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素质学分评分细节
综合素质评分细则一、思想道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100=评议分(60%)+量化分(40%)思想道德素质评议后得分=80+X (X≤20)X量化加减分A加分1、参加系里组织的志愿清扫(雷锋月活动等)每次+2分;参加校级志愿活动(扫雪等)+3分2、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团日活动参观敬老院等)每次+1分3、参加班级特色活动或趣味活动每次+1分4、因拾金不昧受系里或校里表扬者+5分(需要证明)。
5、无偿献血+2分(需要献血证)6、宿舍卫生检查受到学校、院系通报表扬的,宿舍成员每次+2分、+1分7、化学化工学院宿舍装饰大赛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成员+5、+3.5、+2.5分8、教室板报评比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班同学+5、+3.5、+2.5分注意:量化加分限额为20分,在加分过程中对于同类项不重复加分B加分1、收到纪律处分的: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分别-10、-8、-6、-4分;受到校、院系通报批评的分别-3、-2分;(对于未见行文,但事实存在的同学按上述减分原则减分)2、无故不参加班会、团会(团日活动)等集体活动,每次-2分3、宿舍使用违章电器断电一次-1分(使用者)4、无故不参加晚自习,每次-1分5、旷课一节-0.5分,一次1分二、学业成绩学年平均学分成绩=总∑(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注意:旷课、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课程以0学分计入学年平均学分成绩,缓考课程以缓考时间计入当年的学分平均学分成绩。
重修课程不计算学分。
三、身心素质身心素质100分=评议分(40%)+量化分(60%)身心素质评议后得分=70+X (X≤30)X量化加减分A减分1、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校运动会)者+2分;获得竞赛前6名的分别+10、8、7、6、5、4分,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10、8、6分,系级按校级的乘以0.5的系数2、校院系篮球队、排球队、田径队,舞蹈队、模特队、合唱团等,凡能坚持参加训练者,每学期+3分(校),+1.5分(系),+1分(班级)3、化学化工学院举办的体育节及运动会,参加者+0.5分,获得一、二、三名者各+1.5分,第四、五、六名者+1分注意:同一活动项目加分就高原则只加一次B减分1、对校、院系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而不参加训练者,每次-2分四、实践与创新素质得分=X (X≤100)X量化加分注意:担任校、院系、班级等学生干部干满一学期者,视其工作表现,按以下规定加分,多项工作的学生干部加分不重复。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个人综评:第一节劳卫部评分细则第一条学生必须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及值勤人员,违者依情节扣2—10分。
(附加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二条参加校、院劳动活动、执勤者加个人测评分0.5分/人次(指校、院组织大型活动时主动付出劳动者,如布置场地、突击性检查打扫卫生等);不服从调配,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扣个人测评分1分。
第三条院劳卫部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者加0.5分/人,获奖者以0.5为基分按名次以0.5分递增。
第四条生活委员、劳动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缺席者分别扣个人测评分0.5分、1分。
第五条同学之间和睦相处,禁止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违者扣测评分5分(附加纪律处分)。
第六条爱护公共财产,故意破坏者扣个人测评分5分/人。
第七条勇于与不法分子斗争,积极举报者加测评分2-5分。
见义勇为者受院、校、省、国家级表彰者加个人测评分2、5、10、15分。
第八条不得在课桌上,墙上写画,违者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测评分1---5分。
第九条保持教室卫生,不得携带早餐进教室,违者扣测评分2分/人次。
第十条被校、院评为劳卫方面优秀个人加综合测评分2分。
第十一条为勤俭劳卫部提供勤工俭学信息成功者加1分。
第十二条勤劳部干部联系家教成功者加综合测评1分/人,联系赞助成功者加2分/人。
第二节女生部评分细则第一条被学校和院部评为“优秀寝室”的成员每人加1分;在学期或年度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室员每人加2分。
第二条期末评优评先中,“优秀女生委员”“优秀寝室长”每人加2分。
第三条在各种突击卫生打扫中表现突出的同学每人加综合测评1分。
第四条积极参加学校、院女生部活动者分别加1、0.5分,获奖者以1、0.5分为基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1、0.5分。
第五条在室内私接电源、生火或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用电器者,视情节严重分别扣3、6分每次(另附加纪律处分)。
第六条在寝室内打跑符、戳符、麻将或其他赌博行为者,酗酒、起哄、打架闹事者视情节严重分别扣个人综合测评分2、5分每人次,非周末时间内打扑克者每人扣综合测评分1分。
综合素质评价评分细则
学具准备及 作业
上交≧95%
学具准备及 作业
上交≧90%
学具准备及作 业上交≧80%
学具准备及作业 上交﹤80%
2、每学期艺术课程考查成绩 【学生参加音乐、美术学科考查,
考查成绩 为 3 优 3 良及
选取成绩好的一门作为该学期的 艺术考查成绩】 (七—九年级上)
以上
考查成绩 为 6 良及以上
考查成绩 为 6 及格及以上
考查成绩 5 学期 内有不及格(每学 期考查允许补考 一次)
通过对学生七-九年级 “学习参与”、“艺术技能考查”这两项综合测评达到 B 等基础上并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其审美艺术测评结果可评定为 A 等。(以下各项均需备有相关证书)
