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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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股市大事记

2009股市大事记

2009年2009年1月6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将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执行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及单边征收政策。

2009年1月9日有中国“券商内幕交易第一案”之称的董正青等3人涉嫌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案由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董正青泄露内幕信息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2009年1月14日至2009年2月25日国务院陆续通过了汽车、钢铁、纺织、装备制造、造船、石化、轻工、电子信息、有色金属和物流业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涵盖了解决就业、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等诸多方面。

2009年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数据显示,1月份人民币贷款大幅增加1.62万亿元,同比多增8141亿元。

1月的天量新增信贷成为宽松信贷政策的开端,直至8月初央行提及“动态微调”为止。

2009年3月5日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和规范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

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创业板的上市发行门槛不变,仍采用两套上市财务标准。

创业板管理暂行办法五月一日起实施。

2009年4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公告,已通过“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否决了立立电子的上市申请。

由此,立立电子成为中国证券史上首例“募集资金到位但上市申请最终被否”的公司。

2009年5月12日中国证监会颁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对“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的投资者参与门槛、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条件、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方式以及开放参与和退出频率等做出明确规定。

《规定》于6月1日施行。

2009年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70亿元补贴汽车家电“以旧换新”。

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批转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提出,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部委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飞马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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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002210)股票投资分析报告一、公司概况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002210.SZ)是在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致力于高端物流服务的专业供应链运营商。

多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研究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大型制造领域企业(包括制造中心、销售中心、研发中心等)的供应链需求及运作模式。

通过不断强化和提升供应链技术与运作能力,为客户提供其核心业务以外的、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供应链外包方案与运营。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综合供应链服务、煤炭供应链服务和塑化供应链服务。

基于在传统供应链服务方面的丰富经验,飞马国际正致力于从塑化,IT,电子行业向能源业扩展,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绿色环保的现代煤炭大物流体系,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煤炭产业环境的深入变化及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通过建设上游煤炭采购网络,中游储配流通网络,下游销售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上中下游网络连接流程,飞马国际煤炭事业中心逐步建立起了与大型煤炭生产企业,电力企业,运输企业,建设企业,铁路,港口和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目前已搭建起以深圳为总部,以北京,秦皇岛,天津,兰州,张家口,西安,二连浩特,满都拉等多地为营销中心和煤炭集散地的全国性的供应链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煤炭供应链的一体化服务。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深圳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9日正式成立, 根据公司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办理了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08 年4 月10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由10,100万元变更为13,600 万元。

企业注册号由4403011001739 调整为440301103280342。

公司英文名称由“Shenzhen Flying Horse Supply Chain Co., Ltd. ”变更为“Shenzhen Feima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 Ltd. ”。

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

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

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2010年4月2日,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全文如下:3月27日—4月2日,沪深两市共有30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9年年度报告(详见附表1)。

其中,沪市167家,深市主板54家,深市中小企业板68家,深市创业板16家。

从审计意见类型看,29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6家上市公司(ST天宏、ST筑信、自仪股份、ST洛玻、中电广通和*ST中钨)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ST 源发和赛格三星)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6家上市公司中,4家是因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未决诉讼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与重要关联方在人员和机构等方面未完全分开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ST天宏主业持续亏损,2009 年度经营亏损4,692.14 万元,净利润-2,573.41 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2.7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00.64 万元。

ST天宏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筑信账面未分配利润为巨额负值,大部分主要经营性资产(包括房产、土地等)已被抵押、查封。

此外,ST筑信未完全执行与部分银行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存在一定金额的逾期贷款,与个别银行的债务尚待重组。

ST筑信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3)截至2009年12月31日,自仪股份累计亏损约4.87 亿元,尚未偿还的银行借款及利息约5.59亿元,自仪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4)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洛玻及其子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1,414,213,763.32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881,188,055.56元,ST洛玻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5)2003年12月,中电广通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价值30,964.05万元的设备供货合同。

飞马国际: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1-12

飞马国际: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1-12

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受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2.公司2009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3.公司2009年12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5.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金杜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1.根据公司2009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2月25日以公告形式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将于2010年1月11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金杜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通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于2010年1月11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 楼会议室召开。

金杜认为,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海马股份: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3-18

海马股份: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3-18

股票简称:海马股份股票代码:000572编号:2010-10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示1、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2月25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17日下午13: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3月17日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3月16日15:00~3月17日15: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景柱董事长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胡群董事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21人,代表股份581,751,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3%。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578,266,6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7人,代表股份股3,484,7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33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王圣哲律师、陆霍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其中,议案七至议案十二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2009年度工作报告及2010年度工作计划》同意票581,367,6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票318,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票6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飞马国际: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8

