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为何会出现对税收的抵触情绪
为什么不想依法纳税
为什么不想依法纳税?(摘自新闻媒体)一、透明化政府财政支出,接受人民的监督约束虽说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的法定义务,但同时,了解自己缴纳的税收用在哪里,以及使用是否合理,则是纳税人的权利。
税收的宗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如果纳税人缴税以后,却不知所缴税款的最终去向,或者根本未用于纳税人,那么就失去了纳税的意义,这必然会使纳税人对纳税产生抵触情绪。
这里有二个例子,一是深圳当初推行公共汽车无人售票的时候,有人担心逃票会很普遍,但实际上真正逃票的却很少,是因为人们已逐渐意识到,既然享受了相关服务,就应当为此支付相应的费用。
再看去年汶川大地震,企业界的捐款十分踊跃,是因为人们意识到,自己的捐助将有助于灾区那些特别需要帮助的人们度过难关。
如果人们了解到国家的财政支出是必要且合理的,纳税的自觉性自会大大地提高。
因此,政府财政的预算、执行以及决算,除个别需要保密的项目外,有必要实现公开和透明,这里指的公开和透明,并不仅仅是指对人大代表的公开和透明,而是要采取措施对全民实现公开和透明,并倾听普通民众的呼声。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句税收宣传口号喊了几十年,国家财政收入连年高速增长,2008年已超过6万亿,但老百姓在教育、医疗、住房、扶贫救灾、公共交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却每况愈下。
在这种现实面前,企业偷逃税费的心理我们自然也不难理解。
二、加大肃贪治贿的力度、检讨不合理的开支。
笔者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负责人不愿意依法纳税的理由是不希望将自己的血汗钱送给一些贪官去挥霍。
网上的一些调查也表明,大部分民众认为当前的贪腐现象很严重。
一些政府官员的肆意挥霍、花天酒地的生活方式也引起了人们的反感。
其他如一些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超标准购车及公车私用、大兴土木兴建与当地经济极不适应的政府办公用楼等等,也常常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企业采购人员向供应商索要回扣等商业贿赂现象也比较普遍,因为需要现金,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假账的产生,因此对待商业贿赂,也应予重拳出击。
不要被税金绊住了腿感想
不要被税金绊住了腿感想【原创实用版】目录1.引言:介绍不要被税金绊住了腿的观点2.我国税收的作用和意义3.如何正确看待和应对税收4.结论:提倡合法合规纳税,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正文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每个公民和企业都有义务依法纳税。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对税收存在抵触情绪,甚至想方设法逃税。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和经济的发展。
因此,我们要正确看待和应对税收,不要被税金绊住了腿。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税收在我国的作用和意义。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的收入用于国家的各项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
这些事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税收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其次,我们要学会正确看待和应对税收。
税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每个公民和企业都要依法纳税。
在纳税过程中,我们要遵循法律规定,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我们要理性看待税收,不要把税收看作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社会责任。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积极地履行纳税义务,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对税收存在误解和抵触情绪,认为税收加重了自己的负担。
这种想法是片面的,没有看到税收对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我们要摒弃这种思维,树立正确的税收观念,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总之,不要被税金绊住了腿,我们要正确看待和应对税收,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收入差距拉大根在社会财富一次分配不均
课税会直接影响到两种要素的配置。以前,我国资本较为 缺乏,公众收入构成比较单一,主要来源就是工资薪金收 入,因此课税对象主要是工资薪金;现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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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收入变得多元化,造成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主要因素已 经不是工资薪金,而是资本性收益。在这种情况下,还将 个税改革的焦点局限于工资薪金收入,就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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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缴了税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福利。 当公众觉得政府收了钱没办事,或者没办好,他们就会将 情绪发泄到税收上。中国青年报:根据学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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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国老百姓现在的税负到底重不重?樊勇:税负轻 重与否,需要与福利水平相比较才能得出结论。