1)在初中阶段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特长生(含音乐美术学科与 技术
领域
出勤率 ≥90% ≥80% ≥70% <70%
出勤率
评定依据
作品完成率
劳技成绩
≥90%
2 优 1 良以上
≥80%
2 良 1 及以上
≥70%
3及
<70%
有不及格
评定依据
作业完成率 综合实践成绩
综合 实践 活动
领域
相关 学习 成果
≥90%
≥80% ≥70% <70%
≥90%
2 优 1 良以上
综合评定结果 A B C 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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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指标 学习参与
艺术技能 考查
增值指标
三、“审美艺术”评分细则
评定依据
A
B
C
D
1、积极认真参加艺术课【音乐、 出勤率≧95% 出勤率≧90% 美术课出勤总和,不包含学生病、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良好学习风气,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管理规范化,促进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学业成绩和文体表现三方面。
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的主要依据,由品德行为、学业成绩和文体表现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若干部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先以德、智、体各按百分制计,然后按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70%、10%)计算总分。
每学期先按班级评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然后再按同一专业年级排定名次,作为评优及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各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毕业生按总分排定名次,作为毕业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品德行为、学业成绩、文体表现测评(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表)第三章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七条各部门在活动举办后一周内把活动参与者签到名单复印件(格式参照《签到名单统计表》)交到学习部。
第八条第十八周前,请各部长参照《部门活动加分统计表》将所有活动的加减分材料电子版整理好并压缩至一个文件夹,以机构+部门名称为文件名发至学习部邮箱(hgxuexibu@)。
(具体加分多少、加分类别,请参照《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有关章节。
)第九条下学期初,由学生会学习部组织班长召开会议,说明综合测评主要事宜并把综合测评加、扣分材料放在化工学院网页及学习部Q群共享中。
第十条每位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加减分材料认真汇总本人的加减分情况(汇总内容包括活动名称、相应加减分、加减分栏目、备注即参加者或获奖者,如获奖需注明获奖等级),对本人在上一学期的品德行为、学业成绩、文体表现进行自评,汇总后交本班学生综合测评小组。
第十一条各班由班主任、班长、学习委员组成本班的学生综合测评小组,审查、核对本班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分表,进行班评。
综合评分标准
(3)计划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各阶段计划进度时间是
否与阶段性目标相匹配;
(4)预期工作成果的形式、内容是否科学、合理,是
否符合中国科协需求;
优(41-50分)良(26-40分)一般(11-25分)差
(0-10)
50
3
项目团队
(1)项目负责人专业相关性、资格能力是否相对更优;
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说明
最高
分值
1
工作基础、
条件
(1)是否具有与项目有关的工作基础和已取得的工作成果;
(2)申报单位是否具有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应当具备的人员条件、资金条件、设施条件及其他相关保障条件。优(16-20分)良分)一般(6-10分)差
(0-5)
20
2
工作方案
(1)对项目内容理解是否全面、准确;
(2)项目参加人员组成架构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更为明显的专业优势。
优(16-20分)良(11T5分)一般(6-10分)差
(0-5)
20பைடு நூலகம்
4
经费预算
(1)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是否合理。
优(9-10分)良(7-8分)一般(5-6分)差(0-4)
10
综合测评的评分标准不变版
综合测评的评分标准一、德育测评的:总分=基本分+形势与政策分+奖励分-扣分1、基本评分60分,2、形势与政策=个人成绩÷本专业最高分×100×0.2 分,如果没有考试,就统一18分3、奖励部分的:党校培训是4分;团校培训是3分(参加多次按一次计分);参观北伐纪念馆的3分;参与学校组织的烈士墓园扫墓加3分.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校级的6分,院系的3分);文明宿舍、星级宿舍的加2分,舍长加4分;获得各种班级荣誉奖如:先进班集体、纪律周文明评比,公文大赛,每项每个同学加1分(由班级测评小组统一代加)军训内务整理优秀奖的2分;三好学生、三好标兵、自强之星、军训积极分子,校园先进文化个人校级(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一类奖项)加5分,院系级加3分;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院系通报表扬每次加1分(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献血金奖+3分、献血银奖+2分、献血铜奖+1分、献血一次+1分;4、扣分1)凡有违反思想基本原则的言行,如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等,视其情节扣20分以上,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处理。
