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债权人委员会运行机制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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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学作业2-4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学作业2-4答案

经济法学形考任务2计分任务1(含答案)1.在我国下列经济法的渊源中,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

选择一项:A.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B. 单行条例C. 规章D. 民族自治条例2.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性质的第一要素是()。

选择一项:A. 内容B. 行为C. 主体D. 客体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选择一项:A.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 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C. 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D. 合伙人被宣告破产4.我国《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选择一项:A. 5万元B. 1万元C. 2万元D. 10万元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实体性法律规范的是()。

选择一项:A. 抵销权B. 破产财产6.在我国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银行是()。

选择一项:A. 中国银行B. 中国建设银行C. 中国人民银行D. 中国工商银行7.下列选项中属于可再生能源的是()。

选择一项:A. 太阳能B. 天然气C. 煤炭D. 石油8.我国现实中的限定交易行为主要体现在()。

选择一项:A. 外资企业B. 公用企业C. 民营企业D. 合伙企业9.以下产品中,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界定的产品范围的是()。

选择一项:A. 天然成品B. 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C. 初级农产品D. 军工产品10.下列主体中,属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的是()。

选择一项:A. 为自己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购买原料的自然人刘某B. 购买化肥的农民许某C. 在某汽车维修站维修公务用车的某市公安局A. 实现经济指标行为B. 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缴付存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行为C. 政府间转移支付行为D. 纳税人纳税行为2.传统的企业法律形态包括()。

选择一项或多项:A. 国有企业B. 合伙企业C. 公司D. 个人独资企业3.国债发行的主要方式包括()。

反思与重构--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再研究

反思与重构--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再研究

反思与重构--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再研究旺东;朱贺;张延聪;王静;季永焜【摘要】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commercial Banks(SMCBs) in our country have generally established a moderately acceptabl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mechanism, which plays a positive role in enhancing the bank’s ability of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But under the affection of various factors, the practical function is very limited. This article reflects and researches the status quo of SMCBs corporate governance,which not only learns from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foreign banks, but also fully considers the particularity of China’s SMCBs. Based on the research,this article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目前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以“三会一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对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受多方因素影响,公司治理有形无实、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等问题仍然突出。

本文对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进行了总结、反思和研究,既借鉴国外银行公司治理成功经验,又充分考虑了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特殊性,按照体制基础与制度设计兼顾、体制基础优先的原则,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创新交易模式探讨

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创新交易模式探讨

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创新交易模式探讨【摘要】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本文以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展开讨论。

在首先介绍了相关背景,指出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了研究目的。

正文部分分析了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的问题,探讨了当前存在的挑战,提出了对策,并对创新交易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同时讨论了风险控制策略。

结论部分总结了主要观点,展望了未来发展,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领域的问题和挑战,并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关键词】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问题、对策、创新交易模式、挑战、风险控制、观点、发展、建议。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承担着存款吸纳、贷款发放、支付结算等职能。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商业银行通常会持有大量的抵押资产,如不动产、股权、债券等,作为债务人违约时的抵债凭证。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和金融产品的多元化,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风险难以评估、价格难以确定等问题。

这些问题使得商业银行在处置抵债资产时难以准确评估资产的价值,从而导致处置过程中出现不确定性和风险。

当前金融市场竞争激烈,商业银行面临着处置抵债资产时的竞争压力。

监管政策的不断加强也给商业银行的处置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针对以上问题,商业银行需要探讨有效的对策和创新交易模式,以提高抵债资产的处置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创新交易模式。

通过对当前存在的挑战进行深入分析,寻找解决方案,加强风险控制策略,提高商业银行运营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

通过对不同创新交易模式进行对比分析,探讨其优劣势和适用范围,为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提供更具实践指导意义的建议。

通过本研究,旨在为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其更好地应对市场风险和挑战。

全国部分报刊经济类文章目录索引(2005.11—2005.12)

全国部分报刊经济类文章目录索引(2005.11—2005.12)

