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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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大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大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发表时间:2004-12-8 阅读次数:398河北大学文件校设字[2004]6号签发:孙汉文河北大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化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和实验室建设,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鼓励实验技术人员重视实验技术和测试方法的研究与创新,努力钻研和改进新的实验项目,研制和开发新的实验装置,我校决定设立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为便于对该项目实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立项范围1、实验技术与实验方法的研究与创新。

2、仪器设备与实验装置的自制、改造与功能开发。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功能开发与技术改造。

4、实验教学方法改革,实验室管理模式、方法的改革以及用于实验教学、管理的计算机软件的研制开发。

二、立项程序1、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项目申请人填写《河北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阐明所申报研究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由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

3、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书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学校组织专家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立项。

项目申请书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学院各保留一份,以备督查。

4、项目申请时应提出该项目的经费预算,列出所需购置物资的详细清单及用途。

各项目所在单位应配套20%的经费,用于实验技术项目的研制费。

每个项目申请经费原则上不能超过3000元。

5、学校每年对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计划进行的项目撤消立项资格,并撤回予以支持的经费;已经支付的从学院相关经费中扣回。

三、项目管理1、项目一经批准立项,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付诸实施,启动时间按批准时间为准。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再要求追加经费,由于项目本身或其他因素造成该项目不能继续进行或需要修改原方案,由项目组自行解决。

项目完成后,项目组要填写《河北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大学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作用,加强实验室管理,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大学实验室的开放使用管理。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实验室使用,促进教学和科研成果的实现。

第二条、实验室开放条件1、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且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许可才能开放使用。

2、实验室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并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符号。

3、实验室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以保证实验室内出现危险时及时处置。

第三条、实验室开放范围1、本校师生及相关科研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开放使用实验室。

2、非本校人员如需开放使用实验室,需提前向校方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实验室使用须知1、在实验室内必须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实验室使用须知,严禁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毁坏实验室设备、私自带入危险物品和进行有危险性的实验操作。

2、在实验室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如发现安全事故和隐患,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

3、在实验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和归位使用的实验设备、实验材料和实验药品,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1、实验室管理责任制必须明确。

2、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参加相关培训。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检查并保养实验室设备、仪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

4、实验室应进行定期全面检查,保证实验室设施设备和环境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第六条、违反规定的处理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和实验室规章制度的人员,将视情况和危害程度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对于情节严重的,甚至会移送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其它1、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校方。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即为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为保障实验室的正常开放利用和保障实验室使用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如此规定以加强管理。

学院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学院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学院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为了充分利用我院的实验实训室资源,促进我院仪器、设备、场地校内共享,为教师科研和学生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加强我院服务全省建筑业的功能,特制定本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方式。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各系部、教务处及有关部门协调组织。

各系部填报实验实训室开放申请,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具体开放。

第二条鼓励各系部在“满足实训教学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对校内、校外开放实验实训室。

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比较超前、效果较好的系部年终考评实验实训室项目中将给予加分。

第三条实验实训室对校外开放可适当收取管理费。

实验实训室对校外开放收取管理费以现金的方式交到学院财务处结算。

第四条所有申请使用开放实训室的校内、校外人员需进行实名登记。

第五条所有现在能正常运行的实验实训室都可申请对校内、校外开放。

申请表请见附件1。

第六条管理费分配方案(试行)请见附件2。

第七条申请实验实训室的系部应提供1.对外开放的仪器设备清单、用途、测试费用收取详细标准。

2.各实验实训室开放时间表。

3.参加实验实训人员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

开放实验实训室的指导教师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操作。

学生、老师、校外人员申请参观或测试时必须有开放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在场讲解、培训、辅助测试。

大型精密仪器必须由管理人员辅助测试。

如果由于管理员不在场而发生仪器损坏,由测试使用人人共同承担仪器设备维修费用,校外人员使用仪器设备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到院财务处,使用完成后经检验仪器正常,没有丢失损毁等情况时,押金无息返还。

