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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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诉讼时效

名词解释诉讼时效

名词解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Statute of Limitations)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当事人可以对某种特定的法律行为(如合同违约、侵权行为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在时间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诉讼时效的设立旨在维护法律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诉讼程序及时性和有效性,避免潜在的不公正性和不合理性。

诉讼时效根据不同的法律事件和国家法律体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法律会规定特定的时间期限。

例如,对于合同违约,当事人通常有一定时间来向法院申请违反合同的赔偿或履行。

对于侵权行为,法律通常会规定从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此外,重大刑事犯罪和违反宪法权利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考虑采取比较长的时效规定,以保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时效相对于助长法治和促进社会司法公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诉讼时效可以促使当事人在特定的时间内积极主动地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证案件有效审理,避免拖延和滥诉的问题。

其次,诉讼时效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合适的时间内以法律方式主张自己的权益。

此外,诉讼时效还可以避免证据的消失或不完整,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然而,诉讼时效并非是绝对的,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法律可以允许对时效进行暂停、中止或延长。

例如,如果当事人因故无法提起诉讼,法律可以允许对时效进行中止,待当事人恢复正常后再计算时效。

此外,法律也可以根据案情的特殊性和社会利益的需要来对时效进行灵活的调整。

总而言之,诉讼时效是一种为了维护法律秩序、保护当事人权益而设立的法律制度。

通过规定特定时间期限,诉讼时效促使当事人在合适的时间内采取法律行动,确保案件的及时审理和法律公正。

然而,诉讼时效并非是绝对的,可能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和特殊规定。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

五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第一节诉讼时效一、诉讼时效的基本原理㈠诉讼时效的性质和适用范围诉讼时效在性质上属于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任意约定,当事人任意约定的,约定无效。

《民法总则》第197条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诉讼时效原则上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另外《民法总则》第196条规定: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①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④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㈡时效经过的法律后果原债权变为自然之债我国对诉讼时效经过采取抗辩权发生说,法条依据《民法总则》第 192条第1款:“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⑴权利人起诉权不丧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不得裁定不予受理。

诉讼时效期间已经过的债权,其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

⑵法院被动司法,不得主动释明:《民法总则》第19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⑶被告,主张与否自行决定:被告在审理过程中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主张,则不存在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⑷抗辩期限原则上只能一审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如何才能保住诉讼时效

如何才能保住诉讼时效

如何才能保住诉讼时效?引言: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超过时效期限,将失去诉讼权利。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保住诉讼时效。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结合法律解析和相关法条,探讨如何保住诉讼时效的方法。

案例分析: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但乙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甲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担心诉讼时效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甲该如何保住诉讼时效?法律解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有所变化。

为了保住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及时了解诉讼时效期限:当事人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间,并及时计算诉讼时效期限。

合同纠纷一般从合同履行期限或者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2. 尽快采取行动:当事人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当尽快采取行动,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提出调解申请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样可以确保在诉讼时效期限内采取行动,避免时效问题。

3. 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方式中断诉讼时效。

中断后,诉讼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

4. 注意时效中止和延长的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申请支付令等情况下,诉讼时效会暂时中止或者延长。

结论:为了保住诉讼时效,当事人应当及时了解诉讼时效期限,尽快采取行动,并注意诉讼时效的中断、延长等情况。

如果不确定如何操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也应当注意合同中的诉讼时效条款,以避免因合同约定而影响自己的诉讼权利。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解答。

诉讼时效的名词解释

诉讼时效的名词解释

诉讼时效的名词解释诉讼时效是指在一定的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决争议的权利。

根据不同的法律制度和具体的案件性质,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诉讼时效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以及规范诉讼活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规定了某个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提起诉讼的期限。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法院将不再接受其诉讼请求,即诉讼时效已经失效,当事人将失去向法院寻求正当权益的机会。

这主要为了维护讨债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案件的长期悬而未决,造成法律纠纷的不确定性和不公正。

同时,诉讼时效还有助于防止恶意滥诉和滥用司法资源的现象的发生。

诉讼时效的确定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事件发生的时间: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通常是该事件发生的日期。

例如,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通常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

2. 诉讼时效的期限: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法律管辖区域可能会规定不同的诉讼时效期限。

一般来说,诉讼时效的期限较短的案件包括损害赔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而期限较长的案件包括有关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的案件。

