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报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修订发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修订发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2.09.02•【文号】中证协发〔2022〕228号•【施行日期】2022.09.0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修订发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的通知中证协发〔2022〕228号各证券公司:为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注册制改革要求,贯彻《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等监管规定及从业人员自律管理要求,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强化自律管理职能,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已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2.修订说明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9月2日附件1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行为,促进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证券公司从事保荐业务,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法对从事保荐业务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实施自律管理。
第四条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应当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坚持依法合规、诚实守信、严谨专业、严控风险、廉洁自律开展保荐业务。
第五条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珍视和维护职业声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严于律己,勤勉尽责。
第二章保荐代表人第六条保荐机构认为拟任保荐代表人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向协会进行登记。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2.06.17•【文号】中证协发〔2022〕165号•【施行日期】2022.06.1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的通知中证协发〔2022〕165号各证券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注册制下证券发行保荐业务,提高保荐机构工作质量,根据《证券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研究制定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
为回应企业融资需求,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并结合监管要求和行业实践,就本细则施行事项作出以下解释说明:一是至发布之日前已申报的项目,可以不按照本细则附录编制底稿;二是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之间申报的项目,可以不按本细则附录编制申报稿,但应当按照本细则附录编制项目终止或完成后的底稿;三是除了上述两类情形以外的项目,应当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附件:1.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2.关于《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的起草说明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6月17日附件1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保荐机构编制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保荐机构应当按照本细则附录收集和整理工作底稿,完善有关取证的必要手续。
嘉欣丝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10-06-09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意见:一、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独立意见关于2010年度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与凯喜雅、嘉欣制丝、环丰金属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宜,我们的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二、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监事2010 年度薪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业绩任务的增加、给公司管理体系完善与管理水平提升的压力与挑战,董事、监事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职责加重,工作要求与管理责任增强,公司2010 年度制订的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的薪酬方案。
三、关于募投项目“真丝宽幅面料及绣花装饰绸技改项目”的投资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的独立意见“真丝宽幅面料及绣花装饰绸技改项目”的投资主体变更由特欣织造实施,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嘉欣丝绸工业园特欣公司厂房,以上变更基于提高募投项目运行效率,优化整合公司资产做出的投资决策,变更有利于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使项目尽快产生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变更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
光大乌龙指事件介绍课件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01
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风险管
理责任。
加强风险识别与评估
02
定期对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风险点,采取
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03
