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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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规划中旅游定位研究

风景名胜区规划中旅游定位研究

的公布和规划建设 ,风景名胜 区规划从实践到理 论逐渐地繁荣起来 ,风景园林协会及其会刊 《 中
国园林 》成为风景区规划理论的学术 高地 。而学 术界对风景区的研究最早始于2 世纪3 年代 ,以 0 0 张其昀先生在 《 地理学报 》13 年第1 94 卷第2 期上
发 表 的 《 江 省风 景 区之 比较 观 》的学 术 论文 为 浙
Lu y p ng ui
( o r m p r n f y iesy,W u i a 3 4 0 ,C ia T ui Deat t Wu i v ri s me o Un t ys n 5 3 0 hn ) h
Abs r c t a t: T o rs d v lp e ti c n cae sp o oe h e lp e to c nc ae ln n .T u im re tto n s e c het u m e eo m n n se i r a r m tste d veo m n fs e i ap a nig o rs o nai n i c ni i r i
( 01 XQ 9 4)资助 。 [ 稿 日期 ]2 1 —0 —1 收 02 1 5 [ 者简介 ] 卢玉平 ( 9 8 ),男 ,河南安 阳县人 ,硕士 ,武夷学 院旅游 系讲师 ,主要研究 方 向 :旅游 规划 、旅游 作 17 ~ 经 济等。
北京 第 二外 国语 学 院学报
究 ,特别是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研究 。从2 世纪 0


引言
8年代初开始 ,随着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 名胜区 0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于2 0 年9 1 06 月 9 日 布并 自2 0 年 1月 1 公 0 6 2 日起施行 的 《 风景名胜 区条例 》,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 、文化或者 科学价值 , 自然景观 、人文景观比较集 中,环境 优美 ,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 、文化活动的 区域 。… 风景 名胜 区的观赏价值 、文 化价值和科 学价值 ,使风景名胜 区的旅游业得到了迅速的发 展 ,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旅游资源。 旅游业 的发 展 ,也使风 景 名胜 区 的建设速 度加快 了 ,学术界也 开始重视对风景名胜 区的研

旅游规划与开发第08章 专项旅游开发

旅游规划与开发第08章 专项旅游开发

第一节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开发
一、风景名胜区概述 二、风景名胜区规划 三、风景名胜区开发
一、风景名胜区概述
中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原称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由国务院 批准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6年9月19日公布并自 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是指具 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 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二、风景旅游区规划
(二)规划原则
保护优先
开发时应保护并发挥原有自然和人文景观的特点,各项设施的安排必须 服从保护景观的要求,不可损害原有景观。
强调自然
充分发挥风景资源的自然特征和文化内涵,维护景观的地方特色,强调 回归自然,防止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倾向。
协调一致
将各种发展需求统筹考虑,依据资源的重要性、敏感性和适宜性,综合 安排,协调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护与利用的矛盾,达到资源永续 利用的目的。
二、风景旅游区规划
(五)规划类型
总体规划 对规划大纲进行修改,补充调查,按总体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完成全部规 划文件和图纸。这个阶段应特别充实专项规划和旅游规划内容,并对投资和 效益进行估算。
控制性详细规划 详细确定景区内各类用地的范围界限,明确用地性质和发展方向,提出保护 和控制管理要求,以及开发利用强度等指标,制定土地使用和资源保护管理 规定细则。
说明书及总体布局规划图; ✓ 风景名胜资源和土地利用分析说明书及分析图; ✓ 环境总容量和风景区及重要景点的游人容量分析计算和发展规划; ✓ 专项规划:对内、对外交通规划说明书及对内、对外交通规划图;生活服
务基地和生活服务设施规划说明书及规划图;绿化和风景林木植被规划说 明书及规划图;给水、排水、供电、邮电通信、环境保护等公用设施,防 火、防洪等工程设施规划说明书及规划图;旅游、商业、服务业、农副业、 手工艺品生产等各项事业综合发展规划及规划图等。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风景名胜区是中国旅游资源最丰富、辐射力最强的重要旅游目的地,是扩大旅游消费的重点领域。

为了保护和开发好风景名胜区这一宝贵的资源,需要制定一系列规划规范。

以下是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的一些建议,字数不足1000字。

一、整体规划1.明确目标和定位: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和资源优势,明确其发展目标和定位,制定相应的规划措施。

2.合理分区:根据风景名胜区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如游览区、保护区、开发区等,并制定相应规划方案。

3.保护优先原则: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是第一位的,要制定相应的规划措施,促进自然生态的恢复和保护。

4.工程项目管理:明确项目的建设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工程质量,确保项目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和一体化发展。

二、景区管理规范1.游客接待管理:制定游客接待量标准,合理安排游客接待设施,开展预约制度,引导游客有序游览,避免过度开发和游客拥堵。

2.资源保护管理:制定资源保护规范,加强对景区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保护,防止过度消耗和破坏。

3.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制度,加强对景区环境的监管和清洁工作,提升景区环境质量。

4.安全管理:加强景区安全管理,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

三、旅游设施建设规范1.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道路、桥梁、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确保景区内的基础设施完善和运行顺畅。

2.停车场建设:制定停车场建设规范,合理规划停车位数量和位置,确保游客的车辆有合理的停放场所。

3.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厕所、餐饮住宿等服务设施,提供便利的服务条件。

4.公共设施建设:建设公园、广场、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提供良好的游憩和休闲环境。

四、文化遗产保护规范1.文物保护规范:制定文物保护和管理规范,修复和保护文物和古迹,加强安全监管,防止文物的损毁和失窃。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制定相应规范,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

