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租期那些事
北京市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的规定
北京市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的规定北京市直管公房是指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所有并授权相关机构管理的公有住房。
直管公房的租赁涉及到众多居民的切身利益,为了规范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的规定。
直管公房租赁合同是租赁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签订合同之前,租赁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通常来说,租赁方应当是具有北京市户籍的居民,且符合相关的住房保障政策。
此外,租赁方还需要通过资格审核,以确保其确实有租赁直管公房的需求和资格。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出租方来说,其有责任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并负责房屋的基本维修和保养。
这包括房屋主体结构的维护、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等。
同时,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并对承租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对于承租方而言,其权利主要包括在租赁期内合法、稳定地居住使用房屋。
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履行维修和保养的义务,保障居住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然而,承租方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首先,承租方需要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租金的标准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房屋的地段、面积、设施等因素综合确定。
其次,承租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否则将面临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限方面,北京市直管公房租赁合同通常有一定的期限规定。
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如需继续租赁,需要按照相关程序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
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如政府规划、房屋维修等,可能会导致租赁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中还对房屋的使用和维护做出了详细规定。
承租方应当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损坏。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出租方进行维修。
同时,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不得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
关于违约责任,合同中也有明确的约定。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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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公共租赁住房初次承租期不超过3年;需继续承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的3个⽉前,向经营单位申请续租。
经审核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可以续租,每次续租期限不超过1年。
租赁合同期届满,承租家庭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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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房屋租赁合同的政策
公租房房屋租赁合同的政策一、公租房简介公租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为广大市民提供的一项重要政策。
它是一种公共租赁住房,旨在为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稳定的住房条件。
公租房的租金相对较低,租期较长,一般为三到五年,租金根据收入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二、租赁合同政策1.合同期限公租房租赁合同通常为一年一签,租期一般为三到五年,具体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续租或退租。
2.租金标准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是根据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房价等因素制定的,通常比较低,能够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租金根据租户的收入状况进行适当调整,一般分为固定租金和浮动租金两种形式。
3.押金和保证金承租人需要缴纳一定的押金,用于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损坏的赔偿。
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如无违约行为,押金将如数退还。
此外,一些地方还可能会要求承租人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4.租赁物品的保护和修理承租人应当爱护公租房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如需修理,承租人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并负责修理费用。
如承租人未及时告知或修理不当导致房屋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追究承租人的责任。
5.禁止转租和擅自调换承租人不得擅自将公租房转租或调换给他人使用,如需调换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如发现转租或擅自调换的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6.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在租赁合同中,规定了多种可能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形,例如承租人违反租赁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
此外,合同还规定了其他可能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形,如出租人收回房屋、租赁市场变化等。
三、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1.租金缴纳问题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租金,如遇到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缴纳租金,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并说明原因,与出租人协商解决。
2.房屋损坏问题承租人应当爱护公租房及其设施,如发现损坏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并负责修理。
北京公租房政策
北京公租房政策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城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的住房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北京市实施了公租房政策。
公租房是指由政府出资建设或改造的廉租房,其租金价格相对较低,适用于低收入家庭。
北京市的公租房政策早在1990年代就开始推行,但规模较小,覆盖范围较窄。
随着城市发展的需要,北京市逐渐加大了公租房建设的力度。
北京市的公租房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租房的分配对象主要是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北京市通过评定低保、特困供养、失业救助等制度,确定了公租房的租赁对象。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通过申请,参与公租房的摇号分配。
其次,公租房的租金价格相对较低。
北京市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标准设定了公租房的租金价格,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负担得起。
同时,政府对于低收入家庭的租金也给予了一定的补贴。
第三,公租房租赁的时间和方式也有规定。
一般来说,租赁期限为5年,到期后可以续租。
同时,北京市还推行了“租购同权”政策,允许公租房住户在租赁期满后购买所居住的公租房。
政府也加大了对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力度。
北京市通过投入大量的资金和土地资源,不断扩大公租房的建设规模。
同时,也加强了对公租房的管理和维修,确保住户的基本居住权益。
然而,公租房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公租房的供应量仍然不足,满足不了所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
其次,公租房分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面临一定的压力。
一些人存在违规申请、倒卖等问题,需要政府加强管理和监督。
