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2020版)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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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范本)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范本)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完整版)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完整版)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

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

是法律的可靠证据。

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

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

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

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

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

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

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

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

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

病历书写规范(2020版)

病历书写规范(2020版)
专科情况
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辅助检查
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 其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 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2.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注意:
病人未办入院手续在送病房途中、手术室死亡, 接诊或参加现场抢救的医务人员应参照上述要求在 门诊或急诊病历上书写记录,病人当门诊或急诊死 亡统计,由经治医师报门、急诊相应科室作死亡登 记,并将死亡证的第一联交门、急诊相应科室,由 其统一上报统计室。
1.入院记录
可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我院主治及以上医师在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进行审查签名。
所有入院患者24小时内有病情评估记录,根据患者一般情况、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判断分 为一般、一般急诊、疑难重症、危重,对应病例分型为ABCD。患者病情变化或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后对评估结 果如有修正可予以修正评估结果并做好记录。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治疗方案并与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
(2)日常病程记录
.......
(1)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 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和鉴别诊断; 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 进行分析(应提出3一5个病种进行鉴别讨论)。
(5)术前小结
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 病情所作的总结。内容包括简要病情、 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 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 并记录手术者术前24小时内查看患者 相关情况等。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①涉及法律、实效、习惯。
② 3:15 8:00 11:00 05 21:03 24:01
13:10
19:
第十条 ①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 ,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②患者不具备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③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④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 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 负责人签字。
●门急诊诊断性或治疗性操作,例:内窥镜检查、各种 诊断性穿刺,气胸闭式引流、口腔科拔牙术等 ●门急诊小手术,泌尿科包皮环切术、骨科腱鞘囊肿 切除术、外科脂肪瘤、皮脂腺囊肿、色素痣、腋臭切除术 、内窥镜取石术、引流术、急诊气管切开术等 ●门诊稍大手术例:日间手术中微创疝修补术、微创甲 状腺瘤摘除术、微创乳腺纤维瘤切除术、眼科放射性角膜 切开术等等 ●门急诊手术与操作必须有告知与知情同意书。 ●门急诊各种手术、操作的告知书与知情同意书,必 须保存2年以上。
①急诊医疗手册记录(流水病人)与门诊医疗手册记 录相似,急诊医疗记录必要时应注明告知和签字。
②急诊观察记录与住院病历内容与格式要求相一致。
③因为急、重、危病人多,应以抢救治疗为主,没有 时间像住院病人那样要求写病历。
④急诊留观察记录首页相对详细,内容相对简要,可 以表格化或电子化。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①住院病案首页②入院记录③病 程记录④手术同意书⑤麻醉同意书⑥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⑧病危(重)通知书⑨医 嘱单⑩辅助检查报告单⑾体温单⑿医学影像检查资料⒀病 理资料等。 ●住院病案应包括五种:住院病历(实习生写的)、入 院记录、再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 院死亡记录。 ●住院病案内容包括:

新版病例书写要求规范(详解)

新版病例书写要求规范(详解)

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病历书写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新版病例书写规范(详解)

新版病例书写规范(详解)

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病历书写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病历书写规范(2020版)

病历书写规范(2020版)

病历书写规范(2020版)病历是指医疗工作中,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根据对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康复过程等相关医学信息的记录而形成的一份书面文书。

病历的撰写规范意义重大,它不仅是诊断和治疗的基本依据之一,更是保证医生、护士和病人之间信任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重点介绍2020版病历书写规范。

一、病历书写的目的与原则1、病历的编写目的是明确患者的疾病情况、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康复进程及预后等相关信息,并便于日后查阅和分析。

2、病历书写原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二、病历书写的格式病历书写格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病历头、病历体和病历尾。

1、病历头病历头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职业、婚姻状况、联系电话等。

同时,还需写明患者主述的主要症状、就诊日期、就诊科室和医生姓名等。

2、病历体病历体包括以下内容:(1)病史采集:病史采集主要包括个人病史、家族史、过敏史等方面,同时还要了解患者的个人行为习惯、生活方式等情况。

(2)体格检查:体格检查需要指出患者的身高、体重、体温等基本体征,同时也要记录相关器官的检查结果,例如心、肺、脾、肝、肾等。

(3)辅助检查:辅助检查包括化验室、影像学等检查结果,其中化验室结果包括血常规、生化检查、病毒感染等检查项目,影像学结果则包括X光、CT、MRI等检查方式的结果。

(4)诊断与治疗:诊断是病例书写的重要内容,它需简洁明了地写明诊断结果、可能的原因以及治疗计划等。

3、病历尾病历尾包括就诊日期、主治医师签名、就诊科室、诊断编码等内容。

三、病历书写注意事项1、行文规范:病历需要按照标准处理方法,行文规范、内容简洁,不可使用缩写、省略号、拼音等不规范的书写方法,以免产生歧义。

2、内容完整:为了完成日后查阅、比较病例的目的,病历要写足够详细和全面,尽可能的记录患者一切有关疾病的情况。

3、记录时间:在病史中应记录病人病情发作的时间,病情持续时间以及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药物的使用情况等,从而方便医生做出合理的诊断。

