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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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8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8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87
1.下列哪一类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A.专利侵权案件
B.海难救助费用案件
C.共同海损案件
D.遗产继承案件
【答案】A
【考点】管辖制度
【解析】A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只要法律没有特殊规定,对于一般案件都适用被告住所地法
院管辖。

A项正确。

B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B项错误。

C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C项错误。

D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项错误。

2.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

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
B.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2-10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2-10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2-1001.马俊1991年去世,其妻张桦1999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5间。

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

张桦1990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1万元。

双方生有一子马明,1995年病故。

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

张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生及改嫁儿媳胡芳养老送终。

5间房屋于2001年11月被拆迁,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书》,胡芳领取作价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共计25万元。

下列关于常生可否得到补偿的说法何者正确?A.应当得到补偿,分配数额应当小于法定继承人B.应当得到补偿,分配数额可以等于或大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C.如常生明知法定继承人分割遗产而未提出请求,即丧失遗产分配权D.如常生要求参与分割遗产,应在继承开始后1年内提出请求【答案】BC【考点】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第32条规定:"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本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的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在二年以内起诉的,应予受理。

"由上述规定可知BC项正确。

2.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强奸一名妇女后又逃至中国。

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

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

依相关国际法及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B.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C.最高人民法院应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D.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答案】B【考点】引渡【解析】A项考查我国负责引渡的联系机关。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

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希望大家喜欢。

一、(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关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大报告,接受监督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C.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的机关的负责人签署D.依法设立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第91题【正确答案】 ACD【解析】《监督法》第14、25、27、38条。

二、(不定项选择题)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5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

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100克毒品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

5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

(事实六) 关于事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王某乘人之危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B.丁基于不法原因给付5万元,故王某不构成诈骗罪C.王某购买毒品的.数量大,为对方贩卖毒品起到了帮助作用,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D.王某将毒品藏在家中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91题【正确答案】ABC【解析】在丁为逃避刑事责任要王某顶罪,并对给付财物不拒斥的场合,不能认为其被恐吓,且替人顶罪时获取报酬虽然违反,但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一场“交易”,王某向丁索要财物符合‘‘交易惯例”,A项错误。

在没有欺骗行为就不会使对方丧失对财物的占有的场合,即便被害人是基于不法原因给付财物,行为人也构成诈骗罪,B项错误。

在对向犯中,存在立法上只处罚一方的规定,贩卖毒品罪即仅处罚贩卖者,不处罚购买者,尤其是不处罚为自己吸食而购买毒品的人(立法者意思说),C项错误。

王某为自己吸食而将毒品藏在自己家中的,其行为对社会管理秩序的危害极其有限,不是刑法处罚的对象,不构成犯罪,D 项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10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10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100
1.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

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

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答案】D
【考点】执行担保
【解析】《民诉解释》第471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刘某应通过执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故AB错误,而根据上述规定可知D项正确。

2.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

法庭审理时,辩护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现场收集的物证。

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违反取证程序的一般规定,应当排除
B.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予以排除
C.不仅物证应当排除,对物证的鉴定意见等衍生证据也应排除。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7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7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77
1.关于专门人民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
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
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
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
【答案】A
【考点】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
【解析】A项:此项是对专门人民法院的定义,说法正确。

B项: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应设在军级,此项错。

C项: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此项错。

D项: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都分基层、中级两级,此项错。

2.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

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3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3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32
1.周律师于2001年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并一直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律师。

2005年,周律师为帮助自己的朋友,以非律师身份从事了相关的法律服务,根据周律师的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如何进行处理?
A、不予追究
B、给予相应的处罚
C、给予鼓励
D、判处刑罚
【答案】B
【考点】本题考点是律师的行政法律责任。

【解析】律师的行政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司法行政部门所给
予的行政处罚。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对律师的行政处罚分为警告、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四种。

律师法第44条规定,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1)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8条对律师法第44条第(11)项规定的“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做了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行为包括:……(15)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的。

结合题目可知,周律师从2001年到2005年一直出于执业期间,他进行相关的法律服务就应当以律师身份参加,所以周律师的做法是错误的,应当受到相应处罚,所以选项AC是不正确的。