风景名胜区和城市规划中协调发展

风景名胜区和城市规划中协调发展

须要让风景名胜区与城市进行协调性发展 ,从各个方 面保 留原生态、整体性的城市风景 区,让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的建设 、经济永远
协 调 发 展 下 去
关 键 词 :风 景 名胜 区 :城 市规 划 :协 调 发展
现代城 市的扩建 ,城市与城市之间的道路建设 ,这些都对城市风景 区造成 了

风 景区内部 ,风景名胜资源是一种公共物品 ,并且是具有极大社会稀缺性 的宝贵
1 . 城 市空间发展方 向重新审视
近些年来 ,城市经济快速发展 ,这便逐渐导致城市与城市风景 区的关 系越来 越 密切 ,因此城市规划过程 中所需要考虑的方面也在逐渐变化 ,由以往 的工业 布 局导 向性规 划向统筹城 市社会经济 、实现城市经济 、社会 、环境协调发展逐渐过 渡 。在城 市总体规划视野下 ,城市风景的保护 已经是不得不考虑 的因素,其也 成 为城市结构 中的组成成分之一 , 在个别城 市地 区城市风景 区已经成为一个功能区。
在城市发展 战略研究 中已经将 城市风景区作为城市中的重要要素进行规划统 筹 ,结合 当地城市的环境 、经济 、社会特点进行规划 ,同时考虑 到城 市风景 区的 特殊性 ,在 风景保护观念 、生态观的指引下 ,正确处理城市风景 区和城市之 间的
务 ,同时还结合当地地形开发旅游村长 ,鼓励居 民在旅游镇集 中。先可将风景 区
R e s e a r c h研究探讨 3 3 9 ●
风景名胜区和城市规划中协调发展
潘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青海大学土木 工程 学院
青海 8 1 0 0 1 6 )
中图分类号 :6 3 2 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 1 0 0 7 - 6 3 4 4( 2 0 1 6 )1 1 - 0 3 3 9 — 0 1

《旅游规划通则》与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址公园规划规范的比较

《旅游规划通则》与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址公园规划规范的比较

《旅游规划通则》与《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国家森林公园规划设计规范》、《水利风景区规划规范》、《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之间的异同:一、相同点(1)均需考虑当地自然、人文和综合环境条件,规划不但要征求专家意见,还要征求当地居民意见。

(2)对游客容量、环境保护都有相应规定,要求在满足旅游活动的同时保护自然环境,景观建筑及设施建设与当地环境相协调,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可持续地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

(3)制定的规划不但要符合国家和当地旅游及相关政策法规,还应服从上位规划的指导。

(4)均对发展目标和规划期限、功能分区、土地利用有一定要求。

二、不同点1. 主管部门和适用范围不同(1)《旅游规划通则》由国家旅游局颁发,适用于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

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如分析规划区旅游业发展历史与现状,分析并预测客源市场需求,提出规划区的旅游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提出旅游业发展目标,明确旅游产品开发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等。

(2)《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由住建部制定,适用范围首先是我国各级政府审定公布的国家重点和省级与市、县级等三级风景区的规划,这些风景区的级别、范围、资源等已经原则性框定;第二是各级政府审定的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风景旅游体系规划所划定的各类风景区的规划,这些风景区的资源特征、功能作用、用地范围等项内容与国务院风景区管理条例基本一致。

(3)《国家森林公园规划设计规范》由林业部主持编制,是专门为满足森林旅游的需求而制定的,适用于全国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森林公园及其他森林旅游区总体设计。

(4)《水利风景区规划规范》由水利部指导,是为科学、合理利用水利风景资源,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而制定的。

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各类水利风景区的规划。

(5)《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由国土资源部主持编制,规定地质公园的范围划定要以能够包含构成地质公园的主要地质遗迹并能实施有效保护为基本原则,避免公园规划面积过大,充分考虑区域内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和地方经济建设情况,避免公园内设置矿业权等。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暂行)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要求(暂行)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暂行)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要求(暂行)

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第二条规划范围与面积第三条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第四条规划期限第二章保护规划第五条资源分级保护第六条资源分类保护第七条建设控制管理第八条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章游赏规划第九条游客容量第十条特色景观与展示第十一条景区规划第四章设施规划第十二条道路交通规划第十三条游览设施规划第十四条基础工程规划第五章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第十五条居民点调控类型第十六条居民点调控措施第六章相关规划协调第十七条城市规划协调(含外围区域保护协调)第十八条土地利用规划协调第十九条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第七章近期规划实施第二十条近期实施重点附表表1-1 风景名胜资源类型表表2-1 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表3-1 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表图0-1 区位关系图图0-2 综合现状图图0-3 规划总图图1-1 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图2-1 分级保护规划图图3-1 游赏规划图图4-1 道路交通规划图图4-2 游览设施规划图图5-1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图6-1 城市发展协调规划图图6-2 土地利用规划图第一章关于规划总则的说明一、规划范围与面积(一)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范围与面积(二)风景名胜区范围调整说明(涉及范围调整的编制)二、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一)风景名胜区性质(二)风景名胜资源特征(三)风景名胜资源类型与评价三、规划期限四、规划目标(一)总目标(二)分项目标第二章关于保护规划的说明一、资源分级保护(一)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二)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三)三级保护区(限制建设范围)二、资源分类保护三、建设控制管理(一)分区设施控制管理(二)分区活动控制管理四、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章关于游赏规划的说明一、游客容量二、特色景观与展示(一)特色景观类型与展示主题(二)解说展示场所与方式三、景区规划第四章关于设施规划的说明一、道路交通规划(一)对外道路交通规划(二)内部道路交通规划(三)交通设施规划(四)道路及交通设施控制要求二、游览设施规划(一)游览设施布局与分级配置(二)游览设施建设控制引导(三)床位规模控制与分布三、基础工程规划(一)给水工程规划(二)排水工程规划(三)供电工程规划(四)电信工程规划(五)环卫设施规划(六)综合防灾规划第五章关于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的说明一、居民社会现状二、居民点调控(一)调控类型(二)调控措施三、经济发展引导第六章关于相关规划协调的说明一、城市规划协调(含外围区域保护协调)(不涉及城市规划区域的,不编制此项内容)二、土地利用规划协调三、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一)生态环境保护(二)水资源保护(三)林地和特定区域保护(四)文物保护(五)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六)旅游管理第七章关于近期规划实施的说明一、近期实施重点二、近期建设内容(一)近期景区建设(二)近期保护利用项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要求(暂行)为了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成果,提高总体规划编制水平,强化执行和监督,对总体规划编制提出以下要求: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规划一般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三部分内容。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一、引言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是两个相互关联且相互影响的概念。