由于我们 现在很难拿到我国以及国外福利水平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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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年全国税收收入中,各项流转税加在一起占到近55.0%, 所得税加在一起仅占24.2%。但由于流转税属于间接税, 是一种隐性税负,很多人不知道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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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在消费时已承担了这些税负,所以并未像所得税一样引 起关注。从理论上讲,流转税具有累退效应,即消费越多, 承担的税收负担越重。由征税引起的商品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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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Hale Waihona Puke 好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樊勇指出,税收只是二次分 配手段。“十二五”是我国税制改革关键时期,目前公众 对税收的抵触情绪若不能得到及时排解,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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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乃至整个改革都可能陷入僵局樊勇,中央财经大学税 务学院副院长从“房产加名税”到“月饼税”,近来关于 税收的话题不断挑动公众神经。一些人好像已
0元提高到3500元。此次减税措施使6000万工薪阶层不用 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您怎么评价这次个税修改?樊勇:毫 无疑问,这是一个积极的减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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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也要看到,此次修改只是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的一 个小手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有十类,此次修改只涉 及其中的一类——工资薪金所得。现在社会上
纳税人心理负担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纳税人心理负担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作者:王贵平来源:《职业时空》2008年第07期纳税人心理负担是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因心理压力较大而产生的如不安、厌烦、忧虑、紧张、恐惧等情绪。
从心理学角度看,心理负担过重,纳税人“往往会采取一种要么斗争、要么逃避的反应”,从而提高税收遵从成本。
尽管心理成本理论上无法准确计量,但在引导纳税遵从、构建和谐税收环境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一定的条件下,心理成本和货币成本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一、心理负担形成原因分析(一)国民传统心理产生的心理负担1.“民怕官”产生的心理负担。
中国“人治”的政治传统观念、“官本位”意识在国人心中根深蒂固,至今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
纳税人认为自己是被管理者常常表现出较强的依附性,权利意识淡薄。
而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往往以管理者自居,他们在执法和管理活动中,往往自觉不自觉突出执法主体地位。
2.小农意识束缚产生的心理负担。
究其原因有三:一是几千年小农经济的局限,人与人交往的范围狭窄,比较注重血缘、地缘、亲缘关系,没有学会与习惯和“陌生人打交道”,特别是对那些刚刚告别土地的纳税人来说,这一性格特征比较显著。
二是由于血缘、地缘、亲缘这种一定程度上的利益共同体,在心里安全、心里维护取用、降低设防成本、扩大亲缘纽带等方面均具有重大作用,从而成为坚定而持续影响“民”与“官”真诚沟通的基本因子。
三是亲缘具有利他无理性的倾向,亲情、乡情、友情使执法者以身试法的事例屡见不鲜。
3.均贫富传统心里、“原罪”心理阴影引发的心理负担。
均贫富的传统心里、社会上对富人的一些偏见、政策法规上的不完善,使得不少企业家在财富安全上存在极大担忧。
“原罪”的问题是个“小辫子”,有随时被扯的可能,这是不少企业家心中难以抹去的心里阴影。
每当企业遭受税收侵权时,难以理直气壮地站出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比较热衷于寻求建立在私人关系上的“人情”庇护。
(二)税务干部“角色负效应”产生的心理负担税务干部代表国家作为行政执法者,在税收征纳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
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现状浅析
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现状浅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现状浅析引言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税收在国家财政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而纳税意识作为公民的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之一,对于税收的正常征收和国家财政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在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对于纳税义务的认识和执行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一些公民缺乏纳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深入了解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的现状,分析其中的影响因素,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对策建议,对于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纳税文化,促进税收的正常征收和国家财政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2 研究意义公民纳税意识是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持续增长,对于建设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的现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分析,从而找出影响其形成和发展的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推动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的提升和改进。
