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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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备案 管理流程

竣工验收备案 管理流程

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流程
竣工验收备案是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的程序,其管理流程
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1. 竣工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向相关主管部门提
交竣工验收申请,申请中应包括施工单位的基本信息、工程概况、
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2. 现场验收,主管部门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给排水系统、电气设备等方面的检查,
确保工程符合相关的建筑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 资料审核,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包括竣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安全鉴定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完
整性和合规性。

4. 合格证书颁发,经过现场验收和资料审核合格后,主管部门
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确认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具备
正常使用条件。

5. 备案登记,主管部门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备案登记,包括工程基本信息、验收合格证书、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以备日后查阅和管理。

整个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流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同时,施工单位需要配合主管部门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以便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济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实施细则

济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实施细则

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依据《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鲁建房字〔2019〕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济南市市域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均应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及备案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开展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业务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及备案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主体责任。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开发的,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期进行竣工规划核实、分期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开发项目的规划分期管理。

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无偿移交或代建的公共服务设施,要纳入项目首期或与项目首期同步建设、验收。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如下:(一)是否按照经审批的项目规划方案总平面图用地范围、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要求开发建设,以上内容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核实。

(二)项目所包含的单体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是否完备;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否按要求落实或缴纳;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以上内容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用地红线内排水设施是否按照要求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由水务部门负责核查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四)项目用地红线内环卫设施是否按照要求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核查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五)项目用地红线内道路、绿化、路灯等配套基础设施是否按照要求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由开发企业负责提供落实建设要求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济标定[2009]2号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济建发[2009]22号)已于2009年5月27日下发,于2009年8月1 日施行,现将《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十日《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报审单位前期准备工作:1、表格:拟结算备案的单位从网上(网址:或)下载下列表格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加盖印章:(1)《济南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一式五份)(2)《工程竣工结算编(审)人员一览表》;(3)《工程概况》;(4)《主要项目工程量明细》;(5)《人工及主要材料、机械用量及价格明细表》;(6)《单项工程造价分析表》。

2、资料:(1)造价师和造价员资格证书(验后退还);(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不退还);(3)总包、分包的竣工结算报告书(不退还);(4)安全文明施工费核定书;(退还)(5)经确认的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

(退还)二、办事流程:(一)受理1、接收、清点报审资料。

2、报审单位登记。

3、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资料收件回执》。

(二)审核(三)现场查勘1、查勘现场情况与资料是否符合;2、查勘经济指标特殊性的原因。

(四)核发1、审定合格的,在《济南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上加盖“济南市工程竣工结算备案专用章”。

2、不合格的,退回资料,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办理竣工结算审查备案的原因。

三、工作时限: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附件1: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doc附件2、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汇总表,包括:封面.doc表1工程概况.doc表2最终结算项目造价分析表.xls表3.人工及主要材料(半成品)消耗量表.doc 表4.主要工程量表.doc、表5.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人员明细.doc)。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程序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程序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程序一、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符合下列要求后方可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10、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建设单位向监督站申请竣工验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②、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③、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④、勘察、设计、图审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⑤、监理评估报告;⑥、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证明;⑧、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⑨、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txt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1. 竣工验收程序1.1 线下准备工作1. 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

2. 确认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并发出会议通知。

3. 收集相关竣工验收文件和报告。

1.2 竣工验收会议1. 召开竣工验收会议。

2. 展示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情况。

3. 委员会成员评估项目的竣工质量。

4. 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1.3 撰写竣工验收报告1. 汇总竣工验收会议讨论结果。

2. 撰写竣工验收报告,详细记录项目的安全性、质量、功能是否满足要求。

3. 审核报告并确保准确无误。

1.4 审批竣工验收报告1. 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 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2. 备案工作程序2.1 线下准备工作1. 收集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必要文件。

2. 准备备案申请表。

2.2 递交备案申请1. 将备案申请表及相关文件提交给备案部门。

2. 备案部门确认材料完整后,受理备案申请。

2.3 备案审查1. 备案部门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

2. 如有必要,备案部门可能进行现场核查。

2.4 备案结果通知1. 备案部门根据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备案结果。

2. 如备案被批准,颁发相应的备案证书。

3. 相关注意事项1. 在竣工验收及备案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完善的文件记录和准确的报告是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及备案的关键。