风景名胜区规划是指对风景名胜区进行整体规划和管理,以保护和发展其自然、人文和景观资源,提升旅游体验和旅游服务质量。

旅游规划则是指对旅游目的地进行规划,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提升旅游业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本文将详细探讨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之间的关系。

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基本内容1. 自然资源保护:风景名胜区规划需要考虑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性,包括水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等。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可以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确保可持续利用。

2. 文化遗产保护:风景名胜区往往拥有丰富的历史和文化遗产,规划应该注重保护、修复和传承这些遗产,以促进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3. 旅游设施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需要考虑旅游设施的建设和改善,包括交通设施、住宿设施、餐饮设施等。

合理规划旅游设施可以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提高旅游服务的质量。

4. 旅游活动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需要考虑旅游活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包括观光游览、户外运动、文化体验等。

通过规划旅游活动,可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提升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三、旅游规划的基本内容1. 目的地定位:旅游规划需要明确旅游目的地的定位和定位策略,确定目标市场和目标客群。

通过明确目的地的定位,可以制定相应的旅游产品和推广策略。

2. 旅游产品开发:旅游规划需要考虑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创新,包括景点开发、旅游线路设计、旅游活动策划等。

通过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可以吸引更多游客,提高旅游业的竞争力。

3. 旅游市场推广:旅游规划需要制定市场推广策略,包括品牌推广、宣传推广、网络推广等。

通过有效的市场推广,可以提升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游客。

4. 旅游管理和服务:旅游规划需要考虑旅游管理和服务的问题,包括旅游管理机构的设置、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等。

通过规范旅游管理和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可以提升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和竞争力。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标准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标准

持续发展。

4.应合理权衡风景环境、社会、经济三方面的综合效益,权衡风景区自身健全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关系,创造风景优美、设施方便、社会文明、生态环境良好、景观形象和游赏魅力独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风景游憩境域。

第1.0.6条风景区规划应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第1.0.7条风景区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第2章术语第2.0.1条风景名胜区也称风景区,海外的国家公园相当于国家级风景区。

指风景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憩娱乐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

第2.0.2条风景名胜区规划也称风景区规划。

是保护培育、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风景区,并发挥其多种功能作用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经相应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的风景区规划,具有法律权威,必须严格执行。

第2.0.3条风景资源也称景源、景观资源、风景名胜资源、风景旅游资源。

是指能引起审美与欣赏活动,可以作为风景游览对象和风景开发利用的事物与因素的总称。

是构成风景环境的基本要素,是风景区产生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物质基础。

第2.0.4条景物指具有独立欣赏价值的风景素材的个体,是风景区构景的基本单元。

第2.0.5条景观指可以引起视觉感受的某种景象,或一定区域内具有特征的景象。

第2.0.6条景点由若干相互关联的景物所构成、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并具有审美特征的基本境域单位。

第2.0.7条景群第2.0.8条由若干相关景点所构成的景点群落或群体。

第2.0.9条景区在风景区规划中,根据景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赏需求而划分的一定用地范围,包含有较多的景物和景点或若干景群,形成相对独立的分区特征。

第2.0.10条风景线也称景线。

由一连串相关景点所构成的线性风景形态或系列。

第2.0.11条功能区在风景区规划中,根据主要功能发展需求而划分的一定用地范围,形成相对独立的功能分区特征。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1999)是为了适应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优化风景区用地布局,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而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审定公布的各类风景区的规划。

风景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

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

对于大型且复杂的风景区,可以增编分区规划和景点规划。

一些重点建设地段,也可以增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风景区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地突出本风景区特性。

并应遵循以下原则:统筹兼顾,综合安排;严格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充分发挥景源的综合潜力,改善风景区运营管理机能;合理权衡风景环境、社会、经济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风景区规划应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规划编制前应对风景区的自然地理、人文历史、经济社会、旅游发展现状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3.2总体规划第3.2.1条总体规划应明确风景区的发展目标和定位,确定风景区的空间范围和分区特征,规划风景线、功能区和景点群落等,同时考虑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可行的发展策略和措施。

3.3详细规划第3.3.1条详细规划应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对风景区内的各功能区、景点群落、景点、景观等进行具体规划,明确各区域的用地性质、规模和布局,制定相应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措施,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

3.4保护规划第3.4.1条保护规划是风景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对风景区内的自然生态、文化遗产等进行科学保护,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维护措施,防止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对风景区的影响。

