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全面解禁通知公告模板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发布单位:[公司全称]发布日期:[公告发布日期]尊敬的股东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本公司股票全面解禁事宜公告如下:一、解禁基本情况1. 解禁股份:[公司股票代码]股票的[首发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份]将于[解禁日期]全面解禁。
2. 解禁数量:[解禁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解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3. 解禁原因:[解禁原因,如:首发前已发行股份解禁、限售股份解禁等]。
4. 解禁股份性质:[首发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份]。
5. 解禁股东:[涉及解禁的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二、解禁后股份流通情况1. 解禁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股。
2. 解禁后,公司流通股份为[解禁后流通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解禁后流通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3. 解禁后,公司非流通股份为[解禁后非流通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解禁后非流通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三、解禁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1. 解禁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第一大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2. 解禁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1)[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为[持股比例]%;(2)[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为[持股比例]%;(3)[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为[持股比例]%;...(10)[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为[持股比例]%。
四、风险提示1. 本公司股票解禁后,可能对本公司股价产生一定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风险。
2. 解禁股份的流通可能会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等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
3. 本公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其他公告,并关注市场动态。
五、联系方式1.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2.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3.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敬请广大股东予以关注,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300732设研院: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公告编号:2021-046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59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614,374股,占公司总股本0.9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614,374股,占公司总股本0.95%;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一)本次限售股份发行基本情况2018年11月20日,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88号),核准向杨彬、肖顺才等162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赟国际”)87.20%的股权。
其中,相关股份具体发行情况为:此次购买中赟国际股权事宜共计发行股份7,454,173股,发行价格为38.47元/股。
该部分股份于2019年1月18日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其中杨彬、肖顺才、曲振亭等59名股东(上表序号1-59)为参与业绩对赌方,其通过此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分四年按相关业绩承诺分步进行解锁。
本次解除限售只涉及上述59名股东。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前公司总股本为12,96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3,705.4173万股。
(二)此次发行后股份变化情况根据公司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8年度末总股本137,054,1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116,251.9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信托公司典型案例汇编
信托公司典型案例汇编(第一辑)银监会非银部信托非现场处二00九年九月九日前言自2007年3月1日信托新“两规”实施以来,信托公司按照新的监管规定积极推进业务转型,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一些创新产品不断推向市场,全行业管理的信托财产规模已经突破12000亿元,整体盈利水平不断提高,单家信托公司年利润最高的已经超过10亿元。
与此同时,各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普遍提高,合规意识明显增强,合规管理水平也有了明显改善。
正是因为有了经营管理方面的显着变化,使得信托行业能够比较平稳地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没有出现重大金融风险,更没有出现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但是,我们在监管中也发现,一些信托公司在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个别公司的情况还比较严重。
近期,银监会非银部将监管中发现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汇编成案例库(第一辑)。
这些典型案例情况各有不同,有的严重违规经营,有的开展业务不审慎导致出现较大风险,有的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有的选择交易对手不审慎,有的产品设计存在问题,等等。
在编写过程中我们还对每个案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析,希望对监管人员有所帮助和启发,对信托从业人员能够有所警示,从中吸取教训。
