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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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细则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文是收集的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细则,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高等学校的大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 ___思想及 ___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应当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制观念,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具有强健的体魄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做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高等财经院校的培养目标和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从政治思想品德行为、各科成绩平均分诸方面对于学生进行全面的定量考核,综合成绩由上述几方面得分按比例合成。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成绩平均分(80%)+政治思想品德行为分(基本分12分+奖惩分)
注:1、成绩平均分指测评学期所有课程考试成绩算术平均分;2、净加分上限不超过8分。 3、学期成绩如有缺项,不能参加综合测评的正常排名和奖学金的评定。
第二章奖励及扣分
第三条奖励分应从以下方面考察并酌情予以加分。
1、参加党章及马列学习小组、 ___理论研究会“ ___”研究会学习,0.1分/次——由组长或会长出具 ___并附有确切的时间、地点等记录,以便审核。
2、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文化素质教育(第二课堂和讲座)和各项文体等集体活动。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 根据参加活动规模、前后持续时间的不同,对不同活动给予不同加分。
1) 能够加分的校级大型,持续时间较长的活动 0.8- 1分/项
2) 能够加分的校、院级中型,持续时间较短的活动 0.5-0.7分/项
3) 能够加分的每次活动 0.1分/次
注:以上3项加分每人累计不得超过2分(含2分)
(2) 校艺术团成员每人每期加0.5分,本期其参加的艺术团活动不另行加分
(3) 活动中得奖的同学加其奖项对应的分数——按第三条第6项的相关条款加分
注:个别同学情况同时满足(1)、(2)、(3)时,同一活动不重复加分,加分就高。
(4) 获得第二课堂证书同学在通过学期加0.5分/个
3、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好人好事等)受表彰者,分别加0.5分(院系)、1分(校)、1.5分(市)、2分(省)、3分(国家)。
4、每次校、院(系)寝室卫生检查,院(系)优秀寝室成员加0.5分,校级加1分。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有合格的或者0.25分/人;评为先进个人者,1分(校)、1.5分(市)、2分(省)、3分(国家)。具体办法如下:
(1) 参加社会实践必须有相关的单位证明或合格的调查报告(心得体会)等
(2) 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须在开学第一周内自愿上交班主任,过时不得加分
(3) 如查证属于抄袭,不得加分,反而扣0.25分/人。
注:本科生科研立项,每项每人加0.5分
6、参加各种比(竞)赛活动获奖者(包括科技学习竞赛、体育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比赛、非专业征文竞赛、公开发表非专业论文获奖等),每次: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75分、三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优胜奖0.5分;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优胜奖1分;院级比赛,一等奖0.5分、二等奖0.4分、三等奖0.3分。
注:全国英语竞赛特等奖计4分、一等奖计3.5分、二等奖计3.25分,学生获特等奖以后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附加赛事所获的的辩论赛、演讲赛等按获奖项次加1分/项;参加全国体育比赛先全运会、全国城市运动会、省运会、以及全国各类联赛的前六名加分,全国分别计4、3.75、3.5、3.25、3、2.75,省分别计3、2.75、2.5、2.25、2、1.75分;团体项目比赛中,舞蹈获奖所有成员按获奖等级均一加分,三下乡等社会实践主要负责人按获奖等级加分、普通成员降一级加分;学生参加校外官方组织的竞赛,以获奖证书中所加盖的官方公章为准,可按获奖等级加分,如为非官方协会主办的,只能视为活动加分。
7、担任学生干部(小组长,寝室长,班委、团支部及以上的干部、学生党支部委员、院(系)级以上社团负责人、校、院系级青年志愿者组织人员等——只限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协会和院
刊部)工作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每人加1-2分。注:小组长,寝室长、班委的具体加分由各班主任负责,院系干部和院系以上社团负责人加分由团总支负责,同时其相应的扣分项目请参见第四条第5项的具体条款。
8、以下人员,每学期工作结束,由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后,分别加分。
(1)校刊记者、通讯—— 0.5分/人
(2)学生社团的负责人(除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协会和院刊部负责人以外)、广播站、播音员—— 0.5分/人
(3)公益性网络维护、网页制作人员—— 0.5分/人
注:对以上第7、8条而言,1、干部不能加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活动分;2、干部担任多种职务时,只加一项职务分,就高,净加分不超过2分。
9、在全国、省、市级正式刊物公开发表专业论文,C级 2分、D 级 1.5分、其他 1分;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非专业论文、诗歌、
等文学艺术作品者(注:除外)者加1分(市)、1.5分(省)、2分(国家)
注:文章由两人写作的,第一作者按分数2/3计,第二作者按分数1/3计;文章由三人以上写作的,第一作者按分数1/2计,其余作者按分数1/2除以第一作者外人数计;如第一作者为校内教师,第二作者可按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加分。在《会计学人》,《西南财大报》等刊物上发文者,0.2分/篇。
10、获各类专业证书者,加分由各学院(系)掌握,获其他证书者酌情加分。
其中:英语四、六级考试在通过学期(四级须在第四学期前通过、六级须在第六学期前通过)可加2分;四级分数达到550(含)以上、六级考试分数达到500分(含)以上的,可加3分。计算机2级在其通过学期加0.5分,CPA考试每通过一门在其通过学期加0.5分。
第四条扣分条件及标准
1、违反作息制度和纪律:无故旷课,每课时扣0.25分,不按时就寝者,每次扣0.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