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离职程序第二条提前通知员工离职前需提前向所在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提前30天的通知期;对于办理工作原因离职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通知期。
第三条离职申请员工需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离职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相关资料交于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离职手续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需向所在部门提交离职手续清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离职待遇第五条工资结算离职员工需交回单位所有财物,经所在部门清点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核算离职工资,并结算离职工资。
第六条离职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员工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第四章离职福利第七条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员工应当归还单位所有提供的福利设施,如员工餐厅、员工借书证等。
第八条离职员工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待遇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离职沟通第九条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负责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第十条离职调查为了提高员工离职率,人力资源部应当对离职员工进行调查,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
第六章离职管理报告第十一条每季度人力资源部应当向企业领导层提出员工离职的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离职率、离职原因分析,以及针对性的改善措施建议。
第七章离职管理制度的完善及调整第十二条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应当由企业领导层决策,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未经法定程序或违反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时调整完善。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是企业正常营运之外,亦是人力资源管理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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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经典版)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使员工能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离职,且不影响正常工作,公司能及时了解员工动态,适时留住人才和补充人员,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员工离职流程:1.员工离职类别: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开除、解职、自离五类。
1.1辞职:辞职是指员工本人原因,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内员工辞职,作员按车间规定要求提出辞职,职员可随时提出辞职。
试用期满后,有签定合同协议的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提出辞职;未签定合同协议的,作员辞职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职员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完成工作交接手续,结清帐款。
签定保密协议的职员按保密协议规定执行。
1.2辞退:公司辞退员工,在试用期内,可随时书面通知当事人;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未提前通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被辞退员工须办理完交接手续,结清帐款,工资结算到离职之日。
1.3开除:被开除员工,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发给经济补偿金,公司通知之日即为被开除之日,员工须即时办理交接手续,结清帐款。
如被开除员工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1.4解职: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时,公司通知被解职员工办理交接手续,结清帐款,如被解职员工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1.5自离:员工当月旷工四天或年累计旷工七天,第五日或第八日起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发给任何工资和补偿,责令其搬离公司。
2.员工离职程序:2.1员工申请辞职:员工需辞职时按规定的期限条件申请。
员工填写《辞职申请单》,注明清楚离职原因并写明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离职申请日期和预离职日期后交部门文员,由部门文员转交部门负责人。
2.2公司通知辞退、开除、解职员工:公司辞退员工时,在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试用期满后,公司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未提前通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被辞退员工须办理完交接手续,结清帐款,工资结算到离职之日。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1. 岗位辞职申请: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提出辞职申请,并在辞职申请中注明辞职原因和希望的离职日期。
2. 辞职手续办理:员工主管上级应及时确认辞职申请,并与员工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离职通知、薪资发放、社会保险等事宜。
3. 离职交接:员工应根据公司规定,配合上级和同事完成离职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4. 薪资结算:公司应按照劳动法规定,及时结算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发放相应的离职证明、工资清单等相关文件。
5. 终止合同: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公司应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员工的档案进行归档处理。
6. 回收公司财产:员工在离职时应归还公司的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工具、证件等,并在离职交接过程中,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7. 敏感信息保护:公司应向离职员工提醒保密义务,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包括客户资料、商业机密等。
同时,公司应及时收回员工的系统账号和密码,防止信息泄露。
8. 离职调查:公司可以在员工离职后进行一定的离职调查,以了解员工对公司的反馈和建议,为公司的改进提供借鉴。
9. 社会关系处理:公司应友好地处理员工的离职,尊重员工的个人选择,维护员工的形象和声誉,并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关系。
10. 离职后的帮助:公司可以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离职帮助,包括就业推荐、职业咨询等,帮助员工顺利地进行职业转型。