今后我们还将对一些典型案例及时整理和汇编,进一步丰富典型案例库的内容,供信托监管人员和信托从业人员学习和讨论,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信托行业的合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
非银部信托非现场处二00九年九月九日目录J信托公司“海通证券定向增发信托计划”案例 (4)B信托公司固有资金投资结构化信托产品重大损失案例 (9)L信托公司“××信托项目”流动性风险案例 (14)J信托公司××财产信托项目案例 (18)P信托公司J系列信托产品投资海通证券增发股票案例 (24)H省农信联社主导下的信政合作业务案例 (27)X信托公司受益人大会召集纠纷案例 (31)Z信托公司××市信政合作项目案例 (37)J信托公司“海通证券定向增发信托计划”案例一、基本情况J信托公司于2007年11月设立了“××国投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股份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计划受让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益权合计5820.5636万股(2007年分红转增后的数量为11641.1272万股),受让价格为35.88元/股,信托资金总规模达到20.88亿元,信托计划40个委托人来自全国各地,均为合格投资人,信托期限2年,可提前结束。
新三板知识测评考题答案
新三板知识测评考题答案1、以下表述不属于挂牌公司终止挂牌情形的是_____________。
(B)A.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B.做市股票做市商不足两家停牌超过1个月C.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D.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挂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2、精选层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资者的申报类型不包括____________。
(C)A.限价申报B.本方最优市价申报C.定价申报D.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3、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__。
(A)A.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试行20%的涨跌幅限制B.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C.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D.价格涨跌幅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4、精选层限价申报应当符合的条件,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___。
(B)A.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B.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10%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C.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D.买入基准价格为当前买房最优价格,卖方无报价时,买入基准价为当前买方最优价格5、关于精选层股票临时停牌表述错误的是____________。
(D)A.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或6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B.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和撤销申报C.临时停牌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的精选层股票D.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5分钟E.临时停牌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6、以下关于市价申报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__。
(B)A.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B.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进行市价申报C.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不低于)买入(卖出)保护限价D.接收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7、以下不属于精选层股票可以使用的交易方式是____________。
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内资股
內 資 股 21,170,000
6.95% [編 纂]%
內 資 股 21,170,000
6.95% [編 纂]%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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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姓名╱名稱
權益性質
實益擁有人 受 控 制 法 團 權 益附註1
股份類別
內資股 內資股 總計:
股份數目
142,923,200 80,646,800
223,570,000
概約股權 百分比
46.91% 26.47% 73.38%
遠大鈴木. . . . . . . . . . . . 實益擁有人 受 控 制 法 團 權 益附註1
174
實益擁有人 受 控 制 法 團 權 益附註3 受 控 制 法 團 權 益 附註3 受 控 制 法 團 權 益附註3
受 控 制 法 團 權 益附註3
內 資 股 21,170,000
6.95% [編 纂]%
內 資 股 21,170,000
6.95% [編 纂]%
內 資 股 21,170,000
6.95% [編 纂]%
據 董 事 所 深 知 及 盡 悉 ,下 列 人 士 將 於 緊 隨[編 纂]完 成 後(假 設[編 纂]未 獲 行 使)於 股 份 或 相 關 股 份 中 擁 有 須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XV部 第 2 及 3 分 部 須 向 我 們 及 香 港 聯 交 所 披 露 的 權益或淡倉:
於本公司 總股本的 概約股權 百 分 比附註1
[編 纂]% [編 纂]% [編 纂]%
公司债券 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
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公司管理层决策,并经过董事会审议和监管机构的批准,我们特此公告,公司将对外担保一笔债券,该债券的担保金额超过了公司的净资产的10%。
该项对外担保的具体细节如下:(在此处提供详细信息)
我们公司决定进行此项担保是出于对相关方的信任和与其长期合作的考虑。
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有充分的信心,并相信该笔担保将能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商机和利益。
我们将按照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通过加强财务管理、控制风险等手段,保证公司获益的最大化,并保护公司和各方利益的安全。
我们将持续监控和评估该笔担保的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敬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谢谢!