3. 时效期间的中断和终止:在特定情况下,诉讼时效的期限可能会暂停或终止。

如当事人申请仲裁或采取其他和解措施时,诉讼时效会暂停。

但是,如果当事人故意拖延诉讼进程,法院也可能判定诉讼时效已经中断或终止。

诉讼时效的存在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使当事人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利。

然而,诉讼时效的确定也需要合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事件的特殊性,以免给当事人带来不合理的限制和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通常会认真考量诉讼时效的适用,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合理的判断。

诉讼时效计算

诉讼时效计算

诉讼时效计算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权利的行使应当遵守的一定期限。

在民事诉讼中,当权利人发现其权益受到侵害后,必须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护,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因此,正确计算诉讼时效是诉讼当事人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

本文将介绍以民事案件为背景下的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一、起算日的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是指权利受到侵害、损害或被侵害、损害事实明显时,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的期限。

起算日的确定对于计算诉讼时效至关重要。

一般情况下,在起算日之后的一定时间内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这个期限将失去诉讼权利。

二、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1.普通诉讼时效根据中国法律,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计算普通诉讼时效的方法如下:(1)如果权利人对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没有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时效即届满;(2)如果在诉讼时效届满前,权利人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时效将被中断,重新开始计算;(3)如果已中断的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后届满,再次提起诉讼将被拒绝。

2.特殊诉讼时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与普通诉讼时效有所不同。

例如:(1)追索权利的诉讼时效:中国法律规定,对于明确可征收的债权,权利人可以在三年内向债务人请求清偿。

若债权人未提起诉讼,超过三年后将无法要求追偿。

(2)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对于侵权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权利人可以在二年内向侵权人请求赔偿。

超过二年未提起诉讼,将无法获得赔偿。

三、中断和终止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中断和终止产生变化。

中断时效意味着诉讼时效的计算暂时停止,而终止时效则意味着诉讼时效的计算终止,权利人将无法再行使诉讼权利。

以下是中断和终止诉讼时效的一些情况:1.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况(1)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2)权利人与义务人达成诉讼和解;(3)债权的转让;(4)宣告权利人权利无效的判决;(5)权利人提起仲裁申请。

2.终止诉讼时效的情况(1)诉讼时效届满;(2)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9讲_诉讼时效

第9讲_诉讼时效

考点 3:诉讼时效★★★第五部分 诉讼制度【学习提示】 本考点应当完整的进行把握,所有内容均有考核可能性。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1.诉讼时效的效力: ( 1)对债权人的效力:① 不丧失起诉权: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② 不丧失实体权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法律不予支持。

( 2) 对债务人的效力: 产生抗辩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一审可以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二审可能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 基于新的证据 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再审不能( 3)对法院的效力:被动适用义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2.诉讼时效的性质: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例题·单选题】( 2019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律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胜诉权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实体权利本身归于消灭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答案】 B【解析】选项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例题·单选题】( 2016年)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C.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答案】 D【解析】选项 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诉讼时效的名词解释

诉讼时效的名词解释

诉讼时效的名词解释
诉讼时效是指在特定的法律规定下,个人或组织通过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

它规定了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要求,超过这个期限,诉讼将不能再进行。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确保司法程序的及时性和公正性,防止长时间的拖延和误解。

它有助于保护被告的权益,避免无限期的法律纠纷。

此外,诉讼时效还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原则,防止过时的索赔请求。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诉讼时效有不同的规定。

一般来说,诉讼时效的长短会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法律性质进行调整。

例如,对于民事案件,一般的诉讼时效为3-6年。

对于刑事案件,诉讼时效可能更长,以确保犯罪行为能够被追究和惩罚。

同时,对于特定类型的案件,诉讼时效也可能会根据特定的情况进行延长或缩短。

诉讼时效的起始点通常是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受害人知道事件发生之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一旦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原告将失去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时效中断或暂停的规定,例如被告逃避或诉讼双方达成调解等。

总之,诉讼时效是司法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确保了诉讼的及
时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保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对于当事人来说,了解诉讼时效的规定非常重要,以便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3年是指什么?