总体而言,北京市的公租房政策在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公租房建设和管理的力度,提高供给能力。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公租房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只有通过综合手段,才能更好地解决北京的住房问题,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质量。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为完善北京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特制定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欢迎阅读!完整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源筹集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区县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通过新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第六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建设或配建相结合的方式,户型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
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其中对于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建设的,其用地可采取租赁方式,按年缴纳土地租金。
第八条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工作,有关单位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使用信托资金、发行债券和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等方式融资。
此外,可通过投融资方式改革筹集社会资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回收资金、社会捐助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它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北京公租房政策消息一览
北京公租房政策消息一览近年来,北京市一直在推进公租房建设,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
本文将为您梳理一下有关北京公租房政策的消息,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公租房政策的信息。
一、公租房的归属管理1.北京市公租房归属机构: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监管公租房建设的工作。
3.公租房的建设主体:区县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开发企业。
二、租赁对象和方式1.公租房租赁对象为北京市户籍家庭,其中单身和小家庭优先。
2.公租房的租赁方式包括首次申请、二次申请和留宿子女公租房等。
3.公租房租金的收取标准:根据住房面积和全市平均工资的比例确定公租房租金。
三、公租房的申请与审核1.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具有北京市户籍并符合发放机构所规定的收入、财产以及申请条件。
2.申请流程:网上申请- 审核资格- 面试及摸底- 公示名单。
3.审核标准:评估申请家庭的社会保险、纳税和财产状况,以及家庭人口数、经济负担等因素。
4.公租房申请的审核时间一般是在3个月左右,申请人需关注官方发布的公示名单。
四、公租房的房屋配套设施1.公租房的配套设施包括儿童乐园、健身房、会议室等设施。
2.公租房居住环境要求:房屋稳定、安全、透气、采光充足,周边环境和谐、方便、舒适。
五、公租房的管理和维护1.入住房屋还需向物业或街道办事处缴纳一定的物业管理费用和公用事业费用。
2.公租房居住期限一般为5年,结束后可办理续约。
3.公租房租赁期内要求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用、公用事业费用等相关费用。
六、公租房的违约处理1.公租房租赁人违反租赁协议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公租房租赁人通过公租房申请时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综上所述,北京市公租房政策主要是为了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缓解北京市住房压力。
租赁公租房是一种住房保障手段,以低廉租金的形式,为北京市困难群体提供良好、安全、稳定的住房条件。
2024年北京市公租房租期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北京市公租房租期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出租方1.2 承租方第二条公租房基本信息2.1 房源信息2.2 租期2.3 租金及支付方式第三条租赁条件3.1 承租方资格3.2 租赁用途3.3 租赁期间维修责任第四条租赁期间变更4.1 出租方变更4.2 承租方变更第五条提前解除合同5.1 出租方提前解除合同5.2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出租方违约6.2 承租方违约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诉讼解决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变更8.3 合同终止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泄露后果第十条合同的附件10.1 附件一:公租房房源照片10.2 附件二:租赁合同模板第十一条法律法规11.1 适用法律11.2 法规冲突解决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 双方的其他约定第十三条合同签署13.1 签署日期13.2 签署地点13.3 签署人第十四条合同正本14.1 合同正本份数14.2 合同副本份数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出租方1.1.1 出租方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定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具体名称如下:____________。
1.1.2 出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1.1.3 出租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1.2 承租方1.2.1 承租方为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在北京市工作并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的自然人,具体姓名如下:____________。
1.2.2 承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1.2.3 承租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公租房基本信息2.1 房源信息2.1.1 房源地址: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2.23•【字号】京建法〔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京建法〔2022〕2号各有关单位:为满足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实际生活需求,规范住房租赁活动,提高住房使用效率,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因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确需出租住房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住房租赁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纳入本市住房租赁监督管理范围。
二、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办理,包括住房出租意向登记、出租使用协议签订、住房情况核验、住房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签、租赁登记备案等。
服务平台与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房屋大数据平台、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联网。
三、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通过服务平台填报住房出租意向,与代持机构签订住房出租使用协议,明确购房人为住房出租责任人,承担住房出租安全责任,履行住房维修等义务,约定住房拟出租价格、期限、出租方式、租金收益分配等,并说明出租原因。
住房租赁合同由购房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
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四、服务平台通过对接本市房屋大数据平台信息系统,核验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住房情况。
经核验通过,购房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住房出租信息方可在服务平台发布。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目录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二、租赁房屋信息三、租赁期限四、租金及支付方式五、押金六、房屋使用和维护七、合同解除和终止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十、其他约定十一、附件合同正文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出租方):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乙方(承租方):张三二、租赁房屋信息房屋地址:北京市区路号室房屋面积:平方米三、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
2. 乙方应按月支付租金,每月租金应于每月的第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五、押金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2. 押金用于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无息退还乙方。
六、房屋使用和维护1.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2. 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公共资源。
3. 甲方负责房屋的维修和保养,乙方应积极配合。
