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大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大型建筑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大型建筑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 建筑机械设备必须在经过合格的培训和操作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 在使用建筑机械设备之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且符合安全标准。
3. 在使用建筑机械设备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并确保设备的稳定和安全使用。
4. 定期对建筑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和安全性能。
5. 在建筑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6. 在建筑机械设备周围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和障碍物,以确保人员的安全,并防止设备的意外损坏。
7. 在使用建筑机械设备时,必须配备相关的安全设备和保护装置,例如安全带、救生器材等。
8. 对于特殊的建筑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并按照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9. 在使用建筑机械设备时,必须注意周围的环境和其他人员的安全,严禁做危险的动作或操作。
10. 在建筑机械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和安全存放。
这只是一些常见的建筑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建筑机械设备和实际情况来制定。
大型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大型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近年来,各施工企业陆续购置了一批大型起重机械,这些机械对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艺质量起了很大的作用。
为了加强管理,减少和杜绝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现颁发《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并提出三点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电管局,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电建局、要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对机械的安全进行全过程管理,按《规定》要求,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人,限期解决。
二、能源部施工机械检测中心为我部施工机械安全检测的专业部门,挂靠在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
检测中心应加强与各施工企业的联系,互相配合,搞好检测工作。
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机械操作证》、《起重机械检验员证》方可操作和出具检验报告。
请各有关单位将贯彻执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及时告能源部。
【章名】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大型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3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铁路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
其他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公司管理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
公司经理部和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有公司质安科负责。
第三条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项目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相关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使用、安装和我检验检测除接受公司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外,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报废第五条公司所属项目部或者个人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
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
购买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买: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二、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禁止使用的;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第六条项目部自行研制制造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公司技术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或项目部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施工单位机具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机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单位机具的管理工作,提高机具的使用效率和运行安全性,保障施工单位机具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内所有机具的管理工作,包括机械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具管理制度,完善机具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机具管理应当遵循合理利用、安全可靠、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机具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安全。
第五条机具管理责任人需全面了解本制度,贯彻执行本制度,对机具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购置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对机具的购置应当实行有计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遵循节约资源、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七条所购置的机具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保证机具的运行安全和效率。
第八条购置前应当对机具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比较,确保机具的性价比和质量。
第九条购置后应当对机具进行验收,确保其完好无损,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条所购置的机具应当建立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地点等基本信息。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机具的使用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机具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使用机具时应当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保障机具的运行安全和性能稳定。
第十三条使用机具时应当遵守使用规程,不得私自修改机具的结构和参数。
第十四条使用机具应当按规定进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机具的寿命和性能。
第十五条停用的机具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封存和报废处理,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具的维护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等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定期检查应当对机具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结构、电气、润滑、密封等多个方面,确保机具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维修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保证维修质量和维修效率。
第十九条保养工作由使用人员进行,根据机具的保养手册进行保养,确保机具的长期使用。
第二十条对于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应当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故障对机具的损害最小化。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身、设备设施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建设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在施工期间,坚决杜绝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出现公众性、社会性、影响公司声誉的安全事件发生。
第四条坚决杜绝出现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车辆、质量、污染环境事故。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负主体责任。
第六条参建单位应设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
