能有效地领导团队,主要关注团队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包含人才梯队建设、组织氛围与文化建设、团队培养等维度。

股权激励 业绩考核 设置

股权激励 业绩考核 设置

股权激励业绩考核设置
股权激励是一种常用的激励手段,它能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归属感,进而推动企业的业绩增长。

在股权激励的过程中,业绩考核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能够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奖励和股权分配。

为了设置合理的业绩考核标准,企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该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需求,确定业绩考核的重点和指标。

这些指标应该具有可衡量性和可比性,能够反映出企业的实际业绩和价值创造能力。

其次,需要考虑员工的实际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确定不同岗位的业绩考核标准。

例如,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应该注重销售额和市场份额的增长,而研发人员的业绩考核则应该注重产品创新和技术突破。

最后,还需要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明确考核周期和考核方法。

同时,也需要公正、透明地进行考核,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够享有公平的机会和待遇。

综上所述,股权激励和业绩考核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企业需要在设置股权激励和业绩考核方案时,充分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的发展需求,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和公平的奖励机制,以达到最佳的激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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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建发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被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1、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证券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考核数据,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除限售份额根据公司层面、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1)授予时业绩考核条件:2019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1.15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相比于2018年度,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2019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90%。

注:1、每股收益指基本每股收益。

2、上述“同行业”指证监会行业分类“批发与零售业-批发业”中全部A 股上市公司。

3、上述业绩条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均不含本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中的“后埔-枋湖旧村改造项目”和“钟宅畲族社区旧村改造项目”。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三篇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三篇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三篇篇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预留部分的未来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中,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相同,且个人绩效考核要求也相同。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锁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行权/解锁期的4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条件。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董事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解锁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锁额度。

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和(C)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考核对象。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激励对象考核评价表考评结果(S)S≥8080>S≥60S<60评价标准ABC标准系数1.00.8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材,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计划并报股东大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3、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者严重伤害公司利益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预激励计划的人员。

激励对象的范围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人,包括: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核心员工;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需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者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者雇佣合同。

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分来源为某某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的合伙人向激励 对象转让部份出资份额,激励对象通过持有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票。

有限合伙企业直接持有公司 %的股票。

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总量为,对应的持股平台 出资份额为人民币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股份的股权鼓励方案考核方法股份的股权鼓励方案考核方法鉴于A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授予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下简称“鼓励对象”〕3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方案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置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公司为保证首期股票期权鼓励方案经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可以得以顺利施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法。

一、总那么(一) 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构造,形成良好平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绩效评价体系和鼓励约束机制,鼓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开展战略和经营目的的实现,做大做强公司,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的,保证公司施行的300万份股票期权鼓励方案的顺利进展。

(二) 考核原那么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严格按照本方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展评价,实现期权奖励与本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严密结合。

(三) 适用范围本考核方法适用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鼓励方案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二、考核体系(一) 考核组织与执行机构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详细施行考核工作。

3. 监事会负责对鼓励对象予以核实。

4.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公司财务部、人力资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整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5.董事会负责本方法的审批。

(二) 考核对象1. 公司董事;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经营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公司子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0.21•【文号】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施行日期】2008.10.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财政厅(局),各中央企业: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8号)和《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印发后,境内、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积极探索试行股权激励制度。

由于上市公司外部市场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尚不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为进一步规范实施股权激励,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必须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按照国资发分配〔2006〕8号、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件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在达到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一半以上、薪酬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的要求之后,要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的结构,健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的制度,按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的原则确定董事会成员人选,逐步减少国有控股股东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数量,增加董事会中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提名的、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人员任职的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数量,督促董事提高履职能力,恪守职业操守,使董事会真正成为各类股东利益的代表和重大决策的主体,董事会选聘、考核、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能必须到位。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A股普通股。

3、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_______ 人,包括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4、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_______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_____ 万股的_______ %。

其中首次授予 ________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_____ 万股的_______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__________ %;预留_____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________ 万股的_______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______ % 。

5、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6本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_______ 个月。

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_____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7、激励对象通过自筹方式获取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本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方法

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方法

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方法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确保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因此,在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行权条件的确定至关重要,而考核指标、考核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行权条件的有效性,进而影响整个股权激励计划的效果。

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随着上市公司实体业绩、二级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也在不断创新,除了常用的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EVA)外,市值、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也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公司业绩考核。

公司业绩考核的常用指标公司业绩考核常用的指标有以下三种。

1.净利润增长率(1)计算公式。

净利润也称税后利润,是利润总额减所得税后的余额,它直接表明了企业最终的经营效益。

如果企业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

净利润增长率代表企业当期净利润比上期净利润的增长幅度,指标值越大代表企业盈利能力越强,是衡量一个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增长率=(当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100%(2)典型案例。

2015年12月,亚威股份在其公布的首期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把净利润增长率作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如下所示。

石英股份发布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也是以净利润增长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如下所示。

2.净资产增长率(1)计算公式。

净资产收益率(ROE)又称股东权益报酬率、净值报酬率,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

该指标反映了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和公司自有资本获得净收益的能力,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

净资产收益率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另一种是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平均净资产平均净资产=(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2)典型案例。

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

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

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限制性股权激励是一种企业用股权激励员工的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向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绩效。

下面将详细介绍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的定义、特点、优点及实施步骤。

一、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的定义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是指企业为了激励员工,按照一定条件向其授予公司股票,但这些股票在一定期限内是受限制的,员工不能立即行使权利。

一般来说,员工需要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才能获得全部的股权。

二、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的特点1. 激励长期参与: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是一种长期激励方式,能够激励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2. 基于绩效:员工需要达到一定绩效目标才能获得全部股权,这有效激励了员工积极工作。

3. 与股价挂钩:限制性股权的价值与企业股价的表现挂钩,能够让员工分享到企业成长的红利。

三、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的优点1.激励效果明显:通过激励员工持有公司股票,可以让员工对企业的发展更加关心,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稳定团队:限制性股权激励能够留住优秀的员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提高企业内部稳定性。

3.长期激励:限制性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方式,能够让员工更加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与企业共同成长。

四、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步骤1.确立激励对象:企业需要确定参与限制性股权激励的员工对象,一般是企业的核心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

2.制定激励计划: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包括激励对象、激励条件、激励期限等内容。

3.执行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企业开始向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设定解禁条件。

4.监督实施:企业需要不断监督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情况,保证激励效果的达到。

综上所述,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是一种有效的员工激励方式,能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同时帮助企业留住优秀的人才,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企业在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时,需谨慎制订激励计划,确保员工激励的效果最大化。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明确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以公司A股股票为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人员的中长期激励计划。

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履行完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条董事会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依据,按照依法规范与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严格管理。

第四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制订与修订、激励对象的资格审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以及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五条除特别指明,本办法中涉及用语的含义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该名词的含义相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第七条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

第八条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监事会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且负责审核激励对象名单。

独立董事将就本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章激励计划的生效第九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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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保证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以上,激励对象根据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个人可解锁比例进行解锁,当期未解锁部分由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或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如被考核者未在期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考核结果生效;如被考核者在期限内提出异议的,以复核结果为最终生效考核结果。

4、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依据。

九、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X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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