4.对校外开放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薪酬计划。

开放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可以按劳取酬。

原则上收取的测试费应有一定比例付给开放实训管理员。

5.可对外开放实验项目清单。

第八条实验实训室开放教学的工作流程1.每学期期末,各教学系(部)将下学期可安排的开放实验项目名称、实验时间、参加对象、接纳人数、报名时问及方法等信息上报给实验实训中心。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河北省省属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冀教财【2015】33号)及国家相关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是指学校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及学校设立的各项科研经费。

纵向科研经费是指以学校作为科研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的经费。

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或机构批准设立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基金项目、合作项目、支持项目、开放基金项目及专项项目等经费;本单位自筹经费安排或资助的科研项目等。

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从政府主管部门之外的渠道取得的各种经费,包括通过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科技咨询、技术服务与成果转让等方式取得的经费;以及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单位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等非政府计划形式委托学校承担的各种研究项目经费。

学校科研经费是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自主设立的各类经费及项目等配套资助经费。

第三条此办法包括科研经费管理的管理体制、职责分工与权限、预算及决算管理、监督考评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凡以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五条凡是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除科研项目立项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以外),按照学校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牟取私利。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为了规范教师进修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培养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知识创新能力,加强对教师进修培训的组织和管理,使得该项工作有章可循,实现进修有成果,合作有效果,教师有提升,学生有受益的进修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中的教师是指我校在编在岗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并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

其目的是加强组织管理,保障教师进修培训,科学有效地提高我校广大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教学科研业务能力,开阔学术视野。

第三条教师进修培训是为了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而进行的继续教育。

适应教师岗位聘任制的改革要求,全校教师均有参加进修学习的权利和义务。

本着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原则,以按需选派、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方针进行。

第二章进修培训的类型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教师进修培训包含以下类型:(一)课程进修。

目的是培训年轻教师,在导师指导下,帮助年轻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尽早站稳讲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改进教学方法。

对象是连续三年满工作量,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的讲师及未评级教师。

若教师课程进修科目为我校的急需课程,且在对口帮扶院校没有相关专业,需通过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方可前往其他院校学习。

若无故自行前往,将无法享受项目报销与金额资助。

(二)国内访问学者。

目的是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听课学习和参加教学活动,接触和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加深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面,提高独立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对象是连续三年满工作量,政治业务素质优良,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的年龄不超过50岁的副教授或教授。

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等教学管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由教务处选拔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带头人、教师工作室负责人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实验室作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平台,不仅要提供满足实验教学所需的各类实验资源,还应把握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的要求,充分发挥实验室在素质教育和综合能力培养方面的特殊作用,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性人才培养机制。

为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利用率,满足实验室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要求,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开放的相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原则1.实验室向全校学生开放的目的是通过为学生创造进行独立实验、自主学习的环境,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主要满足学生各类项目实验和实践训练等教学需要。

2.实验室开放原则上应由指导教师依据实验项目的实际教学需要,结合教学安排中教师讲授、教师指导和学生自主实验等环节所占比重,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申报后方可予以开放。

3.实验室的开放必须建立在满足正常教学需要的基础上,不能影响正常教学使用。

实验室开放时间安排在正常教学工作日,按学校正常教学节次申请。

二、实验室开放审批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如需为学生安排自主使用实验室资源,应充分结合实验教学需要,并提前向信息管理中心实验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信息管理中心主管实验室工作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放。

信息管理中心实验管理部根据学生人数、实验内容和预约实验时间安排实验室,并及时将审批完成的申请送交实验室管理人员。

三、实验室开放管理1.信息管理中心主管实验室工作领导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开放工作。

实验管理部负责实验室设备和软硬件资源的管理,负责组织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工作。

