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测加分细则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7、旷课每节扣2分;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1、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m n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只加一次;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2、参加竞赛获得名次者,院级第一名加3分,其他名次加2分,优秀奖加1分;参加未获名次者加0.5分;校级第一名加6分,第二、三名加4分,第四名至第六名加3分,优秀奖加2分;省级第一名加12分,第二、三名加10分,其余加8分;如组织选拔赛只算最高加分;3、社团活动比照院系级学生会活动加分,但要有支撑材料;4、参加校大学生科研立项的同学,每人每项加3分,完成项目的加8分;参加义务家电维修活动的,每人每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5、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2分,以暑期实践活动表或社会调查报告等成果为支撑材料;6、在校级刊物发表文章,每篇加4分;在广播站发表稿件0.5分/篇不超过6分;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文章,每篇加12分,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加20分;以上德育、智育、能力素质各项总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五、评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限制条件1、本学年必修课有补考科目者;2、本学年体育成绩不及格者;3、本学年受过院系和学校纪律处分者;4、本学年智育成绩排名在班级1/2以后的同学;5、评选一等奖学金者智育成绩必须排在班级前15名含;六、各班可以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在此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班的实施细则;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院学工组咨询;此指导意见由院学工组负责解释;备注: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比及发放以综合测评结果为唯一依据;其他评奖评优、推优推先、助学金等均以综合测评结果为重要参考依据;各项加分扣分均需有材料支撑;学院学工组年月日。
综合测评表加分标准
综合测评表加分标准一、品德:1、向班委、老师提意见者加0.5—1分2、老师书面表扬者加2分{需书面证明}3、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加1分4、参加党校学习的加2分5、集体活动全勤者加15分6、军训标兵加2分{需书面证明}7、获得院星级寝室的加1.5分、系级加1分8、无故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一次扣2分9、迟到早退者扣1分、旷课扣2分10、警告处分者扣10分、记过者扣30分二、文体:1、获得全国一等奖者加10分二等加8分三等加6分院级一等加5分二等加4分三等加3分系级一等加2分二等加1.5分三等加1分{都需书面证明}2、院系活动迟到早退者扣1分3、青年志愿者加2分{需要书面证明}4、英语过级了加分如下:三B加0.5分、三A加1分、四级加3分5、国家计算机过级加分如下:一级1分、二级3分、三级5分6、重庆计算机过级加分如下:一级0.5分、二级1.5分、三级2.5分7、自考报名者加0.5分、过了一门再加0.5分{有几科加几科,无上限}8、获得本科文凭加5分9、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加分如下: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院级加3分{有上限最多6分。
且需证明}三、社会实践:1、院系学生会干部视情况而定加2—5分、学生会干事加2分2、班长团支书加3分3、其它委员如科代表、室长、班委干部加2分4、各协会成员加1分{需要书面复印件及会员证明}注意:{以上四项最多可加6分}5、义务献血者加2分{需要书面证明}特别说明:1、老师打的等级计分如下:优秀90、良好80、中等70、及格60、不及格59{如打的分数一分数为准}2、本人需以客观认真地填写此测评表,如有虚假一律作废。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一)品德行为表现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主要有以下十一项:1.①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省(市) 、学校﹑系通报表彰者,以文件为据,分别加8、6、4、2分。
(上学期在三风建设活动月中,获得“五进”优秀班集体的每人加2分)②见义勇为,敢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者,加6分。
(一般没有)③敢于制止﹑检举违反校规校纪者,加3分。
(一般没有)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调查﹑科技创新等)并提交总结或论文,被省(市)、学校表彰的,以文件为准,分别加6、3分。
(仅提交总结报告的不加分,同时提交读书心得的加1分)2.【院级】①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和社团联合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分别加10、8分;干事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干事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月优秀不加分!)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楼长、层长、舍长分别加8、6、5、2 分。
(以学校宿管科开具证明为准,没证明不加分)③院督察队教官和队员分别加8、5分。
【艺术团成员】:组长加8分,组员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出证明,没证明不加分)【系级】:①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干事分别加9、7、4分。
②辅导员助理加6分,助班加5分。
【班级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委加6分,其余班委加4分。
以上各级各类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加分,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只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3.报名并成功无偿献血者,加3分。
