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供电企业农村电工招聘工作的暂行规定
电厂招聘条件及要求
电厂招聘条件及要求
由于电厂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生产和供应企业,所以电厂招聘的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
这里有几点介绍:
一、学历要求
一般来说,电厂招聘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有高中以及以上学历,少数岗位可以由初中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但是一般来说都是要求有较高学历的人员,例如有本科以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技术基础
电厂招聘的人员还要求具备一定的技术基础,尤其是技术性的岗位,例如机械,电气,计算机等,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高年级的学生也可以申请技术岗位。
三、工作经验
对于一些高层持续性的管理岗位,一般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可以是当电厂管理或者相关企业管理经验,也可以是有相关技术基础的人员积累的经验。
四、考试要求
电厂招聘一般也会设置考试,有的电厂会针对技术类岗位设置技术类和理论类的考试,有的电厂会设置通用的考试,例如管理能力测试和专业考试等。
五、思想品德
在电厂招聘的基本要求中,思想品德也是不可忽视的,通常来说,应聘者必须具备正确和稳定的思想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以保证自身的
个人形象,以及与团队的良好配合。
六、体检
电厂招聘的要求还包括身体体检,为了保证电厂的用工安全,所有应聘人员均需要通过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准备相关体检证明,有的甚至还要求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验。
以上就是电厂招聘的基本要求,即使拥有完备的相关条件,也不代表能顺利通过电厂招聘,毕竟,电厂岗位竞争较大,需要应聘者有足够的实力才能脱颖而出,一旦上岗,还要持续努力,做到实实在在的业绩,才能在电厂得到安稳的职业生涯。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电农[1998]650号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电农[1998]650号1998年12月08日)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作,保证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工程质量和工程投资的监督管理,达到国务院办公厅134号文关于“两改一同价”的要求和目标,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国家电力公司。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八日附件: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电网(以下简称为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各网省公司的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其他项目法人依法从事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在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农网规划、立项审查、协调平衡和监督实施。
第四条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各网、省(市、区)电力公司或具有法人资格的省级电力企业为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应与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程同步进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六条各网、省(市、区)电力公司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及电网发展规划,根据国家计委批准的农电“两改一同价”方案编制本地区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经国家电力公司审核,报国家计委批准后下达执行。
电力招聘管理制度范本
电力招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电力公司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科学、公正和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力公司招聘工作必须遵循政策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尊重人才的价值和创造力,按照能力、绩效和需要原则进行招聘。
第三条电力公司招聘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的招聘和选拔工作。
第二章招聘管理机构第四条电力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为招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公司招聘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设立招聘组织委员会,协助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招聘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招聘组织委员会由人力资源部长任委员长,成员由各部门经理、技术专家、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组成。
第七条招聘组织委员会成员任期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招聘计划第八条电力公司每年设立招聘计划,由各部门提出用人需求,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招聘计划分为常年招聘计划和临时招聘计划两类,常年招聘计划适用于公司日常招聘工作,临时招聘计划适用于公司突发用人需求。
第十条招聘计划应当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业务工作的特点,科学合理确定招聘职位及数量。
第四章招聘程序第十一条招聘程序包括岗位申请、初试、复试、考察和聘用。
第十二条岗位申请,应通过网上投递或人力资源部指定的招聘渠道进行申请。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和考核报告。
第十三条初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包括岗位知识、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测试,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第十四条复试,面试通过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由专家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综合职业能力测试。
第十五条考察,对复试成绩合格者进行调查和评估,了解其工作经历、岗位素质和自身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六条聘用,经过考察合格者,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工作调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合同签订工作合同。