实验室开放期间应由申请教师负责指定指导教师或班级实验负责人进行实验室协调。

2.学生按实验类型、实验要求做好实验准备,设计好实验方案,经实验指导教师认可后进行自主实验。

学生凭学生证、校园一卡通卡在预定时间内进入实验室,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3.实验室开放必须及时登记和备案,使用实验室设备的学生应遵从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求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离开实验室前,把使用过的仪器设备恢复原状。

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

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

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规范和加强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参照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河北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河北省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科研组织进行建设,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配备先进科研仪器设备,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技术研究人才,开展国内国际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面向社会开放的科学研究基地。

第三条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以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增强科技储备和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聚焦基础学科、科学前沿和重大需要,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科技基础性工作,聚集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引领支撑科学发展、技术创新和产业进步。

第四条实验室按照“统筹规划、优化布局、重点建设、择优支持”的原则,依托河北省境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科研组织等法人单位进行布局建设。

第五条实验室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六条实验室采取依托单位独自建设或依托单位与共建单位联合共建的模式,鼓励京津冀、产学研联合共建。

第七条省级统筹科技经费,建立对实验室的稳定支持机制和绩效后补助制度,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发展,支持实验室承担国家和省的重大科研任务。

第八条实验室管理实行择优支持、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有序进出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九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实验室的规划布局和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年度建设计划。

(二)制定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规则,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三)审定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

(四)组织实验室建设任务验收、绩效评估。

(五)实施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科技经费支持和绩效后补助。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学研究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项目立项原则第二条坚持地方性原则。

立项应着力解决我校、我市、我省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优先支持有地方特色的,与地方经济、文化、教育结合紧密的项目。

第三条坚持学校特色研究原则。

重点扶持民族研究、满族非遗研究、教师教育研究、地方自然资源等我校特色研究领域。

第四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应用研究为主、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应注重为教育及社会发展的合理模式与结构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并发挥好决策咨询作用。

第五条坚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重点突破的原则。

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的交叉学科项目,鼓励研究人员之间强强联合。

第三章申报项目应具备的主要条件第六条申报项目方向参照《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科研课题指南》和《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科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动指南》,选题新颖,具有特色,鼓励研究方法的创新,鼓励不同学科的交叉,鼓励面向市场的应用研究,鼓励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研究,课题周期一般1—3年。

不应是厅局级或厅局级以上课题的子课题。

第七条凡承担在研学校基金项目者,不能再申请本年度学校基金;凡有在研项目3项者(不含年底前办理结项项目,需提供成果证明),不能申报本次学校基金;项目主持人不能作为成员参加同年度其他校级科研项目;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

项目主持人只限1人,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主持人)中我校职工不超过5人。

第八条不得以博士毕业论文的内容申请校内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第九条申请者和合作者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人员结构合理,研究工作有一定的前期积累,基本工作条件和时间有保证。

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实事求是,无弄虚作假行为。

第四章项目类别及要求第十条普通基金项目:申报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下职称,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0.5万元。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简介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简介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简介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坐落在闻名中外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承德市,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民族本科高校,前身是始建于1907年的热河速成法政学堂,已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地方高校,是河北省首批转型试点高校之一,是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首批全国五所“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基地学校;是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工程建设”项目基地校;2016年入选数据中国“百校工程”产教融合创新项目和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首批试点院校。

目前,校园占地面积976.5亩,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在校生11300余人。

现设有17个二级学院,本科专业39个,专科专业40个,涵盖文学、理学、法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

我校积极拓展开放办学渠道,与多所国外知名高校签署协议,积极开展人才交互培养,每年选派学生赴美国、英国、波兰、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内外高校交换学习。

学院当前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地方性、民族性、开放式”总体办学定位,正在努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满足文化特色浓郁的应用型民族大学。

