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办事指南一、设置依据原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二、承办机构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联系人:王珺(新办)张兴洁郑玉琳(动态管理)协办机构: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会联系人:李媛媛王小林宋渝、潼南县建筑安全监管理站联系人:陈国林三、受理范围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应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证书新申办(一)报名条件1、中专或高中毕业,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含2年);2、获得国家认可的工程类初级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报名资料1、《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报名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3、工作简历证明和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4、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附电子文档)。
5、报名所属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成绩查询及证件领取考试完毕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拨打市安全总站语音电话和,按照语音提示输入准考证号查询成绩,或者登陆重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网查询考试成绩(_aq)。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担任建筑施工企
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务,必
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
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
2、个人或所管理的项目有与其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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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所在企业或项目发生由其承担责任的四级及以上重大
事故的;
2、个人或所在企业(项目)有由其承担责任的不良行为记
录的。
第四章申请、受理和审查
第十条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
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文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负责审查并汇总后上报省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统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每年第二、四季度各办理
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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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三类人员变更姓名和所在单位的,应携带相关பைடு நூலகம்
证明,按原申请程序一个月内办理变更换证手续。
第十四条三类人员证书遗失,应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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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相关专业部门提出建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省建设行政主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为提高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以及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通信建设企业管理人员) 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活动的建设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建设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建设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中央管理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的管理人员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加盖“信息产业部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用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加盖“省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用章”。
考核合格证书采用建设部规定式样并统一印制的证书。
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且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两方面, 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均合格后,安全生产考核方为合格。
(安全生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2004-4-8建质[2004]5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四年四月八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文化、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证书。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评审和抽查检查等工作。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04〕6号)同时废止。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1、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中的"三类人员"指哪三类人员建筑业企业中“三类人员”指的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证书为A本):一般为企业法人或负责安全事务的副总。
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证书为B本):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看管人员(安全员证书为C本):专职安全培训员,有安全证件的安全看管员。
三类人员在同一单位内(不包括法人)可同时兼任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的,必须取得另一岗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扩展资料安全员证书A、B、C本的区别:(1)考核针对人群不同A本:企业法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需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外,其他人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B本:项目经理,需要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C本:从事相关施工现场管理,需要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即23岁以上者,方可参加培训考试。
(2)考核内容不同A本:考核更侧重对企业生产力的评估等方面;B本:考核更侧重项目生产的安全性以及高效性等方面;C本:考核更侧重人员具体施工过程的安全操作等方面。
2、安全生产考核证是哪个部门办理的?由建设厅办理的。
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资格证)的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
关于安全员考试:安全员为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岗位,按照国家规定必须要持证上岗。
安全员资格证书须参加由市一级的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证书”考试。
建筑工程安全员分三类,称为安全“三类人员”:安全员证书分A本(企业负责人)、B本(项目负责人)、C本(专职安全员)。
此三类安全员是按照安全生产中所负有安全责任分级。
安全员证书为:省(市)级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1.08•【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9日经第3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24年1月8日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生产考核第三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交通运输工程施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后方可任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施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决策权、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经理。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由施工单位书面确定、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的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经理。
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施工单位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称为考核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考核第五条交通运输工程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领域,每个领域按照岗位类型均分为主要负责人考核、项目负责人考核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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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并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要点见附件。
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费用,不得组织强制培训。
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来源:发布时间:2010-07-07 浏览次数:1288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事项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许可期限: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7个工作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3个工作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许可机关: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变更由市建委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续期由区县建委负责受理、初审,市建委复审、决定。
办理指南:办理地址及电话受理方式:书面受理办理程序:(一)受理提交材料:子项一:安全生产考核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和四张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
除上述材料外,主要负责人还需提交:1、担任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2、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交:1、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2、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小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交符合任职条件的证明文件。
专职安全员还需提交: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复印件,或具有五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子项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需要变更的证书原件。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要点包括:
1. 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考核负责人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
工作程序,是否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组织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是否及
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2. 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考核负责人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是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督促检查,是否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能力:考核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
技能,是否能够合理安排施工任务,组织协调施工活动,是否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施
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
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考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熟悉相关安全
法规和标准,能够有效指导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能够制定并执行施
工安全措施、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是否能够及时处理和报告安全事故。
5. 事故发生的处理和整改情况:考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
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包括是否及时组织救援和抢救,是否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是否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一
些主要要点,通过对这些要点的综合考核,可以评估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控制能力,以及对事故处理和整改能力的把控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办法(试行)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沪从业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考核、发证、继续教育、变更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分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负责“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初证和继续教育的报名、培训、考试等日常管理工作。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证书)的发证、变更和查询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业规定)工商注册在本市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经安全生产知识初证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从业。
同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应经本市“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在沪持证上岗从业。
第五条(管理方式)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实行电子证书管理。
第二章初证第六条(A类证书报考条件)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知识初证考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二)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三)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B类证书报考条件)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知识初证考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
(二)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考核其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够有效地进行落实和执行。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岗位职责,并落实到位。
3. 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制定并执行科学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安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6.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制定并演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 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检查的执行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检查,发现并及时纠正安全生产问题。
8. 安全生产记录和事故报告的及时提交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
按时提交安全生产记录和事故报告,保持信息畅通和及时回报。
通过对以上方面的考核,可以全面地评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能力,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和改进措施。
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
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旨在提高安全生
产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标准,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制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
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包括事故率、事故处理及应急演
练等。
3.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评估:定期对各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评估,对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档案:对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建立安
全生产考核档案,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
5.开展安全生产考核激励措施: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给予适当
奖励和激励,激发其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加强安全生产考核监督: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考核的监督和
管理,及时了解其推进情况,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
能够促使相关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确保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进行。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并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要点见附件。
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费用,不得组织强制培训。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1.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管理:- 主要负责人应对企业整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政策,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对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事故发生率、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等。
- 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主要负责人,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激励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管理:- 项目负责人是指在建筑项目中负责项目管理和实施的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包括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培训等工作。