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3年是指什么?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3年是指什么?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简单来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如权利人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胜诉,如果义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超过诉讼时效并不影响权利本身存在,也不影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私力救济或对方主动履行,并不禁止,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诉讼时效3年为一般诉讼时效,即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欠款适用的就是一般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和期间PPT课件

诉讼时效和期间PPT课件
延长
诉讼时效的中断
随时打断随时重计
诉讼时效的延长
法院酌情延长
【考题·单选题】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 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 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2002年试题)
2、说道举证的问题。因为这个借款合同是一个普通债权 债务关系,所以适用正常的举证责任制度,也就是谁主张谁举 证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不断地在主张债权,那么只能是由你来举 证,债务人没有为此举证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最简单又有效的留证方法就是在每次主张债 权的时候,如果对方承诺一个还款期限,那么就请对方留个字 据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则你可以据 此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A.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继续计算
B.诉讼时效中止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 归于无效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 力的情况和其他障碍,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在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 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 限仍然有效,等到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前后期间合并计算。
四、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区别:
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即法定期 间的经过和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须 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适 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同意权、撤销权等。
法律效力不同。依《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以 后,实体权利本身并不因此而消灭;而除斥期间届满后, 消灭的是实体权利本身。

诉讼时效通俗理解

诉讼时效通俗理解

诉讼时效通俗理解
诉讼时效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诉讼权利的行使滞留未行使,则被视为放
弃了这项权利。

它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法律纠纷及时解决、
维护法律秩序的一项制度安排。

通俗地讲,诉讼时效是一种时间限制,它规定了人们在何时间内必须
启动法律程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行动,那么就会失去对维权的机会。

这意味着诉讼时效是一种紧迫感,要求
人们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行动,以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诉讼时效不仅仅适用于民事诉讼,还适用于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中,如果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没有提起诉讼,就会被视为放
弃了诉讼权利。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没有提出行
政救济申请,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在规定的
诉讼时效内没有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就会被视为放弃了公诉权利。

诉讼时效对于维护法律秩序和促进人们依法行事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
以督促当事人尽快采取行动,从而避免由于诉讼滞留而导致的不必要
的法律纠纷;它还可以促进事实的查清和证据的保全,帮助法院尽快
审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诉讼时效是维护法律秩序、促进社会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
益的重要制度。

对于当事人来说,要充分认识诉讼时效的作用和意义,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来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以便获得更好的维权效果。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 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 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
法律术语
01 定义
03 法律特征 05 法律分类
目录
02 法律规定 04 法律辨析 06 适用范围
07 常见问题
09 相关词条
目录
08 案例剖析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 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 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所谓时效利益,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权利人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义务人因此可以不履行义务,继而获得其本来不应该获得的利益。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义务人所享有的时效利 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所享有的时效利益本质上是当事人的私益,其有权予以 抛弃。但是,考虑到债务人利益的保护,《民法典》第192条第2款禁止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抛弃。
2、在起算上,从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而不采用主观主义的计算方法,即不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 利遭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3、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从设立最长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来看,其主要是给权利的行使设立一个固定 的期限,或者说设立一个最长的保护期限,如果最长的期限仍然可以延长,且对延长的上限没有限制,这就造成 最长诉讼时效成为可变期限,也会使最长诉讼时效的功能不复存在。

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1. 诉讼时效如何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特别诉讼时效。

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特殊时效可分为以下三种:一、短期时效。

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长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及《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四章 诉讼时效制度

第四章  诉讼时效制度

第四章诉讼时效制度一、诉讼时效基本理论(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与特征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

【解释1】诉讼时效是指债权请求权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失去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制度。

(1)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债权人不丧失“起诉权”,不影响债权人的“实体权利”,但是,法院在确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情况下,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即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解释2】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2011年新增)【解释3】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2011年新增)【案例1】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2008年1月1日到期未偿还,乙公司一直未向其主张权利。

直至2010年5月20日,乙公司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本息,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案件(不丧失起诉权)。

如果甲公司在审理过程中提出该债权的诉讼时效已经经过,则人民法院确认属实的情况下,应驳回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丧失胜诉权);如果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教育感化,甲公司主动偿还了该借款本息,乙公司可以心安理得地收下,不属于不当得利(不影响债权人的实体权利——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答疑:胜诉权已经丧失,保留起诉权有何作用?】诉讼时效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如果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查实后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将依法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债权人胜诉(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即使人民法院明知其具有抗辩权,也必须捂住嘴巴,假装不知道)。

诉讼时效的例子

诉讼时效的例子

诉讼时效的例子诉讼时效是指在特定的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寻求法律保护和解决争议的权利。

以下是关于诉讼时效的十个例子:1. 民事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例如,如果您在购买商品后发现质量问题,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质量赔偿诉讼,否则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2. 刑事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一般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例如,如果某人犯下了重大犯罪,警方应在二十年内将其绳之以法,否则将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债权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合同法》,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例如,如果您借给某人一笔钱,但对方拒不归还,您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债权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追偿。