第五章招聘要求第十七条招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职位的特点,明确职位要求,科学选用人才。
第十八条招聘应当注重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强调岗位的适应性和选择性。
电工岗位要求条件
电工岗位要求条件
一、学历要求
电气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备电气相关专业背景,对电气原理和设备有基本了解。
二、证书要求
1.持有电工上岗操作证,这是从事电工职业的基本要求。
2.持有高压、低压电工证书,具备高压、低压电工操作和维修能力。
三、技能要求
1.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操作习惯,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工具。
2.熟悉电力系统,具备故障诊断和处理能力,能够迅速判断和处理电气故障。
3.熟悉电气原理、电路图和电气设备,掌握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和维修技能。
4.熟悉常用电气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能够根据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换。
5.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与同事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6.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执行力,能够与相关部门和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7.具备一定的英语阅读能力,能够理解英文技术资料和设备说明书。
8.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能够使用相关软件进行文档编写和工作汇报。
四、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1.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胜任高强度的工作任务和紧急抢修工作。
2.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在紧张的工作环境下保持冷静,高效地解决问题。
3.具备高度的耐心和细心,能够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浙江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发文)
附件:浙江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1.总则1.1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等制定。
1.3 本规定适用于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
3kV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定。
浙江省范围内电力用户可参照执行。
1.4 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技术标准由生产部负责制定;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由生产部、基建部、农电部、调通中心和系统各单位分级实施;安全监察部负责防误操作组织监督。
1.5 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行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同时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1.6 公司内的设计、基建、生产、农电等有关单位颁发的相关制度不得与本规定抵触。
2.管理职责2.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公司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任组长,生产、安监、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生产部、农电部设立专责(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的防误操作管理;安监部设立专责(职)监督人员,负责对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的防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职责为:2.1.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2.1.2 定期组织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2.1.3 组织电气误操作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2.2 安全监察部职责2.2.1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情况。
平陆县供电公司农电工管理办法
平陆供电公司农电工管理办法1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农电体制改革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用电管理,提高农电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农电工是电业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供电企业对农电工要实行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管理,努力培养建设一支具有较高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的农电工队伍。
第二章农电工的聘用第三条农电工的聘用由应聘者报名、供电所推荐、县级供电企业统一考核、审查、审批,并年度汇总报市供电公司农电部备案.第四条农电工的招聘要面向全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农电工统一招聘,统一安排。
招聘时,县供电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同时供电所在驻地公布招聘启事,做好宣传工作。
第五条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十八至二十八周岁,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病症或传染性疾病.第六条应聘人员需填写申请登记表(文本见附件1),由县供电企业农电工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室对应聘农电工进行笔试、面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县供电企业负责向社会公示,15日之内如无人举报或提出异议,县供电企业统一录用。
第七条应聘人员录用后,经供电企业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定为见习农电工,签订聘用合同,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配。
第八条农电工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风险金(原则上每人1000—2000元),作为农电工不能正常履行合同造成损失后的部分赔偿。
正常履行合同、合同终止时全部退还。
第九条农电工招聘、年审考核工作由县供电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农电工岗位职责第十条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第十一条负责供电区域内低压客户计费表计的抄表和收费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供电区域内低压用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和低压用电报装申请的传递工作。