同时,公司也可以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离职资助,如职业培训经费等。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正文:为了规范员工离职流程,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以下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一、离职申请及审批1. 员工在离职的一个月前,应向直接上级递交离职申请书,并注明离职日期。
2. 直接上级应在收到离职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批时间,应事先与员工沟通并告知原因。
3. 若直接上级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视为同意员工的离职申请。
4. 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员工应将离职申请书及批准材料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工作交接1. 离职员工应在正式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向接替其工作的同事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 离职员工应编写离职手册,详细描述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以及特殊注意事项,并在离职前提交给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
3. 离职员工的离职手册应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确认,并保存在公司的知识库中,以便后续的参考和使用。
三、薪资结算1. 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日向财务部提供个人银行账号和相关信息,以便薪资结算。
2. 公司将在离职员工的离职当月内结算其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并与员工进行结算确认。
3. 离职员工如有未使用完的年假,应与人力资源部商议后,在离职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年假结算。
四、保密义务1. 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仍需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并且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客户资料和其他敏感信息。
2. 离职员工还需签署保密协议,确保未来不会利用公司资源进行不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
五、离职手续1. 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归还公司财产、取消系统权限、注销公司账号等。
2. 离职员工应于最后一天离职前与人力资源部进行离职面谈,并填写离职调查表,提供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3. 离职员工在完成离职手续后,应领取离职证明,并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六、离职后的权益保障1. 离职员工享有按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和福利待遇。
2. 离职员工如果需要参加再就业培训,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培训机会。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管理,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离职是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1.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尚未完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行为。
2.终止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行为。
第四条职责(一)综合管理部1.负责员工离职流程管理。
2.指导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3.负责办理员工离职后的人事关系、党团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等转调手续。
(二)其他部门1.离职员工部门协同综合管理部做好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
2.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异动交接。
第五条离职流程(一)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流程1.员工本人提出离职,需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3.综合管理部持《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附件1)办理审批手续。
4.员工持《工作异动交接单》(附件2)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5.综合管理部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附件3),经公司盖章、员工本人签字后生效,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
(二)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离职流程1.公司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提前40日(试用期的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3.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4.综合管理部持《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5.员工持《工作异动交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6.综合管理部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附件3),经公司盖章、员工本人签字后生效,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离职流程1.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综合管理部在合同到期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一、员工离职管理规定1.离职通知:员工如果需要离职,应提前递交离职通知。
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试用期员工应提前15天通知。
离职通知需书面提交给直接上司和人力资源部门。
2.离职原因:员工应在离职通知中注明离职原因。
这有助于公司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并作出相应的调整或改进。
3.离职面谈:在员工提出离职通知后,公司将安排一次离职面谈。
在面谈中,公司将了解员工的具体离职原因,并尽力解决问题。
4.公司财产归还:员工在离职前,应归还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电脑、公司文档等。
如有实物损坏或丢失,员工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工资结算:公司将根据员工离职时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出勤记录进行工资结算。
工资结算将在员工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或离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支付到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6.离职手续:在员工正式离职前,公司将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离职手续办理表、离职交接等事项。
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
7.保密规定:离职的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
离职员工不得披露公司机密、客户信息和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员工离职管理流程1.员工提交离职通知:员工向直接上司和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通知,注明离职原因。
