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砂糖检验标准Y006
白砂糖指标
白砂糖主要品质指标白砂糖主要品质指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白砂糖((GB 317-1998)),其质量标准分为精制、优级、一级和二级。
另外,白砂糖国家新标准(GB 317-2***,替代GB 317-1998)已经修订完毕,正在国家审批程序之中。
附录2:《白砂糖》国家标准的新、旧指标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7-1998:感官要求(1)晶粒均匀、粒度在下列范围内应不少于80%;——粗粒:0.800~2.50mm;——大粒:0.630~1.60mm;——中粒:0.450~1.25mm;——细粒:0.280~0.800mm。
(2)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
(3)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
表2 理化要求项目指标精制优级一级二级蔗糖分,% ≥99.8 99.7 99.6 99.5还原糖分,% ≤0.03 0.05 0.10 0.17电导灰分,% ≤0.03 0.05 0.10 0.15干燥失重,% ≤0.06 0.06 0.07 0.12色值,IU ≤30 80 170 260混浊度,度≤ 3 7 9 11不溶于水杂质mg/kg≤20 30 50 802: 卫生要求项目指标精制优级一级二级二氧化硫(以SO2计)mg/kg ≤10 20 40 50砷(以As计),mg/kg ≤0.5 0.5 0.5 0.5铅(以Pb计),mg/kg ≤ 1.0 1.0 1.0 1.0铜(以Cu计),mg/kg ≤ 2.0 2.0 2.0 2.0菌落总数,个/g ≤200 350 350 350大肠菌群,个/100g ≤30 30 30 30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螨(在250g白砂糖中)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附录1:食糖的品种与质量食糖因原料、加工工艺不同,有普通白砂糖,精制幼(小粒)砂糖、精制绵白糖,普通绵白糖,方糖和块糖,冰糖,红糖等。
精制幼砂糖即精制小粒砂糖,因其纯净度高,蔗糖份含量达到99.8%以上,水份含量极少,各项卫生指标控制严格,晶粒小、均匀、松散,易溶化、易贮藏,不易受潮结块,特别适合于供作家庭常备食用糖和餐桌糖。
白砂糖检验作业指导书
引言概述:正文内容:一、检验目的1.检验白砂糖的纯度和质量,确保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2.验证白砂糖的成分、湿度和颗粒度等关键指标,以确保其适用于不同的食品加工需求。
3.监控白砂糖的微生物污染和重金属含量,保障产品的食品安全。
二、检验方法1.外观检查1.1检查白砂糖的颜色、颗粒形状和大小是否符合要求。
1.2检查是否有异物、结块等问题。
1.3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以防止物质进一步污染。
2.纯度检验2.1使用氯化铂溶液进行白砂糖的纯度检验。
2.2根据反应的颜色变化来判断白砂糖的纯度水平。
3.成分检验3.1使用高效液相色谱和气相色谱等方法,对白砂糖中的葡萄糖、果糖、乳糖等成分进行检测。
3.2根据测试结果判断白砂糖中各种成分的含量是否符合标准。
4.湿度检验4.1使用烘箱法或半微量法测定白砂糖中的水分含量。
4.2根据测试结果判断白砂糖中水分含量是否符合标准。
5.微生物和重金属检验5.1使用微生物培养法检测白砂糖中的细菌、霉菌和酵母等微生物污染。
5.2使用原子吸收光谱仪检测白砂糖中的重金属含量。
5.3根据测试结果判断白砂糖中微生物和重金属含量是否符合标准。
三、评价标准1.纯度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白砂糖的纯度应达到一定的水平,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成分标准:白砂糖中葡萄糖、果糖、乳糖等成分的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湿度标准:白砂糖的水分含量应在一定范围内,以保持产品的稳定性和品质。
4.微生物和重金属标准:白砂糖中微生物污染和重金属含量应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制值,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四、小结白砂糖检验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关键程序之一,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外观、纯度、成分、湿度、微生物和重金属等指标的检测,可以有效评估白砂糖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严格遵守评价标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是保证消费者权益和满足市场需求的重要举措。
