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法全国是完全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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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基本政策知识

脱贫攻坚基本政策知识

脱贫攻坚基本知识一、基本概念1.什么是扶贫对象?答: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识别、确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

2. 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答: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并获得《扶贫手册》的贫困家庭。

二、攻坚机制3.什么是脱贫攻坚“四个切实”?答: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4.什么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答: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5.什么是脱贫攻坚“六个精准”?答: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6.什么是“七个强化”?答:要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强化东西协作、强化社会合力、强化基层活力、强化任务落实。

三、相关标准与程序7.建档立卡贫困户确定的流程是什么?答:由农户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推荐的评议小组组织评议,公示评议结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审核结果;县级人民政府审定。

8.贫困户识别标准“一低于、两愁、三没保障”是什么?答:“一低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两愁”:家庭成员处在愁吃、愁穿状态,“三没保障”:基本医疗没保障,义务教育没保障,住房安全没保障。

9.“四清理“,“五纳入”,“六不进”,“七不计入”,“八不退出”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答:“四清理”:指对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含有财政供养人员(含村干部)、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有商品房的户和有小汽车的户进行清理。

“五纳入”: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户、大病重病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等五类人群按程序进入。

“六不进”:拥有大型机械设备户,在近几年内新建的、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经过装饰装修的楼房户,种养业大户,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年收入在万元以上的户,全家整体外出打工连续三年以上的农户,村支两委干部户等不进入。

“七不计入”,即核算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时大病救助、危房补助、易地搬迁、一次性保险赔付、扶贫物资、低保补助、高龄补助不计入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

可支配与纯收入的区别

可支配与纯收入的区别

可支配收入的定义及计算公式
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可支配收入,也包括实物可支配收入。

按收入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五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净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性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纯收入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是指农民家庭全年总收入中(包括实物收入)扣除家庭经营费用、上交集体的承包任务、缴纳税款、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调查补贴之后的余额。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每个农村常住人口总收入扣除各项费用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后,实际可以用于最终消费、投资和储蓄的收入。

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最终所得。

二、计算方法不同:
纯收入=全年总收入一家庭经营费用一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一税收一上交集体承包一集体提留和摊派一调查补贴。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净收入
三、两者的区别:
一是指标的性质不一样,纯收入是一个效益核算指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收入分配指标;二是指标口径略有差别,纯收入指标没有包括再分配收入,反映的是初次分配的结果,可支配收入指标是国民收入分配的最终结果,包括了再分配的收入。

中国历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中国历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中国历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国历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指标,用于衡量农村居民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

人均纯收入是指每个农村居民在一定时期内从各种经济活动中获得的总收入减去直接与这些经济活动有关的费用后所得到的净收入。

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反映了农村居民的经济活动的收入水平和财富积累情况。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法通常是将农村居民从各种收入来源(如农业、养殖业、副业和转移收入等)获得的总收入减去直接与这些经济活动相关的费用,如种子、化肥、养殖费用和劳动力支出等。

这样计算得到的净收入即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了解中国历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变化情况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农村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状况变化。

这对于制定合理的农村发展政策和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衡量农村居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经历了显著的变化。

本文将描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不同年份的变化趋势,并分析其中的原因。

关键年份的数据在以下列举的几个关键年份中,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变化情况引人注目:年份1]:[对应年份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

这一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出现 [增长/下降] 的趋势。

其原因可能是 [相关原因]。

年份2]:[对应年份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

这一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出现 [增长/下降] 的趋势。

其原因可能是 [相关原因]。

年份3]:[对应年份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

这一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出现 [增长/下降] 的趋势。

其原因可能是 [相关原因]。

变化趋势分析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变化趋势得到了以下几方面的解释:政策引导: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这些政策措施包括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民技能培训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城乡差距缩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

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

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

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一、人均纯收入的概念农村居民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计算方法:人均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外部亲友)÷贫困家庭常住人口按收入表现形式分:总收入=家庭现金收入+实物折算款按收入性质分:总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家庭常住人口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

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

贫困家庭常住人口数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在册人口数。

二、人均纯收入的构成(一)家庭现金收入:指贫困户和贫困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按收入的性质划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馈赠现金物资不统计在内。

1、工资性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工资性收入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各种税费。