3. 竣工验收及备案的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项目类型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济南市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一、管辖范围:该办法适用于济南市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竣工联合验收,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工业项目等。

二、组织机构: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由建设单位负责召集并主持。

三、验收程序:1.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应提出竣工联合验收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竣工报告、技术交底材料等。

2.建设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3.若评价报告存在问题或需要补充材料时,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供相关材料,再次提交。

4.基于评价报告和补充材料,建设单位应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与竣工联合验收。

5.竣工联合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勘查、材料抽检、测试等。

6.竣工联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60个工作日内作出验收结论,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四、验收标准:1.建设项目的竣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

2.工程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应明确合格和不合格的界定及处理措施。

3.针对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建设项目,可以制定相应的专项验收标准。

五、验收结果与处理:1.如果建设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报告应列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竣工情况等信息,并盖上相关单位的验收章。

2.如果建设项目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进行验收。

3.在整改期间,建设单位不得将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投入使用。

4.基于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如发现弄虚作假、弄样作假等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总结:济南市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对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对于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和处理也有明确的规定,确保了验收结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操作手册

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操作手册

分目录一、竣工结算备案需注意的问题二、《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书》格式竣工结算备案操作手册竣工结算备案需注意的问题《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济标定【2010】第1号)中的表格及资料需注意以下问题:一、竣工结算备案表1、是针对每个单项工程进行填写,一式五份。

2、填表内容齐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填日期(不应盖合同章、财务章、结算章及分公司章)。

3、工程名称要与施工许可证名称一致。

4、结构类型和层数要填全。

5、建筑面积要和前期手续对应(如不符应标出)。

6、开工日期与竣工验收合格日期按实填写。

7、工程结算总造价是指本单项工程中所有的单位工程所花费的费用总和,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不应包含设备费,若含有应单列进入)。

工程结算总造价=总承包单位结算值+建设单位专业分包结算值。

8、专业分包工程是指建设单位针对专业工程直接发包的项目。

二、竣工结算资料汇总表(1-4)注意事项1、每个单项工程应分开填写,共一份。

2、工程概况(表1):内容按要求填写齐全如无项目内容此项填“无”。

3、建筑工程造价分析表(表2)A、建设单位盖章(单位公章);B、有资格的制表人员(此工程结算负责人)签字并盖章;C、表格内数据与结算资料对应、前后上下对应;D、总、分包结算值与造价分析表(附件2)和结算备案表中的数据对应。

其中:总计=工程结算总造价;a、总计=总包小计a+分包小计b;总包小计a=建筑工程结算值(1)+装饰工程结算值(2)+安装工程结算值(3)=总承包单位结算值;分包小计=建设单位专业分包结算值的和。

注:总包小计和分包小计要填写,如专业分包项目数量包死可只填写总造价一格而不必进行造价分析。

4、“建筑工程项目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消耗数量及单价分析表(表3)表中的数据要和结算报告资料的数据对应,注意:表3“人、材、机消耗量及单价表”里面的数值是含损耗的。

5、”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审核人员一览表”(表4)A、空格内应填入工程名称;B、所有在结算文件中签字盖章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的人员均应填入(造价师、造价员),证书单位必须与所代表的单位一致,最后一列应本人签字、盖资格章。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1. 竣工验收程序1.1 提交相关文件- 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文件:- 竣工图纸- 施工图纸- 施工组织设计-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书- 建设工程监理报告书- 环境保护验收证书- 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工程结算书- 其他相关文件1.2 进行现场验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 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建筑结构、安装工程、电气设备、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消防设施等方面。

- 验收组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定,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1.3 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组根据现场验收情况,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 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情况评定- 问题和不足之处- 质量整改措施和建议- 验收组意见1.4 签署竣工验收意见书- 验收组成员需签署竣工验收意见书,并将其送交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根据竣工验收意见书,进行质量整改。

2. 备案工作程序2.1 提交备案申请- 建设单位需向相关部门提交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

- 备案申请应包括以下文件:- 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竣工图纸- 施工许可证- 环境保护验收证书- 消防验收合格证书2.2 相关部门审查- 相关部门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文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审核。

- 如有需要,相关部门可进行现场核查。

2.3 签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经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签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 备案证书为建筑工程项目的法律凭证,也是项目正式投入使用的前提。