2)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级活动和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准假而缺席,每次扣2分。
3)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社会道德规范以及党(团)纪国法,受年级公开批评的扣3分,受院系通报批评扣4分,受学校通报批评扣5分;受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处分,分别扣30、20、15、10分;受党团组织纪律处分,参照前面纪律处分扣分。
4)在校、院系宿舍内务检查中,一次不合格或不参加检查的,该宿舍成员舍长扣1分,其他成员扣0.5分;拒绝开门的,加倍扣分。
其他加分请参考学生手册P134-135。
二、智育测评的:总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1、基本分:个人学年平均绩点(校园网里成绩统计那里有)÷班里最高平均绩点×100×0.85;2、奖励分的:过了英语四级的加2分(参加但没通过的+1分);计算机等级过级的加2分(参加但没通过的+1分);通过英语(口语)应用能力考试+2分;会计从业资格(类似的证件)+1分;普通话二乙以上+1分、救护培训师+1、四六级英语口语考试+3分等等;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有CN或ISSN登记号)发表有关外语专业学术文章稿件的,按核心刊物、一般专业刊物、一般刊物每篇分别加12分、8分、6分;在系刊或本系网页或报刊发表相关的专业学习文章的,每篇奖励3分,属多人合作的,按照第一作者高于其他作者的原则进行分配;凡需要加分的文章,必须提供发表文章刊物的原件或录用证明。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说明
一、评分细则:
德育素质中“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基础文明”三项均分为优(30分)、良(26分)、中(22分)、差(18分)四个等级,基础分为24分。
附表一:
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参考标准
附表二:
附表三:
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参考标准
注:科技类活动是指科技创新、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
文化类活动指除科技类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类文化活动(包括社会实践论文评奖情况)等。
附表四:
参加体育竞赛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参考标准
二、评分说明
1、本次综合测评工作每班由班长、团支书、考勤员组成综合测评委员会。
下设
综合测评计算小组和评分小组。
评分小组由每个宿舍推荐一名代表组成,参与班级所有同学的德育评分工作、统计本宿舍成员的加分情形、负责向本宿舍成员另外三名同学解释相关的评分工作并监督测评委员会及计算小组的工作。
计算小组由班委推荐班级精通EXCEL办公软件的同学组成。
2、班委及舍长评分由综合测评委员委员会综合平时表现打基础分,班主任酌情
加减。
3、所有打分工作均需秉持公平、合理、有据、协商原则。
所有加分、减分情形
均需提供书面证明。
4、遇有综合测评评分小组成员不能解释之疑问,由综合测评委员会或班主任负
责解释。
5、每位同学均对综合测评评分及制表过程具有监督权,如遇加分不全或有失公
平可向班主任提出。
一旦签字确认则为终稿,不再更改。
(最新)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日期:2010 年9月05日—2011 年8月22日)对本次综合测评有意见、建议、疑问的同学可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院系辅导员助理、辅导员提出。
原则上先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反映。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德育测评德育总分=基本分+形势政治教育课得分+奖励分-扣分一、基本分(60分)1、违纪-1分(有被处分或被警告的事实)2、劳动考勤-1分(缺勤次数多或劳动态度明显恶劣)3、社区表现-1分(表现特差,被社区点名通报批评)4、考试-1分(有补考,作弊或早读、正课缺勤情况)◆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操作扣分项目、加分项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做事,不能凭主观想象。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得分=个人考试成绩÷年级最高分*100*0.2按规定要求参加校、院系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或其他形式学习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没有考试分数的,统一加18分,老师或副班有记录缺勤的除外)三、奖励分=个人奖励分÷班级最高奖励分*100*0.2◆1、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十佳团支书(省,省以上+10分;校级+6分;院系+4分)2、优秀团员及其他各类先进分子者(军训积极分子,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教官、优秀通讯员,校园先进文化个人等)(省,省以上+10分;校级+5分;院系级+3分)3、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4、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8分;其他一般成员+3分)(先进集体一般有五四红旗团支部,校园文化先进班,文明班集体等,注:各协会各部门得了先进集体不能加在德育模块)5、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6分;其他一般成员+2分)6、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院系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4分;其他一般成员+1分)7、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系五四红旗团支部只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加一项分。