2.离职面谈:公司安排离职面谈,与员工交流离职原因并争取员工留任。
3.公司决策:公司根据离职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员工离职申请。
4.提醒归还财产:公司提醒员工在离职前归还公司财产。
5.工资结算:公司根据离职时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出勤记录进行工资结算。
6.离职手续办理:公司指导员工开始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填写离职手续办理表和完成离职交接。
7.保密承诺:员工签署保密承诺,承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8.员工离职:员工在完成离职手续后,公司正式批准员工离职。
9.组织交接:离职员工与新接替员工进行交接,转移工作职责和项目资料。
10.离职调查: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和对公司的意见或建议。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转和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相关事宜。
第三条员工离职程序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公平和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离职选择,提供必要帮助,合理安排员工离职手续。
第五条公司在经济情况允许的前提下,对员工提供离职补偿。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六条员工离职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附带个人资料,离职原因等信息。
第七条员工离职申请应当事先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并说明离职原因,确保沟通和理解。
第八条员工离职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下发同意离职函并备案。
第九条员工离职申请提交后,应当继续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职责,不得故意怠工或干扰公司正常运营。
第三章离职手续第十条员工在离职前应当予以完整的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统计资产、归还公司物品等。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应当向公司交还相关证件、钥匙、设备等物品,并在资产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前,应当将工作台面清理干净,个人资料、文件和商业机密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带离。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离职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协助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在离职后,应尽快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社会保险登记、户口迁移等。
第四章离职补偿第十五条员工离职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并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离职补偿政策。
第十六条员工在满足离职条件后,有权主张相应的离职补偿。
第十七条员工在离职补偿上有异议时,可以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复核。
第五章保密规定第十八条离职员工应继续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传播公司商业机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公司应对员工的个人资料和离任原因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员工或外部人员。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在履行离职手续、归还物品等方面故意违反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离职时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侵犯公司利益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促使本公司员工离职时,能于合理、合法的情况下顺利进行,且不影响正常业务的推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一切员工的离职。
三、职责(一)、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为本办法的管理单位。
(三)、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四、离职划分(一)、自动请辞离职。
(二)、解雇免职离职。
(三)、资遣离职。
(四)、其他原因离职。
五、离职手续(一)、员工离职由各部门主管向人事行政部索取《离职申请书》。
(二)、由离职人员按《离职申请书》上所列事项详细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后,经层呈核准后,再送人事行政部核查。
六、离职管理(一)、自动请辞离职(二)、试用人员于七日前提出。
(三)、正式人员于一个月前提出。
(四)、管理人员在三个月前提出。
(五)、解雇免职离职:因故被解雇离职者,应于接到通知单后,即行提出(或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提出)。
(六)资遣离职:因故被资遣者,应于接到通知单后,于预告起始日提出(或按劳动法规定时间提出)。
(七)、移交1、离职人员提出离职,应层呈部门主管核准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2、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薄册文件(公司规章、公文、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3、移交给指定接替人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代清楚。
4、原领的器材、工具文具(清耗性免)、印章等,交还人事行政部或有关单位。
5、原代保管的资材(含列管品)应移交有关单位。
6、移交项目(1)、服务部门内①、工作内容、服务范围、账册报表、资料文件等。
②、已完成工件档案,未完成重点事项等。
③、设备、仪器、工具等。
(2)财务①、现金、支票。
②、货款追付。
(3)、人事总务①、办公用品。
②、图书资料。
③、宿舍交接。
7、移交期限(1)、办理交接的移交人与接替人应于职务变动前,完成移交手续。
(2)、各项移交签注,由接收单位承办人员在《离职申请书》上签注即可,必要时可要求另交移交清册。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离职管理。
第三条员工离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离职流程第四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1. 员工需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2. 离职申请需详细说明离职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审核:1.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2. 审核内容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离职手续等;3. 如有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审核时间。
第六条离职手续办理:1.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a. 办理离职手续;b. 结算工资、奖金、补贴等;c. 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d. 退还公司财产、物品等;2. 离职员工需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完成上述手续。