Introduction to Hebe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Hebe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is located in Chengde City---the famous international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itis the only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in Hebei Province. Grown out of Rehe Law School in 1907, Hebei Normal University for the Nationalities has a history of over 100 years.Supported by Hebei provincial government and 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of PRC, it is the Pilot project school of transformation development of Hebei Province, it is one of the first five pilot universities for the industry-education integration and innovative experiment project authorized by National Center for Schooling Development Program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it is the base of “industry-education integration project” fund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of PRC.In 2016, it has been listed in the 100-university-project of Data China for the program of industry-education integration and innovation, and also as the pilot university for the program of “Double hundred project” supported by Sino-US Applied Technical EducationThe university has an area of 650,000 square meters with a teaching body of 890 full-time faculty members and 11,300 students; it has seventeen schools and departments, covering a broad range of subjects, including arts and literature, social sciences, law, management, education, history and so on.we see cooperation with international universities as an indispensable way of development, so we tryto expand our access to cooperate with oversea universities, up to now we have established formal friendly relationships of academic cooperation and interflow with higher schools and research institutions from the US, UK, Poland, Malaysia, Korea and so on, each year we sent student and teachers to those countries for academic exchanges and further study.The university is now at the crucial period of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We are striving to build it into a high-levelapplication-oriented university while highlighting characteristic of normal, local culture and nationality.地址:中国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学院路西2号, 067000电话:0086-314-2370388,0086-314-2370664邮箱:hbmzsfxygjc@Address:West No.2, Xueyuan Road, Hi-tech District, Chengde City, Hebei Province, PRC, 067000TEL: 0086-314-2370388,0086-314-2370664E-mail: hbmzsfxygjc@。

河北大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河北大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河北大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河北大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
1. 实验室开放时间: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00-5:00。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验室负责
人的安排,延长开放时间。

2. 实验室使用资格:只有在校学生和教师才有权使用实验室设备,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

3. 实验前准备:使用实验室前需提前预约,填写使用申请表格,并按时赴约。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实验室设备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实验室安全
1. 实验室安全监控:实验室内设有监控设备,对实验室内的活动进行监控,保障实验室内的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 实验操作安全: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实验室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违章操作,如私自调节实验仪器、随意更换试剂、擅自离开实验室等行为。

3. 灭火器材备齐:实验室内配备有灭火器材,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及时灭火。

三、实验室卫生
1. 实验室整洁:实验室内部应保持整洁,禁止乱堆乱放物品,确保通道畅通,防止堆积杂物对工作影响。

2. 责任制度:实验室内物品的使用要按规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清理干净,如发现损坏或缺失,应立即报告。

以上规章制度是河北大学实验室的一部分,学生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希望全体用户在使用实验室的同时,能够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安全,共同维护实验室环境。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教学、科研活动,以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1、坚持层次开放、循序渐进的原则。

层次开放指实验室在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外,根据不同的教学目的、教学对象和教学条件,采取多种开放形式,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完成各种开放实验内容。

2、坚持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

实验室应充分挖掘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努力完善实验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加大实验室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

学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制订相应政策,支持和鼓励实验室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向学生开放。

3、坚持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的原则。

努力开放以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创新性实验为主的实验项目,不断丰富开放内容,不断增加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鼓励广大教师将科研成果中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部分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并在指导过程中将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手段引入实验教学。

—1—4、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

在实验室开放的教学时间、过程、形式、内容、方法上,根据不同的学生区别对待,创造学生进行实验活动的环境,强调学生主体、教师启发指导教学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发挥特长。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实验室的教学条件,初期可实行时间、仪器设备和实验场地部分开放,随着实验室开放层次和水平的不断提升,逐步实现实验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全面开放。

开放的内容,对于低年级学生,以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为主;对于高年级学生,可重在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为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可以是课内实验的进一步延伸或课内拓展实验,也可以是自选课题、科研项目、科技活动、兴趣小组的提高型学习等。