中国农业经济百年 巨变/ 秀清 王
我 国农业政策演变 的两 条基本线索/ 朱四海 发展农村金融 加快推进农 业产业化进程/ 东阳 等 王
我 国农村金融供求状 况分析/ 王金 龙 从农业剩余 劳动力转移的激励和约束看 中国特 色的 城 市化/ 高国威 县城旅游 发展 制度 创新研究/ 许振 晓 等
论 税式 支出适度规模 和效 益/ 陈庆萍 调整现行主要税 种税 收优 惠制度的设想/ 荣 等 刘
进入 中国市场 的境 外资金研究/ 新 邹
道德 风险: 国有商业银行转型 的困扰 与挑战/ 俞 栋
商业银行 债权 人委员会运行机制 问题研究/ 陆胜 东
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与修正/ 王建刚 等
金融论坛 2 0 .2 05 1
解决县 乡财政 困难值得商榷的几个观点/ 曾毓 淦 等
理性看 待取消农业税对农村金融 的影 响/ 傅芳 荣 促进我 国农村教育全面发展 的政策选择/ 代 华 等
税 务研 究 20 . 1 0 5 1
我国税 收优 惠政策调整 的原则 和取 向/ 郭 宏
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邴志刚
借鉴国际经验, 加快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存款保险
制 度/ 苏 宁
现行投融资体制缺陷与开发性金融的作用/ 杨元 杰 等
完善地方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研究/ 宋立根 等 深化地方政府投资体制改革需要解决 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典当业的性质及可持续性研 究/ 曾康霖 等 我国经济转型期隐性最后贷 款人问题研究/ 汤凌宵
通货膨胀 目标制理论 与实证研究综述/肖曼君 完善股权分 置改革的思考/ 张友 良 我 国政府支 ̄x 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研究/ - , t 马树 才 等

中国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8•【文号】银保监发〔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57号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证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各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维护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0年12月28日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针对债务规模较大、存在困难的非金融债务企业,3家以上持有债权(含贷款、债券等)、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债权、依法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银行保险机构和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等(以下统称金融机构)可以发起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

债委会是协商性、自律性、临时性组织,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依法维护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债委会可以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加融资、稳定融资、减少融资、重组等措施,确保债权金融机构形成合力,稳妥化解风险。

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7.11.07•【字号】琼银监办发〔2017〕114号•【施行日期】2017.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工作的通知琼银监办发〔2017〕114号三亚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海南省分行,大型银行海南省分行,海南银行,海南省联社,邮储银行海南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海口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南商银行海口分行, 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海南分公司),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海南省银行业协会: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机制自2016年运行以来,在化解企业债务危机,防范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更好支持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辖区信用风险防控新形势,海南银监局决定扩大企业和银行的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债权银行信息共享、客户评价、联合授信等机制,提高债委会运行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扩大组建范围在已组建14家风险企业债委会的基础上,有序扩大债委会的组建范围。

组建范围调整为:第一类是债权银行3家以上(含),授信余额合计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至少在1家债权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为关注及以下的客户;第二类是债权银行3家以上(含),授信余额合计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的客户。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签署《债权人协议》。

债委会成员应当签署《债权人协议》,《债权人协议》是债委会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债委会组织架构、议事规则、权力义务及共同约定、相关费用等。

(二)区分管理方式。

债委会根据风险情况划分为紧密型和松散型管理方式,其中贷款风险分类为关注及以下的必须划分为紧密型。

(三)按照议事规则开展活动。

债权人财务治理研究

债权人财务治理研究
会 短 缺 ,同 样 达 不 到 公 司 治 理 应 有 的 效果 。
者 ,通过 监 事会 参 与到 公 司治 理 中 , 对 企业 的经营 和财务决 策 、管 理者 的
三、债权人财务治理方法
经 营管 理决策 ,只有 在债务 到期时 的 本 息收取 权 ,因此 ,保 障借 款本金及
是共 同治理 机制 。共 同治理机
根据 理财 的 自利行 为原 则 ,各 利 益相关 者在 财务治 理活动 中 ,其它 条 件相 同的情 况下会选 择对 自己经济 利 益最 大的行 动 。债 权人作 为企业 的 出 资 者 ,财 务治理 的 目标是 实现和保 护
自 己 的 财 务 利 益 。 为 了 实 现 自 己 的 财
务利益 ,通过 债权 人财务治 理权 的实 施 来 维 护 其 利 益 ,根 据 债 务 契 约 规 定 ,债 权人是 一个合 同受益 者 ,无 法 像股 东 一样 享 有企 业利 润 的分 配权 , 在一般 状态下 ,债权 人不能 参与企业
权人 m资 者财务治 理缺位 ;缺少相 机
治理 机制 ,债权人 财务治理 的方法 就
护 自己的 财 务 利 益 不 受 损 害 。