(需提交证书复印件)4.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社会服务、公益活动、义务劳动、班、团活动等)一次加0.5分,学期累计不超过5分。
②参加校内外各种比赛活动,积极参与而未获奖者,每次加0.5分,一学期累计不得超过2分。
③参加校内外比赛获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加3、2、1、0.5分;系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如同一个比赛中获得多项奖项,按最高分项加)。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办公室加分细则
智能分
1.国二,英语四.六级,软考的证书 +4分
2.英语三级.省二的证书 +3分
3.计算机一级,普通话证书 +2分
体育加分
权重分
1.班干成员:班长.团支书每人加四分;其他班干每人加俩分
2.主席团成员:主席团委副书记,每人加4分;副主席各位
主任每人加5分
3.部门成员:部长,每人加4分;其他干事;每人加2分(部门加分不可叠加,如果有同学加了好几个部门,则只按加了一个部门加分)
操行分
1.若操行分慢90分。
则对其额外加3分智能分
2.若参加一些活动和帮学校办事经领导批准后可获得相应的操行分加分
注意:
1.权重分和智能分总分不能超过90分
2.三好优干.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证书不对其加分
3.若加分于学生手册有冲突,则以学生手册为准
消分
1.田径队可消晨跑的分
2.体育部和篮球队可消晨跑和晚自习的分
3.因部门有事而缺席则必须要有部门部长的签字才能消分,名单有部长加到办公室统一消分
4.其他部门消分在得到相关负责老师的允许下可消分
5.因校或院里有事则根据具体情况消分
6.其他情况则必须有请假条(请假条必须有本班班主任和辅导员的签字才有效)才能消分。
综测加分细则
11测绘综合测评细则基础性素质测评一、品德基础素质1、政治表现:党员(15分)、预备党员(14分)、入党积极分子(13分)、其余同学(11分);2、遵纪守法:20分;3、社会公德:20分;4、劳动表现:15分;5、个人品质:15分;6、人际关系:15分;以上六项同学自己评估,测评小组审核后给分,一般为满分(除晚归、违规电器、受处分者),具体参照《学生手册》P168。
二、专业基础素质测评由数据录入小组录入数据得出结果,选修课成绩不计入在内三、身心基础素质测评1、体育成绩:学年两次期末成绩的平均值(40%)+体能达标成绩(60%);2、心里品质:0—15分;3、审美情趣:0—10分;以上2、3项,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实际测评,并给自己酌情加分;4、出勤情况:体育课出勤情况,酌情给分;5、体育锻炼态度:(1)、长期坚持体育锻炼者:0—5分(视自身实际情况酌情给分);(2)、参加院系、班级体育训练队,并积极参加训练者(由院系、班级提供材料):0—5分;(3)、参加校级体育活动团体项目者(由各院系提供材料):0—5分;体育锻炼态度得分为以上三项得分之和。
6、军训:高年级同学只要完成军训的均以10分记;四、发展性素质测评(一)、品德发展素质1、在各处任职(限综测学年仍然任职)班委:班长(10分)学习委员、团支书(8分)其他班委(6分)宿舍长(5分)学生信息员(5分);学生会:主席、副主席(10分)部长、副部长(8分)其他干事(5分);社团:社长、副社长(6分)社团部长(4分)社员(2分);注:身兼多职者,按最高职务计分,各职务均能履行职责并有突出表现者(即各职务加分均被主管部门评定为最高分者),经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审定,可酌情另加1—2分。
2、先进个人(限本学年,凭证书加分):证书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依次对应的加分分值为:40、20、10、5;优秀社团成员:3分;优秀学生会部门成员:5分;注:先进个人不包含以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助学金称号;3、先进集体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的先进集体,可酌情加分,具体参照《学生手册》P171;其中,优秀宿舍:3分、最佳宿舍:5分、宿舍美化大赛(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其他2分);4、精神文明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并受到有关方面表扬者,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一次分别加分分值为:40、20、10、5;自愿无偿献血者凭证书复印件可加8分;(二)、社会实践素质1、演讲、辩论、征文以及知识竞赛等凭证书复印件加分(加分具体参见《学生手册》P171;2、社会实践、宣传能力每学期按时上交社会实践报告者每人5分/学期;实践报告获得优秀的,在以上基础上加3分/学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或者兼职者,由各类部门做出相应的证明可酌情加2—5分;宣传文章:凭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相应加分;(三)、科技创新素质凭证书复印件加分,加分具体参照P172,注:同一作品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得分以最高项记录,不同作品所获奖项得分数可以累加;(四)、职业综合素质1、师范生技能:普通话凭证书复印件相应加分;2、职业技术能力:凭职业证书复印件加分,国家级、省级、校级依次加分15、10、5分;驾照加5分;3、外语能力:凭职业证书复印件加分,每学年均可加分(以最高分记)通过CET6(20分),CET4在530以上加15分,通过CET4(10分);参加英语竞赛并获奖在此基础上加3分;4、计算机运用能力通过国家二级、三级考试者,每年均可加分。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一、学习成绩评定(Z)1、加分项目:成绩绩点积分(Z1),英语和计算机等级加分(Z2),学生本学年成绩平均绩点(J)2、加分方法:Z=Z1+Z2,Z1=(J-1)*10+60二、素质拓展测评(N)1、加分项目A、发表学术论文(N1)详情见学生手册B、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N2)详情见学生手册C、学科与文体竞赛(N3)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包括参加红歌,阅兵,手绘获奖,足球篮球排球校级院级比赛获奖,运动会获奖,健美操获奖,卡拉OK大赛获奖等2.、不同项目获奖课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个人获奖加满分,团体获奖主要负责人加满分,其他成员按相应项目分数减半4其他学科及文体竞赛加分情况见下表:名次获奖等级国际竞赛全国竞赛省(市)级竞赛校级竞赛院级竞赛1 一20 15 12 10 6 2-4 二15 12 10 8 45-8 三12 10 8 6 2鼓励奖10 8 6 4 1D、社会工作(N4)注:1、包括在校级院级学生会、编辑部、素拓部,班级,社团等团体中的主要负责人所属团体干事(5分)、班级加分参照注32、寝室长(2分)、楼层长(5分),归入社会工作中加分3、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的,不予加分;班级每学年:班长、团支书(8分),其他学生干部(5分);兼任多职务的,只记最高分,不累加;任职半学年的加分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九E、社会实践(N5)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院级(2分)校级(5分),其他学生会社团、班级先进分子之类均不予加分。