3.5管理规划第3.5.1条管理规划是风景区规划的保障和支撑,应制定相应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风景区的正常运转和管理效果。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引言概述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是旅游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

风景名胜区规划是指对自然景观或者人文景观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以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游客体验。

而旅游规划则是指对一个地区的旅游资源进行综合分析和规划,制定出旅游发展的长期规划和战略。

本文将探讨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在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一、风景名胜区规划对旅游规划的影响1.1 提升旅游体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主要目的是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包括景区的景观设计、交通规划、游客服务设施等。

这些因素的改善将直接影响到游客对景区的满意度,从而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旅游。

1.2 优化旅游资源配置通过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可以更好地利用和配置景区内的旅游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景区的吸引力。

这有助于吸引更多游客来到景区,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1.3 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风景名胜区规划不仅关注景区的短期发展,更注重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规划,可以避免资源过度开辟和环境破坏,保护景区的生态环境,确保景区能够长期吸引游客。

二、旅游规划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指导作用2.1 综合规划旅游规划是对一个地区的旅游资源进行全面分析和规划,其中包括风景名胜区在内。

通过旅游规划,可以为风景名胜区规划提供更全面的背景和指导,确保景区规划与整体旅游发展保持一致性。

2.2 宏观调控旅游规划是对整个地区旅游发展的宏观调控,包括景区的发展规划和资源整合。

通过旅游规划,可以为风景名胜区规划提供更广阔的视野和发展方向,使景区规划更加符合整体旅游发展的需要。

2.3 资源整合旅游规划可以促进不同景区之间的资源整合和协作,实现景区之间的互补和联动发展。

这有助于提高整个地区旅游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推动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实施和发展。

三、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协同作用3.1 互相促进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相互支持。

风景名胜区规划需要依托旅游规划的支持和引导,而旅游规划也需要以风景名胜区规划为基础和依托。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标题: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引言概述: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是旅游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两个方面,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是指对自然和人文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的规划,旨在保护和提升景区的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体验。

而旅游规划则是指对旅游目的地的整体规划,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方面,旨在提升目的地的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详细探讨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之间的关系。

一、景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协调一致1.1 风景名胜区规划需与旅游规划相互配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应考虑到旅游规划的需求,确保景区内的设施和服务能够满足游客的需求。

旅游规划需要结合景区规划,合理安排游客的游览线路和交通方式,确保游客能够便利地游览景区。

1.2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协调一致有利于提升游客体验景区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协调一致可以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使游客更加舒适和便利地游览景区。

游客在景区内的游览体验将更加完美,有助于提升景区的口碑和吸引力。

1.3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协调一致有利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景区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协调一致有利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保护景区的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同时提升景区的经济效益。

二、景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整体规划2.1 风景名胜区规划需要考虑到整体的旅游规划景区规划不仅仅是对景区内部设施和服务的规划,还需要考虑到整体的旅游规划,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方面。

整体规划有利于提升景区的整体形象和吸引力,为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2 旅游规划需要考虑到景区规划的特点和需求旅游规划应该根据景区规划的特点和需求来进行,确保景区内的设施和服务能够满足游客的需求。

旅游规划需要与景区规划相互协调,共同推动景区的发展和提升。

2.3 整体规划有利于提升景区的综合竞争力整体规划有利于提升景区的综合竞争力,使景区在同类景区中脱颖而出,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游览。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一、引言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是旅游发展中两个重要的方面。

风景名胜区规划是指对风景名胜区的整体规划,包括对景区内的自然景观、文化景观、设施设备等进行合理的布局和规划。

旅游规划是指对旅游目的地的规划,包括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规划。

本文将探讨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之间的关系。

二、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1. 相互依存关系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是相互依存的,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开发景区的自然和人文资源,提升景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而旅游规划则是为了实现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游客满意度和旅游收益的最大化。

风景名胜区规划为旅游规划提供了基础和前提,而旅游规划则为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实施和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2. 目标一致性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目标是保护和开发景区的自然和人文资源,提升景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旅游规划的目标是实现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游客满意度和旅游收益的最大化。

两者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旅游产业的繁荣。

3. 内容的衔接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在内容上存在着紧密的衔接。

风景名胜区规划包括对景区内的自然景观、文化景观、设施设备等进行合理的布局和规划。

旅游规划则包括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规划。

两者的内容相互交叉,旅游规划需要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要求进行具体的实施,而风景名胜区规划则需要依靠旅游规划的支持和保障。

4. 合作的必要性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需要各方的合作和协调。

风景名胜区规划需要政府、景区管理部门、专家学者等各方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以保护和开发景区的自然和人文资源。

旅游规划则需要政府、旅游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的协同合作,以实现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

只有各方通力合作,才能实现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协调发展。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一、引言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是旅游发展过程中不可或者缺的两个重要环节。

风景名胜区规划是对风景名胜区的整体规划,包括景区的开辟、保护、管理等方面;而旅游规划则是对旅游目的地的规划,包括旅游资源的开辟、旅游产品的设计、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面。

本文将详细探讨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以及它们在旅游发展中的作用。

二、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1. 相互依赖关系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需要依据旅游规划的方向和目标进行,而旅游规划则需要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资源和特色进行。

两者的关系可以用“规划-实施”、“实施-规划”相互交织的方式来描述。

2. 风景名胜区规划对旅游规划的影响风景名胜区规划对旅游规划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风景名胜区规划确定了景区的整体发展方向和目标,为旅游规划提供了基础。

其次,风景名胜区规划对景区的资源开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划,为旅游规划提供了可行性依据。