各参建单位应明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机械设备数量设置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专(兼)职监理工程师,履行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监督职责;施工单位应根据其承建工程规模和施工现场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明确机械管理部门或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施工机械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设置或明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并组织建立建设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网络。
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工程施工吊装中使用起重机械5台及以上的或工程合同价达到5千万元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使用起重机械5台以下的或工程合同价未达到5千万元的应设置专职管理人员。
(二)输变电项目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机械的数量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o(三)特种设备专职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的配备与培训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机械设备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机械设备的特点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等,制定、发布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设备参数、操作程序和方法、维护保养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巡回检查和异常情况处置规定。
施工单位大型机械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大型机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单位大型机械的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活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的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起重机、压路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所有与施工相关的大型机械设备。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和定期维护保养,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的保管和监控,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的档案资料,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保障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机械设备故障和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活动。
第二章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第一节机械设备的购置第八条施工单位在购置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购买,确保机械设备的品质和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对购置的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验收和检测,对技术指标和性能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的登记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时间、技术参数等基本信息,并对设备进行编码管理。
第二节机械设备的存放和保管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场地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存放和保管。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存放场地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对存放场地进行限制区域的设置、进出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保养,对设备的存放环境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包括以下内容:
1. 机械设备的选购和使用:必须根据工程需要选择适当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并确保设备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配置和功能。
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机械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求: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证书,并熟悉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不得饮酒和使用药物。
3. 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必须保证机械设备不超载、不超速、不超时,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4. 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机械设备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声光报警装置、反向监视系统等,并确保这些安全装置正常工作。
5. 机械设备的周边环境安全管理:机械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障周边环境的安全,如设置施工区域隔离带、安全警示标识牌等。
6. 机械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在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时,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和人员
疏散。
同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
7. 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包括检查各种传动装置、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等,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
8. 机械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记录:对于发生的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进行报告,并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阅和汇总分析。
以上是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细则以下是针对大型机械施工的安全管理细则:1.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 必须按照操作手册和生产厂家的要求来操作机械设备。
-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了解机械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方法。
- 在操作机械设备之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并且设备操作区域应当清洁、整齐、无杂物。
- 不得在操作机械设备时饮酒、吸烟或者进行其他有可能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2.安全防护措施:- 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指示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 工地应设置围栏和护栏,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 工人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 必须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紧急处理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 施工现场应设置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设备,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3.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交底。
-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作业要求和安全措施。
-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网、吊篮等,并预防坠落事故的发生。
- 作业过程中必须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和工具的工作状态,并进行维护和保养。
4.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各施工工种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
-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应急出口标志,并保持畅通。
- 当发生火灾、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撤离和报警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处理。
以上是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能够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性,预防事故的发生。
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京铁建〔2013〕154号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全局铁路建设项目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保障人身和营业线运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铁路局管内新建、改建铁路建设工程,其他涉及在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施工参照执行。