在白砂糖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按照上述检验方法和评价标准进行检验。
白砂糖理化指标所反映的白砂糖质量状况
白砂糖理化和卫生指标所反映的白砂糖质量状况一、理化指标:(一)蔗糖分/总糖分:优级糖≥99.7%,一级糖标准值≥99.6%,二级糖标准值≥99.5%。
蔗糖分是衡量食糖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蔗糖分越高说明糖越纯,其它物质含量越少。
由于白砂糖纯度很高,往往百分之零点一二就决定糖品的级别。
(二)还原糖分:优级糖≤0.04%,一级糖标准值≤0.1%,二级糖标准值≤0.15%。
还原糖过高会使食糖易吸潮,容易滋生微生物,使食糖容易变质,不利于食糖的保存。
故还原糖糖分应控制在一个范围之内。
(三)电导灰分:优级糖≤0.04%,一级糖标准值≤0.1%,二级糖标准值≤0.13%。
标准值≤0.04%。
可反映食糖中的离子型非糖物的含量,非糖物中的无机成分对制糖过程影响较大,从而影响产品质量。
(四)干燥失重:优级糖≤0.06%,一级糖标准值≤0.07%,二级糖标准值≤0.10%。
潮湿的食糖很容易滋生微生物和满虫,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五)色值:优级糖≤60IU, 一级糖标准值≤150IU,二级糖标准值≤240IU。
色值主要影响糖品外观,是杂质多寡的一种反映,也是生产工艺水平的一种体现,这是困拢我国制糖业的痼疾。
(六)混浊度:优级糖≤80MAU, 一级糖标准值≤160MAU,二级糖标准值≤220MAU。
混浊度是用糖液的清澈或混浊程度来反映细微的悬浮物量的多少,进而反映食糖中存在的细微不溶性物质的量,是衡量纯度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衡量制糖工艺水平高低的一个指标。
混浊度越高,细微的悬浮物量越多。
(七)不溶于水杂质:优级糖≤20mg/kg,一级糖标准值≤40mg/kg,二级糖标准值≤60mg/kg。
顾名思义,该指标及来衡量糖品中不溶水的杂质,数值越高,表明糖品中杂质越多,糖品纯度就越低。
(八)粒度:优级糖≥80,一级糖标准值≥80,二级糖标准值≥80。
二、卫生指标:(一)二氧化硫含量:优级糖≤15mg/kg,一级糖标准值≤30mg/kg,二级糖标准值≤30mg/kg。
白砂糖质量标准
白砂糖质量标准
1、感官指标
1、1晶粒均匀,中粒:0.45-1.25mm,含量≥80%;
1、2晶粒或其水溶液清澈、透明、味甜、纯正无异味、无异臭;
1、3晶粒干燥、松散无结块现象,颜色洁白无明显黑点、无异物、有光泽;
2、理化指标
4、1包装物采用塑料编织袋。
内衬食品级塑料袋、或其他符合食品包装卫生要求的包装袋。
4、2标识
产品包装标识应满足GB7718的规定
5、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中应防雨、防潮、防爆晒、防污染,严谨与有毒、有气味及其他会影响白砂糖质量的货物混运。
6、贮存
产品应存在清洁、干燥、低温的仓库中,严谨与有毒、有害及其他易对白砂糖造成污染的物品混放。
离墙壁、暖气管、水泥柱1m以外、离地0.1m以上的防潮隔板上,出入仓时应避免骤冷骤热。
7、净含量检验
符合标准标注要求,净含量允许短缺量按国家质量监督局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的规定执行。
白砂糖验收标准
白砂糖验收标准
1、目的:确保原物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成品加工质量需求
2、范围:适用白砂糖采购、验收
3、职责:原物料检验员负责按标准进行验收检验
原料名称白砂糖
产地不限定
等级/
抽样频率每批次必检
抽样方法采用前中后随机抽样,感官抽样量为:低于50件抽3袋,50-100件以上抽5袋;100以上8袋参考国标GB/T 317 白砂糖GB13104 食糖
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检验方式
感官指标
色泽
白色至浅黄透明状
,有光泽
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干燥
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
器)中,在自然光线下,观
察其色泽和状态,闻其气
味,品其滋味
入厂检验组织状态
晶体颗粒状、无受潮化开
现象,流动性良好,允
许结块不超过整体重量
的5,且用手可以捏碎
