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国会计模式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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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中德会计模式的差异及启示

浅议中德会计模式的差异及启示

ACCOUNTING LEARNING87浅议中德会计模式的差异及启示楼弘茜 山东农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楼志强 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摘要:本文针对中德会计模式差异,重点分析了中德会计模式的差异及其成因,并分析了德国会计模式中的优势及对我国会计体系建设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会计模式;差异分析;会计准则引言经济全球化的逐步发展,以及世界贸易的频繁,国际间不同国家的会计体系加快趋同已经成为会计行业领域的发展趋势。

由于我国在经济体制的建设发展方面,与德国的经济体制建设有着一定程度的相似性,研究中国会计模式与德国会计模式之间的差异性,有利于启发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改进优化,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国际化趋同发展提供良好基础。

一、中国和德国会计模式差异分析德国作为典型的大陆法系的国家,在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方面相对较为明确和详细。

德国的会计法规主要是集中在商法、税法以及公司法等方面,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商法,在德国会计模式和中国会计模式的差异方面,主要是集中在以下几点:第一,在中德的会计目标方面。

由于中德两国在会计信息使用者方面的差异,因而决定了会计目标的差异性,这也是中德的会计模式最为主要的差异。

对于我国,由于我国企业价值导向是基于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也是基于投资人保护模式,因而会计信息首先是服务于企业的股东以及社会上的潜在投资者,其次则是各类外部的利益相关者。

对于德国,由于会计体系债权人保护模式的特点,因而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上主要是债权人,因而更加重视企业的偿债能力,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也主要是满足银行的需求。

第二,在中德的会计原则方面。

对于我国来说,会计信息质量更加强调真实性以及相关性,会计原则要求方面包括了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方面。

德国的会计模式,对于会计信息更加强调真实性,区分了会计核算以及会计披露,对于会计核算重点是会计报表要素确认计量上,会计披露方面针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强调了合规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及时性原则以及明晰性原则等。

德国会计模式对我国会计改革的启示

德国会计模式对我国会计改革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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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会计

德国会计

德国全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德意志在德语中意为“人民的国家”。

德国位于欧洲中部,面积为35.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8220万(1999年底),主要是德意志人,还有少数丹麦人、吉卜赛人和索布族人。

1990年10月3日,民主德国正式加入联邦德国,德国实现统一。

德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经济实力位居欧洲首位。

在国际上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为第三大经济强国和美国之后第二大贸易国。

德国采用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国家通过法律和政策对经济进行积极指导和调控。

德国会计属于日耳曼会计体系,该集群主要包括德国、奥地利、以色列、瑞士等国,其中以德国最为典型。

在日耳曼会计体系的国家中,商法、公司法和税法在会计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总体而言,与盎格鲁一萨克逊会计体系相比,德国会计较为稳健保守,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较低。

一、会计环境(一)政治环境因素德国的政治环境是根据宪法规定的。

德国宪法称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于1949年5月生效。

1956年、1968年曾作过大修改。

1990年8月,两德“统一条约”对《基本法》某些条款又作了适应性修订,10月3日起适用于全德国。

《基本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德国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

《基本法》还规定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即国家权利分别由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行使。

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

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

联邦政府行使行政权,由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若干人组成。

社民党和绿党于1998年10月27日组成联合政府。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行使执法权,是最高司法机构,主要负责解释《基本法》,监督《基本法》的执行。

德国政府管理国家与美国不同,不仅在宏观上管理国家,微观上也参与管理。

不仅立法对微观经济的原则进行直接干预,甚至政府直接立法规定会计处理、财务报告格式等细节。

浅谈德国会计

浅谈德国会计

浅谈德国会计浅谈德国会计及其对我国会计的启示[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会计国际化的发展,国际会计问题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

欧盟是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而德国又是欧盟的主要成员,德国特有的市场经济体制与民族文化环境,形成了独特的会计模式。

研究和借鉴德国会计发展中的可取之处,有利于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也对我国会计变革有所启示。

[关键词]德国;会计环境;会计模式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在促进国际贸易、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经济交流等方面的作用非常突出。

中国企业想要走出国门,就必须要了解国际会计,掌握相关的知识。

德国是我国在国际上的重要合作伙伴,研究和比较德国的会计环境及其模式,对我国的会计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德国的会计环境各国的会计环境都深受其外部环境的影响,不同的国家由于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的不同,也就造成其会计表现出不同的差异。

1、政治环境德国国体是联邦制共和国,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体制。

德国采用典型的立法会计模式,强调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统一,基于宏观的控制而非微观的实用,采用极端稳健及不充分披露的原则。

2、法律环境德国会计法律体系也采用成文法,主要目的是为企业的会计活动建立一个良好的秩序,以提供一个适合市场竞争的环境。

另外的目的还包括为政府贯彻经济政策服务。

影响会计环境的主要法律包括《商法》、《股份公司法》、《公告法》、《股份不公开公司法》、《税法》以及《欧洲引导法》。

3、文化环境法制观念强,倾向集体主义,权力距离较大。

德国属于日耳曼民族,该民族长期生活在罗马帝国境内,他们信奉罗马基督教,直接受罗马文化下的国家制度及法制的影响。

罗马文化国家制度和法律的严谨对德国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德国人凡事都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普遍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诚实而不需要监督。