加强民族院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几点建议

加强民族院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几点建议

时 间 性浪 费 。
2 实验 室改 革 的 几 点 建 议
针对 以上问题戒 们 需要 因地制宜 . 从低耗 品购置到 大型物 资设 备维护 、 实验技术人员 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实验室管理体制及 其他管 理方 面的改革方法 . 建立一个具有创新能力 的实验室管理体 制和运作 机制 , 建立高效运行 、 管理有力的实验研究基地。这样可为开展科研活 动提供优 良的软硬件条件, 也可提高科研的工作效率 . 是作为科技 这也 管理工作者需要认真思考 、 积极探索 、 扎实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于 1 民族高校实验室管理 中存 在的主要问题 实验 室改革 的具体建议如下: 近年来 . 了提高 我校 的教学 与科 研水平 . 为 给学生创造 良好 的实 21 规范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 . 验条件 . 学校在实验室建设方面通过各种渠道 申请项 目经费用于改善 规章 制度的制定是使操作者有章 可循 , 照要 求进行科研 工作 按 、 实验室教学条件和购置实验设备 . 这使得学校 的实验条件 得到 了极大 实验 室要严格按 国家教育部 、 省教育厅等关于大学实验室 管理的要求 的改 善 , 实验 室建设 取得 了一定 程度 的发展 - 从而为教学 科研 和学生 制定 一套完善的 、 针对性强 的 、 作的规章制度 。并不 断完善 , 可操 具体 实践 活动搭建 了 良好的平 台, 与此 同时 . 也产生 了如何 面对快速 扩增 工作要 落实 到人 、 职责分 明。 在实践教学工作 中, 实验人员与任课教师 的实验设备和“ 人手少 、 任务重” 的管理压力 . 因此 , 实验 室应该积极探 要相 互沟通 、 相互理解 与支持 , 及时处理好实践教学 中的突发事件 , 本 索新 的运作机制和管理模式 目前制约我校实验室发挥科研功能 的主 着以学生为 本。 为教学服务 的原则 . 当增加部分制度 的灵 活性 . 适 充分 要 问题 有 以下 几 个 方 面 : 发 挥实验室的功 能与作用 .要按 时妥善维护 和定时查证实验 仪器设 11 实验设备管理不规范 . 备 . 实验室管理井然有序 。 使 由于实验室逐年加 大投资力度 ,短期 内形成 了实验设备数 量剧 22 改革 与健全管理模式 . 增, 种类繁多 的局面 , 型号 、 仪器 规格 、 价格 、 厂家 、 生产 日期 、 保修期等 在校院两级管理 的基础上 , 把分 散在各教研室 的高精 尖仪器 力争 信息量非常大 。 但实验室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 主要依靠人工管理 , 信息 设 备实行宏观协调管理。 实行 资源共享 管理方式应 以学 院管理 充分 不透 明, 实验教师对增加 的仪器设备种类 、 归置 、 用对象等情况不清 为主. 室为辅 的二级管理模式 . 使 科 同时充分发挥实验 室作 为仪器设备具 楚. 有时甚至影 响到正 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体 管理者的作用 。既要考虑仪 器设备等资源的共享, 也要考虑 共享 中 1 大型仪器使用率不高 . 2 对仪 器设备 的有偿使用 。 各部 门应该健全 和完善仪器设备 的使用管理 很多大 型仪器 在购置前缺乏足够 的可行性论证 和前期调研 . 导致 制度, 明确使用责任确 保仪 器正常 、 高效运行, 有利 于鼓励 和吸 引 这样 购买 的仪器有的配 置附件不全 . 