结论本文档简要介绍了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程序。

在竣工验收阶段,需要提交相关文件、进行现场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书。

而备案工作包括提交备案申请、相关部门审查和签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建设单位需要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确保项目符合标准要求并取得合法备案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由主管部门将文件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的过程。

这个过程可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对未来的建筑维护和管理提供保障。

下文将详细介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一、材料准备。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建筑工程竣工清单等。

2.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安全生产保障材料:包括安全成果鉴定书、安全监测报告等。

4.建筑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结构、水电、暖通、给排水等相关图纸。

5.其他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相关的材料。

二、审核。

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核实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如果存在问题,主管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或书面反馈,并要求整改。

三、备案登记。

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将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颁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是建筑工程的管理和使用的重要证明文件。

四、验收公示。

主管部门对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进行公示,让社会各界监督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综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一项重要的程序,需要各个方面的积极配合,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一、前期准备1.完成竣工图纸的编制。

2.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包括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项目概况、施工单位情况等内容。

3.编制建设项目竣工报告,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施工工艺和材料、设备设施等内容。

二、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1.向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等。

2.收到申请后,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符合要求。

3.在接到申请材料后,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查、评定和签字。

三、现场验收1.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到场参加。

2.验收小组成员根据竣工图纸、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对工程的基本情况、质量技术、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和验收。

3.根据验收情况,现场验收小组填写《竣工验收备案报告》,注明验收结论。

四、审查备案1.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将现场验收的结果材料以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等申请材料提交给专家委员会。

2.专家委员会对竣工验收备案报告进行评审,确认验收结果。

3.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对竣工验收备案报告进行审查和备案。

五、备案结果通知1.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根据竣工验收备案报告的审查结果,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通知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收到通知书后,应根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工程竣工验收结果公告,并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六、监督和检查1.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对竣工备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备案工作的质量和程序的合法性。

2.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建设单位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综上所述,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包括前期准备、申请、现场验收、审查备案、备案结果通知以及监督和检查等环节。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准备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流程指引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流程指引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流程指引
一、备案前准备工作:
1.资料准备: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结果告知书、竣工样板等。

2.备案申请:填写备案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缴纳备案费:按照规定标准缴纳备案费用。

4.组织人员:确定备案负责人和备案工作小组。

二、备案材料的提交:
1.备案申请的递交:将备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递交至建设主管部门。

三、备案意见的出具:
2.备案意见的出具:审核通过后,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备案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备案结果的公示:
1.备案公示:建设主管部门将备案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

2.备案结果的查询:建设单位或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网站查询备案结果。

五、备案证书的颁发:
1.备案证书的颁发: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备案意见,颁发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证书。

2.备案证书的管理:建设单位需妥善保管备案证书,备案证书为建筑工程竣工的有力证明。

六、备案后工作:
1.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按照备案意见进行竣工验收。

2.使用管理:建设单位根据竣工验收结果,进行建筑工程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竣工结算备案操作手册

竣工结算备案操作手册

竣工结算备案操作手册分目录一、竣工结算备案需注意的问题二、《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书》格式竣工结算备案需注意的问题《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济标定【2010】第1号)中的表格及资料需注意以下问题:一、竣工结算备案表1、是针对每个单项工程进行填写,一式五份。

2、填表内容齐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填日期(不应盖合同章、财务章、结算章及分公司章)。

3、工程名称要与施工许可证名称一致。

4、结构类型和层数要填全。

5、建筑面积要和前期手续对应(如不符应标出)。

6、开工日期与竣工验收合格日期按实填写。

7、工程结算总造价是指本单项工程中所有的单位工程所花费的费用总和,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不应包含设备费,若含有应单列进入)。

工程结算总造价=总承包单位结算值+建设单位专业分包结算值。

8、专业分包工程是指建设单位针对专业工程直接发包的项目。

二、竣工结算资料汇总表(1-4)注意事项1、每个单项工程应分开填写,共一份。

2、工程概况(表1):内容按要求填写齐全如无项目内容此项填“无”。

3、建筑工程造价分析表(表2)A、建设单位盖章(单位公章);B、有资格的制表人员(此工程结算负责人)签字并盖章;C、表格内数据与结算资料对应、前后上下对应;D、总、分包结算值与造价分析表(附件2)和结算备案表中的数据对应。

其中:总计=工程结算总造价;a、总计=总包小计a+分包小计b;总包小计a=建筑工程结算值(1)+装饰工程结算值(2)+安装工程结算值(3)=总承包单位结算值;分包小计=建设单位专业分包结算值的和。

