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度
高洞小学减负提质工作制度
马灌镇高洞小学校2013年减负提质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减轻义务教(渝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的通知》教基…2011‟57号)精神,探索建立“减负提质”工作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切实保证“减负提质”要求的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一、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 校长每学年初与相关处室、教师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
将教师的“减负”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2.学校于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对各班的课业负担情况进行通报。
3.学校在教师评先评优等考核中把学生课业负担情况作为重要条件进行考核。
二、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1.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的对象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街道政府相关单位、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以及全体教师。
2.学校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征求意见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征求意见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征求意见。
3.学校通过举行一学期一次的征求意见会,听取上级主管部门、街道政府相关单位、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通过每学年一次的无记名问卷调查,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通过家庭访问、家长来访接待日、家长会等形式,征求家长的意见。
4.学校征求意见内容为:学校是否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加快新课进度;是否严格按要求控制作业量;是否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在校或异地进行集体补课;是否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制度;是否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是否以分数为唯一标准给学生和班级排名次;是否严格执行规范招生制度。
家长是否给孩子额外征订学习辅导材料或习题集;是否为孩子请家教等。
5.学校对征求到的意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并分层次向教师进行转达反馈。
同时对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保证学生课业负担符合学生实际。
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1.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上传校园网等形式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向社会、家长公布本学期教科书和作业本的选用情况、课程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作业量控制办法、课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学生社团活动安排表,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30•【字号】闽教综〔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综〔2024〕8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根据省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关于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4月30日关于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为中小学师生减负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省纪委监委2024年度“点题整治”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等文件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力争到2024年10月底,各市、县(区)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划制度,向社会公布准入清单,清理一批与教育教学无实质关联的任务,压减或合并一批面向中小学师生的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压减合并率力争达到20%,持续营造良好教书育人环境,着力打造民生治理品牌。
减负六严格、六制度(具体附件)
重兆小学“减负”六个严格、六项制度六个严格(一)严格开设课程。
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中小学要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教育部或省定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切实保障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二)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
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
学校须按年级做好各学科作业的平衡工作。
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
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
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三)严格控制补课。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
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五)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
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
不得组织集体早自修,不得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天不得超过2课时,并严禁利用晚自修进行文化补习。
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六)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公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跨学区组织招生。
六项制度(一)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质量评估制度。
学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学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学校对于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处理机制。
该制度旨在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防止过重的课业压力对学生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校监督责任: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业负担,确保教学计划合理合法,不设置过重的学业任务。
学校应当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监督,不得强制学生进行无效的补课或参加额外的学习班。
2. 家长监护责任:家长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不得过度干预学生的学习,不得给学生过多的额外任务,保障学生有足够的休息和娱乐时间。
3. 教师教学责任: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兴趣,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学习任务。
他们应当注重学生的学习质量,而不是只考虑完成任务的数量。
4. 学生自律责任:学生应当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主动学习,不依赖过度的补习和额外学习班。
学生还应当合理规划休息和娱乐时间,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
对于违反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责任追究制度的责任主体,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如批评教育、警告处分等,同时也可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引导其正确对待学生学业负担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学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需要综合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包括学校、家长、教师和学生本身的共同配合。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