能满足专业 要求 : 的对设 备 的利 更多的人员参 与教学 、 不 有 科研 活动, 可保证 实验室仪器 设备 的正常使 也 用率 问题考虑不周 全 . 往往 只符合 某个专业领 域的使用要 求 . 很难 为 用 。 其他 部门提供服务 . 不能很好地进 行资源共享 : 的大型仪 器设备 的 23 实验设备要科学管理 和维 护 有 . 运行 费用很 高 . 对于大部分 教师尤其 是没有科研 经费的工作人员都是 进行实验室 建设 要讲究投 资效 益 , 对大 型 、 贵重 的仪 器设备要做 无法 接受的 , 加之高 、 、 的大 型设 备技术参 数精密, 难度大, 到统筹安排, 精 尖 操作 即 增添实验设备要认真选型 , 注意成组配套 . 有计划有 目的 使 厂家在仪器到货后进行 装配的同时进行短期 的设 备使 用指导. 效果 地购进。 时投入 使用, 并及 尽快形 成实验能力 , 促进我校科 研水平 的提 也是差强人 意。 上述 原因影 响了科研 资源优化 、 配置 . 而使得仪 高。对于贵重仪 器设备 , 合理 从 不但要严格按 照学校 及学 院的要求, 及时进行 器设 备低水 平工作 造 成 了仪器设备利用率较低 。 制约了我校教学科研 设备的验收 、 安装 和调试 工作, 还要选派业务能 力好 、 责任心强 的实验 工作 高效率 运转 。 技术人员具 体负责管理 和指导使用 仪器 负责人要认真学 习和掌握仪 13 实验 室技术 力量相 对薄 弱 _ 器的性能 和注意事项 , 并制订 出操 作规程 和使 用 、 维护制度 , 并建立仪 教学型大学科研力量 不足是 我国高等教育普遍存 在的问题 . 作 器的技术档案 仪器使用 过程中要做到专人 管理, 使用前要进行 申请 为地 处青 藏高原的一所 民族院校 这个 问题尤 为突出 近年来 . 我校不 使用后要进行登记 负责人定期 检查 实验 室的规范化管理, 为高校 将 断引进了一批从事理论 教学工作 的高学历人才 , 但在加强 实验 室工作 和科研创造 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人员技术 力量方 面投入较少 , 之原有实 验室工作人 员不 足 、 加 年龄 老 24 加强实验技术队伍 建设 . 人才培养是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 。培养一支思想境界 岛 、 化、 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限等问题 , 往往造 成实验室运行不 畅、 备 设 的使用 、 操作 、 护障碍等现 象 。导致 了实验技术力量 相对薄弱 的现 业务素 质好和技术能力 强的工作 队伍 是实验室 管理成 功的坚实 基 维 学 在积极引进人才 状 使得实验室在承担着学校的科研 、 教学与服务社会等方 面不能充 础 为此 . 院领导要充分重视实验室队伍建设问题, 的同时也要加 强在岗实验技术人员学 习, 过短 期培训或外 出进修 等 通 分发挥其职能 继续 教育手段 对 实验教师有计 划 、 步骤地进行 培训 。把一些新 思 有 1 缺 乏 竞 争 与 激 励 机 制 、 4 新管理模式带入到实验教学 中去。提高他们 的技术水 平。另外, 对 学科实验室在管理过程中存在各 自为政的现象。 院系间缺乏横向 想 、 提高实验工作室人员 的工 资和课 竞争或交 流 不利于充分调动实验技 术人 员的创造性与积极性 。实验 实验室 工作人员应给予一定 的激励 , 这样既 可以激发其工作激情, 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 也可 员大 多每学期周 而复始 、 机械性 地重复 以往的 工作, 而形成 了思维 酬待遇. 进 定势. 非常不利于技术技能的提高 。由于各个专业课程特点 、 实验内容 3 展 望 各异. 往往会 出现如果某些学科 的某个学期无课, 的专业实验室就 相应 处于 闲置状态, 使得资源不能得到有 效利用 。从而造成实验室 资源的 高校 中心 实验室 的建设和管理 ( 实质上也是大型 ( 下转第 1 0页) 6