综合测评分评分细则(新)
一、考评办法(一)综合测评的基本要求1.综合测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我评价与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2.每学期进行一次,在下一个学期第四周内完成;3.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测评结果;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测评结果有疑义的,可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此进行复议;4.各班级要建立考勤簿、活动登记册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登记制度,使学生日常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组织纪律、集体活动及文体竞赛等情况都有原始的记载,为综合测评奠定可靠的基础。
(二)综合测评程序1.个人自评,对照评比细则,如实填写《长沙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2.班级成立审核小组,成员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学生代表(人)。
审核小组对本班学生综合测评表进行核实后,上报系部;13.系部成立审核小组,成员包括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老师(2人)、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部长及干事,测评小组对班级上报结果进行审核,生成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
4.系部测评工作小组向学生反馈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如有异议,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测评小组提出复评;5.系部测评工作小组在各专业年级范围内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以年级为单位存档。
二、考核细则(一)奖励加分: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参加党校学习合格结业者,加1分。
2.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集体、寝室等取得突出成绩受到系部以上组织表彰的,加分如下:3.取得突出成绩受到系部以上组织表彰的先进个人(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等,不包括学生会,4. 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事迹者(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加4分/次.5.有扶残助弱、无偿献血等事迹者(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加2分/次;累计积分不超过4分/期。
6. 期末考试成绩达到学校的甲、乙、丙等奖学金标准,分别加7分,5分,3分(第1、3、5、7学期系部进行评比,甲、乙、丙分别加6分,4分,2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D、先进个人荣誉:(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D、班委+2E、院、系各干事+1F、寝室室长+0.5(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A、院、系通报批评-0.5B、学校通告批评-1C、警告处分-3D、严重警告处分-5E、记过处分-7F、留校察看处分-9G、受治安处罚者-12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I、无故不参加军训-2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1、智育附加分(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A、国家级+15B、省部级+8C、市级+6D、校级+4(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A、核心期刊+6B、一般期刊+3C、全国性报纸+3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细则一、综合测评基本方法1.综合测评计算方法:1.综合测评分=德育分(占总分30%)+智育分(占总分50%)+文体分(占总分20%),所有成绩保留四位小数点。
2.德育分、智育分、文体分各项满分为100分2、综合评测评分过程:1)、各班级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小组成员5名,其中班长、团支书为当然成员,其他三名成员由全班无记名投票产生,选出大家信任度最高的三名同学组成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2)、全班同学进行个人总结,将个人一学期以来所担任的班级、专业、院级社会工作以及所有参加过的活动,所获得的奖项一一总结。
3)、辅导员与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共同商量制定评分细则。
4)、全班进行德育的自评与互评(附表)。
5)、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及辅导员一起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所有班委进行综合评定(在评审测评组成员时,被评成员回避,保证评审工作公正性)。