最后,风景名胜区规划还对景区的管理和运营提出了要求,为旅游规划提供了管理和运营的指导。

3. 旅游规划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影响旅游规划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同样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旅游规划确定了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为风景名胜区规划提供了指导。

其次,旅游规划对旅游资源的开辟和利用进行了规划,为风景名胜区规划提供了资源支撑。

最后,旅游规划还对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了要求,为风景名胜区规划提供了基础设施支持。

三、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作用1. 促进旅游发展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的结合,可以促进旅游的发展。

风景名胜区规划为旅游规划提供了基础和依据,明确了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旅游规划则对风景名胜区规划提供了资源和需求,为风景名胜区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2. 优化旅游资源配置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的结合,可以优化旅游资源的配置。

风景名胜区规划通过对景区资源的评估和规划,确定了资源的利用方式和开辟重点。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一、引言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是两个紧密相关的概念,它们在旅游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探讨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之间的关系,包括定义、目标、内容和实施等方面,以期对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有所启示。

二、定义1. 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是指对风景名胜区进行综合性的空间布局和发展策划,以实现其旅游资源的最大价值和可持续利用。

该规划包括对景区内景观、设施、交通、人流等方面的规划,旨在提升景区的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

2. 旅游规划旅游规划是指对旅游目的地进行全面规划和管理,以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游客体验。

该规划包括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设施的建设、旅游产品的创新等方面的规划,旨在实现旅游业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三、目标1. 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目标风景名胜区规划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和利用好景区的自然和人文资源,提升景区的旅游品质和服务水平。

通过合理规划景区内的景观和设施,使游客能够更好地欣赏风景、了解历史文化,并提供便捷的交通和舒适的住宿条件,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旅游。

2. 旅游规划的目标旅游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旅游目的地的竞争力。

通过科学规划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升旅游产品的质量和创新,改善旅游设施和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游客,增加旅游业的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内容1. 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内容风景名胜区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景区总体规划:确定景区的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策略,包括景区的主题、功能区划和景观要素的保护和利用等。

(2)交通规划:规划景区内部和外部的交通网络,确保游客能够方便快捷地到达景区,并提供便捷的交通工具和服务。

(3)设施规划:规划景区内的旅游设施,如停车场、游客中心、餐饮和住宿设施等,以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

(4)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景区的环境保护措施,保护景区的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确保旅游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引言概述: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密切相关,它们共同为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

风景名胜区规划是指对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规划,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而旅游规划则是为了提升旅游体验、促进旅游经济发展而进行的规划。

一、风景名胜区规划对旅游规划的影响1.1 保护自然环境:风景名胜区规划着重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这对旅游规划中的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2 提升游客体验:通过科学规划,风景名胜区可以提供更好的遨游路线、景点设置和服务设施,从而提升游客的体验感受。

1.3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风景名胜区规划能够带动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地方经济水平,为旅游规划提供了更好的基础。

二、旅游规划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影响2.1 提升景区管理水平:旅游规划能够为风景名胜区提供更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提升景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2 拓展旅游市场:通过旅游规划,可以更好地了解游客需求和市场趋势,为风景名胜区规划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发展方向。

2.3 促进景区品牌建设:旅游规划可以匡助风景名胜区建设独特的品牌形象,提升其在旅游市场中的竞争力。

三、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协同发展3.1 综合考虑: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应该相互协调,综合考虑自然资源、文化遗产、旅游需求等因素,实现协同发展。

3.2 持续更新:随着旅游市场和游客需求的不断变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需要持续更新,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3.3 互动合作: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和旅游规划机构应该加强互动合作,共同推动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旅游业的繁荣。

四、实践案例分析4.1 黄山风景名胜区:黄山是中国著名的风景名胜区,通过科学规划和旅游规划,成功打造了“五星级旅游景区”,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游客。

4.2 大峡谷国家公园:大峡谷国家公园是美国的知名景区,通过细致的规划和管理,实现了自然环境的保护和旅游资源的开辟。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关系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关系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关系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原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设用地,在原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作为单独的规划地类,以保障风景名胜区的开发。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规模虽包含在建设用地总规模之中,但属于预期性规模,只能用于非经营性公益设施,而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是约束性规模,是不能突破的。

以往的许多大型文旅地产项目就利用了风景名胜设施规模相对比较容易获取的特点,有些项目甚至直接用风景名胜设施规模用地作为文旅地产用地开发,这是文旅项目违规案件中最常见的政企勾结现象。

由于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规模的弹性大,导致了问题多,管理也难,已成了各级政府心照不宣的旁门左道。

根据以往及最新政策,分类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下取消“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分类的应对方案的思路,供相关利益者参考:1.原为风景名胜设施规模继续规划建设旅游公益设施的,按照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归并、细化、分类、对应处置: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应含在新分类标准的特殊用地(15)的文物古迹用地(1504)和其他特殊用地(1507)之中,估计总规模会较小于以往的规模,且严格管理用途只能用途公益设施建设,建议部分考虑对应此分类,实际需要建设经营性项目的,应尽早另谋他路。

2.原为风景名胜设施规模已供地建设(甚至作为经营性项目)的,利用此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机会必须全部调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如果有部分留作公益项目,可考虑分割宗地,部分参照第1条分类对应处置。

3.原为风景名胜设施规模未供地但符合城市(镇)总规或已批准控规的,争取做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与现有规划一致性处理:很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2019年10月12日),对于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视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管理,通过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方式调整建设用地布局。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一、引言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是旅游发展中两个重要的规划领域。

风景名胜区规划旨在保护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提升景区的品质和吸引力;而旅游规划则是为了制定旅游发展的总体方向和具体策略,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详细探讨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并分析它们在旅游发展中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概念和目标风景名胜区规划是指对具有自然景观或人文景观价值的区域进行规划,以保护和开发其旅游资源,提升景区的品质和吸引力。