第三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包含的范围:1.大型起重吊装设备:轮胎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等。
2.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钻探专用机具、锤击桩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凿岩台车、旋臂掘进机、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
3.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等。
4.轨道运行设备:重型轨道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张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等。
第四条根据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所处施工环境分为非营业线施工管理及营业线施工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施工单位管理职责施工单位是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主体,对施工范围内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主要职责是: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必须选定合格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使用。
2.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对机械设备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出厂合格证进行检查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审核。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操作,并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件。
2.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可靠。
3.机械设备必须设置在安全稳定的位置上,避免倾倒或滑动。
4.机械设备必须正确使用,并严禁超负荷操作。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的操作原理、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正确操作。
7.机械设备使用中,必须保持周围环境整洁,避免杂物阻碍设备运行或造成安全隐患。
8.机械设备使用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无异常情况方可停止使用。
9.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10.机械设备维修人员在进行设备维修时,必须确保设备停止运行,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1.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进行处理。
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安全规定,并定期接受监督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工程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是确保工人安全、保障施工质量以及提高工程效率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机具管理,减少事故发生,并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的机具管理。
三、机具登记管理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机具进行登记,包括机具名称、型号、数量、规格、使用部门以及机具的购置时间等信息。
2.机具登记台账应及时更新,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对。
四、机具检查和维修1.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机具进行检查,确保机具的运行状态良好。
2.发现机具存在故障或者损坏的,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在机具上做出明显标识,禁止使用。
3.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维修时间、维修内容以及维修人员,并及时进行备案。
五、机具使用安全1.施工单位应对机具进行合理配置,确保机具数量和种类满足施工需要。
2.机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相关证书上岗。
3.机具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使用机具,确保机具的安全使用。
4.机具使用人员在操作机具前应检查机具的运转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六、机具存放和保管1.施工单位应为机具设置专门存放区域,区域内应有明显标识,清晰划定。
2.机具存放区域应定期进行检查,禁止存放其他非机具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机具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必须熟悉机具的使用和保养知识,并定期进行机具台账核对。
七、机具报废处理1.机具达到使用寿命或者无法继续使用的,必须进行报废处理。
2.施工单位应及时出具机具的报废申请,并经过审核后进行处理。
3.报废的机具必须进行专门标识,并严禁继续使用。
八、机具安全教育和培训1.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机具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机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维修保养知识以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九、机具事故处理1.一旦发生机具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现场的人员安全。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是指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设立专门的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采购、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
2.进行机械设备的登记备案,每台机械设备都应有相应的档案,包括设备资料、购买证明、维修记录等。
3.设立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的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4.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
5.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操作规范,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6.设立机械设备的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及时发现设备问题,并进行处理。
7.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保障人员的安全,并减少损失。
8.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采取安全装置、密封保护、固定设备等方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定期进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
10.加强机械设备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具体的管理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管理制度是为加强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而制定。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二、施工机具的分类及标识1. 施工机具按照使用性质分为电动机械、手动机械、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等。
2. 施工机具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机具名称、制造单位、使用单位、机具型号、出厂日期等。
三、施工机具的选购和验收1. 施工机具的选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具有合格证明文件。
2. 施工机具的验收应由专门人员进行,对机具的外观、性能、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机具完好无损。
四、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1. 施工人员在操作施工机具前应熟悉机具的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相关培训。
2. 施工机具的操作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 施工机具的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机具,不得随意修改机具的结构或功能。
4. 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在使用施工机具时应保持安全操作环境,确保周围没有人员或障碍物。
五、施工机具的定期检修与维护1. 施工机具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定期检修,检修内容包括机具结构的完整性、安全装置的灵活性和有效性等。
2. 施工机具的维护工作应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认证。
3. 施工机具维修后应进行试运行和安全测试,确保机具能够正常安全地工作。
六、施工机具的存放和保管1. 施工机具应存放在指定的存放场所,场所应安全可靠,防止机具受潮、受热、受损等。
2. 施工机具应定期清洁和保养,防止机具积尘、油污等影响使用和安全。
3. 施工机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入库和出库,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
七、施工机具的报废和更新1. 施工机具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立即报废,并予以注销。