其求偿权 优先 于股东 ,但其风 险
主要 来 自债 务人 的风险转 移 ,同股 东

债权 人 、股 东 、经 营者 、员_ T作
为 企 业 的 四大 利 益 相 关 者 , 其 利 益 不
样 ,其 利益 理应 受 到应 有 的保 护 ,

是企 业总收入> 债 务本 息+ 员_ T
山西财税 2 0 1 3 年第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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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

图解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

寻求破解逃废银行债务之道图解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国内外债委会历史沿革1古代罗马法关于破产处理的制度中,已出现了类似于债权人委员会的债权人自律组织。

古罗马时期破产法在欧美等国问世,大多数国家破产法将债权人会议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并设置债权人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

15世纪各国破产法进行了改革,采用了破产重整制度,债权人委员会作用得以扩展。

20世纪70年代利用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进行法院和解,在英国较为普遍,成功挽救了不少大型企业。

20世纪90年代初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债权人会议”进行了规定。

1986年债权人委员会在此期间的广东粤海、德隆系、三九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债务重组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1999-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首次对债权人委员会的设立和职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适用于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进行的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

2006年尚福林主席在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中提出要全面推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7月6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6年7月国外发展史国内发展史银行业债委会提出背景2什么是银行业债委会3定位 信息沟通平台+协调行动平台。

定义 由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企业三家以上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成立的协商性、自律性、临时性组织。

功能 按照“一企一策”方针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等相关工作。

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组成 可以由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发起成立,主席单位原则上由债权金额较大且有协调能力和意愿的一至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任。

原则上由其企业所在地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

协议 债委会成员应签署《债权人协议》。

规则 制定议事规则, 所有债权金融机构按照议事规则开展活动。

银行之间无序竞争 经济上行期“抢客户”“垒大户”;经济下行期“抢贷款”“闻风逃”。

对债委会工作机制的理解和认识

对债委会工作机制的理解和认识

对债委会工作机制的理解和认识引言债委会是一种具有重要作用的组织形式,对于债务违约的处理和债务重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债委会的定义、工作机制、优势和挑战等方面,对债委会工作机制进行详细的理解和认识。

定义债委会是由债权方组成的一种组织形式,致力于债务违约和债务重组的协商、决策和执行。

其成员包括主要债权人,如银行、债券持有人等,以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利益相关方。

工作机制债委会的工作机制是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1.确定债权人委员会:首先,债务方和债权人需要达成一致,共同确定债务债权的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成员。

2.共享信息: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需要对债务方的相关信息进行共享,并对债务的性质、规模和违约情况进行了解。

3.协商和决策:委员会成员通过协商讨论,制定出合适的债务解决方案。

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债务重组、债务减免、资产剥离等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4.实施和监督:一旦债权人委员会达成共识,债务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债务解决方案,并委员会成员将对其进行监督,确保债务解决方案的有效执行。

优势债委会工作机制具有以下优势:1.综合利益考虑:债委会将债务方和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平衡,避免了单方面的决策,更符合各方的利益诉求。

2.高效决策:债委会采用共同决策的方式,减少了重复协商的次数,提高了决策的效率和准确性。

3.保护债权人权益:债委会的成员代表债权人,能够更有效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债权人的谈判力和监督能力。

4.促进债务重组:债委会通过协商和决策,能够推动债务重组的进行,为债务方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降低了债务违约风险。

挑战然而,债委会工作机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1.利益冲突:债权人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如债权人之间的优先次序和债务重组方案的选择等。

债委会需要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决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协调难度:债务方和债权人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可能存在困难,特别是当债权人数量众多、观点不一致时,协商和决策的难度会增加。

银行债委会工作总结报告

银行债委会工作总结报告

银行债委会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银行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风险。

为了有效管理和化解银行债务问题,银行债委会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的银行债委会在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将在本报告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首先,银行债委会在债务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们加强了对银行债务的监管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化解了一些潜在的风险。

通过与债务人进行沟通和协商,我们成功地减少了部分债务的逾期情况,保护了银行的利益。

其次,银行债委会在债务风险防控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我们加强了对债务人的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定了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地降低了银行的债务违约率。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了风险防控策略,确保了银行债务的安全和稳定。

另外,银行债委会在债务协商和重组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积极参与了一些债务协商和重组工作,推动了一些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和清偿。

通过合理的协商和谈判,我们成功地减轻了一些债务人的债务负担,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同时也保护了银行的利益。

总的来说,银行债委会在过去一年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银行债务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对债务风险的防控,积极参与债务协商和重组工作,确保银行债务的安全和稳定。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为银行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银行债委会工作流程