入厂检验滋/气味
口尝甜味明显,无发苦、
涩口等不良滋味
入厂检验杂质
每平方米表面积内长度
大于0.2mm 的黑点数量
不多于15 个
入厂检验
理化指标
干燥失重() ≤0.07 GB/T 35887 入厂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
计)(g/kg)
≤0.1 GB 5009.34 入厂检验蔗糖分() ≥99.6 GB/T 35887 型式检验还原糖分() ≤0.10 GB/T 35887 型式检验电导灰分() ≤0.10 GB/T 35887 型式检验色值(IU) ≤150 GB/T 35887 型式检验不溶于水杂质(mg/kg) ≤40 GB/T 35887 型式检验浑浊度(MAU) ≤160 GB/T 35887 型式检验。
成品检验报告(白砂糖)
感
官
晶粒均匀,晶粒或其 水溶液味甜、无异 味,干燥松散、洁白 、有光泽,无明显黑 点。 标签标识为: 精制:99.8;优 级:99.7;一 级:99.6;二级:99.5 精制:0.03;优 级:0.04;一 级:0.10;二级:0.15 精制:0.02;优 级:0.04;一 级:0.10;二级:0.13 精制:0.05;优 级:0.06;一 级:0.07;二级:0.10 精制:25;优级:60; 一级:150;二级:240 精制:30;优级:80; 一级:160;二级:220 精制:10;优级:20; 一级:40;二级:60 粒度在下列某一范围 内应不少于80%,粗 粒:0.80~2.50mm; 大粒:0.63~ 1.60mm;中粒:0.45 ~1.25mm;小粒: 0.28~0.80mm;细 粒:0.14~0.45mm。
净含量(限定量包 装产品) 蔗糖分/(%)≥
还原糖分/(%)≤
电导灰分/(%)度/MAU≤ 不溶于水杂质/ (mg/kg)≤
粒度
结论: 检验员: 日期: 审核: 日期:
白砂糖国际标准
白砂糖国际标准
白砂糖是一种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其质量和安全性对于食品加工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白砂糖的国际标准,包括外观和感官特性、化学成分、颗粒度、水分和灰分、溶解度、微生物指标以及食品添加剂等方面。
1.外观和感官特性
白砂糖应呈现白色或微黄色的颗粒状,不应有任何异物和杂质。
其颗粒应均匀细腻,不应有结块或结晶现象。
白砂糖的味道应甜而纯正,不应有任何异味。
2.化学成分
白砂糖的主要成分是蔗糖,其含量应在99.5%以上。
此外,白砂糖中不应含有铅、砷等重金属。
3.颗粒度
白砂糖的颗粒度应为20目至200目之间,以确保其溶解度和口感。
颗粒度过大或过小都会影响白砂糖的品质和口感。
4.水分和灰分
白砂糖中的水分和灰分含量也有严格规定,以确保其纯度和质量。
水分含量过高会导致白砂糖容易变质,而灰分含量过高则会影响其纯度和口感。
5.溶解度
白砂糖在水中应能快速溶解,以保证其口感和品质。
溶解度低的白砂糖可能会影响食品加工和口感。
6.微生物指标
白砂糖中应无微生物污染,以确保其安全性。
微生物污染可能会导致食品中毒和其他健康问题。
7.食品添加剂
白砂糖中不应含有任何食品添加剂,以保证其天然性和安全性。
食品添加剂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应该尽量避免使用。
总之,白砂糖的国际标准是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在选择和使用白砂糖时,应该注意以上各方面指标,以确保其符合国际标准并能够安全地用于食品加工和食用。
白砂糖等级划分标准
白砂糖等级划分标准
白砂糖是日常食品中常见的甜味剂,其等级划分标准主要是按照国家标准GB/T
317-2006《白砂糖》进行的,下面详细介绍一下。
1. 一级白砂糖:其含有白砂糖不低于99.8%,不含任何色素、质量提高剂、防腐剂、香精药用成分等物质,且无异味。
2. 优级白砂糖:其含有白砂糖不低于99.5%,且相比一级白砂糖,在制造过程中允许使用酸性、酶法或其他适当工艺的脱色剂和去杂剂,但总使用量不超过0.1%,且不含任何非食品添加物和异味。
4. 一般白砂糖:其含有白砂糖不低于98.5%,允许少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如焦糖色素),但添加量不得超过0.5%。
综上所述,白砂糖的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白砂糖、优级白砂糖、合格白砂糖和一
般白砂糖。
在选择和购买白砂糖时,应尽可能选择质量等级高、添加物和杂质含量低的产品,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品质。
006白砂糖
4、白砂糖中不得有肉眼可见杂质
5、包装完整清洁、密封良好;标识清晰规范
检验步骤:
1、将白砂糖平放在水平工作台上,然后用药勺将白砂糖铺平,然后进行感官鉴定。
2、5%水溶液无可见杂质,然后品尝其甜味是否纯正。