6)、综合测评小组成员进行数据录入,并打印制表,交给全班同学审核校对。
7)、班级之间,由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互相检查录入计算过程,最后交辅导员审核。
8)、制总表上交专业、学院。
二、德育分(占总分30%)( 一)、基本分70分1)、自评互评:(附表)各分数段占班级总人数百分比96-99分占30% 92-85分占60% 87-91分占10%(折算70%即67-69分)(折算70%即64-66分)(折算70%即61-63分) 各分数段人数学前A: 12 26 4B: 13 26 5C: 11 24 2公管:12 24 3 (二)、荣誉分:30分1.先进个人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加分15 8 4 2 (目前暂无)2.先进集体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专业成员 6 4 2 1 0.5负责人7 5 3 2 1如:院或市以上级别文明宿舍先进宿舍文明班级先进团支部(目前暂无)3.社会工作(1)、.一人担任多职务的,取最高一次。
(2)、第一学期加入专业或院学生会的暂无加分,该分数将列入第二次综合测评德育分。
综测评分细则
综测评分细则12级英专2班综测计算细则一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1.计算公式学期总评分=德育测评分*25%+智育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5%+能力评分*20%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高以100分计。
凡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体育测评分或能力测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视为不及格计。
3.毕业生综合测评总成绩 = 各学年平均成绩的总和 / 学习年限。
4.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等于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分。
5.综合测评结果为评选各种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及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 .评分细则(一)德育测评德育分 = 基础分80分(自评)+ 加分/- 减分1.政治表现(20分)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祖国领土完整,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预备党员20分,培养对象15分,网上党课结业10分,网上党课至今未结业0分。
2.遵纪守法(10分)法制观念强,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按时参加班会,无迟到旷课记录,无违纪行为。
3.社会公德(10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
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4.劳动表现(10分)热爱劳动,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劳动态度端正,并能自觉搞好校园环境、教室卫生和宿舍卫生,创造文明生活。
5.个人品质(10分)具备良好的个性及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能坚强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并能很好地给予解决。
6.人际关系(10分)能与同学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友好相处;在与同学的交往中尊重他人、帮助他人,深得同学们的喜爱;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实践队、撰写的实践报告、调查报告获得各项荣誉
校级一等奖
+10
集体荣誉加分办法参见其他规定第1条。
校级二等奖
+8
校级三等奖
+6
校级优胜奖
+4
院级一等奖
+5
院级二等奖
+4
院级三等奖
+3
院级优胜奖
+2
文
体
特
长
及
其
他15%
1
文艺及新闻作品
在报刊(应具有CN和ISSN刊号或相关部门审批的内部准印号)上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发表文学艺术作品或宣传学校的相关新闻
2
参加同一竞赛或活动的,取其最高奖项予以加分;不同竞赛或活动的加分可以累计。
3
竞赛或活动最高奖项为特等奖的,其奖励与一等奖相同,其他奖项的奖励逐次递减。
4
按照名次进行奖励的竞赛和活动,第1、2名参照一等奖加分,第3、4、5名参照二等奖加分,第6、7、8名参照三等奖加分,第9、10名参照优胜奖加分。团体获奖者按上述标准加分减半。
参照《xx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违反《新生公寓电脑使用公约》规定
-1/次
参照《xx人文学院新生公寓电脑使用公约》。
11
在校内饲养猫、狗等宠物影响他人生活
-3/次
12
不讲社会公德、故意损坏公物或破坏环境
-3/次
13
因不负责任、不讲诚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
-3/次
14
上课
旷 课
-2/节
累计9节以上者,在每节-2分的基础上,参照《xx学生手册》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扣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所有的细则都只针对上个学期)第一部分基本素质测评政治态度、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生活态度、社会公德、个人品德、人文修养、身体素质、心理素质、1)一般是每项加2分共计20分,但是有上黄榜的和挂科的学习态度那里只有1分,其余的有特别突出表现的才可以加3分。
2)有拾金不昧和无偿献血的加2分,累计不超过4分。
这些都是在青志会和保卫部有记录的。
3)入党积极分子党校结业合格的加1分4)得到系部以上表彰如优秀团干部班干部优秀学生之类的系部表彰加2分,学校表彰加3分。
