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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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processing trade )
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Supplied Materials )
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主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还提供设备,由我方加工企业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的贸易形式。
进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Imported Materials )
是指由我国有关经营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supervision and control over the processing trade )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经营单位专为加工出口商品而经批准,缓办纳税手续进口的料、件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行为。
是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监管、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监管和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的统称。
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属保税货物,自进口之日起至解除监管止,均应接受海关监管,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将其转让、出售、调换、抵押、或移作他用。
进料加工的主要监管方式
(1)保税工厂、保税仓库方式
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有专门加工出口产品的工厂、车间、或经营单位本身拥有专门储存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的仓库,建有专用账册、专人管理制度、并具备海关监管的其他条件,海关可以批准建立加工贸易保税工厂或备料加工保税仓库。
其料件进口时先予以全额保税,加工后以实际出口部分所耗加口料件予以免税,不出口部分自然予以征税。
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按进料加工保税工厂和保税仓库的要求办理。
(2)对口合同方式
一般贸易货物
加工贸易货物
复运出境
我方与外商分别签订进口和加工成品出口的对口合同,料件进口时我方先付料件价款,加工成成品出口时再收取成品价款的进料加工,经主管海关批准可对其进口料件予以保税。
加工后对实际出口部分所耗进口料件予以免税,但合同项下进口的机器设备应按一般进口货物办理进口报关和征税手续。
(3)定额征税
凡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其进口料件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的规定,分别按85%或95%作为出口部分免税,15%及5%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
如实际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或少于已征比例,经海关审核无讹后,分别予以补税或退税。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
经营单位和加工企业
1、经营企业: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有外贸经营权)
2、加工企业: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
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实质加工生产)
3、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备案原则。
4、经营单位不得将料件销售给加工企业。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
定义:经营加工贸易的企业凭海关核准的手续,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指定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帐,加工成品在规定的加工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核销合同后,再由银行核销保证金台帐。
1、在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时,到中国银行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
2、手册核销后退还保证金和利息;
3、台帐实转可以采用银行担保形式;
4、由企业类别和加工贸易商品类别共同决定保证金台帐的金额。
单耗
1、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2、净耗,是指加工生产后,料件通过物理变化或者化学反应存在或者转化到单位成品中的量。
3、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生产工艺原因,料件在生产过程中除净耗外所需耗用,但不能存在或者转化到成品中的量,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4、工艺损耗率,是指工艺损耗占所耗用料件的百分比。
5、单耗=净耗/(1—工艺损耗率)
6、出口成品=进口料件×(1-工艺损耗)/净耗
7、成品出口前办理单耗变更手续。
第1步签订合同时需注意的事项
来料加工:
(1)外商提供料件、设备,和我方加工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等;
(2)进口料件、设备,和我方加工成品的交货日期、进出境口岸、运输方式、支付方式等; (3)加工成品的用料定额、损耗率及工缴费的标准; (4)合同的有效期和违约、撤约、索赔、仲裁的办法; (5)外商在我境内用外汇价购的料件。
进料加工:
(1)进口料件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付款方式、交货期限。
(2)进料加工对口合同,还须写明出口成品所用料件的单耗和总耗。
(3)双方签订进料加工合同后,应送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机关,外经贸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公司及其授权的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进出口总公司、局级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发给《进料加工批准书》,凭以办理海关加工合同进口料件备案手续