题目:
白砂糖来料检验指导书
文件编号:QYX-WI006
生效日期:2015/03/01
版次:B
共1页第1页
抽样要求:
规定每批进货包装袋数为200(含200)以下的抽样袋数为3袋,201~800(含800)为4袋,801~1800(含1800)为5袋,1801以上为6袋。以上抽样均为随机抽样,从所抽每袋样品中各取0.5kg白糖,然后将所有白糖充分混匀进行目测。
判定准则:
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则判为合格。
2、检验项目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若仍不符合本标准,则判为不合格。
营业执照:包含该品种的经营范围,在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包含该品种的经营范围,在有效期内;第三方检验报告:每年提供一次。
白沙糖质量检验标准
60
90
三、卫生指标:
项目名称
指标
砷(以As计),mg/kg ≤
0.5
铅(以Pb计),mg/kg ≤
1.0
铜(以Cu计),mg/kg ≤
1.5
二氧化硫(以SO2 计),mg/kg≤
20(碳酸法糖厂产品〕、50(亚硫酸法糖厂产品)
原料检验标准
--白沙糖
文件编号:HHDZ-PB-04
版本号:A
分发号:
制 定: 期:
批准:日 期:
2007年 月 日发布 2007年 月 日实施
文件修订履历
XZ—BG01
No
修订日期
修订页码
修订原因
主要修订内容
文 件
文件编号:
HHDZ-PB-04
主题:
原料检验标准—白沙糖
版本号:A/0
页码:1/2
3、 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
二、理化指标:
指标
项目名称
优级
一级
二级
蔗糖分,% ≥
99.7
99.6
99.5
还原糖分,% ≤
0.07
0.10
0.17
电导灰分,% ≤
0.07
0.10
0.15
干燥失重,% ≤
0.06
0.07
0.10
色值,1U ≤
80
180
300
混浊度,度 ≤
7
9
11
不容于水杂质,mg/kg ≤
白砂糖按理化指标的规定分为优级品、一级品和合格品。
一、感官指标:
1、 糖的晶粒均匀,粒度在下列范围内应不少于80%。
1.1 粗粒砂糖:0.8~2.5mm。
1.2 大粒砂糖:0.63~1.6mm。
白砂糖国家标准
白砂糖国家标准白砂糖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它是由甘蔗或甜菜经过加工提炼而成的,具有甜味,可用于烹饪和制作甜点。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制定了白砂糖的国家标准,以规范生产和销售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国家标准对白砂糖的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包装标识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首先,标准规定了白砂糖的原料应当选用优质的甘蔗或甜菜,经过严格的加工流程提炼而成,不得掺假、掺杂。
其次,标准对白砂糖的外观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其色泽洁白,晶粒均匀,无异物。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白砂糖的化学成分和理化指标,包括总糖含量、还原糖含量、水分含量等,以确保产品的营养成分和口感符合要求。
标准还对包装和标识进行了规定,要求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标准,标识应清晰易懂,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遵循国家标准生产的白砂糖,不仅保证了产品质量,也有利于企业提升竞争力,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消费者购买时,也可以根据产品标准进行选择,放心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同时,国家标准还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依据,可以对生产企业进行抽检和监督,确保市场上的白砂糖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白砂糖国家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在制定和修订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费者的需求和健康安全,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同时,也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指导和培训,提升其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总之,白砂糖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食品安全、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标准,促进白砂糖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产品。