银行债委会工作流程

银行债委会工作流程《银行债委会工作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债委会的工作,保障银行债委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银行债委会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的,以协调、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的机构。

第三条银行债委会的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银行债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

主席、副主席、委员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产生。

第五条银行债委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银行债委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银行债委会的主要职责:(一)协调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二)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债务义务;(三)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发展;(四)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问题;(五)其他应由银行债委会负责的事项。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七条银行债委会的工作程序分为:筹备、召开、运行、闭会四个阶段。

第八条筹备阶段:(一)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二)发出会议通知;(三)收集会议议题;(四)准备会议资料。

第九条召开阶段:(一)召开会议;(二)审议会议议题;(三)讨论、决定事项;(四)签署会议纪要。

第十条运行阶段:(一)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二)跟踪议题的执行情况;(三)及时沟通信息;(四)处理紧急事项。

第十一条闭会阶段:(一)总结会议成果;(二)整理会议纪要;(三)分发会议纪要;(四)筹备下一次会议。

第五章:纪律与监督第十二条银行债委会成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第十三条银行债委会设立监督机构,对银行债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流程的解释权归银行债委会所有。

第十五条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银行债委会工作总结报告

银行债委会工作总结报告

银行债委会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银行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债务风险挑战,为了有效管理和化解这些风险,银行债委会成为了至关重要的机构。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的银行债委会经过精心的策划和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现在,我将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总结报告,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为未来的工作提供更好的参考。

首先,我们在债务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通过加强对债务的监控和分析,我们成功地降低了银行的不良债务率,提高了债务回收率。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债务管理制度,确保了债务的及时催收和清理工作。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债务风险的预警和防范,有效地避免了一些潜在的债务风险。

其次,我们在债务危机处理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

面对一些突发的债务危机
事件,我们迅速组织了应急处理工作,并成功地化解了一些债务危机。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债务危机处理机制,确保了危机事件的及时处置和有效解决。

最后,我们还加强了对债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债务工作考
核制度,对债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评估。

通过对债务工作的评估,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及时采取了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了债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总的来说,我们的银行债委会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
不足之处。

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对债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债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银行业的稳健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厘清银团贷款、债委会、联合授信的关系

厘清银团贷款、债委会、联合授信的关系

Guidance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 Supervision监管引领44为防范应对信用风险,近年来我国监管部门相继推出了银团贷款业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机制,三者均是规范两家及以上银行与同一家企业之间授信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

三种机制之间存在什么关系,目前运行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研究清楚上述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改进建议,对于更好运用三种机制防控信用风险、助力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三种机制间的关系(一)共同点及相互关系三种机制均是规范银行授信行为、降低授信集中度、防控授信风险的制度安排,是推动金融机构相互协作共同防控信用风险的工作机制。

从众多信用风险案例可以看出,企业信用风险暴露与银行的非理性授信行为具有一定关联,银行多头授信、过度授信会对企业高负债运营、盲目扩张形成不当激励。

部分企业获取银行信贷资金后有扩张的冲动,杠杆率也随之上升,在经济下行期,企业盈利能力变弱,银行急剧收缩信贷导致企业资金链趋紧,造成信用风险暴露。

为防范银行非理性授信行为,三种机制均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对单一企业或单一项目融资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10%或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15%的,银团贷款机制鼓励采取银团贷款。

债委会机制要求成员集团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

联合授信机制要求企业实际融资总额不得超过双方确认的联合授信额度。

三种机制间可以相互转化、相互协同,如在联合授信机制下,当企业可能发生偿债风险时,联合授信委员会应与企业的其他债权人联合组建债权人委员会,集体研究债务重组等措施,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等相关工作;在债委会机制下,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有正常的资金需求时,债委会可通过组建银团贷款、建立联合授信机制等方式予以支持。

(二)机制间的差异实施目的存在差异。

债委会工作中的经验

债委会工作中的经验

债委会工作中的经验债委会是指由债权人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协调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关系,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债委会的工作涉及诸多方面,包括债务人的资信调查、债务重组和清偿方案的制定、债权债务的核实和调整等。

下面将介绍一些在债委会工作中的经验和指导意义。

首先,债委会应该高度重视债务人的资信调查。

在接手一个债务人的案件时,债委会应首先对其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资信评估。

这包括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等方面的调查和审核。

只有了解债务人的真实情况,才能为债权人制定合理的债务重组或清偿方案,从而降低债权人的风险。

其次,债委会在制定债务重组和清偿方案时,应注重公平合理。

债委会应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利益,但也要兼顾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经营前景。

