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计量测试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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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山东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山东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1.04.20•【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号•【施行日期】1991.04.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山东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91年4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执行强制检定及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的计量器具,均属强制检定的对象。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我省强制检定能力和社会需要,分期分批公布《山东省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实施目录》,由县级以上(含县,下同)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实施强制检定所需要设置的计量标准、检定设施和工作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配备解决。

第二章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登记与检定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其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新增的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及时办理备案、检定手续。

第七条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所属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

第八条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于接到检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检定安排,并通知申请者。

检定安排一经作出,不得自行改变。

第九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执行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定价项目清单的通知-枣政办字〔2021〕47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定价项目清单的通知-枣政办字〔2021〕47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定价项目清单的通知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定价项目清单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枣庄市定价项目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定价项目清单〉〈枣庄市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项目清单〉的通知》(枣政办字〔2016〕63号)同时废止。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9日枣庄市定价项目清单序号类别定价项目定价范围责任部门备注1油气管道运输和燃气城镇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和配气价格跨区(市)、市属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市价格主管部门区(市)属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区(市)人民政府2供水水利工程供水不跨市的省属水利工程,跨区(市)和市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水务部门水利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和供方与终端用户通过协议明确由双方协商定价的部分除外区(市)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区(市)人民政府3辖区内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跨区(市)、市属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水务部门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价格除外区(市)属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区(市)人民政府4供热供热价格热源企业自建跨区(市)管输价格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定价范围为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区(市)属独立管网集中供热价格区(市)人民政府5交通运输车辆通行服务费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通行费标准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跨区(市)、市属渡口车辆过渡费标准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区(市)属渡口车辆过渡费标准区(市)人民政府农村道路客运票价区(市)人民政府6城市交通价格跨区(市)、市属城市公交、轨道交通、轮渡票价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城市公交含城际、城乡公交区(市)属城市公交、轨道交通、轮渡票价区(市)人民政府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区(市)人民政府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7停车服务收费跨区(市)、市属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包括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体育文化场馆、景区、医疗机构等配套停车场,交通场站停车场,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以及事故停车场(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区(市)属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区(市)人民政府8交通运输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收费超限运输车辆货物装卸和卸至停车场的货物看管服务收费标准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交通运输部门9教育公办高中学费、公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住宿费、部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非营利性民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标准市属公办高中学费、市属公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住宿费、部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教育部门其中:非营利性民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授权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发展等情况开展市场化改革试点区(市)属公办高中学费、区(市)属公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住宿费、部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非营利性民办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标准区(市)人民政府10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市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教育部门区(市)属及以下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区(市)人民政府11医疗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辖区内省(部)属、市属、县属及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市医疗保障部门12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辖区内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区(市)人民政府13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市属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区(市)属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区(市)人民政府14环境保护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费标准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费标准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15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区(市)人民政府16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市属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市价格主管部门区(市)属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区(市)人民政府17文化旅游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门票、交通服务价格区(市)人民政府18跨区(市)、市属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市价格主管部门19区(市)属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区(市)人民政府20养老服务市属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民政部门21养老服务区(市)属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区(市)人民政府22殡葬服务费市属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费、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及公益性公墓价格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民政部门基本服务收费定价范围为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23区(市)属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费、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及公益性公墓价格区(市)人民政府——结束——。

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7.16•【字号】枣财采[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市)财政局、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全市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工作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完善规范措施和流程,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机制,实现政府采购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二、主要任务(一)落实内控管理主体责任。

全市各部门单位(简称采购人)是政府采购行为的主体,应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内部工作机制,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公开采购信息、组织质疑答复、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按规定支付资金等全过程内控管理,确保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绩效和政策目标。

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切实履行对所属单位(含代管,下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采购方式、进口产品、信息公开、合同履行等业务的管理和指导职责。

