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增强行政效能,防止公款浪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章接待对象接待对象主要包括国内外来访官员、商会代表、学术界专家、企业界商人、新闻媒体记者等。
第四章接待人员接待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的工作能力,且不得在接待期间外出旅游或参加娱乐活动。
第五章接待形式接待形式主要包括宴请、会议、参观等。
第六章接待标准1. 宴请标准(1) 国内宴请标准对国内来访官员、商会代表等主要宴请对象的标准为1000元/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
(2) 国际宴请标准对来自国外的官员、专家等主要宴请对象的标准为2000元/人,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
2. 会议标准举办接待活动的会议费用,按照实际费用报销。
3. 参观标准对于参观类接待活动的费用,按照实际费用报销。
第七章接待流程1. 接待方案制定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来访目的、来访时间和具体要求等因素,制定接待方案。
2. 接待资金准备提前做好接待资金的准备工作,确保经费的到位。
3. 接待准备工作包括会场布置、菜单选择、礼仪安排等。
4. 接待活动实施按照接待方案的安排,进行接待活动。
5. 接待后续工作包括费用报销、接待文件整理等。
第八章接待管理1. 接待活动审批所有接待活动均需提前报批,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接待方案执行。
2. 接待费用报销接待费用报销需提交相关票据,并在财务监督下进行审批。
3. 接待档案管理接待活动文件需要进行整理、保管,以备日后查询。
第九章接待监督1. 监督主体各级组织部门对接待活动进行监督。
2. 监督方式采取抽查、检查等方式对接待活动进行监督。
3. 监督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章附则本制度由财政部门制定,并在执行过程中及时进行修订。
以上便是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对有关单位的工作有所帮助。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五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转变作风、厉行节约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医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接待工作效率和水平,全面展示医院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定点安排、厉行节约、热情礼貌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一)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二)邀请国家、省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三)邀请市级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四)外地医院等部门来院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五)因协调其它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六)科室加班误餐按照加班工作餐制度执行。
三、接待地点、标准及程序因创无烟医院,原则上接待不提供香烟。
接待程序:1、所有公务来客接待,经汇报院领导后,由院办公室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
2、办公室主任协调有关科室落实接待计划,以对等、对口原则确定共同参与接待的人员。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二)公务接待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所需而组织的,接待来宾参观访问、考察交流、座谈洽谈等活动。
为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提高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一般会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接待对象的范围:明确接待对象的类别和资格条件,例如领导干部、国内外代表团、来自其他单位的来访人员等。
2. 接待类型:包括参观访问、考察交流、座谈洽谈等不同类型的接待活动的规定和流程。
3. 接待程序:包括接待事项的准备、安排和执行等具体步骤,如接待计划的制定、接待人员的安排、场所的准备、接待流程的安排等。
4. 接待经费的管理:明确接待经费的来源、使用范围和标准,规定报销手续和审批程序,并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
5. 接待礼仪和规范:明确接待人员的行为准则,包括着装规范、礼仪规范、接待礼品的赠送和接待的礼仪仪式等内容。
6. 接待效果的评估:建立接待活动的评估机制,通过受访人的反馈、接待活动成果的考核等方式对接待工作进行评估。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4篇)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效能,保障公务接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范围包括:国内外宾客访问、重要合作伙伴接待、重要客户接待、重要会议接待、市领导接待及其他涉及公务工作需要接待的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约。
第四条公务接待的宗旨是以服务为中心,以公益为目标,以保障为前提,以简约为原则。
第五条所有使用公共经费支付的公务接待活动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级组织、机关和单位应当建立自己的公务接待标准,符合本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接待用品第七条公务接待用品包括:接待场所、接待用餐、接待礼品、接待交通和接待住宿。
第八条公务接待场所应当符合安全、卫生、整洁的要求,可以选择政府指定的接待场所,也可以选择与公务接待对象有关的当地饭店、宾馆等。
第九条公务接待用餐应当以简略、节俭为原则,菜品可根据不同接待对象的特点进行合理搭配,酒水饮料应节制提供。
第十条公务接待礼品应当根据不同接待对象的身份和级别进行选择,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交通应当根据接待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遵循经济、实用、安全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住宿应当以经济、安全为原则,可以选择政府指定的接待旅馆,也可以选择符合标准的当地宾馆。
第十三条接待用品的采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不得超出预算的限制,如需特殊事项,应当提前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接待费用第十四条公务接待费用使用必须严格遵循财务制度,按照合理合规的方式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与接待对象的身份和级别相匹配,严禁超标准接待。
第十七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合理预算,严禁虚报冒领。
第十八条公务接待费用的报销必须经过规定的程序,包括填写相关报销申请表格、提供相关票据等。
第十九条严禁以公款接待的名义进行个人私人用途的费用报销。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优秀6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优秀6篇)规范市社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精心为您带来了6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一、接待原则篇一1、统筹管理的原则:市社机关的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与市社机关各处室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