公司董事会特此公告日期:(公告日期)。
H2_AN201202270004179512_1说明书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的三方协议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或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而未履行法定批准程序,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在内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第八条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应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5号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5号)为规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行为,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现予公告,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四月二十日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为规范和指导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行为,现对上市公司存量股份的转让提出以下意见:一、本意见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转让存量股份应当满足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者内部权力机构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
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四、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六、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监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
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了让您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重要信息,我们在此发布一项减持计划公告。
本次涉及减持计划的主体是_____(以下简称“减持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_____%。
减持股东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规划,经过审慎的考虑,决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此次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一、减持目的减持股东此次减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资金以满足其自身的资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或家庭的财务规划、投资项目的资金筹备等。
二、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_____。
三、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_____%。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1、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五、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减持时间区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_____个月内。
七、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_____。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_____。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八、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6125327_风险警示
2016年第46期必康股份002411博敏电子603936通合科技300491登云股份002715风险警示行业·公司Industry ·Company公司主要从事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和充换电站等多个领域,销售网络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与国内多家主要电力设备制造商和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商保持长期合作。
公司作为最早涉足国内电动汽车车载电源及充换电站充电电源系统领域的企业之一。
2016年11月26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级市场上,近期该股作为次新股短期涨幅较大,估值有偏高嫌疑,公告后股价快速回落,后市仍有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发动机进排气门,具体分为汽油机气门和柴油机气门两大类。
公司积极开拓国内汽油机及国外柴油机主机配套客户,已成为国内发动机气门行业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位于行业第三位,拥有年产2700万支气门的产能,是“中国机械500强-汽车零部件50强”企业。
2016年11月26日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通知书或其他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二级市场上,该股消息为利空消息,股价因此冲高回落,但该股近期走势仍然较强,但后市仍需注意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产品分为医药中间体和氮肥2大块,包括头孢中间体7-ADCA 、头孢侧链中间体甲醛、医用消毒剂中间体5,5-二甲基海因、抗癫痫药物中间体氯代环己烷。
其中,7-ADCA 年产能1000吨、二甲基海因年产能4000吨、苯甲醛年产能1万吨,均位居国内同行业首位。
2016年11月26日公告,并购方案可能涉及有关有权主管机关的审批手续,所需审批时间较长,且能否通过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无法达到并购双方对交易完成时间的预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主题分类】证券期货【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8083888646229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528388864342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5083888643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53838886435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191838886573100【处罚日期】2021.06.15【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省级【执法地域】青海省【处罚对象】杨波邓颖【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1.01 12:08:1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当事人:杨波,男,1981年9月出生,住址:湖北省襄阳市。
邓颖,女,1986年5月出生,住址:湖北省襄阳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杨波、邓颖内幕交易“凯利泰"股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2020年2月23日,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泰)正式启动非公开发行工作,召开第一次项目沟通会,凯利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所)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讨论的发行对象为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瓴资本)。
关于办理首发前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回复函