第七条离职交接:1. 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2. 工作交接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部门负责人及接替人员共同参与;3. 离职员工需按照规定,将工作交接清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八条离职证明:1. 离职员工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出具离职证明;2. 离职证明应包括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待遇等。
第三章离职补偿第九条员工离职补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条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不享受离职补偿。
第十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离职,根据离职原因及工作年限,公司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离职补偿:1. 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2. 工作满三年不满五年的,支付二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3. 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4. 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支付六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办法办理。
若有特殊,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三条总经理负责对人员离职的行为进行审批,确定离职行为的性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第五条离职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员工离职过程的工作交接。
第六条设备管理、后勤、档案管理、库房管理等部门负责验证并收回离职人员账面设备、工具及其它公司财务。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验证并确定离职员工财务款项的核算、收缴与支付。
第三章离职种类第八条合同离职。
指《劳动合同书》到期后,公司和员工单方面不再续签,即构成合同离职。
第九条员工辞职.指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即构成员工辞职。
员工辞职均视为员工违约.第十条自动离职。
指员工长期(3个月)无理由不在岗或经过验证已经在其他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经劝导仍不能返岗的,即构成自动离职。
第十一条辞退解聘。
指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列情形下,公司单方面辞退或解聘员工的行为.第十二条开除。
指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列情形下,公司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四章离职手续第十三条离职申请和辞退通知。
1、合同离职情况下。
人力资源部门在《劳动合同书》到期前2个月,应与公司领导沟通该员工合同续签情况,确认同意续签后与该员工沟通留用意愿。
若任何一方没有劳动合同的续签意愿,应通知该员工准备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辞职情况下。
试用期内员工应提前3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及业务骨干应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自动离职和开除情况下。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该员工或家属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4、辞退解聘情况下。
人力资源部门提前30天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或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后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离职程序.1、员工的离职申请应向部门经理提交,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交总经理批准.2、公司的解聘通知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决策层决策后填写,报总经理批准后,转给相关人员.3、离职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向离职人员发放《离职通知书》。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规范员工离职程序,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管理。
二、离职类型1、辞职: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辞退:公司因员工不符合工作要求或公司经营调整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离职: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
4、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三、离职申请与审批1、辞职(1)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2)部门负责人应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并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离职面谈,确认离职事宜,并根据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辞退(1)由用人部门提出辞退建议,说明辞退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2)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3、合同期满离职(1)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及员工本人,双方协商是否续签。
(2)若双方不再续签,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4、协商解除(1)由一方提出协商解除意向,双方就解除事宜进行协商。
(2)达成一致后,签订解除协议,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四、离职交接1、员工在离职前应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交接、文件资料移交、资产归还等。
2、离职员工应填写《离职交接清单》,由交接人、监交人签字确认。
3、未完成交接手续的员工,公司有权暂缓办理离职相关事宜。
五、离职结算1、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等结算至离职之日。
2、按照公司规定,结算离职员工的未发放薪酬、经济补偿(如有)等。
3、离职员工如有欠款或未归还公司财物,应在离职前结清或归还。
六、离职证明1、公司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其开具离职证明。
2、离职证明应如实反映员工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等信息。
七、离职分析与反馈1、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员工离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一、目的:制定本办法为使员工离职行为管理有所遵循。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经(副)理级(不含)以下人员。
三、权责:人事部及各部门主管共同查核。
四、内容:4-1.员工离职方式定义:4-1-1.正常离职:依规定提出离职,经主管核准后申领离职单,完成各项交接签核后离职者。
4-1-2.旷工自离: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内非连续旷工达三天者,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合同者。
4-1-3.劝退:员工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或因工伤、疾病在给予法定医疗期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而离职者。
4-1-4.开除:违反工厂管理办法定义的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离职者。