3、事前审批的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4、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5、定点接待的原则:区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在市社签约的不同宾馆(饭店)接待。
需安排在其他饭店就餐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篇二一、接待原则: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1、公务接待限制在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求报告等公务活动的范围。
2、接待对象主要包括省、市、县有关领导及有关人员,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周边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关领导;经局领导同意接待的来宾。
3、本县城机关单位之间的`公务活动、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等不属于公务接待的范围,严禁各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
三、接待程序:1、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科室、分局有接待任务时,应会同办公室填报《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报局领导审批。
2、事前来不及填报审批的,应征得局领导同意,并在接待后2天内补签审批单。
四、接待标准:1、严格限制迎送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严控接待标准,厉行勤俭节约;集约、合理使用车型。
2、公务接待对象超过10人且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安排自助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及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
不得使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等处接待用餐。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单位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接待原则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公务接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
二、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范围:主要是外省单位、省局、省内兄弟单位、地方部门等外部单位来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公务接待费,是指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住宿费、就餐费等。
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1.严控接待事由。
公务接待实行接待函电制度,公务接待事项应有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单(见附件1)并报告分管领导。
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要统筹安排。
2. 严格接待审批。
公务接待前,由办公室统一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见附件2)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公务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统一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见附件3)。
四、公务接待标准1.住宿。
公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会议接待要安排在定点宾馆。
住宿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住宿标准执行,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
住宿费用原则上由接待对象承担。
2.就餐。
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单位职工食堂用餐。
确因工作需要,经公务接待工作分管领导批准,可安排外部就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就餐标准。
每个接待事项原则上只能安排一次公务接待用餐。
就餐标准:单位食堂就餐接待标准为不超过80元/人(不含酒水),外部就餐接待标准为不超过120元/人(不含酒水)。
公务接待中不得提供香烟,本系统内部公务接待不得饮酒,外事接待工作中不得提供高档酒水。
工作餐及酒水费用应当随具体接待任务及时结算,不得以任何名义挂账,或分批购买、分期付款。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标准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增强公务活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障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的部门及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遵循节俭、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维护公共利益,防止浪费,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开展,严禁违规违法用公款接待、赠送消费礼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接待范围及对象第五条公务接待范围包括会议、培训、考察、考核等公务活动。
第六条公务接待对象包括国内外政府机构、部门、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
第三章接待标准第七条公务接待标准应当符合财政收支管理规定,以国家和本单位相关规定为准。
第八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包括餐饮费用、住宿费用、交通费用等。
第九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标准报销,不得超标超限。
第四章接待程序第十条公务接待应当提前做好接待计划,报请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应当书面通知接待对象,并注明接待时间、地点、内容及费用标准等。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填写接待记录,报请财务部门审核。
第五章接待管理第十三条设立专门的接待管理机构,负责公务接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四条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监督检查,严禁违规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规定不符合本制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各级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务接待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机构所有。
