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修挖补工程管理制度
小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小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和交通车辆安全,加强公路养护小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公路养护小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及《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做好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严格执行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一把手负全责,主管领导负全。
1、根据所管辖路段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年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熟知、掌握和遵守小修挖补工程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一名。
、2、施工现场要设置齐全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导向标志。
3、施工现场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在施工期间,应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预报情况,做好防范工作。
4、养护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服、安全帽及其它防护工具,在边通车边施工地段,应按要求设置控制作业区,作业人员应在围挡内作业,道路作业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条纹具有警示标志作用的工作背心,才能上路作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口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5、施工人员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严禁使用。
6、施工路段要按照施工规范设置施工标志,引导车辆慢行,急弯和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靠近河流、深沟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7、用镐开挖旧路石时,所用工具应拼接牢靠,严防铁镐脱飞伤人。
8、挖补各道工序要紧密衔接,特别是开槽后,要做到及时铺筑,当天开槽必须当开摊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摊铺的,要及时填平或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
9、喷洒沥青油嘴前3米内不得有人,风力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从事沥青人工喷洒作业。
10、施工现场要做到布置科学合理、井然有序,施工材料、机械摆放整齐,施工作业不应太长,做到及时清现或整理,施工范围内不得长期留存垃圾和废料。
小型维修工程制度
小型维修工程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高小型维修工程的质量,保证安全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进行的小型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设施维护等。
三、施工管理1.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范围、工艺流程、施工人员等,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施工现场要做到材料摆放井然有序,施工道路畅通无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3.施工进度需及时跟进,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工期不延误。
4.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材料设备进行清点,确保无遗失。
五、质量要求1.小型维修工程需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合格。
2.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3.施工结束后需组织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六、安全措施1.施工前需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了解相关安全规定。
2.施工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施工安全。
3.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操作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七、责任制度1.项目经理为维修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施工人员需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如发生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责任人需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后勤保障1.为了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需提供充足的材料和设备支持。
2.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福利保障,如工资发放、伙食补贴等。
3.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和整理,确保施工环境整洁。
九、违规处理1.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影响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进行整改。
以上为小型维修工程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施工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农村公路小修工程制度
农村公路小修工程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农村公路小修工程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提高维护效率,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农村公路的小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面修补、排水设施维护、路基加固等。
3. 小修工程应遵循预防为主、及时修复的原则,减少大修的频率和成本。
二、工程申报与审批1. 发现公路损坏情况后,由村委会或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小修申请,并详细描述损坏情况和修复建议。
2. 申请材料应包括损坏位置的照片、初步估算的修复成本和预计的修复时间。
3. 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评估修复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三、施工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标准执行施工作业。
2.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时间表、安全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并报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3. 施工期间,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安全警示,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 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道路通行,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
四、质量监督与验收1. 交通管理部门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2. 施工完成后,由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工程款项。
3. 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无偿修复,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五、资金管理1. 小修工程的资金应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2. 资金使用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3. 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应经过批准程序后方可使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小修工程制度
小修工程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小修工程的管理职责、操作流程和质量标准,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资源浪费,并为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小修工程的建筑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等。
三、组织结构1. 设立专门的小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小修工程计划、执行和监督。
2.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和工人。