(二)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

采购人要明确政府采购工作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和对外沟通协调,并至少设置1名政府采购专管员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日常工作。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省级单位公车改革取消车辆鉴定评估机构项目编号:CEITCL-SN-CZFW-141101委托单位:西部产权交易所中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邀请书----------------------------------------1 第二章服务商须知及附表------------------------------3 附表------------------------------------------------3服务商须知------------------------------------------5第一部分磋商程序----------------------------------5第二部分磋商文件----------------------------------6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9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10 第三章商务主要条款--------------------------------------14 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18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9一、商务部分-----------------------------------------19附件1 报价函(格式)---------------------------------19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1附件3 磋商报表---------------------------------------22附件4 服务商资格-------------------------------------23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25附件6 同类项目成功业绩-------------------------------26二、技术部分-------------------------------------------27第一章邀请书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西部产权交易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省级单位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签订评估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服务商密封参加磋商。

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系统升级改造

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系统升级改造

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需求方案采购单位: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系统升级改造编制时间:2019年7月16日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本项目为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系统升级改造本项目采购预算:市直预算约人民币12万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系统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升级改造电声警报终端系统及电动警报终端系统)2.需实现的功能:达到国家人防办的新要求,满足新形势下的防空、防灾警报要求。

(详见“三、采购内容具体说明及要求”)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及相关规定。

其他标准:/4.需满足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安全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技术规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物理特性:/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关于调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枣财采〔2018〕11号)文件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审;(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4)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继续保留的行政确认事项目录含各类年检、登记、审查、认定事项

继续保留的行政确认事项目录含各类年检、登记、审查、认定事项
JNQR126
居民退出已购公有住房认定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JNQR127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认定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JNQR128
企业集资建房建设项目及申请对象认定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编码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JNQR129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认定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JNQR130
城市危险房屋鉴定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JNQR131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含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JNQR055
工伤认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JNQR056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认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JNQR057
缴费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遗属抚恤待遇发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JNQR058
享受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待遇资格认定
市档案局
JNQR168
单位和个人公布档案馆保存的档案的确认
市档案局
JNQR169
资产与产权变动的国有企业申请档案处置事宜的确认
市档案局
JNQR170
残疾人资格认定
市残联
JNQR171
企业税收减免认定
市地税局
JNQR172
非营利组织税收减免认定
市地税局
JNQR173
外商投资企业年检
市地税局
JNQR17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JNQR069
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JNQRO7O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JNQRO71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计划、管理方案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计划、管理方案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计划、管理方案一、项目实施内容1、定点维修有效期从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服务范围(1)维护、检修承包范围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定期保养、日常检查、中小修故障处理、轮胎修理(含轮胎修理所需材料)等。

(2)其他服务项目①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免费拖车服务。

②免费为委托方的车辆代办年检、保险、理赔等有关事项。

③提供快捷、便利的外出救援服务。

④免费为委托方的车辆建立技术档案和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

⑤做到一车一档,每次检查、维修、保养的内容要求详细记录,并及时将更新的档案交予委托方备案存档。

⑥增加技术力量,确保维修质量,全面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标准,为委托方提供由委托方自由选择优秀维修技师进行维修的服务。

二、汽车维修工作流程三、质量管理和保证措施1、服务质量要求①按照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向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②对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更换。

2、汽车维修质量管理(1)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概念汽车维修质量管理是为保证和提高汽车维修质量所进行的调查、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检验、处理及信息反馈等各项活动的总称。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是一种经常性的和有计划的工作过程,应贯穿于汽车维修服务全过程,其目的在于完善工艺方法和维修组织形式,以保证修竣出厂汽车的技术状况及其使用性能的最佳水平。

(2)汽车维修质量管理职能①制定汽车维修质量方针和目标汽车维修质量方针即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政策性法规,如交通部发布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及必须遵循的规章和标准、质量管理制度等。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目标指经过全面质量管理汽车维修质量所要达到的质量评价指标,如竣工出厂检测一次合格率、返修率等。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1〕22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1〕22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5日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3号),扎实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一个号码服务群众和企业为目标,以“需求导向、统一规范、数字赋能、集约高效”为原则,加快推进非紧急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全面提升12345热线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021年9月底前,各级设立并在我市接听的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类热线统一归并至12345热线。