以上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同遵守执行。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2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2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一、接待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的原则,实行统筹安排,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接待范围1、国家、省档案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其他地市来我局视察、指导工作的领导。
2、与档案事业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市直部门、区县和乡镇的领导。
3、经局长同意确需接待的其他客人。
三、接待程序1、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各位局领导和各科室接到来客通知后,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经办公室请示局长同意,确需接待的,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批办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
2、办公室要根据来客情况,提出接待标准、陪餐人员等建议,经局长同意后,由经办人负责到指定宾馆联系办理,按标准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四、接待标准1、宴请标准:要本着节俭、突出特色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既热情周到,又让客人满意,就餐标准由陪餐人员按每个季节的一般就餐标准灵活掌握安排。
同时,接待要实行对等、对口接待,其他局领导和科室人员不属对口的,一般不参加接待。
2、陪餐人数:为压缩开支,要尽量减少陪餐人数,不论是上级还是其他单位来人,都要严格控制一客多陪,具体陪客人员原则上由局领导指派,陪餐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
3、住宿:地厅级以上领导一般安排套间,县处级领导一般安排标准间,其他客人一般安排标准间或三人间。
五、接待要求1、对接待范围内的客人,要尊重其生活习惯,根据其需要和特点,提供适合客人口味的餐食,选料要鲜活、注意营养,确保安全卫生,突出地方风味,原则上只用本地茶水、酒和饮料。
2、办公室在接待工作中,要妥善安排好接待任务,从大处着想,从小事着手,确保接待工作不出纰漏,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接待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执行同城不吃请的规定,准确把握接待规格。
3、符合接待规定的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安排在指定宾馆食宿,市委、市政府另有接待标准的除外。
公务接待工作制度(6篇)
公务接待工作制度一、来客接待1、范围。
凡是到政府和办公室来的上级领导、外地客人、驻军____、企事业单位领导、与办公室来往关系单位的人员、办公室主任以上领导邀请的客人,都视为办公室客人,由办公室负责承办接待事宜;到特区政府各部门来的上级领导,外地客人及其他关系单位来人,都视为部门客人,由部门负责承办接待事宜。
2、程序。
办公室得知来客消息后,办公室主任或主管副主任要将来客身份、人数、前来目的、停留时间等,向常务副主席、主席汇报,并按领导意见拟定接待方案(包括食宿、接站、活动日程、接待领导、陪同人员、车辆安排、返程机票或车票订取等),将各项事宜及时通知有关领导,落实接待事宜。
3、食宿。
来客一般不由特区政府安排住宿;就餐标准由办公室主任确定,并通知机关食堂安排。
禁止超标准就餐和多人陪餐。
特殊情况需安排住宿的,请示主管副主席后,由办公室安排。
4、各部门来客一律由部门自行接待,需特区领导参加的,只请主管领导参加。
办公室来客原则上由____厅长接待、陪同。
二、办事接待1、各乡(镇)、街,区直各局室,开发区、经济管理区和企事业单位领导来政府要求见区政府领导的,由综合科接待。
2、对以私人关系名义要求见主席、副主席的,由综合科及其他有关科室询问清楚来客姓名、工作单位、同领导关系,个别向领导请示,经同意后,再将来者带到领导指定地点接待。
领导办公地址、家庭住址及电话号不得随意转告。
3、来政府办事的外地人员一般由综合科或其他有关科室接待,科室处理不了的问题视情况报告主管副主任、主任接待处理。
三、来访接待1、群众来信来访直接到特区政府的,由主席电话室信访人员负责接待。
2、对来访人员,要问明记清来访目的和要求。
一般转到信访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接待处理。
3、必须由特区政府领导出面接待的,报告办公室主任,按领导意见安排接待。
4、对____人员,报告办公室主管副主任、主任或主管副区长后,按领导意见____有关部门联合接待处理。
5、对待来访人员,接待人员要主动热情、和蔼礼貌,积极做好思想____工作。
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三篇)
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监督和控制,提高公务接待活动的效率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及外部的公务接待活动,包括来访接待、出访接待、会议接待等。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公款,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注重实际需求,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合理、经济的接待方案。
第五条公务接待应注重服务质量,提供舒适、便捷的接待环境,为来访人员、出访人员提供周到、热情的接待服务。
第六条公务接待工作由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需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公务接待管理人员。
第二章接待安排第七条来访接待应提前预约,接待时间、地点、人员明确。
第八条出访接待需按照出访计划和接待国有关规定进行安排,接待时间、地点、人员明确,接待国单位需提供接待安排函。
第九条会议接待应提前确认与会人员名单、接待时间、地点,接待部门需提供会议接待方案。
第十条不同性质的接待活动需制定详细的接待计划,包括接待内容、接待形式、接待标准等。
第三章接待预算第十一条公务接待预算应按照实际需求进行预算编制,不得铺张浪费。
第十二条接待预算的编制应考虑各项费用,包括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第十三条接待预算的审批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需有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四条接待期间出现的超出预算的费用须经批准,须有有效的理由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四章接待礼品第十五条接待期间的礼品需遵循适度、合理、合规的原则,不得超出规定的费用限额。
第十六条接待礼品的选择应考虑对方的背景、文化,注重实用、廉价的原则。
第十七条接待礼品的赠送需进行合理登记,并填写礼品赠送登记表。
第十八条接待礼品禁止倒卖、违规赠与,禁止收受与接待事项有关的礼品。
第五章接待记录第十九条接待事项需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接待人员、接待内容、接待时间、费用等。
第二十条接待记录需进行备案,以备核查和审计。
第二十一条接待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五年,保存形式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形式。