3. 建立小修工程的审批流程,确保每项工程都经过严格的审核。
四、工程流程1. 工程申请:用户或管理部门发现需要维修的问题后,填写小修工程申请表,详细描述维修内容、地点和预期完成时间。
2. 现场勘查:技术人员对报修地点进行现场勘查,评估工程难度和所需材料。
3. 方案制定:根据勘查结果,制定具体的维修方案和预算。
4. 审批流程:将维修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工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5. 施工准备:审批通过后,组织人员、材料,制定施工计划。
6. 施工执行: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7. 质量检验:施工完成后,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维修效果达到预期标准。
8. 用户验收:邀请用户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收集用户反馈。
9. 结算与归档:完成后续的结算工作,并将所有相关文档进行归档。
五、质量控制1. 采用合格的材料和正确的施工方法,确保工程质量。
2. 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
3. 建立质量检查机制,对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4.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问题扩大。
六、安全管理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信息反馈与改进1. 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用户的满意度和需求。
2. 定期分析小修工程的数据,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空间。
3. 根据反馈和分析结果,不断优化小修工程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三篇)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挖掘修复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社会公众的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包括道路挖掘施工的审批、执照管理、施工监管和修复验收等工作。
第三条本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的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道路挖掘修复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履行道路挖掘修复管理义务。
第五条本制度下的道路挖掘指施工单位为开展道路相关工程需要对道路进行的挖掘作业。
第二章道路挖掘施工审批管理第六条道路挖掘施工单位应提前30天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道路挖掘施工审批。
第七条道路挖掘施工审批申请材料包括:(一)道路挖掘施工申请书;(二)相关工程设计图纸;(三)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四)挖掘施工预计时间表;(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收到道路挖掘施工审批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批意见。
第九条道路挖掘施工单位应在获得道路挖掘施工审批后,按照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三章道路挖掘施工执照管理第十条道路挖掘施工单位获得道路挖掘施工审批后,应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道路挖掘施工执照。
第十一条道路挖掘施工执照申请材料包括:(一)道路挖掘施工审批文件;(二)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三)造价咨询报告;(四)施工人员证明文件;(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收到道路挖掘施工执照申请后,经过审查后及时发放道路挖掘施工执照。
第十三条道路挖掘施工执照的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可申请延期。
第四章道路挖掘施工监管第十四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道路挖掘施工监管机制,加强对道路挖掘施工的日常监督和巡查。
第十五条道路挖掘施工单位应按照申请材料中的施工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施工,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备施工计划。
第十六条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道路挖掘施工进行现场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正和整改。
小修工程管理制度
小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修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对负责小修工程的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为项目管理方,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施工管理,遵循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
第五条项目管理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但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报备。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安全保障等部门。
第七条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协调工程项目的开展,承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第八条工程监理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第九条质量检测部门负责对施工材料和成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施工质量稳定。
第十条安全保障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监控和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章管理职责分工第十一条项目经理要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包括计划制定、资源调配、监督执行等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质量检测部门要按照国家标准对施工材料和成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安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管理流程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的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方案、施工实施、质量检测、安全保障等环节。
第十六条项目立项阶段要进行初步规划和设计,确定工程范围和施工时间,编制施工计划。
第十七条设计方案阶段要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方案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十八条施工实施阶段要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第十九条质量检测阶段要对施工材料和成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施工质量稳定。
第二十条安全保障阶段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监控和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目标为了确保小修保养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小修保养工程中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外来人员等。
三、责任部门1. 总经理:对小修保养工程的安全工作负有最终的领导责任。
2. 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落实,监督检查小修保养工程的安全工作。
3. 施工人员:负责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工程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全公司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2. 安全检查:各部门每天必须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4. 安全督导:安全主管对工程现场实施安全督导,并定期进行安全巡查。
5. 安全应急: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应急处理程序,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6. 安全奖惩:公司将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严厉惩处。
五、操作流程1. 安全检查:施工前必须对工作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 安全预防: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安全防护设备。
3. 安全协作:各部门之间必须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工程的安全。
