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
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本(6篇)
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本
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度是指来本中心办事的群众或党员询问有关问题和联系工作时,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或帮助联系解决。
二、对属于本职责范围或本站所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请示领导,争取尽快办理。
三、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其他站所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者必须帮助联系相关服务窗口,协助联系有关人员。
四、首问责任者借故推诿、推脱、不予回答或不予协助服务对象联系有关人员解决问题的,按工作失职论处。
五、对前来办事人员态度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或不按规定办理借故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一律统一佩戴工作上岗证,方便服务对象辩明身份,进行监督。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含电话咨询)党务政务服务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的材料,并提供相关办事指南。
二、服务对象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办的全部材料和具体要求。事项复杂,确
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告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
限时办结制
进入大厅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和政务服务事项均应公开承
诺办理时限,受理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当场修正,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修正,并及时予以办理。
监督投诉制
服务大厅设监督投诉台,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廉政行为等____投诉。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刁难、故意拖延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便民代办点代办员制度(村、社区)
便民代办点代办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以无偿代理形式,多级联动、接力服务、全程代办、做好“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辖区群众办事、特制定本代办员制度。
一、代办员设置及条件
村(居)委会便民代办点设置1-2名代办员,代理该便民代办点需要到本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镇便民中心)办理的事项(确需办事群众到场办理的事项除外)。
代办员要忠于职守,能热心为办事群众服务,能办事、会办事。代办员因事因假不在岗,由村(居)委会指定代理人员。
二、代办事项
凡是群众办理的事项由于便民代办点权力所限无法受理而自愿选择代办的,由便民代办点代办员具体负责全程代理。
三、代办员工作要求
(一)代办员要开展代理工作,必须坚持“高效便民、廉洁办事、热情服务、依法行事”的原则。
(二)代办员要熟悉代理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所需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
(四)代办员要做群众代办事项的登记、承办、回复等各种资料的建档,并妥善保管好各种档案资料,按时报送每月办件情况,定期反馈代办信息。
四、代办员服务项目
(一)优质服务。
办事群众备齐资料后,代办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办理完毕后,应迅速反馈结果。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二)无偿服务。
(三)上门服务。
对孤寡、伤病(残)、五保等特殊对象,实行上门代办服务。
(四)承诺服务。
按照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的时限要求并征得办事群众同意,合理延长代办时间。代办员需在代办时限内将办理事项的结果及相关资料及时交给办事群众。
五、代办员全程代办服务的基本程序
(一)办事群众填写《代办服务委托书》,代办员受理后,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
农村服务站点规章制度
农村服务站点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服务站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农民利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农村服务站点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各类服务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便民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农业科技等。
第三条农村服务站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农民群众。
第四条农村服务站点的管理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违法乱纪。
第五条农村服务站点应保证设施设备完善,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态度友好。
第六条农村服务站点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服务。
第七条农村服务站点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八条农村服务站点应当加强与农民群众的沟通,听取意见,改进服务。
第九条农村服务站点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
第十条农村服务站点应当定期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时间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农村服务站点的设置
第十一条农村服务站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合理设置。
第十二条农村服务站点的设置应当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农村服务站点的设置应当考虑农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布局,便于群众利用。
第十四条农村服务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农村服务站点的设置应当公告于社会,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第三章农村服务站点的管理
第十六条农村服务站点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细致管理。
第十七条农村服务站点应当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激励员工,促进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农村服务站点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
一、工作目标:
1. 提供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需求;
2. 维护社区秩序和安全,保障居民生活环境;
3. 建立良好的服务品牌形象,提升居民满意度和信任度。
二、工作时间:
1. 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6点,中午休息1小时;
2. 根据需要,可在特定节假日或活动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三、工作内容:
1. 提供生活物品代购服务,包括食品、日用品等;
2. 提供快递代收、发货服务;
3. 提供简单的维修、安装、调试服务;
4. 接收、转达居民对社区建设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 提供社区活动信息发布及预约服务。
四、工作流程:
1. 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服务技能;
2. 工作人员需穿着规定的工作服,保持整洁;
3. 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需检查服务设备和物资的正常使用情况;
4. 工作人员需及时响应居民需求,在处理居民请求时,需耐心、礼貌;
5. 工作人员需根据工作规范,记录每一次服务的内容与结果;
6. 工作人员需每周定期参加工作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和问题解决方法。
五、工作原则:
1. 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2. 服务过程中,保护居民的隐私;
3. 充分尊重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4. 禁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收受居民任何形式的贿赂;
5. 工作人员需服从上级安排,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以上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具体根据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二)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村级便民服务站工作管理规定
村级便民服务站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方便村民和企业到上级机关办事,在村级综合服务平台设立便民服务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制订代办服务工作有关规定。
一、代办人员的设置
每个村设置1-2名代办员,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秘书、村计生专干等村干部中予以明确。
二、代办人员的职责
1、为村民到上级机关代办有关审批手续;
