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托管的探索与研究
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和问题及解决方案
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和问题及解决方案农村土地托管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他人或组织,由托管方负责经营管理,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土地托管制度既能够有效利用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又能够带动农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
但在实践中,土地托管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特点,需要逐步完善和解决。
本文将对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和问题及解决方案做详细的分析和论述。
一、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1.提高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水平农村土地托管能够实现规模化经营,农户在土地托管给专业化经营主体后,可以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进行农业生产。
托管方利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民增收致富。
2.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土地托管能够引导和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托管方通过多种方式开发土地资源,引入新的农业生产项目和技术,带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3.保障农民的基本生计农村土地托管能够保障农民的基本生计,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托管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期内,对农村劳动力实施技能培训、社保保障、就业机会提供等措施,为农民提供稳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来源。
4.促进农村社区的发展通过农村土地托管,可以有效整合和开发农村的资源,推动农村社区的发展,改善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农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土地托管存在的问题1.托管方权益保障不足当前农村土地托管中,托管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期内的权益保障不足,容易因合同纠纷、土地流转、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农民利益受损。
2.土地流转风险大当前农村土地托管中,存在一部分托管方对土地流转用地违法违约,导致土地流转风险增加,影响农民的合法权益。
3.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目前农村土地托管中,很多地方存在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农业生产状况不佳、农户收入不高等问题。
土地托管调研报告
土地托管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
土地托管作为一种新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土地托管是指一方(托管方)将自己的土地托付给另一方(受托方)进行经营管理,以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增值。
本报告将围绕土地托管的概念、形式、利弊等方面展开调研分析。
二、土地托管的概念与形式2.1 概念土地托管是指土地资源的所有者将土地权益委托给专业机构或个人进行管理或经营,以获得一定的收益或服务性回报的一种土地资源利用方式。
在土地托管关系中,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托管方保留土地的所有权,而受托方负责土地的开发、经营和管理。
2.2 形式土地托管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政府托管:政府将土地资源托付给专门的土地托管机构进行管理和开发。
这种形式常见于城市发展中,政府通过土地托管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 农民托管: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托付给农业合作社或土地托管公司进行管理和经营。
这种形式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土地利用效率和收入水平。
3. 开发商托管:房地产开发商将土地资源托付给专业的运营商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土地开发和管理。
这种形式可以保证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维护,提高房地产项目的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4. 公共福利设施托管:政府或相关机构将公共福利设施(如学校、医院、公园等)的土地托付给相应的管理和运营主体进行建设和管理。
这种形式有利于提高公共设施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土地托管的利弊分析3.1 利1. 资源利用效率高:土地托管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通过专业的管理和经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降低闲置率。
2. 提升管理水平:土地托管将土地资源的管理和经营交给专业机构或个人,有助于提高土地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 分散风险:土地托管可以将土地的开发、经营和管理责任分散到不同的主体上,降低单一主体面临的风险和压力。
4. 收入稳定:土地托管可以带来稳定的收益或服务性回报,对于土地所有者来说是一种经济保障。
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和问题及解决方案
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和问题及解决方案农村土地托管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租土地给其他农民或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一种形式。
近年来,农村土地托管在中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其特点和问题及解决方案如下:一、特点:1.利用率高:农村土地托管能够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促进农业现代化:通过托管土地给农业企业或农民经营管理,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规模化。
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托管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4.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通过托管土地,可以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保护生态环境,避免乱占乱用土地资源。
二、问题:1.土地流转难度大:由于农村土地托管涉及到农民的土地流转问题,存在着土地流转难度大的问题,农民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导致农村土地托管难以实施。
2.托管土地管理不规范:由于缺乏规范的托管土地管理制度,一些托管土地管理机构存在不规范管理的问题,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3.土地托管价格不合理:一些地方在进行土地托管时存在土地托管价格不合理的问题,导致农民的利益受损,阻碍了土地托管的实施。
4.土地流转后的农民收益问题:一些农村土地托管项目流转后,农民的收益问题未得到合理保障,存在着农民被挤压的情况。
三、解决方案:1.建立健全土地托管流转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托管流转制度,明确土地托管的流转程序和条件,为托管土地提供清晰的法规政策支持。
2.完善土地托管管理机构:加强对土地托管管理机构的监管,规范土地托管管理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3.合理制定土地托管价格:科学合理制定土地托管价格,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并提高农民参与托管的积极性。
4.加强对托管土地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托管土地的监督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托管能够真正惠及农民。