六、应急处置1. 发生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保障其生命安全。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安全宣传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执行和监督公司将对本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和处罚。
九、总结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本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本(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一、引言为了规范道路挖掘修复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制定本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的各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三、挖掘修复许可管理1. 承担挖掘修复工程的单位需提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挖掘许可。
2. 挖掘许可申请需提供完整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计划、施工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
3. 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挖掘许可审批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审核,确保挖掘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4. 挖掘许可审批通过后,需向施工单位颁发挖掘修复许可证,并告知相关要求和限制。
四、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在进行挖掘修复前,需启动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建立施工组织方案、选派合格的施工人员、设立施工现场标识等。
2. 施工单位应按照挖掘许可证的要求,合理选择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3. 施工单位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如设置警示标志、进行施工现场管控、配备专职人员进行交通疏导等。
4. 施工单位在进行挖掘修复时,应按照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保障施工质量。
五、修复管理1. 施工单位在完成挖掘修复后,需进行修复验收,确保修复工作的质量和符合要求。
2. 修复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将道路恢复至原状。
3. 施工单位应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交接,提交相关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违规处罚和补救措施1.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止施工等。
2. 如挖掘修复施工过程中出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需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如挖掘修复工作不合格,责任单位应进行整改,并按要求进行重新修复。
七、监督管理1. 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挖掘修复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做好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工作。
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小修保养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查和批准小修保养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三)监督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四)组织开展小修保养工程安全教育培训。
(五)协调处理小修保养工程安全事故。
第六条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监督检查施工人员安全操作。
(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四)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五)处理安全事故和违章行为。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一)新进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九条安全防护措施(一)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
(二)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三)施工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施工现场管理(一)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通道畅通。
(二)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施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一)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随时检查设备、工具及施工环境,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
第十二条安全事故处理(一)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模版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道路挖掘修复是城市发展和维护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保障交通安全和保持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为了规范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以确保道路挖掘和修复的有序进行。
二、管理目标1. 提高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 保障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安全和环保;3. 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三、管理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 公平公正原则: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道路挖掘修复工作进行统一管理;3. 高效便捷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便捷性为目标,优化工作流程和操作方式;4. 质量导向原则:注重道路挖掘修复工程质量,确保修复后的道路安全可靠;5. 环保可持续原则:注重环境保护,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四、管理要求1. 道路挖掘许可管理要求1.1 申请挖掘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挖掘计划、施工方案、人员资质等;1.2 挖掘许可的审批机构应及时审批并发放挖掘许可证;1.3 申请单位或个人在取得挖掘许可后应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道路挖掘工作。
2. 道路挖掘工作管理要求2.1 挖掘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预案和交通组织方案;2.2 挖掘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合适的警示标志,保障工作区域的安全;2.3 挖掘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相应的道路修复工作。
3. 道路修复管理要求3.1 道路修复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修复方案和施工计划;3.2 修复工程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确保修复的质量和安全;3.3 修复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开展相关质量检测工作;3.4 修复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程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五、管理流程1. 道路挖掘许可流程1.1 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挖掘许可申请;1.2 挖掘许可审批机构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查、评估;1.3 审批机构决定是否发放挖掘许可证;1.4 如果通过审批,审批机构发放挖掘许可证。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文(3篇)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挖掘修复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道路挖掘修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确保施工合法合规。
2. 全程监管:对道路挖掘修复工程实行全程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3. 安全优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采取安全措施和预警机制,保障施工人员和过往行车人员的安全。
4. 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损害,对挖掘活动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