研究公民纳税意识的现状,可以帮助政府和相关部门更好地了解公民对纳税的认知和态度,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措施,提高纳税意识。
研究公民纳税意识的影响因素,可以揭示出影响公民纳税意识形成的原因,为改进公民纳税意识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对策建议,有助于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纳税观念,增强纳税自觉性,促进国家税收管理的健康发展。
研究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的现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发展意义。
2. 正文2.1 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的现状目前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的现状可以说是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
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法律的完善,许多公民对纳税的意识有所增强,愿意主动履行纳税义务,并且更加理解税收对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公民对纳税意识的不足,包括对税收制度的不理解、对纳税义务的漠视、或是出于个人私利而采取逃税行为。
试论纳税心理
试论纳税心理纳税心理是指纳税人由于各自的法律意识、道德品质及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差异,对依法纳税表现出来的不同心理状态。
纳税人的心理直接反映成纳税人的行为,在整个征纳活动中处于重要的地位,纳税人的一切行为均按其心理引导,表现为依法纳税、千方百计避税、偷逃税或者公然抗税。
这对税收能否按时、足额收缴有重要影响。
一、纳税心理受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的影响1.从宏观范围来看,社会环境对纳税人心理的影响,主要因素是经济体制的差异、社会制度与管理模式的不同,传统文化的惯性影响。
在美国,有一句妇孺皆知的名言:“人的一生有两件事不能避免——死亡和税收。
”公民的纳税人观念根深蒂固,不但履行着依法纳税的义务,同时也实行着对等的权利——消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并对政府部门的使用进行监督。
美国是资本主义的国家,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公民对公务人员说这样的话:“你不能白拿纳税人的钱。
”我国虽然早在夏代就开始了国家税收,但从“苛捐杂税”一词,可以看出民众普遍对于税收是抵触的,认为是国家强加于人民的。
这种观念同样沿袭而下,群众关心的只是如何少缴税,怎样延迟缴税,并未意识到自己履行了税收义务的同时是取得了公共产品的消费权利的。
在社会主义的制度下,公民也只认为纳税是对国家的贡献并未形成自觉的行为。
这也是造成当前我国税费流失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当前我国的财税政策本身也有其局限:“乱”取民财,扭曲了纳税人对法律和公正的认同;“多”取民财,超出了纳税人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用”财不公,削弱了纳税人的纳税责任和热情。
2.从微观角度看纳税人的心理需要对纳税行为的影响: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人的行为基本模式,由人的客观需要引起心理需要,转化为行为动机从而推动行为努力取得行为结果带来目标实现,最后导致需要满足;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心理需要转化为行为动机时还会促成目标实现,需要的满足会反馈到客观需要,开始新的循环过程。
正是因为有不断的需要才会有动力促使人不断的努力。
新形势下暴力抗税的成因及其对策
,
长期 以 来 税务部门在 内部教育时 片 强调
“
面强调职业 纪律 与道德行 为规 范 人 甚 至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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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不还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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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忽视 了对税务人员 自我防范意识 意识 和防范技能的教育 培训
、
公 民正常 自卫
。
自缚手脚 不能 及 ②一
,
时地对伤害 自身权益的行为进行有效 自卫 部分税务 人员特别是年轻税务人 员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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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
,
。
株连化 不再 以 单纯报复税务机关 税务人员为唯
199
发案率上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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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年全
税务人 员 的家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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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共发生暴 力抗税案件 被打伤 其 中重 伤致残 着平均 每天要发 生
。 。
,
作案人成 份 的复杂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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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 的产物