2、为村民进行法律、政策、农技知识、市场信息和劳动用工信息等咨询;
3、为村民水、电、通讯、电视等维修安装提供联系服务。
三、代办服务的内容:
(一)代办服务类
1、民政事务类:为村民代办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养老保险、医疗救助、农村低保、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等手续。
2、计划生育类:为村民代办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员婚育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服务类
为村民进行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村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负责村民水、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的联系工作;负责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
四、代办服务的程序
委托→受理→代办→回交→费用
1、委托:村民自愿委托代办员办理有关事项,提交申办资料及有关证件。
2、受理:代办员受理村民委托事项,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代办受理单,填写办证登记表。
3、代办:代办员到乡镇便民中心、县政务中心及县、乡镇有关部门代替村民办理委托事项。
4、回交:代办员办结代办事项后,及时把有关证照,资料交给委托的人。
5、费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涉及应缴的有关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六篇)
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
一、工作职责
村级便民服务站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以便民服务为宗旨而设立的基层便民服务机构。主要提供村民代办服务和民事调解服务。具体服务事项包括:证照代办服务,法律政策和市场信息等咨询服务,代写文书契约等公益服务,发展致富服务,民事调解服务等五类,涉及民政、残联、国土、城建、计生、林业、劳动等部门和单位。根据“三级联动、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分级承办”的原则,村级便民服务室实施直接办理制或直接报送制。由村级代办员受理村民提出的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办理。直接向镇中心报送。
二、办理程序
需报送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证照代办事项和咨询服务事项,按照受理、承办(报送、协办或办理)、回复三个环节办理。其它服务事项,及时受理,按时(即约定时限)办结,并做好记录。具体程序如下:
①受理。对村民提出的要求,由村级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由其它村干部接待的需上报的事项,应及时转交村级代办员受理、登记。
②报送。由村级代办员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不超过一周)向镇便民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上报各类申请材料。对于特殊事项,要随时受理、即时报送。
③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代办员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1④办理。在镇便民服务中心未建成之前,由村级代办员负责直接进行办理。要在一周内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跟踪办理情况,及时领回相关资料,按时登记报结。镇中心建成后,按报送、协办程序进行。
⑤回复。根据镇便民服务窗口承诺期限,由村级代办员负责与便民服务中心沟通,办理领取证照等相关手续,及时向村民做出回复(告)。
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例文(四篇)
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例文
第一章绪论
第一条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优化农村社会服务,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方便农村居民办理各类证件、查询信息、解答问题等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农村便民服务中心是指由村委会或农村自治组织设立的便民服务机构,提供各类代办事项、查询服务、咨询解答等功能。
第二章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
第四条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依据农村居民的需求确定服务项目,满足居民的多元化需求。
(二)合理规划便民服务中心的用地和建筑,保证场所的安全、便利和舒适。
(三)配置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高服务效能和质量。
(四)设置合理的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保障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包括:
(一)提供各类证件代办服务,包括户口迁移、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等。
(二)提供各类查询服务,包括土地信息、农业政策、社会保障等。
(三)提供各类咨询解答服务,包括法律咨询、就业指导、教育咨询等。
(四)组织农村居民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和社会参与度。
第三章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
第六条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村委会或农村自治组织为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主体,负责中心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
(二)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监督和评估中心的工作。
(三)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保证服务的规范和高效。
(四)制定服务准则和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担任主任,依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人士担任副主任和成员,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和绩效评估。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例(3篇)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例
第一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目标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目标是为村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第二条工作时间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00-17: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14:00。
第三条岗位职责
1. 便民服务中心为村民提供身份证办理、户口本办理、社保办理、医疗报销等基本服务,并为村民解答相关政策问题;
2.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和整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村委会和相关部门;
3.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村级活动,提供活动场地和必要的支持;
4.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村级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作;
5.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统计和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以便于上级部门的监督和评估。
第四条工作纪律
1. 便民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早退、迟到;
2. 便民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期间进行私人事务;
3. 便民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守村民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数据,不得泄露或滥用;
4. 便民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第五条工作考核与奖惩
1.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将按照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估;
2. 对于表现良好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3.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警告。
第六条附则
本工作制度为便民服务中心的基本工作规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本(2篇)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本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㈠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住房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____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㈡、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㈢、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____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住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村民组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____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