5. 维护秩序:修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区域,恢复原状,并保持道路整洁有序。
第二章施工许可第四条进行道路挖掘修复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申请施工许可时,施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 施工计划书:包括道路挖掘位置、工期、施工方案等内容。
2. 施工人员证明:包括负责人的资质证书、作业人员的培训证明等。
3. 施工设备和安全措施:提供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合格证明,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六条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第七条未经施工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道路挖掘修复工作。
第三章工程施工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许可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道路挖掘修复工作。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划定施工现场区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区域与过往行车区域分隔开。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计划书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并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四章施工验收第十二条道路挖掘修复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经过自检自查,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验收。
第十三条有关部门应当组织专人进行工程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文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道路基础设施的完好性和使用寿命,提高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道路进行挖掘修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涉及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修复后的道路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第四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生态环境和城市风貌。
第五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注重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人员和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全体从事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人员都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由道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管理第八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经过道路管理部门的审批,得到相应的施工许可证才能进行。
第九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在夜间或交通量较小时进行,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第十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修复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设立专人负责,对挖掘和修复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及时更新修复进展情况和修复效果,向道路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按照施工进度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道路原貌,保持道路周边环境整洁和美观。
第十五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中发生违法行为或施工质量不达标的,责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三章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设立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和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小修工程管理制度
八、信息公开与沟通
1.工程项目信息应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2.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报告,保持透明度。
九、监督与考核
1.建立小修工程监督机制,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2.对参与小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考核,奖惩分明。
3.鼓励创新,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小修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修工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旨在规范小修工程的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居民需求。
2.小修工程指规模较小、技术要求不高、施工周期短的维护修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修补、管网维修、设施更新等。
3.所有参与小修工程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小修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管理工作。
3.鼓励居民参与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六、安全管理
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责任。
2.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4.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
七、环境保护
1.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废弃物料要合理分类,做好回收或处置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
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保证施工质量。
3.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4.加强施工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五、质量控制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材料、施工过程、成品验收等各环节实施严格把控。
小修工程管理制度
小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小修工程的施工要求一、路基工程小修要求:1、路基病害在整修完毕后,外观尺寸的质量必须符合图纸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路基小修应按JTJ073-94《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交公路发(2002)572号《公路养护质量检评方法(试行)》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法规及业主的要求指示进行施工。
3、路基工程、防护工程及路面附属工程的完善和修补施工应按JTJ033-9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80/1-2004《公路工程适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执行。
4、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污染其他公路设施。
5、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密实,施工缝整齐。
外露部分无模板接头痕迹和颜色不均匀现象。
6、小型构件的外形轮廓清晰,线条直顺,无翘曲现象,无蜂窝、麻面。
7、按业主或监理下达的指令中所规定的时限开始和完成修复、更换工作。
二、路面工程小修要求:1、沥青路面的养护维修材料主要有道路石油沥青、乳化石油沥青等沥青材料、各种规格的粗细集料、填料等砂石材料,以及由这些材料组成的混合料。
材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J01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的规定;材料试验应遵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JTJ054)、《公路工程集料实验规程》(JTJ058)的规定执行。
2、路面小修应按JTJ073.2-2001《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5-94《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标准》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法规及业主的要求指示进行施工。
3、路面工程的破损修复完善施工应按JTG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相关设计图纸执行。