D项的刑事处罚只能由法院进行,司法行政部门是没有权力对任何人进行刑事处罚的,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项。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9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9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99
1.甲与素不相识的崔某发生口角,推了他肩部一下,踢了他屁股一脚。

崔某忽觉胸部不适继而倒地,在医院就医时死亡。

经鉴定,崔某因患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成立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B.甲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
C.甲的行为与崔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
D.甲主观上对崔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C
【考点】因果关系
【解析】A选项错误。

作为故意伤害罪实行行为的伤害行为,并非泛指一切有形力,而是有一定的程度要求。

甲的行为暴力程度低,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中足以损害他人生理机能的程度,因而不是故意伤害罪中的实行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选项错误。

甲、乙之间素不相识,甲对于被害人体质特殊这一事实完全无认识,不具有预见可能性,主观上不存在犯罪的故意或过失,本案应定性为意外事件。

C选项正确。

这属于内外结合的因果关系,甲的行为与结果之间也存在因果关系。

但需要注意,因果关系只是客观面的,虽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直接具有因果关系,但甲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仍然不成立犯罪,而只是意外事件。

D选项错误。

甲、乙素不相识,行为人对于被害人体质特殊这一事实无认识,对死亡结果无预见可能性,不具有过失责任。

2.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

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

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一、选择题A. 强制性B. 公平性C. 公正性D. 公共性答案:A解析: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强制性、普遍性和规范性。

其中,强制性是法律最基本、最核心的特征,即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A. 宪法B. 法律C. 法规D. 习惯法答案:D解析: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际条约等。

习惯法虽然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但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习惯法已逐渐被成文法所取代。

A. 时效B. 空间C. 对象D. 内容答案:D解析: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时效、空间、对象等方面。

时效是指法律在一定时间内具有约束力;空间是指法律在特定地域内具有约束力;对象是指法律对特定主体具有约束力。

而内容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不属于法的效力范围。

二、简答题4. 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合同关系中地位平等,自愿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基于真实意愿,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应当诚实守信,合法性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5. 简述刑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刑相当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和刑罚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刑法对所有人在适用上应当平等,罪刑相当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当。

三、案例分析题6. 甲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

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答案:法院应当分别审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和反诉请求。

如果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成立,法院应判决乙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如果乙公司的反诉请求成立,法院应判决甲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1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1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19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6.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C)A.传闻证据规则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C.关联性规则D.意见证据规则27.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

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B.审查应不公开进行C.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D.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批准28.甲系某地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巡查执法时致一辆出租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司机乙重伤,乘客丙当场死亡,出租车严重受损。

甲以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A.乙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B.交通运输管理所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C.丙的妻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D.乙和丙的近亲属可与甲达成刑事和解29.卢某妨害公务案于2016年9月21日一审宣判,并当庭送达判决书。

卢某于9月30日将上诉书交给看守所监管人员黄某,但黄某因忙于个人事务直至10月8日上班时才寄出,上诉书于10月10日寄到法院。

关于一审判决生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一审判决于9月30日生效B.因黄某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将上诉书交予黄某时,上诉期间中止C.因黄某过失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可申请期间恢复D.上诉书寄到法院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30.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

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B.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C.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D.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2-9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2-9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2-911.童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有下列几种证据,其中属于书证的有哪些?A.精神病医院为其开具的精神病情况的诊断结论B.案发现场找到的童某写的一封尚未邮寄出去的家信,通过对信上的笔迹鉴定,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童某C.童某单位开具的关于童某一贯表现的证明D.被害人临死之前在地上写下的一组数字,通过数字查到了童某的门房号码【答案】ACD【考点】证据的种类【解析】本题考查证据的种类及认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二款规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起证明作用的,而物证则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起证明作用的。

精神病诊断结果、表现证明以及死前书写的数字都是用内容来证明案件情况,ACD是书证,对信上笔迹的鉴定并不需要内容来证明,B是物证。

2.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仍未动工,市政府决定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该公司认为,当年交付的土地一直未完成征地拆迁,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动工。

为此,该公司提出两项请求,一是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二是赔偿公司因工程延误所受的损失。