注:总包小计和分包小计要填写,如专业分包项目数量包死可只填写总造价一格而不必进行造价分析。

4、“建筑工程项目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消耗数量及单价分析表(表3)表中的数据要和结算报告资料的数据对应,注意:表3“人、材、机消耗量及单价表”里面的数值是含损耗的。

5、”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审核人员一览表”(表4)A、空格内应填入工程名称;B、所有在结算文件中签字盖章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的人员均应填入(造价师、造价员),证书单位必须与所代表的单位一致。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1.竣工验收的含义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质量控制的关键节点。

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认建筑工程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招标文件以及施工图纸等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能否满足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合法运行、经济效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

2.竣工验收的程序竣工验收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代表、专家评审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组成。

竣工验收的程序如下:1.业主代表提出申请业主代表应在工程建设结束后10日内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工程质量检查报告、验收资料等相关材料。

2.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业主代表的申请后5日内组织工程验收单位召开竣工验收会议,确定验收人员名单、验收时间和地点,将通知书送达相关单位和业主代表。

3.进行实地验收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实地验收,包括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和卫生等方面。

4.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出具结论意见。

5.给予竣工验收结论验收人员根据实地验收情况和综合评定结果,给予竣工验收结论。

对合格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并核发竣工验收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加以整改和处理。

二、工程备案手续1.工程备案的含义工程备案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筑工程的土地、规划、设计、审批、施工、竣工、安全、质量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以解决行政管理、法律监察和公共利益保护的问题。

2.工程备案的程序工程备案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工程备案的程序如下:1.申请备案业主代表、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提出申请工程的登记部门提交工程备案申请书和相关备案材料,并支付相应的备案费用。

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

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

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发布时间:2007-3-91、建筑工程完成建筑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达到竣工条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责任监督科室报送建设工程相关建设手续及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工程技术资料,监督科室对上报文件审查,若存在问题,由申报单位补齐完善。

上报资料齐全后上报总工办。

3、总工办审查监督科室上报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建设手续,对存在问题的要求科室督促完善,审查通过后,则由站长授权其他监督科室进行竣工监督抽查。

4、被授权监督科室对上报工程进行监督抽查,若存在一般质量问题,则下发整改通知书,由参建单位整改后报抽查监督科室;若申报工程达不到竣工验收报告的验收结论的,则下达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责令参建单位对该工程重新进行竣工验收。

5、监督抽查科室对上报的竣工工程监督抽查符合要求后,监督科室形成质量监督报告,进入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6、对未经监督抽查已经使用的工程,责任监督科室责令其停止违法使用行为,现场取证后对违法行为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7、建设单位办理竣工备案单时,应向总工办提交以下资料:1、介绍信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及附表;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有消防验收要求工程);5、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书;6、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款支付情况审核表(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结算的证明文件);(清欠办)7、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定额站)8、企业养老保障金结算审核表;(劳保办)9、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条件及备案,太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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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条件及备案,太全了!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9、工程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叙述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叙述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叙述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在建设项目完成施工后,经过验收合格后,向相关部门备案的程序。

下面将对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进行详细介绍。

一、竣工验收阶段
1. 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施工材料、图纸、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
2. 竣工验收组成: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测试和取样等工作;
3. 竣工验收结果:验收组根据检查结果,出具验收报告,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建设单位需要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整改。

二、备案阶段
1. 备案申请: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和备案申请表;
2. 备案审批:相关部门审核备案申请,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定审批备案;
3. 备案公告:备案完成后,相关部门会在政务公开栏目或媒体发布公告,说明
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单位、地点、用途、投资、竣工验收时间等信息。

总的来说,竣工验收备案是建设项目施工完成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程序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备案阶段。

只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严格按照法规办理备案手续,才能确保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保护公众利益。

济南市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备案程序

济南市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备案程序

综合验收备案程序一、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证明:(1)、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受理。

(2)申请材料:a、《竣工核实申请书》(网上下载);b、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划设计方案及项目总平面;c、建设项目附属道路、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平面图;d、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e、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所属房屋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及买卖双方承诺按规划用途使用的证明文件;f、道路和绿化等基础设施验收合格报告(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g、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提交复印件,现场验原件,按顺序装订并加装封面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出具。