其主要目标包括:1. 保护自然环境:风景名胜区规划应注重保护景区的自然生态环境,防止人为破坏和环境污染,确保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2. 开发旅游资源:通过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景区的旅游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满足游客的需求。

3. 提升景区品质:通过规划,改善景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提升景区的品质和服务水平,增加游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三、旅游规划的概念和目标旅游规划是指对旅游业发展进行战略性的规划和指导,以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主要目标包括:1. 制定发展方向:旅游规划应明确旅游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确定旅游业的发展重点和战略,为旅游业的长期发展提供指导。

2.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规划,合理配置旅游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3. 提升旅游服务:通过规划,改善旅游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提升旅游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

四、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

它们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目标一致性: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的最终目标都是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风景名胜区规划通过保护和开发景区资源,提升景区的品质和吸引力,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支持;而旅游规划则是为了制定旅游业的发展方向和策略,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 信息共享: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都需要大量的信息支持。

风景名胜区规划需要了解景区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了解游客的需求和行为特点,以便制定合理的保护和开发策略;而旅游规划则需要了解旅游市场的需求和趋势,了解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供应情况,以便制定合理的发展策略。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一、引言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是两个相互关联且相互依赖的概念。

风景名胜区规划是指对风景名胜区进行整体规划和管理,以保护和提升其自然和人文资源的价值;而旅游规划则是指对旅游目的地进行规划和管理,以提供优质的旅游体验和满足游客需求。

本文将探讨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之间的关系,包括相互影响、互补性以及协同发展等方面。

二、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相互影响1. 风景名胜区规划对旅游规划的影响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目标是保护和提升景区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在风景名胜区规划过程中,需要考虑旅游业的发展需求,包括游客接待能力、交通设施、旅游设施等,以确保旅游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因此,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内容和决策会直接影响到旅游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2. 旅游规划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影响旅游规划的目标是提供优质的旅游体验和满足游客需求。

在旅游规划过程中,需要考虑景区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以确保游客能够享受到独特的风景和文化。

因此,旅游规划的内容和决策会直接影响到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三、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互补性1. 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平衡风景名胜区规划强调对景区自然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和提升,而旅游规划则追求旅游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

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平衡关系,即在保护和提升景区资源的同时,合理开发旅游业,以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2. 规划目标的统一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的目标都是为了提供优质的旅游体验和满足游客需求。

两者之间存在一种统一性,即通过规划和管理手段,为游客提供独特的风景和文化,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3. 规划内容的协调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内容需要相互协调。

风景名胜区规划需要考虑旅游设施、交通设施等因素,以提供便利的旅游环境;而旅游规划需要考虑景区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以确保游客能够享受到独特的风景和文化。

四、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协同发展1. 数据共享与信息交流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规划之间需要进行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以便更好地制定和实施规划。

国家重点旅游风景名胜区简介

国家重点旅游风景名胜区简介

国家重点旅游风景名胜区简介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索道》
【年(卷),期】2001(001)004
【摘要】我们在“资料库”栏目将我国重点旅游风景名胜区名录重新予以公布,目的在于使读者对我国旅游资源的分布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其中相当大一部分已建客运索道,另外一部分正在准备之中。

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一点,这就是并非每一个风景名胜区都适宜建索道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决非儿戏。

在这方面国家需要立法,索道界需要研究,环保、旅游、交通、城建规划、园林部门需要协同工作。

只有这样,我国的索道事业才会沿着一条保护与开发并举的正确轨道向前发展。

否则将后患无穷,遗恨千年!
【总页数】11页(P54-6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18
【相关文献】
1.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 [J], 谢凝高
2.民族县域旅游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4A景区为视角 [J], 陈建设;吴忠军
3.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全国首批AAAA级旅游区——天台山 [J], 景文;戴君斌
4.构建屏南白水洋、鸳鸯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标准体系的思考 [J], 江文;王彬彬;王荃
5.论旅游市场竞争力的构筑——以緉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为例 [J], 周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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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区与旅游区区别研究

风景区与旅游区区别研究
俗 HGH 特色服饰
HD 现代节庆
HDA 旅游节 HDB 文化节 HDC 商贸农事节 HDD 体育节
数量统计
8主类
31 亚类
155基本类型
[注] 如果发现本分类没有包括的基本类型时,使用者可自行增加。增加的基本类型可归入相应亚类,置于最后,最多可增加2个。编号方式为:增加第1个基本类型时,
该亚类2位汉语拼音字母+Z、增加第2个基本类型时,该亚类2位汉语拼音字母+Y。
CBA 草地 CBB 疏林草地 CCA 草场花卉地 CCB 林间花卉地 CDA 水生动物栖息地 CDB 陆地动物栖息地 CDC 鸟类栖息地 CDE 蝶类栖息地
资源评价区别
旅游资源分类表续
主类
亚类
基本类型
D 天象
与 气候 景观
DB 天气与气候现象
DBA 云雾旅多游发区资D源BB分避类暑气表候地 DBC 避寒气候地 DBD 极端与特殊气候显示地 DBE 物候景观
FAA 教学科研实验场所 FAB 康体游乐休闲度假地 FAC 宗教与祭祀活动场所 FAD 园林游憩区域 FAE 文化活动场所 FAF 建设工程与生 产地 FAG 社会与商贸活动场所 FAH 动物与植物展示地 FAI 军事观光地 FAJ 边境口岸 FAK 景物观赏点
FB 单体活动场馆
FBA 聚会接待厅堂(室) FBB 祭拜场馆 FBC 展示演示场馆 FBD 体育健身馆场 FBE 歌舞游乐场馆
2.环境 20-10
水平
(1)生态特征 (2)环境质量 (3)设施状况 (4)监护管理
①种类值②结构值③功能值 ①要素值②等级值③灾变率 ①水电能源②工程管网③环保设施 ①监测机能②法规配套③机构设置
3.利用 5
条件
(1)交通通讯 (2)食宿接待 (3)客源市场 (4)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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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谢凝高相关概念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以下称风景区)规划,是以风景资源的调查研究及其鉴定评价为基础,根据资源的价值及其分布规律,在保护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规确定其功能、性质、建设及其可持续利用原则,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价值很高,内容丰富,需要多学科专家参与考察和规划。