4、施工现场施工标志牌的布置应符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和业主的有关施工安全规定。
5、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损坏、污染其他公路设施。
小修工程制度
小修工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修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加强工程监督,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修工程指建筑工程中,不需要进行设计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的工程。
通常包括维修、更换、改造、部分装修等工程。
第三条小修工程应按照国家建筑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条小修工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他人正当权益。
第五条小修工程项目应明确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
第六条小修工程项目需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小修工程项目需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施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第八条小修工程项目需按照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办理竣工手续。
第九条小修工程项目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停工或暂停施工时,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备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第十条小修工程项目需按照相关要求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小修工程项目需符合消防要求,确保建筑安全。
第十二条小修工程项目需按照规定完成工程资料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十三条小修工程项目需保证质量和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小修工程项目需依法纳税,遵守相关税收法规和政策。
第十五条小修工程项目需做好环保工作,保护环境,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六条小修工程项目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操守。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十七条小修工程项目的立项需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负责项目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项目立项需编制项目实施计划,明确工程内容、工期、预算等,并报备相关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项目立项需就工程用途、资金来源、建筑规模、设计要求等进行论证,确保项目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项目立项需编制施工图纸,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备相关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项目立项需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等,并建立工程管理组织机构。
小修管理制度
小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修管理,促进小修制度的实施,保障小修工程的高效、安全、持续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小修工程的项目,涉及小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对小修管理实行全员参与和全过程管理,各相关岗位要切实履行小修管理的职责,维护小修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第四条公司将小修管理纳入公司整体管理体系,建立小修管理规范,制订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不断完善小修管理制度,确保小修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成立小修管理委员会,负责小修管理工作的决策和落实。
第六条小修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任命,设置小修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小修管理委员会包括技术开发、工程监管、质量检测、安全管理等部门主管和专家,共同参与小修管理的相关决策。
第八条公司建立小修管理专家顾问团队,为小修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九条公司设立小修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小修管理的规划、实施和监督。
第十条小修管理部门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小修项目管理、技术保障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公司要遵循小修管理的原则,保证小修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高效,确保小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要加强对小修管理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的小修管理体系,确保小修管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公司要加强对小修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小修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规范的小修管理制度,明确小修项目的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公司要加强对小修项目的技术支持,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和指导。
第十六条公司要加强对小修项目的质量检测和安全监督,确保小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要强化对小修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要加强对小修管理工作的评价和考核,激励和奖励优秀小修管理者和工作者。
第十九条公司要加强对小修管理工作的统计和分析,及时掌握小修管理的动态和趋势。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本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挖掘修复行为,保护公共道路安全和市容市貌,提高城市交通运输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活动,包括道路施工、管线安装、设备维护等各类工作。
第三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遵循安全、顺畅、环保、效率的原则,确保挖掘修复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四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尽量采取非破坏性技术,保护地下管线、光缆等设施,减少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影响。
第五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遵循协商一致、互相尊重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居民和企业保持沟通,确保修复工作的质量和时效。
第二章挖掘修复管理责任第六条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管理责任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制定道路挖掘修复的统一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八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道路挖掘修复的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道路挖掘修复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道路挖掘修复企业的准入、退出、信用评级等制度。
第十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挖掘修复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挖掘修复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第三章挖掘修复工作流程第十一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采取完全关闭、部分关闭或交通组织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和秩序。
第十二条挖掘修复工作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挖掘、支护和回填等工序,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挖掘修复工作应立即设置合格的警示标志,设置临时交通指示牌,引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第十四条挖掘修复工作应采取合理的交通组织措施,保障挖掘修复期间周边居民、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