2、此项加分上限10分F、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N6)注:1、不同作品可累计加分,校级每篇(4分),院级每篇(2分)2、同一作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集体作品第一作者加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分数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十一2、加分方法:N=N1+N2+N3+N4+N5+N6N<=100三、基本素质测评(D)1、加分项目(Dn)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社会公德、生活态度、个人品德、身心素质注:1、基本素质基准分控制在70-80之间2、每项打分控制于8-10分之间,最多可打4个10分,3、每位学生此项测评得分(扣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为该学生的基本素质评议得分(Dn)2、扣分项目(D10)3、奖励加分(D9)注:包括无偿献血(2分)星级宿舍获奖,室歌PK赛获奖,寝室文化月获奖等, 详情见学生手册110页4、加分方法:D=Dn+D9-D10四、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积分(S)S=D*25%+Z*55%+N*20%。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精编版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精编版大学综合测评是评估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往往也是院校招生录取的关键依据之一。
在考虑综合测评加分的时候,有些高校会根据学生的个人特长、社团活动和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来给予相应的加分。
下面是一份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精编版,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加分细则。
个人特长加分1. 学科竞赛若在学科竞赛方面有优异的表现,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学科竞赛包含全国及省级以上的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类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等。
其中,全国及省级以上的竞赛加分力度较大。
2. 才艺比赛若在声乐、舞蹈、艺术设计等领域有突出的表现,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才艺比赛包括全国及省级以上的各类文艺比赛、体育比赛和文艺、体育专项比赛等。
3. 语言技能若能获得全国及省级以上的语言证书,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语言证书包括英语四级、六级、雅思、托福等。
4. 科技创新若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包括全国及省级以上的科技竞赛、科技论文、科研成果等。
社团活动加分1. 组织管理若在社团中担任主席、副主席或负责(助理)人员等职务,有显著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2. 精神素质若在社团活动中表现出适应力强、沟通协作能力好、具有创新思维等精神素质,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3. 社会公益若在社团公益活动中有显著的表现,如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等,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志愿服务加分1. 志愿服务时长若在志愿服务方面有长时间和较大的投入,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志愿服务时长一般为50小时以上,且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在加分上有所不同,例如关注环境、关爱老人、支教等,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会有相应的加分。
若在志愿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例如导致社会影响力的提高、为困难群体提供有效帮助等,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以上就是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精编版,希望能够帮助大学生更清晰地了解加分细则,在学生日常活动时,有目的地进行社团活动、志愿服务和个人特长的培养与成长。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一)品德行为表现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主要有以下十一项:1.①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省(市) 、学校﹑系通报表彰者,以文件为据,分别加8、6、4、2分。
(上学期在三风建设活动月中,获得“五进”优秀班集体的每人加2分)②见义勇为,敢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者,加6分。
(一般没有)③敢于制止﹑检举违反校规校纪者,加3分。
(一般没有)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调查﹑科技创新等)并提交总结或论文,被省(市)、学校表彰的,以文件为准,分别加6、3分。
(仅提交总结报告的不加分,同时提交读书心得的加1分)2.【院级】①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和社团联合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分别加10、8分;干事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干事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月优秀不加分!)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楼长、层长、舍长分别加8、6、5、2 分。