学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责任追究制度(二)根据____学年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减负”的文件精神,现特制定____郑屋学校关于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度:一、对教师制定“减负”工作制度:1、认真学习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减负”的文件,读懂“六个严格”,了解其内在涵义;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课表上课,杜绝挤占挪用技能学科的课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的教学活动;3、班主任要主动协调各主要学科的作业量,确保学生每天回家作业的时间在文件规定之内;4、各任课教师要精心设计布置作业,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5、不组织、不发动、不宣传校外培训机构的文化补习班,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督察办法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切实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严格执行和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陕政办发…2009‟126号),进一步加大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督查力度,切实制止和纠正造成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类办学行为,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突出问题,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的通知》(陕教基[2011]10号)精神,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督查办法。
一、督查内容(一)课程管理情况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和标准,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教育部或省定课程计划,随意增加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障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小学英语和综合类、实践类课程的开设,无挤占、挪用现象,切实保证学生自主学习、班队队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
(二)在校学习时间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在校上课和课外自习时间的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含课间休息、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小学生不宜超过6小时。
住校生每天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课时,走读生原则上不安排晚自习。
不利用晚自习补习文化课,或组织学科教学活动。
(三)作业量情况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计算)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
学生周作业布置有计划,严格执行“交教导处把关、主管教学校长审签”原则。
教师布置作业必须坚持“精选、先做、全批、讲评”原则。
作业练习布置数量适中,难度适中,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完成超过规定时间以上的作业量,不允许学校和教师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四)违规补课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教育部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0.01.03•【文号】教基[2000]1号•【施行日期】2000.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教基〔200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近年来,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学生负担过重现象至今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止,有的地方甚至还相当严重,已成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严重障碍,也直接影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形象。
为了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在加快课程教材改革的同时,现就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若干问题紧急通知如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落实以下规定,首先把小学生过重的负担减下来:1、小学开设的语文、数学、思想品德、音乐、美术、社会、自然课程,每门只准使用一本经审查通过的教科书。
地方课程选用教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照此精神从严规定。
其它课程和专题教育活动均不得组织小学生统一购买教材和各种读本。
不得要求幼儿园、学前班的幼儿购买任何教材和幼儿读物。
2、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小学生统一购买教材以外的教辅材料、图书、报刊和学生用品,更不能以此作为考核、评奖的依据。
3、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依据儿童学习和生活规律均衡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下午可以活动和做作业为主。
不得增加周活动总量,更不得增加学科教学的学时。
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署假组织学生上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
4、要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的小学生的家庭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5、除语文、数学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
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取消百分制。
6、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要坚决落实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规定。
学校减负管理制度及规定
一、指导思想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规定。
二、减负原则1.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学质量,合理控制作业量。
3. 严格规范考试评价,减轻学生考试压力。
4. 加强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减负措施1. 优化课程设置(1)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保证课时和师资配备。
(2)合理设置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2. 控制作业量(1)小学低年级作业量不超过半小时,小学高年级不超过一小时。
(2)初中、高中作业量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严格控制。
3. 规范考试评价(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得随意增加考试。
(2)考试内容要贴近实际,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3)考试结果要科学、客观、公正,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4. 严格规范课堂教学(1)教师要认真备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2)教师不得占用课间休息时间进行教学活动。
(3)教师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5. 加强家校合作(1)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减负政策,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2)学校建立家校沟通平台,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情况。
四、责任追究1. 学校领导为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学生课业负担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 对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和教师将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各类评审、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3. 对减负工作落实不力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附则本制度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粤教基〔2004〕116号近一段时间来,我省部分地区初中招生出现各种名目的实验班和各种形式的统一考试,部分中小学出现利用节假日长时间补课等现象,加剧了升学竞争,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
为了创造有利于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基础教育改革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初中实行免试入学。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合理划定、及时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和服务网,合理分配省、市、县一级学校学位,认真总结小学入学、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经验,不断规范和完善小学学位分配、初中招生办法和操作程序,积极探索电脑派位、对口直升以及九年一贯等各种有效入学形式,保证小学入学和小学升初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和转学一律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或变相考试、测试,也不得以小学阶段各类学科比赛、竞赛(包括奥数竞赛)成绩作为入学和转学的依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学校可以进行体育、艺术类相关术科测试,但不得进行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考试或测试。