推进12345热线与有关诉求渠道融合,优化12345热线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办理网络,强化12345热线运行支撑保障,使12345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努力打造枣庄便民热线品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一)加快推进热线归并。

以整体并入、双号并行、设分中心三种方式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至市级12345热线。

1.统一热线名称。

12345政务服务热线更名为“枣庄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简称“12345热线”,语音呼叫号码为“12345”,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文件

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文件

8
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ZSZ-2015-C96
(4)每一密封封面上注明“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地点: 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 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 构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在签到处进行签到。 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5.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六)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 件。 (七)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 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八)投标报价要求及内容 1. 本次报价为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说明内所有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含完成该项目的成本、管理费、材料费、劳务费、机具、 燃料费、动力费、人工工资、差旅费、利润、税金、保险、招标 代理服务费、公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 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 所产生的后果,招标人均不承担责任。 2.本项目采用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2298492 元人民币。 (注: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九)报价错误的修正
1
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ZSZ-2015-C96
联系人:郝镇长
联系方式:0632-3511230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机动车检验机构标准查新记录2022年6月

机动车检验机构标准查新记录2022年6月
JJG 1160-2019
2019. 12.27
现行有效
35
平板式制动检验台GB/T源自28529-20122013. 06.01
现行有效
36
平板式制动检验台检定规程
JJG 1020-2017
2018. 05. 20
现行有效
37
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
JT/T 508-2015
2015. 11.01
现行有效
GB/T 33191-2016
2017. 07.01
现行有效
25
汽车检验机构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JT/T 478-2017
2017. 11.01
现行有效
26
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设备期间核查规范
GB/T 37536-2019
2020.01.01
现行有效
序号
标准、规程(规范)名称
标准号
实施时叵
查新情况
备注
GB 11567-2017
2018.01.01
现行有效
83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 13094-2017
2018.01.01
现行有效
84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3392-2005
2005.08.01
现行有效
85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GB 16735-2019
2020.01.01
现行有效
86
RB/T 022-2019
2019. 07.01
现行有效
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RB/T 214-2017
2018. 05.01
现行有效
4

RBT218、RBT214、GBT17993三标准机动车检测站内审检查表

RBT218、RBT214、GBT17993三标准机动车检测站内审检查表
4.2.1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符合 RB/T 214 4.2 的要求。
1.是否建立了《人员管理程序》?
2.是否进行了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规范管理?
3.是否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4.是否制定了岗位职责?
5.查监督记录,是否对人员进行监督?
4.2.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a) 对公正性做出承诺;b) 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c) 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d) 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e) 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f) 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g) 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h)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i) 提升客户满意度;j) 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
1.是否建立了《维护公正和诚信程序》?
2.是否建立识别出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3.是否制定文件规定不准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检验检查机构从业的人员或者在协议、合同上附加了此条款?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1机动车检验机构应符合 RB/T 214 4.1 的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6.2 检验项目或参数

关于在石油石化等有关行业开展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石油石化等有关行业开展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 区、县 质量技 监 局 :
( )加 强石 油石 化 等行 业的 计量 监 督 管理 工作 ,确保 在 用 一
安全 防护用强检 计量器具量值 的准确可靠,直接 关系到安全生
产,是 防范 重特 大事故 发 生 的重 要 措 施 。各 区、县质 量技 监 局
为加 强对石油石化 、冶金、化 工等行业在用计 量器具的计 量监督 管理 ,根 据 国家质检 总局 《 关于在煤矿 等部 分行业开展 在用计量器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量函[ ( 1 42号) ( 2 1] 1 3
量器具周期检 定制度,计量器具报废、更新制度和各种 日 常的 不定期 自查制度,是否配备了专 ( ) 兼 职的计量管理人员等。
二 、检 查 方 式 采 取 企业 自查与质 量 技 术监 督 部 门抽 查相 结合 , 以企业 自
查 为主的 方式 。
三 、 时 间安 排
第一 阶 段 : 署 阶 段 部
C ol c i n f r le to o
T gI E Tf  ̄ G
集 锦 Co mmu iu s nq e
量 测试
计量器具是否依法申请 了强制检 定,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
检 定证 书,是 否有 未 经 检 定 、检 定 不合 格 或 者 超 过 检 定 周期 继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量技 监局将视情况参与对部分企业的抽查工作。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沪质 技监量 [ 0 1 9 2 1 】3 4号
第四阶段 :总结阶段
各 区、 县 质量 技 监 局 将 企 业 的 自 和 抽 查 结果 进 行 总 结, 查
并填 写 《 石油石化等行业计量监督 检查情况统计表 》( 附件 4, )