4、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5、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6、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7、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点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8、实行集中办公制度,集中办公时间为:逢集日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陪同、转告等事项;
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2篇)
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
一、工作职责
村级便民服务站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以便民服务为宗旨而设立的基层便民服务机构。主要提供村民代办服务和民事调解服务。具体服务事项包括:证照代办服务,法律政策和市场信息等咨询服务,代写文书契约等公益服务,发展致富服务,民事调解服务等五类,涉及民政、残联、国土、城建、计生、林业、劳动等部门和单位。根据“三级联动、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分级承办”的原则,村级便民服务室实施直接办理制或直接报送制。由村级代办员受理村民提出的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办理。直接向镇中心报送。
二、办理程序
需报送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证照代办事项和咨询服务事项,按照受理、承办(报送、协办或办理)、回复三个环节办理。其它服务事项,及时受理,按时(即约定时限)办结,并做好记录。具体程序如下:
①受理。对村民提出的要求,由村级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由其它村干部接待的需上报的事项,应及时转交村级代办员受理、登记。
②报送。由村级代办员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不超过一周)向镇便民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上报各类申请材料。对于特殊事项,要随时受理、即时报送。
③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代办员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1④办理。在镇便民服务中心未建成之前,由村级代办员负责直接进行办理。要在一周内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跟踪办理情况,及时领回相关资料,按时登记报结。镇中心建成后,按报送、协办程序进行。
⑤回复。根据镇便民服务窗口承诺期限,由村级代办员负责与便民服务中心沟通,办理领取证照等相关手续,及时向村民做出回复(告)。
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本(3篇)
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便民服务工作,提高村民生活品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便民服务中心是指为村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解决民生问题的机构。
第三条村便民服务中心的任务是:提供村民服务、组织社区活动、指导居民自治、服务村庄发展等。
第四条村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党委领导、村委会负责、全体村干部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村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村民权益。
第六条村便民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卫生安全、环境保护等各项规定。
第七条村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村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由村委会委派。
第九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由村委会指定所在村的工作人员组成,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成员应当合理配置,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服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可以设立服务窗口,提供服务对象便捷就近服务。
第十二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软件。
第三章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办理各项证件和证明,如户口本、身份证、农村带婴儿照片索取、社保卡、医保卡等;
2. 提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机具租赁等农业服务;
3. 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如文化娱乐活动、健身器材借用、图书借阅等;
4. 指导居民自治,组织居民议事会、居委会、社区党组织等;
5. 提供基本的社会救助,如低保申请、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
一、工作目标:
1. 提供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需求;
2. 维护社区秩序和安全,保障居民生活环境;
3. 建立良好的服务品牌形象,提升居民满意度和信任度。
二、工作时间:
1. 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6点,中午休息1小时;
2. 根据需要,可在特定节假日或活动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三、工作内容:
1. 提供生活物品代购服务,包括食品、日用品等;
2. 提供快递代收、发货服务;
3. 提供简单的维修、安装、调试服务;
4. 接收、转达居民对社区建设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 提供社区活动信息发布及预约服务。
四、工作流程:
1. 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服务技能;
2. 工作人员需穿着规定的工作服,保持整洁;
3. 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需检查服务设备和物资的正常使用情况;
4. 工作人员需及时响应居民需求,在处理居民请求时,需耐心、礼貌;
5. 工作人员需根据工作规范,记录每一次服务的内容与结果;
6. 工作人员需每周定期参加工作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和问题解决方法。
五、工作原则:
1. 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2. 服务过程中,保护居民的隐私;
3. 充分尊重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4. 禁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收受居民任何形式的贿赂;
5. 工作人员需服从上级安排,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以上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具体根据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二)第一条任务与职责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任务是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为村民解决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各类证照、文件、宣传材料的发放;居民户口登记与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社区服务的组织与协调等。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5篇)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
1、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办事人员和办事单位的宴请、钱物和其他好处。
3、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4、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当地实际,村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员要定时在便民服务代办站值班;值班时间之外,代办员也要随时随地受理和解决群众提出的要求。
2、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便民服务各项工作流程。
3、为群众办理各项服务,态度要热情、用语要规范、工作要细致。
4、群众来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对于手续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手续。
5、群众委托代办的事项,要填写《代理服务委托书》,属于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当在承诺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和相关材料交给办事群众。
6、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实行代办制度,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代办事项不得收取办事群众的任何报酬。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2)