第十三条负责完成供电所下达的电费回收、线损、安全、抄表率等经济技术指标,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十四条遵守《农电工服务守则》,履行服务承诺,服从统一调配,参加紧急业务处理.第十五条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做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农电工报考条件
农电工报考条件
农电工,又称农村小额电工,是指主要在农村地区从事农耕电气服务、安装、维修工作的一类电工人员,是农村家庭、农村电气安装维修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农电工有三种取得资格的方式:高等教育文凭,非高等教育技能资格终身证书,以及参加农电工报考。
对于参加农电工报考,有以下几点条件需要满足:
一、具有农电理论基础的学历。
可以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也可以是高等教育技能终生资格证书。
二、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或实践经验,要有能够安装、操作和维护农电设备经验。
三、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参加农电工报考者,对农村群众应有良好的责任感,为农村精神村落提供全面、高效、安全的电力管理服务。
此外,参加农电报考者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态度,比如:工作中不怠慢、把重要信息及时传达、主动学习新知识等。
农电工报考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了保证电力服务安全,必须要对申请人的学历、技能、社会责任感、职业素养等进行严格审核。
只有通过了考核,才能成为合格的农电工。
乡镇电管站与县级供电企业的关系
乡镇电管站与县级供电企业的关系近些年来,常常出现乡(镇)电管站人员通过诉讼、上访等各种途径提出诉求,要求县(市)供电企业为其补交乡镇电管站期间的社会保险,和辞退补偿款,即其在乡镇电管站期间与县级供电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县级供电企业应当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
为此乡镇电管站人员常以县级供电企业发放的工作证、电工证、胸卡、工资支付表、培训合格证、荣誉证书等为证据。
县级供电企业则常依据国家经贸委司(局)文件《关于对用户设备确立代管关系及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电力〔1999〕36号)中“不能以乡电管站给农村电工发放工资为依据确定农村电工是县供电企业职工和与县供电企业存在隶属关系,应当以正式确定的人事劳动关系为依据。
……”,认为县级供电企业与乡(镇)电管站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那么其中县级供电企业与乡电管站之间是什么关系?县级供电企业与乡电管站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什么又会出现劳动者手中供电企业发放的工作证、电工证、胸卡、工资支付表、培训合格证、荣誉证书等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形式要件?要弄清这些疑问,必须厘清县级供电企业与乡电管站之间的关系。
一、乡电管站管理的历史沿革(一)乡电管站的成立上世纪80年代为加快电力事业建设,乡镇一级逐步设立乡电管站。
如《保定地区乡电管站管理条例》(1986年8月6日)第二条规定:“以乡镇行政区域建立农村电力管理站(简称乡电管站)对农村用电实行全面管理”;第三条规定:“乡电管站是乡政府直接领导下的集体管电组织,业务上接电力部门的领导,执行电业有关规程制度,完成电力部门布置的任务。
”其他条款相继规定了,乡电管站的人员构成,职责,以及经费来源为电费外加价等。
1990年1月19日,能源部颁发《乡电管站管理办法》。
《乡电管站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乡电管站是服务性的管电组织,行使乡人民政府的管电职能”。
第四条规定:“加强对乡电管站的行业管理是各级电力部门的职责,县电力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主动地解决乡电管站出现的问题”。
浙江省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实施细则-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8号]
浙江省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实施细则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8号)现发布《浙江省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万学远一九九四年六月三日浙江省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农民合同制工人是指从农民中招用的、使用期限一年以上、不转户粮关系、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包括从农民中招用的定期轮换工(以下统称农民工)。
第三条企业确因城镇招工不足,需要招用农民工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章招收录用、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第四条企业招用农民工应当坚持公开招收、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可以由招工所在地职业介绍机构协助招收,由企业自行办理录用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新招职工登记手续。
严禁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从事矿山井下、地质勘探、森林采伐、盐业生产,以及有毒有害或者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第五条企业招用农民工,应当直接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送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鉴证。
第六条农民工实行《劳动手册》制度。
《劳动手册》由招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辖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填发,工作期间由单位保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单位交给本人保管。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应当根据企业生产、工作需要以及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原则,由企业与农民工协商确定。
浙江电网历年笔试分数线
浙江电网历年笔试分数线浙江电网是中国最大的省级电力公司之一,也是中国最大的技术和工程服务商之一。
作为一家诚信聚集各界贤良,为为社会服务的公司,浙江电网每年都会举行招聘考试,以确保招聘质量,挑选到最优秀的人才。
因此,报名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们都好奇,自己的成绩能否达到浙江电网招聘考试的分数线。
浙江电网从2004年至今已经举行了十五次招聘考试,不同类别考生的分数线也有很大差别,具体如下:2004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30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40分。
2005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5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50分。