,
因 而 也就不可避免地 要受到 纳税 人各 种各 样的反 抗
。 , ,
大 层次 上升
、 ,
以往 的暴力抗税者多为市井无赖
,
— 是便有了抗 税与反抗税的斗争
由于 受各 个时期政治 响
, 、
于
奸商 地痞等亡命之徒
、 、
目前 一 些从事第二职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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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5
的暴 力抗税和殴打 伤害税务人员案
税收改革的必要性与挑战分析税制改革的动因和面临的困难
税收改革的必要性与挑战分析税制改革的动因和面临的困难税收改革的必要性与挑战——分析税制改革的动因和面临的困难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旧有的税制显现出许多问题和矛盾。
因此,进行税收改革显得尤为必要。
但税制改革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和困难。
本文将从税制改革的动因和面临的困难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税收改革的动因税收改革的动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内的需求,也有国际的压力。
首先,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税收改革的重要动因。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税收收入的规模逐年扩大,原有税制已经无法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发展需求。
税制改革能够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社会公平和公正的要求也是税收改革的重要动因。
当前我国税制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普通劳动者和中小微企业往往面临更高的税负,而高收入者和大型企业却享受更多的减税优惠。
税收改革应当注重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税收的合理分配。
最后,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税制改革的重要动因。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各个国家之间的税收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税收改革要把握机遇,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竞争。
二、税收改革面临的困难税收改革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阻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利益分配问题。
税收改革牵涉到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调整和重塑,各方利益分配的不均衡问题成为税收改革难以绕过的坎。
在税制改革过程中,必然会有一些原有利益的受损,这将引发各方的不满和抵制,对税收改革造成阻力。
其次,体制机制问题。
国家税收的征管体制和机制是税收改革的重要方面。
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存在问题,征管力量不足,征管水平不高。
税收改革需要建立起一套良好的制度和机制,但这需要时间和各方面条件的配合。
再次,公众认知问题。
税收改革事关国家财政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公众对税收改革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不够,可能导致更多的抵触情绪和误解。
对我国纳税人税收逆反心理的剖析
对 我 国 纳 税 人 税 收 逆 反 心 理 的 剖 析
口 白巧 梅
( 夏税务职工 中等专业学校 , 夏 宁 宁 银川 700 ) 5 0 1
[ 摘
要 ] 纳税 人 的 税 收逆 反, 与现 行 的 财税 政 策 中存 在 的 弊 端 有 关。 乱 收 、 罚 和 超 负荷 的 税 理 乱
卫 生许 可 证 2 0元 , 0 组织 机 构代 码 证 1 0元 。 0
的社会负面影响, 再也 不能不引起我们 的重视 了。总
的来 说 。 国政 府 取 得财 政 收 入 的渠道 有 两条 : 我 第一 是 税收 收入 。 是 指政 府 按 照 税 收 制 度 的 规 定 , 由税 务 部 门通 过 税收 渠 道 征 收 的 那部 分 收 入 ; 二 是 非 税 收 收 第 入 。是政 府 用 别 的 形 式 , 过 别 的 渠 道 取 得 的 收 入 。 通
维普资讯
湖南税务 高等专 科学校学 报 20 0 2年 7月第 1 5卷第 4期 I 第 6 总 4期 )
J u n t o Hu a T x Col e o ra , nn a l g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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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部 门、 区乃 至集 团和 个 人 利益 的驱 动 下 , 们 巧立 地 他
妇, 由于 税 费 负 担 沉 重 , 日艰 难 的 实 际 情 况 。 读 罢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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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勇公众为何会出现对税收的抵触情绪
误导公众:对税收政策的误解 和歪曲
05
个人利益受到侵犯
个人财产权受到威胁
税收政策调整:可能导致个人财产权受到威胁 税收执法不规范:可能导致个人财产权受到侵犯 税收信息泄露:可能导致个人财产权受到侵犯 税收政策不透明:可能导致个人财产权受到侵犯
税收对个人收入的影响
税收负担:个人收入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影响个人可支配 收入
THANK YOU
汇报人:
网络媒体:一些网络 媒体为了吸引眼球, 故意夸大或歪曲税收 政策的内容,误导公 众对税收政策的认知
网络社交:一些网络 社交平台上的用户为 了博取关注,故意散 布虚假信息,误导公 众对税收政策的看法
意见领袖的负面言论
误导公众:对税收政策的误解 和歪曲
煽动情绪:利用公众的不满情 绪进行煽动
传播谣言:散布关于税收政策 的不实信息
税收公平性:税收制度是否公平,是否对不同收入群体有不同 的税收政策
税收透明度:税收制度的透明度,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容易理解
税收用途:税收的用途是否合理,是否用于公共福利和公共服 务
个人权益保护的缺失