第十五条挖掘修复工作的噪音、扬尘等污染物应严格控制,确保周边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四章挖掘修复工程质量与安全第十六条挖掘修复工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挖掘修复工程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及施工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挖掘修复工程应采用合理的支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地陷、塌方等事故的发生。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是指对道路挖掘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道路运输的安全和畅通,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减少对交通和社会的影响。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许可制度:道路挖掘施工需要事先获得相应的许可才能进行,确保挖掘施工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
2. 施工规范:明确道路挖掘施工的操作规范,包括施工时间、施工区域、挖掘深度等要求,遵守施工安全规范和环保要求。
3. 施工管理:设立专门的施工管理机构负责道路挖掘施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4. 施工后处理:道路挖掘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修复并恢复道路使用功能,确保施工对道路使用影响的最小化。
5. 处罚制度:对于违反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罚,提高违规成本,增强管理的效果。
以上是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规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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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模版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挖掘修复活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地区范围内进行道路挖掘修复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道路挖掘修复应遵守法律法规,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减少对交通流量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四条道路挖掘修复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审批和监督。
第二章道路挖掘修复管理责任第五条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挖掘修复活动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现场监管、违法处罚、协调沟通等。
第六条道路挖掘修复单位负责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挖掘修复工作,保障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七条道路挖掘修复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和施工,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
第八条道路挖掘修复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交施工计划和相关资料,履行工程备案和审批手续。
第九条道路挖掘修复单位应对挖掘修复现场进行防尘、防护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条道路挖掘修复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道路整洁,并恢复道路交通功能。
第三章道路挖掘修复管理措施第十一条道路挖掘修复单位应提前通知所在地区交通管理部门和居民,报备挖掘修复计划和施工时间。
第十二条道路挖掘修复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段进行道路挖掘修复工作,不得随意超时。
第十三条道路挖掘修复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指示标志,保持交通秩序,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道路挖掘修复单位应将挖掘修复工作安排在非高峰期进行,尽量减少对交通流量的影响。
第十五条道路挖掘修复单位应设置人员指挥,引导车辆和行人绕行,确保交通通畅。
第十六条道路挖掘修复单位应保障交通事故责任险,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交通事故能够及时赔偿受害人。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第十七条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挖掘修复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规定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道路挖掘修复单位和个人存在以下行为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予以处罚:1. 未按照规定报备挖掘修复计划和施工时间的;2. 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和指示标志的;3. 未按照规定进行交通引导和绕行的;4. 挖掘修复工作超时的;5. 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未及时赔偿受害人的。
小修工程管理办法
小修工程管理办法高速公路的小修工程是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工程设施进行预防维修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确保高速公路正常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
其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绿化、沿线交通设施等。
小修工程就贯彻“全面养护、预防为主,及时抢修、提高质量、保持完好”的原则。
这项工作具体由处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并组织实施。
省收费公路管理局负责检查、考核。
一、小修工程范围(一)路基1、公路边沟、截水沟破损部位进行小段开挖、铺砌、沟缝。
2、清除公路路基局部塌方,填补缺口。
3、局部整修档墙、护坡、泄水槽、拦水埂。
4、加固路肩板、碎落台等路基构造物。
(二)路面1、处理沥青路面的泛油、拥包、裂缝、松散等;2、水泥混凝土路面伸缩缝的正常养护;3、路缘石的修理;4、处理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的局部、轻微病害。
主要包括路面坑槽、油污、千斤坑等;(三)桥梁、涵洞1、局部修理、更换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2、修补墩、台及河床铺底和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3、修理涵洞和进出口的铺砌;4、通道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四)绿化1、乔、灌木、花草缺株的补植;2、修剪乔、灌木;3、树林除草、施肥、移栽;(五)沿线设施1、安全护栏、隔离栅、轮廓标、标志牌,里程碑、界牌、中央分隔带移动互栏等的修理、油漆或部分添置更换;2、路面标线的局部补划;二、程序1、各工区每月进行路况病害调查,将路况现状及病害汇总,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养护中心。
2、养护中心核定调查报告,并制定病害处治维修及各项小修工程计划。
内容具体为:产量指标、质量指标、小修工程年公里成本和单位项工程、主要材料消耗、机械完好率和利用率、采取技术组织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
3、按核定指标对养护中心下达计划实施。
4、小修工程费用养护科按月下拔。
三、养护中心在各所执行计划期间,对各工区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抽查。
完工后进行验收、考评。
四、路基、路面小修保养具体内容及工程管理要求如下:路基、路面小修工程是小修工程的主要部分,也是决定小修工程是否能够顺利开展的关键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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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小修挖补工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小修挖补工程施工工作,确保公路经常保持安全畅通,制定本制度:
1、小修挖补工程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施工标志,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施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挖补施工时严格按照程序施工,首先测定破坏部分的范围和深度,确定挖补轮廓;其次开槽,槽壁要垂直,并将槽底、槽壁清除干净。
第三,在干净的槽底、槽壁薄刷一层粘结沥青,随即填铺备好的沥青混合料,并用细粒式沥青混合料填塞四周接缝,烙平压实,新填补部分应略高于原路面。
第四,填补用混合料宜于原路面结构、层次相一致,并视坑槽深度采用单层或双层填补。
3、挖补各道工序要紧密衔接,特别是开槽后,要做到及时铺筑,当天开槽必须当天摊铺。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摊铺的要及时填平或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
4、喷洒沥青油嘴前3米内不得有人。
风力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从事沥青人工喷洒作业。
二○一四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