农村土地托管作为一种有效的土地资源管理方式,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需要认清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和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以推动农村土地托管制度的健康发展。
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和问题及解决方案
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和问题及解决方案农村土地托管是指农村集体组织将土地托管给个人或单位进行经营管理,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在农村土地托管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特点和问题,因此需要合理的解决方案。
一、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1.经济效益明显:农村土地托管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2.利益分配不均:土地托管中存在着承包地和流转地的不平等情况,承包地的农民收益较高,而流转地的农民收益较低。
3.土地托管租金较低:由于托管者需要支付较低的土地租金,所以土地托管的成本较低。
4.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通过土地托管,可以促使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更有效地利用,提高土地的产出。
二、农村土地托管的问题1.土地资源碎片化:在土地托管过程中,由于承包地和流转地分散,使得土地资源碎片化,不利于规模经营。
2.土地资源过度利用:由于托管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可能会导致土地的资源过度利用,对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3.土地资源保护不足:在土地托管中,由于缺乏监管机制,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不足,可能导致土地资源受到破坏。
4.土地流转不透明:土地托管的流转过程可能不够透明,托管者和土地经营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5.农民权益受损:在土地托管过程中,由于土地托管的权益分配不公平,农民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6.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土地托管可能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长期影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三、农村土地托管的解决方案1.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土地托管流转程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建立土地资源保护制度,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监管和保护,减少对土地资源的过度利用。
3.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通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4.完善土地托管政策:建立健全的土地托管政策体系,提高土地托管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5.加强土地托管监管:加强对土地托管的监督管理,防止土地托管乱象的发生。
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和问题及解决方案
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和问题及解决方案农村土地托管是一种常见的农村土地管理方式,它有着自身的特点和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会讨论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一、农村土地托管的特点1.灵活性:农村土地托管允许土地托管方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经营方式,使农民能够更好地灵活运用土地资源。
2.保护性:农村土地托管可以帮助保护土地资源,避免因为土地流转而导致的过度开垦、过度开发,从而保护了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促进农业生产:农村土地托管可以帮助集中土地资源,实行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4.节约成本:农村土地托管可以避免因土地流转而导致的土地资源被小规模农场利用的低效率问题,从而降低了土地利用成本。
5.促进土地经济化:农村土地托管可以让农民将自己的土地租给专业的土地经营者,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获取更高的土地效益,进一步推进土地经济化进程。
二、农村土地托管存在的问题尽管农村土地托管有着诸多优点,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1.土地资源流失:一些托管方在承包土地后,未能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流失。
2.托管合同纠纷:一些托管方和承包方因为合同内容不明确、执法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引发了土地托管纠纷。
3.土地整治不到位:有些农村土地托管项目的土地整治工作做得不到位,导致土地的利用效率不高,浪费了土地资源。
4.社会保障问题:一些托管方在承包土地后,未能有效保障农民的生计,没有给予足够的社会保障。
5.土地生态环境问题:一些托管方在承包土地后,未能有效保护土地的生态环境,导致了农村土地的生态问题。
三、农村土地托管解决方案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土地托管的管理和监管,健全农村土地托管的法律法规,明确土地资源的托管权利和义务,规范土地托管的活动。
2.健全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土地托管的扶持力度,提供资金、技术和政策支持,鼓励农民参与土地托管,同时加大对土地托管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托管的认可度。
农村土地托管与农村土地综合利用研究
农村土地托管与农村土地综合利用研究引言: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如何建立现代化、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土地利用体系,成为摆在农村发展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农村土地托管与农村土地综合利用成为研究和探索的方向之一。
本文将探讨农村土地托管与农村土地综合利用的相关问题,并分析其研究现状和应用前景。
1. 农村土地托管的概念和背景农村土地托管是指农户将土地的经营权委托给专业经营主体或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代为管理、经营、使用的一种新型农村土地制度。
农村土地托管的出现是由于农民的务农能力下降和城镇化进程加速所引起的。
它旨在通过集约和规模效应,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 农村土地托管的实施情况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托管分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和农村土地托管合作社两种形式。
前者通过流转土地权益的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暂时转让给农民合作社或企业,由其负责土地的管理和利用。
后者则是由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社,将土地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专业的农业经营团队,通过规模经营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农村土地综合利用的定义和意义农村土地综合利用是指将农村土地资源按照不同的用途和功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综合利用。
农村土地综合利用的目标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使农村土地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
4. 农村土地综合利用的方式和方法农村土地综合利用的方式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方式、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经营方式等。
农业生产方式方面,可以采用集约化种植和养殖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土地利用方式方面,可以改变单一农业和农村功能的布局,实现多元化农村产业发展。