第2步 加工贸易的备案与审批
加工贸易的备案和审批是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单证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的过程。
需提供单据
(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经营企业在其《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的有效期限内再次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部门可以收取加盖企业印章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
代理報關行
海关
联
系
中国银行
(3)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 (4)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经营企业开展委托加工的,加工贸易审批部门还应当收取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5)必要的其他单证
合同审批作业流程
一、预审
(1)对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资格审核(企业是否在海关备案、经营范围、有无被海关立案调查的走私违规行为等);
(2)审核提交的单证是否齐全;
(3)审核企业填报的贸易方式、商品编码、征免性质、品名规格、计量单位等内容是否符合规范; (4)审核企业备案的保税料件和出口成品是否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出口的商品,单耗是否合理; (5)审核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是否正常; (6)对初次经营加工贸易的企业提出验厂建议。
对审核无误的合同,在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表上加盖“同意录入”章,企业凭此录入。
不予受理备案手续的几种情况
(1)经营企业申请备案的进口料件或者出口成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 (2)经营企业申请备案的加工产品属于海关无法实行保税监管的; (3)经营企业申请备案的加工产品属于国家禁止在我国境内加工生产的; (4)经营企业或者加工企业属于国家规定不允许开展加工贸易的;
(5)经营企业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报核已到期的加工贸易手册的; (6)经营企业申请备案的单耗超过国家规定的单耗标准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备案的其他情形。
二、预录入
经营企业将预审通过的相关信息转预录入公司进行录入,并且打印出“企业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呈报表
三、初审
企业将录入公司打印出的企业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呈报表”和经预审审核的各项单证交初审,初审人员除审核预审环节各项内容外,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初审人员如遇计算机自动提示该企业有超期未核销合同的,应向企业讲明情况,不接受
2、初审,并督促企业核销,退还有关单证。
3、初审人员应对计算机提示的该企业未核销合同份数、金额情况进行审核,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初审人员将企业提供的书面单证与录入公司录入的电子数据进行逐项核对,如有错误,退企业进行修改。
4、审核企业所报各项内容计算机录入是否正确。
5、审核企业所报耗料是否符合总署和本关区制定的耗料标准。
6、对需验厂的提出验厂建议,报科长审批;
7、上述审核无误后,加盖作业章,在初审位置签名,转复审;
四、业务报批
初审人员按报批制度规定履行业务报批手续,做好相关登记。
五、复审
复审人员对经初审后的书面单证及计算机备案电子数据再次进行综合审核外,还应重点审核以下有关内容:
1、审核需验厂的加工贸易合同有无验厂记录;
2、审核履行三级或四级报批的合同有无业务报批;
3、转科长复核,确认无误后过机签字,通过程序复审,并给出手册编号。
4、开出《台账联系单》交企业办理台账手续
六、银行建账
经营企业依据《台账联系单》向主管海关所在地指定的中国银行申请设立保证金台账,中国银行根据海关签发的联系单和经营单位的申请,审核后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设立保证金台账,并签发《银行保证金台账登记通知单》交经营单位,经营单位凭此向主管海关申领加工贸易登记核销手册。
七、登记银行通知单
主管地海关对银行通知单进行登记作业。
八、核发手册
复审后企业将打印的《企业加工合同备案表》第一联订于手册,将批准证书、合同、核销保证书订于手册粘贴栏内;企业将《企业加工合同备案表》第二联、预录入呈报表、加工贸易备案申请表、经贸部门批准书、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合同、核销保证书、开设台账联系单和银行台账开设通知单及其他单据一并装订交予海关经办人员;海关经办人员对手册加盖骑缝章和免税章,批注免税意见加贴防伪标签并登记后,交予企业经办人员,企业经办人员签收;
注意事项
第一本手册量不要做太大,这样容易执行完毕,风险保障金量不大,执行一段时间后,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申请第两本或两本以上手册,以方便进出口报关,余料结转等。
第3步报关
报关过程主要有进口料件的报关和出口成品的报关
第4步《登记手册》的核销
加工贸易核销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加工复出口或者办理内销等海关手续后,凭规定单证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海关经审查、核查属实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的行为。
手册须按时报核
1、手册有效期不能超过1年。
可以申请延期,一本手册共可申请两次延期,第一次可延六个月第二次申请延期时间也可为六个月,但办理第二次延期时就需交纳风险担保金,如果只延三个月,那无需批外经委批准证。
2、手册到期后,企业必须在一个月内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超过1个月不报核的。
不能办理新手册的备案和其他手册的变更手续。
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流程
一、企业报核
报核行为是加工贸易企业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
