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读
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读【范本1】正文:一、合同概述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
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1.2 合同主体施工合同一般由建设工程施工方(甲方)和施工承包方(乙方)共同签署。
1.3 合同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3.1 工程范围: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规模和等级。
1.3.2 工期和交付时间:规定工程的施工时间和交付时间。
1.3.3 工程造价:约定工程的总造价及支付方式。
1.3.4 质量要求:规定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1.3.5 材料供应和采购:约定材料的供应方和采购方式。
1.3.6 保修责任:明确乙方对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1.3.7 违约责任:规定各方因违约行为产生的责任及赔偿方式。
二、合同解读2.1 工程范围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规模和等级,以便甲方和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明确的目标和约束。
2.2 工期和交付时间工期是指工程从开始到竣工交付的时间。
合同中应约定工程的施工时间和交付时间,并约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3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全部费用。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总造价及支付方式,包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时间。
2.4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是指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以便甲方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和验收。
2.5 材料供应和采购材料供应和采购是指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的供应和采购方式。
合同中应明确材料的供应方和采购方式,确保工程的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2.6 保修责任合同中应明确乙方对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并约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
2.7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各方因违约行为产生的责任及赔偿方式。
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因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赔偿方式。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法律名词及注释:1. 施工方:指承担建设工程施工的机构或个人,又称为乙方。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及2013版合同与99合同区别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及2013版合同与99合同区别D申请法院拍卖、价款优先受偿,赋予了承包人法定抵押权,有效地保护了承包人的合法利益。
3.系统性(1)完整的体系《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通过权威机构制订出的规范性、可靠性、完备性的合同条款,指导当事人订立公平合理、科学规范的合同,防止出现显示公平和内容上的严重遗漏,避免用语上的含混模糊,产生歧义,既便于合同当事人的履行,也便于行政主管当局的管理和争议受理机关解决纠纷。
(2)内容上的完整性与相互联系《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了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进度、投资、质量三大控制,合同管理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有机地形成一个整体。
如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2.2);承包人或发包人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5.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合同价款(31.4);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33.6)等情况,均可以按关于争议(37.)的约定来处理。
(3)结构上的完整性《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合同附件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构筑完整的《合同示范文本》。
《协议书》明确了双方最主要的权利义务,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通用条款》具有通用性,基本适用于各类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必要的修改与补充,其与《通用条款》相对应,多为空格形式,需双方协商完成,更好地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双方的统一意志;附件对双方的某项义务以确定格式予以明确,便于实际工作中执行与管理。
(4)程序上的完整性新版增加了工程竣工(14.),就使开工、暂停施工、工程竣工在程序上更加完整了;又如增加了合同解除,就使合同生效、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在程序上更加完整了。
4.科学性(1)反映了项目建设的基本规律新版反映了我国建筑行业正在实施的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度、项目经理制和招投标制等基本制度和规律。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理解与应用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理解与应用2013年4月3日,住房与城乡住建部(下称“住建部”)与工商总局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简称“13版合同范本”),该范本自2013年7月1日实施,此前已经使用14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简称“99版合同范本”)同时废止。
第一部分 13版合同范本的背景资料与框架一、99版合同范本的修改背景99版合同范本实施14年以来,市场环境与法律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99版合同范本亟需修改。
1、市场变化: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直接发包、暂估价发包等承包模式出现,对合同双方的履约水准提出更高要求,而99版合同范本条款设置粗放,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2、纠纷频出:黑白合同、分包转包、暂停施工、工程变更、表见代理、拖欠工程款等纠纷以及质量安全事故频出,亟需新范本指引承发包双方签约履约,提高履约效率。
3、新法律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99版合同范本应当吸纳最新立法成果。
4、新规范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陆续出台,并修订数版,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先后有2003版、2008版、2013版,99版合同范本应与新规范相协调。
二、投资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两套合同范本长期以来,房屋建筑领域的合同范本由住建部(原住建部)制定,住建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发布。
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为建设工程的各方提供了明确的约定和规定。
本文将从合同的要素、重要条款以及合同的执行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深入探讨该文本的实际应用和意义。
一、合同的要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由合同名称、甲方和乙方、工程概况、价格和付款方式、质量要求、工期、工程变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要素组成。
合同的名称反映了该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同时也是合同的第一要素。
甲方和乙方则是合同当事人,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概况则详细描述了建设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规模,涵盖了建筑物的结构、工程量和工程难度等方面。
价格和付款方式规定了乙方的报酬以及支付方式,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质量要求描述了甲方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包括施工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验收等方面。
工期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完成时间和工期延误的处理办法,确保工程按时竣工。
工程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对工程内容、范围进行调整和修改。
违约责任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责任,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产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和仲裁解决等。
二、重要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重要条款主要包括价格和付款方式、质量要求、工期和工程变更。
价格和付款方式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它直接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明确价格和付款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有效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质量要求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条款,它规定了施工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只有满足了质量要求,建设工程才能符合客户的需求和要求。
工期是完成建设工程的时间限制,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进展和效益。