土地经营方式方面,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和托管,引入专业化的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 农村土地托管与农村土地综合利用的关系农村土地托管与农村土地综合利用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
农村土地托管为农民提供了新的土地流转方式,有利于农村土地的综合利用。
土地托管会议调研报告
土地托管会议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在土地托管会议调研中,我们旨在了解土地托管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土地托管的建议。
土地托管是指农村土地经营权由农民托管给专业合作社、企业或个人,托管方负责土地的统一经营管理。
此项政策的目的在于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水平。
二、调研方法和步骤1. 文献研究:通过查阅相关文件、政策、法规等,了解我国土地托管政策的发展历程和相关要求。
2. 实地调研:选择若干地区,深入了解当地土地托管实施的情况,并与相关责任单位、托管方和农民进行交流。
3. 问卷调查:设计问卷,对托管方和农民进行调查,了解他们对土地托管的认知、满意度和问题意见。
三、调研结果1. 托管方情况:- 托管方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参差不齐,有的托管方具备专业经营管理能力,但也有一些托管方缺乏相关经验和能力。
- 有的托管方在托管土地后,能够有效整合资源,提供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使土地的产出效益明显提高。
- 有的托管方在托管土地后,未能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导致农业生产水平提升不明显,农民收益较低。
2. 农民情况:- 在土地托管中,部分农民对托管方在土地管理和农技指导方面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托管方的专业能力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农产品品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 在收益分配方面,农民普遍认为托管方的抽成比例过高,导致农民的实际收益不高。
- 部分农民认为自己参与托管决策的机会较少,希望能够更多参与决策,保障自己的权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 托管方:- 需要加强托管方的资质审核,提高托管方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 鼓励托管方与农民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提高农民的参与度。
2. 农民:- 鼓励农民参与托管决策,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合作意识,增加他们与托管方之间的协商与沟通。
五、调研结论土地托管对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然而,当前土地托管中仍存在托管方的专业能力不足和农民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农村土地托管设施规划分析
农村土地托管设施规划分析农村土地托管是指将农村贫困户的闲置土地流转给专业的经营主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以增加农户的收入和改善农村生活。
而农村土地托管设施则是保障土地托管项目的有效实施和运营的基础设施。
本文将就农村土地托管设施的规划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需求分析农村土地托管设施的规划应该从农户的需求出发,根据土地流转的形式和用途确定设施的需求。
农户在托管土地后需要维持一定的生活来源,因此托管设施应当包括办公、生产、生活用房等。
此外,还需要考虑设施的基础设施需求,如道路、水源、供电、排水等。
二、地理位置选择规划农村土地托管设施时,地理位置的选择至关重要。
设施应尽可能靠近托管的土地,以便方便农户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距离市场和交通要便利,有利于产品的销售和流通。
三、规划布局设计农村土地托管设施的规划布局设计应当合理科学,确保设施的功能性和实用性。
设施内部应包括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和公共服务区等,各区域之间应合理连接,方便人员和物资流动。
四、建筑结构选择在规划农村土地托管设施时,建筑结构的选择应考虑到环境保护和经济性。
建筑材料应当符合当地的气候和环境要求,同时要考虑到节约成本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
五、设施配套设备除了建筑本身,农村土地托管设施还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工具,以支持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
这些设备应当符合托管土地的种植和养殖需要,同时要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六、环境保护考虑在规划农村土地托管设施时,需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因素。
设施应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建立环保设施和制度,加强环保意识教育和培训。
七、管理维护机制农村土地托管设施的规划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维护机制,确保设施的长期运行和有效利用。
管理维护应包括设施的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以及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八、经济效益分析规划农村土地托管设施时,需要进行经济效益分析,评估设施的投资回报率和盈利模式。
只有经济效益好,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推动农村土地托管的发展。
土地托管服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土地托管服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土地托管服务是指农村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给第三方进行经营的一种经营方式。
在这种模式下,农业经营者可以将土地的管理与经营权委托给专业机构进行管理,自身集中精力进行农业生产或其他产业发展。
土地托管服务的调查与思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调查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
通过调查搜集农村土地资源的当前利用情况,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租赁状况、土地流转情况、农户土地使用情况等。
这有助于了解土地托管服务的市场需求和机会,并为进一步的调查提供基础数据。
其次,调查农户对土地托管服务的认知和意愿。
通过问卷调查或面访的形式,了解农户对土地托管服务的了解程度,以及他们是否了解土地托管服务的好处和风险。
此外,还可以探索农户参与土地托管的意愿和条件,以及他们对土地托管服务提供者的期望。
第三,调查土地托管服务机构的运营情况。
针对已经存在的土地托管服务机构,调查它们的运营模式、服务内容和质量、收费标准等,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
此外,还可以考察这些机构与农户之间的合作方式,包括签订的合同约定、服务监督和冲突解决机制等。
第四,调查土地托管服务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了解有关土地托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土地流转政策、相关补贴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等。
这有助于判断土地托管服务的发展前景和潜在风险,并为土地托管服务机构制定发展战略提供参考。
第五,思考土地托管服务的优势和挑战。
通过与农户、土地托管服务机构和相关部门的交流,总结土地托管服务的优势和挑战。
例如,土地托管服务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信息不对称、合同履约风险、土地价值变动等挑战。
最后,在调查与思考的基础上,可以提出关于土地托管服务发展的建议。
例如,完善土地托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提高农户对土地托管服务的认知和参与意愿,培育和支持土地托管服务机构的发展等。
综上所述,土地托管服务的调查与思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机遇,探索农户和土地托管服务机构的需求和问题,并提出发展建议,推动土地托管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托管调研报告题目
土地托管调研报告题目土地托管调研报告一、研究背景土地是国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的利用和管理问题逐渐凸显。
为了更好地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土地托管制度应运而生。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土地托管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土地托管制度的完善提供决策参考。