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债权人的损失承受能力、债务人的经营能力和资金周转能力,寻求双方的平衡点。

同时,还需要考虑其他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如员工、供应商和债务人可能的未来发展等。

另外,债委会在调整债权债务的过程中,要确保核实准确无误。

核实债权债务是债委会工作的核心任务之一,也是保护债权人权益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步骤。

债委会必须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核实,通过验证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务,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只有确保核实准确无误,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方案,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

最后,债委会要与相关机构和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债委会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与法院、监管机构、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保持紧密联系,共同解决问题,推动债务重组或清偿方案的实施。

债委会应做到主动交流,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问题,争取各方的支持和配合。

同时,也要注意保护相关信息的机密性,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综上所述,债委会工作中的经验包括重视债务人的资信调查、注重公平合理的债务重组和清偿方案制定、确保债权债务的核实准确性,以及与相关机构和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建纬观点】《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之解读

【建纬观点】《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之解读

银保监会.png2021年1⽉6⽇,中国银保监会、发展改⾰委、中国⼈民银⾏、中国证监会四部门联合发布《⾦融机构债权⼈委员会⼯作规程的通知》(以下简称“⼯作规程”)。

此前,银保监会为防范化解⾦融风险,⽀持实体经济发展,建⽴了银⾏业⾦融机构债权⼈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制度,本次《⼯作规程》是在总结前期风险企业债务问题特点及债委会运⾏过程中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的进⼀步完善。

《⼯作规程》共有⼆⼗⼀条,分别对债委会成员的覆盖范围及对象、债委会的职责定位、债委会的⼯作内容及作⽤、债委会的成⽴及运作管理等⽅⾯予以规定。

旨在提⾼⾦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维护⾦融机构债权⼈合法权益。

《⼯作规程》规定,债委会可以按照“⼀企⼀策”的⽅针,集体研究增加融资、稳定融资、减少融资、重组等措施,确保债权⾦融机构形成合⼒,稳妥化解风险。

笔者认为,债委会的成⽴有助于⾦融机构前置风险化解意识,做好投后管理⼯作,发挥联合优势,精准施策,进⽽提⾼服务实体经济的效果。

多家⾦融机构形成有效合⼒,可对困难企业进⾏客观、公正、专业地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精准定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制定有针对性的纾困⽅案。

4、明确坚决打击逃废⾦融债务的⾏为。

《⼯作规程》规定,⾃律组织可在⾦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对逃废⾦融债务的企业进⾏警⽰及进⾏失信惩戒。

对拒不采取纠正措施的逃废⾦融债务企业可采取不予新增融资、压缩存量融资等措施。

本条规定明确将对逃废⾦融债务的⾏为坚决打击,有效维护⾦融机构债权⼈合法权益。

利⽤信⽤信息平台及调整融资措施等⼿段多⽅⾯对逃废⾦融债务的企业实施惩戒。

5、市场主体享有⾃主决策的权利《⼯作规程》规定,债委会组建成⽴、⽇常运⾏中出现重⼤问题或涉及重要事项时,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民银⾏及其分⽀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融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部门等应当按照职责分⼯,依法及时予以指导、协调,银⾏业协会、保险⾏业协会、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业协会、期货业协会、银⾏间交易商协会等⾃律组织(以下简称⾃律组织)应当积极⽀持和配合。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7.06•【文号】银监办便函〔2016〕1196号•【施行日期】2016.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6〕1196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机构:为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有关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债委会是由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企业三家以上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成立的协商性、自律性、临时性组织。

二、债委会的职责是依法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有效保护金融债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债委会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等相关工作,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形成合力。

三、债委会应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债委会实施债务重组的,应当采取多方支持、市场主导、保持稳定的措施,积极争取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实现银企共赢。

四、债委会可以由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发起成立。

债委会要明确主席单位和副主席单位,启动相关工作。

五、债务企业的所有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参加债委会;非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债权人,也可以加入债委会。

六、债委会主席单位原则上由债权金额较大且有协调能力和意愿的一至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任,副主席单位可以由代表债权金额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代表债权金额较小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组成。