规划的重点是科学、合理地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空间关系,确定合理容量和建设必要的服务设施,以达到永续利用的目标。

风景名胜区是以具有科学、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为基础,自然与文化融为一体,主要满足人与大自然的精神文化和科教活动需求的地域空间综合体。

其价值达到世界级的为世界自然(或自然文化)遗产,达到国家级的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源于中国农耕文明时代的天下名山,相当于世界工业文明时代的国家公园,并与迈向生态文明时代的自然或自然文化遗产接轨。

风景区的主要功能是科研、教育、游览、启智与山水体验活动等。

游览是风景区的重要功能之一,但不是惟一功能。

它连环带动地区和国家的巨大社会经济和精神文明效益。

2、风景区总体规划风景区总体规划内容很多,涉及面很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有详细的规定。

以下仅从有关风景区的法规和科学的角度,概述风景区规划中的主要内容。

2.1风景资源评价风景区是自然文化价值很高的综合体,因此风景资源的综合考察评价,必须建立在多学科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才能作出全面、正确的科学评价,其主要方面包括:(1)地理位臵,包括数理地理、自然地理、人文地理与历史地理的演变与风景区的自然文化关系。

(2)自然科学价值,包括地质、地貌、水文、生物、生态等科学价值。

地质地貌是地球发展演变过程中的遗迹,也是构成风景区景观空间的基础,又是气候、水体及生物多样性的载体。

根据地层、古生物、构造、岩相及各种地貌形态的特征,通过区域乃至全球对比研究,得出某风景区地质地貌学价值属世界级、国家级或地区级的结论。

生物生态学价值,主要是指生物多样性及具有科学保存价值的濒危动植物栖息地。

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和它们组成系统的总体多样性和变异性(《全球生物多样性评估》)。

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包括使用价值和潜在价值。

使用价值,包括直接使用价值—作为人类生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物质资源,如衣、食、住、行等。

间接使用价值是保全本底作为人类精神和科教活动所需的风景区的科教、游览、启智、创作体验等价值,还包括间接地支持风景区外经济社会的环境调节功能,即生态功能。

风景区作为生物基因库和生态实验室,其潜在价值的意义是十分巨大的(《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

(3)自然美学价值。

由于审美观念和素养的差异,世界各国、各民族乃至个人都存在各自的审美观,不同于自然科学有统一的标准。

但也有共同的审美观。

根据中华民族悠久而传统的审美观,对山水自然美的评价,一般包括形象美、线条美、色彩美、动态美、静态美、音响美、嗅觉美等要素。

形象美是风景美的主体和基础。

就我国传统山水审美观而论,形象美可概括为雄、奇、险、秀、幽、奥、旷等。

以宏观的形象美为基础,相应地展现出中观、微观及各种美学元素,如色彩、线条、动静、声响等有机结合,构成各有特色的风景美学价值。

(4)历史文化价值。

中国名山有数千年历史,现有的177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大部分在唐宋时代即已成为名山,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包括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其精华以自然为主,且自然与文化融为一体,不是两者简单相加,更不是强加于自然,而是“点缀得宜,不掩其胜”相映生辉。

这反映了农耕文明时代从帝王到百姓,到儒、佛、道,都把名山作为大自然的原型、代表,加以保护,并将其作为人与自然精神文化活动的胜地,留下祭祀、宗教、游览、启智等大量文化遗产。

因而,具有自然和文化双重价值,这在世界上也是十分突出的。

风景资源的评价是风景区保护利用和规划建设的基础,因而需要多学科协同研究,否则就会产生盲目性,导致破坏性后果。

2.2保护风景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风景区遗产地的规划、建设和利用,都是以保护为前提,这是古今中外的科学共识。

保护的标准就是保护风景区遗产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使之世代传承,永续利用。

这也是风景区规划的标准。

我国风景区的历史,就是一部山水风景的保护利用发展史,中国早在农耕文明的前期,就产生并形成了天下名山体系,名山从普通经济开发对象中被分离出来、保护起来,作为人们对大自然崇拜、祭祀、游览、审美、创作体验和探索自然奥秘等精神文化活动的胜地。

为防止经济开发对名山的破坏,古代曾有帝王下旨:“五岳名山樵采刍牧皆有禁”,并形成“山上游,山下住”的旅行住宿与游览观赏方式,有效地保全了天下名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断地发展了名山精神文化功能,并带动了山下的经济社会发展。

美国进入工业文明时代,产生了国家公园,历经百多年的世界性“国家公园运动”,国家公园体制己遍及世界各国。

公园由国家管辖,并立法保护,禁止或限制商业性开发。

发展科研、教育、游览、启智等功能,是我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接轨方向,尤其是发展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科教功能。