二、研究目的1.了解土地托管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法规,明确土地托管的定义和范围。
2.调查目前全国范围内土地托管的实施情况,包括托管机构的治理结构、托管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等。
3.分析土地托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例如监管不到位、合同执行风险等。
4.提出改进土地托管制度的建议和措施,为进一步推动土地托管制度的完善提供决策参考。
三、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法规和学术文献,了解土地托管制度的相关背景和内容。
2.调查问卷法: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各地土地托管的实施情况。
3.专家访谈法: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深入访谈,了解土地托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四、调研结果1.土地托管制度的定义和范围: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和法规,土地托管是指农村土地使用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法人组织或个人以托管方式管理的一种制度安排。
托管范围包括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
2.土地托管的实施情况:调查显示,目前各地对土地托管制度的实施程度参差不齐。
一些地方采取了非营利性机构承担托管任务,积极推进土地托管的推广。
然而,部分地区在托管机构的治理结构和托管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方面存在不足。
3.土地托管制度存在的问题:调研发现,当前土地托管制度存在监管不到位、合同执行风险大等问题。
一些托管机构未能履行好职责,导致土地托管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1.加强对土地托管机构的监管,强化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确保托管工作的规范运行。
2.完善土地托管合同的内容和签订执行程序,提高合同的可操作性和风险管理水平。
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的优势效应研究
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的优势效应研究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新型土地托管服务在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新型土地托管服务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托管给种植大户或农民合作社,由托管方负责土地的管理和经营,而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一种土地经营方式。
新型土地托管服务的实施,对于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利用、农业生产、农民增收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的优势效应,并从多个角度进行具体分析。
一、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有效地整合了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在过去,由于土地规模小、零散、种植结构不合理,农业产出率低。
而通过托管服务,托管方可以整合土地资源,采取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
托管方可以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进行科学耕作,减少浪费,提高土地的产出水平。
这些举措都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二、农业生产水平提高新型土地托管服务的实施,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支持。
托管方能够运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如高效育种、科学施肥、灌溉技术等,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由于规模经营的优势,托管服务还能够带动农业产业的升级换代,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总体上来看,新型土地托管服务有望推动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效益。
三、农民收益增加由于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农民通过托管土地参与农业生产的机会也在增加,他们在收益上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由于托管服务可以带动农业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农民的收益也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托管方的规模经营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使得农业生产效益得到了提升。
新型土地托管服务的实施对于农民的收益增加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
四、农村社会稳定提升新型土地托管服务还有助于提升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
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的优势效应研究
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的优势效应研究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是指农村土地托管方以合法的形式将自己的土地托管给承包方,由承包方负责土地的耕种经营。
相对于传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模式,新型土地托管服务具有以下的优势效应。
新型土地托管服务通过引入专业化经营,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益。
农村土地托管方往往是老年人或者是孩子外出务工的家庭,他们对土地的耕种经营经验较少,导致土地的利用率不高。
而通过托管给专业的承包方,可以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产出和效益。
新型土地托管服务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
农村土地托管方面临着生产资金不足、技术水平低等问题,难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
而通过托管服务,承包方可以引进更多的资金和技术,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
新型土地托管服务可以促进土地流转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传统的土地承包制度中,由于土地的承包是长期稳定的,导致土地流转的难度较大。
而通过土地托管服务,土地的流转更加灵活和便捷,可以满足市场需求和农户的产业转型需求,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新型土地托管服务可以提高农村投入产出比。
传统的土地承包经营模式中,农户需要自己投入大量的劳动、资金和时间,才能获得相应的产出。
而通过托管服务,承包方可以通过规模经营和引入专业化管理,提高投入产出比,降低农户的劳动和经济成本,提高农村收入水平。
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具有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农业集约化、促进土地流转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投入产出比、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等优势效应。
在农村土地管理中适度引入新型土地托管服务是一种可行的方式,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生活水平。
南阳农村土地托管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南阳农村土地托管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农村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或无能力耕种的农户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或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土地托管可以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水平。
农村土地托管最初自发产生,近些年逐渐得到重视。