公务接待人员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提高公务接待质量,保障公务接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其下属各级组织和管理机构的公务接待工作。
第三条公务接待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接待国内外来访人员或开展相关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
(二)节俭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应当节俭办事,合理控制开支。
(三)安全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要保障来访人员和接待人员的安全。
(四)实事求是原则。
公务接待活动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
第五条公务接待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能力,包括:(一)政治意识。
公务接待人员应当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违背国家或单位利益。
(二)专业知识。
公务接待人员应当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做到遇事不慌、应对得当。
(三)服务意识。
公务接待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够体现单位形象、文化和价值观。
(四)团队意识。
公务接待人员应当具备团队协作意识,能够与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工作。
第六条公务接待人员应当依法依规接待来访人员,并严格按照来访人员的身份地位和计划要求进行接待安排。
第七条公务接待人员应当尊重来访人员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做到礼貌待客,维护友好关系。
第八条公务接待人员应当保障来访人员的安全,提前做好来访人员的安全检查和安保措施。
第九条公务接待人员应当严格控制费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人员应当服从单位的安排和调度,不得擅自处理来访人员的事务。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人员因私出差,则不能接待来访人员,应当提前告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安排其他人员接待。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接待任务,则应当提前向有关部门请假或申请调整。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4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务接待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接待是指公务活动中为了达到工作目的,接待来访单位、个人,并提供必要的待遇和服务。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做到经费使用合理、节约、规范。
第四条公务接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来访单位、来访个人的接待、座谈、参观、餐饮、礼品等。
第五条公务接待的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接待对象的身份地位确定,但务必要做到节约、合理、适度,不得奢华或超标。
第二章接待对象和条件第六条接待对象可以是来访的各级政府机关、国际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七条接待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来访单位为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访问内容涉及重要事务;(二)来访单位为同级机关,来访人员为同事或相关同业领域专家;(三)来访单位为合作伙伴、研究机构或重要客户,有利于加强合作关系或提升企业形象;(四)其他符合公务接待需要的情况。
第八条接待对象应提供明确的来访事由和访问名单,并由接待单位审批确认。
第九条接待对象应按照接待单位的规定提前预约,并提供必要的准备材料和信息。
第十条接待对象参观、餐饮和安排活动等费用由接待单位承担,但必须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适度性。
第三章接待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公务接待的程序包括邀请函发出、来宾接待、接待活动安排等环节。
第十二条发出邀请函时,应注明接待时间、地点、流程和相关事宜,并要求来宾回复确认。
第十三条来宾接待应有专人负责接待,并提供必要的引导和服务。
第十四条接待活动的安排应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地位合理确定,并应确保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接待活动中的餐饮应尽量遵循健康、营养、适量的原则,不得浪费。
第十六条接待活动中的礼品赠送应符合公务接待的规定,不得超标或收取回扣。
第十七条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接待材料并填写接待记录,备案归档。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经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廉洁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使用公共资金进行公务接待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公务接待指接待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办理公务活动和工作联系中使用的接待活动。
第二章接待范围第四条公务接待范围主要包括会议接待、考察接待、来访接待、外事接待等。
第五条会议接待主要包括会议接待、座谈会接待等。
第六条考察接待主要包括考察团、培训团等。
第七条来访接待主要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来访等。
第八条外事接待主要包括外宾接待、海外考察接待等。
第三章接待管理第九条接待活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
第十条接待单位应当按照接待对象的身份和要求确定接待方式和标准。
第十一条接待单位应当按照接待对象的来访时间、地点等要求制定接待计划。
第十二条接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确定接待经费,并严格控制接待经费的使用。
第十三条接待单位应当加强对接待对象的安全保障,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第四章接待程序第十四条接待单位应当在接待活动前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确定接待方案和经费预算。
第十五条接待单位应当在接待活动前制定接待方案,并经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接待单位应当按照接待方案和计划的要求准备接待场所、设备、人员等。
第十七条接待单位应当在接待活动中加强安全保障,确保接待活动顺利进行。
第五章接待标准第十八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接待对象的需求和身份确定接待的标准,做到合理、节约。
第十九条会议接待的标准主要包括会场租金、用餐费用、交通费用、礼仪费用等。
第二十条考察接待的标准主要包括接待团成员的食宿费用、交通费用等。
第二十一条来访接待的标准主要包括来访人员的食宿费用、交通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外事接待的标准主要包括外宾接待的食宿费用、礼品费用等。