第二部分学习成绩测评学习成绩测评分计算公式:F2=各科(课程成绩X相应课程的学分)的总和/各科课程学分的总和挂科的同学,由于本次补考时间较晚,所以填表请填上考试成绩,如补考合格者,以后再由学习部将分数补上。
一定要写清楚每一门的成绩,最好同专业之间规定好写成绩的顺序,这样方便查看,而且一定要写公式。
第三部分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一、学科和文体竞赛参加系部活动或比赛进入决赛没获奖的加0.5分,获奖了的按照等级加分,三等奖1分,二等奖1.5,一等奖2分。
校级别的进入决赛没获奖的加0.5分,获奖了的三等经1分、二等奖2分,一等奖3分。
上学期大致活动篮球宝贝、健美操大赛、导游之星、校园歌手大赛、东来阁讲坛、厨艺大赛、三星大赛等等。
参加征文比赛或者英语竞赛获奖者校级别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二、社会工作。
校学生会正、副主席,校团副可加4分;校学生会部长、校青志协会长、社团联合会会长、系部学生会主席、系团副可加3.5分;系学生会副主席、系学生会部长、学生党支部主要干部可加3分;班长、团支书、班导可加2.5分;班委、学生会干事、团支委其他干部、寝室长可加2分。
上学期获得优秀团支部的话,班长和团支书都加2分,其他班委加1.5分,其他非班干部班级成员就只加1分,这是系部的,若为校部的就在每一项上多加1分。
注:不可累计加分参与志愿者活动者,按次数加分0.5分/次(名单有存档,请如实加分)老年公寓志愿者、3月20日关爱母亲河、3月21日为思念的信找主人活动志愿者、3月23日关爱浏阳河小学农民工子弟活动、3月至5月省植物园志愿者、5月4日洪山街道志愿者、5月义务家教志愿者、志愿者培训、红十字会器材看管志愿者、爱心饺子志愿者、三月浏河村社区志愿者活动以上就是志愿者活动名称,全班性质的就不加了,班上志愿者参加的一次0.5分,请大家如实填表三、上黄榜、通报批评、警告等都扣2分四、讲座计0.5分一次。
大二下学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分评分细则一.德育测评(一)突出事迹加分1.献血加0.8分。
(附献血证,必须是大二下学期的)2.凡在上学期评为学校,学院,年级的文明寝室,寝室成员分别加0.5分,0.4分,0.3分,可累加,但不超过1.2分。
(二)社会工作加分1.校级刊物主编加1.5分,院学生会、青协部长、年级总班委加1.5分,院学生会、青协副部长、小班班委加1分2.校电视台,广播站播音员,校园网工作人员,校(院、部)级学生刊物副主编,年级学生刊物主编加1分, 校(院、部)级学生刊物编委,年级学生刊物副主编加0.8分3.校学生会,学管委,青协,社联,校友事迹传播中心部长2分,副部长加1.5分4.各类社团成员,寝室长加0.5分兼任数项工作者,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三)德育扣分1. 凡受校、院(部)、年级通报批评者,一次分别扣1分、0.7分、0.5分2. 凡受行政处分为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者,一次分别扣6分、4分、3分、2分。
3. 所在寝室在校、院(部)、年级寝室卫生检查中,拒绝接受检查或被评为“最差寝室”的寝室成员一次分别扣0.5分、0.4分、0.3分。
4.学生上学期间(寒暑假除外)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旷课一节扣0.5分;按要求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0.5分。
5.未履行请假手续在外留宿者一次扣2分,晚归一次扣0.5分。
6. 同一违纪行为受多项扣分时,以最高扣分为准,扣分应从德育基本分中扣除,不同违纪行为扣分累加。
二.智育测评(一)过了英语六级的(大二上学期的),加1分。
(二)1.在校级,院级,年级刊物上发表非学术性文章(含诗歌等体裁)每篇分别加0.6分,0.3分,0.2分,在校学生会,校学生自我服务管理委员会,校友事迹传播中心等校级学生组织所办的刊物上发表的非学术性文章每篇加0.4分,可累加,但不超过4分。
2.在校广播站,电视台,校园新闻网栏目播出稿件一篇加0.2分,简讯一篇加0.1分,可累加,但不超过2分3.校运动会,院运动会播报的广播稿件一篇加0.1分,可累加,但不超过2分。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第一章总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文化素质测评、身体素质测评和实践能力测评四个方面。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占总数的15%,先由各所在班的班评小组或班主任进行初评,再由辅导员审核确定。
专业文化素质测评占总数的70%,主要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评定,参评科目非毕业班以本学期所学的考试课程为准,毕业班按实际情况再定。
身体素质测评占总数的5%,主要根据学生的身体素质,体育考试成绩进行评定。
实践能力测评占总数的10%,主要对学生科研活动、专业技术技能、学生干部组织管理工作、各类社会实践和特殊加分等方面进行评定。
以下是细则纲要:一、基础分范围1、思想道德素质基础分:50分2、实践能力基础分:30分二、思想道德素质加分类型1、无偿献血;好人好事三、实践能力加分类型1、干部加分:范围:学院干部(团委、学生会)、系干部(团总支、学生会)、艺术团、助理班主任、党支部干部、班干(含舍长)、宿舍检查干部、社团干部、学生就业促进协助会、勤工助学、记者站、广播站等2、个人荣誉:范围:学院优秀志愿者、检查干部、工作积极分子、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军训优秀学员;系级、院级、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所获荣誉等3、集体荣誉:范围: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卫生先进班级、优秀早度班级、优秀绿化带班级、文明教室、文明宿舍、标兵宿舍、优秀社团、优秀服务队等4、发表文章:范围:省、市、校级、院、系级报纸或刊物等(需出示相关证明)5、计算机过级:范围:含国家一、二级统考6、校、院、系活动奖励:范围:校、院、系活动获奖及有关的奖励7、啦啦队、礼仪范围:校、院、系活动8、体育比赛9、文娱演出10、青年志愿者活动:范围:不包括草坪、福利院等常规活动11、资格证考试、考研12、英语等级考试:英语B级,英语四、六级13、社会实践范围:院系集体组织或批准的且获得荣誉的四、思想道德素质扣分类型1、考勤2、违纪(晚归、不按时熄灯、使用高瓦电器等)第二章细则一、思想道德素质评分内容和标准评分要求:评分项目为7项,基本分为50分,总分超过100分按100分算。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一、 加分项目