建立风险应对预案,提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
能力。
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优化组织架构
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 门间的协调与沟通,提高 工作效率。
强化内部审计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对业务进行全面审查和监 督,确保合规经营。
提升员工素质
加强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 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职 业道德水平。
05 未来展望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
国际化程度提高
随着中国经济的全球化,证券市 场将更加开放,外资参与度将增
加。
金融创新加速
监管机构鼓励创新,证券行业将 涌现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
03 事件原因分析
事件原因分析
•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也被称为"8·16事件",是指2013年8月 16日,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导 致系统以234亿元巨量申购股票,实际成交达72.7亿元,引起 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综指和股指期权非正常波动。
04 事件反思与教训
加强交易系统安全
பைடு நூலகம்
对投资者的启示
01
02
03
风险意识
投资者应提高风险意识, 认识到市场波动和交易风 险,避免盲目跟风和过度 交易。
理性投资
投资者应保持理性,遵循 价值投资原则,不过度追 求短期收益,降低投资风 险。
监管与法律意识
嘉欣丝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10-05-04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
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二”位数: 68
末“三”位数: 376 876
末“四”位数: 9538 1538 3538 5538 7538 6580 1580
末“五”位数: 98002
末“六”位数: 863950 988950 113950 238950 363950 488950 613950 738950
末“七”位数: 3281956 1578781 0358295 2141139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中签号码共有53,6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4日。
IPO反馈意见回复报告格式(常用)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201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证券股份有限/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审查×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奉悉。
我们已对反馈意见所提及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反馈意见第×条第×、×点)……经核查,我们认为……二、……(反馈意见第×条第×、×点)(格式同上)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二〇一五年月日附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2012〕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奉悉。
我们已对反馈意见所提及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发行人××年××月以××万元的价格向××公司收购了××公司50%的股权。
该公司系2002年10月由××和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万元,在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为××万元。
非银行金融行业跟踪:资本市场利好频出,两融标的再获扩容
DONGXINGSE CURITIE行业研究证券:本周市场交易情绪延续复苏态势,日均成交额回升700亿至0.77万亿;两融余额(10.20)小幅升至1.56万亿。
继周四证金下调证券公司各期限转融资费率40bp ,有效降低券商中短久期融资成本后,沪深交易所周五公告扩大融资融券股票范围,对资本市场和券商两融业务构成直接利好。
此次扩容后,沪市标的股票数量从800只扩大至1000只,流通市值占沪市主板A 股流通市值达到95%,实现对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沪市成分股的全覆盖,对中证500指数成分股、中证1000指数成分股中沪市成分股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8%、86%;深市标的股票数量从800只扩大至1200只,流通市值占深市A 股流通市值比例接近90%,实现对创业板指数成份股、沪深300指数中深市成份股的全覆盖,对中证500指数、中证1000指数中深市成份股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7%、83%。
两融标的大幅扩容给予市场杠杆投资者更多投资选择,丰富了各类机构金融工具和投资组合架构,亦有望有效改善市场流动性,对扩大市场交易规模、提振投资者信心均大有裨益。
保险:上市险企9月原保费数据出炉,从经营情况看,人身险增速延续分化态势,而财产险仍保持良好复苏势头。
上市人身险公司除中国平安(-2.5%)外,1-9月原保费收入均保持个位数增速;财产险公司除中国太平(4.1%)外,1-9月原保费收入均收获双位数增速。
当前对险企业绩增长的两大掣肘因素——疫情和消费能力,对人身险经营的影响尤甚,而财产险需求相对更为刚性。
不过我们认为,伴随疫情逐步缓解和各险企2023年开门红筹备工作的陆续展开,险企渠道改革成效有望陆续兑现,给予市场对险企经营层面更大的信心。
整体上看,四季度负债端表现值得期待,边际改善趋势有望更加显著。
板块表现:10月17日至10月21日5个交易日间非银板块整体下跌1.72%,按申万一级行业分类标准,非银排名全部行业15/31;其中证券板块下跌0.21%,跑赢沪深300指数(-2.59%),保险板块下跌5.26%,跑输沪深300指数。
上市公司嘉欣丝绸的前世今生——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徐鸿面对面
的建设 ,服装辅料的生产等 ,都是 围绕主业进行 的延伸 。值得一提 的是 ,公 司致力于创建花 园式厂 区,嘉欣丝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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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业园 目前是 国家级工业旅游示 范点及 国家A - 从旅 游景 区,无数 国内外游客在 美丽的工业 园留连忘返 。
记者:做大还 是做强 ?怎么平衡发展规模 与盈利能力之间的关系?