七、合同解除和终止1. 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2. 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乙方(签字):张三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 甲方提供的房屋设施清单2. 乙方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乙方支付的租金收据复印件4. 乙方支付的押金收据复印件以上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三方租赁合同目录一、合同三方基本信息二、租赁房屋信息三、租赁期限四、租金及支付方式五、押金六、房屋使用和维护七、合同解除和终止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十、其他约定十一、第三方介入条款十二、附件合同正文一、合同三方基本信息甲方(出租方):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乙方(承租方):张三丙方(第三方介入方):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公司二、租赁房屋信息房屋地址:北京市区路号室房屋面积:平方米三、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北京直管公房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将其直管公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房屋基本信息1.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2.房屋结构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3.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二、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月。
2.乙方支付租金方式为每__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__个月租金。
3.乙方应在每月__日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押金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2.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无损坏或经乙方赔偿后,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符合国家有关租赁房屋的规定和标准。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使用。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和居住房屋。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并承担维修责任。
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约定交付房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协议2023年06月02日 10时39分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协议》的告知(京房管字[1995]第172号)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各自管房单位、各房产经营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公有住宅的管理,建立正常的租赁秩序,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协议》,并决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有住宅范围内予以启用,请各单位在1995年房改调租时,一律使用新的协议文本。
特此告知。
一九九五年四月五日《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协议》中部分条款及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协议第五条中规定的有关问题协议第五条:“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但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换房:(一)现住房未签订租赁协议(含已解除协议的);(二)应交纳的房租、暖气费、违约金或补偿金等费用尚未交清的;(三)有违反协议行为甲方应收回房屋的;(四)托、代管房屋的产权人不批准换房的;(五)公安、司法部门不批准迁出的;此外,乙方自建的房屋或棚子,均不能作为正式房屋办理互换手续。
二、协议第六条中规定的有关问题“租期内乙方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指乙方按期交纳房租,对室内装修设备爱惜使用,无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等严重违约行为。
三、协议第七条中规定的有关问题申请更改承租人姓名,有关当事人须写出书面申请,由甲方经办人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更名。
四、协议第九条中规定的有关问题(一)对乙方擅自拆改房屋设备的,要限期恢复或补偿,发现擅自拆改特别是因拆改影响房屋安全或设备正常使用的,应立即制止,尽快解决。
(二)对确需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的,乙方要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签订协议。
协议须明确:1.需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要先报请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2.需经房屋安全鉴定的,要先经房屋安全鉴定站(室)进行鉴定;3.拆改修缮质量要符合规定;4.不得影响房屋安全或设备正常使用;5.不得影响他户生活和通风、采光、行走,不得压占管线,以免发生纠纷;6.乙方迁出时应自行恢复原状或交甲方,不得擅自转让。
北京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红本
北京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红本**北京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红本**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为保障双方权利、明确双方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位于北京市(详细地址),房屋面积约为(**平方米),属于公有住宅。
该房屋已经符合北京市公房管理部门的入住条件并已办理出租手续。
该房屋租金为每月**元,租赁期限为**个月。
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出租人):姓名/名称:地址/营业场所:联系电话:证件类型及号码:乙方(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联系地址: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遵守国家有关公房租赁政策和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2.按照甲方规定使用公共设施和水、电、气等公用事业。
3.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按照约定返还住房及其配套设施设备。
4.承担住房维修、修缮等费用。
5.不得擅自改变原有房屋用途,不得私自转租出租。
6.严格遵守公寓公共秩序,不扰民、不干扰他人休息。
7.向甲方提交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确保联系等沟通顺畅。
8.遵守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约定交付住房及其配套设施设备。
2.对住房中的水、电、气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更换等工作。
3.依法向乙方收取租金,提供发票。
4.对租期内,乙方私自装修、改造等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5.双方协商处理因租赁及住房产生的其他问题。
六、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若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公物管理制度、社会公德、扰乱社会治安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向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京市公租房
北京市公租房北京市公租房北京市公租房公租房是什么?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
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特别提示: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北京公租房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北京公租房入住备案流程:1.办理入住手续前30日,产权单位通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承租家庭基本情况。
2.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拟入住家庭名单进行复核。
3.同意入住。
4.产权单位与承租家庭签订租房合同。
5.产权单位建立入住家庭档案,完善入住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管理台帐,并进行动态更新。
6.签订合同10日内产权单位报送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公租房可以住多久?可以住一辈子吗
公租房可以住多久?可以住一辈子吗原则上,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但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可以每五年续签合同。
因此,理论上公租房也可以一直租住,只要符合续租条件。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申请流程第一、提出申请: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
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
第二、申领表格。
第三、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