第六章接待管理第二十三条接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接待档案,保存相关接待记录和凭证。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三篇)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部门公务接待活动,提高公务接待管理水平,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机关部门。
第三条公务接待活动是一切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工作时,因为接待需要而进行的接待活动。
第二章公务接待内容第四条公务接待包含以下内容:(一)机关部门内部接待:指机关内部人员之间进行的接待活动,如会议接待、工作餐等。
(二)对外接待:指机关与来访单位、个人进行的接待活动,如考察接待、客户接待等。
第五条公务接待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务实合理原则:公务接待活动的规模、内容和费用应当与工作需要相适应,不得超标超限。
(二)节约用水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节约用水,尊重环境保护,禁止浪费用水。
(三)公平公正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公平公正,不得对来访单位、个人进行特殊待遇。
(四)文明礼貌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文明礼貌,注重礼仪和谦和待客,维护机关形象。
第三章公务接待程序第六条公务接待活动应符合以下程序:(一)提前策划:机关部门接待活动应提前策划,确定接待方案、预算和时间。
(二)接待准备:机关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接待准备,包括场地布置、饮食安排、礼品准备等。
(三)接待执行:机关部门应按照接待方案和程序执行,确保接待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接待报告:机关部门接待活动结束后,应编写接待报告,汇总接待情况和费用明细。
第四章公务接待管理第七条机关部门应设立公务接待管理机构或设立专门负责公务接待管理的岗位,负责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机关部门应制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公务接待活动的程序和要求,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第九条机关部门应设立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出预算。
第十条机关部门应建立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制度,做到明确标准、合理费用、严格控制。
第十一条机关部门应建立公务接待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接待报告和费用明细等相关文件。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机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罚。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单位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接待原则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公务接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
二、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范围:主要是外省单位、省局、省内兄弟单位、地方部门等外部单位来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公务接待费,是指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住宿费、就餐费等。
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1.严控接待事由。
公务接待实行接待函电制度,公务接待事项应有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单(见附件1)并报告分管领导。
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要统筹安排。
2. 严格接待审批。
公务接待前,由办公室统一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见附件2)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公务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统一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见附件 3 )。
四、公务接待标准1. 住宿。
公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会议接待要安排在定点宾馆。
住宿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住宿标准执行,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
住宿费用原则上由接待对象承担。
2. 就餐。
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单位职工食堂用餐。
确因工作需要,经公务接待工作分管领导批准,可安排外部就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就餐标准。
每个接待事项原则上只能安排一次公务接待用餐。
就餐标准:单位食堂就餐接待标准为不超过80 元/人(不含酒水),外部就餐接待标准为不超过120 元/人(不含酒水)。
公务接待中不得提供香烟,本系统内部公务接待不得饮酒,外事接待工作中不得提供高档酒水。
工作餐及酒水费用应当随具体接待任务及时结算,不得以任何名义挂账,或分批购买、分期付款。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范文(4篇)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公共机构接待客人、来访人员的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廉洁的原则,强调节约、务实的理念,注重形象塑造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共机构等单位应制定本规定的实施办法,具体细化标准、限制和管理措施。
第五条公务接待的费用应统一列入单位的财政预算,依法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六条公务接待费用应经过预算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报销。
第七条公务接待应当根据接待对象的不同身份和来访目的,采取相应的接待方式和规模。
第八条公务接待应当讲究礼仪,遵守礼节,注重文化交流,并尊重客人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第二章接待人员的要求第九条从事公务接待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礼仪知识。
第十条接待人员应热情接待客人,主动提供帮助并解答相关问题,确保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接待人员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注意言行举止,不得有不文明或不得体的行为。
第十二条接待人员应对客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十三条接待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接受客人的宴请或礼物。
第三章接待标准第十四条公务接待的标准应根据接待对象的不同身份和来访目的确定。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的标准包括接待场所、接待饮食、接待礼仪、接待用品等方面。
第十六条接待场所应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提供舒适的环境和充足的服务设施。
