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考模拟试题(全优)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考模拟试题(全优)单选题(共30题)1、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不得减持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上市公司的股份B.国有股东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50%C.国有股东转让全部或部分股份致使国家对该上市公司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D.国有股东仅限于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答案】 D2、以下资产中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以后期间可以转回的有()。
A.Ⅰ.ⅡB.Ⅲ.ⅣC.Ⅰ.Ⅱ.ⅢD.Ⅰ.Ⅱ.Ⅲ.Ⅳ【答案】 B3、上市公司拟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下列关于临时提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B.Ⅰ、ⅡC.Ⅱ、ⅣD.Ⅱ、Ⅲ、ⅣE.Ⅲ、Ⅴ【答案】 A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中,可以免予披露关联交易方式的情形有()。
A.Ⅱ、Ⅲ、Ⅳ、ⅤB.Ⅰ、Ⅱ、ⅣC.Ⅰ、Ⅱ、Ⅲ、Ⅳ、ⅤD.Ⅰ、Ⅲ、Ⅳ、ⅤE.Ⅰ、Ⅱ、Ⅲ、Ⅳ【答案】 C5、下列选项中,注册会计师在制定存货监盘计划时不应当进行的是()。
A.将被审计单位提交给其他公司代为保管的存货纳入监盘范围B.向保管被审计单位存货的公司函证被审计单位的委托保管的存货情况C.直接利用被审计单位的账簿记录确认交由其他公司保管的存货的账面价值D.由于交由其他公司保管的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大,注册会计师考虑实施存货监盘或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答案】 C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用于网上、网下申购,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也可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B.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部分向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优先配售,但不能全部向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方案中披露C.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委托第三方代为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可以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代其进行申购D.可转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不低于网下配售比例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E.投资者在进行可转债网上申购时须缴付申购资金【答案】 A7、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后,需要中止审查的情形有()。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8.01•【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3号•【施行日期】2007.09.1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07年9月17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根据2011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修订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3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专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勤勉尽责,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泄露内幕信息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本次发行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信息,配合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保荐人、上市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确定发行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体现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第六条发行方案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其配套融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发行对象与认购条件第七条《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大全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1号——公告格式(第1~40号)(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2010年10月22日制定、2011年3月16日修订)为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备忘录。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本所根据最新出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最新监管形势,在本所2008年12月31日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1号-第17号》的基础上整合编制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号-第40号》(见附件),现予以颁布,请参照执行。
本备忘录所附的公告格式对应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股改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传闻及澄清》、《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重大合同》、《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新增股份上市》、《信息披露实务讲解第3号——减持股份》、《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等文件所指向的相关“格式指引”或“公告格式指引”。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号-第40号第1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第2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第3号上市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格式第4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修订)第5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第6号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第7号上市公司担保公告格式第8号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格式第9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修订)第10号上市公司澄清公告格式第11号上市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格式第12号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公告格式第13号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公告格式第14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第15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修订)第16号上市公司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格式第17号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格式第18号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格式第19号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格式第2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第22号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格式第23号上市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格式第24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第25号上市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格式第26号上市公司破产申请提示性公告格式第27号上市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格式第28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获准公告格式第29号上市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格式第30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格式第31号上市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格式第32号上市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格式第33号债券发行公告格式第34号债券上市公告书格式第35号上市公司债券回售公告格式第36号上市公司债券付息公告格式第37号上市公司可转债赎回公告格式第38号上市公司可转债赎回结果公告格式第39号上市公司债券兑付暨摘牌公告格式第40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公告格式第1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XX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特别提示(如适用):本次交易存在重大交易风险,或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风险的,应当以“特别提示”的形式逐项披露交易风险和交易完成后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因素:1.交易风险通常包括标的资产估值风险、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波动风险、盈利预测的风险、审批风险、本次交易价格与历史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标的资产权属风险等。
临时股东会通知