徐鸿 :回 首公 司的发展路 线 图 ,做 大和做 强是 交替 存在 的 。嘉欣公 司每 三年制 定一 个发展规 划 :第一轮
(9 9 0 1 ,一年起 步 、二 年起 飞、三年腾飞一一强调做 大,在规模上求发展 。 19 —2 0年)
第二轮 (02 04 ,立足 当前 、着眼长远 ,既要做 大,更要求 实创优 ,以工业为依 托 ,壮 大实业基础 , 2 0—2 0 年) 继续保持在全省全 国的行业领 先地位 一一有 了一定的规模基础 ,开始强调既要做 大,同时向求实创优转型 。
第三轮20052007年以贸易为龙头实业为基础坚持走一业要专领域要宽的创新之路以丝绸服装为主业研发和品牌为推动多元结构发展努力成为浙江省丝绸行业领先全国知名丝绸工贸型企业的总体战略第四轮20o820lo继续坚持以贸易为龙头实业为基础立足主业适度多元的发展战略
特别报道
上市公司嘉欣 丝绸 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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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徐鸿 面对面
嘉欣丝绸上市啦 !消息一出,即在业 内外掀起 了不小 的关注 。 回望丝绸产业近几十年高度 依存外 贸的发展之 路, 自主研 发能 力薄 弱 ,外加工竞争 激烈 ,国内市 场 容量 有 限,有 实力 选择上市者 自然寥寥 。作为纺 织领域 一个相 当小 的类 目,能 以丝绸 之名 上市 ( 股 也 曾纠结是 继续使 用 “ 金三塔”还是起一个 时尚一些的洋名。 “ 三塔 ”虽然沉 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作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香精”、“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或“浙商证券”)指定汪建华、洪涛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
本保荐机构及指定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非经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所用简称,均与招股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一、项目运作流程(一)本保荐机构的项目审核流程本保荐机构对投资银行业务实施的项目内核审查制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承销业务的内核审查要求而制定的。
在项目组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由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和内核小组对投资银行项目进行审核。
1、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审核本保荐机构设立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具体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合规性审核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具体包括尽职调查和材料制作等的现场核查、项目协议和申报材料的审核等。
2、内核小组审核本保荐机构设立内核小组,对本保荐机构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中报送中国证监会及需要信息披露的文件进行审核,全面控制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本保荐机构所有主承销项目的发行申报材料都经由本保荐机构内核小组审查通过后,再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本保荐机构的立项审核过程2017年4月14日,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在对本次证券发行项目详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保荐承销立项申请报告并提交投资银行管理总部。
公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公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朱彤、王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老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那么、行业执业标准和道德准那么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宜昌交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要求,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20xx年度和 201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首次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以下简称“首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为10,000万股,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为 13,350万股。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承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其本次首发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在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进展尽职调查的根底上,配合发行人制作本次首发的发行申请文件,编制招股说明书,对申请文件及招股说明书的内容进展核查。
负责报送本次首发的发行申请文件,并与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贵会”)进展沟通,组织本次首发的实施工作。
依照中国证监会的《首发管理方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方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那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遵循勤勉尽责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对发行人进展了发行前的辅导工作,履行了尽职调查, 3-2-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实施了必要的查证、询问程序,其中主要对其独立性、标准运作、募集资金投资工程前景、公司偿债能力、财务和经营风险、会计政策的稳健性、未来可持续开展能力、或有风险及其它有关文件或复印件进展了审查,听取了发行人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走访了相关行政机构。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信息披露及持续信息披露试卷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信息披露及持续信息披露试卷1、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应关注发行人重要( )少数股东的有关情况并核实该少数股东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其他利益关系并披露。
A.母公司B.控股公司C.子公司D.分公司2、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把能够提供给投资者判断证券投资价值的情况全部公开,这体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的( )。
A.完整性原则B.及时性原则C.真实性原则D.准确性原则3、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信息必须尽可能详尽,具体,准确,这体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的( )。
A.完整性原则B.及时性原则C.真实性原则D.准确性原则4、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 )。
A.外文文本B.没有限制C.中文文本D.同时采用中外文文本5、在新股发行中,( )应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依法履行核查义务,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避免招股说明书内容的广告化倾向。
A.保荐机构B.会计师事务所C.保荐人D.律师事务所6、除监事会公告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 )的形式发布。