-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对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事故发生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等。
- 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激励项目负责人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建筑施工企业中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他们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提出安全改进措施。
-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事故发生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等。
- 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激励他们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此外,还应定期对他们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是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1. 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 安排足够的安全生产经费,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防护设备的购置与维护;3.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4. 安排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对员工参与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评估,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会议记录作为考核依据;7. 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要求及时整改,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8.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和预防措施,并对改进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考核。
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1. 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到位,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措施,并将其落实到施工现场;2. 检查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并对不安全的设备、用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3.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方法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进行考核;4. 指导和监管施工班组,确保施工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进行考核;5.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6.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与施工人员交流工作经验和制定安全措施,并将会议记录作为考核依据;7.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向上级汇报,并要求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8. 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考核。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1. 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确保施工现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并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3. 指导施工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4.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并进行记录和考核;5.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评估,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考核;6. 指导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记录作为考核依据;7. 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要求及时整改,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8. 参与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修订工作,并对修订后的管理制度和规范进行执行和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组织、指导和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健康。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整体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和组织权。
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中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修订,确保制度的科学规范。
2. 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位。
3. 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能够熟知操作规程和紧急预案。
4. 确保安全设施:监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配置和使用,如安全帽、人身防护器具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5. 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并指导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
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管理项目负责人是负责指挥、协调和监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主要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项目负责人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中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规划安全工作:制定项目安全工作计划,并明确各阶段的安全措施和工作目标,确保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2. 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区域,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位。
3. 做好安全培训:组织项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能够熟知操作规程和紧急预案。
4. 管理施工现场:组织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保护设施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5. 定期检查和督促: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情况,指导各阶段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督促整改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
B.错误
正确答案:A|
11.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考核合格证书采用水利部规定样式并统一印制的证书.【判断】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12.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判断】
29.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两方面。【多选】
A.安全生产知识水平
B.管理能力
C.专业知识水平
D.职业操守
正确答案:A|B|
30.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施工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判断】
38.为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保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特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多选】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36。《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所称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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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以及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通信建设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活动的建设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建设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建设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四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中央管理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的管理人员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加盖“信息产业部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用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加盖“省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用章”。
考核合格证书采用建设部规定式样并统一印制的证书。
第五条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且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要求第六条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两方面, 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均合格后,安全生产考核方为合格。
第七条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见《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以下简称《考核要点》)(附件一)。
信息产业部负责根据《考核要点》统一组织制定考核命题。
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应参加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证书》。
第八条通信建设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标准如下:(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甲级企业标准为:1、具有工程、经济、安全工程类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2、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3、具有通信工程建设业绩及安全生产工作经历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业绩等。
(二)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乙级(含乙级)以下资质企业以及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管理人员标准为:1、具有工程、经济、安全工程类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2、具有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3、具有通信工程建设业绩及安全生产工作经历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业绩等。
第十条申请人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均合格后,方可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报送的材料如下:(一)申请人填写的《通信工程建设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见附件二)一式2份;(二)申请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三)《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四)申请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第十一条申请人经单位签署意见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分别报送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进行考核。
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第十三条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对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费用,不得组织强制培训。
第十四条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通信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情节严重的,应当收回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限期改正,重新考核。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管辖职责范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第十八条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所管辖职责范围内发生死亡事故的,将不予续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九条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所在单位名称变更、调动单位等,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冒用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和个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关于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有关问题的说明附件二: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附件三: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附件一:关于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有关问题的说明为做好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以及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设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根据《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现就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及证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有关安全生产知识考核问题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由信息产业部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考卷,考试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80分钟。
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知识考试由通信建设工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为帮助、指导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部综合规划司组织编写了《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指导书》。
二、有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问题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考核本行政区域内的通信建设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信+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建安(证书颁发年份全称)+证书颁发当年流水次序号(5位),如北京市:信京建安A(2005)0000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考核本行政区域内的通信建设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信+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建安(证书颁发年份全称)+证书颁发当年流水次序号(5位),如北京市:信京建安B(2005)00001;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考核本行政区域内的通信建设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信+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建安(证书颁发年份全称)+证书颁发当年流水次序号(5位),如北京市:信京建安C(2005)00001;4、信息产业部负责组织考核的中央管理的通信建设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信建安(B或C)+(证书颁发年份全称)+证书颁发当年流水次序号(5位),如:信建安A(2005)00001;5、《通信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采用建设部规定样式并统一印制的证书,主要负责人封皮为红色,项目负责人证书封皮为绿色,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封皮为蓝色。
附件二: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一、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1、能够认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2、能够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能够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5、能够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能够组织制定自然灾害发生时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措施;7、能够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确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救援;8、能够及时、如实报告通信工程生产安全事故;9、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业绩。
(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2、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3、通信工程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制定方法;5、国内外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通信工程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二、通信建设工程企业项目负责人(一)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2、能够有效组织和督促通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能够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4、能够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通信工程安全施工措施;5、能够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通信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能够及时、如实报告通信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2、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3、通信工程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4、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制定方法;5、通信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6、国内外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7、通信工程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