4、经济环境德国是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社会市场经济。

社会市场经济首要的特点是保护竞争,限制垄断。

德国会计

德国会计
• 在德国成为注册会计师很丌容易,德国法律对此 规范有很严厉,导致他们犯罪成本很高,很少有会计 丑闻的发生。我们中华民族也是重诚信的民族,因此, 我们在会计人员的教育中,应弘扬我们民族的优秀传 统,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会计人员的诚 信精神,真正做到丌做假账。亍此同时,我们还应借 鉴德国的“法治”,加强我国会计的监管体系,弥补 我国传统文化中偏重“人治”的丌足。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德国会计
德国印象 德国会计的外部环境 德国的会计模式 德国的会计实务
德国会计给我国的启示
一 德国国旗和国徽
德国国旗长宽比:3:5,由三个黑、 红、黄三个平行、相等的长方形组成。这 三色是德国的传统颜色,历史最早可以追 溯到公元一丐纪的罗马帝国,当时的士兵 就身着黑、红黄三色的戓衣。后来在16丐 纪的德国农民戓争和17丐纪的德国民主革 命中,开始采用这面旗帜。 德国的国徽以土黄色盾牌为背景,同 时绘有雄鹰。这一雄鹰图案的渊源可追溯 到12丐纪曾经统治过普鲁士、后成为德国 王室的霍亨索伦家族。自古以来,德国人 对雄鹰的崇敬都是虔诚而深沉的。早在古 罗马时代,雄鹰被看作是至高无上的上帝 的象征。
(2)会计模式的确立原则
• 在税务会计上 则要求 税务会计不财 务会计的统一,政府要求为计税目的 而使用的会计程序和帐务处理的方法, 必须和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使用的会 计程序和帐务处理方法相一致。
(1) 会计准则的制定
• 在会计工作规范上 会计服从法 律要求 德国没有单行的会计准则 其会计规范是由政府通过分散亍《公 司法》、《税法》、《商法》中的规 定来体现的 即“会计规范法典化”
(3) 文化环境
• 德国文化受罗马文化影响较深,罗马国家 制度和法律的严谨对德国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 响。德国人崇尚秩序,强调服从,作风严谨, 凡事都讲求规范,德国法律体系的完善、详尽 就是这种文化特征的体现。另外,德国是一个 审慎的民族,他们对不明朗因素反应较强烈, 人们希望社会机构能够维系社会一般遵循的规 律。

浅论德国会计模式

浅论德国会计模式

浅论德国会计模式德国是位于欧洲大陆中部的一个联邦制国家。

在西方各国中, 德国以其实行社会市场经济制度而闻名于世。

在各国会计模式中, 德国的会计模式具有独特的特点, 突出表现在会计制度及实务深受公司法和税法的影响, 强调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面向公司, 保护公司利益, 并且会计程序和方法具有统一性的特点。

德国会计模式对荷兰、瑞士、瑞典、以色列、丹麦等国产生很大的影响, 通常国际会计上把这些国家的会计模式统称为-德意志会计模式。

那么我就简单的说一下德国的会计模式。

一、德国会计的外部环境各国会计模式的形成都是多种外部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环境决定了会计模式的具体内容。

( 一) 政治体制。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各州的立法权力由《基本法》(即宪法)来明确。

德国采取议会共和制,实行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权分离。

联邦议院和参议院是最高立法机关;最高行政机关是联邦政府。

各州与联邦政府的协调经常通过由联邦总理和各州州长共同签署的“国家协议”来实现。

( 二) 经济环境1、“社会市场经济”模式。

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国家的职能是维持良好的秩序,使经济在既定的框架下运行。

国家要建立各项与社会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以保障经济运行。

因此,德国会计规范主要是由政府来制定,具有较强的刚性。

2、发达的银行体系和相对不成熟的证券市场。

德国的银行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投资信托公司于一身。

一些主要的银行影响和控制着整个国家的金融系统。

德国银行有两大特点:一是实行企业化经营,按社会市场经济理论,银行也是独立经营的企业,银行之间存在着竞争,优胜劣汰;二是实行全能的银行制度,即除了经营传统的银行业务之外,还进行证券投资,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

由于银行控制着整个国家的金融系统,更加了解企业的信息,而股票投资者的力量又比较薄弱,企业很少有压力去增强财务报告的有用性及披露更详细的信息,以满足更广泛的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发达的银行业必然使得德国会计主要是以保护银行利益为目标,在会计核算上采用过分谨慎原则。

中德会计模式比较

中德会计模式比较

中德会计模式比较文/杜静摘要:本文立足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以分析中德会计模式的成因出发,比较了中德会计模式的会计目标、会计原则、会计规范体系、会计核算、会计披露等方面的差异,并总结了德国会计模式的对我国会计改革的启示与借鉴。

关键词:中国会计模式;德国会计模式;比较研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各国会计体系的趋同已成趋势。

我国经济体制建设与德国具有较高的相似性,通过研究德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成因、特点、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差异等方面,总结有助于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启示,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国际化趋同转变。

一、中德会计模式成因比较(一)法律环境角度德国会计模式依赖的法律体系属于成文法系,法律结构比较完整,内容严谨。

德国经济秩序主要依靠法律规范,企业的会计处理严格遵从法律规定,强调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统一,管理层对会计政策的主选择权有限。

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基于的法律体系属普通法系,即法律条文只提供一个法定框架,具体以大量的判例作为补充;管理层可以相对灵活的选择会计实务处理程序及方法,会计惯例具有很强的参考性。