2. 施工机具的新购和更新应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包括编制采购计划、招投标、验收等程序。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机具事故的发生,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施工机具的管理和使用。
二、施工机具管理责任1. 单位负责人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负责。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负责施工机具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组织制定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3.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当组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并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和遵守相关安全规程。
三、施工机具进场验收1. 施工机具进场前应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2. 验收内容包括施工机具的资料齐全性、技术性能、完好程度等。
3. 验收合格的施工机具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在机具上粘贴标识,明确使用单位和仓库位置。
四、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1. 施工机具的保养应按照制定的维护保养计划进行。
2. 保养包括清洁、润滑、调整、紧固等工作,要确保施工机具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使用。
3. 定期对施工机具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确保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
五、施工机具的使用1. 施工机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2. 施工机具的使用人员应熟悉施工机具的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3. 在使用施工机具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违章操作。
六、施工机具的事故处理1. 发生施工机具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2. 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 对施工机具的事故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施工机具的报废处理1. 施工机具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或出现严重故障时,应及时报废处理。
2. 报废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危害。
3. 报废的施工机具应进行记录,包括报废日期、报废原因等,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理。
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项目公司各参建单位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各参建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9版3 职责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是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的进场、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负全部责任.各参建单位的机械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管理部门负责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制度的具体管理.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管理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监理承包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对施工承包商进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拆装安全资质、方案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项目公司安监部协助、督促监理单位负责本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管理的监督管理.4 管理内容与要求大型施工机械的一般管理参建单位机械安全管理要严格把好“机械五关”.机械准入关:机械进入施工现场,要经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按机械安全完好标准条件整机的验收检查、鉴定,不合格不予登记进入现场使用.尤其是特种设备除了检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外,还要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证;需要现场安装的大型特种设备,要经过安装前的检查,如有缺陷,需整改后准予安装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递交告知书;安装竣工,必须经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报告书和负荷试验报告,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出具检验报告书和颁发安全准用证.机械人员准入关:各分公司、外包单位的机械管理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机械安装维修人员要经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和登记造册,不合格不予登记、不得准入上岗工作:机械操作人员要有操作证,安装维修人员要有安装维修证,安装维修队伍还要有相应的安装维修资质证.机械安装、拆卸方案审查关: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安、拆方案或安拆作业指导书,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准予安装或拆卸;凡发生审查意见和方案变更,需编写单位修改或补充后,应经项目监理部二次复审合格.机械使用单位的机械管理关:凡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机械维修保养制度、机械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日志,并严格执行.没有建立必要的制度或不能维护机械安全的使用单位,应进行考核,责令限期整改.机械检查整改关: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应在机械使用中应坚持巡检和月检,对外包等单位的机械管理情况和机械技术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管理不到位和机械设备存在缺陷、隐患应及时整改和验收,并加以考核.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应共同把好机械安全管理“五关”.机械进场关:制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的完好标准,不符合标准、无技术及安全性能检验、无安全准用证的施工机械、起重设备严禁在现场使用.机械管理关:审查施工单位机械管理制度和机械安全保证体系,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与施工.人员资质关:无资质的队伍和无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作业.方案审查关: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起重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检查整改关: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应在机械使用中应坚持巡检和月检,对外包等单位的机械管理情况和机械技术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管理和机械缺陷及时下达整改和验收,并加以考核.新购和在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具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安装、改造、维修.工程在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必须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新购的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外文资料须及时译成中文以及有关起重机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针对本起重机的安全操作和保养制度并组织学习贯彻,在此之前不得使用.在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电梯、施工电梯应执行挂牌制度.挂牌内容包括机械安全检验合格证、额定起重量、操作人员姓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施工机械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使用管理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使用单位要根据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起重机械管理部门应建立起重机械管理制度、设备台帐和针对性应急救援预案.高架型式的起重机械必须制订本机的有关防风措施和规定.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定机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起重机机械.起重机械指挥人员必须专人与司机联系、指挥吊装工作,指挥时应带有明显标志并保证起重机行走通道没有障碍物.使用单位应健全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台帐,并必须将下列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报项目公司安监部归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及特殊岗位人员统计报表.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大型起重机拆卸和安装的安全技术方案.