A.董事会公告B.新闻发布会C.招股说明书D.企业财务报告7、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 ),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A.数量信息B.发行时间信息C.价格信息D.发信息8、当发行人经销商或加盟商模式收入占( )比例较大时,发行人应检查经销商或加盟商的布局合理性,定期统计经销商或加盟商存续情况。
A.营业收入B.净利润C.总收入D.总利润9、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其最近1期截止日后( )个月内有效。
A.4B.6C.3D.510、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发行人应通过( )披露。
A.定性描述B.重大事项提示C.定量分析D.顺序披露11、对招股说明书及其31、发行人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应披露股利分配的上限为( )。
A.按上市地会计准则确定的未分配利润B.两者中较高者C.按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未分配利润D.两者中较低者32、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招股说明书中以下哪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应由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责任(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关于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通知中证协发[2013]231号各证券公司: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配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实施,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协会组织起草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经常务理事会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发现承销商违反本业务规范规定行为的,可通过协会邮箱xgfx@向协会进行举报或投诉。
附件:1.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起草说明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国证券业协会2013年12月27日附件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起草说明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配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修订实施,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起草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起草背景11月30日,《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这是证券监管部门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
本次改革秉承市场化、法制化改革思路,在严格监管执法的同时,进一步放松管制,赋予包括承销商在内的市场主体更大的自主权。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思路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的监管要求,协会进一步完善了承销商自律管理制度,在充分了解承销业务开展情况基础上,结合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要求和行业自身发展需要,组织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起草了《业务规范》。
起草目的(一)积极探索自律管理方式,推动证券行业自主创新发展《业务规范》是协会在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售、撰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等投资银行全业务链领域颁布实施的首个自律规则,为今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进行自律管理,更好地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提供有益尝试。
乔治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楼)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之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乔治白”或“公司”)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发行申请文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吕瑜刚和牟晶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向贵会出具了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保荐书的辅助性文件。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吕瑜刚和牟晶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项目运作流程一、内部项目审核流程简介(一)概述华泰联合证券在多年投资银行业务工作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业务内控制度,证券发行项目的质量控制主要通过立项审核和向证监会上报发行申请文件前的内部核查两个环节实现。
华泰联合证券建立了两个非常设机构:投行业务立项小组和投行业务内核小组,分别负责投资银行项目的立项审核和内核决策;建立了常设机构投行业务支持总部审核部,负责立项和内核的预审,以及会议组织、表决结果统计、审核意见汇总,审核意见具体落实情况的核查等工作。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质量,防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和承销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投资银行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制定了《投资银行业务立项、内核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投行业务均需按照该办法进行项目立项、预审、内核。
向日葵保荐人工作报告
向日葵(30011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时间: 2010/08/05 23:15:0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声明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第一节释义在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涵义:普通术语发行人、向日光科、该公司指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日葵有限指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本保荐机构、光大证券、我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香港优创指香港优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律师指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会计师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指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发行指公司本次在境内证券市场公开发行5,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第二节项目运作流程一、项目审核流程本保荐机构对保荐项目的内部项目审核过程,包括项目立项审核和内核审核两个阶段。