相较于德国的会计法规,我国的《会计法》简明概括,操作层面的指导性不强。

(二)资本市场发达程度采用欧洲大陆会计模式的国家的证券市场的发展程度往往不够发达,银行借款是企业的主要筹资渠道。

德国公司的股权相对集中,企业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和内部融资),资本市场作为直接融资渠道来源,交易规模并不大;小股东的股票一般委托银行代管,因此,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有限。

美英会计模式基于发达且完善的资本市场建设,资本市场是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注重保护股东的利益。

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由英美会计模式基础上发展而来,在公司治理中,中国企业的经营决策多数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的价值目标。

(三)文化环境角度德国文化受严谨、审慎的罗马文化影响较大,强调法治与秩序,其会计模式遵从立法管理,会计核算偏稳健,信息披露较保守,严格遵守历史成本原则,频繁提取准备金。

浅谈德国会计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浅谈德国会计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浅谈德国会计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作者:黄璐来源:《市场周刊·市场版》2017年第07期摘要:欧盟国家中,德国以其实行社会市场经济制度而闻名。

与其他国家一样德国的会计模式也有自己独特的特点,突出表现在会计模式基于宏观控制而非微观实用,会计制度及实务深受公司法和税法的影响,强调会计处理的谨慎性。

德国会计模式对欧洲大陆的很多国家生很大的影响,通常国际会计上把这些国家的会计模式统称为“德意志会计模式”。

并且分析了这种会计模式对我国会计的借鉴。

关键词:德国;会计模式;会计标准一、德国会计模式的基本特征(一)基于宏观控制而非微观实用德国的会计法规同其他法律一样,主要目的是为企业的会计活动建立一个良好的秩序,以提供一个适合市场竞争的环境。

另外的目的还包括为政府贯彻经济政策服务。

比如,政府在商法和税法中规定企业可以提取各种准备,就是基于使企业增加更多积累,从而保证经济的持续发展。

与英、美等国不同,在德国,企业在会计政策方面的选择权较少,无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做法,更多的是接受国家的调节和控制。

(二)会计规范法典化德国是典型的成文法系国家,会计记账的基本原则、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等方面均有法律详细规定。

德国除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外,其严密的司法制度和严格的执法也颇具特色。

德国的财政法院专门审议财务和税收方面的会计法。

在会计工作规范上,德国没有单行的会计准则,其会计规范是由政府通过分散于《商法》、《公司法》、《税法》中的规定来体现的。

德国会计的监管机制严格而具体,八大交易所中就有四家在上市公司执行准则的说明中规定:“外国上市公司可以遵循德国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会计准则。

本国公司也可以遵循国际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英国会计准则或本国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三)极端稳健性德国的公司法、税法都认可稳健性在企业核算中的处理。

其实质是使企业合法地“低估利润和隐瞒资产”。

比如:所有负债,包括未实现的损失在内,必须全面计提准备,未实现的利润不予确认;流动资产按成本、可变现净值或重置价格中最低者计价;有许多经法律允许设立的“准备”,如“法定准备”、“可任意支取的准备”、“为未来纳税设立的特别准备项目”、“退休金准备等等”。

国际会计3.5 德国会计模式5.5 德国会计模式

国际会计3.5 德国会计模式5.5 德国会计模式

第五节德国会计模式一、会计服从于法律要求(一)德国会计服从于以下三方面的法律要求1.税法会计准则基本上取决于税务法规的要求。

2.《商法》主要适用于所有组织形式的企业(公司、合伙、独资)。

3.《股份公司法》颁布于1965年,其中包括广泛的会计要求,对股份公司(1)固定资产应按原始成本减去相应的折旧表述。

(2(3)无形资产只是在从第三方面取得时才资本化。

(4)(5)未实现的利润可不予确认。

(二)财务报表公告的法律规定1.德国马克被欧元取代后,德国股份公司的规模划分,如表3-8所示。

2.《公告法》的相关规定(三)规范德国会计的法律体系可列示规范德国会计的法律体系如表3-9:二、以公司利益为导向——极端稳健和不要求充分披露德国会计的极端稳健性,其实质是公司可以合法地低估利润和资产,在对外财务报表中提供尽可能少的信息。

在德国,经法律允许设立的准备包括:法定准备(statutory reserve,法定公积)、可任意支配(通用)准备(free reserve, general reserve,通用公积)、为未来纳税设立的特别准备项目(special reserve items subject to future taxation)、养老金准备(provision for pensions)、维护支出准备(provision for maintenance)。

三、按总费用法编制的损益表德国《商法》对损益表有两种规定格式:(1)按总费用法编制的表式(2)按销售成本法编制的表式。

总费用法下的损益表计算过程如下:销售收入±在产品和产成品的增减变动+其他资产化成本+其他经营收入-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其他资产价值耗损-其他经营费用+股权投资收益+利息或类似收益-长期金融资产和短期有价证券价值减损-利息或类似费用=正常经营成果。

按总费用法和按销售成本法编制的损益表的实质差别在于对所反映的企业业绩持不同观点。

四、其他重要特征(一)会计职业界作出的会计准则建议不过是对《股份公司法》相应规定的解释(二)一些独特的会计惯例(三)五、1998年以后德国会计实务体系的变革(一)会计准则的制定、生效及执行2002年10月,德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概念框架征求意见稿》以供公众讨论。

德国会计模式及对我国会计改革的借鉴

德国会计模式及对我国会计改革的借鉴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12卷第1期德国会计模式及对我国会计改革的借鉴崔倩(浙江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浙江金华,321004)摘要:各国的会计改革一直我国会计发展主要关注的一个方面。