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常态编班(即随机编班),不得开设“实验班”、“创新班”“奥数班”等各类性质的教学行政班,更不得以举办这类班为名进行招生和升学考试。
三、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得按成绩给学生排队。
已经实行课程改革的学校期末考试成绩要用等级制进行表述,不再实行百分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考试。
各市、县(区)、镇(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区域性学科统考或变相学科统考。
九年义务教育学生毕业资格由其所在学校根据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认定。
小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
小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为了切实做好本校“减负增效”工作,防止不良教育行为的发生,根据《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校关于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的追究制度。
一、责任处室及相关人员:校长是学校“减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教导处处、总务处为责任处室,全体教师为责任人。
二、责任目标(一)处室责任目标1.教导处(1)严格开设课程。
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或省定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制订好日课表、作息时间表,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切实保障开展班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2)严格订购教学用书。
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必须根据课程要求订购,不得随意购买其他教辅资料、音像资料, 也不得发动教师、学生自行购买。
(3)严格备课上课制度。
制订切实可行的备课、上课制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课堂练习,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课堂作业要求课内完成。
(4)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每学期末组织一次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的学科考试,其它学科注重平时考查。
教师不得增加考试次数,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对教师、班级、学生进行排名。
(5)探索减负的家校联动机制。
改进家长会,打造“家校进步共同体“,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责任。
2.总务处(1)严格订购教学用书。
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必须根据课程要求订购,并在规定的新华书店购买。
不得随意购买其他教辅资料、音像资料,也不得发动教师、学生自行购买。
(2)及时购买各种教学设备、仪器、教具、图书,购置体育、文艺、美术、劳动与技术等方面的器材,保证教学的正常开展。
(二)教师工作责任1.严格按日课表上课,教师不得擅自调整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
学校双减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的决策部署,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范围1. 教师违反教育教学规定,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的行为。
2. 学校违规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评级等活动,加重学生负担的行为。
3. 学校违规开设或变相开设学科类培训班,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4. 学校违规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公开考试成绩等行为。
5. 学校对“双减”政策执行不力,导致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行为。
6. 学校在执行“双减”政策过程中,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三、责任追究程序1. 调查核实:学校接到举报或自查发现问题时,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2. 责任认定: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
3. 处理决定: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理:(1)对轻微违规行为的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理。
(2)对情节较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3)对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责任追究结果的公开:学校将对责任追究结果进行公开,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四、责任追究要求1.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双减”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 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教学规定,不得加重学生学业负担,不得参与违规培训和竞赛活动。
3. 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4. 学校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双减”政策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一)规范中小学招生和管理行为。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防止超前教育和超纲教学。
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校内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和服务,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优化中小学教育环境。
加强对中小学教育设施和教育资源的建设和管理,改善教育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关注和帮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优化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减少学生的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的研究效果和兴趣。
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生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补充,共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严格禁止有偿补课。
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管理和监督,严格禁止有偿补课,保证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评价,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和学生课业负担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
加强对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的评价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一)为了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学校应该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和作业量。
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研究时间不应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分别对应不同的时间限制。
同时,对走读生不应安排早、晚自。
对于寄宿生,晚自时间应该小学、初中每天不超过2小时,高中每天不超过3小时。
此外,学校应该对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应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
二)为了规范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应该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坚决纠正任何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
此外,学校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得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关于学生减负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学生减负,是指通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革教育评价体系、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等措施,减少学生不必要的课业负担,保障学生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减负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三)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四)加强家庭教育,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学生减负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学生减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减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家庭、学校、社会应当共同关注学生减负工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章教育资源配置与课程设置第六条国家应当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