新版病例书写规范

新版病例书写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病历书写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新版病例书写要求规范(详解)

新版病例书写要求规范(详解)

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病历书写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2020年病历书写规范

2020年病历书写规范
• 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手术规模、手术医师业务能力明确术前讨论 的组织模式,如手术组讨论、医师团队讨论、病区内讨论、全科讨 论等。术者必须参加术前讨论。
• 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开具手术医嘱。
术前小结及术前讨论结论记录书写格式
年-月-日 时:分
术前小结及术前讨论结论记录
术前讨论由××医师(职务/职称)主持,讨论结论及术前小结记录如下:
• 书写要求及格式变动不大,主要关注 细节规定
一、主诉一般用症状学名词,原则上不用诊断名词或辅助检查结果 (除肿瘤放化疗、无症状体征的查体结果),体现 症状、部位、时间
二、症状一般不超3个,按照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列出,时间记录至最小 单位,时间要明确,忌用“数天”、“数小时”等
三、主诉 只写促使本次住院的疾病,其余疾病的症状和病史放在过去 史写;同时若两种疾病都需要处理,两组症状要分段书写。如原有心绞 痛,本次因肺炎高热诱发心绞痛发作。主诉:高热、咳嗽3天。发作性心 前区疼痛4年,加重3天。
特殊情况下的主诉:
入院记录
入院记录
入院记录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要求在患者出院 离开病房前完成
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
✸诊疗计划中不用再书写“以上诊疗计划在*** 医师指导下完成,需体现经治医师的临床思 维活动。
病程记录
✸会诊、输血及危急值处置后不再具体规定什 么时刻书写,但原则上仍不能超过24小时。
简要病情:
术前诊断:
手术指征:
拟试手术名称和方式:
拟施麻醉方式: 术前准备: 注意事项:
手术指征要列出进行手术的理由,不能简单把疾病 名称作为手术指征
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
术者签名/经治医师签名
术中依手术部位的不同注意手术操作中可能出现 的损伤,术后主要记录生命体征、引流管的观察 及并发症等

2020年最新医院病历书写规范

2020年最新医院病历书写规范

2020年最新医院病历书写规范一)病历书写者应当在病历书写或电子病历录入完成后及时签名,并注明签名时间和职务。

二)病历书写者签名应当工整、清晰、规范,不得使用代签、空签、追加签名等方式。

三)病历书写者应当对病历内容负责,不得将病历书写或电子病历录入工作委托给未经过培训和考核的人员代为完成。

四)病历书写者签名后,病历内容不得再进行修改,如需更正应当注明原因、时间、签名并经过审核确认。

第二章病历书写技巧第八条病历书写应当注意以下技巧:一)病历书写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记录,避免漏诊、误诊、重复诊疗等情况。

二)病历书写应当注重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和错误记录。

三)病历书写应当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明确的词语和语句,如“可能”、“似乎”、“好转”等。

四)病历书写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不得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

五)病历书写应当注意语言文明,避免使用粗俗、侮辱、歧视等不当言论。

第三章病历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加强对病历书写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病历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进行妥善保管,防止病历遗失、损毁和泄露,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病历进行归档和整理,便于医疗质量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查阅和使用制度,严格控制病历的查阅和使用权限,防止病历被非法查阅和使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建立电子病历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医院病历书写规范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质量,我们制定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修改稿)》。

以下是该规范的主要内容:第一章基本要求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数据、图表、影像、病理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pdf

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pdf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名称为准。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m(厘米)、mm(毫米)、μm(微米)、l(升)、ml(毫升)、kg(千克)、g(克)、mg(毫克)、μg(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八、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具体要求如下:(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如仅供教学资料使用,可以不归档保存)。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2021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2021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2021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p 、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四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第七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____。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____。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八条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____,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第九条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十条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2021年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1年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1年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中医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望、闻、问、切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范本)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中医术语的使用依照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___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___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病历书写中涉及的诊断,包括中医诊断和西医诊断,其中中医诊断包括疾病诊断与证候诊断。