其他债权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出席相关会议。

债委会推进情况汇报

债委会推进情况汇报

债委会推进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我在此向大家汇报债委会的推进情况。

自债委会成立以来,我们始终秉持着
“依法、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全力推动债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首先,债委会成立以来,我们加强了与债务人的沟通与协商,促使债务人提出
了更加切实可行的偿债方案。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与债权人的沟通,协调各方利益,推动债务清理工作向前推进。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债务人的资产调查工作,确保了债务人的财产真实性,为
债权人争取更大的利益。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确保了债务清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债务人的督促催收工作,通过多种手段促使债务人履行
偿债义务。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注重与债务人的沟通,尊重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坚决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还加强了对债务清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
问题和难点,确保了债务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债委会在推进债务清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
难和问题。

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协调,推动债务清理工作向前推进,为债权人争取更大的利益,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的聆听!。

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
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国际融资》
【年(卷),期】2016(0)10
【摘要】近日,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困难企业扭亏、转型、发展、脱困的合力,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规范和做好债权人委员会相关工作,指导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帮扶困难企业走出困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总页数】1页(P75-75)
【关键词】银行业金融机构;委员会;债权人;银监会;印发;金融债权管理;经济金融秩序;企业扭亏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0.2
【相关文献】
1.《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J], ;
2.银监会印发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核销工作努力减轻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债务负担 [J],
3.银监会高检院公安部安全部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 [J], 无
4.中国银监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 [J],
5.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债委会2篇

债委会2篇

债委会2篇债委会是中国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机构,其作用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在债务清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和协调作用。

下面将通过两篇文章来探讨债委会的相关问题。

第一篇:债委会的介绍与职责债权与债务是经济关系中常见的一种形式,而当债务方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需要维护自身权益,这时候就需要债委会的介入。

债委会是由债权人自愿组成的机构,其目的是通过集体行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债委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和协调债事处理:债委会负责组织债事处理程序,协调债务追偿和债务履行。

它可以向债务方提出要求,监督债务方按照债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

2. 代表债权人行使权益:债委会作为债权人的代表,行使债权人的权益,包括参与债务重组、破产清算、资产拍卖等重要决策的制定和执行。

债委会可以代表债权人与债务方进行协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 监管债务债权关系:债委会有权对债务方的财务状况、业务计划等进行审查,确保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债委会还有权对债务方的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债务方的真实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 解决债权纠纷:债委会在债务处理过程中,可以启动仲裁、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债权纠纷。

债委会可以协助债权人提出索赔请求,追究债务方的法律责任,并确保债务方按照法律规定清偿债务。

总之,债委会在维护债权人权益、保护市场信用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组织和协调债务处理,代表债权人行使权益,监管债务债权关系和解决债权纠纷,债委会为经济中债权债务关系的合理化和平稳运行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第二篇:债委会的实践和问题债委会作为债权人的代表,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债委会的组织和运作需要债权人的积极参与。

但是,在现实中,债权人的权益分散、主动参与程度不高,导致债委会的发挥受到限制。

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债权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增强债权人参与债委会的主动性。

其次,债委会在处理债务问题时需要与债务方进行协商。

债委会工作制度规程

债委会工作制度规程

债委会工作制度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债务管理,维护企业信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境内企业债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债委会工作制度的核心是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债务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控制和处置,确保企业债务安全可控。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债委会,作为企业债务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债务管理策略,监督债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处理重大债务风险事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债委会,债委会成员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法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外部专家担任债委会成员。

第六条企业应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债委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债委会会议,组织协调债委会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设立债委会办公室,负责债委会的日常工作,包括债务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工作。

第八条企业应确保债委会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定期对债委会成员进行债务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三章工作程序与内容第九条债委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企业债务风险状况,制定债务风险防控策略,监督债务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债委会会议议题由债委会办公室提出,报债委会主席审批。

会议议题应包括企业债务风险评估、债务风险预警、债务风险控制和处置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一条债委会会议决策应遵循民主、科学、透明的原则,参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形成会议决议。