第七条学校应当合理设置课程,确保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科学合理。
第八条国家课程应当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第九条地方课程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丰富课程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第十条校本课程应当结合学校特色,注重学生兴趣培养和特长发展。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合理调整课程难度和课时,确保学生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第十二条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挤占、挪用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课时。
第三章教学管理与评价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加教学难度。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学业评价体系,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第十六条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得将考试成绩与学生的评优、评先、升学等挂钩。
学校违规集体补课、有偿补课整改措施
学校违规集体补课、有偿补课整改措施近年来,学校违规集体补课、有偿补课现象在一些地区和学校仍然存在,这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也损害了教育公平。
为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对此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整治。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1. 利用校园广播、橱窗、校报、班级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整治违规集体补课、有偿补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广大师生和家长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提高大家对此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2. 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国家及地方教育政策,特别是关于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相关规定,提高大家的政策意识和法律观念。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1. 成立违规集体补课、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教务处、年级组、班主任等相关人员为成员,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 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 对违规集体补课、有偿补课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 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制度,明确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底线,严禁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2. 加大课堂教学改革力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3. 合理安排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减少家长对违规补课的需求。
4. 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加强家校合作,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5. 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鼓励广大师生和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四、加大查处力度,形成高压态势1.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集体补课、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 开展专项治理,对涉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教师进行调查核实,严肃处理。
学校责任事故制度
教师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努力防范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教学责任事故的发生,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1.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在所承担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失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教育教学质量,产生消极后果,均属于教学责任事故。
2.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及后果,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分为三级,一级为重大事故,二级为一般事故,三级为轻微事故。
(二)教学责任事故认定级别一级事故:1.在教学中散布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宣传迷信、邪教等言论。
2、未经学校批准,随意通知全体(或全班)学生停课。
3.因教职工对学校或上级部门的决策安排抵触,未向学校反映而以言论或行动影响学生,造成教学秩序混乱或对混乱不及时加以教育和制止。
4.教学组织管理工作不负责,安全措施不到位,出现学生伤亡事故。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受到媒体曝光或局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6.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泄露试题或监考不负责任,致使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
7.因参与有偿家教,影响正常教学,造成不良影响。
8.强行向学生推荐学习资料,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较坏社会影响。
9.违反招生规定,收取学生家长礼券、现金或吃请,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O.教师在上课期间擅自责令学生离开教室,并造成严重后果。
11.在学校或上级组织的阶段性检测、期末考试中,监考迟到、中途离岗、试卷发错、漏收、装订错误和登分错误等,造成较大影响。
12.其他应认定为一级事故的(由学校办公会认定)。
二级事故:1.因准备工作不充分、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停课。
2.无故缺课,擅自调课或改自学。
3.无故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中途擅自离开课堂达1O分钟以上。
4.未按规定完成审批手续,自行委托他人代课或任意增加、减少课时数。
5.上课指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
东阳市校长责任追究办法
东阳市校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行为,促使我市中小学校长全面、认真、合法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长责任追究是指对校长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导致学校工作和发展产生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进行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教育行政部门直管的全市中小学校长、中心学校校长和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第四条对校长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有错必究、惩前毖后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2、忽视学校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落实不力:(1)学校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及时整改的。
(2)学校范围内(包括学校组织的师生校外活动)发生饮食、交通、消防、踩踏等群体性安全事故的。
(3)学校范围内(包括学校组织的师生校外活动)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3、学校常规管理缺乏必要的力度和效果:(1)学校违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学生节假日补课,且屡禁不止的。
(2)学校或教师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实际,采取教育手段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3)学校教师中出现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如违规带生、带教,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4)违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不能有效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致使学校教育质量严重下降的。
5、滥用职权,侵犯教师、学生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或对有关人员情绪、行为处理不当,造成群体事件的。
6、学校中存在违反财务制度,乱收费、乱开支等现象的。