工资收入由支付单位或个人直接存入储蓄卡或信用卡的,要在“工资性现金收入”统计。

2、家庭经营收入:指贫困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

贫困户家庭经营活动按行业划分为第一产业收入(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第二产业收入(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收入(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1. 调查目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是衡量农村居民经济状况的重要指标,了解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对制定农村发展政策和精准扶贫有重要意义。

本调查旨在了解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实际情况,为相关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2. 抽样方法本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通过科学、随机抽样的方式选择调查样本。

具体抽样步骤如下:(1) 制定抽样框架:抽样框架应包含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可采用村民户籍登记信息、农户档案等数据,确保抽样框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确定样本比例:样本数目应满足统计学要求,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代表性。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样本比例,例如可以使用5%的抽样比例。

(3) 随机抽样:使用随机数表或计算机随机抽样方法,对抽样框架中的样本进行抽取。

抽样应遵循无偏性原则,即每个样本具有相同的被抽中概率。

3. 数据收集方法数据收集是调查的核心环节,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数据收集。

(1) 问卷设计:根据调查目的,设计合理的问卷内容。

问卷可以包括农民人口基本情况、家庭收入来源、农产品生产情况、农村产业发展情况等相关内容。

(2) 培训调查人员:在实施调查前,需要对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包括问卷调查的目的、方法、技巧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调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施调查的质量。

(3) 实地走访:调查人员应按照事先排定的抽样方案到农村地区进行实地走访,与调查对象面对面交流,在保证数据真实性的前提下,观察并采集各类数据。

4. 数据处理和分析数据收集完成后,需要对收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处理和分析。

(1) 数据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清洗,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数据处理:根据问卷内容,对数据进行分类归纳和编码,方便后续的数据分析和统计。

(3) 数据分析:使用SPSS、Excel等数据处理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等,得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整体情况和相关因素。

扶贫知识点: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

扶贫知识点: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

扶贫知识点: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扶贫知识点: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计算收入时,应以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收入稳定可持续为标准。

(1)工资性收入:家庭成员通过常年外出打工、周边打零工、上班等就业方式获得的工资性收入。

外地务工,要扣除房租、日常生活支出等相关花费。

(2)生产经营性收入:家庭从事种植、养殖、经商等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计算养殖类经营收入时,只能计算出售部分(自食、出售等)的收入,对应的养殖成本也只能计算出售部分的成本。

(3)财产性收入:家庭通过出租、变卖、入股等方式处置自有资产获得的收入,常见的包括土地租金、征地补偿、入股分红、存款利息等收入。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家庭的各种长期性转移支付和农户之间的长期性收入转移。

包括退休金、五保金、低保金、每年都有的政策性生活补贴(如农业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补偿等)、经常性捐赠和赔偿、农户之间赡养、捐赠等转移性收入等。

但是政府给予的有固定用途、不能用于日常消费的补助不能计算在内,如易地搬迁补助、危房改造补助、圈舍改造补助等。

临时性的补助也不能计算在内,如慰问金、慰问品、临时生活补助、一次性救济金等。

(5)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的项目:①离退休金;②赡养金;③五保金和低保金;④长期抚恤金;⑤稳定性的补贴收入(如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款、生态林补贴、农业综合补贴等);⑥残疾补贴;⑦其他具有稳定长期的转移性收入。

(6)不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的项目:①政府为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发放的现金及实物,如产业项目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等,种子、种苗、种畜、化肥、农药等;②危房改造补贴;③易地扶贫搬迁补助;④扶贫小额信贷以及小额信贷资金入股分红金额;⑤保险赔付资金;⑥临时性慰问金、救助金;⑦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⑧帮扶干部给予的帮扶资金;⑨社会各界给予的帮扶赠与、捐助资金;⑩亲友偶尔赠与的资金;⑪医疗报销、大病救助补助资金;⑫教育补贴;⑬“雨露计划”补助;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补贴;⑮其他。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及指标解释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及指标解释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及指标解释一、计算方法农村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总收入(包括现金形态和实物形态折算款)-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总收入=家庭现金收入+实物折算款;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年纯收入÷家庭常住人口。

二、指标解释(一)纯收入:指贫困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二)家庭现金收入:指贫困户和贫困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按收入的性质划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

馈赠现金物资不统计在内。

1.工资性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工资性收入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各种税费。

工资收入由支付单位或个人直接存入储蓄卡或信用卡的,要在“工资性现金收入”统计。

(1)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在不具备企业性质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种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