第十二条债委会决议应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

债委会决议对企业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债委会办公室负责落实债委会决议,跟踪监督债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效。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债务风险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及时向债委会办公室提供债务风险信息。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债务风险进行评估,为债委会制定债务风险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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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力 救 助 指 债 权 人 依 靠 自 己 的 力 量 占 有 "变 价 债 务 人 的 财 产
!( 法院内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 古罗马孕育了破产
制 度 萌 芽 # 其 在 中 世 纪 的 意 大 利 得 到 迅 速 生 长 # !"$$ 年制定了第一个比较详细的规定商人破产处理措施的法 规*$ ** 威尼斯条例 %! !#$! 年和 !$!% 年 # 米兰和佛罗伦 萨又分别制定了有关破产处理的 $ 米兰条例 %"$ 佛罗伦萨 条例 %! 源于古代罗马法的债务执行制度的自力救助 中 #
二 ! 国内外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债权人委员会制度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企业的财务困 境 & 财务危机 " 财务困难 ’! 企业经营管理不善 "投资决策 失误 " 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 " 资本结构不合理 " 企业所在 行业进入衰退期 "经济不景气等都可能导致财务困境 ! 根 据企业的不同情况 #处理财务困境主要有三种形式 ( 资产 重组 "破产清算 " 债务重组 ! 债务重组是处理企业财务困 境最主要方法 # 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原债务合同进行谈判 以确定新的债务合同 ’ 包括债务展期 " 债务减免和债转股 等 # 重组是为了使有复苏希望的企业在发生暂时支付困 难时 ’ 避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债务重组包括三种模式 ( ** 法院 &!’ 正式重组 # 在破产保护下重组 # 即在第三方* 的领导下进行重组也称庭内重组 )&" ’ 私下重组也称庭外 重组 # 企业与债权人私下达成债务重组协议 )&# ’ 预 包装 破产重组 #即债务人先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再通过法律程 序重组 !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来处理企业财务困境 # 债权人 都需要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 # 保证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 风 险最小化 #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应运而生 ! " 一 # 国外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申请和解 # 待法院许可后 #同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委员会 ’ 谈判成立和解协议 # 避免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 二是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和解 # 又可分为两种类型 (&! ’ 破 产程序开始后至破产宣告前进行和解 ! 债务人经向法院 申请 # 同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委员会 ’ 达成和解协议 # 由法 院裁定认可 # 中止或终结破产程序 ! 英美法系各国实行和 解前置主义 # 普遍规定这种和解 !&" ’ 破产宣告后和解 ! 法 院允许破产人同债权人会议 & 债权人委员会 ’ 达成清偿债 务的和解协议 ! 德 " 日破产法称此种和解为 + 强制和解 ,! 各国关于债权人会议的立法体例主要采取以下四 种方式 (&! ’ 不设立由债权人组成的任何 机构 # 而是在此 之外另起炉灶 # 从律师 " 会计师 " 审计师等社会中介机构 中选定所谓 + 债权人代表 ,# 代表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 益 # 自始至终参加破产程序 ! 法国 !)*% 年新破产法就是 采取的 + 债权人代表 , 这种方式 ! &" ’ 不认可由全体 债权 人 组 成 的 债 权 人 会 议 #仅 规 定 由 部 分 债 权 人 组 成 的 +债 权人委员会 ,# 意大利破产法采取的就是这种方式 ! &# ’ 只规定债权人会议 # 此外不再设诸如 + 债权人委员会 , 这 样的常设机构 # 我国现行破产法采用的是这种做法 ! &$ ’ 将债权人会议作为最高权力机构 # 并设立债 权人委员会 或监督人这一常设机构 # 代表全体债权人行使日常性 " 常规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 德国 " 日本 " 英国及美国等国 家采用这种方式 # 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 !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破产法普遍设置了债权人会 议 #用 以 表 达 所 有 债 权 人 的 意 思 #并 对 破 产 程 序 的 重 大 问题做出决议 ! 但债权人会议并非常设机构 # 在闭会期 间不可能对破产程序中随时发生的问题进行监督! 因 此 # 外国破产法一般都设置监督人 # 代表债权人会议 # 维 护债权人的共同利益# 代为行使债权人会议的某些职 权 # 代表债权人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 !
一 % 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一般理论