7、在学校招生、物品采购、基本建设、职称和荣誉评定等问题上,存在违法违规操作,甚至以权谋私的。
学校禁止补课的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教育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
然而,部分学校和家长为了追求学生的优异成绩,过度依赖补课,导致学生负担过重,影响身心健康。
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障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落实国家教育政策,减轻学生课业负担;2.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综合素质;3. 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4. 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三、制度内容1. 学校严禁任何形式的补课,包括学科辅导、家教、兴趣班等;2. 教师不得利用课后时间进行有偿补课;3. 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参加校外补课;4. 家长不得要求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外补课;5. 学校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2. 教师需签订《禁止补课承诺书》,承诺遵守本制度;3. 家长需签订《家长责任承诺书》,承诺不要求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外补课;4. 学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5.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处罚措施1. 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2. 对违反本制度的教师,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3. 对违反本制度的家长,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4. 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责任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总结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将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同时,呼吁全体师生、家长共同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学生学业负担管理和问责制度
学生学业负担管理和问责制度简介本文旨在探讨学生学业负担管理和问责制度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法。
学业负担管理和问责制度是为了保障学生的研究环境和健康发展而设立的。
重要性1. 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可能会给学生带来身心压力,影响其健康发展。
通过建立管理和问责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学业负担,使学生能够更好地保持身心健康。
2. 提高研究效果:过高的学业负担可能会让学生无法集中注意力,降低研究效果。
通过合理安排学业负担和制定明确的研究目标,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研究任务,提高研究效果。
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法1. 设定合理的学业负担:学校应制定合理的学业负担标准,包括课程设置、作业和考试安排等。
确保学生的学业负担在合理范围内,避免过度压力。
2. 定期评估学业负担:学校和教师应定期评估学生的学业负担情况,针对过重的学业负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学生的负担合理分配。
3. 加强家校合作:家长和学校应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业负担情况。
家长可以适时提供支持和帮助,学校可以提供必要的指导和资源。
4. 增加课外活动机会:学校可以通过组织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让学生能够有更多的选择和参与。
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学生的学业压力,还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5. 加强教师培训:学校应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教师能够更好地指导学生,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
总结学生学业负担管理和问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学生的健康发展和学习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采取合理的措施和方法,可以减轻学生的学业压力,促进其全面发展。
学校、教师和家长应共同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健康的学习环境。
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
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为了愈加好落实省教育厅《相关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通知》相关要求,深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教育质量观深化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提升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把注意力聚集到提升课堂教学效益上来,做到“减负不减质”,探索出一套切合我校实际和校情低负优质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建立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切实落实阳光体育运动天天一小时制度:一、成立监测和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监测时间和范围1、规范作息时间管理:学生在校周讲课时间总量控制在30课时以内。
2、严格实施课程计划,学校严格根据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任课老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增加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现象。
必需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置及课时量。
学校要树立全方面发展、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合理安排体育课、艺术课和科技文体活动。
3、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和学校课程等开设规范,无挪用、挤占现象。
4、在校学习,严格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小学生天天不超出6小时。
5、作业量情况(1)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量,规范学生作业管理。
作业管理基础要求是:总量控制,统筹协调,分类要求,形式多样。
严格实施“教研组统筹、教导处把关、主管校长审核”标准,有学生周作业部署计划。
老师要深入转变教学方法,精讲精练。
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认真、按时完成家庭作业。
(2)班主任要加强同班级任课老师之间统筹协调,教研组长要认真把关,天天各学科及专题教育课外作业累计总量,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计算,一、二年级不得部署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学生天天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内。
教导处、教研组要加强对老师部署、批改、讲评学生作业情况检验。
老师应认真推行责任,书面作业要全批全改。
(3)作业数量合适,难度适中,各班不得统一为学生滥订、滥用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不得部署大量机械反复、难度过大和誊录作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厦小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切实执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精神,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严格遵守师德师风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2.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布置回家作业的同时要预设学生完成每项作业的时间、教师间互相协调,确保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回家作业,其它年级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内。
3.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
不准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4.坚决贯彻省教育厅“减负通知”的“六个严格”,采用“三先”、“三精”的方式,确保减负提质。
做到上课前“先于学生完成书面文本作业”、“先于学生完成口语交际和课文朗读”、“先于学生完成动手操作类作业”;“精心研读文本内容”、“精心设计教学方案”、“精心设计学科作业”。
认真研读教材,促进对教材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难点上的把握,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
5.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1小时,不挤占大课间、体育课的时间。
6.针对课业负担的问题,要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保证学生课业负担符合学生实际。
7.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一票否决制。
8.学校监督电话713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