分析中德两国会计环境中的异同,了解德国传统会计模式的特点及德国的会计改革趋势,能够给我国会计改革带来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德国会计;中国会计;会计改革中图分类号:F234.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1114(2009)03-0025-03The Reference of German Accounting Model on Chinese Accounting ReformCUI QianAbstract: The accounting reforms of other countries are still an aspect that Chinese accounting development should pay main attention to. This essay analyzes the similar points of accounting environment between China and Germany, introduces German traditional accounting and its reform, and then summarizes some revelation for Chinese accounting reform.Key words: German accounting; Chinese accounting; accounting reform.收稿日期:2009-12-01作者简介:崔倩,女,1984年出生,浙江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会计教育。

一、中德两国会计环境的相似之处各国的会计模式都深受其外部环境的影响,比较两国会计环境的相似之处,对于借鉴德国会计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德国会计模式对我国会计改革的启示与借鉴

德国会计模式对我国会计改革的启示与借鉴

德国会计模式对我国会计改革的启示与借鉴作者:李祥锋来源:《经营者》2016年第02期摘要会计作为重要的经济语言,是记录经济业务的载体。

随着经济往来的日益密切,全面深入了解德国会计模式,对于我国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非常必要。

本文从德国会计环境出发,分析了影响德国会计模式的基本要素,在论述德国会计模式特征的基础上,从理论和实务双重角度提出了德国会计模式对我国会计改革发展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德国会计模式会计改革借鉴一、德国会计模式的特征德国会计模式以宏观经济为基础,会计法规受政府、税收和法律影响大。

德国市场经济处在法律和政策的引导调控下,相对比较完善。

其会计理论和审计实务比较先进,会计规则主要为政府贯彻经济政策服务。

主要有以下特点:(1)德国会计规范的法律来源。

德国法律体系属大陆法系,法律全面详细规定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会计规范也不例外,德国会计规范通过分散于《公司法》《商法》和《税法》中的规定来体现。

《公司法》对德国会计的影响最重要,《商法》条款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税法》规定会计项目必须同税收目标一致,会计报表收益必须同应税收益保持一致,会计记录和报表服从税务目的——税收决定原则。

(2)德国财务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

德国政府对金融业管制较松,企业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银行是德国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

为维护自身利益,银行要求公司采取极端稳健的会计政策,提取各种准备作为报表项目单独在资产负债表列示,稳健性在企业核算中的处理得到公司法、税法认可。

(3)德国会计职业界的构成及社会影响。

德国会计职业界规模和影响力弱小,德国现有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会计委会员等。

会计师协会(1931年创立)规模比小,负责制定会计职业标准,是会计职业界的代言人;注册会计师协会(1961年创立)的宗旨是维护全体成员的职业利益,负责会计人员的职业教育;会计准则委员会(1987年创立)的职责是制定有关合并财务报告方面的会计准则并由德国司法部颁布,同时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中代表德国利益。

德国会计模式对我国会计改革的启示

德国会计模式对我国会计改革的启示

德国会计模式对莪国会计改革的启示参巷资料・口删㈣裂删删黝删燃㈣蒯黝燃燃瓣山东财政学院李祥锋李威萍删删黝渊㈣删删渊渊㈣勰删删}一、德国会计模式的总体特征德国会诗模式以宏鼹经济宠基础,会诗栽菠的制定受政府、税收和法律的影响较大,浚重依据法律指导会计实务。

德国的市场经济处在法律和政策的积极弓l导和调控之下,发展籀对跑较完饕。

其会计理论秘审计实务跑较先进,会计裁蓬主要为政府贯彻经济政策服务。

总体看来,德国会计模式有以下特点:1.德国余计规范的法律来源。

德围的法律体系属大陆法系,法律条文全面、详细地规定了社会缀济的各个方面。

会计规范氇不铡外,德国的会诗栽魏是由政府遥过公司法、裔法和税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制定的。

公司法对德晷会计具有主导性影响;纛法中的条款逶震于所有有限责任公司;税法规定会计项嗣必须同税收目标一致,会计报表上的收益必须同应税收益保持一致,即会计记录穗会计摄表应簸获税务疆秘——税收决定原茧|j。

2.德国会计信息的斑要使用者。

德国政府对金融业管制较松,企韭资金主要来蠹镊行贷款,段票筹资仅占终郏资金瓣5%左右,银行作为企业汝金的最大权益人是德国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

银行为了维护囱身利益,要求企业采取极端稳健酌会计政策,提取各种秘密准备作为会诗强震项露翠独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稳健性在企业核算中的运用得到公司法、税淡戆扶胃。

鞋:如爨露受债(氛括未窦瑷戆损失在内)努矮全面计提准备,朱实现的利润不予确认,流动资产按成本、可变现净健或重鼹价格中最低者计徐等,这样有利予企业合法地低估稍润,降低企业精务风险。

3.德国会计职业机构的构成及其社佘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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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会计环境与模式对中国会计变革的启示

德国会计环境与模式对中国会计变革的启示

德国会计环境与模式对中国会计变革的启示[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会计国际化的发展,国际会计问题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

欧盟是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而德国又是欧盟的主要成员,德国特有的市场经济体制与民族文化环境,形成了独特的会计模式。

研究和借鉴德国会计发展中的可取之处,有利于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也对我国会计变革有所启示。

