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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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

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

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

(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

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

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

(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

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

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

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

(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

D、先进个人荣誉:

(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

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

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

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

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

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

(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

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

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

D、班委+2

E、院、系各干事+1

F、寝室室长+0.5

(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

A、院、系通报批评-0.5

B、学校通告批评-1

C、警告处分-3

D、严重警告处分-5

E、记过处分-7

F、留校察看处分-9

G、受治安处罚者-12

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

I、无故不参加军训-2

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

1、智育附加分

(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

A、国家级+15

B、省部级+8

C、市级+6

D、校级+4

(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A、核心期刊+6

B、一般期刊+3

C、全国性报纸+3

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

(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

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

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

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

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

(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

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

(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

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

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

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

(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

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

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5)外语能力

A、通过英语三级考试+1

B、通过英语四级考试+2

C、通过英语六级考试+3

(6)计算机应用能力

A、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1

B、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2

(7)普通话水平

A、二级乙等+1

B、二级甲等+2

(8)专业证书或专业职称:通过国家认可的专业技能、专业资格

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三级、房产评估证、驾驶证、大学生创业资格证等)+1

三、文体得分=(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文体附加分)×10%

文体附加分

(1)在各种体育竞赛中获奖

A、国家级:一等+10 二等+8 三等+6

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4

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3

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

(主要有:迎新杯篮球赛)

E、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

(主要有:素质拓展等)

注:在体育竞赛中因同一项目在一年内多次获奖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2)在各种文艺竞赛中获奖

A、国家级:一等+10 二等+8 三等+6

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4

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3

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

(主要有:心理知识竞赛、学富五车、文艺汇演、海报会徽征集、征文大赛、创业大赛等)

E、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

(主要有:“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演讲大赛、辩论赛、迎新晚会等)注:在各种文化艺术活动竞赛中因同一类别(包括文娱表演类、辩论

演讲类、征文大赛类、书画摄影类等)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奖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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