(以学校宿管科开具证明为准,没证明不加分)③院督察队教官和队员分别加8、5分。
【艺术团成员】:组长加8分,组员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出证明,没证明不加分)【系级】:①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干事分别加9、7、4分。
②辅导员助理加6分,助班加5分。
【班级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委加6分,其余班委加4分。
以上各级各类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加分,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只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3.报名并成功无偿献血者,加3分。
(需提交证书复印件)4.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社会服务、公益活动、义务劳动、班、团活动等)一次加0.5分,学期累计不超过5分。
②参加校内外各种比赛活动,积极参与而未获奖者,每次加0.5分,一学期累计不得超过2分。
③参加校内外比赛获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加3、2、1、0.5分;系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如同一个比赛中获得多项奖项,按最高分项加)。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参加活动1 院篮球队员每人加2分,足球队加2分。
2 参加学校学院活动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3校级以上志愿者加1分。
突出事迹1 第三学期献血每人加2分。
2 积极参加社会团体等公益活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支教等个人,经个人申请,上交事迹材料,由相关部门认定可以酌情加5到10分。
荣誉加分1卫生检查通报10次以上室员每人加5分,8次以上加4分,得差一次减0.5,减分累计。
2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其他先进个人加1分;3 优秀文明寝室室员加1分;4先进班集体每人加1分;5 党员(含预备党员)加3分,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课考试)加1分,已加过不累加。
社会工作加分1学院三大部门主席团正职工作加5分,副职工作加4;班级班长加5分,团支书加5分。
2学院各部门部长加3分,副部长加2分,部门干事加1分;各班学习委员加3分,各班其他班干部加2分;楼层长,室长加1分;3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者,按最高加分记分一次。
参加学校团委各部门部长以上可加分。
4 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并有相关证明者加2分综合技能加分1 英语四级、六级分别加0.04、0.06,计算机二级加0.02;获劳动技术鉴定部门颁发或行业认定的各类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加0.06;2科研、专利、论文加分按文件标准。
3参加秋季运动会,一等奖加0.12,二等奖加0.1,三等奖0.08,优秀奖0.04,获多奖者按最高分计加分一次;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
评奖若不分等级,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
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0.02分。
减分项1受到学校,学院处分的,按文件减分。
2被楼栋晚归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
3迟到,早退,缺课较多者,酌情减1-5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一、加分项目思想品德:1。
社会公德:在社区受到公众表扬;拾金不昧;校内外做好事等。
2。
卫生状况:获文明寝室的全体同学。
3。
实践能力:自主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督查标兵。
4。
公益劳动:劳动标兵;劳动积极分子。
学科评分:1。
学习成绩:参加学科竞赛得奖的同学。
2。
选修活动:学生节中各项比赛获奖的同学;参加学生艺术团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图书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参加学生电视、广播、网络组织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论文、写作、演讲等比赛获奖的学生;参加文学社团表现出色的同学。
体育评分:体育加分:参加学校运动会比赛的单项个人的项目获奖的同学;参加市、区运动会比赛获奖的同学;体育运动积极分子。
二、加分方法1。
被评为活动类优秀称号的加分标准:市级:3~5分;区级:2~4分;校级:1~3分2。
学科类的加分标准:市级:4~6分;区级:3~5分;校级:2~4分3。
体育类的加分标准:市级:2~4分;区级:1~3分;校级:1~2分取值方法:第一名取最高值;第二名取中间值;第三名取下值。
三、减分项目思想品德:1。
行为规范: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同学;填写学校伪违纪单;受学校行政处分的同学。
2。
公益劳动:在劳动中表现较差,受到点名批评的同学;经常不参加班级值日生及打扫除。
3。
社会公德:有违反社区公约、七不规范、交通规则等现象的同学。
4。
卫生状况:寝室卫生检查经常被评为“差”的同学。
5。
自理自立:经常由父母代劳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在同学学习、生活、活动等场所不能管住自己而影响同学。
学科评分:学习态度:晚自习经常影响其他同学;测验、考试中有作弊现象;平时作业有抄袭现象。
体育评分:早锻炼、广播操:经常不参加早锻炼、“两操”。
四、减分方法1。
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现象的:扣2~3分;2。
填写学校违纪单的:扣3~5分;3。
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扣6~10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1/次
可累计加分、普通同学后勤服务最高加8分,学生干部后勤服务最高加5分。
主持、礼仪、广播员
1/次
(3)文体训练
坚持参加校、院文艺体育活
动训练全勤、80%、60%
10、5、3
可累加、迎新晚会的节目训练不予加分。
学习部
一、知识竞赛
1、参加者都可加品德分1分
2、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同学一次加上品德分1分、2分和3分
2、获奖者加2分。
自律部(待定!学院还没明确能不能加,如果能加,到时再统一飞信通知!)