临时股东会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如何写?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临时股东会通知相关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临时股东会通知1我公司订于xxxx年1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各股东届时参加,现将本次会议议题及基本情况通知如下: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xxxx年1月10日会议地点:六安市xx试验区华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集人:宣国进主持人:宣国进二、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如有缺席,视同弃权)三、会议议题:公司章程修正,股东、股权变更四、其他事项联系人:高先生电话:xxxxxxxxxxxxx试验区华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x年12月4日临时股东会通知2根据201x年x月xx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拟召开xx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1.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xx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x年x月xx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xxxx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x年x月xx 日(星期一)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x年x月xx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x年x月xx日15:00至201x年x月xx 日15:00。
公司将于201x年x月xx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xxxx种业股份有限公司xx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双汇发展重组过程
双汇发展并购、重组过程2010年2月9日 (2)2010年3月10日 (2)2010 年3 月22 日 (2)2010 年3 月25 日 (2)2010 年4 月1 日 (2)2010 年11月16 日 (3)2010 年11月26 日 (3)2010年12月9日 (4)2011年2月28日 (5)2011年5月31日 (5)2011年8月1日 (5)2011年8月11日 (5)2011年11月17日 (6)2011年12月6日 (6)2011年12月26日 (6)2012年2月15日 (6)2012年3月1日 (7)2012年3月28日 (7)2012年4月5日 (7)2012年5月25日 (7)2012年6月11日 (8)2012年6月26日 (8)2012年7月5日 (8)2012年7月10日 (8)2012年7月29日 (8)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方案以及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两部分组成,该两部分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互为前提条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题与相关协议、豁免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的要约收购义务以及对董事会的授权的议题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任何事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批准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则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决议将自始不生效。
拟注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并考虑基准日后的分红情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目前尚未完成,最终经评估的结果可能与本预案中披露的数据有一定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2010年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0年3月10日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 年3 月22 日因双汇发展预计有重大事项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向交易所申请停牌。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会计事项中,会引起留存收益总额发生增减变动的是()。
A.ⅡB.Ⅰ、ⅡC.Ⅱ、Ⅲ、ⅣD.Ⅰ、Ⅱ、Ⅲ、ⅣE.Ⅰ、Ⅱ、Ⅲ【答案】 A2、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ⅣB.Ⅱ、ⅢC.Ⅰ、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A3、某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3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20元每股、22元每股、25元每股和30元每股,则以下发行股份的价格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2015年9月真题]A.Ⅰ、Ⅱ、Ⅲ、Ⅳ、ⅤB.Ⅰ、Ⅲ、Ⅳ、ⅤC.Ⅲ、Ⅳ、Ⅴ【答案】 B4、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层级调整,表述不正确的是()。
A.层级调整期间,被出具自律监管函的,不允许进入创新层B.挂牌公司对分层结果存有异议的,应在3个转让日内提出C.挂牌公司自愿放弃进入创新层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D.全国股转公司正式调整挂牌公司层级前,需要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进行公示【答案】 A5、下列关于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和定向发行债券的比较,符合《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有( )。
A.Ⅱ,VB.Ⅱ,ⅢC.Ⅰ,ⅢD.Ⅰ,Ⅱ,Ⅲ,Ⅳ【答案】 B6、下列关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正确的有()。
A.ⅡB.Ⅱ、Ⅲ、ⅣC.Ⅰ、Ⅳ、ⅤD.Ⅲ、Ⅳ、ⅤE.Ⅰ、Ⅱ、Ⅳ、Ⅴ7、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中,因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股份、继承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超过()的,收购人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A.10%B.20%C.25%D.30%【答案】 D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关于关联方披露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Ⅱ、Ⅲ、ⅣB.Ⅰ、Ⅲ、C.Ⅲ、ⅣD.Ⅰ、Ⅲ、Ⅳ【答案】 B9、在我国,财务顾问的监管主体包括( )。
A.I,ⅢB.Ⅱ,ⅣC.Ⅱ,Ⅲ,ⅣD.Ⅲ,V【答案】 B10、2012年1月1日,甲企业取得专门借款2000万元,直接用于当日开工建造的厂房,年利率为5%。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范本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范本开头表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写清会议召开情况,时间人员。
议案审议情况,出席情况,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结尾,注明公司时间。
股东大会决议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对公司重大事务进行决策的会议,一般来说,我们开过会之后是需要将决策做一份公告发布,让公司全体员工知道的。
那么这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范本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做出解答。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范本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日14:30(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于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3人,代表股份6,601,092,8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16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222,763,2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67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378,329,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3978%。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巴塞尔协议知识练习题精编
巴塞尔协议知识练习题精编一、基础知识类1、在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下,涉及哪些风险相关的资本计算要求?A、信用风险;B、市场风险;C、操作风险;D、以上皆是。
答案: D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哪一年通过?A、1988 年;B、2001 年;C、2003 年;D、2004 年。
答案: D3、2007 年 2 月,中国银监会印发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要求国内大型商业银行从()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
A、2010;B、2011;C、2012;D、以上均否。
答案: A4、作为国内第一批新资本协议银行,在银监会的指导下,中国银行于()年全面启动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
A、2006;B、2007;C、2008;D、2009。
答案: B5、以下哪一个选项不属于我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组织模式?A、统一规划,分模块实施;B、统一方法,分部门落实;C、集中管理,集中推进;D、整体布局,精细化管理。
答案:C6、计算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主要有哪两种方法?A、标准法、内部评级法;B、标准法、外部评级法;C、现行法、内部评级法;D、现行法、外部评级法。
答案:A7、操作风险计量方法包括哪些?A、基本指标法B、标准法;C、高级计量法(AMA);D、以上皆是。
答案: D8 第二支柱特别适合处理哪些领域的风险?A、第一支柱涉及但没有完全覆盖的风险;B、第一支柱中未加以考虑的因素(例如银行账户的利率风险、业务和战略风险);C、银行的外部因素(例如经济周期效应);D、以上皆是。
答案: D9、以下哪一项不属于新资本协议提出的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原则?A、银行应具备一整套程序,用于评估与其风险轮廓相适应的总体资本水平,并制定保持资本水平的战略;B、监管当局应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情况和战略,以及它们监测并确保监管资本比率达标的能力。
若对检查结果不满意,监管当局应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C、监管当局应强制要求银行资本水平高于最低监管资本比率,应有能力要求银行持有超过最低资本的资本;D、监管当局应尽早采取干预措施,防止银行的资本水平降至防范风险所需的最低要求之下;如果银行未能保持或补充资本,监管当局应要求其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