2006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5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50分。
2007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5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60分。
2008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5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60分。
2009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5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60分。
2010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5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65分。
2011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5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65分。
2012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5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65分。
2013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0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70分。
2014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0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70分。
2015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5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75分。
2016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5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75分。
2017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5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75分。
2018年招聘考试:本科:专业综合成绩145分;硕士:专业综合成绩175分。
以上就是浙江电网历年招聘考试的分数线情况。
从2004年到2018年,浙江电网招聘考试的分数线一直在逐渐提高,在此期间,本科和硕士的分数线均有所上升,最高分数线为175分,超过175分的考生将有资格被浙江电网录用。
国家电网浙江省标准化手册2021版
国家电网浙江省标准化手册2021版
招聘总体条件:1、学历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招聘条件的国(境)外留学生。
专业对口、成绩合格、品行端正、热爱电力事业,认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
2、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要求:(不是所有省份都要求、具体各公司要求详见放汇总表格)四川这方面是没有硬性要求得。
3、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毕业生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30日。
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但是四川在这方面也是没有明确要求得,只要年龄在这些界限左右都是可以的。
4、身体建议:实习毕业生应当身心健康,毕业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电力作业岗位的身体条件,特定工种和岗位还应当满足用户该工种和岗位建议的身体条件。
毕业生身体存有以下状况者,不适宜我公司岗位建议,恳请不要报名者实习:色盲、双眼制止视力高于1.0,双耳听力障碍,精神不正常或轻微心血管疾病,其他经选定医疗机构鉴别指出不适宜电力作业岗位的情况。
农电工变身派遣工(同名35529)
农电工变身派遣工(同名35529)关于“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组建方案的报告按照公司关于加强和规范农电工管理的要求,人资部会同农电、财务、经法、体改等部门,对农电业务委托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开展工作调研,充分征求各网省公司意见,分析总结部分单位实施农电业务委托模式的经验基础上,拟定了农电业务受托机构(暂定名: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组建模式方案,现汇报如下。
一、总体思路为适应农电业务发展,加强农电用工管理,由集体、国有出资在地市及以下层面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以业务委托模式,承揽10kV及以下农村电网运维检修、营销服务等业务。
农电工与该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统一规范的农电用工管理体系,实现农电工的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管理。
二、公司的定位与业务范围(一)公司名称为了突出新组建公司受托业务范围及特点,综合考虑其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建议使用××市(县)**农村电力运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公司字号“**”应在保证同一省域内规范统一的前提下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确定。
(二)公司定位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按照《公司法》规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受供电企业委托,承揽供电企业所属10kV及以下农村电网运维检修、营销服务业务。
(三)公司业务范围农村供电所管理范围内的10千伏及以下电网运行维护、检修、抄表、核算、收费、供电服务;0.4kV业扩报装,农村供电监督、用电安全宣传和管理;10千伏及以下农村配电网的建设改造等业务。
三、出资方式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针对农电业务特点,按出资性质和比例,提出以下三种出资方式。
1.模式一:集体全资。
由地市或县层面集体资产出资,与供电企业无直接的资产关系。
有利方面:(1)由于与供电企业无资产关系,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农电工与供电企业的劳动关系,有效防范用工风险,解决农电混岗、同工不同酬等问题。
(2)供电企业与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双方为经济契约关系,通过业务委托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约定委托业务的具体范围、数量、质量目标、合同价款预算标准、结算程序,管理关系清晰,管理成本低,管理效率高。
浅谈农村电工的管理问题
浅谈农村电工的管理问题随着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实施和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农电管理要求的不断增强,农村电工管理中存在的劳动合同争议、社会保险纠纷及其素质低下等给加强农电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带来了诸多的问题,农村电工需求的改变、行为的失范等严重影响着农电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给农电企业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题。