思想品德:
1。 社会公德:在社区受到公众表扬;拾金不昧;校内外做好事等。
2。 卫生状况:获文明寝室的全体同学。
3。 实践能力:自主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督查标兵。
体育评分:
早锻炼、广播操:经常不参加早锻炼、“两操”。
四、 减分方法
1。 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现象的:扣2~3分;
2。 填写学校违纪单的:扣3~5分;
3。 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扣6~10分。
4。 公益劳动:劳动标兵;劳动积极分子。
学科评分:
1。 学习成绩:参加学科竞赛得奖的同学。
2。 选修活动:学生节中各项比赛获奖的同学;参加学生艺术团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图书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参加学生电视、广播、网络组织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论文、写作、演讲等比赛获奖的学生;参加文学社团表现出色的同学。
市级:2~4分; 区级:1~3分; 校级:1~2分
取值方法:第一名取最高值;第二名取中间值;第三名取下值。
三、 减分项目
思想品德:
1。 行为规范: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同学;填写学校伪违纪单;受学校行政处分的同学。
2。 公益劳动:在劳动中表现较差,受到点名批评的同学;经常不参加班级值日生及打扫除。
3。 社会公德:有违反社区公约、七不规范、交通规则等现象的同学。
4。 卫生状况:寝室卫生检查经常被评为“差”的同学。
5。 自理自立:经常由父母代劳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在同学学习、生活、活动等场所不能管住自己而影响同学。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分条例1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分条例一、思想品行附加分1. 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按下列情况加分:(1)校级学生干部(部长、队长)加10分。
(2)系级学生干部加(部长)8分。
(3)班级学生干部加5分。
(班干部(正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5分)(副班长)(4分)(其他班干部)(2分))担任多种学生干部职务的只计最高分,年度考评不称职不加分。
2.学生社团成员积极参加活动,每人每次努力完成任务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
(部门及协会活动,一个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3.获得各类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单位负责人,国家级加30分,省级加15分,市级加12分,校级加10分,系级加3分。
同一表彰奖励中获得多个荣誉称号者按最高分值计算。
对先进集体的每个成员进行适当的加分,对重要成员加单位负责人的50%,对其他成员加单位负责人的20%。
在同一时期同时受校和院系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参考:优秀负责人,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等评优4.凡获当学年度党校结业证书加3分。
参考:大二当年成为预备党员的才可以算5.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包括参与公益事业、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加1—5分,义务献血者每人每次加2分,最高不超过5分。
参考:支教(雷锋月系心部支教等)、献血、打扫实验室、捐款、拾金不昧二、学业技能附加分1. 凡参加全国、省、市各级政府及学院主办的学科竞赛、科技竞赛活动的加1分,主要负责人另加1分;在竞赛中个人获国家奖项者另加12-30分,集体获国家奖项者另加10-25分;个人获省级奖项者另加8-20分,集体获省级奖项者另加6-15分;个人获市级奖项者加6-15分,集体获市级奖项者另加4-10分;个人获校级奖项者另加3-8分,集体获校级奖项者另加2-6分。
获国家专利者,加50分。
参考:广东省大学生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知识竞赛、由生科系举办的“实验大赛”等2.凡参加全国、省、市各级政府和校、系主办的各类专业技能和职业技能竞赛者加1分,主要负责人另加1分;个人在竞赛中获国家奖项者,另加10-25分,集体获国家奖项者另加8-20分;个人获省级奖项者另加6-15分,集体获省级奖项者另加5-10分;个人获市级奖项者加3-10分,集体获市级奖项者另加3-8分;个人获校级奖项者另加2-6分,集体获校级奖项者另加2-4分;个人获系级奖项者另加1-3分,集体获系级奖项者另加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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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
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
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
(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
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
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
(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
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
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