关于办理首发前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回复函
AAAAA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企业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的《关于办理首发前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告知函》,本人/本企业已知悉函件中关于本人/本企业持有贵公司的首发前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宜及承诺事项,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的信息本人/本企业确认无误。
本人/本企业兹委托贵公司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办理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本人/本企业对被委托人办理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委托期限:自《股东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办理完首发前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之日止,委托权限:全权办理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解除限售涉及事项。
本人/本企业承诺:在办理股份解除限售手续期间,如因本人/本企业股份出现冻结状态发生变化、司法过户、转托管、以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涉及的托管单元变更等情况导致股份解除限售失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本企业承担。
特此函复!
个人/本企业:
年月日。
创业板四家公司过会逾一年_主动撤回IPO申请
IPO Focus 聚焦IPO722024/02/03证券市场周刊 第05期刘 楠创业板四家公司过会逾一年主动撤回IPO 申请2023年12月,创业板四家通过上市委会议审核已逾一年的IPO 公司,受业绩下滑影响,最终选择以主动撤回申报材料的方式终止其IPO 审核。
2023年12月,深交所IPO 终止企业的数量突然开始增加,一个月因主动撤回材料而终止企业数量达到32家。
值得关注的是,创业板有四家IPO 企业已过会一年有余,却一直未向证监会提交注册申请,最终因主动撤回而终止,分别是12月13日终止的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彩虹新能源”)、12月30日终止的芯天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芯天下”)、以及12月31日终止的嘉兴凯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实生物”)和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博奥”)。
彩虹新能源:毛利率持续下滑叠加巨额未弥补亏损彩虹新能源于2022年8月25日通过创业板的上市委会议审核,经过15个多月的等待,最终在2023年12月13日选择以主动撤回材料的方式终止了其IPO 审核。
据招股书披露,彩虹新能源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除光伏玻璃外,公司还曾从事光伏组件和新材料(锂电池正极材料、电子银浆料、光刻胶)业务。
不过在2020年末,公司转让了从事上述业务的子公司江苏永能和陕西新材料股权,自此,公司主营业务内容只剩光伏玻璃业务。
最新数据显示,2020-2022年,彩虹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17.63亿元、20.67亿元和24.7亿元,实现净利润1.36亿元、1.64亿元和0.89亿元,其中2020年数据仅包含光伏玻璃业务。
2022年,在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9.51%的情况下,彩虹新能源归母净利润下滑45.73%,几近腰斩。
这主要归因于其光伏玻璃业务毛利率的持续下滑。
2020-2022年,彩虹新能源光伏玻璃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96%、21.32%和13.7%,2021年及2022年,公司光伏玻璃业务毛利率分别同比下滑11.26个百分点和7.62个百分点。
前进中的青海明胶
继 续保 持该 水平 。 2 开拓 人 力资 源 , 设优 秀 的员 工 队伍 建
基础 性 5 S现场 管理 人 手 , 步 上 升 到 O 、 O 逐 IS P 的 规范化 操作 管理 , 传 统 的经 验法 逐步 变为 把 数 据化 并 升华 为 S C管 理 ; 硬 件 的 技 改 和 P 把
1O 5 0吨 。
原则
公 司一贯 坚持 以技术 创新 出效 益 , 管理 创
近几 年来 , 司在 引 入 先 进 技 术 、 备 的 公 设
把 新促 发展 , 会 责 任 促 和谐 的 经 营理 念 , 过 同时 , 引入 先 进 的管 理 模 式放 在 了第 一 位 , 社 通 管理 创新 、 品创 新 、 术 创 新 实 现 了企 业 资 坚 持 管理创 新 , 求 将 一个 传统 的作坊式 管理 产 技 力 力 产 规模 、 生产 规 模 、 场 规 模 、 术 升 级 、 产 模 式提 升 到与 国际接 轨 的科 学 化管 理方 式 , 市 技 新
青 海 明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公 司概况
是所 有工 作 中的 重 中之 重 。面 对 地 处 西 北 边
青海 明胶 前 身成 立 于 15 9 2年 ,9 6年 上 陲 的诸 多 劣 势 , 对 全 球 市 场 一 体 化 的新 形 19 面
市 , 国内“ 是 三胶 ” 业 唯一 一 家上 市公 司 ; 行 是 势 、 任务 和 新 要 求 , 司坚 持 把 人 才 资 源 作 新 公
品研发 等方 面 的 快 速 扩 张 。2 O o9年 骨 明胶 产 求 达到提 升产 品质 量 和 节 能 降耗 的 目的。从 销 量 占全 国骨 明 胶 产 销 量 的 1 %左 右 , 全 20 8 居 0 8年 起 , 司把 精 细 化 管 理 向生 产 一 线 推 公 国行 业第 二 , 民族 企 业 居 全 国第 一 ;0 0年 将 进 , 21 由精 细管 理 小 组 过 渡 到 全 面 精 细 管 理 , 从
中国证监会关于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1997.12.26
•【文号】证监上字[1997]119号
•【施行日期】1997.12.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上字(1997)119号1997年12月26日)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
根据青海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报请复审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报材料的报告》(青证办[1997]字第028号)和《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1545万股普通股。
其中向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720万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375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450万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最迟不得晚于1998年3月15日。
三、你公司向国有法人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配售的股票,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3.09
•【字号】2020年第14号
•【施行日期】2020.03.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2020年第1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决定对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现予公告。
附件:注销企业信息表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附件
注销企业信息表。
青海明胶连续4涨停胶囊价格下半年或将上涨
青海明胶连续4涨停胶囊价格下半年或将上涨第一农经4月19日四川消息。
自4月15日央视曝光"毒胶囊"事件后,受其影响,青海明胶(000606)迅速飙升,今日封上第四个涨停,且目前仍有70多万手大单封死。
业内人士分析,在问题胶囊生产商纷纷关门、正规胶囊短期难以增产的情况下,今年下半年明胶及胶囊价格或将双双上调。
胶囊短期内难以增产在央视曝光"毒胶囊"后,青海明胶旗下负责生产胶囊的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下称"明诺胶囊")就忙活开来,一面接受青海省药监局、西宁市质监局组成的调查组为期两天的检查,一面向大客户出具质量承诺书。
据了解,明诺胶囊的最大产能可达到100亿粒,今年的计划产量为80亿粒,产量仍存在提升空间。
但是面对部分浙江药厂提出的胶囊订单要求,明诺胶囊还是表示其今年不可能增加产量,均没有立刻签下。