我们必须冷静思考、积极应对,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和思考。
1 当前农村电工管理存在的问题1.1 劳动关系面临正规化。
1.1.1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定西供电公司代管的六县一区县供电企业均是1998年实行代管的,农村电工大多数均为当时乡村电管站划转的,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大多数均在10年以上,农电企业现行的“短期为主”的农村电工用工管理思想已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1.1.2 上级规定:农村电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退出工作岗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这与现行的国家退休政策不相符合,农村电工不离开工作岗位,给农电企业正常的劳动用工秩序带来严重的影响。
1.2 社会保险管理显现困境。
1.2.1 2006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甘政办发[2006]87号下发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连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能按月享受养老金,目前绝大多数农村电工的实际参保时间均为《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一些连续缴费不满15年即到达退休年龄的农村电工可能由此面临无法享受养老金的尴尬局面。
1.2.2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电力企业从关爱农村电工的角度出发,积极协调为农村电工补交养老保险,但现行社保制度规定以前年限的不予补交,这同样使农村电工享受养老金存在相互矛盾的问题。
1.3 专业技术低下导致事故频发。
定西供电企业代管的农电企业现有农村电工682人,90%的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半工半农人员,农电企业对农村电工的培训也是微乎其微。
电工招聘要求
电工招聘要求电工是一个重要的职业,在当今社会中,特别是在电力行业,电工是不可或缺的一员。
然而,在招聘电工时需要特别重视一些重要的招聘要求,以保证电力公司能够雇佣合格的电工,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因此,本文就给出了一些有关电工招聘要求的探讨,以供参考。
首先,关于教育背景,电工应具备相应的高等教育背景,比如大专及以上学历。
电力行业的技术动荡较快,要求电工能够随时学习并适应新技术,从而提高对最新技术的掌握能力。
另外,还要求电工有较强的计算机技能,以便能够正确使用电力行业软件及智能设备。
其次,关于工作经验,电工应拥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至少两年以上的电力行业经验。
这年的工作经历中,电工有较强能力来掌握多种电力行业技术,以及对电力行业各类产品有很好的了解程度。
此外,电工还应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与同事有效地配合,共同完成各类电力行业工作。
不仅如此,电工还应具备良好的技术交流能力,能够及时地准确地把握并解决客户反馈的问题。
同时,电工还应具备强烈的技术进取心,能够主动学习和研究新技术,以便能够更好地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
除此之外,电工应拥有良好的素养和良好的品行,能够礼貌规范地沟通与交流,避免出现误解。
同时,电工还应拥有较强的责任感,要能够在各类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主动性,以及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以提高完成任务的效率。
总的来说,在招聘电工时,要求电工具备较高的教育背景、具备一定的电力行业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技术交流能力、具备尊重他人、表现出较强的责任感等,以确保公司能够招聘到合格的电工,以提高电力公司的技术水平。
由此可见,招聘电工的要求比较高。
一方面,电工需要具备良好的技术知识。
另一方面,电工需要具备良好的品行及责任感,以确保能够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
因此,电力公司在招聘电工时要求较高,以保证可以雇佣到合格的电工,从而提高整个公司的技术水平。
能源部关于颁发《乡电管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能源农民[1989]1286号
能源部关于颁发《乡电管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能源部关于颁发《乡电管站管理办法》的通知(1990年1月19日能源农民(1989)1286号)为加强乡电管站建设和管理,搞好农村用电工作,我部决定颁发《乡电管站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各地在执行本《办法》时,要结合实际情况,但应坚持乡电管站是服务性管电组织;坚持依靠地方人民政府,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坚持对乡电管站的行业管理。
要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乡电管站组织,积极主动与当地人民政府一道解决乡电管站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各地可参照本《办法》精神,制定实施细则,在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告部农电司。
附:能源部乡电管站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搞好乡村电力管理工作,建立正常的农村用电管理秩序,使电力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乡村工业和农民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用电乡(镇)均应建立乡(镇)电力管理站(简称乡电管站)。
第三条乡电管站要贯彻执行国家对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电力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第四条加强对乡电管站的行业管理是各级电力部门的职责,县电力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主动地解决乡电管站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乡电管站是服务性的管电组织,行使乡人民政府的管电职能。
第六条乡电管站实行乡人民政府和县电力部门双重领导,由县电力部门实行行业归口管理。
第七条乡电管站人员编制应根据电力设备及用户状况、管理范围和地理条件,并参照农电供电企业编制定员标准等确定,人员需经过培训和考核,择优聘用。
站长经征得乡政府同意后,由县电力部门聘任。
国家电力公司乡(镇电管站体制改革验收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乡(镇)电管站体制改革验收标准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乡(镇)电管站改革工作,使改革后的农村电力企业在队伍素质、营销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有明显的提高,达到提高安全水平和供电可靠性,保证供电质量,提高效率,降低供电成本以及降低电价,促进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验收标准。