企业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国家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因此,加工贸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企业报核时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口料件、出口成品、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以及单耗等情况,所有报核单证、资料和数据将作为海关核销的重要依据,如果报核不实,则将成为海关处罚的证据。
1、报核的期限
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的,30日内向海关报核。
报核所需单证: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b )加工贸易专用进出口报关单 (c )《核销申请表》
(d )海关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2、海关受理报核 :
(1)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报核的单证、资料和数据等进行审核。
(2)审核的重点是报核单证是否齐全有效,核销申请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进口、出口、单耗、剩余等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成立,纸质单证数据与海关电子数据是否一致,各种相关单证之间是否相与印证等。
3、海关受理报核:
(1)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报核的单证、资料和数据等进行审核。
(2
)审核的重点是报核单证是否齐全有效,核销申请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进口、出口、单耗、剩余等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成立,纸质单证数据与海关电子数据是否一致,各种相关单证之间是否相与印证等。
具体审核的内容:
⏹(a)审核报核单证是否齐全、有效;
⏹(b)进出口报关单是否按类别分时间整理,份数是否准确,海关印章是否齐全;
⏹(c)《加工贸易手册》各类别登记与进出口报关单相关内容是否一致;
⏹(d)《核销申请表》是否按海关规定填写,企业是否加盖公章,是否填写联系人与电话;
⏹(e)内销、放弃、销毁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单证核销
是指海关核销人员经过风险分析,对风险值较低或无风险、企业管理类别和管理水平较高,报核单证齐全、有效,各项数据符合有关标准或海关掌握情况相吻合,无走私或违规嫌疑,可以在海关办公场所核对、审核企业报核资料,办结核销结案手续,必要时通过电话联系,约见面谈或携带实物来关处置等方式解决疑问和完结核销手续的核销方式。
一般来说,经营企业管理规范、资信良好、未发生走私违规情事、报核单证齐全、进出平衡、消耗定额合理、未涉及重点敏感商品的合同,海关一般予以单证核销。
下厂核销
是指海关核销人员经过风险分析,对风险值较高、企业类别和管理水平较低,报核数据不符合有关标准或与海关掌握情况不相吻合,有走私或违规嫌疑,有重要问题需要核实,而对加工企业实地采取查帐、查库、查实物等手段进行的核销方式。
一般来说,所进料件国内外价差大、涉及重点敏感商品、进出口价值倒挂、进出口重量差异较大、单损耗偏高、料件久进不出、先出后进、企业资信情况较差及其他管理风险较大的合同,海关一般要进行下厂核销。
合同结案归档
合同结案是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进口保税料件加工复出口行为和海关核销结果的确认,是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核销程序的结束。
结案后,有关合同备案底档和核销单证、资料等装订后转由档案部门按规定保存。
已通过海关核销结案的,海关核销部门可向经营企业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
结案时限
海关受理加工贸易合同报核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销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三、加工贸易报关及常见问题解决
报关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料件进口报关应向海关提供单证(一般情况):
(1)填好的《进口报关单》(来料加工为浅绿色,进料加工为浅粉色)
(2)填好的《登记手册》(3)提(运)单(4)装箱清单(装箱单)
(5)发票(6)代理报关委托书
(7)入境货物通关单(仅限法检货物)等
加工成品出口报关应向海关提供单证(一般情况):
(1)填好的《出口报关单》(来料加工为浅绿色,进料加工为浅粉色)
(2)填好的《登记手册》(3)场站收据(4)装箱清单(装箱单)
(5)发票(6)代理报关委托书(7)出境货物通关单(仅限法检货物)(8)核销单等
1、审核单据时的注意事项
⏹1、贸易方式的确认:来料或进料;
⏹2、报关单的确认:来料或进料;
⏹3、手册项号的确认;
⏹4、是否需做检;
⏹5、来料加工加工费用确认;
⏹6、余量的确认;
⏹7、手册有效期的确认;
⏹8、进口或出口口岸的确认
2、核对时的注意事项
⏹1、手册所自动调出的相关信息是否与客户提供的一致(如:经营单位、贸易方式等);
⏹2、所录入单据中的品番或规格型号是否与单据一致;
⏹3、单价是否与手册一致;
3、手册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1、要按照表格所列的要求将报关单的内容对号入座填写。
填写的内容依次为:报关日期,船名航次提单号,项号(填写手册的序号),品名(货物的中文品名),单位(填写品名的第一法定计量单位,或参见手册备案表对应项号栏所列的单位),数量,总价,在海关签章栏填写报关单后九位。
2、填写手册时,注意核对报关单的备案号是否与手册的备案号吻合。
3、出现多个品名时,可以将品名,单位,数量这三栏连在一起用,先登记完一个品名的备案号,数量,单位后再登记下一个品名的备案号,数量,单位,依次这样登记下去。
4、注意把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填写在正确的手册位置中。
5、当出现手册登记的格子用完,需增页时,应向相关人员询问。
4、手册超量的解决
1、与客户联络更改手册并询问项号;
2、与客户联络更改项号;
3、与客户联络更改贸易方式
5、手册无信息的解决
1、联络客户更改手册;
2、向客户询问手册信息的何时能够上传;
3、与客户联络更改贸易方式6、手册超期未核的解决
与客户联络改用新的手册;向客户询问手册信息的何时能够上传。
;与客户联络更改贸易方式
7、几种特殊贸易方式
贸易方式代码贸易方式代码简称贸易方式代码全称
0265 来料料件复出来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0300 来料料件退换来料加工料件退换
4400 来料成品退换来料加工成品退换
0664 进料料件复出进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0700 进料料件退换进料加工料件退换
4600 进料成品退换进料成品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