中医治疗应当遵循辨证论治的原则。

第十一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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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
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 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 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 的行为。
2.具体要求
1
规范使用医学术语,表 述准确,语句通顺。
3
药名一律用中文、英文 或拉丁文书写通用名, 可在括号内注明商品名, 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缩 写,一种药名不能中英 文混写。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我院主治及以上医师在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进行审查签名。
2.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 家族史
既往史
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 疾病史(包括疾病的诊断和治 疗)、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 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 药物过敏史等。
(5)术前 小结
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 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内容 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 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 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 记录手术者术前24小时内查看 患者相关情况等。
(6)术前讨论记录
指对所有住院手术患者(急诊手术除外)的讨论记录,讨论类型分为:手术组讨论、医
断11相同。
进修医务人员、试用期(轮 科)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应当经过在我院注册的医务 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10
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各 类病例讨论记录和手术相关记 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申 请单、转科(转院)记录、抢 救记录、出院(死亡)记录、 死亡讨论等重要记录必须有我 院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
急诊留观记录历 抢 救 记 录 书 写 内 容 及 要
求执行。
3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住院病历
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 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 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 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8
诊断名称应准确规范并按主次 顺序排列,其顺序为:主要疾 病、并发症、伴随疾病。
2.具体要求
9
“初步诊断”记录在入院记 录的右下方,住院后经过多 方检查,诊断有修正可在入 院记录的左下方写“修正诊 断”并注明日期签名;出院 时需写入“最后诊断”并签 名、填写日期,内容应与出 院病历和住院病历首页的诊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鉴
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
步诊疗意见等记录。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 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 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 切病例讨论的记录。疑难病 例讨论记录: 讨论结论记入病历(主要指 后续的诊疗方案) 原始记录科室保存: 内容包括: 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 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 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 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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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
目录
CONTENTS
1 基本要求 2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3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4 打印病历内容及要求
1
基本要求
1.基本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规范
病历
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 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 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手术病人应具备的病程记录有: ①术前术者查看病人的记录 ②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③手术前一天的病程记录 ④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⑤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⑥手术后连续三天的病程记录 ⑦术后三天内手术者或我院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每周至少一次,内
容包括查房医师的
应当于患者入院48 小时内完成,内容 包括查房医师的姓 名、专业技术职务、 补充的病史和体征、
专科情况
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 况。
辅助检查
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 要检查及其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 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 检查号。
2.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注意:
病人未办入院手续在送病房途中、手术室 死亡,接诊或参加现场抢救的医务人员应参照 上述要求在门诊或急诊病历上书写记录,病人 当门诊或急诊死亡统计,由经治医师报门、急 诊相应科室作死亡登记,并将死亡证的第一联 交门、急诊相应科室,由其统一上报统计室。
2.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须签名。
初步诊断
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 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 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 次分明。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 能性较大的诊断。
10
07
体格检查
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一般情况,皮肤、粘膜,全身 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 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 脏、血管),腹部(肝、脾 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 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7)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讨论结果记入病历(主要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死亡诊断、 死亡原因等) 原始讨论记录不放病历(住院医师工作站病历记录中2019版模板) ,由科室统一管理, 定期分析
门诊手册封面 内容
包括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工作单位或住 址、药物过敏史、联 系电话等项目。
Hale Waihona Puke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 及要求
门(急)诊病历记 录分为初诊病历记 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 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 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 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 等。
05
02
一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婚姻状况、出生地(写明省、 市、县)、职业、户籍或常住 地址、入院时间(急危重症患 者应注明时分)、记录时间、 病史陈述者、可靠程度,病例 分型。
主诉
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 (或体征)及持续时间。不超 过20字。
现病史
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 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内容包括发病情 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 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 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 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12
实习医生以及临床工作不满3 年的医师不能使用表格病历。
2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 及要求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门(急)诊病 历
包括门(急)诊病历首 页(门(急)诊手册封 面)、病历记录、化验 单(检验报告)、医学 影像检查资料等。
门(急)诊病历 首页
包括患者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日、民族、婚 姻状况、职业、工作单 位、住址、药物过敏史、 联系电话等项目。
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入院24小时内由主治及以上医师审核签名。
(1)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入院8小时内 完成)
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 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和鉴别诊 断; 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应提出3一5个病种进行鉴别讨论)。
2
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 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 译名的症状、体征、疾 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4
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 线划在错字上,并注明 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 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 字迹。
2.具体要求
5
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 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 录。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 期,按“年、月、日、时间” 的方式书写。
.......
(1)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入院8小时内 完成)
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 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和鉴别诊 断; 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应提出3一5个病种进行鉴别讨论)。
所有入院患者24小时内有病情评估记录,根据患者一般情况、生命体征、体格检查、 辅助检查结果判断分为一般、一般急诊、疑难重症、危重,对应病例分型为ABCD。患 者病情变化或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后对评估结果如有修正可予以修正评估结果并做好记录。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治疗方案并与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
(2)日常病程记录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 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 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 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 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 到分钟。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1. 是 急 诊 患 者 因 病 情 需 要 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 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 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 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2.抢救危重患者时 ,应当 书写抢救记录。 3. 门 ( 急 ) 诊 抢 救 记 录 书 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
师团队讨论、病区讨论、全科讨论、多学科讨论。 术前讨论记录:讨论结论记录在病历上(内容主要包括临床诊断、手术指征、拟行手术、 麻醉方式、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特殊的术前准备内容;术中术后应当 充分注意的事项等) 原始讨论记录(住院医师工作站病历记录中2019版模板)不放病历,由科室统一管理定 期分析。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麻醉方式、手术预期达到效果 目的、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 及主持人总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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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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