(2)、申请资料:a、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工程规划验收核定书及附件;d、施工许可证;e、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书;f、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g、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h、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款支付情况审核表;i、工程竣工结算备案;j、企业养老保障金结算审核表;k、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l、住宅工程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施工说明书》。

(3)、提交复印件,现场验原件,按顺序装订并加装封面3、《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情况核实证明》(1)、未出台、暂不考虑4、《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已办理完毕二、济南市规划局1、规划核实证(1)、济南市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受理(2)、申请材料:a、《规划核实申请表》一份;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一份);c、施工图备案证明;d、《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e、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成果;f、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济南市市政公共事业局1、开发项目排水许可证明;开发项目供水设施、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的验收合格证明。

济南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济南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济南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在济南市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工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必须的,具有法律效力。

济南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济南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网上申报
合同当事人需要登录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出带条形码的合同备案表。

二、办理备案手续
合同当事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济南市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工程的相关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等材料。

三、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
济南市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

济南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的注意事项包括:
一、合同备案应当在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完成。

二、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

三、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合同备案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

四、合同备案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济南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济南市的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操作手册

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操作手册

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操作手册竣工结算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O一O年五月总目录一、招标控制价备案操作手册二、竣工结算备案操作手册三、相关文件四、参考文献: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招标控制价备案操作手册分目录一、招标控制价备案提交资料及受理标准二、承诺书三、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四、表格范例及表格说明五、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常出现问题1、建筑、装饰部分2、安装部分一、招标控制价备案提交资料及受理标准一、提交资料:1、经备案的咨询合同2、经备案的招标文件3、技术审查后的设计图纸(加盖“山东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4、建筑项目施工图建筑面积审核表5、发改委批准的设计概算文件(限国有投资工程)6、《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一式五份济南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7、承诺书8、完整的招标控制价两份(一份报一楼大厅2号窗口,一份附电子文档报价格价格信息科,)二、受理标准1、资料提交齐全2、控制价文件格式符合08清单计价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3、备案的招标文件完整即①招标文件格式执行最新《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且招标文件中要含完整的工程量清单②招标文件及清单要加盖招标办备案骑缝章、审核人员(招标办)签字及日期。

二、承诺书样式:三、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济招价备()第()号注:1、一式5份。

招标办、建设单位、招投标管理机构各存1份、定额站存2份。

2、控制价1中含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

四、表格样式及填表说明表样1 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工程造价招标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签字盖造价工程师××××签字编制人:或造价员专用章复核人:盖造价工程师专用章(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1、签字或盖章即可签字可盖章,签字盖章即签字并盖章;2、招标人单位盖章必须为法人章,不得使用项目部或分公司印章;3、编制人可以是造价工程师也可以是造价员4、复核人必须是造价工程师并且复核人须签署复核意见表样2 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人员一览表填表说明:1、执业或从业单位名称必须与证书一致;2、执业或从业证书中的专业必须与编审范围一致;3、“签章”栏目编制人员应签字并盖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专用章表样3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填写表说明:1、如有其他说明可以自行补充,2、建筑面积应根据报送图纸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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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
发布时间:2007-3-9
更新日期:2011年9月1日一、建筑工程完成建筑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达到竣
工条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二、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责任监督科室报送建设
工程相关建设手续及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工程技术资料,监督科室对上报文件审查,若存在问题,由申报单位补齐完善。

上报资料齐全后上报总工办。

三、总工办审查监督科室上报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建设手
续,对存在问题的要求科室督促完善,审查通过后,则由站长授权其他监督科室进行竣工监督抽查。

四、被授权监督科室对上报工程进行监督抽查,若存在一般
质量问题,则下发整改通知书,由参建单位整改后报抽查监督科室;若申报工程达不到竣工验收报告的验收结论
的,则下达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责令参建单位对该工程重新进行竣工验收。

五、监督抽查科室对上报的竣工工程监督抽查符合要求后,
监督科室形成质量监督报告,进入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六、对未经监督抽查已经使用的工程,责任监督科室责令其
停止违法使用行为,现场取证后对违法行为上报上级行政
主管部门,建议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七、建设单位办理竣工备案单时,应向总工办提交以下资料:
1、介绍信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及附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有消防验收要求工程);
5、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书;
6、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款支付情况审核表(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结算的证明文件);(清欠办)
7、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定额站)
8、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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