4-2.离职流程:4-2-1.试用期之间接员工:4-2-1-1.提前7天向直属主管及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面谈同意后可至人事部申领离职单﹔4-2-1-2.完成交接并完整填写离职单经各级主管及信息部、财务部、总务部、人事部签核﹔4-2-1-3.住宿人员需携行李离厂者开设物品放行单,经同宿舍两人以上签字确认物品,并经舍监、保安签核后当天离厂﹔4-2-2.正式任用之间接员工:4-2-2-1. 提前30天向直属主管及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面谈同意后可至人事部申领离职单﹔4-2-2-2. 完成交接并完整填写离职单经各级主管及信息部、财务部、总务部、人事部签核;4-2-2-3. 完成交接并完整填写离职单经各级主管及信息部、财务部、总务部、人事部签核;4-2-2-4. 住宿人员需携行李离厂者开设物品放行单,经同宿舍两人以上签字确认物品,并经舍监、保安签核后当天离厂;4-2-3.试用期之直接员工:4-2-3-1. 提前7天向直属主管申请,经面谈同意后可至人事部申领离职单;4-2-3-2. 完成交接并完整填写离职单经直属主管和部门主管及总务部、人事部签核﹔4-2-3-3. 住宿人员需携行李离厂者开设物品放行单,经同宿舍两人以上签字确认物品,并经舍监、保安签核后当天离厂;4-2-4.正式任用之直接员工:4-2-4-1. 提前30天向直属主管申请,经面谈同意后可至人事部申领离职单;4-2-4-2. 完成交接并完整填写离职单经直属主管和部门主管及总务部、人事部签核﹔4-2-4-3. 住宿人员需携行李离厂者开设物品放行单,经同宿舍两人以上签字确认物品,并经舍监、保安签核后当天离厂;4-2-5.非正常离职者(旷工自离、劝退、开除人员)离职:4-2-5-1.旷工自离之直接人员由人事部将其除名,未发薪资不予计发﹔旷工自离之间接人员由人事部通知部门书记代办离职手续,未发薪资不予计发;4-2-5-2.劝退人员依人员类别(直、间接)办理离职手续,当日离厂,未发薪资合并下一发薪日计发﹔4-2-5-3.开除人员由保安监督一小时内完成离职签核程序离厂,必要者直接送交法办,未发薪资不予计发﹔4-2-6.离职单签核流程:间接人员(课级及课及以上):申请人→ (副)主任→经(副)理→副总→信息部→财务部→总务部→人事部间接人员(课级以下):申请人→组长→(副)课长→(副)主任→经(副)理→信息部→财务部→总务部→人事部直接人员:申请人→领班→组长→ (副)课长→(副)主任→经(副)理→总务部→人事部五、参考文件5-1.间接人员离职申请书。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1)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2)离职人员所属部门和其他业务相关部门共同协助行政人事部完成员工的离职工作;4.程序4.1员工离职的种类及定义员工离职分为员工合同期满离职、员工辞职、员工自动离职和单位辞退四种情况。
4.1.1员工合同期满离职员工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行政人事部部发放《合同续签意向书》给予员工和所在部门填写。
若员工在合同期满后不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则可以在续签意向中表明,行政人事部将根据员工的意愿终止劳动合同。
待劳动合同期满后,则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若员工所在部门不同意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的,由部门写明续签意向并说明理由,并经行政人事最高主管批准后生效,待员4.1.2员工辞职员工辞职是指员工在聘用合同期内,由员工本人提出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
(1)试用期员工离职: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填写并向部门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到期填写《员工离职审批交接单》并办理离职手续。
(2)正式员工离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填写并向部门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到期填写《员工离职审批交接单》并办理离职手续。
4.13员工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
行政人事部出具员工自动离职的书面文件,并按照员工居住地地址寄出并在员工公告栏中公布。
4.1.4员工的辞退辞退是指员工在合同期内,员工表现差,公司按照《员工手册》中员工奖惩条例,给予员工做辞退处理。
辞退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并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该员工表现记录,由行政人事部整理资料,提报行政人事最高主管,待审核后由总经理确认批准方可给员工办理辞退手续。
被辞退的员工在批准离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填写《员工离职审批交接单》办理离职手续,若超过3个工作日未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则视其为自动离职。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离职流程,确保离职过程的公平、合法和高效,制定本《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管理,包括主动离职、辞退、解雇等各种形式。
第三条:员工离职应遵循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和管理。
第二章:离职程序第五条: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第六条:公司应在接到员工离职申请后,及时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尽力挽留员工。
第七条:公司接受员工离职申请后,应及时向员工发放书面离职通知,明确离职日期和离职事项。
第八条:离职员工应如实填写离职交接手续表,将工作相关资料和责任移交给接任人员。
第九条:公司应组织离职员工进行离职培训,确保离职员工对工作交接有充分的了解和指导。
第十条:公司应按时结清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应支付的款项,并出具离职证明。
第三章:辞退与解雇程序第十一条:公司在辞退或解雇员工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公司应提前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辞退或解雇的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
(二)公司应与涉及的员工进行面谈,听取其解释和申诉。
(三)公司应依法书面通知员工辞退或解雇的决定,并明确解雇的原因和依据。
(四)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赔偿和福利。
(五)公司应妥善处理员工辞退或解雇后的工作交接和人事调整事宜。
第四章:离职后的权益与义务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机构资料,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第十三条:离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并享受相应的离职待遇和福利。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在离职后如有就业困难,可以向公司提出就业帮助申请,公司应尽力提供协助和支持。
第十五条:离职员工如在离职后发现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配合公司的调查和处理。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辞职程序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7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主管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离职资料移交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磁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2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他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1.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2.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3.未满一年的工装制作费;4.其他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主管在《离职审核表》上签字确认,人事部根据以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做最后的签字确认与薪金结算。