尤其是在当前农产品市场持续低迷,粮食价格较往年明显下跌,农村土地流转理性回归的情况下,土地托管表现出较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其背后缘由与发展取向值得深究。
近期,我们组织力量深入到河南南阳市的方城、社旗、唐河等县,就土地托管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极其由此引发的一些思考总结如下。
南阳市促进农村土地托管的做法与成效南阳市是河南典型的农业大市和粮食大市,全市耕地面积1060万亩,总人口105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近700万人,常年外出务工近300万人,粮食产量541.05万吨,占全省的9%。
该市2015年6月启动土地托管工作,并迅速推展开来,目前土地托管已经占到全市耕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其做法与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供销社组织发起。
南阳市土地托管大多发生在以粮食为主的大宗农产品生产领域,形成新型规模经营主体主导型和供销社牵头带动型两种模式。
新型规模经营主体主导型即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靠自身的技术、农机等优势,直接与农户洽谈,提供托管服务,主要以唐河、社旗等地为代表;供销社牵头带动型即由县供销社作为牵头单位,整合各种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专业社,成立联合社,联合社负责农资货源组织供应、农机调配,专业社依托村“两委”负责做好耕、种、管、收系列服务,主要以方城县为代表。
托管组织一般都按合作社章程规定,设有专门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大多都成立有专业服务队伍,并聘请生产经营专家及农业技术专家作咨询。
2.农民自主选择合适的托管方式。
就南阳三县的情况看,在托管过程中,一般由土地托管组织将农业生产中的秸秆还田、深耕疏松、种肥同播、病虫害防治、机收、烘干、储存、加工、销售等服务项目制成“服务菜单”,农民自主选择托管方式。
土地托管的探讨与研究
河南农业2016年第12期(上)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农业兼业化、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的问题日益突出。
在这种形势下,土地托管应运而生。
一、土地托管的概念目前,社会上对土地托管的定义很多,在笔者看来,所谓土地托管,就是在坚持农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农民受益主体不变及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下,农户只是把土地的管理权委托给合作社或者种粮大户进行管理,合作社或者种粮大户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土地流转新模式。
二、土地托管的作用土地托管是农村新形势下积极探索土地经营的一种新模式,是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益尝试,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的需求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一)有利于解决谁来种地的难题土地托管能以各种形式为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顺应了农民的实际需要,创新了农业经营方式, 有效解决了农村劳动力缺乏、广大农户需要多样化服务的困境。
(二)实现了部分土地标准化生产,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土地托管后,以标准化方式对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统一管理,分散零星的土地得到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服务,改变了过去农户分散种植导致的品种不统一、田间管理水平差异大的状况,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划算的事,从而实现生产流程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增强了农业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地标准化生产,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
(三)解决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农民增收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托管后,使这些农民完全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安心外出务工、经商或就地转移从事二、三产业,促进了专业化分工。
同时,这些农民又能得到土地收益,实现了打工收入和土地收入“双丰收”,使他们“离乡不丢地,不种有收益”。
这种新的生产经营模式解决了农民外出务工与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的矛盾,既保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利,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四)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土地托管后,农户土地被集中起来统一经营,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设施利用率,降低机械使用、水电设施投入和劳动力用工等生产成本,有利于减少农业生产资料供销环节,降低农资购买成本,大大提高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效益。
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的优势效应研究
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的优势效应研究随着城乡发展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托管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农村经济发展方式。
在农村地区,土地托管服务的提供对于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的优势效应进行研究,探讨其对农村发展的积极影响。
一、提高农民收入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的收入。
通过对托管土地进行规划和经营,可以利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土地的产出和经济效益。
与此农民可以通过参与托管合作社或其他农村经济组织,分享土地经营的收益。
托管服务还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和技术力量,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
二、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可以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托管服务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水平,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农村经济组织利用托管土地资源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推动农业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这样可以扩大农产品的产量和规模,提高农村经济的整体效益。
三、推动农村乡村振兴四、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托管服务可以推动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和高效化利益,减少农田的荒芜和闲置,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
在托管服务的过程中,可以积极推动农业生产的生态化和可持续发展,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益。
五、为乡村治理提供有效支撑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有助于为乡村治理提供有效的支撑。
通过托管服务,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整合和规划,提高土地资源的层次化管理和有效利用。
托管服务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
托管服务还可以为政府农业政策的落实提供具体支持和保障。
农村新型土地托管服务对于农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优势效应。
通过托管服务,可以有效提高农民的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村资源的合理利用,为乡村治理提供有效的支撑。
探究农业托管发展模式
探究农业托管发展模式农业托管是一种新兴的农业业态,是指根据农村土地托管政策,将托管户的土地交由专业化的农业经营管理公司进行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一种模式。