第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行股东大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使用上交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
第五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可以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六条公司可以与上交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二章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第七条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编制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载明下列网络投票相关信息:(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二)现场与网络投票的时间;(三)参会股东类型;(四)股权登记日或最后交易日;(五)拟审议的议案;(六)网络投票流程;(七)其他需要载明的网络投票信息。
莱钢
莱钢主要产品有H型钢、热轧卷板、宽厚板、螺纹钢、特殊钢、热轧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带肋钢筋等系列。
轴承钢、齿轮钢、热轧H型钢和热轧带钢是“山东省免检产品”;热轧H 型钢、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带钢、轴承钢、齿轮钢、船用锚链钢6种产品获“山东名牌”产品荣誉称号;热轧H型钢、热轧带肋钢筋、轴承钢、齿轮钢4种产品获国家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其中热轧H型钢还荣膺“中国名牌”称号,这也是全国冶金行业首批、山东省冶金行业第一个钢材类的中国名牌;20CrMnTiH齿轮钢产销量全国第一,并依靠过硬的质量打入一汽集团、东风汽车和美国福特等著名汽车制造企业。
直属单位:自动化部、运输部、动力部、生活城房部、医院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校(培训中心)、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部;教育处(社会分离单位)。
全资法人单位:山东烟台钢管厂、山东冶金设计院(2个非国有单位)。
子公司:银山型钢有限公司;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万和冶金建材有限公司、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鲁南矿业有限公司、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泰东实业有限公司、淄博锚链有限公司、新泰铜业有限公司、山东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1个非国有单位)。
控股公司: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个上市公司和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莱钢集团董事长:任浩,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
莱钢集团党委书记:田克宁。
莱钢集团总经理:陈启祥。
莱钢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魏兴文。
莱钢共有四条棒材生产线,主要生产热轧带肋钢筋、圆钢及锚杆钢等产品,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生产能力240万吨以上。
主要产品热轧带肋钢筋获得国家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被大亚湾核电站、浦东国际机场、三峡水利枢纽等国家重点工程作为指定使用产品,是山东省免检产品,畅销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出口东南亚、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
板带产品莱钢拥有宽钢带、窄钢带和冷轧薄板三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300万吨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上。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8月1日证监会令第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专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勤勉尽责,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泄露内幕信息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本次发行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信息,配合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保荐人、上市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确定发行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体现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第六条发行方案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其配套融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发行对象与认购条件第七条《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第八条《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2022版)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六条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七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八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江苏证监局辅导验收试题一
江苏证监局辅导验收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20*2)1、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不得少于()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A 500B 1000C 1500D 20002、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万元。
A 1000B 2000C 3000D 40003、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A 1%B 2%C 5%D 10%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年的股份有限公司,但经过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A 1年B 3年C 5年D 2年5、中国证监会收到发行人申请文件后,在()个工作日作出受否受理的决定。
A 5B 2C 10D 16、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不予核准后,发行人可在自证监会不予核准之日起()个月后再次申请发行股票。
A 3B 6C 1D 127、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制度采用的结算制度是()A T+0B T+1C T+38、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A 1B 3C 6D 29、上市公司拟公开发行人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亿元A 10B 15C 5D 2010、公司治理的提出最早可追溯到()年代。
A 20B 30C 60D 8011、化工行业上市应提供()环保局关于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环保达标的证明文件。
A 当地政府B 地级市C 省级12、利息保障倍数的计算公式为()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财务费用B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C利息保障倍数=财务费用/利润总额13、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应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年第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年第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1.04.09•【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年第3号•【施行日期】2011.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年第3号)为规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行为,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发布)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管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清算及结算进行日常监测与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同时抄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同业拆借中心、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应当切实做好日常监测与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监测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发专门的技术系统,配备专职人员,实现实时监测,不断增强对违规交易、异常交易的快速反应与处理能力。
同业拆借中心、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市场披露重大异常交易情况。
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人(以下简称结算代理人)可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代理委托人进行债券交易。
未通过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进行债券交易的,交易双方应当于交易达成当日将有关交易情况送同业拆借中心备案;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交易结算的,则由其结算代理人于交易达成当日将有关交易情况送同业拆借中心备案。
三、市场参与者应当自觉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规范自身交易结算行为,不得操纵价格或制造虚假价格,或通过其他行为误导市场。
股东大会范本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1.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现场提出临时提案或修改原议案。