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产生与各国企业破产 " 重组制 度等密切相关 !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会议 " 债权人大会 & 制度作为一种债权人自治制度 ! 负责协调决定企业破产 " 重组等程序的重要事务 !以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 # 一 & 债权人委员会概念 债权人委员会是企业重组 " 破产等程序中全体 债权 人的意思表示机构 ! 它通过重大事项的 决定和监督 ! 以 维护债权人自身利益’ 债权人委员会统一协调各债权 人 !运 用 市 场 原 则 对 企 业 债 务 进 行 重 组 !通 过 对 企 业 加 强 财 务 和 资 金 监 管 !维 持 企 业 正 常 的 生 产 经 营 !逐 步 恢 复企业的履约能力 ! 化解风险 ! 维护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 ! 最大限度地保全风险资产 ’ 债权人委员会由全体债权人组成 ! 所有债权人 ! 无 论 其 债 权 的 性 质 如 何 "数 额 多 寡 !均 为 债 权 人 委 员 会 的 当然成员 ’ 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实际是债权人自治制度 ! 债权人自治有两种表现形式 ( 债权人会议和监督人 ’ 其 中 !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意思表示机关 ! 监 督人则为债权人会议的代表机构 ’ 作为债权人自治形式 的债权人会议与监督人 ! 在破产程序中的作用 是相辅相 成 的 !两 者 依 法 履 行 各 自 的 职 责 !其 目 的 都 在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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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胜东 ! 商业银行债权人委员会运行机制问题研究
部分清偿债务 ! 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 " 一般来 说 !只要重整这一破产保护的申请一经提出并被批准 !债 务人即可以免于债权人 # 包括有担保债权人 $ 的一切诉讼 和要求 !% 企业通常由现任管理层继续控制 ! 并获得继续 经营半年或更长时间的机会 " 在此期间 ! 债务人须提出一 个重整计划 ! 如果大多数债权人同意或者法院批准该计 划 !企业就能够恢复正常业务并重新开始 "
!文章编号 " !""# $ #!#" #%""&$!%$ ""’’ $ "(
商业银行债权人委员会运行机制问题研究
陆胜东 !摘 要 " 本文介绍了商业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概念 ! 主要作用及产生原因 " 比较分析了国内外商
业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产生发展和主要区别 " 从粤海 !!""! 德隆 ! 三九 ! 啤酒花债务重组的实践入手 " 剖 析了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运行的主要实践 ! 困难 ! 原因 ! 经验和教训 " 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 我 国的商业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尽管在法律环境 ! 制度安排和具体操作方面存在很多的不足 " 但确实已成为 商业银行处理重大企业债务危机的一个现实选择 " 并将成为市场化 ! 法制化 ! 规范化处置企业债务危机的一 种新趋势 $ 本文也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给出了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相关政策建议 $ ! 关键词 " 商业银行 % 风险管理 % 资产保全 %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 ! 作者 简 介 " 陆 胜 东 ! 男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信 贷 管 理 部 ! 经
济师 ! 北京理工大学在职硕士生 " 北京 !#$$$%& #$
%%
金融论坛
!""# 年第 $! 期
项 ! 债权人委员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应依照公平 " 公正 " 公开对待全体成员单位的原则统一维权 # 尊 重成员单位 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 债权人委员会之债权人须共同签订 $ 债权人 协议 %# 该 协 议 约 定 以 下 事 项 & 享 有 的 权 利 ’(&! ’ 债 权 人 委 员 会 由债权人各自的授权代表组成 # 会员包括银行债权人及 非银行债权人 )&" ’ 债权人委员会是债务重组的最高决 策 和 执 行 机 构 #有 权 依 据 协 议 有 关 约 定 #代 表 各 成 员 对 债务重组及其相关事宜 & 包括表决债务重组方案 和监督 重组方案的落实 ’ 做出最终决定 )&# ’ 由债 权人委员会对 各债权人申报的重组债权予以确认 )&$ ’ 确定重组工作 所需聘请的中介机构 )&% ’ 协调重组各方的行动 )&& ’ 当 无法达成各方认可的债务重组方案 # 决定是否向人民法 院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等 !
当债务人出现财务危机时 ! 为拯救陷入困境 的债务 人 !债 权 人 可 以 选 择 采 用 债 务 重 组 "自 愿 和 解 及 企 业 重 整复兴等程序 # 无论是法院外的企业重整 ! 还是法院内 的企业和解 " 整顿 " 破产 ! 债权人都需要一种自治性的协 调机制 $ $$ 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 ’-//+,,)) &! 以 便联合行动 ! 统一维权 ! 在企业重组或破产程 序中 ! 保护 债权人利益 ! 并尽量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 ’
%0 我国法院外债权人委员会职权的约定 ’ 近 年 来 1
在国内企业粤海 "!"" " 德隆 " 啤酒花等债务重组实践中 ! 逐渐发展形成了法院外的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 法院外债权人委员会是为各债权人采取联合统一行动 ! 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而成立的 ! 是债权人解决债务危机 的最高决策机构 ’ 参与债权人委员会的各债权人以协议 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 并以协议或决议 方式决定债 权人委员会的职责" 议事规则和与重组相关的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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