分别描述如下:(一)立项审核流程本项目立项审核流程为:(1)项目组在初步尽职调查完成后,向所在业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2)业务部门召集有关业务骨干集体讨论决策(以下简称“集体讨论决策”),对集体决策认为符合公司立项标准、有承做价值的项目向投行管理总部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质量控制部”)申报公司立项;(3)质量控制部对立项材料初步审核,组织立项会议审核项目立项;立项会议由立项小组成员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由参与表决的立项小组成员的2/3以上同意为通过该项目立项(表决时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立项小组成员须回避);(4)对公司立项的项目,项目组进一步尽职调查,开始正式项目承做。
光大证券财务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概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综合性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财务顾问等多个领域。
本报告将对光大证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旨在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效率和发展潜力。
二、盈利能力分析1.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根据光大证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营业收入为XXX亿元,同比增长XX%;净利润为XXX亿元,同比增长XX%。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表明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强。
2. 毛利率与净利率光大证券2022年毛利率为XX%,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市场环境变化导致部分业务收入减少。
净利率为XX%,较上年同期略有提高,说明公司在控制成本和费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 净资产收益率光大证券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为XX%,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表明公司利用自有资本获取净收益的能力增强。
三、偿债能力分析1. 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光大证券2022年流动比率为XX%,速动比率为XX%,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这说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能够及时偿还短期债务。
2. 资产负债率光大证券2022年资产负债率为XX%,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表明公司财务风险有所降低。
四、运营效率分析1. 总资产周转率光大证券2022年总资产周转率为XX%,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说明公司资产利用效率有所提升。
2. 应收账款周转率光大证券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XX%,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表明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速度加快,资金回笼能力增强。
五、发展潜力分析1. 行业前景证券行业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发展前景广阔。
光大证券凭借其综合实力和品牌优势,有望在行业发展中占据有利地位。
2. 业务拓展光大证券近年来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加大创新力度,逐步形成了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等为核心的业务体系。
嘉欣丝绸: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10-04-20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中国上海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层邮编:200041 电话: (8621) 5234-1668 传真: (8621) 5234-1670网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1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于2008年3月26日出具了《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和《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原法律意见书”)。
现本所律师依据中国证监会第080504号《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之要求,发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律师应声明的事项一、本所律师已依据《编报规则第12号》的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新如何开展尽职调查PPT课件
工作底稿与招股说明书的验证(续3)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
招股说明书的验证方法 保荐机构应当对招股说明书中记载的重要信息、数据以及其他对保荐业务或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内容进行验证。验证方法为在所需验证的文字后插入脚注,并对其进行注释,说明对应的工作底稿目录编号以及相应的文件名称。招股说明书验证版本的打印稿应当留存于工作底稿。
目 录
尽职调查的一般介绍
工作底稿与招股说明书的验证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续3)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续4)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续5)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续6)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续7)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续8)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续9)
工作底稿与招股说明书的验证(续1)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
第三条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保荐机构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并应当成为保荐机构出具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上市保荐书、发表专项保荐意见以及验证招股说明书的基础。 工作底稿是评价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从事保荐业务是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保荐机构应当对招股说明书进行验证,并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在验证文件与工作底稿之间建立起索引关系。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续10)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续11)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续12)
工作底稿与招股说明书的验证