在合同中明确工期,可以有效防止工程的拖延和延误,提高工程的竣工速度。
工程变更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之一,它反映了合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灵活性和合作意愿。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读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与招标主体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承包人(全称):与中标主体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与中标通知书的项目名称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2.工程地点:省、市、街、门牌号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计划批文文号4。
资金来源:财拨、自筹、银行贷款等5.工程内容:反应工程概况的各项指标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与招标范围相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注意:填写应与第6条“工程承包范围"一致,不可冲突;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新增)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新增)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投标书的工期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新增)1。
签约合同价为:与投标报价、中标价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形式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相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新增)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亮点解读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亮点解读
年4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3]56号),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新的示范文本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
专题一:1999版施工合同修订的背景情况
一、1999版施工合同与现行法律体系不相适应
从1999版施工合同颁布实施至今已有近14年时间,期间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国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规范,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
此外,国家还出台和修订了与工程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如《合同法》、《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等。
1999版施工合同内容与现行法律规范的规定不一致,影响到施工合同管理以及合同风险控制等方面,尤其对于解决施工合同中暴。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7)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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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对发承包人施工实践的引导
体现指引和自由竞争双重目标,如在通用合同条款中配置专用合同条款
的指向,以充分尊重自由约定
体现对常见违法行为的约束,如增加承诺性条款和项目管理具体措施,
防范阴阳合同、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健康 发展
2、在“其他合同文件”中,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项目的情况约定其
他有关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 其他投标文件等。
问题:最大的争论即,施工组织设计等其他投标文件是否构成合同 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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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价格形式
【条文】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法律特征:应当符合承揽法律关系,定作人提供资金并提出定作要求,定 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承揽人完成加工制作,一般限于手艺、工艺等技术 要求,通常不承担加工承揽材料等的市场风险
2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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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立法价值取向
第一,强调多重法律价值,且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顺位在先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与项目管理模式的适应问题 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直接发包、暂估价发包等
3、与市场发展的适应问题 资源现状、生产要素的组织现状、市场交易现状等
4、与交易习惯的适应问题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投标报价习惯、分包习惯、 支付习惯、结算习惯、争议解决习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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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施工合同的形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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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条文】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 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文解读(2013-07-22)
•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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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适用指南
●
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条件的组成
• 合同协议书 • 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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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适用指南
• 合同协议书
• 合同文Leabharlann 的组成•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专用合同条款 • 通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图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其他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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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合同条款
• 1、一般约定 定义(1.1)
• 数量增加 1999年版23个--2013年版45个 • 45个定义分为6类 1.1.1 [合同](10)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9) 1.1.3 [工程和设备](10) 1.1.4 [日期和期限](7)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8) 1.1.5 [其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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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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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
• 合同协议书的性质与 作用
• 合同的一部分
• 合同主要内容的概括
• 合同文件组成 • 签字盖章、生效 •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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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
• 合同协议书的内容
• • • • • • 1、工程概况(专用条款没有规定) 2、合同工期(专用条款没有规定,特别以工 程总日历天数为准规定) 3、质量标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5、项目经理 6、合同文件构成
•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完善了合同体系与要素结构 修改重点
强调了合同履行程序
完善了合同价格类型
创设了八项合同管理制度 注重对承发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 注重文本与法律、规范和其他文 本的衔接
对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评析
对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评析对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评析编者按:近日,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与99版示范文本相比,新版示范文本从体例到具体条款都有了较大调整,为此事务所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将成果集结成专著《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应用指南与风险提示》,将于近日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本文即选自该书,是对新版示范文本总括性的评述,因著作尚处审稿阶段,正式出版时的内容可能会与本文稍有差异。