飞马国际: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8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公告编号:2010-016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及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现场的董事6人,黄壮勉先生、曾国安先生、郑艳玲女士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参加。

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固喜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3.45亿元,实现营业利润695万元,利润总额2,290万元,净利润为1,7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37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5,589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1.86亿元。

本议案需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4、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审字[2010]1839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本部200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93.40万元。

减去派发2008年度现金分红1,360万元,以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34万元后,加上年初6,634.69万元的未分配利润,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5,448.75万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股本总数20,400万股为基数,按照股权比例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0.50元(含税),尚余4,428.75万元,结转下一年。

飞马国际: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0-04-28

飞马国际: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0-04-2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立信大华核字[2010]2126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立信大华核字[2010]2126号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暨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对后附的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管理层作出的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估其有效性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010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该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企业是否在合理的基础上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包括获取对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鉴证工作还包括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定义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四、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意见我们认为,飞马国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于200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 北京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9]34号)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查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各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的工作后,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评估,并编写了《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具体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前身为深圳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广州溢通工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1998年7月9日成立,领取深司字N4462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15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出资1,200万元,出资比例60%;广州溢通工贸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出资比例40%。

西飞国际: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0-05-11

西飞国际: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0-05-11

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0-028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5月14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一)召集人:董事会;(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1、截至2010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宾馆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会议文件、备查资料准确、完整。

飞马: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飞马: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公告编号:2020-02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但需要说明的是,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期间评估以及2019年度审计等各项工作尚在进行中,由此导致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可能与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存有差异,详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但需要说明的是,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期间评估以及2019年度审计等各项工作尚在进行中,由此导致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可能与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存有差异,详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特此公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飞马国际供应链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飞马国际供应链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161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161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1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投资】中国在俄罗斯投资的企业名册

【投资】中国在俄罗斯投资的企业名册
中央企业
负责项目管理
2007-06-25
2007-000227
俄罗斯联邦
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驻俄罗斯代表处
中央企业
负责项目管理
2007-06-25
00046
白俄罗斯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白俄罗斯代表处
中央企业
执行工程承包项目,开发当地市场
2011-04-20
00006
俄罗斯联邦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俄罗斯分公司
北京市
工程承包。
2008-05-26
00042
俄罗斯联邦
北京利德华福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利德华福电气技术有限公司驻俄罗斯办事处
北京市
提供产品服务
2009-06-18
00062
俄罗斯联邦
北京千视度眼镜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千视度眼镜贸易有限公司驻俄罗斯代表处
00070
白俄罗斯
北京华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中轻联合公司
北京市
建筑工程、批发贸易、房地产业务、机器租赁等。
2010-04-19
00087
白俄罗斯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住总集团白俄罗斯建设公司
北京市
工程施工、工程承包
2010-05-31
00127
白俄罗斯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BUCC)明斯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中铁白俄罗斯代表处
中央企业
收集铁路项目信息,对外进行商务谈判
2010-09-03
00101
俄罗斯联邦
欧洲商业开发投资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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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无锡飞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无锡飞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无锡飞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建筑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_2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_2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
公告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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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于2018年8月21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待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8月21日
——结束——。

002210飞马国际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002210飞马国际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飞马国际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728.2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85.69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88.82%。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在营业收入迅速扩大的同时,营业利润也迅猛增加,但这主要是应收账款的贡献,应当关注应收账款的质量。

二、成本费用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成本为6,474.4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5,367.01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0.63%。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845.87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721.98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7.16%。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78%,与2022年三季度的11.55%相比有所降低,降低1.77个百分点。

营业利润有所提高,管理费用支出控制较好。

2023年三季度财务费用为670.1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652.53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2.71%。

三、资产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存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明显下降。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

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增长慢于营业收入增长,并且资产的盈利能力有所提高。

与2022年三季度相比,资产结构趋于改善。

四、偿债能力分析从支付能力来看,飞马国际2023年三季度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其现金支付能力为8,421.24万元。

企业负债经营为正效应,增加负债有可能给企业创造利润。

五、盈利能力分析飞马国际2023年三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7.86%,总资产报酬率为4.33%,净资产收益率为8.19%,成本费用利润率为8.96%。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131,202.39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2.07%。

六、营运能力分析飞马国际2023年三季度总资产周转次数为0.26次,比2022年三季度周转速度加快,周转天数从1625.86天缩短到1399.50天。

企业在资产规模增长的同时,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表明企业经营业务有较大幅度的扩张,总资产周转速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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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飞马国际股票代码:002210 编号:2010-02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4、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21日上午10:00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固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47,3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2157%。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固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7,32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7,32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7,32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32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7,32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和《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7,32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32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7,32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47,32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32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授权签署相关金融衍生产品申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32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熊楚熊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在2009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青松汪旖
3、结论性意见:金杜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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