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税收法律制度不完善,对个人权益保护不够。 税收透明度不足:政府对税收的用途和去向不够透明,导致公众对税收产生不信任感。 税收负担过重:税收过高,个人利益受到侵犯,导致公众对税收出现抵触情绪。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税收的监督不够,导致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
公众对税收使用的监督 和参与不足
02
税收制度的不合理
税负过重
税率过高:导致企业负担过重,影响经济发展 税收种类繁多:增加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税收优惠不足:缺乏对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的税收优惠 税收征管不规范:存在不合理的税收征管行为,增加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公众对偷税漏税行为的认知和理解
公众对偷税漏税行为的认知和理解
公众对偷税漏税行为的认知和理解可以因个人知识水平、经验背景和文化背景等而有所不同。
然而,一般来说,偷税漏税行为被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具有以下普遍的认知和理解:
1. 违法行为:大多数公众知道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涉及个人或企业通过虚构交易、隐瞒收入、故意逃避纳税等手段,以规避或减少应缴纳的税款。
公众普遍认为这是对国家的欺诈,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
2. 社会经济影响:公众大部分认识到偷税漏税行为对社会经济有负面影响。
偷税漏税导致税收减少,会减少政府的财政收入,进而降低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提供能力。
此外,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会对企业和个人产生不公平的影响。
3. 公民责任:公众普遍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承担纳税义务,并认为偷税漏税是一种对社会责任和公民道德的违背。
公众希望缴税者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税务义务,确保公平的税收制度和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4. 法律制裁:公众期望对偷税漏税行为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
这意味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违法者进行调查、起诉和惩处,以起到震慑和预防的作用。
公众认为只有通过有效的法律制裁,才能保持税收秩序和维护公平正义。
需要强调的是,公众的认知和理解可能有差异,部分人可能对税收制度和偷税漏税行为的影响有不同见解或缺乏详细了解。
为提高公众对偷税漏税行为的认知,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加强税收教育宣传、提供相关信息和案例揭露等方式,提高税收意识和对税收制度的理解。
是否应该取消税收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取消税收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取消税收辩论。
税收是政府为了筹集财政收入而向个人和企业征收的一种财政手段。
然而,税收辩论往往是一个争议性很大的话题,因为税收会影响到每个人的利益。
我认为应该取消税收辩论,主要原因如下:首先,税收辩论往往会引发激烈的争论和分歧。
因为税收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钱袋子,所以很容易引发情绪化的讨论,甚至会导致争执和冲突。
取消税收辩论可以避免这种不必要的争端,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
其次,税收辩论往往缺乏客观性和全面性。
因为税收涉及到复杂的经济和政治问题,很难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面地讨论清楚。
而且,很多人对税收的了解都是片面的,容易受到个人偏见和利益的影响。
取消税收辩论可以避免片面和不客观的讨论,有利于提高辩论的质量和水平。
最后,税收辩论往往会引发不必要的恶意攻击和污蔑。
在激烈的辩论中,很容易出现攻击对方的言论,甚至会引发诋毁和诽谤。
取消税收辩论可以避免这种不良现象,有利于维护辩论的公平和文明。
综上所述,我认为应该取消税收辩论,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和冲突,提高辩论的质量和水平,维护辩论的公平和文明。
反方观点,不应该取消税收辩论。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手段,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取消税收辩论将会剥夺人们就税收政策进行讨论和辩论的权利,是不利于民主社会的发展的。
以下是我反方观点的论据:首先,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手段,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取消税收辩论将会剥夺人们就税收政策进行讨论和辩论的权利,是不利于民主社会的发展的。
如美国总统林肯曾说过,“民有,政府才能安。
”这句话表明了民主社会中人民对政府的监督和参与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税收辩论可以促进税收政策的改进和完善。
通过辩论,可以让各方对税收政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制定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比如,美国历史上就曾通过激烈的税收辩论,最终实现了税收改革,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中国青年报》纳税人的“税感焦虑”
《中国青年报》纳税人的“税感焦虑”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呈快速增长态势。
与此同时,房产税试点、资源税改革相继启动,税制改革稳步推进。
每一项税收新政的出台都会引起社会热议,甚至引发“税感焦虑”。
今年2月,《瞭望》发表文章认为中国进入“税感”时代,人们对税收越来越敏感,反应也较强烈。
《瞭望》文章提出的命题——“税感反应”,得到社会认同,并产生强烈反响。
现在,《人民日报》又提出“税感焦虑”,进一步说明国人对税收不仅是敏感,还包含反思、表达、质疑、监督等权利意识。
人们的“税收焦虑”,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税收负担焦虑。
针对中国的税负是否重的问题,近期有不少争议,这足以说明,国人对税负增加表现出的焦虑感。