农业托管模式的发展在解决农业生产中的相关问题、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推动农村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从农业托管模式的发展背景、运作特点、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几个方面进行探究。
一、发展背景中国农业生产的现状是农民主导型,小农经营占比较高,产业结构单一,粗放经营现象严重,导致土地利用率低,粮食安全问题引人注目。
而由于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外流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直接带来了土地化、农业生产和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的困难与问题。
农业托管模式应运而生,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手段。
二、运作特点农业托管所选用的土地必须符合托管政策,承租人要具有经营农业生产的资质,并能够提供必须的农业设施及农业生产设备。
从经济上考虑,农业托管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土地租金,托管户的收益来源则为土地租金以及可能参与到托管公司的农业生产中去所获取的收益。
农业托管公司负责合理地规划和设计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托管户的责任则是按照约定承担土地保护和农业生产等的责任。
整个模式运作的核心是双方实现利益互惠、风险共担,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存在问题1.政策支持不足。
目前,多数托管公司并没有获得足够的政策支持,如入选国家补贴奖励名单、税收减免等。
2.小农户对托管模式的态度。
小农户对于农业托管模式的可接受程度仍然较低,需要托管企业对小农户的融入工作更进一步。
3.农业托管企业规模化、标准化仍有待提高。
大多数农业公司不合格或规模不足,都难以承担大规模经营任务,也无法实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
4.管理和监管不够完善。
因为监管不到位,一些托管企业没有严格遵守政策要求,许多托管农民经常处于不公平、不合理的地位。
四、发展趋势1.政策上的支持政策不断完善改进。
土地托管情况调研报告
土地托管情况调研报告土地托管是指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交给农业企业或农户进行经营管理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近年来,土地托管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广泛的应用,为农民增加了收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为了了解土地托管的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土地托管在农村地区的普及程度较高。
在我们调研的村庄中,有70%的农户参与了土地托管。
这些农户将自己的土地托管给其他农业企业或农户,以租金的形式获得收入。
通过土地托管,农户不仅能够增加收入,还能够转变经营观念,更加注重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发展。
调研还显示,土地托管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农业企业和托管的农户通常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够更好地管理土地并进行现代农业生产。
他们采用合理的种植技术和施肥措施,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增加了农作物的产量。
同时,他们还注重推广农业科技,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然而,调研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存在。
首先,土地托管的合同缺乏明确的监管和约束机制,容易导致部分农业企业滥用土地资源。
其次,有些农户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导致在土地托管中收益较低。
此外,由于土地托管的专业性要求较高,一些农户可能没有意识到土地托管对他们的农业生产能力和经济收入的提升带来的好处,从而错失了发展机会。
根据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首先,政府应加强对土地托管的监管,规范土地托管的合同签订和履行,确保农户的权益。
其次,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户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使其在土地托管中能够更好地进行农业生产。
最后,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对土地托管的认知度,鼓励更多的农户参与到土地托管中,推动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总之,土地托管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只有政府、农业企业和农户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土地托管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托管情况调研报告
土地托管情况调研报告根据最新的调研数据显示,土地托管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一种常见经营模式。
土地托管是指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托管给专业农业机构或个人进行经营管理,以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首先,土地托管的出现使得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合理利用。
由于农民在土地托管中不仅获得了一定的租金,还能从土地流转中获得一部分利益,从而增加了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的积极性。
这使得土地得到更加高效的利用,提高了土地的产出。
其次,土地托管促进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化。
专业农业机构或个人在土地托管过程中,能够利用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对土地进行科学管理和精细化经营。
这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还推动了农业产业的升级和转型,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土地托管为农民提供了多样化的就业机会。
由于农民将土地托管出去,自己不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以土地托管的方式从中获得收益。
这使得农民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工作和收入,从而减轻农民的农业生产压力,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另外,土地托管还可以促进农村地区的农民人口向城市转移。
由于农民通过土地托管从中获得了一定的收益,这对于农村地区农民来说是一种非常有吸引力的方式。
这使得很多农民选择离开农村地区,前往城市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和生活环境。
这有助于农村地区的农村转型和城市化建设。
总的来说,土地托管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机会。
通过土地托管,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农业生产得到专业化和规模化,农民获得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农村地区也得以农村转型和城市化建设。
但是,我们也应该关注土地托管可能带来的问题,如土地安全和农民权益保护等。
因此,在土地托管发展中,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制定政策和规范,确保土地托管能够稳定发展,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农村建设管理制度下的土地托管机制研究
新农村建设管理制度下的土地托管机制研究近年来,中国农村的发展面临着许多挑战和机遇。
为了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我国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管理制度,其中关注农村土地托管机制的研究成为重要议题之一。
本文将从新农村建设的背景出发,探讨土地托管的定义与特点,介绍土地托管的实施方式和问题,然后分析土地托管机制的优势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最后,对土地托管机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进行总结。