大学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XXXX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院教学实验室的开放工作,根据《XXXX大学实验室工作暂行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实验室面向学生课外开放,为训练学生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挥重要作用,并逐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

二、开放内容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三、每学期开学初应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时间、内容等向师生公布。

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按规定期限预先向实验室登记。

四、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设备、材料等开放实验准备工作,并尽可能派指导教师参与开放工作。

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六、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损坏仪器设备的按照学校与学院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七、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聘请的有关管理人员
值班,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开放记录工作。

八、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其他实验结果,实验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工作。

河北大学室开放管理办法

河北大学室开放管理办法

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实验室开放是指各类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面向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

为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实验教学改革,规范有序地做好我院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

学校鼓励和支持各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正常任务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实验条件逐步对学生开放,并不断增加开放时间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资源的效益。

2、实验室开放应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和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和形式,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1、扩展提高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自选实验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等选做实验,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

2、参与科研课题实验:实验室定期公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引导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研活动,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

3、学生科技活动实验:结合各种科技制作、竞赛和学生社团等活动,学生自行拟定实验课题,根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条件,申请在相应的实验室开展实验。

实验室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提供实验条件,并联系相关教师指导。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1、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协调组织,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各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直接领导本学院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实验室进行多种形式的开放活动,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

2、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

其列支范围是: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的材料消耗、实验项目设计中必要的设备制作、研制费用,暂不列支指导教师劳务费等其它费用。

3、开放专项基金的使用:以实验教学中心为单位,按实验室实际开展开放实验的内容、工作量进行申报。

XX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XX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XX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场所,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开放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工作,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任务的前提下,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章实验室开放细则第三条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全面开放、学生为主、形式多样、学科交叉、讲求实效”的原则。

学校实验中心(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均应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在时间和内容上全面向全校学生开放。

第四条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和形式(一)实验室开放实行项目管理,项目包括开放性实验项目、开放性实验课程、学生自拟实验项目、学生科技活动、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和综合素质能力培养等类型。

实验室开放采取学生自主选择项目,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论文)需要进行实验或制作而使用实验室等情况,纳入实验室开放管理。

(二)开放性实验项目和开放性实验课程中的实验项目应是各课程实验大纲项目规定开设的项目和经学校批准开设的项目,并且是学生本专业教学计划之外的实验项目。

开放性实验项目作为单独开设的实验项目,时间一般控制在4学时以内,分为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研究性实验等类型,并应以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研究性实验为主。

开放性实验课程由一系列实验项目构成,一般为8或16学时。

(三)学生自拟实验项目是指学生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之外的,由学生进行实验方案设计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学生是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实验项目方案的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进行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四)学生科技活动是指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自行拟定或指导教师指定科技创新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由教师指导开展实验、发明、制作、论文等活动。

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教学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第一条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本科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实行实验室开放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是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第三条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院、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第二章教学实验室开放的条件和形式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指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类教学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本校本科学生的开放。

实验室开放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时间的业余性:开放对学生应是业余的、课外的。

把课内的实验内容移到业余时间去作,不列入实验室开放范围。

2、内容的课外性:开放实验项目的内容必须属教学计划外,是对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延续和提高,或是对全院学生的专业知识训练和能力培养。

第五条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自选实验项目型、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自选实验项目型开放实验:学生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兴趣爱好结合我院实验室条件,拟定实验项目、实验计划、实验要求等,向学院实验中心提交申请。

申请经学院审核后进行公示。

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第六条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

主要是面向本专业高年级本科学生。

我院老师根据自己的科研项目情况向实验中心提交招揽实验室助理要求,实验中心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开放研究项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毕业论文(设计)也可作为开放实验项目。

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主要是指SRT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各种学院和学校主办的科技竞赛等,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联系相应的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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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冀民族师院政〔2017〕2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实验室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利用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创造有利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良好育人环境,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意识,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促进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各级教学单位要按照“因材施教、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原则,充分重视实验室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将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思想引入实验教学,强化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三条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验教师队伍素养,围绕实验室开放工作安排教师进修、培训,组织交流、学习,并在硬件建设和政策机制等方面支持实验室开放工作。

学校定期对实验室开放范围、水平和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公布。

第四条实验室开放范围为全校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所有实验室。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学科科研实验室、各级重点实验室(含工程中心)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掘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实施开放,并逐步扩大开放范围,增加开放时间,充实开放内容。