[关键词]德国;会计环境;会计模式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在促进国际贸易、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经济交流等方面的作用非常突出。

中国企业进军欧盟市场必须了解国际会计,掌握相关知识。

德国是我国在欧盟中的重要伙伴之一,研究和比较德国会计的环境及会计模式,对我国会计改革和发展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德国的会计模式所谓会计模式,是指对一定社会环境下会计活动的各种要素按照一定逻辑进行综合描述,反映各种要素基本特征及其内在联系与结构形式的有机整体,其组成要素包括会计的目标、管理、规范、核算、报告、监督和会计教育等方面。

西方会计学者Nobers认为,德国会计模式是以宏观经济为基础,会计法规的制定受政府、税收和法律的影响较大,注重依据法律指导会计实务。

德国的市场经济处在法律和政策的积极引导和调控之下,发展相对比较完善。

其会计理论和审计实务比较先进,会计规则主要是为政府贯彻经济政策服务的。

德国会计作为一种独特的会计模式,具有鲜明的特色。

(一)会计规范法典化德国是典型的成文法系国家,会计记账的基本原则、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等方面均有法律明文规定,而且相当详细。

德国除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外,其严密的司法制度和严格的执法也颇具特色。

德国有五种法院,其中的财政法院(BFH)专门审议财务和税收方面的会计法。

德国的会计规范是由政府通过分散于《公司法》、《商法》和《税法》中的规定来体现的。

德国会计的监管机制严格而具体,八大交易所中就有四家在上市公司执行准则的说明中规定:“外国上市公司可以遵循德国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会计准则。

比较会计模式-德国

比较会计模式-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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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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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商法体现着基本会计规范.
税法对会计处理也具有很强的约束力,为纳税目的而编制的财务报表必须与对外发布的报表完全一致。
公司法:对股份公司会计具有较大的约束力
德国会计法律规范一般可以概括为:
商法 有限责任公司法 股份公司法 公告法 税法
所有企业 特大型企业
适用于所有企 对资本性公司、合作社、
业的会计规范 银行业、保险业的补充规定
会计规范由上述法律认可的“正规簿记原则”构成。
二、会计职业界和会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规模和力量相对较小,法定审计师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顾问的影响相对较大。
主要民间会计职业团体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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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特征综述
北欧各国会计实务体系的代表:会计服从法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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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披露规范是基于企业法律形式和规模分类的,不同分类有着不同的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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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利益为导向——极端稳健和不充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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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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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稳健和不充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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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稳健:可以合法地的低估利润和资产 缘于企业筹资渠道主要来源于银行的极端稳健和不充分披露,但是全面公开。 不充分要求
会计处理的特点
01
准备项目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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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积,养老金准备,维护支出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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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来费用和损失预提准备。
总费用法利润的计算: 销售收入+在产品和产成品增减变动+其他资本化成本+其他收入-材料人工费用-其他资产价值损耗+利息收入-利息支出=营业利润
3.4德国会计
一会计的法律规范和管理框架 二会计职业团体 三主要会计特征综述
目 录

德国会计理论研究述评

德国会计理论研究述评

德国会计理论研究述评:德国会计理论研究述评:利润率。

根据SEicht的理论,每个分期所得利润之和总是等于所有分期的总利润,这使得其成为净盈余理论的拥护者.然而德国的会计实务操作中并没有采用以未来为导向的资产负债表理论。

尽管一些德国学者寻求了一种可分配盈余的计量方法以及一种以未来资金流为基础的资产负债表,另外一些学者则强调其缺乏有关已实现现金流和未来现金流的信息。

所以之后重新兴起对现金流报表的研究。

不过,与美国相反(美国大多数公司被强制要求使用这种报表),现金流报表对于大多数德国企业来说,不论是以往还是现在,都没有法律上的要求。

自2005年起,法律开始对合并财务报表做出了要求。

Moxter(1966)提出了一种特殊的工具,即计划现金流量模型。

这一工具可以显示未来若干期收入和支出的估算值。

Moxter甚至提出以现金流量为导向的报表是否应该取代资产负债表的问题.这种对现金流报表的关注持续了几十年。

作文/zuowen/(四)德国与欧洲财务会计准则的持续协调20世纪最后十年里,德国成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由来自公共会计职业、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和学术机构的人员构成。

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推行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会计准则,为会计立法提出建议以及在国际规范化组织中代表德国的利益。

自20世纪70年代起,欧共体就开始尝试确立财务会计的统一准则。

由于英国的加入,欧共体尝试在英美国家和欧洲大陆的传统之间寻求折衷之道。

这一点在其颁布的不同指令上得到体现,尤其是1978年颁布的《欧共体第四号指令》.经过激烈的讨论,德国实施了该指令以及其它一些指令,1985年新颁布的重要法律(会计指令法)进一步修订了现存的法律来配合指令的实施.近来,由于国际和国内的股票交易对公司融资的影响日益增加,20世纪90年代,德国的一些大型企业(如戴姆勒奔驰)的股票需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时,德国不得不修改其法律以促进国际上市公司的发展。

关于德国会计模式的分析

关于德国会计模式的分析

德国会计模式分析一、德国会计的外部环境在西方各国中,德国以其实行社会市场经济制度而闻名于世。

在各国会计模式中,德国的会计模式具有独特的特点,突出表现在会计制度及实务深受公司法和税法的影响,强调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面向公司,保护公司利益,并且会计程序和方法具有统一性的特点。