一、新农村建设的背景新农村建设作为推动中国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旨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除了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外,土地问题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
二、土地托管的定义与特点土地托管是指农村居民将农田交给专业农民或农业合作社进行管理和经营的一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土地托管的特点包括:一是农地所有权不变,农户仍然保有土地使用权;二是由专业农民或农业合作社负责耕种和管理;三是土地托管双方约定分成,经济效益与农户共享。
三、土地托管的实施方式土地托管的实施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个体土地托管和集体土地托管。
个体土地托管模式指的是农户将自己的土地托管给个人农民或农业企业;集体土地托管模式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土地托管给农业合作社等农业经济组织。
四、土地托管存在的问题虽然土地托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的问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首先,托管方和农户之间的权益划分不够明确,容易引发纠纷。
其次,部分托管方缺乏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导致农地管理不善。
再者,由于缺乏专业监管机构,托管方的行为可能缺乏监督。
五、土地托管机制的优势土地托管机制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多方面的优势。
一是提高农田的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的产量质量。
二是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升农业竞争力。
三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粮食生产结构。
六、土地托管机制的不足土地托管机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一是缺乏监管机制,管理不善的托管方可能对农地造成损害。
我国农村土地托管问题初探
我国农村土地托管问题初探摘要土地托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改变农民土地使用权基础上,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土地的农民以自愿、有偿形式与种粮大户或合作组织之间形成的一种互托模式。
针对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托管与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托管的主要模式、形成的原因、托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促进土地托管发展的建议对策等内容进行了探讨,为农村地区土地托管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地区土地托管发展建议1.农村土地托管与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新模式是在不改变农民土地使用权基础上,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土地的农民以自愿、有偿形式与种粮大户或合作组织之间形成的一种互托模式。
这种模式是土地流转基础上形成的全新合作模式,与土地流转具有共同性也有本质区别。
相同点是:农村土地托管与农村土地流转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为我国农村地区土地规模化经营、农业经济四化同步发展提供参考。
两者区别:一是土地承包产权归属不同,土地流转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归流转方所有,而土地托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归农户所有。
二是经济利益分配不同,土地流转是流转方一次性给予农户土地流转的费用,且农户不得干预种植的相关事宜,土地托管却与之相反,土地托管可以获得土地种植过程中的全部收益,而托管方获得生产种植过程中的劳务服务费和销售增值收益,并且农户可以对种植提出要求。
2.农村土地托管的主要模式农村地区现有土地托管主要分为全托型和半托型:一是全托型土地托管又分为收益型全托和服务型全托;收益型全托是指农民与托管方签订土地托管合同后,农民将土地托付给托管方,由托管方负责土地从种植到收割的全过程,包括种植所需的种子、化肥等,最后由托管方按照收成进行分红或分粮食;服务型全托是指农民与托管方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是托管方为农户提供全程种植服务与粮食产值保证书,保证粮食产值达到农户要求的固定产值,达不到要求产值由托管方进行补填,超出固定产值部分由托管方所有,但农户需为托管方提供种植所需物资如种子、化肥、农药及提供全程服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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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上)法制博览法制园地农村土地托管的探索与研究唐颖河北地质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01摘要:农业现代化的适度的规模化经营是我国促进农业发展,解决农业经济作物和粮食总产量不足问题的重要举措,是缓解农业环境污染和资源成本浪费,解决农村土地闲置和劳动力流失等问题的流转方式。
但是由于其处于起步状态,试点的进行证明其存在较多的问题,所以应当从农民、托管组织和政府等方面充分考虑解决方式,促进土地托管的发展。
关键词:土地托管;农业现代化;政府引导中图分类号:D92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1-0170-02作者简介:唐颖(1995-),女,江苏扬州人,河北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保护法学。
一、农村土地托管的主要模式农村土地托管主要就是农户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服务范围,与托管组织签订的类似劳动服务合同的协议。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土地托管分为不同类型,但最主要的还是全程式托管、菜单式托管和土地入股式托管三种。
(一)全程式托管在现代中国农村的“空村”现象的背景下,托管组织针对农村没有劳动能力或者长期不在家又不愿意将土地租出去的农户,称为“全托”。
农户根据与托管组织签订的服务合同,可以选择约定在合理范围内必须要达到的生产额或者是接受与托管组织自主上产经营后的分红或租金,以此来获得该土地的收益。
(二)菜单式托管“菜单式托管”,顾名思义,就是以“点单”的方式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选择想要的服务过程,既可以选择与土地托管组织签订托管部分活动的协议,完全的自主选择。
这种菜单式的服务方式可以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三)土地入股式托管土地入股就是农户以自己的土地作为资本向托管组织入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是合作社未来的主要运营模式。
这种模式加强了农民与组织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减少了农民在将土地交于别人经营的同时产生的不安感,也是为该地区农民增加收入的一种手段,有利于土地经营的市场化。
二、土地托管中存在的难点及问题(一)从农民角度在整个农业活动中,由于农民的个体性和风险承担能力较差的特性,农民始终处于一个弱势地位,农民的承包土地有着保障作用。
因此,在要将土地交由其他人生产经营的时候,农民会对这种服务模式存在较多顾虑,比如:利益如何保护、风险怎样承担和保障、利润怎么分配等。
另一方面,基于自己本集体成员身份承租其他农户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出于自己利益受损的角度和顾虑出发,对土地托管组织的活动进行干扰和破坏,不利于组织的发展。
(二)土地托管组织角度土地托管组织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在试点背景下仍然是不完善,不成体系的组织。
现存的组织具有民间性和不稳定性的特征,相比企业组织而言,土地托管组织仍存在较多问题。
1.配套设施问题土地托管组织进行系统化的活动,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经营需要机器化,这就存在较多问题。
首先,土地托管规模化经营要有配套的农用器具和机器来进行和支撑入场的农用活动;其次,晾晒场地和储物场地的缺失,规模化的生产经营在收割后粮食或农作物后,需要大块的土地进行下一步的加工和储存;最后,规模化的经营生产意味着农产品集中成熟,难以及时出售或加工,其相应的仓库,冷库等设备也不足。
相关配套设施的不足是制约土地托管发展的重要因素。
2.资金问题土地托管组织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并不成熟,因此托管组织存在借贷方式单一,规模小,合同性差,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问题。
而作为融资来源的农村基金会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并不能带来很大的帮助,由于农业活动存在周期性较长,初始投资数额较多等问题,很多可融资渠道并不愿意提供资金,而资金不足的问题终将会影响创业者的积极性和土地托管的发展。