白砂糖质量标准
白砂糖质量标准1 目的:明确白砂糖的质量标准,保证白砂糖质量。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白砂糖的质量控制。
3 责任人:。
4 内容4.1感官要求4.1.1晶粒均匀,粒度在下列范围内应不少于80%:——粗粒:0.80~2.50mm;——大粒:0.63~1.60mm;——中粒:0.45~1.25mm;——小粒:0.28~0.80mm。
——细粒:0.14~0.45mm。
4.1.2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
4.1.3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
4.2 理化要求白砂糖的各项理化指标见表14.3卫生要求白砂糖的各项卫生指标见表24.4还原糖分的测定4.4.1方法提要本法是基于碱性铜盐溶液重金属的金属盐类的还原作用,用碘滴定法定量奥氏试剂与糖液作用生成的氧化亚铜,从而确定样品中的还原糖分。
本法各项试验条件(包括试剂量、奥氏试剂量、煮沸时间、碘液耗用量及碘的反应时间等)都应严格按标准规定。
4.4.2仪器、设备4.4.2.1锥形烧瓶,容量300ml。
4.4.2.2滴定管:50ml,刻度刻至0.1ml。
4.4.3试剂4.4.3.1奥氏试剂:分别称取硫酸铜(CuSO4·5H2O)5.0g,酒石酸钾钾钠300g 及无水碳酸钠(Na2CO3),10.0g,磷酸氢二钠(Na2HPO4·12H2O)50g(或无水盐19.8g),溶于900ml蒸馏水中,如有必要可将其微微加热。
待完全溶解后,放入沸水溶中,加热杀菌2h,然后冷却至室温,稀释至1000ml,加入少量活性炭或硅藻土过滤,贮于棕色试剂瓶中。
4.4.3.2 硫代硫酸钠贮备溶液:取硫代硫酸钠(Na2S2O3·5H2O)20g及无水碳酸钠0.1g(或1mol/L氢氧化钠溶液1ml),用经煮沸灭菌蒸馏水溶解,稀释至500ml,保存于棕色试剂瓶中,放置8-14天后过滤备用。
4.4.3.3 0.032mol/L硫代硫酸钠溶液,需用时配制如下:吸取硫代硫酸钠贮备溶液100ml,移入容量瓶中并用经煮沸灭菌的蒸馏水稀释至500ml,该试剂用量铬酸钾标准溶液标定,并校正其浓度。
白砂糖执行标准
白砂糖执行标准白砂糖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原料,它不仅可以用于烹饪糕点,还可以用于调制饮料,因此对于白砂糖的质量和安全标准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
下面将介绍白砂糖的执行标准。
一、外观要求。
白砂糖应呈白色或微黄色,应无异物、霉斑、结晶、结块等现象。
颗粒应均匀,无明显不规则颗粒。
二、气味和味道要求。
白砂糖应具有清香、无异味,味道甜而不腻,不应有任何异味或异味。
三、理化指标。
1. 水分含量,不应超过0.08%。
2. 纯度,白砂糖的纯度应不低于99.5%。
3. PH值,应在5.5-7.5之间。
4. 灰分含量,不应超过0.04%。
5. 酸度,不应超过0.15%。
6. 过氧化物指标,不应超过0.0004%。
7. 铅、砷、汞、铬、镉等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生物指标。
白砂糖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对糖类食品微生物指标的规定,包括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等。
五、包装要求。
白砂糖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包装袋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破损、渗漏,标签应清晰、完整。
六、储存和运输。
白砂糖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中,远离有害气体和异味物质。
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受热,防止异物混入。
七、贮存期限。