一最佳自律班级赛
(一)获得一等奖:+5分学业分/班;
获得二等奖:+4分学业分/班;
获得三等奖:+3分学业分/班;
(二)考勤人员:+1分学业分/人;
二交东西到自律会:+1分品德分/人。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D
团学工作积极分子:4分。
调研部
一、三下乡(品德分)
1、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者每人加1分(队长加1.5分);参加学院评比的团队队员每人加1分,获院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其他奖励加1分。
2、参加学校评比的团队队员每人加4分,获得奖项的团队队员每人加3分;获学校“三下乡”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加10分。
4、亚运、亚残志愿者服务分别各算一次青协非常规服务,加1分;
5、亚运、亚残获得的奖励不加分(4、5两点这是校志协规定的)
6、参加亚运、亚残测试赛有证明的加1分,但去年加了的今年不能再重复加。
7、可累计加分,限6分,组织志愿者活动的干部不予加分。
宣传部(注:以下的每一项加分依据都以宣传部的存档名单为准。)
上栏获特等、一、二、三等奖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2011学年度)一、品德分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加分项目:1、获校“优胜宿舍”、系“优胜宿舍”例: 校优胜宿舍(每次 & 0.5)系优胜宿舍(每次 & 0.2)校优秀学生党员宿舍(& 0.6)系优秀学生党员宿舍(& 0.3)系寝室文艺大赛优秀宿舍(& 0.3)(注:本项累计不超过3.5分;评为校“文明宿舍”的室长另加&0.5。
)校“寝室文艺大赛”(摄影大赛作品征集:一& 0.5二& 0.4三& 0.3)优秀奖& 0.2 十佳寝室 & 1 百优寝室 & 0.8 最佳创意奖 &0.5最佳组织奖&0.5十佳摄影奖&0.5参加& 0.1)“文明标语”征集活动(一 & 0.5二 & 0.4三 & 0.3优秀 & 0.2参加 &0.15)2、在校、系或社团主办杂志主办的刊物或活动上发表文章例:在校内刊物《晓舟》、《院报》、《社团天地》、《韩师青年》等发表文章。
(每篇&0.4)校运会期间发表通讯稿(以播出的为主每篇 &0.3)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报告”(一& 1二 & 0.7三& 0.5优秀& 0.3)3、校、系各主要活动后勤服务人员(非主办方成员和校学生会、院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干部干事)例:“等级考试”、“试讲比赛”、“校运会”、“迎新晚会”、“三笔一话”等各类活动后勤服务人员( 以签名为实每次 & 0.1 )注:校学生会、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干部、干事参加的后勤工作统一由辅导员根据个人主要表现酌情加分,属于校学生会的干部届时应提供校团委会出示的参加活动证明。
综合测评加分
综合测评素质发展加分细则一、学生干部1.班委、团支委班长:优秀1.0分、良好0.8分、合格0.6分;团支书:优秀0.8分、良好0.6分、合格0.5分;副班长:优秀0.5分、良好0.4分、合格0.3分;其他委员:优秀0.3分良好0.2分、合格0.1分。
2.团委、学生会干部主席:优秀1.0分、良好0.8分、合格0.6分;副主席:优秀1.0分、良好0.8分、合格0.6分;团委副书记:优秀1.0分、良好0.8分、合格0.6分;部长:优秀0.6分、良好0.5分、合格0.4分;副部长:优秀0.4分、良好0.3分、合格0.2分。
3.学生党支部支部副书记:优秀0.8分、良好0.6分、合格0.5分;其他支委:优秀0.5分、良好0.4分、合格0.3分。
4.学生助理:优秀0.5分、良好0.4分、合格0.3分。
5.导生:导生风采展示评比前六名的加0.8分,其他加0.4分。
注意:1.工作满一年方可加全,半年未满一年加一半,未到半年不加分。
2.兼任只取最高分。
3.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其中优秀不超过10%,良好不超过20%,拉开档次。
二.表彰奖励1.校级以上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要求执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茅以升奖学金获得者加分项按省部级(3分),省级优秀团干、团员、“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按厅局级(1分)。
2.校级一等奖:0.5 二等奖:0.3 三等奖:0.2 其他:0.13.院级一等奖:0.3 二等奖:0.2 三等奖及其他:0.14、协会、学会获奖省级:特等0.6 一等奖:0.5 二等奖:0.4 三等奖:0.3 其他:0.1校级:一等奖:0.3 二等奖:0.2 三等奖及其他:0.1团体成员奖:省级:一等奖:0.4 二等奖:0.3 三等奖:0.2 其他:0.1校级:一等奖:0.2 二等奖:0.1 三等奖及其他:0.15、校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党员等 0.5分;院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党员、先进党建工作者 0.3分6、拔河队成员及运动员(校运会)男队:0.4 女队:0.2 获奖运动员 0.4 未获奖运动员 0.2三、注意事项:1.受到学校表彰的,同类项目只取最高项加分,该项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综测加分细则(打印版)
一、思想品德行为积分表