德国会计模式对荷兰、瑞士、瑞典、以色列、丹麦等国产生很大的影响,通常国际会计上把这些国家的会计模式统称为“德意志会计模式”。

各国会计模式的形成都是多种外部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环境决定了会计模式的具体内容。

要研究某国的会计,首先要分析其面临的环境因素。

下面就对深刻影响德国会计的经济、法律以及文化环境进行分析,以期更深刻理解德国会计。

1、经济环境(1)“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模式,这是一条既不同于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同于集中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的“第三条道路”。

在这种经济模式下,国家的职能是维持良好的秩序,使经济在既定的框架下面运行。

国家要建立各项与社会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以保障经济运行。

因而,德国会计规范主要是由政府来制定,具有较强的刚性。

(2)发达的银行体系和相对不成熟的证券市场德国政府对银行业的管制大大松于英、美等国,银行业获得空前发展。

德国的银行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投资信托公司于一身。

一些主要的银行影响和控制着整个国家的金融系统。

它们向企业提供一套完整的金融服务,绝大多数的股票交易业务是由银行而不是各投资公司经营的,全国工业企业的绝大部分资本也是由银行提供的。

相比之下,德国的证券市场不能与德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相匹配。

在1975年至1990年,德国企业以发行股票方式筹措的资金仅占外部资金的5%左右。

在这十五年间,股票发行额每年约60亿马克,股票市价总额占国民生产总值仅为10.7%,而美国则为49.8%。

虽然近年来,德国股票市场有了较大发展,但其证券市场依然难以与银行业对经济的影响相提并论。

德国会计

德国会计

损益表的编制方法
1 2 按总费用法编制损益表 德国《商法》对损益表
按销售成本法编制的表式。后者是为了在欧盟内
国和欧洲大陆国家长期以来采用的传统格
(3)审计要求
• 德国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有三种不同要求——不要求审计、要求 审计但可以由宣过誓的审计师vereidigte Buchpruefer 简写 为“VBP”审计、要求审计而且要求由经济检查师 Wirtschaftspmefer 简写为“WP”进行审计。在德国,从事 外部审计的人员分为两类——宣过誓的审计人员和经济检查师 业资格要求,相当于我国的注册会计师。相对而言,宣过誓的 审计人员其专业要求较低,只能从事一些中、小企业的审计工 作。显然,从不要求审计到要求审计是一个较高披露等级的要 求,从要求宣过誓的审计员审计到经济检查师审计· 又是一个更 高的披露等级要求。在表2中,VBP表示审计可以由宣过誓的审 计员进行,WP表示审计必须由经济检查师进行。
• 德国财务会计报告内容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附注、状 况报告相当于我国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其中,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报表附注构成了德国的年终决算。德国不要求编制现 金流量表。财务会计· 报表有简化报表格式与一般报表格式之分。 所谓简化会计报表是指会计报表某些项目的列示允许采用“汇
产负债表中“存货”的反映。在中小型公司的简化资产负债表 上可仅仅列示“存货”一个项目,而在大公司的一般资产负债 表上则必须在“存货”项目下再列示出“原材料”、“在制 方面的“预付款”反映在“存货”项目中。同样,损益表和会 计报表附注也存在—般格式与简化格式之分,如何编制简化会 计报表和简化报表附注,德国《商法》中有着详细而具体的规 定
(2)经济环境
• 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国 家的职能是维持良好的秩序,使经济在既定的框架下运行。国家 要建立各项与社会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以保障经济运行。因 此,德国会计规范主要是由政府来制定,具有较强的刚性。 • 发达的银行体系和相对不成熟的证券市场。德国的银行集商 业银行、投资银行和投资信托公司于一身。一些主要的银行影响 和控制着整个国家的金融系统。德国银行有两大特点:一是实行 企业化经营,按社会市场经济理论,银行也是独立经营的企业, 银行之间存在着竞争,优胜劣汰;二是实行全能的银行制度,即 除了经营传统的银行业务之外,还进行证券投资,参与企业决策 和管理。由于银行控制着整个国家的金融系统,更加了解企业的 信息,而股票投资者的力量又比较薄弱,企业很少有压力去增强 财务报告的有用性及披露更详细的信息,以满足更广泛的报告使 用者的需要。发达的银行业必然使得德国会计主要是以保护银行 利益为目标,在会计核算上采用过分谨慎原则。

美国会计与德国会计的区别

美国会计与德国会计的区别

美国会计与德国会计的区别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美-德会计区别美国会计模式遵循公认会计原则;德国会计模式是以德国及北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会计目标定位:美国会计目标定位于决策有用观美国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具有高度发达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在高度私有化的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法律制度的核心就是保护资产所有者的权益,会计则成为保障这种权益的基础。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提出的决策有用观,即表明会计活动的核心应是向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

一旦投资人的利益因虚假信息而受到损害,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赔偿。

德国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德国虽然也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但资本市场相对于美国而言,却欠发达。

德国大部分企业归私人所有,企业规模不大,由于企业上市费用很高而且要求严格、程序复杂,企业主往往不愿上市与他人分享其权力。

由于德国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所以银行对企业会计信息表现出强烈需求,而投资者则是通过银行间接地与企业发生关系,投资人本身也就不十分关心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银行则成为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

这就决定了德国企业会计信息得优先满足债权人的需要并从会计的各方面首先考虑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在会计核算上采用过分的谨慎原则。