第十七条接待饮食应根据客人的口味和饮食习惯,提供健康、营养的菜肴。
第十八条接待礼仪应遵守传统礼仪,尊重客人的文化差异,注重服务质量和细节。
第十九条接待用品应配备充足,并符合质量标准,确保客人的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章接待预算和报销第二十条为了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实施统一管理,各单位应设立接待预算,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经费的调整。
第二十一条接待预算应包括接待费用的具体项目和金额,以及预算支出的依据和审核程序。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接待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接待来访人员参观、考察、交流等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公开、公正、廉洁、经济的原则,保障来访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公务形象。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公务接待活动。
第二章接待第五条公务接待应当事先进行合理安排,明确接待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
第六条公务接待应当根据来访人员身份、职务、需要提供必要的接待服务和待遇。
第七条公务接待应当遵循节约原则,合理控制接待费用。
接待费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并进行合规审批。
第八条公务接待应当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提供必要的宴请、运输、住宿等服务。
第三章接待考察第九条公务接待考察是对来访人员进行实地调研、考察、访问等活动。
接待考察应当有具体的目的和计划,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接待考察的费用,应当严格控制。
接待考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支付。
第十一条接待考察的行程、安排应当合理。
接待考察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应当得到重视,确保其人身安全。
第四章接待规范第十二条公务接待应当尊重来访人员的意愿和习惯,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应当注重礼仪,在接待过程中注意言谈举止,不得出言冒犯或侮辱来访人员。
第十四条公务接待应当确保接待场所的整洁、舒适、安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餐饮应注重营养、卫生,合理安排食品搭配,不浪费粮食。
第五章接待管理第十六条公务接待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接待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定期总结、评估接待工作。
第十七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有相关文件记录,包括接待函、接待报告等。
第十八条公务接待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培训,提高接待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十九条公务接待活动应进行事前督导和事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六章接待责任第二十条接待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及时解答来访人员的疑问,提供帮助和支持。
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办公室公务接待行为,提高接待工作效率,确保接待工作符合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接待是指办公室接待来访的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合作伙伴等,旨在促进交流、加强合作、提升形象。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节约原则:公务接待应坚持节约优先,反对铺张浪费。
(二)规范原则:公务接待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
(三)效率原则:公务接待应注重工作效率,确保接待工作有序进行。
(四)保密原则:公务接待过程中涉及的秘密信息应严格保密。
第四条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接待工作。
第二章接待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公务接待申请应由接待申请单位提出,填写《公务接待申请表》,并经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公务接待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接待对象:包括姓名、职务、单位等基本信息。
(二)接待目的:明确接待的目的和意义。
(三)接待时间:包括抵达和离开的时间。
(四)接待地点:包括接待活动的具体地点。
(五)接待人数:预计接待的人数。
(六)接待预算:预计接待的费用。
第七条接待申请单位将《公务接待申请表》提交给办公室,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
第八条接待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报请单位领导审批。
第九条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接待工作。
第三章接待标准与费用管理第十条公务接待应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得超标准接待。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报销,不得虚报、谎报。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应提供完整的发票、收据等凭证,并经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应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报销不予受理。
第四章接待组织实施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接待场所的安排、接待活动的组织、接待费用的报销等。
第十五条接待场所应根据接待对象和接待目的进行选择,确保接待场所符合接待标准。
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监督和控制,提高公务接待活动的效率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及外部的公务接待活动,包括来访接待、出访接待、会议接待等。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公款,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注重实际需求,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合理、经济的接待方案。
第五条公务接待应注重服务质量,提供舒适、便捷的接待环境,为来访人员、出访人员提供周到、热情的接待服务。
第六条公务接待工作由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需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公务接待管理人员。
第二章接待安排第七条来访接待应提前预约,接待时间、地点、人员明确。
第八条出访接待需按照出访计划和接待国有关规定进行安排,接待时间、地点、人员明确,接待国单位需提供接待安排函。
第九条会议接待应提前确认与会人员名单、接待时间、地点,接待部门需提供会议接待方案。