一、关于合同体例——参照99版FIDIC红皮书2013版示范文本的体例既不同于99版示范文本体例,也不完全与99版FIDIC红皮书相同。
99版示范文本分为十一个部分,四十七条,99版FIDIC红皮书和2013版示范文本则为20条?虽然2013版示范文本条数与99版FIDIC红皮书相同,且看上去类似于99版FIDIC 红皮书,但是,很多条款没有一一对应性?比如,2013版示范文本第19条为索赔,第20条为争议解决,而99版FIDIC 红皮书第20条既包含索赔又包含争议解决?又比如,2013版示范文本第12条为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14条为竣工结算,而99版FIDIC红皮书与上述两条相对应的为第12条测量和估价和第14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此外,99版FIDIC红皮书约定的第5条指定分包商条款?第17条风险和责任条款,特别是雇主的风险条款,并未在2013版示范文本中出现? 该体例变化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为,一方面,承发包双方在短时期内不容易熟悉该体例;另一方面,不如99版FIDIC 红皮书的成熟和严密?二、关于合同架构——以监理人为中心实施施工合同管理1.各版本中关于工程师?监理人的约定2013版示范文本第4条约定了监理人条款,包括监理人的一般规定?监理人员?监理人指示?商定或确定?99版FIDIC红皮书第3条约定了工程师条款,包括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工程师的授权?工程师的指示?工程师的撤换?决定?99版示范文本第5条约定了工程师条款,第6条约定了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条款?2.2013版示范文本以监理人为中心进行施工合同管理2013版示范文本对监理人的约定,类似于99版FIDIC红皮书关于工程师的约定?两者除了采用一个条款进行总体约定外,几乎在每个通用条款中均出现了关于监理人?工程师的职责或权力的约定,其中,2013版示范文本中监理人出现了291次,99版FIDIC红皮书中工程师出现了300次?除此之外,两者均约定了“商定或确定”条款,该条款赋予工程师暂时解决双方争议的权力?因此,2013版示范文本是以监理人为中心来实施工程合同管理?而99版示范文本虽然也约定了工程师,但是,该工程师的角色,既包括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也包括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而对某个施工合同而言,承发包双方往往约定两个工程师,且并未赋予工程师在发生争议时“商定或确定”的权力,因此,99版示范文本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以监理人为中心实施施工合同的管理?3.监理人尚不具备以其为中心进行施工合同管理的能力和环境首先,2013版示范文本中第12.3款约定了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审核,第12.4.4项约定了监理人对进度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查,第12.4.6项约定了监理人对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进行审核。
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析
——2013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在1999版的基础上,经过4年多努力顺利通过住建部的最后审批。
新版示范文本《说明》中指出: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修订,制定了新的2013版示范文本。
《说明》第二部分“《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中明确,该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新版文本的法律地位是我国以市场方式从事工程承包行业的交易习惯,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行业交易习惯可作为判案的根据。
二、1999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有关规定,因其行业交易习惯的性质,已成为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处理相关争议的依据。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有些规定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最高院确认1999版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属于行业交易习惯,因此,可以确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亦属于建筑行业新的交易习惯。
——确定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一、通用条款第2.5和3.7款确定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制度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7 履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背景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在总结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经验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施工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对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修订完成的,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
该版合同自原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项目管理模式的日益丰富、造价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入,1999版施工合同越发不能适应工程市场环境的变化,具体表现为该版合同条件不能够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同内容与新近法律规范存在冲突、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尽公平以及合同风险分配不尽公平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示范文本修订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本次合同范本修订的基础工作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课题形式委托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牵头完成的。
课题组在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的统一领导下,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
2010年12月份,作为课题组工作成果的示范文本送审稿通过了专家鉴定,2011年4月份该份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3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建市〔2013〕56号文件,发布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本文在介绍新版示范文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对修订后施工合同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读,以期让项目参与各方能够深入理解新版合同的适用条件,全面掌握新版合同的应用技巧。
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朱树英---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负责组建新版施工合同后续修改课题组一.双轨制及法律地位1. 双轨制----投资主体划分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归口国家发改委牵头管理,非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归口住建部牵头管理,据此,国家已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和工程合同的双轨制管理。
2.接轨国际惯例,按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不同承包模式,主管部门已按“两两对应”方式颁发四个示范文本。
(1)国家工商局、住建部先后施行两个市场投资项目的示范合同文本。
1999年12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建设部施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现已为2013版施工合同所取代,新版施工合同共20条116款。
2011年11月27日,国家工商局、住建部就主管的房建项目发布《工程总承包合同(2)发改委等九部委先后施行两个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合同文本。
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颁发用于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总承包《通用合同条款》,共24条131款。
2012年1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通用合同条款》,共24条139款。
3、国家主管部门上述管理理念和指导思想,可以从颁布上述4个工程合同文本时不同表述和处理方式得到显明的反映。
发改委关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拟定的《通用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必须执行的行政强制性的管理规范。
4. 新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是我国以市场方式从事工程承包行业的交易习惯其一,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行业交易习惯可以作为判案的根据。
交易习惯是确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以及当事人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的合同真实意思表示的认定依据。
总价→清单计价→一定时间后→总价X其二,1999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因其行业交易习惯性质,成为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处理相关争议的依据。
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认定、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对影响工期的处理等疑难复杂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无相应的规定,司法解释分别采用1999版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作为处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