对这两项请求,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B.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C.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D.第二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答案】ABC【解析】A项考查收回土地的政府行为的性质。

市政府收回土地,行使的是行政权力,行政相对方不服,有权要求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属于行政争议。

A项正确。

B项考查出让合同的责任问题。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43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43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431.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2年多。

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

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答案】A【考点】非法行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解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既包括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也包括取得了职业医师资格但没有取得执业证书的人。

在具有集体执业资格的医院行医的人如果没有取得个人行医执业许可证而从事个体行医的,仍然可能成立非法行医罪。

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医生甲显然没有取得个人行医执业许可证,因此,甲擅自为他人看病的行为成立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行为本身过失导致就诊人死亡的,属于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

C、D选项错误。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条明文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换言之,凡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能够评价为其他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或者被法律拟制为其他犯罪),而且能够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就按照其他犯罪定罪处罚,不再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甲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刑法将其规定为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不再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也不成立医疗事故罪。

2.经甲公司申请,市建设局给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后该局在复核中发现甲公司在申请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遂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撤销该公司的规划许可证,并予以注销。

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市建设局撤销甲公司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类别?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行为的撤销D.行政检查【答案】C【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解析】《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1款第4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本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属于上述规定情形,C项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9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9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94
1.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
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
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
【答案】D
【考点】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
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运用反向排除方法,AC项属于上述“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B项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该三项均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因此D项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

2.甲的汽车被盗。

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

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

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耍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

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8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8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82
1.《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于1997年12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于1997年12月30日以公安部部令发布。

该办法属于哪一性质的规范?
A.行政法规
B.国务院的决定
C.规章
D.一般规范性文件
【答案】A
【考点】行政法规的类型
【解析】行政法规包括三种类型:
其一,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行政法规;
其二,《立法法》(2000年)施行以前,按照当时有效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行政法规,但在《立法法》施行以后,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再属于行政法规;
其三,国务院在清理行政法规时确认的其他行政法规。

因此,题干所述的规范属于行政法规的第二种类型,BCD三个选项错误,A选项正确。

2.中国人李某(女)与甲国人金某(男)2011年在乙国依照乙国法律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定居在北京。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其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婚后李某是否应改从其丈夫姓氏的问题,适用甲国法
B.双方是否应当同居的问题,适用中国法
C.婚姻对他们婚前财产的效力问题,适用乙国法。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3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3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391.下列关于我国海事法院组织结构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为了便于对海事海商纠纷进行专门审判,我国在北海、海口、厦门、、武汉、青岛、天津等地设立了海事法院B、对海事法院审理的案件不服的,可以在法定上诉期内向该海事法院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C、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为了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和行使国家主权,在司法权的设置上规定,当事人对香港、澳门地区的法院终审的海事案件不服,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D、海事法院的院长由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答案】A【考点】本题考点是我国海事法院的组织结构。

【解析】《法院组织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权由下列人民法院行使:(一)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三)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为了便于对海事海商纠纷进行专门审判,我国在北海、海口、广州、厦门、宁波、武汉、上海、青岛、天津、大连等地设立了海事法院。

可见,A项是正确的。

海事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处理海事案件的专门性法院,它与普通中级人民法院同级,管辖国内的及涉外的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不受理刑事案件和其它民事案件。

对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可见,B项是错误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

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

原在香港实行的司法体制,除因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而产生变化外,予以保留。

第8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4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

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权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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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901.韩某起诉翔鹭公司要求其依约交付电脑,并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5万元。

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韩某均胜诉。

后翔鹭公司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省高院裁定再审后,韩某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10万元。

再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省高院可以亲自提审,提审应当适用二审程序B.省高院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原审法院再审时应当适用一审程序C.再审法院对韩某变更后的请求应当不予审查D.对于维持原判的再审裁判,韩某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答案】ACD【解析】A、B两项考查再审案件的审理法院和审理程序。

再审程序中的原审法院,是指作出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法院。

本案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再审时其原审法院不是县法院,而是市中级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据此,该省高院可以决定由本院再审,即提审;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再审,即指令再审。

又,该法第207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据此,无论是省高院提审还是市中级法院受指令再审,均应按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故,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考查再审法院的审理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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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88
1.紫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游戏开发的非上市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额为1000万股。