枣庄市机动车远程查验监管系统升级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需求

枣庄市机动车远程查验监管系统升级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需求

枣庄市机动车远程查验监管系统升级及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枣庄市机动车远程查验监管系统升级及专用设备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见附件物理特性:见附件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见附件服务期限:见附件服务效率:见附件
六、验收标准:见附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见附件
八、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南侧、武夷山路西侧
联系人:崔科长0632-3658531
2.代理机构名称:
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98号
联系人及电话:孙启超 0632-8899868
发布人: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5月 28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关于公布2011年备案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关于公布2011年备案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关于公布2011年备案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03.06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
•【施行日期】2012.03.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量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2年第33号)
关于公布2011年备案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批准《JJG (京)45-2011遥感式汽油车排放有害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等27项地方计量检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0 日 生成
1/13
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100.0%。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单反相 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市中区顺祥办公设 备销售中心
0.6
TOP2
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投影仪 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市中区顺祥办公设 备销售中心
0.6
TOP3
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复印机 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市中区顺祥办公设 备销售中心
1.4.1 重点项目
(1)计算机设备(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郭文捷 - 欢迎光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郭文捷 - 欢迎光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1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计量校准机构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我省计量校准机构备案,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计量校准服务的,应当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实验室,建立相关的经国家或者本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最高计量标准,并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广东省质监局)备案,由广东省质监局向社会公布。

计量校准机构是对社会(委托人)提供计量校准服务并出具计量校准报告或者数据的机构。

第三条广东省质监局对全省计量校准机构实施备案,监督和指导下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计量校准服务是否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的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区)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校准服务是否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的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校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督促和引导计量校准机构依法备案,促进社会加强对计量校准服务活动的监督。

—1—第五条开展计量校准服务的,应当向广东省质监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一式一份:(一)《计量校准机构备案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含电子版本);(二)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法人证明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三)有效期内的最高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五)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签名的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签名的复印件。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有多个实验室(分支机构)的计量校准机构,各实验室(分支机构)独立开展计量校准服务的,应当分别建标、分别备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2〕36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2〕36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协会,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各国家专业计量站,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一致、支撑计量事中事后监管和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30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2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一)2022年A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包括一等标准铂铑30-铂铑6热电偶检定装置计量比对等13项(见附件)。

已取得相关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以及获得相关检定、校准项目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和取得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的单位必须报名参加。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报名参加的,需发证机构书面同意,并报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备案。

对于报名实验室数量较多的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市场监管总局将选取部分实验室参加本次计量比对。

华北大区紫外可见近红光分光光度计计量比对等7项由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组织的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有关计量技术机构按照大区相关管理规定参加。

A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主要由市场监管总局给予经费补助,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无需交纳比对费用。

(二)2022年B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包括粉尘浓度测量仪计量比对等10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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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计量测试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枣庄市计量测试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见附件物理特性:见附件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见附件服务期限:见附件服务效率:见附件
六、验收标准:见附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见附件
八、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枣庄市计量测试所
联系人:任所长
电话:
地址:枣庄市建华西路
2.代理机构名称: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98号
联系人及电话:孙启超
发布人: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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