第十条不同性质的接待活动需制定详细的接待计划,包括接待内容、接待形式、接待标准等。
第三章接待预算第十一条公务接待预算应按照实际需求进行预算编制,不得铺张浪费。
第十二条接待预算的编制应考虑各项费用,包括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第十三条接待预算的审批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需有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四条接待期间出现的超出预算的费用须经批准,须有有效的理由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四章接待礼品第十五条接待期间的礼品需遵循适度、合理、合规的原则,不得超出规定的费用限额。
第十六条接待礼品的选择应考虑对方的背景、文化,注重实用、廉价的原则。
第十七条接待礼品的赠送需进行合理登记,并填写礼品赠送登记表。
第十八条接待礼品禁止倒卖、违规赠与,禁止收受与接待事项有关的礼品。
第五章接待记录第十九条接待事项需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接待人员、接待内容、接待时间、费用等。
第二十条接待记录需进行备案,以备核查和审计。
第二十一条接待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五年,保存形式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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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1目的加强公司及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水平,降低招待费用,减少非生产成本支出,确保各项公务接待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
3职责3.1党政办公室3.1.1公司公务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接待来宾的迎送、陪餐、陪同人员,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3.1.2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安排,包括客人的就餐、住宿、出行等的协调与安排。
3.1.3根据各部门性质及对外业务联系情况,每年核定招待费用计划和指标额度。
3.1.4对各部门发生的接待费用进行监督,定期检查,严格控制开支范围。
3.2财务部门3.2.1负责各部门业务招待费的.审核、支付。
3.2.2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范围实行财务监督。
3.3各部门3.3.1做好本部门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重要来宾的到访,及时告知办公室,以便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3.3.2对本部门的业务接待费用的管理负责,严格按标准进行控制。
4规定和程序4.1公务接待的原则4.1.1坚持“统一管理、严格审批”的原则,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的接待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凡未按程序审批接待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1.2坚持“热情周到,厉行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招待费用。
在接待中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向客人赠送纪念品,不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
4.1.3公务接待按照“对口接待、陪同适度”的原则,不扩大接待范围,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
4.2公务接待的范围4.2.1市、油田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4.2.2业务协作单位来公司商务洽谈。
4.2.3招待新、旧合作伙伴,庆祝新契约关系的建立。
4.2.4公司举行的大型会议、集体活动等。
4.2.5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4.2.6因私事或非公务活动来我公司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同意,呈报总经理批准。
4.3公务接待的程序4.3.1各部门在接到客人的电话、传真通知后,应准确记录来客单位、姓名、职务、性别、名族、人数、来访目的和要求、抵达时间、抵达方式、日程安排等基本情况。
4.3.2公司的来宾住宿或就餐应按业务性质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定点酒店。
4.3.3各部门的来宾住宿或就餐的,其程序为:负责接待的部门填写《业务接待审批单》,一次一单,报主管副总审批,接待人员凭审批单到定点酒店安排接待。
4.3.4有特殊情况无法先填写审批单的,要电话请示主管副总批准,接待完毕补填《业务接待审批单》。
4.4公务接待的标准4.4.1用餐标准1)工作餐标准根据来宾级别,按每人每天30元、40元、50元三个档次安排。
2)宴请用餐,根据来宾级别,就餐标准应控制在60-120元/人以内;酒水以____地产酒为主,支出不得超过菜金价格。
4.2.2住宿标准1)除召开会议外,住宿费原则上由住宿宾客自理。
特殊情况属公司报销处理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程序报销。
2)酒店住宿标准为三星级标准间或同档次房间。
4.4.3接待来宾时需备水果、香烟的,每人按8-15元标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4.5公务接待费用核销4.5.1接待费用应由负责接待的人员在《业务接待审批单》及就餐、住宿结算单上签字认可,方能进行报销。
4.5.2就餐住宿应开具正规发票,接待完毕,立即结算。
接待部门持《业务接待审批单》附发票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审批单由办公室保存备案,发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审批,到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4.5.3结算报销每季度进行一次,过期不予报销。
4.5.4对超出标准或未经审批发生的接待费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4.5.5公司的日常招待物品由办公室负责采购,采购完毕经办人应持正规发票报办公室主任审核,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凭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
办公室应建立招待物品的采购、领用台帐。
4.5.6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均不得列入招待费的范围。
4.6监督检查4.6.1办公室每季度统计一次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招待费用支出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将结果向总经理反馈。
4.6.2办公室对各部门招待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节约的给予奖励,超支或严重超标准接待的应提出警告和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给予党、政纪处分。
5附则5.1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修订。