当今世界已迈向生态文明时代,人类己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

1972年,联合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要求签约国“竭尽全力”做好“遗产的鉴定、保护、保存、传播,并传之后代”的工作,同时保护好国家遗产。

人类遗产由家族保护、国家保护发展到今天的全球保护,经历数千年。

保护的最高标准就是保护风景区地质地貌、水文水系、植被生态、气象气候及文化遗产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使之世代传承、永续利用。

2.3分区保护利用—功能分区为了使风景区遗产地的保护和利用保持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古今中外的实践表明,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实行功能分区,或称分区保护利用。

(所谓功能分区,包括大分区和小分区。

大分区是指风景内和风景外的功能分区;小分区是指风景区内的功能分区。

)中国古代天下名山,如五岳的“山上游,山下住”,就是山上是精神文化活动区,山下的岳镇是旅行游览者的食宿基地,如泰山之麓泰安镇。

今天的风景区遗产地,如九寨沟,亦继承了大分区的传统,规划设计遵循“沟内游,沟外住”的内外功能分区原则。

现代各国的国家公园,亦普遍实行分区制。

第二届世界国家公园大会第十二项决议,要求各国国家公园的利用采用分区制系统,并指出,在可能的情况下,将旅游设施建在国家公园以外,并尽量不使用机动车。

加拿大国家公园法规明确规定:“不应允许在一个国家公园内对自然资源进行商业性的勘探、开采或开发”。

“商业服务与设施,如旅馆、商店和服务站及公园管理楼等,凡有可能均应设在国家公园的邻近地区。

”“分区制是国家公园进行规划、发展和管理方面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分区制作为一种手段,是用以保证国家公园内的大部分土地及其生物资源得以保存其野生状态,把人为的设施限制在最小的限度内。

根据我国风景区的资源价值和特点,风景区内一般可分为5个功能区:(1)生态保育区。

生态价值高,不对游人开放,允许科研人员进入考察研究,如自然保护地的核心区。

(2)特殊景观区。

自然美学价值高,开放游览、审美、创作体验等活动,不允许建机械交通和过夜设施,可修步行道和解说系统。

(3)文化遗产保护区。

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人文景观分布区,在保护好文化遗产原貌的前提下,开放展示、参观,以传播历史文化知识,不许改造、扩建和毁坏文化遗产。

(4)服务设施区。

为区内游憩区,可设臵过夜设施,以安全、卫生、简朴为原则,不建豪华宾馆,可修建公路。

(5)一般控制区。

根据我国风景区一般都有农村、田园的特点,考虑原住民的发展,改变粗放农业,发展生态农业,控制村落建筑的高度、体量和形式,使之与风景区的景观协调。

结合旅游业的发展,鼓励原住民参与旅游服务业,如开办家庭旅馆等,照顾原住民的利益。

随着地区城镇化的进展,为山区农民迁居城镇创造条件。

此外,为了保护风景区的完整性,还要确定外围保护地带,防止污染和不协调的开发建设对风景区造成影响。

2.4风景区的环境容量与人工设施规划《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指出,“军事冲突,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各种灾害和大众旅游及其失控的旅游开发,都对遗产造成威胁”。

对我国风景区和世界遗产地威胁最大的是超容量的游人尤其是过度的旅游设施开发,造成风景区尤其是核心区的人工化、商业化和城市化,导致风景区自然度、美感度和灵感度的下降,严重破坏了风景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现在多数风景区应落实拆迁规划,尤其是核心区经营性设施,应只拆不建,并迁往区外旅游服务基地。

区内的商业性服务设施保持在最低的必要的限度内,并实行特许经营,区外的旅游服务基地按市场规律发展。

至于风景区的开发,为了弄清概念,笔者把它分为硬、软两种开发方式:硬开发是一切人工的物质建设;软开发是科研和体验,不断发掘风景区的科学、美学和历史文化价值,以及创作新的山水诗、画、影视等,向国内外传播,达到间接利用的目的。

硬开发是有限制的、禁止的,软开发是永无止境的。

由于风景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世界各国亦都根据各自的标准不断地进行研究和实践,随着生态科学理念的发展,游人量的控制越来越严格,而我国则相反,“人满为患”,尤其是“屋满为患”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造成不少景区生态失衡。

因此,控制合理容量是风景区规划很重要的内容。

2.5游览规划风景资源评价、保护标准、功能分区及其环境容量的确定,为游览规划、人工设施、环境保护、经济导向等专项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基础,离开上述的调查研究基础,专项规划必然缺乏科学性,从而导致盲目性和误导性后果。

风景区游览规划,是总体规划中的专项规划之一,是风景资源的价值、性质、功能及其保护利用的具体化。

游览是风景区多种功能中的重要功能之一,是利用量最大、影响最大的功能,也是威胁风景区保护的最大因素,因此,在风景区总体规划中始终将其作为很重要的内容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规划。

游览规划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分区保护利用,即功能分区。

在此基础上,结合游人的需求,设计各有特色的不同游程的游览路线,相应配臵服务设施,包括区外设施齐全的旅游服务基地和区内必要的服务站和服务点让游人选择以满足科教、游览、欣赏、体验大自然的精神文化和科教活动的要求。

3、风景区旅游规划如上所述,风景区规划已充分突出游览功能所涉及的各种因素,并有专项游览规划,为何有的决策者又在国家风景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编制“风景区旅游规划”?这是世界各国国家公园所没有的现象。

笔者看过一些“风景区旅游规划”,认为这是不符合国家风景区相关法规的,也不符合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性质,因此是没有必要的。

首先,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是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进行编制,国务院指定由国家建设部主管,并报国务院审批,代表国家最高层次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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