第四、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好登记。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和材料。
第五、初审: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辖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第七条
3.1租金标准按照北京市公有住宅租金指导价执行,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3.2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支付日为合同签订日的次日。承租人应在每月租金支付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出租人指定的账户。
3.3租赁期满后,如双方续租,租金标准按照届时北京市公有住宅租金指导价执行,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第七条
一、租赁物的交付及返还
1.1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状态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并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1.2承租人应在租赁期开始前支付租赁物的押金,押金金额为一个月租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按照约定返还租赁物,经出租人验收合格后,出租人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押金。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物的使用及维修
2.1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遵守北京市有关公有住宅租赁的相关规定。
2.2承租人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造、拆卸、增添附属设施等行为,如需进行上述行为,应提前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人同意。
2.3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正常维护、保养、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的租赁物损坏,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4.1双方同意,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4.2承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将租赁物转租、转让、抵押、担保的;
(2)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造成租赁物损坏的;
(3)未按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仍不支付的;
北京租赁政策
北京租赁政策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最新规定,为规范租赁市场,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租赁政策:一、租赁合同的签订1. 租赁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 租赁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租赁物的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
3. 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二、租赁物的交付与验收1. 出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
2. 承租方在接收租赁物时,应进行现场验收,确认租赁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 如租赁物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进行整改或解除合同。
三、租金的支付1. 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租金。
2. 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时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四、租赁物的维修与保养1. 出租方负责租赁物的正常维修和保养,确保租赁物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 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或用途。
3. 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租赁期限的延长与终止1. 租赁期限届满,双方可协商延长租赁期限。
2. 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1. 租赁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七、争议解决1. 租赁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北京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政策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以上政策旨在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租赁双方应认真遵守本政策,共同维护良好的租赁环境。
2025年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住宅租赁合同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一、双方当事人信息甲方(出租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乙方(承租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就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房屋出租信息房屋地址:房屋详细信息:•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朝向:•房屋格局:•房屋装修情况:租金信息1.总租金(单位:元):2.支付方式:3.支付期限:押金信息1.押金金额(单位:元):2.押金用途:3.返还方式:三、租赁期限1.租赁合同起始日期:2.租赁合同结束日期:四、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甲方责任和义务1.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法律规定,并能够正常居住。
2.维持房屋的基本使用条件和居住环境。
3.维护房屋内基本设施的良好状态。
4.保证租赁期内不得自行拆改房屋内的主体结构和设施。
乙方责任和义务1.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水费、电费等费用。
2.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或借配给第三方使用。
3.租赁期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有扰民行为。
4.根据约定损坏房屋设施要及时赔偿。
五、租赁期间房屋维修及故障处理1.房屋维修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间,保修房屋内主体结构,承担与房屋质量缺陷有关的维修工作和费用。
2.故障处理租赁期间,如房屋内电器、水暖设施等出现故障,应由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
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如甲方不按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将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和终止租赁期届满前,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可以变更或终止租赁合同。
八、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属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昌平区公租房租赁协议
昌平区公租房租赁协议1. 背景介绍公租房是指由政府出资或以政府承租身份租赁给合格家庭的住房,其中包括一系列政策和法律规定的配套服务。
昌平区作为北京市的一个行政区域,也提供了大量的公租房供需相符的家庭使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昌平区公租房租赁协议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以便租户和房东明确权责,确保双方权益。
2. 协议内容2.1 出租方信息出租方信息包括出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2.2 承租方信息承租方信息包括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2.3 房屋信息房屋信息包括公租房的地址、面积、户型和入住时间等。
2.4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指租赁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2.5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是承租人按照规定时间交纳给出租人的费用,支付方式可以选择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其他约定的形式。
2.6 维修责任维修责任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合理使用和维护的责任。
2.7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逾期支付租金、私自转租、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等违反租赁协议的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3. 注意事项3.1 租金调整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公租房租金可能会在一定时期内进行调整,承租人需要按照政府的规定及时支付调整后的租金。
3.2 公共设施设备公租房通常配备有公共设施设备,例如楼道灯光、电梯、垃圾处理系统等。
承租人需要妥善使用这些设施,并注意维护公共卫生。