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佳,至2015年底公司账面亏损3000万元。

2016年初,公司开发出一款游戏,备受玩家追捧,市场异常火爆,年底即扭亏为盈,税后利润达7000万元。

进入2017年,紫霞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为进一步激励员工,公司于8月决定收购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用于职工奖励。

关于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公司此次可收购的本公司股份的上限为100万股
B.公司可动用任意公积金作为此次股份收购的资金
C.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公司可在两年内完成实施对职工的股份奖励
D.如在2017年底公司仍持有所收购的股份,则在利润分配时
不得对该股份进行利润分配
【答案】D
【考点】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
【解析】《公司法》第142条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A项错误。

公司已发行股份1000万股,用于激励的总额不得超过5%,即50万股。

B项错误。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C项错误。

应当在一年内转让股给职工。

D项正确。

该股份是激励员工的,不能用于利润分配,说法正确。

2.甲国1999年发生未遂军事政变,政变领导人朗曼逃到乙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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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1
1.2012年5月10日,张楠(男)和李霞(女)结婚。

婚后,生育一子张军。

从2013年2月起二人感情不和,张楠前往深圳打工,并结识打工妹何芸。

二人自2015年2月开始同居,并生育一子张强。

2016年1月,张楠因病住院,于2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称:“死后将自己的所有遗产留给何芸。

”但未注明年月日。

2017年10月,张楠去世。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民法】
A. 张楠的遗嘱无效,何芸不能继承张楠的遗产
B. 李霞有权继承张楠的遗产
C. 张军是张楠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D. 张强不能继承张楠的遗产
答案:D
2.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期2年,欲以自己的房屋1套作担保,双方于2018年6月1日签订了不动产抵押合同,乙一直催促甲办理抵押登记,均无效果。

一月后,乙要求甲以自己的汽车作抵押,双方于2018年7月1日签订了动产抵押合同,但一直未将汽车交付于乙。

现因甲不能清偿到期欠款,乙要求实现抵押权。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甲乙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由于一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效
B. 甲乙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于2018年6月1日成立并生效,但不动产抵押权未设立
C. 甲既能就汽车设立抵押权,又能就汽车设立质押权
D. 乙有权请求将甲的汽车拍卖,并就所得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
答案:A
3.2014年6月1日,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的韩某乘坐MH360航班从马来西亚飞回北京。

飞机中途失事,至今下落不明。

韩某妻子何某欲将儿子小韩送养以便再嫁。

韩某的父母不知如何处理,咨询刘律师。

关于刘律师的答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民法】
A. 韩某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韩某死亡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 韩某的父母申请宣告韩某死亡,其妻何某申请宣告失踪,通州区法院应当根据父母的申请宣告韩某死亡
C. 如通州区法院宣告韩某死亡,则判决作出之日视为韩某死亡的日期
D. 如通州区法院宣告韩某死亡但是韩某并未死亡的,在被宣告死亡期间韩某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
答案:B
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成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民法】
A. 事业单位法人均从登记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B. 社会团体法人均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C. 捐助法人均从登记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D.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法人从登记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答案:C
5.金某祖上为清朝八旗贵胄,家中有一块祖传清代玉佩。

当地恶霸孟某甚是喜爱,多次上门求购,均被金某拒绝。

2015年2月1日,孟某手下曹某带着二十名小弟再次来到金某家中,扬言:“三日内不将玉佩卖给孟某,小心金某在某高中上学的女儿”。

金某心生恐惧,次日主动以5万元出售给不知情的孟某。

2017年3月2日,女儿留学德国,金某再无后顾之忧,于3月1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玉佩买卖合同。

经查,玉佩实为赝品,市值仅300元,金某对此不知情。

孟某此时方知自己购买的玉佩乃赝品。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民法】
A. 因孟某不知曹某胁迫金某一事,金某无权请求撤销与孟某的玉佩买卖合同
B. 孟某基于金某欺诈为由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C. 金某基于受胁迫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的权利因超过1年除斥期间而不予支持
D. 孟某基于重大误解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的权利至2017年6月10日届满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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