第三章解聘程序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解聘程度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人事部提交《解聘申请审批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人事部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经过权限主管审批后特殊对待。
第十条:被解聘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四章其他离职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主管答字确认后方可离职。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进行,应确保工作进展连贯、顺利。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必须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内把所有工作交接清楚,没有按时交接的员工,收入扣除不再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前工作交接必须由员工的上级主管或上级主管指定人员监交,交接记录要求书面化,由于交接不清楚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或为工作带来的不便,均由监交人和相应接收人共同负责。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1. 引言2. 离职申请2.1. 离职申请流程离职原因提前通知期预计离职日期员工应将离职申请递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并同时通知直接上级。
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及时处理离职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复。
2.2. 预计离职日期的处理员工申请离职时,应提前给出预计离职日期。
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员工的申请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离职日期,并书面通知员工。
3. 离职交接3.1. 工作交接员工在离职前,应完成自己负责的工作,并做好充分的知识和经验的交接。
具体工作交接的步骤如下1. 分析工作内容,确定需要交接的内容2. 与接手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接会议,确保交接内容清晰4. 确保接手人员理解并掌握交接内容。
3.2. 办公设备和资料归还员工在离职前,应将办公设备和资料进行清点和归还。
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方式、钥匙等资料包括任职期间积累的文件、笔记、报告等。
人力资源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清点和归还流程,确保员工离职时所有的办公设备及资料得到妥善处理。
4. 离职面谈离职面谈是了解员工离职原因、总结员工工作经验以及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的重要环节。
在离职面谈中,主管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应与离职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
离职面谈主要内容包括离职原因了解员工离职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改进提供参考对公司的评价了解员工对公司文化、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看法对工作的评价了解员工对自己工作的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福利待遇核实确认员工离职时的福利待遇,避免纠纷。
5. 离职流程1. 员工签署离职协议2. 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注销手续3. 退还员工工作证件和保密协议4. 清理员工在各个部门的交接事项5. 完成员工的离职手续,将员工从企业的相关系统中删除。
6. 离职后的关怀向离职员工提供一定的离职后咨询服务,解答个人问题开展离职员工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与离职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关注员工的就业状况,并与离职员工建立良好的关系。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1. 背景
本离职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障公司和员工
的合法权益,确保离职流程顺利进行。
2. 离职申请
2.1 员工申请离职应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
2.2 公司应及时回复员工的离职申请,并进行相关的离职手续
安排。
3. 离职手续
3.1 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交接、财务结算、资产归还等。
3.2 员工应配合公司进行交接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3.3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结清员工的工资、补偿
金等。
3.4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归还所有公司财产,并提供相应证明。
4. 保密义务
4.1 离职员工应继续履行其保密义务,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
机密信息保密不泄露。
4.2 公司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
息的安全。
5. 劳动合同解除
5.1 员工离职时,劳动合同将自动解除。
5.2 公司和员工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解除手续
和权益保障。
6. 其他规定
6.1 公司和员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6.2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7. 附件
无。
以上为《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的内容,公司和员工需共同遵守。
离职流程应按照本办法执行,以保障离职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性。
日期:[填写日期]
签字:[填写签字]
备注: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员工离职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工等。
三、离职类型1、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去工作。
2、辞退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表现不佳或公司业务调整等原因,由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离职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4、协商解除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四、离职手续办理流程1、辞职申请员工提前书面提交辞职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注明辞职原因、预计离职日期等信息,并提交给直接上级。
2、面谈沟通直接上级收到辞职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其辞职原因,尽量挽留优秀员工。
如无法挽留,应签署意见并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3、审批流程辞职申请依次经过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公司领导的审批。
审批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需求等因素。
4、工作交接(1)员工在离职前,应与指定的交接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包括工作内容、工作进展、客户资料、文件资料、工具设备等。