月均30%左右的税收增幅、10万亿规模的年财政收入等数据,客观上加剧了人们这一心理。
二是税收权利焦虑。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但是在税收领域,多强调纳税人自觉缴纳“皇粮”的义务,而忽视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根据“立法法”规定,涉及公民基本财产权的税收立法,应由全国人大行使立法权。
但是,目前19种开征税种中,只有三个税种为全国人大立法,其余都是以国务院条例形式开征,特别是占据税收收入70%左右的三大流转税也是如此。
人们感到自己的权利没有被尊重,知情权、监督权和同意权都未完全实现。
三是税收公平焦虑。
税收是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无偿征用,如果没有公平机制,人们就会对征税产生对抗,引起社会矛盾。
但是,目前的税收制度,尚未完全做到公平。
比如,个人所得税法,普通居民承担了65%以上的个人税收,出现逆向调节现象。
四是税收用途焦虑。
据新华社报道,温家宝6日晚在俄罗斯表示,今年经济发展快,企业效益好,财政增收和超收的幅度比较大,如何把这些钱花好是全国人民关注的一件大事,财政取之于民,要用之于民。
但是,由于财政预算的不健全、执行的不透明,让人们对税收的用途产生焦虑。
《人民日报》提出“税感焦虑”,说明我们的官方层面并没有回避人们的“税感焦虑”。
纳税不服从的原因及对策
纳税不服从的原因及对策纳税不服从纳税不服从是与纳税服从相对而言的。
最早提出纳税服从这一概念的是英国经济学家Sanford。
纳税服从是指纳税人能够按照税法的规定正确、及时地履行其纳税义务。
规范的纳税人不服从则恰恰与之相反。
在西方的税收理论中,普遍接受的一个观点是纳税不服从即是指逃税,即不向税务机关申报其全部或部分收入。
如果将狭义的逃税定义为是理性纳税人通过采取违反税法的行为补报或进行虚假申报以便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那么更为广泛意义上的逃税者还应该包括这样一个行为群体。
这一群体自身没有纳税意识,缺乏必有的税务知识,也就是说还有一部分人根本不知道税收这一概念的存在,或者只知其名,不晓其意,从而也就谈不上依法纳税了。
在我国的现实情况下,这一群体也是不容忽视的。
由于这一群体与纯粹的理性纳税人是不同的,所以对这一群体所采取的对策与对理性纳税人所采取的对策也应有所区别(前者在掌握了一定的税收知识后可能会依法纳税,也可能会转变为后者),这里我们着重来分析理性纳税人的纳税不服从行为——逃税。
纳税成本(服从费用)纳税成本是之纳税人或第三方(入股住、金融机构等)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纳税成本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是在实行所得税预扣法的所得税制下雇主所发生的费用。
因为雇主承担这从雇员的工资、薪金中扣除一定的所得税并集中上交国内税务机关的义务,所以公司不得不实行一种较一般情况下更为复杂和高成本的工资薪金制度。
其次,纳税人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对其获得的收入进行不断的记录并完成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有的纳税人,尤其是那些有着不同类型收入的纳税人,不得不雇用会计人员或律师来帮助其完成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此外,纳税人在服从其纳税义务时还可能经受着精神上的负担。
税法越复杂,越难理解,纳税人的精神成本就越大。
所有的税种都与服从费用有关,只是随着税种的变化所产生的服从费用的种类会有所不同。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看,纳税成本一般为征税成本的2-3倍。
税务知识普及与公众教育
税务知识普及与公众教育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
税收制度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对于促进公平正义、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而税务知识的普及与公众教育是确保税收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也是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一、税收制度的复杂性与普及的必要性税务制度集中体现了一个国家的财政政策和经济发展方向。
然而,税收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大多数公众而言却常常充满了复杂性和难以理解的内容。
税收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方面,税法法规的层层累积使得纳税人难以把握和理解其中的规定。
因此,税务知识的普及不仅仅是满足公众的好奇心,更是提升纳税人对税收制度的认同感和依从性的重要途径。
二、税务知识普及的渠道与方式税务知识的普及需要有广泛的宣传渠道和易于被理解的方式。
传统的税务知识宣传主要通过政府部门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发布宣传广告来实现,然而,这种方式并不能满足公众对于深度和个性化信息的需求。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媒体成为了广大群众获取税务知识的首选渠道。
税务部门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的官方账号发布与税收相关的文章、图文并茂的解读,不仅能够提供更加详细、形象化的税务知识,还能够通过互动和表达意见的方式增强公众参与感。
此外,还可以在电视媒体推出形象特点鲜明的宣传栏目或访谈节目,邀请税务专家和纳税人代表参与,讲解税务常识、答疑解惑,并通过实例引导公众正确履行税收义务。
同时,还可以通过开设免费的税务知识培训班、讲座等方式,面对面地与纳税人沟通,解答他们关心的问题,提高其对税收制度的理解和适应能力。
三、税务知识普及的重要意义税务知识普及与公众教育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首先,税收是国家运行的源泉和支撑,纳税人应当对税收制度有清晰的认知。
只有了解税收制度的基本原理和规范, 才能知晓自己的应税义务,确保纳税人能够按照规定及时、正确地申报和缴纳税款。
其次,税务知识普及能够增强公众对税收制度的理解和认同感,减少对税收政策的质疑和抵触情绪。
小议税费负担的深层次因素
小议税费负担的深层次因素
税费负担的深层次因素涉及到政府财政、经济体制、社会文化和个人意识等多个方面。
1. 政府财政状况:政府需要税收来筹集财政收入,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政
府财政状况良好能够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减轻个人负担。
如果财政状况不佳,政府
可能会通过增加税收来平衡收支,增加个人负担。
2. 经济体制:国家的经济体制对税费负担有着重要影响。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和