包括村干部和民办教师的工资(奖金、补贴),乡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

(2)在本地劳动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在贫困户所属乡(镇)地域范围内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3)常住人口外出从业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到贫困户所属乡(镇)地域范围以外从业得到的收入。

2.家庭经营收入:指贫困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

贫困户家庭经营活动按行业划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批发和零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和其他家庭经营。

属于民营企业收入,不能作为家庭经营收入处理。

凡在企业获得的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则作为工资性收入,凡在企业获得的纯利润(税后利润)额或分红等应统计在财产性现金收入。

个体企业没有独立核算,其经营活动与家庭生活难以分开的,所雇员工超过8人以上的,其企业的收入不能直接作为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仅以该企业获得的纯利润(税后利润)额或分红等应统计在财产性现金收入。

国家统计居民人均收入的详细解释

国家统计居民人均收入的详细解释

你的收入被平均了吗?每当统计局公布平均工资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后,总有些人说:“又被平均了”,或“拉了全国人民的后腿”。

统计局的数据准吗,是怎么调查统计的?统计局将有收入的人划分为几类,即单位职工、个体(户、被雇佣)、农民工、农民(农林牧渔)、自由职业者(职业作家、职业投资、灵活就业等)等,领取社保和福利人员,如养老金(离退)领取者、退职费领取者、失业金领取者、下岗生活补贴领取者、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残疾补贴领取者、退役福利者等。

统计局现公布几个收入数据,即城镇非私营职工平均工资、城镇私营职工平均工资、农民工平均工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统计局的有关规定统计局有《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我们详细介绍。

统计局解释说,居民可支配收入包括四个收入,即工资性收入(占56%)、经营净收入(17%)、财产净收入(8%)和转移净收入(18%),不包括出售财物收入和借入收入。

公式: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收入-个税-社保支出-调查记账补贴。

注居民之间的实物馈赠不需要记录表1-2其他非消费性支出=法定义务支出+非义务支出单位元注居民之间的实物馈赠不需要记录注居民之间的实物馈赠不需要记录分析表1-3,可以看出,收入包括以下:一、现金收入1.学生得到的奖学金、助学金2.政府给予的生活用品(家电、汽车等)补贴3.农民自产自用的产品折价4.报销医疗费二.实物补贴折价(免费或低价)1.减免学生住宿费2.减免学生餐3.单位发的生活用品4.单位为个人缴纳的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停车费、手机费、教育入学赞助费等5.单位免费或低价提供的工作餐、住宿、旅游、健身娱乐、体检等6.救灾得到的实物看到统计局的规定,相信很多人有疑惑,工薪阶层多认为可支配收入就是到手的钱(扣除个税和五险一金),怎么还有这么多课目也算收入呢?统计局每年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包括实物的,占7%左右(同时公布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表

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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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低保 3.草原奖补 4.养老保险 四、财产性收入 支出总计 (一)农业生产费用 1.复合肥 2.尿素 3.硝铵 4.磷肥 6.地膜(棉花、玉 米) 8.农药 9.水费 10.籽种费用
①小麦、玉米、棉花
②甘草、食用葵
11.播收犁靶转费用 12.雇工费用 13.饲料
①猪(口) ②牛(头) ③羊(只) ④鸡(只) ⑤驴(头) ⑥骆驼(峰) 14.防疫费 (二)二、三产业费用 纯收入总额 农村人口 农民人均纯收入
村书记: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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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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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总收入分为:家庭经营总收入、工资性收入(劳务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1)家庭经营总收入:指农村住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也就 是第一产业纯收入(农业、林业、牧业、渔业)+非农产业纯收入(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2)工资性收入:指调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受雇于单位和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按收入来源渠道划分为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如干部、教师收入)、在本地企业劳动得到 的收入、常住人口外出务工收入和从其他单位劳动得到的收入。 (3)财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 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 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 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 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就我县群众而言主要是指低保和各类补贴。 (5)单位为元。 (6)表中设有公式,只要把各小项的数据录入计算就行。

验收人均纯收入退出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验收人均纯收入退出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附件7验收人均纯收入退出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1、验收标准:验收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省定退出验收标准,即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3500元,该项指标达到退出验收标准视为达标,以后年度参照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增长幅度测算确定。

2、验收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验收人均纯收入采用国家统计局现行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体系,结合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稳定脱贫所需的收入可持续性要求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验收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家庭常住人口数。