制订本验收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国发[1999]2号文件《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国经贸电力[1999]294号文件《关于加快乡(镇)电管站改革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国经贸电力[1999]85号《转发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快乡镇电管站改革实行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二章供电所的设置及办公设施第一条供电所实行了营配合一的管理模式,机构名称统一为××县(市)供电公司××供电所。
第二条供电所设置符合方便用户、管理方便、经济合理的原则。
能因地制宜按照以下方式设置:1.按35kV变电站的供电区域,采用站(变电站)所(供电所)合一的办公方式;2.按一条或多条10kV线路的供电区域进行设置;3.在原有乡(镇)电管站供电区域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同时便于考核。
第三条供电所具备必要的生产和办公条件:1.有一定的办公场所,包括办公室、营业室、值班室和材料库等;所址外观整洁,并有明显的标识。
2.有合格的生产和安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生产设施以及必备的交通工具和通信设施。
第三章供电所的人员管理第四条供电所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专职电工)的定岗定编,符合精简高效、按需设岗、方便客户、便于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供电所管理人员按岗位设置和工作量大小配置合理。
第六条供电所专职电工按营业户数核定,原则上人均管理户数一般在400户左右(视居住分散情况确定)。
第七条供电所设有所长、线损及计量管理、报装及电费营业、电费管理及核算、设备管理及安全和专职电工等工作岗位。
电工人事招聘方案
电工人事招聘方案前言电工是现代工业生产与公共设施维护的关键岗位,人才需求量大。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有效的电工人事招聘方案供参考。
核心要点1. 招聘对象电工招聘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有电工相关证书或证明的技工或劳动者;•对电工行业有兴趣、想要学习的实习生或应届毕业生;•有实际工作经验且与电工职位相关的人士。
2. 招聘渠道电工人才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招聘:•人事招聘网站;•招聘会;•实习生招聘中介公司;•电工培训机构。
3. 招聘流程电工人才的招聘流程可分为以下几个环节:•确定岗位需求:根据企业需要确定所需电工人才数量和职位要求。
•发布招聘启事:招聘启事包括岗位名称、薪资待遇、招聘对象、工作职责和要求等内容,应透明化、真实、准确。
•筛选简历:通过简历筛选挑选符合预期招聘对象的优秀简历,进行面试或笔试。
•面试或笔试:面试或笔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习能力、工作经验、能力素质等情况,并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负责人面试:确定最终候选人之后,需由企业负责人或招聘负责人进行面试,检验是否符合招聘标准和企业文化。
•薪酬谈判: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入职薪资的商议和协商。
•入职培训:入职培训需在于人员能够快速适应职场和企业工作方式,规范员工行为等。
4. 招聘标准电工人才的招聘标准应包括以下几点:•专业知识技能:招聘人员应具有电工技能证书或相关工科专业学历,拥有实际的技能运用经验。
•身体素质:身体素质应符合电工从业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稳定。
•人际交往能力:电工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能够与上下级、同事和客户建立信任、尊重和合作的关系。
•认真负责精神:电工人员应具有严谨、细心、耐心、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
结语以上是电工人事招聘方案的核心要点,希望可以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和参考。
同时,也提醒各位企业主和招聘人员,要着眼于长远,坚持诚信招聘,建设良好的招聘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企业和社会做出不懈的贡献。
浙江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号
浙江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正文:---------------------------------------------------------------------------------------------------------------------------------------------------- 浙江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1991年10月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招用的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第三条企业招用临时工,应当向当地就业管理服务局(处)办理招用手续。
对跨县(市)招用的临时工,公安部门凭就业管理服务局(处)的证明,准予按照合用期限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暂住户口。
第四条企业需要临时工,原则上在城镇招用;确需从农村招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本着从严掌握的精神统一审批,并建立“临时务工许可证”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省劳动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条企业招用临时工,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企业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其中使用期限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签订后的十五天内由企业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生产(工作)上应当达到的数量、质量要求或应当完成的任务;(二)使用期限;(三)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四)劳动纪律;(五)违反劳动合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六)劳动保护;(七)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在下列情况下,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应予辞退的;(二)企业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造成人员多余的;(三)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在整顿期间的;(四)临时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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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供电企业农村电工招聘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电工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农村电工招聘工作,提高农村电工队伍素质,制定本暂
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各市级供电企业、全资县级供电企业、代管县级供电企业(以下统称供电企业)农村电工招聘