白砂糖的贮存期限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为18个月。
八、执行标准。
白砂糖的执行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总结:白砂糖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品原料,其质量和安全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才能保证白砂糖的质量和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食品原料。
因此,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都应加强对白砂糖质量的监控和管理,确保白砂糖的质量安全,让消费者放心食用。
10白砂糖验收标准8.16
文件名称白砂糖验收标准文件类型三级修订日期制定日期20150816 制定审核会签核准实施日期1 目的规范白砂糖验收操作,为验收提供依据,确保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千百知饮品各品项生产使用的所有白砂糖的验收。
3 职责3.1采购部负责按照本标准要求进行白砂糖的采购;3.2 原料库负责储存及请检;3.3 原材料化验员负责取样、检验,并根据标准对批次作出判定。
4 术语(无)5 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5.1 检验项目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卫生指标。
5.2检验标准5.2.1感官要求 *晶粒均匀,粒度在下列某一范围内应不少于80%:粗粒:0.80mm~2.50mm;大粒:O.63mm~1.60mm;中粒:0.45mm~1.25mm;小粒:O.28mm~O.80mm;细粒:0.14mm~O.45mm。
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
文件名称香精、香料验收标准文件类型三级5.2.3 理化指标指标项目精制优级一级二级蔗糖分(%) ≥99.8 ≥99.7 ≥99.6 ≥99.5还原糖分(%) ≤0.03 ≤0.04 ≤0.10 ≤0.15电导灰分(%) ≤0.02 ≤0.04 ≤0.10 ≤0.13干燥失重(%) ≤0.05 ≤0.06 ≤0.07 ≤0.10色值(IU)≤25 ≤60 ≤150 ≤240混浊度(MAU)≤30 ≤80 ≤160 ≤220 不溶于水杂质 (mg/kg) ≤10 ≤20 ≤40 ≤605.2.4卫生指标指标项目精制优级一级二级二氧化硫残留量(mg/kg) ≤6 ≤15 ≤30 ≤30总砷(以As计)(mg/kg) ≤0.5铅(Pb)(mg/kg) ≤0.5菌落总数(cfu/g) ≤100大肠菌群(MPN/100g) ≤30霉菌(cfu/g) ≤25酵母菌(cfu/g) ≤1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不得检出黄色葡萄球菌)文件编号版本第一版页次3/3 文件名称白砂糖验收标准文件类型三级5.3抽样规则同一个供应商、同一批号、同一天来货为一批,进行取样检测。
食品企业白砂糖收标准
食品企业白砂糖的验收标准主要参照国家标准进行。
具体验收指标如下:
1. 感官指标:白砂糖的颜色应为白色至浅黄色透明状,并且具有光泽。
同时,它的组织状态应为晶体颗粒状,无受潮化开现象,流动性良好。
允许结块但不超过整体重量的5%,且结块应能够用手捏碎。
口感上,白砂糖应有明显的甜味,无发苦、涩口等不良滋味。
2. 理化指标:干燥失重应不超过0.07%,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应不超过0.1g/kg,蔗糖分含量应大于或等于99.6%,还原糖分含量应不超过0.10%,电导灰分应不超过0.10%,色值(IU)应不超过150,不溶于水杂质含量应不超过40mg/kg,浑浊度(MAU)应不超过160。
3. 食品安全指标:总砷含量应不超过0.5mg/kg,铅含量应不超过2.0mg/kg。
同时,白砂糖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项目指标应符合GB13104的规定。
此外,白砂糖的验收还需要注意抽样频率和抽样方法。
抽样频率应为每批次必检,抽样方法应采用前中后随机抽样。
感官抽样量根据白砂糖的数量有所不同,低于50件抽3袋,50-100件以上抽5袋,100件以上抽8袋。
以上就是食品企业白砂糖的验收标准,通过这些标准可以确保白砂糖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成品加工质量需求。
白砂糖
白砂糖检验标准
1. 技术要求
本标准按GB317-98《白砂糖》而制定,白砂糖按技术要求的规定分为精制、优级、一级和二级共四个级别,本司采用一级或以上等级的白砂糖。
1.1 感官要求
1.1.1 晶粒均匀,粒度在下列范围内应不少于80%:
——粗粒:0.800~2.50 mm;
——大粒:0.630~1.60 mm;
——中粒:0.450~1.25 mm;
——细粒:0.280~0.800 mm。
△1.1.2 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
△1.1.3 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
1.2 理化要求
白砂糖的各项理化指标见表1。
白砂糖的各项卫生指标见表2。
产品入库前应先检察是否具有合格证,产品生产日期,包装是否整洁等。
2.1感观鉴定
2.1.1鉴定时,将试样置于散射光线下,肉眼鉴别全部样品的晶粒、色泽、干燥度。
2.1.2口味鉴定时,将白砂糖溶解成果9%糖液,品尝风味、察看糖液颜色是否正常,并观察烧杯底部沉淀物是否正常。
2.2其它指标的检验按GB317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
2.3抽样规则:按进货批次,每批次扦样5-10包,扦样包点要分布均匀,扦样时,用包装扦样器槽口向下,从包的一端插入,然后槽口向下取出,每包扦样次数一致,扦取样品一般不少于500G,并混合均匀。
白砂糖的检验方法
3.4.2 计算及结果表示: 白砂糖样品的色值按式(1)计算,单位为 IU,计算结果取整数。 A
国 际 糖 色 值 =--------×1000 (1) cb
式中:A——在 420 nm 波长测得样液的吸光度; b——比色皿厚度,cm; c——样液浓度(由改正到 20℃的折光锤度乘上一系数
0.9854,然后查表 5 求得),g/mL。
取 2mL 洗涤液于试管中,加入数滴 1%α-萘酚溶液,再沿管壁缓缓加入 2mL 浓硫酸。蔗糖在浓硫酸存在下与酚类起极强的呈色反应,在水与酸的界面出现
紫色环,说明有蔗糖存在,若为黄绿色环说明无蔗糖存在。 2.4 计算及结果表示:
每千克白砂糖样品所含不溶于水杂质毫克数按下式计算,计算结果取到个 数位。
41.0 0.4840 42.3 0.5022 43.6 0.5206 44.9 0.5392
41.1 0.4854 42.4 0.5036 43.7 0.5221
41.2 0.4866 42.5 0.5051 43.8 0.5235
3.4.3 允许误差: 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其平均值的 4%。
4 混浊度的测定
m2 - m1 不溶于水杂质(mg/kg)=---------×106
m0 式中:m1——干燥过滤器连同过滤介质质量,g;
m2——干燥过滤器连同过滤介质与不溶于水杂质质量,g; m0——所称取白砂糖样品质量,g。
——依据国家标准 GB317-1998 3 色值的检测 1. 方法提要:
以 pH7.0 缓冲溶液溶解白砂糖样品,经滤膜过滤后,在 420 nm 波长条件下测量 溶液的吸光系数,将吸光系数的数值乘以 1000,即为 ICUMSA 色值,结果定 为
ICUMSA 单位(IU)。 2. 仪器、设备: 1.分光光度计:测量范围:透过率 0-100%,波长误差:在 420nm 处波长误 码 差不大于±1nm。 2.比色皿:厚度应选择使仪器透光度读数在 20%-80%之间,可以使用配套 的 比色皿,查明配套使用的同同一光径比色皿间的透光度之差不大于 0.2%(在 440 nm 波长下,用含铬量 30ug/ml 的重铬酸钾标准溶液进行检定)。
白砂糖验收标准
白砂糖验收标准
一、感官指标
1.基础要求:晶粒均匀,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晶粒干燥
松散、雪白、有光泽,无显著黑点。
2.感观要求:色泽:取样放在烧杯中,观察是否为白色光亮或微暗白
色,水溶液清澈、透明。
组织状态:倒于平皿中,观察颗粒是否松
散、干燥,有没有结块、杂质。
滋气味:品尝口感是否清甜,有
没有其它异味。
3.不合格程度:查看供方检验汇报,检验净含量、感官指标、杂质。
全部数据达成指标,即判定为合格。
二、理化指标
净含量:单件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含量应该正确反应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和实际净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要求许可短缺量。
三、安全指标
白砂糖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项目指标应符合
GB13104;二氧化硫(以SO2计),mg/kg:≤30。
(供给商提供检验汇
报中以上项目已检并合格)。
四、抽样
五、其它要求
1.每批到货验收出厂检验汇报单。
2.进厂验收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指标、杂质。
3.供给商每十二个月需要提供1次以上上述安全指标要求有资质部门出具第三方检验汇报。
六、包装/贮存/保质期