起重机械验收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复印件.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应根据以上资料建立大型施工机械登记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重大起重项目,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专人现场安全监督.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作业.起吊精密物件、贵重设备、危险品,或起吊超长等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制定起重机械交叉作业安全措施,并督促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书.特种设备的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和应急措施,报项目监理部审批,项目公司安监部备案.锅炉、压力容器应严格执行安装质量三级验收制度,并接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要求,向有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申报手续,并取得使用证书.要求各相关方对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安全操作的要求.对锅炉、压力容器检修、技术改造等,要编制相应检修计划、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批,项目公司安监部备案后方可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各施工单位应明确大型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负责该工程的大型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管理.并设置相应的维护机构,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大型机械、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维修,以及安全技术工作.大型机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有关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具有操作资格,并定人定岗后才可操作.大型起重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知识和起重机械常识的培训,应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并按照有关特殊作业人员的定期复审要求,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和复审.施工方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报项目监理部审核,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施工方所报台帐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后报项目公司安监部备案.5 检查与考核本制度所列管理任务,由项目公司安监部、项目监理部检查与监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标准: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6附录附录A:资料性附录施工机械进场报审表附录B: 资料性附录大型施工机械安装/移位/拆除单位物质报审表附录C: 资料性附录大型机械设备安装/移位/拆除报审表附录D: 资料性附录大型机械设备日常维护记录表附录E: 资料性附录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台账附录A:资料性附录施工机械进场报审项目编号:编号:此表由承包商填写,一式四份,承包商、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及安监部各存一份附录B: 资料性附录大型施工机械安装/移位/拆除单位物质报审表项目编号:编号:此表一式五份,由承包商填报,建设单位及安监部各存一份,项目监理机构存一份,承包商存二份.附录C: 资料性附录大型机械设备安装/移位/拆除报审表项目编号:编号:此表一式五份,由承包商填报,承包商、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工程部、安监部各存一份.附录D: 资料性附录大型机械设备日常维护记录表项目编号:编号:附录E: 资料性附录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台账项目编号:编号:。
项目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项目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前言本项目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旨在确保施工现场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项目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
二、一般规定1. 所有项目施工机具设备必须具备相关国家检验合格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
2. 机具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岗位资质证书,且具备相关操作经验,确保安全操作。
3. 机具设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
4. 机具设备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准备工作,确保机具设备的正常运行。
5. 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各项功能正常、操作安全。
三、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范1. 在使用机具设备前,必须检查机具设备的周围环境,确保没有障碍物和安全隐患,例如电线、管道等。
2. 机具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3. 在操作机具设备时,必须确保身体和手部的稳定,严禁在机具设备运转时伸手进入机具设备内部或靠近旋转部件。
4. 在启动机具设备之前,必须确认各个操作按钮和控制手柄处于正常位置,且工作面无人员。
5. 使用机具设备时应注意操作平稳,防止急停或急启动造成机具设备的损坏或人员伤害。
6. 在操作大型机具设备时,必须配备专人指挥,避免意外伤害和碰撞事故。
7. 操作机具设备时,应保持集中精神,严禁酒后驾机具设备,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四、机具设备维护管理1. 机具设备操作人员要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对机具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设备清洁干净、润滑良好。
2. 定期对机具设备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包括更换磨损件、紧固螺丝、液压油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机具设备操作人员在维护过程中必须关注设备的各项指标,如温度、油压等,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维修保养过程中严禁对机具设备进行任何改装和修理,必要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
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最新版)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汽吊、随车吊等起重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等场内机动车,强夯机、打桩机、钻孔机、空气压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所指机具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木材加工、钢筋加工、振动等施工机具。
二、工程项目部、单项工程负责人和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本规定。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机具管理台帐,完善采购、使用、验收、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四、公司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实行安全检验准入制度。
工程项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五、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年检、维护和保养,满足安全作业条件。
六、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应当满足下列本质安全条件或提供相应资料备案留存:1、起重类机械:机械设备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验收合格证明、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塔吊)、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安全装置、附件;操作人员资格证、牌照、驾驶证、行车证、保险;钢丝绳、钢丝扣等;2、厂内机动车:年审合格证明、操作人员资格证等;3、其他机械、机具: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电器绝缘、附属电器元件等。
机具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机具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机具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机具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机具设备的安全检查管理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具设备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指定专门机具设备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对机具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机具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安全检查管理第五条机具设备安全检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得延误或漏检。
第六条安全检查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机具设备,掌握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技巧。