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村电工用工形式按《浙江省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经贸能源[2001]1350号)文件规定,实行劳务派遣(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的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单位是用
人单位,供电企业是用工单位。
第四条劳务派遣单位按照供电企业提出的用工数量、用工条件以及人员素质要求,定向为供电企业录用农村电工。
录用后的人员派遣到
供电企业工作。
第五条农村电工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遵循从严控制、定员定编、按需聘用、计划招聘的原则。
第六条农村电工招聘实行分级管理。
省公司负责政策制订、定员核定、年度招聘计划、用工人员批准;各市级供电企业负责组织协调、劳动定员、年度招聘计划、用工人员审核;县级供电企业组织实施。
各市级供电企业下属供电分局(用管所)的农村电工招聘由市级供电
企业统一组织实施。
第七条供电企业在接受劳务派遣单位的委托或授权后,组织实施农村电工的招聘工作。
农村电工招聘应根据使用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
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八条农村电工均应安排在乡镇供电(营业)所一线生产工作岗位
工作。
第九条新招聘人员统称农村电工。
今后不再招聘新的电管员、兼职
农村电工。
第十条供电企业应成立由本单位人力资源、农电、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第二章招聘范围和条件
第十一条农村电工招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应聘。
第十二条根据农村电工在乡镇供电(营业)所工作的特点,农村电工招聘原则上实行本县(市、区)区域内的属地化招聘。
第十三条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供电系统主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电网监控技术、高电压与绝缘技术、输电线路工程、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用电管理与监察〕的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供电系统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
(四)身体健康,经体能测试合格并符合在乡镇供电(营业)所工作
和岗位的要求。
(五)浙江省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同类院校的供电系统主专业毕业生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四条农村电工招聘的其他要求:
(一)农村电工招聘的性别比例按岗位要求确定。
(二)供电系统相关专业人员的录用比例应控制在招聘计划的20%
以内。
(三)非本县(市、区)区域的外籍人员录用比例应控制在招聘计划
的20%以内。
第三章招聘程序和要求
第十五条农村电工定员人数根据供电企业农村综合变以下供电设备、用户数等情况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核定。
定员由各供电企业测算,市级供电企业审核、报省公司批准后下达。
农村电工定员人数不是当年用工总量,是供电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可使用农村电工人数的上限。
各供电企业使用的农村电工,不得超过省公
司批准下达的农村电工定员人数。
第十六条农村电工招聘计划应括农村电工聘用理由、人数、岗位等。
每年由各县级供电企业向市级供电企业上报次年度农村电工招聘计划,市级供电企业审核后于10月底以前上报省公司,经省公司批准后实施。
各供电企业农村电工招聘计划,应在农村电工定员人数范围
内从严控制。
第十七条农村电工的招聘信息应由劳务派遣单位发布,其内容包括用工形式、招聘人数、招聘的岗位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等。
第十八条供电企业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应告知当事人。
第十九条招聘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两部分。
理论考试由市级供电企业统一组织命题和批卷。
面试由各供电企业根据理论考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的120%组织面试,面试由招聘工作小组承担。
第二十条应聘人员的体检、体能测试由各市级供电企业统一组织进
行。
第二十一条各县级供电企业根据考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结果提出拟聘人员意见,经市级供电企业审核后,由各市级供电企业报省公司批
准。
第二十二条拟聘农村电工人员名单经批准后,供电企业方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农村电工签订劳动合同,供电企业与农村电工签订岗位责任书。
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岗位责任书签订的期限应一致,一般为两年一签。
第二十三条新招聘农村电工需接受岗位资格培训。
供电系统主专业毕业人员一般需1个月培训;供电系统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一般需4个月培训。
培训后应取得相应岗位初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培训工作由省公司委托公司培训中心统一编制培训方案,由省公司认定的各农电培训教育点负责实施;技
能鉴定工作由省公司系统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农村电工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单位,日常用工管理在供电企业,供电企业要加强对农村电工的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农村电工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用品等仍按《完善浙江省乡(镇)供电营业所电管员和农村电工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暂行办法》(浙电人资[2005]1302号)等有关规定
办理。
第二十六条供电企业应加强对农村电工的绩效考核,建立农村电工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用人、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供电企业应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
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五章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招聘农村电工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
开,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各市级供电企业要对县级供电企业农村电工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农村电工,一经查实,则立即退回
劳务派遣机构。
第三十条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
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以往省公司印发的有关农村电工招聘工作的文件如存在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各供电企业应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