个人的税收负担通常较高,以支持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通
常通过低税负来鼓励和支持经济发展。
3. 社会文化:不同文化和社会价值观对税费负担的接受度有所不同。
一些社会文化对
公共服务、社会福利和税收的支持度高,个人愿意承担较重的税费负担。
而在一些个
人主义和自私自利文化的社会中,个人对税费负担的抗拒和不满可能较高。
4. 个人意识和责任感:个人的意识和责任感对税费负担的接受度也有重要影响。
一些
个人认为缴纳税费是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表现,能够帮助社会改善公共服务和支持
弱势群体。
而一些个人可能更关注个人利益,对税费负担持否定态度。
综上所述,税费负担的深层次因素是一个综合影响的问题,涉及到政府财政状况、经
济体制、社会文化和个人意识等多个方面。
政府应在保证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来平衡个人和社会的利益。
个人也应当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理
解税费负担的重要性,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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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房产加名税”到“月饼税”,近来关于税收的话题不断挑动公众神经。
一些人好像已经形成了对税收的“条件反射”,一提到收税,第一反应就是反对。
公众为什么会形成对税收的抵触情绪?如何排解这种情绪?带着这些疑问,中国青年报记者近日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樊勇。
樊勇认为,公众这种对税收的抵触情绪不利于推动我国“十二五”期间的财税体制改革,尤其是税制改革。
想要排解这种情绪,政府和公众都应该从财政收和支的角度看问题。
政府要注重增加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支出,让公众感觉到政府不仅收了钱,也为老百姓办了事。
公众为何会出现对税收的抵触情绪
中国青年报:在您看来,现在公众对税收的抵触情绪,是因为税负过重吗?
樊勇:税负的轻重,是一个相对概念而非绝对概念,它需要与纳税人享受到的福利相比较。
比如,甲交了两元的税,乙交了3元的税,不能简单地说,乙的税负比甲重。
如果甲交了两元的税,享受了1元的福利;乙交了3元的税,却享受到了3元的福利。
比较而言,其实是甲的税负重于乙。
从这个角度来看,公众之所以会出现对税收的抵触情绪,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缴了税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福利。
当公众觉得政府收了钱没办事,或者没办好,他们就会将情绪发泄到税收上。
中国青年报:根据学界的研究,中国老百姓现在的税负到底重不重?
樊勇:税负轻重与否,需要与福利水平相比较才能得出结论。
由于我们现在很难拿到我国以及国外福利水平的数据,所以现在还没有关于我国公众税负轻重的精确研究结论。
一般情况下,学界会用政府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政府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政府所有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各种收费等财政外收入——编者注)占GDP的比重这三个概念,从不同层面来反映税负水平。
根据2010年财政数据,我国政府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接近18%;政府公共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20%左右;政府所有收入占GDP的比重,目前没有公开的确切数据,考虑到政府筹集的社会保障收入和各级政府庞大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这个比重应该不会太低,有学者估计超过30%,高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甚至接近某些发达国家水平。
上述数据与当前一些突出的民生问题相对照,反映出我国目前的税负的确不轻。
中国青年报:具体来说,公众的税负重在哪里?
樊勇:虽然前段时间公众的注意力一直放在个人所得税上,实际上,现在公众承担的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编者注)要远远重于所得税。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中,各项流转税加在一起占到近55.0%,所得税加在一起仅占24.2%。
但由于流转税属于间接税,是一种隐性税负,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消费时已承担了这些税负,所以并未像所得税一样引起关注。
从理论上讲,流转税具有累退效应,即消费越多,承担的税收负担越重。
由征税引起的商品涨价幅度,往往遵循着生活必需品最大、日用品次之、奢侈品最小的规律。
也就是说,高额流转税对普通人的影响相对而言要大于高收入群体。
当下很多收入差距根源在于社会财富的一次分配不均
中国青年报:今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决定从9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
此次减税措施使6000万工薪阶层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怎么评价这次个税修改?
樊勇: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积极的减税措施。
但我们也要看到,此次修改只是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的一个小手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有十类,此次修改只涉及其中的一类——工资薪金所得。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观念,就是将个税简单理解为对个人工资薪金的征税,将个税改革理解为对工资薪金免征额的调整,这种认识是非常片面的。
对于当前的个税体系来说,十类征收项目都有进一步改革的空间,对工资薪金个税免征额的调整只是总体改革的第一步。
中国青年报:这一次的个税改革在多大程度上能实现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
樊勇:通过将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来缩小当前的居民收入差距,显然是杯水车薪。
我们不能将缩小收入差距完全寄希望于税收制度改革上。
要知道,当下很多收入差距,根源在于社会财富的一次分配不均。
税收只是一个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手段,想要用它来解决分配中产生的所有问题,显然不现实。
想要真正解决收入差距问题,还是要对社会财富分配进行综合改革。
中国青年报:在您看来,此次个税改革还有什么不足?