这正是受托责任观的体现。

受托责任观的会计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着眼于财务会计的传统角色,强调财务会计应反映经营者的履约责任,其信息特征主要体现为客观性和历史性,并不考虑受托者如何理解并利用这些信息去进行什么样的决策。

会计管理模式:美国的市场经济会计管理模式美国竞争性市场经济的本质决定了美国自我管理型的会计管理体制,政府不直接领导和管理企业会计人员,不直接制定会计规范,会计职业团体实行自律,民间机构来制定会计规范是这一类型会计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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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会计模式分析一、德国会计的外部环境在西方各国中,德国以其实行社会市场经济制度而闻名于世。

在各国会计模式中,德国的会计模式具有独特的特点,突出表现在会计制度及实务深受公司法和税法的影响,强调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面向公司,保护公司利益,并且会计程序和方法具有统一性的特点。

德国会计模式对荷兰、瑞士、瑞典、以色列、丹麦等国产生很大的影响,通常国际会计上把这些国家的会计模式统称为“德意志会计模式”。

各国会计模式的形成都是多种外部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环境决定了会计模式的具体内容。

要研究某国的会计,首先要分析其面临的环境因素。

下面就对深刻影响德国会计的经济、法律以及文化环境进行分析,以期更深刻理解德国会计。

1、经济环境(1)“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模式,这是一条既不同于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同于集中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的“第三条道路”。

在这种经济模式下,国家的职能是维持良好的秩序,使经济在既定的框架下面运行。

国家要建立各项与社会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以保障经济运行。

因而,德国会计规范主要是由政府来制定,具有较强的刚性。

(2)发达的银行体系和相对不成熟的证券市场德国政府对银行业的管制大大松于英、美等国,银行业获得空前发展。

德国的银行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投资信托公司于一身。

一些主要的银行影响和控制着整个国家的金融系统。

它们向企业提供一套完整的金融服务,绝大多数的股票交易业务是由银行而不是各投资公司经营的,全国工业企业的绝大部分资本也是由银行提供的。

相比之下,德国的证券市场不能与德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相匹配。

在1975年至1990年,德国企业以发行股票方式筹措的资金仅占外部资金的5%左右。

在这十五年间,股票发行额每年约60亿马克,股票市价总额占国民生产总值仅为10.7%,而美国则为49.8%。

虽然近年来,德国股票市场有了较大发展,但其证券市场依然难以与银行业对经济的影响相提并论。

由于银行有自己的渠道,获取所需有关企业经营的各类信息,而股票投资者的力量又比较薄弱,企业很少有压力去增强财务报告的有用性及披露更详细的信息,以满足更广泛的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发达的银行银行业必然使得德国会计主要是以保护银行利益为目标,在会计核算上采用过分的谨慎原则。

(3)德国企业的组织形式德国企业的组织形式见表1,其中人员公司指的是合伙企业。

在所有的企业中,独资公司占德国企业总数的87.3%,有限公司约占公司总数的5%左右。

虽然数量相对较少,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经济中起最主要作用。

因而,会计规范主要针对这两种形式的公司制定。

1965年制订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和1980年制订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以及1985年实施的商法是专门针对它们的法律规范,其中对会计处理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这两种公司的会计实务典型地反映出德国会计的特色,许多非公司组织企业的绝大多数也仿效公司组织企业的会计方法处理会计业务。

表1 德国企业的组织形式2、法律环境德国的法律体系属于以成文法为特征的欧洲大陆法系,拥有完整、详尽的法律体系,其法律体系逻辑性强,各部法律互相配合,对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德国法律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经济政策的法制化,通过大量立法来广泛干预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

国家在这方面也体现了社会市场经济的“秩序原则”,即通过法律建立适合自由经济运行的秩序。

重要的经济法规主要有《商法》、《企业法》、《股份有限公司法》、《劳资协议法》、《反限制竞争法》、《德意志联邦银行法》、《对外贸易法》、《信贷法》、《经济稳定和增长法》、《劳动促进法》、《企业职工参与法》等。

德国法律制度的特点一方面使国家有条件通过完备立法来规范会计处理,另一方面也使得会计规范法律条文化成为传统的沿袭。

实际上,德国的会计规范散见于公司法、商法及税法之中,其规定甚为详尽。

3、文化环境首先,德国文化受罗马文化影响较深,罗马国家制度和法律的严谨对德国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德国人崇尚秩序,强调服从,作风严谨,凡是都讲求规范。

德国法律体系的完善、详尽就是这种文化特征的体现。

表现在会计上则是,强调立法管理(会计规范法典化),具体由政府和民间会计团体来管理会计工作,但是会计职业规模小,地位相对较低;另外,德国本是一个审慎的民族,他们对不明朗因素反应较强烈,人们希望社会机构能够维系社会一般遵循的规律。

这样,德国的会计制度就趋向采取保守的态度,表现在诸如严格遵守历史成本原则,“准备金”概念频频使用等方面。

最后,德国是一个偏重阴柔的社会,反应在会计上就是人们接受国家制定会计规范而非民间团体的方式,因为民间团体并无强烈的愿望去发表自己的意见而宁愿作为既定准则的接受者。

二、德国会计模式的特征德国的经济、法律及文化环境和历史传统,决定了德国会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典型的立法会计德国的会计规范早在19世纪已开始法典化,法律企图囊括所有可能发生的事件。

在会计管理体制上,通过立法程序由政府和民间会计团体联合领导和管理全国会计工作,但会计团体地位相对较低,作用较小;在会计工作规范上,德国没有单行的会计准则,其会计规范是由政府通过分散于《商法》、《公司法》、《税法》中的规定来体现的。