是指在农村地区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为农村居民提供各种生活需求的服务和办理事项。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 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提供便民服务项目清单,如水电燃气缴费、社保医疗报销、户籍证明办理等。
2. 建立便民服务网络: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之间建立联系,形成便民服务网络,方便居民办理事务时选择就近的代办点。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4篇)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村级政府为方便村民生活而设立的公共服务机构,依法向农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三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居民证件办理、农业技术指导、农业信息发布、农产品销售、社会保障办理等一系列服务。
第四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并且要忠诚于职守,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设有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第六条主任负责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和监督整个工作队伍,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和人员管理,确保工作的高效完成。
第八条工作人员根据具体工作分工,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1. 居民证件办理:负责村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申领、办理、修改等手续。
2. 农业技术指导: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和指导,协助农民解决种植、养殖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3. 农业信息发布:及时发布农业政策、农业市场信息,提供农情、天气等农业信息。
4. 农产品销售:组织农民申报农产品销售,提供销售渠道和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
5. 社会保障办理:负责农民社会保障业务的办理,包括医保、养老保险等。
第十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还可以承担其他与村民生活相关的工作,如办理公益事业、组织文化娱乐活动等,具体工作由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自行确定。
村级民事代办点服务制度
村级民事代办点服务制度
一、管理资格
1、村级民事代办点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被授权担任村级民事代办机构。
2、村级民事代办点的担任人员必须具备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服务范围
2、协助当事人办理离婚、收养、继承、遗嘱、继承登记、经济赔偿等民事纠纷及担任仲裁员的服务。
三、服务流程
2、调查核实
根据当事人的案情,法律援助人员必须进行调查与核实,以便了解案件的全貌,收集相关证据,准确判断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为下一步的操作进行有效的准备。
3、解决方案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法律援助人员要结合法律法规和案件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指导当事人如何处理包括裁判、和解、举证、质证等法律程序。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工作制度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
免费代办制度
一、代办服务对象:前来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申办便民服务事项的村民(居民)。
二、代办服务内容:
1、证照代办服务。主要包括:申请种养殖业扶持,社保补贴,求职登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独生子女光荣证,生育证,计生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生免费技术服务,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再生育,病残儿童医学鉴定,计生并发症鉴定,残疾人求职登记,特困残疾人专项补助,残疾人康复医疗优惠卡,老年优待证,新(改)建房屋办证,农宅用地报批代理,救灾救济,集体土地变更登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证。
2、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三农”信息咨询、劳动用工信息咨询、农村合作医疗相关信息咨询以及司法、劳务咨询,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3、公共服务。代办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服务事项。
三、代办服务要求:
1、群众前来提交代办事项,在村便民服务室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2、对前来村便民服务室申办事项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等。
3、对于申报材料不齐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
4、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5、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主动向办事群众并说明延期理由。
6、认真填写服务对象登记册,负责做好办理事项的登记、上报和资料保存工作。
四、代办服务监督:
1、群众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可以进行举报,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
附件4: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职责
1、承接村民申报的需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或部门办理的各类相关事项,并积极主动地告知申办人申请所需的材料、程序及其权利义务,为申办人提供咨询服务工作。
2、对属代办范围且材料齐全的代理事项,及时受理登记。
3、及时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报送村民的申办事项及相关资料。
4、负责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申办人。
5、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指导
6、做好受理事项的登记、归档工作。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服务承诺
1、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办事人员和办事单位的宴请、钱物和其他好处。
3、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4、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当地实际,村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员要定时在便民服务代办站值班;值班时间之外,代办员也要随时随地受理和解决群众提出的要求。
2、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便民服务各项工作流程。
3、为群众办理各项服务,态度要热情、用语要规范、工作要细致。
4、群众来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对于手续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手续。
5、群众委托代办的事项,要填写《代理服务委托书》,属于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当在承诺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和相关材料交给办事群众。
6、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实行代办制度,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代办事项不得收取办事群众的任何报酬。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制度
一、村级便民服务逢场代办制度
1、群众要求代办事项,村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2、无特殊情况,坚持逢场到乡代办,凡正常上班逢场日为村代办员集中代办日。
二、村级便民服务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是指代办员在办事群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的前提下,按照对外公示的时限,及时办结(上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
2、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向办事群众说明延期理由。
3、延期办结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延期承诺后,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三、村级便民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便民服务代办站申办事项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等。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
四、村级便民服务监督考核制度
1、群众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可以进行举报,乡对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出现的违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
2、乡党委、政府不定期对村级便民服务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该村的年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