第二章开放形式与开放内容
第五条实验室可采取全天开放、预约开放、阶段开放、定期开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应保证学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开放预约实验的时间可根据实验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学校鼓励各学院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资源或创造条件,做到实验室在时间和空间上全天候开放。

第六条实行开放预约的实验应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出发,在原教学实验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和提升,实验讲解和指导、实验要求和考核都应通过启发和必要的检查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操作、独立分析和独立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第七条实验室开放的内容
(一)本专业选做实验项目:学生选做本专业培养计划外实验项目。

以实验成果(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二)跨专业选做实验项目:学生跨专业选做其他专业培养计划内实验项目。

以实验成果(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三)自行设计实验项目:实验室自行设计提供的《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实验教学大纲》以外的实验项目,或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拟的实验项目。

自行设计的实验是以培养学生的动手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采取以学生为主、教师为主导的启发式实验教学模式。

自行设计的实验项目类型主要有:
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知识的实验;设计性实
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以实验成果(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2.科研型开放实验。

实验室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也可以是结合实验室的条件,由学生自拟科技活动课题,联系指导教师进行的实验。

以科研活动成果(实物、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3.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

鼓励实验室吸纳全校大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创新实验,推动我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活动的开展。

以创新活动成果(实物、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创新实验项目中已获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STITP)立项的项目,由其STITP项目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按照学校STITP相关规定执行。

(四) 大型精密仪器开放实验项目。

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专管共用、向校内外全面开放,做到资源共享。

(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办法按照实验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第八条鼓励实验室对社会开放。

在保证正常实验教学的前提下,挖掘实验室潜力,积极提倡实验室对社会开放,优先考虑与校企合作单位开放。

开放实验室的投入与收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开放组织实施
第九条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学实验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并具体实施。

学院
(系)主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领导直接领导本院(系)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实验室开放工作。

第十条各实验室要把握开放实验选题的科学性及难易程度,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有预案、论证,并向学生警示防范。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验室开放计划及时做好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及实验环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实验室开放时,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实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做好开放实验记录。

第十一条各实验室应以所在教学部门为单位在第十七教学周,填写《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学实验中心,教学实验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审定,审定批准的开放实验项目由申报学院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将审定批准的开放实验项目和指导教师名单及相关信息及时公布。

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填写《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开放实验室实验学生申请表》。

实验室应依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

第十三条各实验室在开放实验项目结束后,应将开放实验的相关材料(学生实验报告、开放实验项目记录表等)汇总,经学院(系)同意后报教学实验中心。

教学实验中心根据审定的完成情况划拨开放实验专项经费。

第十四条实验室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快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范围、形式等信息应通过网络发布,便于学生查询;应逐步实现网上预约、网上预习、网上虚拟实验等辅助实验教学和智能化管理,拓展实验室开放空间,做到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的网络化、规范化。

各实验室每学年应根据实验室开放与
建设情况,向教学实验中心提交总结报告,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

第四章学生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学生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须在规定期限内填写申请,经实验室核准。

第十六条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在教师指导下阅读与实验相关的文献资料,设计实验方案,熟悉仪器性能,经教师批准后方可进人实验室从事实验研究。

在实验过程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学生在开放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指导教师提交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

指导教师要批阅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检查实物成果,并按规定登记成绩。

第五章奖励措施
第十八条开放实验纳入学生课外自主学习环节,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合格后可按照开放实验项目学时数计入创新实践学分。

本科学生每修满16学时开放实验认定0.5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本科学生完成开放实验的创新实践学分报教学实验中心审核。

第十九条指导开放性实验项目,根据实际参加实验的学生人数和实验计划学时数按现行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计算。

第二十条学生通过开放实验取得成果,可以申报相关评奖项目。

指导教师的奖励,按《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学奖励办法》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为做好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各学院(系)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验室开放和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面向各类学生的开放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由教学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2017年11月22日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表: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开放实验室实验学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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