2.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1. 召开时间:2009年2月12日2.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2号赛特饭店3.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4. 会议召集人: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 会议主持人:李明海副董事长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名,代表股份1,943,954,8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85.8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A.特别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与会股东1,943,954,809 1,943,954,809 0 0 100.0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1.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与会股东1,943,954,809 1,943,954,809 0 0 100.0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2.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的配售安排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与会股东1,943,954,809 1,943,954,809 0 0 100.0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3.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品种及期限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与会股东1,943,954,809 1,943,954,809 0 0 100.0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X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职权第四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本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制度;(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或在一年内累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披露201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情况的公告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披露201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情况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日期】2012.02.09•【文号】中汇交公告[2012]8号•【施行日期】2012.02.0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外汇管理,财务制度正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披露201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情况的公告(中汇交公告〔2012〕8号)根据《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人民银行[2007]3号令)、《关于统一同业拆借市场中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有关事宜公告》(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2007]第4号)的相关规定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汇交公告[2008]61号)的要求,经批准成为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75家证券公司需在2012年1月20日前披露2011年度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净资本计算表;77家财务公司、40家信托公司、12家金融租赁公司、3家资产管理公司、6家汽车金融公司及7家保险公司需在2012年1月15日前披露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具体信息披露情况如下:此次除20家上市机构豁免披露外,应披机构200家。
实际共收到200份2011年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其中57家证券公司、77家财务公司、39家信托公司和27家其他金融机构都披露了完整的财务报表。
本次披露中,仍有4家机构出现延迟递交财务报表的情况,分别是3家财务公司和1家保险公司。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12年1月20日完成了相关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信息披露文件在中国货币网()上的发布工作。
各金融机构披露信息的具体时间如下(机构名称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顺序排列,打*号的机构为上市公司):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企业信用报告_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 被执行人 ......................................................................................................................................................8 5.2 失信信息 ......................................................................................................................................................8 5.3 裁判文书 ......................................................................................................................................................8 5.4 法院公告 ......................................................................................................................................................9 5.5 行政处罚 ......................................................................................................................................................9 5.6 严重违法 ......................................................................................................................................................9 5.7 股权出质 ......................................................................................................................................................9 5.8 动产抵押 ......................................................................................................................................................9 5.9 开庭公告 ...........................................................................................9
股份公司章程模板
股份公司章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
第三章股份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四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总数为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元。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发起人姓名/名称|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八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第二十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二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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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在中国北 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B2 多功能厅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本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1 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已发行的股份 总数为 279,147,226,402 股,此乃有权出席并可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议案进 行表决的股份总数。所有股东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议案进行表决时,未受任 何限制。
赞成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特别决议案
赞成
票数(%) 反对
弃权
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于 2012 年 227,664,803,055
51,684,093
6,526,181
底前在香港发行规模不超过
2 200 亿元人民币债券的议案
(99.97444%) (0.02270%) (0.00286%)
3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通过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普通决议案
票数(%)1 审议批准关于选举戴国良先生 227,667,798,842 55,079,910
134,577
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 (99.97575%) (0.02419%) (0.00006%) 案
赞成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此项决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3 日发出的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H股通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H股通函可在本公 司网站()上浏览并下载。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周宁律师和范玲莉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
2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 月 28 日
实际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3 人,持有或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227,723,013,329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8%。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肖钢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
1
会议,高级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票代码:601988 证券代码:113001
股票简称:中国银行 证券简称:中行转债
编号:临 2011-003 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