2009年3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两份公告: 证监会公告[2009]4号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证监会公告[2009]5号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 附件1: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 附件2:招股说明施行。 两个规则的发布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保荐制度,进一步强化保荐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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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目 录 ..................................................................................................................................................8 释义 ..................................................................................................................................12 概 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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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代考试试题汇总由荷舞清风汇总整理1、出具三年又一期的审计报告时,涉及前期报表的调整,需要调整以前的账目吗?调整分录计入当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
大家说可以吗?,是否非要将以前的账套反结账,重新调整分录。
就是不需要调账,只需在当期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记账重述以前年度的报表就ok了结论:只要账已经合帐,就不可以调账的.一般而言,在做IPO三年一期的审计时,都涉及到你说的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 1、如果存在的审计调整事项不多,只是做调表处理,即对以前年度的报表进行重述,并将账务调整在当前年度对于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的差异在差异报告中进行专项说明 2、如果存在的审计调整事项非常多,实务中也有将以前年度的账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账表与申报报表一致对于调整后的报表与原始报表不一致的,一般由企业将已经报送到工商、税务的报表进行了更换。
3、对于调整涉及到的税务问题,一般由企业同税务部门进行了沟通,并追缴了相关税费以前年度的账簿即使出现了错误,也是不能修改的,只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同时在报表调整相关错误的科目,不能调账簿2、首发办法中规定的“36个月”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结论:第二十五条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二)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三)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3、A公司持有B公司30%股权,去年A公司与B公司其他股东协商,A受让B公司股权25%,且双方股东约定协议签订后转让的25%股权所对应的利润分成由A公司享有,但是这个25%股权直至股改基准日也没完成工商变更,请问股改时这25%股权在会计上应如何做账?所对应的利润分成能否计入“投资收益”?该利润分成能否作为经常性损益?转让款已付,审批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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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公司”或“本保荐机构”)接受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欣丝绸”、“发行人”或“公司”)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保荐协议》。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项目运作流程(一)保荐机构项目审核流程本保荐机构的内部项目审核过程,包括项目立项审核和内核审核两个阶段,分别描述如下:1、立项审核流程立项审核流程为:(1)项目组在初步尽职调查完成后,向所在业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2)业务部门召集有关业务骨干集体讨论决策(以下简称“集体讨论决策”),对集体决策认为符合公司立项标准、有承做价值的项目向投行管理总部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质量控制部”)申报公司立项;(3)质量控制部对立项材料初步审核,组织立项会议审核项目立项;立项会议由立项小组成员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由参与表决的立项小组成员的2/3以上同意为通过该项目立项(表决时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立项小组成员须回避);(4)对公司立项的项目,项目组进一步尽职调查,开始正式项目承做。
2、内核审核流程内核审核流程为:(1)项目承做阶段完成后,保荐代表人对项目进行全面初审,并出具《初审报告》,说明尽职调查过程和揭示项目的主要风险点;(2)对保荐代表人认为符合要求、风险可控的项目,项目组向所在业务部门申请部门复审和申报内核;(3)业务部门组织集体讨论决策,对集体决策认为符合保荐要求和公司内核标准的保荐项目出具《复审报告》,并向质量控制部申请内核;(4)质量控制部对申报内核材料进行审核,就关注的问题与项目组、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出具《审核意见》;(5)项目组对《审核意见》逐条回复,并就《回复》组织集体讨论决策,将《回复》提交质量控制部;(6)质量控制部将有关资料提交内核小组委员,并发布召开内核会议通知;(7)召开内核会议审核项目,内核会议由内核小组委员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由参与表决的内核小组委员的2/3以上同意为通过该项目内核(表决时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内核小组委员须回避);(8)质量控制部对内核小组委员的意见汇总后提交项目组;(9)项目组按要求进行回复,并就《内核意见回复》组织集体讨论决策,将集体决策通过的《回复》向质量控制部提交;(10)质量控制部对《内核意见回复》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签字盖章手续(二)嘉欣丝绸项目立项审核光大证券融资管理委员会立项小组由主任徐浩明、副主任王卫民和刘剑、成员陈海平、王苏华、牟海霞、王忠、俞忠华、朱永平、胡庆颖、马建功、潘剑云、李海松等13人组成。
2007年8月7日,嘉欣丝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小组向光大证券融资管理委员会立项小组提交了《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立项申请报告》。
2007年9月5日,光大证券融资管理委员会立项小组第三次会议在上海召开,立项小组经过讨论并评议后,对嘉欣丝绸项目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准予嘉欣丝绸项目立项。
(三)项目执行过程2007年3月,光大证券投行上海一部毛豪列对嘉欣丝绸项目进行了初步的现场考察,并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他主要股东、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就行业发展前景、公司发展战略及定位、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详细的沟通和探讨。
在此基础上,本保荐机构初步判断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强,成长性良好,符合首次公开发行的要求。
于是双方于2007年4月签署了《关于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合作协议》。
2007年4月,光大证券保荐代表人余健,项目协办人毛豪列,项目其他执行成员王秀梅、卢文组成的嘉欣丝绸项目组全面进场,开始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2008年2月,光大证券保荐代表人侯良智进场开始尽职调查工作。
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项目组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
本项目申请文件于2008年3月26 日上报中国证监会。
2008年7月,项目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对本项目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及针对发行人2008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补充尽职调查工作,并于12月8日将反馈意见回复以及补充了2008年半年度资料后的修订申请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