4. 债务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债权法》,债务人主张债务履行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例如,如果您欠某人一笔钱,但对方在二年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您将不再承担还款责任。

5.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例如,如果您与雇主发生劳动争议,应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超过时效将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6. 不动产登记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的异议,应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例如,如果您对一处不动产的登记有异议,应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无法改变登记结果。

7. 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例如,如果您受到他人的侵权行为,应在二年内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获得赔偿。

8.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例如,如果您的商标被他人侵权,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9. 行政诉讼时效: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一般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例如,如果您对政府的行政行为有异议,应在六个月内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撤销该行政行为。

诉讼时效若干规定

诉讼时效若干规定

诉讼时效若干规定诉讼时效是指在一定的时间限制内,当事人对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

诉讼时效的规定是社会法律秩序的一部分,旨在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与效率。

下面,将介绍诉讼时效的若干规定。

首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普通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也就是说,当事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三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当事人即便其权益受到侵害,也将丧失诉讼权。

当然,也有一些法律规定了特定的诉讼时效。

例如,涉及婚姻家庭的诉讼可以在三年内提起,但缺乏财产依据的离婚诉讼可以在一年内提起。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某些特定案件的诉讼时效可以延长到五年。

这些特定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不动产消费者购买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

这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由于复杂的诉讼对象或事实问题,导致其需要更充裕的时间来寻求司法救济。

此外,《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诉讼时效的特殊规定。

比如,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或者在履行期满后的五年内提起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在合同规定的违约金缴纳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在二年内提起诉讼。

这些特殊规定使得当事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诉讼时间,提高了诉讼的效率与公正。

最后,根据特殊情况下的民事诉讼时效停止、中断等规定,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暂停或延长诉讼时效。

比如,被告人被刑事追诉期限内逃亡,诉讼时效可以中断,逃亡期间不计入诉讼时效。

这些规定确保了当事人在受到特殊影响的情况下,有更充分的时间来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总之,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必要的,它为当事人提供了一定的时间来寻求司法救济。

同时,特殊规定和特殊情况下的规定也确保了灵活性与公正性。

诉讼时效的设定旨在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司法秩序,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

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

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诉讼时效是指在特定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权利。

根据不同法律法规的规定,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本文将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诉讼时效计算方法,以便读者对此有更清晰的了解。

一、绝对时效计算方法绝对时效是指在特定期限过后,无论原告方还是被告方都无法再主张自己的权利或抗辩。

在绝对时效计算方法中,常见的有两种方式。

1. 日期计算法:根据规定的开始日期和特定期限,计算期限满后的绝对时效。

例如,某合同条款约定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的时效,那么合同签订日为起始日期,从合同签订日起算的一年后,即为绝对时效的期限截止日。

2. 事件发生计算法:根据具体事件的发生日期和特定期限,计算绝对时效。

例如,在某个民事侵权案件中,如果法律规定受害人必须在事实发生后两年内提起诉讼,那么从侵权行为发生日起的两年后,即为绝对时效的期限截止日。

二、相对时效计算方法相对时效是指特定期限过后,虽然原告方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但被告方仍然可以通过抗辩或反诉等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相对时效计算方法中,也有几种常见的方式。

1. 单次期间计算法:根据特定期限的开始日期和期限长度,计算被告方在特定期限内可以主张权利。

例如,某个合同条款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履行后3个月内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这意味着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被告方可以主张权利。

2. 累积期间计算法:根据事件的发生日期和不同期限的要求,计算累积时间。

例如,在某个刑事案件中,法律规定了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不同犯罪行为的起诉时效分别为5年、10年和20年,若某项犯罪行为满足其中一项起诉时效要求,则被告方可以主张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法律法规对于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法庭判例进行计算,并且确保在时效期限内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结论:诉讼时效计算方法因不同情况而异,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可能采用绝对时效计算方法或相对时效计算方法,包括日期计算法、事件发生计算法、单次期间计算法和累积期间计算法等。

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

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

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一、引言诉讼时效,也被称为诉讼时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定时间内提起诉讼的期限。

对于许多法律纠纷,它是一种重要的保护机制,确保当事人在合理的时间内行使其权利。

本文将介绍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

二、诉讼时效的基本原则在了解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一些基本原则:1. 计算起始时间:诉讼时效的计算通常从法律规定的具体事项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2. 中断和终止:在特定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以被中断或终止。