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2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进制度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财行〔〕289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范公务接待范围(一)上级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
(二)其它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我局考察调研、联系业务、洽谈工作等公务活动。
(三)招商引资活动开展的参观学习、项目洽谈、协调推进等必要的公务接待。
(四)对口精准扶贫联系村(社)来我局汇报衔接扶贫工作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其他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费用。
第三条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一)所有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先审(申报)批、后接待、再报销的程序。
(二)符合第二条接待范围的公务接待,由业务对口承办股室拟定《接待方案》,经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局主要领导审批、登记备案后,到指定地点用餐。
(三)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费用。
第四条严格公务接待用餐(一)用餐地点:根据来客的远近、级次,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进行定点接待。
(二)招待标准:就餐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原则上不安排酒水。
具体按以下标准掌握:接待餐不超过50元/餐·人;会议、培训用餐不超过40元/餐·人;工作餐不超过30元/餐·人。
来宾的住宿费原则上自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由本局支付的,应事先由来宾对口接待股室报局主要领导批准,接待费当月结清,严禁跨月报销。
招商引资商务接待按照“热情、节俭、规范、严格”的原则从严掌握。
(三)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公务接待费的开支范围应严格按照《达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培训等费用和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食品、茶叶、香烟、礼品等与公务接待无关的费用。
第六条公务接待费用结算(一)接待费报销严格实行“三单”(原始正规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及接待方案、经办人签字的原始菜单、派餐单等附件)审核入账制度,“三单”是财务报销的必备凭证并接受审计等监督检查。
“三单”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
不符合上述公务接待管理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开支,单位财务部门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付实行单位转帐支付或公务卡支付两种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三)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接待结束后,须如实填写“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等监督检查。
同时,接待清单须附经签批的接待方案和有经办人签字的原始菜单。
(四)我局实际发生的接待费必须全部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的“公务接待费”款中列支,确保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第七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制度(一)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务接待费预决算,并对公务接待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二)建立公务接待内部公开栏,定期公开公务接待费开支使用情况,公开内容包括公务接待清单明确的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时间、费用等详细情况。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3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一)上级水利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二)兄弟省、市水利系统到我站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四)省水利厅委托我站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五)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接待;(六)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机关各科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站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通知办公室。
(二)对来宾进行公务活动客人的接待,原则上是对口接待、对口陪同、分级接待,陪同人员轻车简从。
四、接待标准(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二)来站进行政务活动的兄弟省、市水利系统领导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就餐视情按每人每餐50~100元标准。
(三)来站进行公务活动的县局工作人员以及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人员就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
(四)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委托我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标准原则上按每人每餐100元标准。
(五)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房间。
五、接待要求(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
(二)接待陪同人员根据办公室签发的派餐单(或代金券)到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
(三)接待过程中需要赠送礼品、纪念品的,一律提前报经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4一、公务招待费范围公务招待费的范围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接待费用。
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
二、公务接待分工(一)外省(区)、市人防办领导及有关人员由办公室接待,原则上只安排一次招待餐,其余为工作餐。
(二)区内市办主任、副主任(含随员)由办公室接待,其余人员由各业务科对口接待。
(三)公务接待陪同人员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1到2人。
三、公务接待标准(一)工作餐:厅局级干部每人每天90元,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每人每天80元;提倡自助餐,一般不上酒水。
(二)招待餐(不含酒水):厅局级干部及其随员每人不高于130元;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每人不高于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