3、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

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计算公式:可支配收入= 工资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其中:经营净收入= 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财产净收入= 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转移净收入= 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4、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1)工资指就业人员通过劳动从单位或雇主获取的各种现金报酬,应包括各种扣款,如工作单位代扣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工资不包括因员工或员工家属大病、意外伤害、意外死亡等原因支付给员工或其遗属的抚恤金和困难补助金,应该将其列入转移性收入中的社会救济和补助收入。

(2)实物福利指单位或雇主免费或低价提供给员工的各种实物产品和服务折价。

(3)其他指就业人员获取的、除工资以外的其他现金劳动报酬以及单位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费。

5、经营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关于农民收入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收入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收入情况的调查报告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农民的收入情况,始终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促进“三农”发展的各项惠农政策和支农措施,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发展目标,以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发展现代农业,努力提升农业综合实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2003年至2007年五年间,农业增加值由19.4亿元达到27.4亿元,增长41.2%,年均递增7.15%;粮食总产突破50万吨大关,由36.61万吨增加到50.85万吨,增长38.9%,年均递增6.79%;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426元达到4796元,增长40%,年均递增6.96%,农村经济呈现出农业稳步增长,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稳定发展地良好态势。

为了进一步全面摸清全区农民的收入来源、收入结构和发展变化趋势,6月6~12日我们分别到满庄、马庄、良庄、黄前等四个乡镇就农民收入情况进行了专门调研,采取与乡镇农办、经管站、农技站、兽医站、劳动办、统计站等涉农部门负责人座谈、查看相关资料、进村入户实地询问的方法,尽可能地了解实情,掌握实底,探明实况,真实地摸清农民的收入状况,找出影响和制约农民增收的症结根源,探索农民增收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快农民增收步伐,推动全区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现将调查情况汇总如下。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计算方法:农民总收入是由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四部分组成,农民人均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再除以常住人口得出。

我们此次调查的主要是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这三部分约占整个农民收入的95%左右(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处置财产收入、利息收入、各种投资收益和其他非劳所得,约占农民收入的3~6%)。

各乡镇的调查情况见附表一、乡镇情况分析(一)满庄镇调查情况分析满庄镇是我区一个新兴的工业重镇。

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简介

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简介

第16期二○一二年七月四日农民收入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调研——基本实现现代化系列调研分析之六提高农民收入是现代化指标任务的硬要求。

我区已经明确了到201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农民收入2012的目标任务是13780元,增长17.7%;2015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23000元,2013年至2015年年均增长率须达到18.6%。

分析我区农民收入状况,对采取更为有效的对策措施不无裨益。

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定义、构成和计算公式1、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定义目前,我国对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的定义为: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

“农民人均纯收入”按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2、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部分构成。

2009年至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表工资性收入是指农村住户成员受雇于单位和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它包括农村住户成员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包括村干部、民办教师工资资金补贴、乡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资金补贴等)、在本地(所属乡镇地域范围以内)劳动得到的收入和常住人口外出(所属乡镇地域范围以外)从业得到的收入。

家庭经营性收入是指农村住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经营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

包括经营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和其他家庭经营获得的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指农村住户以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向其他机构单位(个人)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

包括利息、股息、红利、租金、投资收益、出让无形资产净收入、储蓄性保险投资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收入等。

农民人均纯收入及计算方法

农民人均纯收入及计算方法

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纯收入即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

它是反映农民家庭实际收入水平的综合性的主要指标。

农民家庭纯收入,既包括从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又包括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

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款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法全国是完全统一的,计算公式为:
计算公式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调查补贴)/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其中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是指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经营而获得的收入,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业、批零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和其他家庭经营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评估办法

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评估办法

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评估办法一、数据来源:以各村上报农经站报表为依据。

二、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办法:农民人均纯收入:指各乡镇办辖区内农村农户当年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中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生产费用后得到收入总和,再除以当年农户平均人口数,得出结果称农民人均纯收入。

它反映一个地区农户居民生产生活水平。

(一)、农民总收入的构成依据国统字【2008】119号文件规定,农民总收入由四大快构成: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法农村农民总收入-生产总费用=纯收入(总费用指用于生产上支出的税费和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纯收入÷当年农户平均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三)、主要指标解释1、工资性收入:a、如在行政事业单位上班得到工资;b、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报酬收入;c、外出打工收入(寄回现金)。