1.任本班班长、团支书分数:5分证明人:班委会
2.捐款——统一加2分
3.团工委升旗4次分数:8分证明人:团工委
4.团日活动分数:2分证明人:团工委组织部
5.心理健康进班级活动分数:3分证明人:班委会
此部分累积加分:分,40分封顶。
获各类优秀(先进)不累计加,只取最高项
三、文体表现积分表
1.院礼仪队、司仪队、辩论队成员分数:2分
2.“忆家乡”城市魅力大赛分数: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3.班级风采大赛大赛(统一加)分数:2 证明人:班委会
4.经济学院10级迎新晚会分数:分证明人:班委会
5.当支部风采大赛大众评委分数:1分证明人:
6.元旦晚会表演分数:3分证明人:
7.趣味运动会工作人员及参赛运动员分数:各2分证明人:班委会
8.经济学院粤语文化节分数:3分证明人:班委会
9.经济学院10级欢送晚会分数:1分证明人:班委会
10.“新生杯”比赛(组委会、拉拉队、海报设计等)分数:分证明人:
11.暨南园辩论赛分数:分证明人:
12.班集体活动分数:每次1分证明人:
13.经院30周年院庆
参加各类文体活动(获奖另算,12分封顶)
此部分累积加分:,40分封顶。
*在各类刊物上发表的非学术类、非通讯类文章(800字以上),按要求在文体附加分中加分,加分时需提供文章复印件;
*礼仪队的同学在每参加一次礼仪队服务活动在文体附加分中加0.5分;艺术团队员每参加一次演出(比赛除外)在文体附加分中按服务人员在文体附加
分中按要求加分,如属参加比赛按照获奖级别加分。
(封顶15分)*参加三下乡在文体表现加2分
*以上所获奖励者在评分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书获证明,以便核实无误。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综合测评是对个人、团体或事物的各种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在大多数情况下,综合测评往往是为了评价个人或组织在特定领域的综合能力和表现水平。
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常常有加分或减分的情况发生。
下面是一些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细则。
一、加分细则:1.表现突出:如果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突出,能够超过一般水平,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标准,以便进行客观评估。
2.创新能力:如果被评估的个人或团体能够表现出创新能力,能够提出独特并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给予加分。
这也要求对创新能力有明确的标准和评判标准。
3.协作能力:如果能够良好地与他人合作,能够有效地在团体中发挥作用,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合作评估标准和准则。
4.践行价值观:如果能够积极践行一定的价值观,如诚实、守时、尊重他人等,可以给予加分。
5.优异成果:如果能够取得优异成果,如在学术、体育或艺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可以给予加分。
6.公益贡献:如果能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可以给予加分。
二、减分细则:1.违反规定:如果个人或团体违反了相关规定或道德准则,可以给予减分。
这可以包括违反校规、违反法律等。
2.低效能力: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低下,没有达到预期的水平,可以给予减分。
3.不作为: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任务或项目中没有展现积极主动性,可以给予减分。
4.合作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在合作中存在问题,如不配合、争吵等,可以给予减分。
5.隐私保护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泄露了他人的隐私,可以给予减分。
6.品德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的品德受到质疑,如偷窃、作弊等,可以给予减分。
以上是综合测评加减分的一些细则,这些细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应用和调整。
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评估个人或团体的能力和表现,促进其全面发展和进步。
同时,综合测评也要尽可能地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偏见和不公正的评价。
因此,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应该建立明确的评估标准和准则,并确保评估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评估能力。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综合测评是对个人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一种方法,旨在全面了解个人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在综合测评中,加分机制是对个人在一些方面表现出色的奖励措施,可以激励个人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1.学术表现加分学术表现是评估个人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学术表现出色的个人可以给予加分奖励。