樊勇:所得税的功能重在调节收入分配。
此次个税修改中的最大不足,可能是没有将个人收入中的资本收益部分纳入到个税改革的范畴中来。
劳动和资本是最基本的两大要素,对它们的课税会直接影响到两种要素的配置。
以前,我国资本较为缺乏,公众收入构成比较单一,主要来源就是工资薪金收入,因此课税对象主要是工资薪金;现在,公众收入变得多元化,造成收入差
距不断拉大的主要因素已经不是工资薪金,而是资本性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还将个税改革的焦点局限于工资薪金收入,就是与社会的现实状况相脱节。
具体来讲,我们现在对财产性收入的征税比例为20%。
对工资薪金的征税比例则采用累进税率,工资超过5000元的部分要征收20%的所得税,最高达45%。
一些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对劳动收益的课税要高于对资本收益的课税,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抑制投机行为,不利于建立规范的社会分配秩序。
所以应尽快研究调整对资本收益的课税政策,对一些资本的超额收益应该考虑征收高额度的所得税。
想要对资本收益征税,税务部门必须要能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的财产和收益情况,在我们现有国情下,的确有一定难度。
但只要政府下定决心,还是能实现的,至少可以分阶段推进。
排解公众抵税情绪,关键在于政府财政支出规范透明且结构优化
中国青年报:有人说,现在急需对中等收入阶层减税。
在您看来,我们应如何给中等收入阶层减税?
樊勇:首先,在所得税上,我们应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将个人的所有收入考虑在内;其次,我们应该适当减轻流转税负,避免隐性税负影响公众生活水平。
减税并不意味着要将所有税种的税负降低,而是要做到结构性减税,在具体税种上做到有增有减,总体税负上实现降低。
当前在一些公共福利领域,政府仍处于缺位状态。
因此不可能要求政府一直大规模减税,否则它就更没有能力专注于民生工程,最终吃亏的还是公众。
但现在,在如何对待税收这一问题上,公众仍是感性大于理性,只要一提收税,第一反应就是反对,也不管是不是正常的税制调整。
部分媒体也在跟着炒作税收的话题,进一步激化了公众对税收的抵触情绪。
在我看来,公众这种情绪非常不利于社会改革的推进,需要及时排解。
中国青年报:为什么说公众对税收的抵触情绪不利于社会改革的推进?
樊勇:这会阻碍税制的正常改革进程。
拿去年车船税改革事件来看,其实适当提高车船税负,对缓解环保、交通问题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它是一个增税措施,所以引起了很多人的激烈反对,没有达到预期的改革目标。
从长远来看,在这种情绪的作用下,可能会出现两种局面:第一,政府不考虑税收改革的全局,只依照公众的要求一味减税,结果就是政府没有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民生改善被搁置,公众生活受影响;第二,政府不想办法排解公众情绪,自顾自进行税收改革,公众的情绪可能会被进一步激化,从而不利于社会稳定。
“十二五”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关键时期,目前公众对税收的抵触情绪若不能得到及时排解,税制改革乃至整个改革都可能陷入僵局。
中国青年报:如何排解这种情绪?
樊勇:关键在于提高公众享受的公共服务与福利水平,让他们在心理上对享受的公共服务与福利感到满意,这就需要政府财政支出的规范、透明与结构优化。
首先,政府的财政支出应该规范,预算是多少、执行情况如何等都应该严格遵守预算制度,不能随意变更;其次,政府在民生上的财政支出应该公开透明,不能只讲又增加了多少民生投入,而是应该将民生投入进一步细化,告诉公众今年在住房、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投入分别是多少,计划达到什么目标,并邀请公众监督;第三,政府的财政支持还应该进一步优化,给民生工程以足够重视。
为
了落实教育强国的国策,政府曾提出教育支出要占GDP4%的财政支出目标。
同理,现在也完全可以制定政府财政在住房、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投入的目标,并让公众监督这些目标是否实现,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政府改善民生的决心。
当公众认为政府收了钱,也办了相应的事的时候,对税收的抵触情绪自然会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