3.制度问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集体成员获得土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制度基础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正是这个原因造成了农村土地的碎片化,零散化,不便于机械化耕作,且有劳力在家种地常年捡别人田地种不给租金的少数或个别农户因影响了他们的既得利益,极力不配合并阻碍调整零散面积,使得调整成片成块的难度非常大。
4.合同保障不足农户与土地托管组织签订合同与协议进行农业服务,但是由于合同的合意性,同一地区的托管组织之间容易产生恶意竞争,或者是托管组织根据要求将土地进行改造改良后,产生哄抬价格,降低服务费等恶意行为,农民出于利益最大化的心理,与托管组织强行解除托管合同,给托管组织带来较大的损失,造成土地托管组织的破产和解散,不利于长远发展。
三、农村土地托管的困境解决对策(一)引导农民群众的观念转变针对农民对土地托管的不安和偏见,为了促进土地托管服务的蓬勃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大众媒体上进行思想宣传,向农民群众和利益相关者讲清楚进行土地托管活动的意义所在,这样才能实现农业土地的规模化和现代化经营,促进现代化农业的发(下转第169页)·071·法制园地法制博览2019年01月(上)开隐私和公开的范围、程度等具有支配和决定权。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当时对隐私权没有专门的规定,但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0条专门明确的该权利。
经长期的实践,未经许可,公开个人住址和电话号码、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许可公布其财产状况、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公开他人夫妻性生活、婚外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等都属于侵犯隐私的行为,其范围相当广泛。
电视新闻侵犯隐私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报道中揭露他人隐私;二是报道了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三是媒体的主观过错(或故意)造成个人隐私的泄漏。
针对隐私权的表现形式,在电视新闻中,要做到:一是要深入采访,全面、彻底了解采访事件和人物,要认真区分“公共”与“私人”的界限,不能公私不分或假借“公共利益”之名而侵害私人的权利;二是深入征求采访对象的意见,公民的隐私其个人具有支配权,对涉及隐私权的内容是否公开或公开的程度征询权利人意见,得到权利人的许可;三是要处理好公众“知情权”与他人“隐私权”的冲突,不能因公众知情权”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应在充分保护他人“隐私权”下保证公众“知情权”,即“隐私权”要得到优先保护;四是对新闻从业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并加强法制教育和普及,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
根据世界各国的惯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要求均高于成年人,我国也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电视新闻中,对未成年人,除要做到上述注意事项外,还要慎之又慎,以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一是要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宁可放弃一篇好的新闻,也不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报道。
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和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要把好采访关,也要严守编辑关。
三是加强技术处理,用模糊图像或用马赛克模糊其面部或特有特征,尽量使用化名,不用其真名。
对未成年人的庭审现场,一般不予公开报道。
在电视新闻中,还要注意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即在采用下级台站上送的稿件中,要署下级台站或送稿人的姓名、名称。
上级台站处理上送稿件不能据为己有,至少在使用下级台站的影像资料时,注明为“资料”或“由XXX提供”字样。
总之,人身权是公民或法人权利中重要的一项民事权利,对人身权的重视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制程度和文明程度。
所以,在电视新闻中要尽量保护采访对象的人身权,一是要求电视媒体和从业人员采访要深入,坚持新闻的真实性;二是要求电视媒体从业人员要严守职业操守,要知法、守法,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工作;三是要求电视媒体要严把新闻编辑关、编审关,把好“出口”;四是要求新闻媒体和从业人员要有大局意识,要站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进步、发展的高度做好业务工作,以避免侵权、赔偿等行为发生。
[参考文献][1]储洵.论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平衡[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2).[2]何四海.论新闻侵权的过错归责[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03).(上接第170页)展,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减少农村人口的流失。
(二)制定扶持政策保障土地托管首先,各级政府应在财政上制定预案安排一定的资金来为土地托管组织的建立与发展进行保驾护航,比如对土地托管中会产生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或者设立一定的财政补贴进行风险防范;其次,还应根据土地托管组织的发展的具体问题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具体的资金方面的支持,比如降低贷款准入门槛,必要时提供低息贷款,以缓解其资金不足的问题等;最后,为了鼓励支持土地托管的发展,相关政府服务机构应为土地托管组织的创业者提供方便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三)加强统一规划促进规模化管理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加强对土地托管组织的约束和引导,对自愿加入土地托管组织的农户的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将零散的土地进行规模化整合,配合企业说服零散农户的置换等活动,辅助土地托管组织对托管土地进行基本改善并保障组织的后续发展,在提高农民收益的同时也保障托管组织的收益。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土地托管的规范性流程,明确托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托管组织和个人应具备的农业经营素质;给予托管土地一定的农业保险补助,减少因自然风险而引发的契约风险,更好地保障农民托管土地的收益权;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障的多渠道司法救济体系,及时调处农民与托管社的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制定托管组织法并监督实施前文也提到过,对托管组织并没有相关的专门针对土地托管组织的相关法律。
在这种法律政策背景缺失的情况下,托管组织法应当详细规定土地托管的原则、主体、程序、方式、监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风险保障以及农户权利受损后的救助途径,用法律的方式让土地托管有法可依。
法律制定实施后,还应当对执法队伍和托管组织的日常运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防止出现强迫农民托管,侵犯农民自主权等违法行为的产生。
另外,还应当加大对当地农村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和适量引进区域外的优秀农业人才,提升农村人力资源素质,加大技术服务等的指导力度等活动,维护农民利益。
[参考文献][1]徐小青,金三林.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的有益探索—安徽省凤台县农村土地托管调查[N].社会科学报,2013-06-06.[2]唐山,葛文光,谢海英.农村土地托管文献综述[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28(03):35-37.[3]李红英.土托社”破解农村土地种植难题———对全国首家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组织的调查[J].现代经济信息,2014(11):317-318.[4]尹来盛.基于比较优势理论与区域竞合实践的土地托管制研究[D].暨南大学,2008.[5]衡霞,程世云.农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以土地托管组织为例[J].农村经济,2014(2):66-70.·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