3.3 使用规范承租人应该遵守公租房管理规定,禁止从事违法活动、扰民行为以及任何可能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3.4 合同解除当任何一方违反租赁协议,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可弥补的损害时,对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4. 结语昌平区公租房租赁协议是保障租户和房东权益的重要文件,双方在签署协议前应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并了解自己的权责。
如果对协议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通过遵守协议的规定,我们可以共同维护好公租房的秩序,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修订版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修订版引言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是指在北京市范围内,由政府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居民租赁的住房合同。
为了更好地保障租户和房东的权益,北京市政府对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进行了修订。
本文将详细探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修订版。
修订背景北京市政府一直致力于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公有住宅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有住宅租赁的管理,提高租户的居住体验,北京市政府决定对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进行修订。
修订内容1. 合同范围修订版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公有住宅租赁活动。
2. 合同签署修订版要求租赁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3. 租赁期限修订版规定了租赁期限的范围,租户和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4. 租金和支付方式修订版对租金的支付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租户可以选择按月支付租金或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
租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市场价格的50%。
5. 维修责任修订版明确了租户和房东的维修责任。
租户应当保持住房的清洁和卫生,并承担日常维修费用。
房东负责住房的大修和重大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6. 违约责任修订版对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果租户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合同其他条款,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租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 争议解决修订版规定了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结论通过对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修订,能够更好地保护租户和房东的权益,提高租户的居住体验。
修订版明确了合同的范围、签署方式、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租户和房东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修订版的合同内容,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近年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北京市的住房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解决一部分居民的住房需求,北京市推出了公有住房租赁政策,通过租赁方式改善住房条件。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作为租房双方权益的保护和规范性文件,至关重要。
首先,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相对于普通的个人住房租赁合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在租金、租期和租赁范围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
租金方面,北京市进行了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同时也有租金上限,保护租户的合理利益。
租期方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通常较长,一般为5年,以确保公有住房的住房稳定性。
租赁范围方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强调了对租赁房屋的用途的限制,一般只限于居住,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其次,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关注合同双方的权益保护。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租赁双方的权益义务,包括租金支付、租房期限和维修责任等。
租金支付方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一般明确规定了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逾期支付的相应罚则。
租房期限方面,租赁合同规定了租房的具体期限和续签规定,确保租户的居住权益。
维修责任方面,合同中通常规定了租赁双方对房屋维修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租户和房东的权益和责任。
再次,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重视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处理。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强调了双方对合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例如,合同规定了对房屋的合理使用、保养和维修要求,以及禁止违规转租、擅自改建等行为。
同时,合同对违约行为也有明确的约束和处理措施,如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这些条款的存在,提高了合同的严肃性,并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最后,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充分体现了政府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作为一种特殊的租房合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受到政府的管理和监督。
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了公有住房的建设标准和租赁政策。
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监督力度,例如设立相关部门,加大对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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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租期那些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租房,政策法规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北京公租房租期那些事
北京公租房租期到底是多少年,怎样续租或被退房怎么办。
这些问题都是刚到北京北漂的打工族和新毕业的大学生急需了解的问题。
因各地经济体构成不同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租期标准。
相对于北京人口经济成分需求,就有了相对于北京的北京公租房租期标准。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以免需要时不知所措。
相要租赁公租房就要了解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不归个人归政府,用低于市场价或租房人承担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大学生,还有外地迁移城市人群。
租期年数
北京公租房管理规定,正常租赁年限一般为3年,因个人原因或生活需求而要求长期租赁的,可以通过双方沟通约定延长,一般不可超过5年,5年之后再想要续租就需要重新申请。
对于这一点每个城市都有各自不同的规定。
续租问题
有许多人到了租期年限还是没有达到可以过渡的需求,那么就需要对所租赁的房屋实行续租,想要重新续租的人员需要在所住房屋期满前3个月提交申请,经过住房保障部门复合审批,符合续租条件的人员,可以向产权单位办理续租合同。
如果未能达到续租要求的就要终止租赁合同。
退房原因
经过各种条件审核通过可以在公租房里租赁房屋的人员,也会面临未到租期被勒令提前退房的要求。
那么什么原因会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第一就是改变房租用途及结构的人员。
第二就是将其房屋转借或转租他人的行为。
第三就是租金到期累计3个月不交钱的行为。
第四就是在本房屋中连续3个月未注满30天的人员。
第五就是其他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
这几种状况都会导致在租期内被勒令退房。
造假问题
在申请北京公租房租期时,未避免不符合条件而谎报其实际经济收入的人员,以及其实际住房情况的人员,住房保障部门将会取消其申请的北京公租房租期的请求,并且还将表露于公开媒体,将其不诚实档案归档,同时也会告知其本人5年之内不予办理北京公租房租期请求。
北京公租房租期的那些事就先了解这么多,再有新的消息也会通知大家。
其实无论政府出台了哪些关于北京公租房租期的标准都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帮助需要帮助的群体,
所以希望大家看了这些规定以后不要在铤而走险,以免措施机会。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