第七条安全检查时,应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流程进行,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得到充分的检查和确认。
第八条安全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第九条安全检查完毕后,应及时记录检查结果,并进行归档保存,做到全程可查。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机具设备安全管理措施应包括日常巡检、定期维护、设备保养等内容。
第十一条日常巡检应由专门人员进行,对机具设备的外观、工作状态、运转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定期维护应根据机具设备的使用频率和环境条件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确保设备长时间运转。
第十三条设备保养应按照厂家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不能擅自更换零部件或调试设备,以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措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五条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响应程序、责任分工、应急设备准备等内容,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七条机具设备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安全培训第十八条为提高机具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提项目部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项目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转。
第3条大型施工机械的范围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2.其他大型设备: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凿岩台车、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第4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第二章安全目标第5条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目标。
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第6条分部成立大型机械设备联合安全管理工作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物资设备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1.建立健全分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保障体系,落实各岗位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职责.2.物资设备科落实专人负责大型施工机械的日常技术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台帐。
3.工程部制定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细化对大型施工机械具体规定和要求,必须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备作为重点内容,并强化落实到位。
4.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其演练,5.每月召开一次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安排一次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隐患问题库,并落实销号整改.第四章安全责任第7条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1.项目部是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主体。
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加强特高压交流工程主要施工机具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讲解
加强特高压交流工程主要施工机具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特高压交流工程(简称工程)主要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简称机具)安全管理,提升机具可靠性和工程建设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公司通用制度。
本指导意见主要针对线路工程组塔、架线主要受力机具和变电工程高空作业机具、起重机械提出了强化管理要求及重点要求重申。
第三条工程建设各管理层级应将机具安全管理作为现场建设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从施工方案(措施)编制与审查、机具配置、进场检验、性能评估、工程转序、现场使用、安全检查等环节进行管控,严格履行机具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第二章管理分工第四条国网交流部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各管理层级机具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对工程机具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和考核评价。
第五条国网交流公司负责指导意见的宣贯培训,通过总部协同安全监督、专项检查、工程转序等方式督导现场贯彻落实并进行评价。
第六条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指导意见,加强过程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闭环,组织对机具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提升。
第七条监理项目部是机具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施工机具进场检验把关和日常监督检查。
第八条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是机具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机具专业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
第三章进场管理第九条进入现场的机具应为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和资质条件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进行定期检验,具有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
对于进场使用时间超过3年的机具,应强化安全管理。
严禁提供虚假报告、证明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置并通报处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施工方案(措施)配备机具,对进场机具进行100%自检(资料审查、外观检查),对主要受力机具进行编号。
对于自检不合格的机具应立即封存并作退场处理,严禁与合格机具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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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大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型工器具的正确维护与使用,是保证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人身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大型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依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国家《特种大型工器具法规》和《特种大型工器具使用管理》等规定,结合浙江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大型机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维修和报废全过程管理作出了明确要求。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涉及管理和使用大型施工机具的公司各部室(专业机构)。
第二章大型施工机具分类第四条大型施工机具分为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两类。
(一)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链式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卷扬机(绞磨)等,简称起重机械。
(二)施工机具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摇臂钻床、大型油务设备、六氟化硫(SF6)回收装置、大型试验仪器等,简称施工机具。
第三章大型施工机具的管理组织第五条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大型施工机具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大型施工机具操作人员的培训、取证等管理。
各使用专业机构负责大型施工机具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六条各使用专业机构把大型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设备考核范围,并建立大型施工机具的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四章大型施工机具的使用与管理第七条使用大型施工机具的各专业机构逐台建立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试验并存档。
第八条大型施工机具的安全技术台帐应包括:设备出厂技术文件(复印件)、装拆、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试验记录;安全技术监督试验报告;设备缺陷和不安全情况记录;设备定级台帐。
第九条大型施工机具的保管(一)大型施工机具所在专业机构和班组应落实责任人负责保管。
(二)大型施工机具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大型施工机具编号、登记台帐,包括检查试验记录和损坏更换记录等。
(三)大型施工机具应实行定置管理,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不得混放。