(2)交接双方应共同填写《工作交接清单》,详细记录交接事项,并签字确认。
5、离职结算(1)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工资标准、福利政策等,计算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应得款项。
(2)财务部门核对离职结算金额,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6、离职证明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开具离职证明,注明员工的姓名、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离职原因等信息。
7、档案转移人力资源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进行整理,按照规定进行转移或封存。
五、离职时间规定1、辞职正式员工应提前至少X天提交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应提前至少X天提交辞职申请。
2、辞退公司决定辞退员工的,应提前X天书面通知员工。
3、合同期满离职(1)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提前X天书面通知员工。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X天书面通知公司。
员工离职规章制度管理
员工离职规章制度管理为了规范员工离职流程,维护企业的运营秩序,加强对员工离职事宜的管理,我公司制定了以下员工离职规章制度。
一、离职申请1. 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前,需提前向直接主管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
2. 主管在收到辞职申请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确认接受或不接受该员工的离职申请。
3. 若主管接受辞职申请,将通知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二、离职手续1. 离职员工须提交正式的离职报告,详细说明离职原因,并在报告中确认已归还公司财产或设备。
2. 人力资源部门会对离职员工进行结算,包括薪资、年假和奖金等,员工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3. 离职员工应于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离职手续,并办理离职手续确认。
三、离职通知1. 企业在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后,需尽快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的直接同事。
2. 通知内容应包括员工姓名、离职日期以及相关离职事宜的安排。
3. 相关部门应协助完成离职员工业务的交接,并将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归档。
四、员工福利处理1. 离职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关于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处理事宜,确保合法权益。
2. 员工如需办理离职证明、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可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3. 离职员工可享有提前通知期内的薪资待遇和其他福利,如离职前公司有计划给予培训或补贴,则需履行相关义务。
五、安全保密1. 离职员工在离职前需签署保密协议,确保企业机密和商业机密不被泄露。
2. 离职员工离职后应立即归还公司的所有财产,并删除存储在个人电脑或其他存储设备上的公司文件和数据,不得擅自带走或复制。
3. 离职员工不得向外界透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违规处理1. 若员工未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或拒不履行离职义务,将对其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
2. 如发现员工在离职前擅自泄露公司机密,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七、其他事项1. 公司保留对员工离职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人员。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第三条综合部负责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第四条离职人员所在部门协助综合部完成工作、事务的交接手续。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员工款项的核算与支付工作。
第三章辞职手续第六条离职员工提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照离职申请表相关要求逐级审批。
第四章离职交接第七条工作移交:离职员工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资料等移交给接交人,离职员工本人、接交人、监交人在《工作交接清单》(见附件2)上签字确认第八条离职结算(一)结算条件:离职员工交接事项全部完成,方可进行相关结算。
(二)结算部门:财务部、综合部。
(三)结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党费、工资、补偿金、五险一金代扣款项、工作服费、个人所得税等款项。
第五章关系转移第九条转移条件(一)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工作交接清单》见附件2)签字为确认;(二)所有结算完成,以《员工离职交接单》(见附件3)签字为确认。
第十条转移内容(一)档案关系;(二)社保关系;(三)党组织关系;(四)公司内部所建立的个人工作档案资料不再归还本人,由综合部分类存档。
第六章正式离职第十一条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员工离职交接单》(见附件3))中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可正式离职。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异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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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纸人字【 2010 】第013号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作业顺畅,并保证员工离职后原岗位工作延续性不受影响,保障公司权益不受损失,特制定本项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离职类别和定义
一、主动离职:是指离职的决定是员工做出的离职行为。
1.任职期内,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2.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二、被动离职:是指离职的决定是由公司做出的离职行为。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辞退,即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作出辞退处理:
●提供虚假证件给我司者
●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者
●偷窃他人或公司财物者
●在禁烟区内吸烟引起火灾者
●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对员工暴力威胁、恐吓、殴打者
●偷窃或侵占他人或公司财物者
●损毁公司重要财产者
●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连续旷工达3日及以上、月累计3日及以上或年累计达5日及以上者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泄漏公司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处分,情节重大者
●劳动合同期内累计2次记大过者
2.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工作表现差。
3.工作能力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又无法转任他岗工作者。
4.岗前培训后经考核不合格且无法转任他岗工作者。
5.工作态度、绩效表现差不能满足岗位要求者。