此外,公开法、保险监督法、信用法等也从不同角度作了规定。

上述法律中,商法包含了核心会计规范,这些规范严格且详尽,包括了会计计价规则、簿记规则、收益计量、审计和公布以及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等很具体的内容。

2、强调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统一在税务会计上,德国要求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统一。

政府要求为计税目的而使用的会计程序和帐务处理的方法,必须和为企业会计报表的主要服务对象银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所使用的会计程序和帐务处理方法相一致。

德国会计强调“财务报告对税务报告的示范性原则”,即企业应在经济年度结束“依商法的规范簿记原则”对企业财产计价,除税法另有其他的强制规定外,所有商法的资产方和负债方入帐的要求、禁止和选择权以及所有计价选择权等规定对税务报告也都适用;只有当税法有强制的计价规定,且不是给定选择权时,才可能产生税务报告与财务报告的计价差异。

只有经过税务审计表明各项会计原则均得到遵守时才能给予减免税款或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另外,财务会计的计价须以税法规定(如果税法有强制性规定)为准,方可在税务报告中应用。

这样,许多公司的财务报告和税务报告都是一致的。

3、基于宏观控制而非微观实用德国的会计法规同其他法律一样,主要目的是为企业的会计活动建立一个良好的秩序,以提供一个适合市场竞争的环境。

另外的目的还包括为政府贯彻经济政策服务。

比如,政府在商法和税法中规定企业可以提取各种准备,就是基于使企业增加更多积累,从而保证经济的持续发展。

与英、美等国不同,在德国企业在会计政策方面的选择权较少,无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做法,更多的是接受国家的调节和控制。

4、极端稳健及不充分披露原则在德国,不论是公司法还是税法,都促使稳健性成为企业的基本原则;德国会计的稳健性,其实质是使企业合法地“低估利润和隐瞒资产”。

与此相联系的一个鲜明的特征是在德国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有许多经法律允许设立的“准备”,如“法定准备”、“可任意支取的准备”、“为未来纳税设立的特别准备项目”、“退休金准备等等”。

此外,税法还允许通过额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存货跌价备抵,来低估利润和资产价值。

另外,德国公司信守历史成本会计模式,这种做法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稳健主义在德国会计所占支配地位。

由于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在企业中具有决定性影响,为维护银行的利益,企业除了合法低估利润和资产外还被允许不充分披露经营方面的信息(低估利润可以少分股利,增强偿债能力;披露过多信息会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银行有其他的渠道获得企业的经营方面的信息)。

那些在其他国家被要求披露的诸如资产的估计政策、折旧方法和外币折算方法等都可以不披露。

德国公司的财务报表下面同样有“表下注释”,但往往徒具形式。

三、德国的会计规范体系1、会计规范的制定机构德国会计的主要民间会计职业团体有两个:(1)德国会计师协会。

该协会创建于1931年,负责制订会计职业标准,在法律上具有一定地位,是德国整个会计职业界的代言人,每年举行一次年会,讨论有关职业发展的各种问题。

(2)德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师公会)。

该协会创建于1961年,是一个受联邦经济部监督的职业自治团体,其宗旨是维护全体成员职业利益井监督其对所承担义务的履行。

该协会下设技术委员会,公布有关方面的技术性意见,不具备强制性,但在一放的情况下被认为代表最佳实务,因而被法院解释为统一会计原则的构成部分。

与美国、英国会计职业相比,德国会计职业规模相对较小,80年代末大约只有会计师6000人。

因而民间团体力量薄弱,更没有象美国、英国那样强大的会计准则制订机构,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承担起制定会计准则的任务。

因而,会计规范主要还是由立法机构――联邦议院来制定,表现为法律条文的形式,包含在一些相关法律中。

另外,德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从事制定会计准则建议,但这些“建议”不过是对《股份公司法》的解释,并无独立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从而也就缺乏权威性。

2、主要会计规范(1) 商法德国的商法是德国会计规范的基础,其中有关会计的条款适用于所有有限责任公司,其第3章对簿记、财产清查和资产会计,初始资产负债表、年度决算,合并报表,审计和公布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

德国商法典是在民法典基础上专门调整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

起初的商法典对会计的规定比较简略,既不包括对资产负债表分类的规定也不要求编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项目评价的规定不够详细,也缺少解释。

1985年12月19日,德国将欧盟第4号会计指令――“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第7号指令――“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及编制方法的要求”、第8号指令――“执行法定审计的个人责任的核准”植入德国法律,对包括商法典在内的40件法律和5件法规作了13项系统修正,颁布了“会计准则法”,并作为新商法典的第3章。

新商法把所有德国现行的会计、财务报告、披露和审计要求综合在一个单一法律中,并体现了欧洲的概念和实务。

它详细规定了簿记、财产清单、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计价规定、会计资料的保管与提交等,并对公司的会计义务、资产负债表的格式与项目、损益表的结构与项目、会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等作了补充规定。

目前德国《商法》对德国企业的会计有着强制性的影响。

根据《商法》的规定,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公开其会计报表。

除了小型的之外,所有这些公司的会计报表必须经过审计。

相反,独资和合伙组织的企业,只有在满足公开法的数量标准时才必须公开其会计报表,并有被审计的义务。

(2)公司法公司法对德国会计具有主导性影响。

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法》、《合作公司法》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公司,对特定公司有关会计的活动作出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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