具体的加分规定可以根据不同的学科或科目来制定,如在数学竞赛中获得奖项、在科技发明创作中取得成果等都可以给予相应的加分。
此外,对于在重要学术活动中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并做报告等也可以给予加分。
2.社会实践加分社会实践是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实践能力,对于社会实践方面出色的个人也可以给予加分。
社会实践包括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实习等,可以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或参与社区服务等方式来获得加分。
参加社团活动、参与学生会工作、担任班级干部等也可以作为社会实践加分的依据。
3.综合素质加分综合素质是个人在品德、礼仪、体育、艺术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对于在综合素质方面表现出色的个人也可以给予加分。
例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勤奋学习、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都可以作为加分的依据。
此外,积极参加艺术类活动、在学校文艺演出中表现突出等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4.创新创业加分创新创业是对个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于在创新创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以给予加分。
创新创业可以通过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创业实践、创新项目研究等方式来展现。
对于在科技创新中获得专利或科技成果转化、在创业实践中获得资助或投资等也可以给予相应的加分。
5.才艺加分个人的才艺展示了个性和特长,对于在才艺方面表现出色的个人可以给予加分。
才艺可以包括音乐、舞蹈、绘画、书法、演讲等方面,对于在相关比赛或演出中获得奖项的个人可以给予相应的加分。
同时,对于在才艺方面具有特殊技能或成就也可以给予加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的制定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科学、客观、有效的评价方式,综合考虑个人的学术表现、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创新创业和才艺等方面的表现。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为了积极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开展科技、艺术、体育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同学的全面素质,使之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此细则,用于保送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加分,综合测评加分满分14分,如下:1、科技活动(满分6分)●全国挑战杯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作者 5 第二作者 3 第三作者1.5 ●全国挑战杯二等奖获得者:第一作者 3 第二作者 1.5 第三作者0.75 ●全国挑战杯三等奖获得者:第一作者 1.5 第二作者0.75 第三作者0.4 ●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团体项目:冠军2 亚军1 季军0.5●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个人项目:冠军 4 亚军 2 季军 1第四名0.5 第五名0.3 第六名0.2●全国航空航天模型(科研类)锦标赛(科技创新评比):一等奖1 二等奖0.5三等奖0.25 ●其他全国科技类竞赛:团体冠军2 亚军1●其他全国科技类竞赛:个人冠军(一等奖)4 个人亚军(二等奖)2个人季军(三等奖)1●北航“冯如杯”一等奖获得者:第一作者 4 第二作者 2 第三作者1第四作者0.5 第五作者0.25●北航“冯如杯”创新奖得者:第一作者 3 第二作者 1.5 第三作者0.75第四作者0.4 第五作者0.2●北航“冯如杯”二等奖获得者:第一作者 1.5 第二作者0.75 第三作者0.5第四作者0.25 第五作者0.1●北航“冯如杯”三等奖获得者:第一作者0.5 第二作者0.25 第三作者0.2第四作者0.1●北航“冯如杯”创意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第一作者1 第二作者0.75 第三作者0.5第四作者0.25●北航“冯如杯”创意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第一作者0.5 第二作者0.25 第三作者0.2第四作者0.25●北航“冯如杯”创意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第一作者0.25 第二作者0.1 第三作者0.05第四作者0.02●SCI录用学生第一作者:2.5,专利受理第一作者:2,EI录用第一作者:1.5注:同一项目重复获奖者按照最高加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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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测绘综合测评细则