6.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愿与其续签劳动,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提前30
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7.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的(依员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计算退休日)。
8.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合同期内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1.连续无故旷工超过3天者。
2.未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公司。
3.已提交离职申请但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或交接手续未办理完整而自行离开公司。
第四条主动离职程序
一.离职申请的提出
员工提出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单》并提交《离职申请报告》(生产一线及普通员工除外),试用期内提出离职应提前3天告知公司,试用期转正后或者合同到期后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二.离职申请审批
1.员工所在的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应就员工的离职申请与其进行沟通确认,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尽力挽留,沟通结果记录于《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
2.经沟通无效之后,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可在《离职申请单》上进行审批,并由员工本人提交人事行政部。
3.人事行政部需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在《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上填写面谈记录。
沟通、挽留后,员工确实去意已决,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在《离职申请单》审批签署意见。
4. 对于表现优秀员工、关键岗位人员、副经理级以上员工的《离职申请单》经由人事行政部审批后须由其本人提交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示,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进行沟通面谈,沟通结果记录于《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
5.《离职申请单》经最终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保存,并告知其所在部门主管或负责人根据审批结果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
在离职到期日前一天,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离
职员工在离职到期日当天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条被动离职管理程序
一、被动离职的提出
被动离职原则上由其部门主管或负责人提前一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沟通面谈记录于《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并填写《被动离职报告》和《离职申请单》提交至人事行政部。
若因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合同期满部门主管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或退休日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若因工作需要或组织运作需要提出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适时提出申请。
二、离职申请审批
1.人事行政部接到《被动离职报告》和《离职申请单》时应与其部门主管或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事情的来龙去脉及事件真实性,并签署审批意见。
人事行政部需直接与被动离职员工本人面谈,直接清晰地告知其公司做出其被动离职的原因,沟通面谈记录于《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
2.关键岗位人员、副经理以上员工的《被动离职报告》和《离职申请单》需由人事行政部呈报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与离职当事人进行沟通面谈,沟通面谈记录于《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
3.《离职申请单》经最终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保存,并告知其所在部门主管或负责人根据审批结果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
在离职到期日前一天,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离职员工在离职到期日当天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六条自动离职管理规定
一、未尽告知义务、未办离职手续或交接手续未办理完整而自行离开公司的,所在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应在员工自动离职当日向人事行政部提报自动离职人员名单,由人事行政部执行自动离职处理决定、通告事宜。
二、针对自动离职员工,公司有权将其违约情况通报其档案管辖单位、学校、家庭知悉。
三、针对自动离职员工,扣除其离职前未结的工资、奖金及抽成,作为对公司所造成损失的补偿,同时公司保留依法追诉其违约责任及给公司造成的重大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离职移交手续
员工离职须根据《离职申请单》批核的时间当天亲自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工作移
交清单》,并按照所列事项逐一进行办理,接交人及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应在相应的栏目上签字确认,以代表交接手续的完成。
若因离职员工本人过失过错造成在职期间公司财产等相关利益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方可认定为交接完毕,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作为员工离职的最终证明。
《离职申请单》和《工作移交清单》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原则上规定当月工资在下月工资发放日支取)。
员工离职未办离职手续或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整而擅自离开公司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未结工资、奖金及抽成,同时公司保留依法追诉其因工作未移交清楚而对公司造成的重大损失的权利。
第八条“永不录用”名册管理
针对被动离职员工和自动离职员工或被公司认定为后续不会再录用的员工,公司将其列入永不录用档案,集团下属公司及关联单位均不得录用。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安诺纸业(福建)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10年4月21日
主题: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主送:公司各职能部门
抄送:安诺集团总部
备档:总经办文控
离 职 申 请 单
年 月 日
离 职 申 请 单
年 月 日
一
式两联(一离职人
二人资部
编号:AN/RLZY (010) 版次:
(A/0) 一式两联(一离职人
二人资部
编号:AN/RLZY (010) 版次:
(A/0)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
离职人:部门:职务:离职日期:(离职面谈要点:针对主动离职员工,了解其离职的原因、在工作岗位上的体会、对于工作职责、薪酬水平等方面的看法,收集其对公司生活环境、生产经营方面的改善建议等。
针对被动离职员工应明确地告知其公司做出其被动离职的原因,听取其个人的想法,做到准确及时地记录)
人事行政部最后记录:
①
②
编号:AN/RLZY(010)
版次:(A/0)工作移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