对此,明诺胶囊总经理王元成解释,"公司胶囊的生产是每年10月份到元月份签订第二年的生产合同,签订完合同就全年依单生产。
合同签订前需要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查,包括对药企生产批号等资质细节的审查。
今年产量都已经定出去了,加不进去产量。
而且胶囊是特殊商品,客户有色泽,型号,印字的特殊要求。
一旦成品,其他厂家是用不了的。
"对于未来是否增产,明诺胶囊表示将权衡订货价格及客服付款情况而定。
明胶、胶囊价格下半年或将双双上调"毒胶囊"曝光后,问题胶囊生产商得以整顿,正规企业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
但如明诺胶囊所述,胶囊的订单年产模式使产量不可能在短期内增长,使得胶囊市场的整体格有所改变,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王元成预计,今年下半年胶囊价格每万粒或将增加两三元。
而明胶本就供需失衡升格成上浮趋势,加之"毒胶囊"影响,预计会与胶囊齐涨。
限售股解禁申请
限售股解禁申请尊敬的财务部门:根据我司管理层的决策,我特此向贵部门提交限售股解禁申请。
以下是详细的解禁申请事项,请予以审慎考虑。
1. 解禁股份信息股东名称: [股东姓名]持股数量: [限售股数量]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解禁日期: [解禁日期]2. 解禁原因[解禁原因的详细说明]3. 解禁计划根据我司管理层的决策,我提议按照以下解禁计划进行限售股解禁:- 第一阶段解禁计划:- 解禁日期: [日期]- 解禁数量: [数量]- 解禁比例: [比例]- 第二阶段解禁计划:- 解禁日期: [日期]- 解禁数量: [数量]- 解禁比例: [比例]- 第三阶段解禁计划:- 解禁日期: [日期]- 解禁数量: [数量]- 解禁比例: [比例]4. 解禁后的影响预测解禁限售股可能对公司股价及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了预计解禁后的情况,我司已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预测。
我们认为,解禁后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股价波动:解禁限售股可能导致公司股价的短期波动,但我们预计其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较小。
- 市场反应:解禁限售股消息可能引起投资者的关注和讨论,可能对公司的市场声誉产生一定的影响。
5. 风险控制措施为了减少解禁后可能出现的风险,我司已制定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与相关股东进行沟通:我司将与相关股东进行积极的沟通,以确保解禁过程中的透明度和顺利进行。
-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我司将通过积极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向投资者传达正确的解禁信息,减少市场对解禁的不确定性反应。
6. 相关附件附件1:股东限售协议附件2:相关股份解禁计划请贵部门在收到本申请后尽快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反馈。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联系。
谢谢您对此申请的重视与支持。
此致敬礼[您的姓名][您的职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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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08—011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3,600,000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1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情况
2006年10月16日,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07年3月7日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5号文核准。
公司于2007年4月向包括第一大股东在内的九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3.90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参见2007年4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承诺及限售期股份变动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其中第一大股东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科技”)认购的700万股锁定期限自2007年4月9日至2010年4月9日;其他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对象锁定期限自2007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9日。
2、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2007年5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定向增发后的总股本18670.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股红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24042400股。
其中,本次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所持股份由2800万股增至3360万股。
3、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除第一大股
东泰达科技认购的70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对应的送转股份140万股暂不上市外,其余八名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投资者认购的2800万股股份及对应的送转股份560万股股份于2008年4月15日上市流通。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流通股相关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3,600,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15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数量本次上市
股数
剩余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数量
01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80000010800000 0
02 无锡市宝联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36000000
0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60000036000000
04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60000036000000
05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360000036000000
06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资金信托360000036000000
07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40000024000000
08 甘肃宝能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40000024000000
合计 3360000033600000 0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747127743.51%63871277 28.51%
1、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7868894835.12%45088948 20.12%
2、境内法人持股 187623808.38%18762380 8.38%
3、境内自然人持股 199490.01%19949 0.0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657112356.49%160171123 71.49%人民币普通股 12657112356.49%160171123 71.49%三、股份总数 224042400100%224042400 100%
五、其他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事项。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