中断指的是一种行为或者事实使得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而终止意味着诉讼时效的终止,即不再计算。

3. 法定时效与约定时效:法定时效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期限计算,而约定时效是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期限计算。

三、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面临许多不同类型的法律纠纷,因此需要了解不同类型案件的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计算方法:1. 民事纠纷案件:对于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时效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规则:a. 债权案件:诉讼时效从债权到期之日起计算。

b. 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时效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c. 侵权责任案件:诉讼时效从对于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d. 其他案件: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参考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诉讼时效的计算。

2. 刑事案件:对于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计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例如,在某些国家,对于严重刑事犯罪,诉讼时效可能被延长,以确保犯罪行为得到及时追究。

而对于一般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计算通常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3. 行政案件:在行政案件中,诉讼时效的计算通常从对行政行为不满之日起计算,具体规定可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四、诉讼时效的中断与终止除了计算诉讼时效,中断和终止也是重要的概念。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断和终止方式:1. 中断:诉讼时效可以因以下原因中断:a. 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后,诉讼时效将会中断,重新计算。

b. 法院判决或裁定:一旦法院作出相关判决或裁定,诉讼时效将会中断,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1.诉讼时效适用债权请求权,其他请求权(如物 1.诉讼时效适用债权请求权,其他请求权(如物 上请求权、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不适用诉讼时效。 2.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 2.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 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 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及特征
(一)概念 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 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 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 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 利的制度。 (二)特征 1.诉讼时效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 1.诉讼时效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 2.诉讼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3.诉讼时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 3.诉讼时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 届满不消灭实体权利。即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 丧失胜诉权; 提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 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 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辨,人民法院不予 支持。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一)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3.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涉外货物买卖 3.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为4 合同及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 仲裁; 4.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4.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诉讼时效名词解释

诉讼时效名词解释

诉讼时效名词解释诉讼时效,是指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内,当事人根据法律来主张权益或者要求解决争议的一种期限。

在我国法律中,诉讼时效是确保法律秩序的重要机制之一,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诉讼时效的起点一般是从权利被侵害的时候开始,也可以是当事人可以行使权利的起始时间。

具体的诉讼时效期限根据不同的权利、法律规定以及特殊情况来定。

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或者15年。

比如,一般的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而土地权属等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5年。

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旦诉讼时效期限过期,当事人将失去行使权利的机会。

法院将不受理过期诉讼请求,即使当事人具有明确的权利,也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诉讼时效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诉讼时效可以保护合法权益的稳定。

通过规定固定的时限,可以确保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行使权益,避免权利被永久侵害。

其次,诉讼时效可以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是一种秩序的维持方式,合理的诉讼时效期限可以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益或者解决争议,减少社会纠纷的发生。

最后,诉讼时效可以提高司法效率。

过期的诉讼请求将不再受理,这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优化司法流程。

当然,诉讼时效并不是绝对的,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中断、延长或者恢复诉讼时效的规定。

例如,当事人因为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行使诉讼权利时,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当事人对违法行为不知情,直到发现权利被侵害时,可以申请恢复诉讼时效。

此外,对于一些需要特殊审查的案件,诉讼时效可能会相应延长。

总之,诉讼时效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机制,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提高司法效率。

当事人应该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利用诉讼时效来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过期失去合法权益的风险。

法律机制的有效运行,有助于维护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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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条【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诉讼时效制度是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

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它是基于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内的持续存在而当然发生的,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

时效具有强制性。

关于时效的法律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自行以协议加以变更或限制。

诉讼时效不导致实体权利消灭,而仅仅使权利失去诉讼保护,即当事人仍可以起诉,法院也应当受理,只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最终得不到法院的保护。

我国《民法通则》上的诉讼时效分为两类:其一是本条规定的普通时效,期间为两年;其二为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另外,其他民事立法上也有特殊时效的规定,期间有三年到五年不等。

165、在民法通则实施前,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民法通则实施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从1987年1月1日起算。

166、民法通则实施前,民事权利被侵害超过二十年的,民法通则实施后,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分别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二年或者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一年,从1987年1月1日起算。

167、民法通则实施后,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或者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的第十九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提起诉讼请求的权利,应当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

168、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169、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

170、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171、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

17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173、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174、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

经调处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即重新起算;如调处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所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期限届满时重新起算。

175、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
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176、法律、法规对索赔时间和对产品质量等提出异议的时间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办理。

177、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

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均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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