基础性素质测评
一、品德基础素质
1、政治表现:党员(15分)、预备党员(14分)、入党积极
分子(13分)、其余同学(11分);
2、遵纪守法:20分;
3、社会公德:20分;
4、劳动表现:15分;
5、个人品质:15分;
6、人际关系:15分;
以上六项同学自己评估,测评小组审核后给分,一般为满分(除晚归、违规电器、受处分者),具体参照《学生手册》P168。
二、专业基础素质测评
由数据录入小组录入数据得出结果,选修课成绩不计入在内
三、身心基础素质测评
1、体育成绩:学年两次期末成绩的平均值(40%)+体能达
标成绩(60%);
2、心里品质:0—15分;
3、审美情趣:0—10分;
以上2、3项,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实际测评,并给自己酌情加分;
4、出勤情况:体育课出勤情况,酌情给分;
5、体育锻炼态度:
(1)、长期坚持体育锻炼者:0—5分(视自身实际情况酌情给分);
(2)、参加院系、班级体育训练队,并积极参加训练者(由院系、班级提供材料):0—5分;
(3)、参加校级体育活动团体项目者(由各院系提供材料):0—5分;
体育锻炼态度得分为以上三项得分之和。
6、军训:高年级同学只要完成军训的均以10分记;
四、发展性素质测评
(一)、品德发展素质
1、在各处任职(限综测学年仍然任职)
班委:班长(10分)学习委员、团支书(8分)其他班委(6分)宿舍长(5分)学生信息员(5分);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10分)部长、副部长(8分)其他干事(5分);
社团:社长、副社长(6分)社团部长(4分)社员(2分);
注:身兼多职者,按最高职务计分,各职务均能履行职责并有突出表现者(即各职务加分均被主管部门评定为最高分者),经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审定,可酌情另加1—2分。
2、先进个人(限本学年,凭证书加分):
证书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依次对应的加分分值为:40、20、10、5;
优秀社团成员:3分;
优秀学生会部门成员:5分;
注:先进个人不包含以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助学金称号;
3、先进集体
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的先进集体,可酌情加分,具体参照《学生手册》P171;
其中,优秀宿舍:3分、最佳宿舍:5分、宿舍美化大赛(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其他2分);
4、精神文明建设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并受到有关方面表扬者,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一次分别加分分值为:40、20、10、5;
自愿无偿献血者凭证书复印件可加8分;
(二)、社会实践素质
1、演讲、辩论、征文以及知识竞赛等凭证书复印件加分(加分具体参见《学生手册》P171;
2、社会实践、宣传能力
每学期按时上交社会实践报告者每人5分/学期;
实践报告获得优秀的,在以上基础上加3分/学期;
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或者兼职者,由各类部门做出相应的证
明可酌情加2—5分;
宣传文章:凭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相应加分;
(三)、科技创新素质
凭证书复印件加分,加分具体参照P172,注:同一作品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得分以最高项记录,不同作品所获奖项得分数可以累加;
(四)、职业综合素质
1、师范生技能:
普通话凭证书复印件相应加分;
2、职业技术能力:
凭职业证书复印件加分,国家级、省级、校级依次加分15、10、5分;驾照加5分;
3、外语能力:
凭职业证书复印件加分,每学年均可加分(以最高分记)通过CET6(20分),CET4在530以上加15分,通过CET4(10分);
参加英语竞赛并获奖在此基础上加3分;
4、计算机运用能力
通过国家二级、三级考试者,每年均可加分。
且依次加分分值为:8、10分;
5、体育能力
严格按照《学生手册》P174标准加分;
6、艺术活动能力
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加2分;
参加艺术表演、展演等获前三名者(6分),获四至六名者(3分),其余2分;
参加“微笑师大快乐传递”手抄报比赛者,每人加4分;
参加“4.22”系列活动者,每人加3分;
参加“学雷锋、讲奉献、共创绿色家园”活动加3分;
参加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加4分;
附:以上综测评分细则以《学生手册》为依据,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定出此细则。
如有变动,均以实际测评为主;如有异议,请大家尽快反映;细则中所有加分项,均需要获奖证书、担任职务等材料或证明复印件。
2013年9月22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