2009年3月,项目组按中国证监会发行部的要求,上报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际金融危机对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影响的季度分析之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意见》。
2009年1月至2月,项目组针对公司2008年下半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补充尽职调查工作,并于3月15日将补充了2008年年报资料后的修订申请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
2009年6-7月,项目组针对公司2009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补充尽职调查工作,并于8月18日将补充了2009年半年报资料后的修订申请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
2010年1-2月,项目组针对公司2009年下半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补充尽职调查工作。
除了上述主要工作以外,本项目在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审核期间,对于任何相关问询、意见和核查要求,项目组都及时进行了尽职调查并按要求进行回复或者说明。
以上为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日,项目组的全部尽职调查工作和项目执行情况。
保荐代表人与其他项目组成员一起,全程参与了上述工作。
主要工作方法和方法如下:1、从独立第三方获取、查阅相关资料从工商管理部门调档查阅发行人主要股东、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工商登记及历次变更资料、实际控制人控制下所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资料等,调查了解发行人、发行人关联方的基本情况;通过搜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行业资料(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业杂志、行业分析报告等),了解发行人所属行业的市场环境、行业状况和特点,掌握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进一步把握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及其竞争优劣势,确认发行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通过走访银行机构,了解发行人的融资渠道、在银行的资信状况和授信额度,向银行发询证函,核实发行人重大债务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通过走访发行人当地海关、税务、土地管理、质检、环保等机构,了解发行人商业信用情况,并获取各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文件。
2、调查问卷、清单,与相关人员访谈项目组通过组织发行人相关人员填写调查问卷和调查清单的方式,初步了解发行人基本情况。
在调查问卷的同时,项目组人员还通过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行人员工谈话的方式,了解发行人总体经营情况、竞争优劣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
通过调查清单和访谈的方式,项目组掌握了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或问题,并确定了工作的重点。
3、实地调查在搜集调查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项目组成员多次参观、考察了发行人的主要生产车间、研发部门、营销部门等,以具体了解发行人的业务流程、组织结构和经营状况。
4、获取、查阅公司档案资料公司档案材料的搜集和核查主要集中在发行人基本情况、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情况、业务情况、高管人员调查、财务与会计调查和发行人募集基金运用调查等几个方面。
发行人基本情况、高管人员、内部控制方面,项目组主要查阅了以下文件:嘉欣丝绸历次三会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决议等);对外投资或资产出售的相关决议,对发行人构成重大影响的,核查相应的收付款凭证;发行人组织结构资料和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账户资料、历年纳税申报表、税款缴纳凭证、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资料、关联方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发行人商标、特许经营权、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权属证明、他项权利证明,报告期内土地、设备购置合同和付款凭证等;发行人员工名册及劳务合同、抽查发行人工资明细表、近三年发行人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社会保障缴纳凭证等;对于公司高管人员,查阅其个人履历资料、调查了解其教育经历、专业资历,最近一年薪酬情况、持股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诚信行为,是否存在受到处罚和对曾任职的破产企业负个人责任的情况,取得高管人员声明和承诺。
发行人业务情况方面,项目组主要查阅了以下文件:发行人主要生产流程资料,主要客户、供应商(前10名)的相关资料;对于大额客户,抽查销货合同、销货发票、产品出库单、出口报关单、收款凭证等,调查其销售方式、销售途径和客户回款情况,确认销售的真实性;发行人研发体制、研发机构设置、激励制度、研发人员资历等资料;核心技术资料,专利许可协议,核心技术人员奖励制度等。
发行人财务与会计方面,项目组主要对发行人重点会计科目,如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等项目的明细账,项目组借助发行人的会计信息系统,对其中频繁、大额或者异常的项目追查至相关会计凭证、银行付款凭证、相关业务合同、单证、相应审批过程等进行了重点抽查,对其真实性和合规性做进一步的验证;募集资金方面,项目组取得并核查了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决策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证明及募投项目在浙江省嘉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备案材料等。
5、借鉴其他中介机构工作档案对申请文件中有其他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项目组成员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
对专业意见存有疑问的,主动与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要求其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查与复核。
6、定量、定性分析定量、定性分析主要用于发行人财务与会计核查、募投项目核查。
项目组成员通过计算发行人各项财务比率、对发行人收入、成本、费用等的明细构成分析,并辅助于趋势分析、环比分析、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指标等方法,综合分析发行人的盈利能力、资本运行效率、资金周转效率、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募投项目方面,项目组成员主要根据发行人规模、现有产销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及发行人业务目标等,分析募投项目对发行人现有经营模式、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判断项目投产后的市场前景。
尽职调查期间,保荐人在全面指导发行人相关资料搜集的前提下,重点参与了发行人工商资料、三会文件的审核、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相关资料的抽查以及公司重大问题的解决和申报材料的修改工作。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过程2008年3月15日,保荐代表人侯良智、余健对嘉欣丝绸IPO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初步审核,并出具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初审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