1.包装:须用符合卫生标准包装袋编织袋包装,50kg/包;阴凉通风干燥,常温贮存,避免高温,必需清洁、干燥、严禁和有害有毒、有异味和其它易污染物品混贮。
2.保质期:18个月。
允收期限为自制造日期起,不超出一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1感官
将样品倒于干净的白纸上,在自然光线下目测其颜色和状态,直接品尝起滋味。
6.2干燥失重
a法:称取20~30g样品于已烘干至恒重的称量瓶中,置于105℃的烘箱中干燥3h,取出冷却后称重,计算减少的重量。
b法:称取9.5~10.5g样品于已烘干至恒重的称量瓶中,置于130℃的烘箱中干燥18min,取出冷却后称重,计算减少的重量。
5、检验规则
5.1每批白砂糖必须附有生产厂的产品合格证。
5.2抽样规则
以堆为单位,从糖堆的四个侧面及上面共五个面抽样,上面抽中心一个点,每个侧面在其中一条对角线上按如下规定均匀抽取若干点:300t以上(含300t)为三个点;300t以上每增加100t增加一个点,也即300t以下(含300t)的糖堆每堆抽13个点,300t以上的堆抽取的点数按式下面公式计算。
6.3蔗糖分:按GB317-1998中4.2规定的方法检验。
6.4还原糖分:按GB317-1998中4.3规定的方法检验。
6.5色值:按GB317-1998中4.6规定的方法检验。
6.6重金属及其它指标:按GB317-1998规定的方法测定。
6.7微生物:按GB4789规定的方法测定。
7、保质期:在所要求的保存条件下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
优级
一级
蔗糖分,% ≥
99.7
99.6
还原糖分,% ≤
0.05
0.10
干燥失重,% ≤
0.06
0.07
色值,IU ≤
80
170
浊度,≤
7
9
不溶于水杂质,mg/kg
≤30
≤50
4.2.2重金属及其它指标:符合GB317-1998标准要求。
4.3微生物质量要求:如表3所示。
表3:微生物指标
检验项目
质量指标
1、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砂糖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及判定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运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甘蔗、甜菜或糖为原料生产的白砂糖。
2、引用标准
GB317-1998白砂糖
3、产品分类
按技术要求的规定分为精制、优级、一级和二级四个级别,按粒度可分为粗粒(0.8~2.5mm)、大粒(0.63~1.6mm)、中粒(0.45~1.25mm)和细粒(0.28~0.8mm)。
菌落总数,cfu/g
≤350
大肠菌群,MPN/100g
≤30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
不得检出
4.4标志、包装和贮运要求
4.4.1包装要求:采用聚乙烯塑料内衬包装,外面用牢固的编织袋包装。
4.4.2标志要求:外包装袋应清晰地印有产品名称、级别、净重、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存期等。
4.4.3包装计量要求:50kg包装的单件净含量负偏差不得超过250g,批量平均偏差应大于或等于零。
4.4.4贮运要求:贮存于干燥、低温的库房中,糖包应堆放在距离墙壁、暖气管或水泥柱1m以外。运输工具和糖仓必须清洁、干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其他易污染物品混运、混贮,用船运载和仓贮时糖堆下面应有垫层,严防受潮。
式中:m——样品质量,t,m/100取整数
n——抽样点数,取整数。
5.3抽样量
每点抽取白砂糖样品150g,每堆各点抽样混匀后作为该堆样品,若每批有多个糖堆,则各糖堆的抽样混匀后作为该批样品。
5.4取样器以不锈钢管加工而成,取器、盛装容器应干净无菌。
5.5判定规则
感观、还原糖分、干燥失重、色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进厂必检项目,其它检验项目需索取供应商的型式检验报告。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该级别要求的,则按实达级别验收。
4、技术要求
4.1感官质量要求:如表1所示。
表1:感官质量要求
检验项目
质量指标
外观
干燥松散,颜色洁白有光泽,无色糖粒、糖块及明显黑点,晶粒均匀,粒度在相应范围内应不少于80%。
滋味及气味
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纯正,无异味和臭味。
4.2理化质量要求
4.2.1常规指标:如表2所示。
表2:常规指标
检验项目
质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