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
(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
D、先进个人荣誉:
(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
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
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
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
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
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
(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
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
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
D、班委+2
E、院、系各干事+1
F、寝室室长+0.5
(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
A、院、系通报批评-0.5
B、学校通告批评-1
C、警告处分-3
D、严重警告处分-5
E、记过处分-7
F、留校察看处分-9
G、受治安处罚者-12
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
I、无故不参加军训-2
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
1、智育附加分
(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
A、国家级+15
B、省部级+8
C、市级+6
D、校级+4
(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A、核心期刊+6
B、一般期刊+3
C、全国性报纸+3
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
(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
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
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
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
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
(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
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
(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
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
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
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
(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
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
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5)外语能力
A、通过英语三级考试+1
B、通过英语四级考试+2
C、通过英语六级考试+3
(6)计算机应用能力
A、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1
B、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2
(7)普通话水平
A、二级乙等+1
B、二级甲等+2
(8)专业证书或专业职称:通过国家认可的专业技能、专业资格
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三级、房产评估证、驾驶证、大学生创业资格证等)+1
三、文体得分=(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文体附加分)×10%
文体附加分
(1)在各种体育竞赛中获奖
A、国家级:一等+10 二等+8 三等+6
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4
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3
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
(主要有:迎新杯篮球赛)
E、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
(主要有:素质拓展等)
注:在体育竞赛中因同一项目在一年内多次获奖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2)在各种文艺竞赛中获奖
A、国家级:一等+10 二等+8 三等+6
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4
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3
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
(主要有:心理知识竞赛、学富五车、文艺汇演、海报会徽征集、征文大赛、创业大赛等)
E、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
(主要有:“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演讲大赛、辩论赛、迎新晚会等)注:在各种文化艺术活动竞赛中因同一类别(包括文娱表演类、辩论
演讲类、征文大赛类、书画摄影类等)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奖的,取最高分,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