(四)大型施工机具应根据情况挂上铭牌,注明规格型号,以便使用。
(五)要建立大型施工机具维修保养、保管和定期检查制度,未经检查及检查不合格的各类工器具严禁使用。
(六)禁止将报废的工器具与完好的工器具一起堆放。
(七)大型施工机具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机械强度试验和机具性能检查。
第十条大型施工机具的使用(一)班组使用大型施工机具,应事先提出申请,经该设备所属专业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大型施工机具的使用应履行领用手续,由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大型施工机具的领用清单,经班组长审核后向工器具保管员领用。
(三)任何大型施工机具不得私自外借。
如确需外借时,必须经该设备所属专业机构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大型施工机具的安装与维修(一)所委托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必须是取得安装(修理)安全认证的单位。
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对安装修理单位资格进行审查。
(二)各专业机构自行安装、修理桥式、门式起重机和汽车吊,应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报安全监察质量部审核,经地方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同意后,方可施工。
(三)桥式、门式起重机和汽车吊安装、大修后,由安全监察质量部组织检验,合格后由安全监察质量部向地方监察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颁发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才能交付使用。
(四)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一般为二年,大修后起重机必须检验而不受规定检验周期的限制。
(五)检修后的起重机械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结构件需焊接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的要求,焊接工艺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起重工器具大修后,由安全监察质量部、使用专业机构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
(六)起重机械维修时,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将起重机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工作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做到时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设置监护人员;将所有的控制器置于零位;切断主电源、加锁并悬挂标示牌,标示牌应置于醒目位置;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护及人工润滑。
(七)施工机具维修有各专业机构自行组织,维修后应做好维修记录,由使用专业机构按照相关标准验收。
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大型施工机具的检查和试验第十二条起重机械的检查(一)作业前的例行检查。
每日作业前(或使用前)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的安全性能,钢丝绳、吊索吊具的安全状况等,若有异常或损伤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禁止使用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
有牙口、刃口及转动部分的机具,应装保护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机械设备的各种监测仪表,以及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起重机械作业前的检查工作由操作人员进行,现场作业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监督检查,并列入站班会的检查内容。
(二)月度检查。
月度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一般应包括: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无异常情况;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起重机械月度检查由各专业机构组织检查并记录。
(三)年度检查。
年度进行全面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以以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的方式进行。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或发生过重大设备事故经修复后的起重机械,或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四)年、月检查情况要记入设备台帐,并与其产品说明书、数据等有关技术资料一并归档。
(五)起重机械的年度检查工作由使用的专业机构组织,结合定期试验进行。
应建立和健全关于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制度,根据使用情况,规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术检验。
并对起重机械作静、动负荷试验。
检查、试验结果报安全监察质量部审核、存档。
(六)起重工器具的检查由起重工器具所属班组长和保管员负责进行,每月一次,检查结果报部门领导审核。
检查内容和质量标准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起重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等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施工机具的检查(一)到达现场的检查。
到达现场(或使用前)必须对施工机具进行检查。
机具外观有无明显的损伤、机具带电试运行是否正常等,若有异常或损伤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转动部分的机具,应装保护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各种监测仪表,以及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特种作业的检查工作由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作业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二)月度检查。
月度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主要检查机具的性能及机具的绝缘,月度检查由各班组检查并记录。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的试验(一)起重机械试验由使用的专业机构安监负责人制订试验计划,经安全监察质量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二)下列情况,应按有关起重机械试验标准进行试验:正常工作的,每二年进行一次;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或机械的重要性能等受到损害的起重机械使用前。
(三)起重工器具的试验由使用的专业机构负责组织。
下列情况,应按有关试验标准试验:正常使用的起重工器具,每年一次;经过修理、改造过的工器具,在交付使用前;长期存放超过一年以上的工器具,在重新使用前;抽样试验发现不合格的,应全部进行试验。
(四)起重机具的定期试验和鉴定由安全监察质量部联系委托。
第六章大型施工机具购置与报废第十五条大型施工机具的购置(一)购置大型施工机具,使用的专业机构应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提出购置计划,经安全监察质量部审核同意,报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
(二)大型施工机具的选型原则:必须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遵照技术先进、工程适用、安全可靠、经济耐用、服务周到的原则;严禁选购无国家认证资质的企业产品;严禁选购未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的产品;严禁选购无出厂合格证和无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的产品;不宜选购无良好售后服务的产品;不宜选购说明书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的产品。
(三)起重机械出厂资料应包括:原材料自检资料;金属结构安全技术要求;电气、液压及控制系统安全技术要求;顶升机构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防护装置及主要零件安全技术要求;运行试验和载荷试验资料(无法在制造厂进行的可在安装现场进行)。
(四)施工机具应有机具使用说明书以及包含机具各项技术参数的产品合格证。
(五)大型施工机具应检验合格,生产厂家应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起重工器具应有必要的产品鉴定证书,并经抽样试验合格。
第十六条大型施工机具的报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一)主要结构、主要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再经大修其性能已达不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二)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三)修理费用高的;(四)国家规定淘汰的;(五)非标准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公司已不适用的。
第十七条大型施工机具的报废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规定办理,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按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标准办理。
第七章责任与考核第十八条因大型施工机具监管不力、使用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浙江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浙江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考核。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与上级相关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2年7月2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