2、家庭经营收入:a、农林牧渔业收入——产品产量乘价格加上部分副产品产值;b、工业收入——指出售工业产品收入和工业加工费收入;c、建筑业收入——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装修装饰等行业得到的收入;d、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e、批发贸易、饮食业收入(按毛利计算);f、社会服务业收入——开旅馆、家电维修等得到的收入;g、文教卫生业收入——开录像馆、个体诊所等得到的收入;h、其他行业收入。

3、财产性收入:包括利息、股息、租金、红利、土地征用补偿款等收入。

4、转移性收入:包括家庭非产住人口寄带回的收入、亲友赠送收入、救济金、救灾金、退休金,以及退耕还林补贴、教育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各种惠农转移性补贴等收入。

三、以村级上报区农经站报表为基础,依据各乡镇办上报统计局一产、二产、三产纯收入和部门提供相关指标,评估认定各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其中有省市区调查点的11个乡镇办15个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以调查点的数据为准。

人均纯收入计算工式

人均纯收入计算工式

农民人均纯收入如何计算
由哪几部分构成?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通过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获得的。

它要求接受调查的农户在国家统一格式的现金收支帐和实物收支帐上,逐笔记录发生的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统计部门通过对这些原始数据的加工整理,来获得一定时期内农民生产、生活、收入、消费等方面的详细数据。

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公式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费支出—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按收入来源的性质分,可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1)工资性收入:指农村住户或住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包括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在本地劳动得到的收入、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三个部分。

(2)家庭经营纯收入:指农村住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相应地扣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3)财产性收入: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金、租金、红利、土地征用费用等。

(4)转移性收入:指农村住户或住户成员无须付出任何对应物而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不包括无偿提供的用于固定资产形成的资金。

主要包括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亲友赠送、调查补贴、救济金、救灾款、保险年金、退休金、抚恤金等。

国际标准人均收入计算公式

国际标准人均收入计算公式

国际标准人均收入计算公式人均收入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收入除以总人口数所得到的平均值。

国际标准人均收入计算公式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指标,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民的生活水平。

在国际比较中,人均收入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

国际标准人均收入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人均收入 = 国民总收入 / 总人口数。

其中,国民总收入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总收入,包括国内生产总值(GDP)、国民收入等。

总人口数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人口数量。

通过这个公式,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

人均收入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指标,它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通常来说,人均收入越高,说明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越好。

而人均收入越低,则说明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低,人民的生活水平也越差。

通过国际标准人均收入计算公式,我们可以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

例如,我们可以比较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与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收入,从而了解它们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

这对于制定国际经济政策,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人均收入还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富差距。

通常来说,人均收入越高的地区,贫富差距越小;人均收入越低的地区,贫富差距越大。

通过国际标准人均收入计算公式,我们可以了解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贫富差距,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贫困救助政策,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

然而,国际标准人均收入计算公式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首先,它只是一个宏观经济指标,不能反映每个人的实际收入水平。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由于贫富差距的存在,人们的实际收入水平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

其次,人均收入还受到通货膨胀、汇率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计算结果的不准确。

因此,在使用国际标准人均收入计算公式时,我们需要结合其他经济指标,如GDP、失业率等,综合分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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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法全国是完全统一的,计算公式为:
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
和上交承包费用-调查补贴)/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从计算公式看,农民纯收入的计算方法并不复杂。

但是,由于农民收入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现金收入,另一部分是实物收入,现金收入好计算,调查结果是多少就是多少,复杂的是实物收入。

由于实物收入没有经过市场,因此,必须采取一个客观、准确的计算方法来计算其价值量,才能正确反映农民收入水平。

在确保原始调查数据质量的前提下,如何计算实物收入的价值量成为准确计算农民收入水平的关键。

在现行的农村住户调查中规定,实物收入的计算方法是将农户当年生产的农产品产量扣除出售部分,分品种作价后计算得出。

对各品种农产品的作价执行的是与市场挂钩的原则,即以农民在市场出售农产品的价格为基础,粮食、肉类打九折,其他农产品打八五折。

如果在下年出售了上年的结余农产品,根据出售价格与上年实物作价的高低,将出售结余农产品的损益计入下年收入。

一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

这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标志。

二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元。

三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000元。

四是恩格尔系数低于40%。

五是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

六是城镇化率达到50%。

七是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20%。

八是大学入学率20%。

九是每千人医生数2.8人。

十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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