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温习手册整理版-HK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 - 卷七题库及答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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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的基準債務證券的期限範圍為:A. 90天至7年B. 90天至10年C. 10年至20年D. 28天至10年2. 在香港負責直接日常監管股票沽空交易的機構是﹖A. 聯交所B. 證監會C. 金融管理局D. 香港結算公司3. 以下哪一項證券最有可能被視為無風險資產﹖A. 政府債券B. 企業債券C. 商業票據D. 保證基金4. 以下哪一種外匯兌換報價被國際公認為交叉盤報價﹖A. 日圓/歐羅B. 美元/日圓C. 英鎊/美元D. 歐羅/美元5. 負責對證券保證金融資活動作出審慎的規管的監管機構是﹖A. 聯交所B. 金融管理局C. 香港交易所D. 證監會6. 為使客戶更有信心,財務顧問最重要是具備:A.善解人意的性格B.投資理論的專業知識C.善於溝通的技巧D.最高標準的道德行為7. 一間公司所發行的債券,其息率與基準利率相差80點子,這表示投資者:A.願意承受較低的風險水平,而獲得比基準利率為高的回報。
B.願意承受較高的風險水平,而獲取比基準利率為低的回報。
C.願意承受較高的風險水平,而獲取比基準利率為高的回報。
D.願意承受較低的風險水平,而獲取比基準利率為低的回報。
8. 某投資者手持為期兩年的浮息債券,他估計在未來市場利率會下跌,他應如採取甚麼策略﹖A.沽出為期兩年的利率期貨,於兩年後到期時買入期貨平倉。
B.買入為期兩年的利率期貨,於兩年後到期時沽出期貨平倉。
C.買入為期兩年的股票期貨,於兩年後到期時沽出期貨平倉。
D.沽出為期兩年的利率期權。
9. 一間非美國的跨個公司的財資部門擬於兩個月後投資100萬美元於美國股票,這間公司所面對的甚麼風險﹖I.信貸風險:該等美國股票發行人出現倒閉或其他信貸事件的風險。
II.營運風險III.市場風險:未來兩個月美元與其所持貨幣匯率變動的風險。
IV.市場風險:未來兩個月該等美國股票股價變動的風險。
A. I、IIB. II、IIIC, I、IIID. III、IV10. 政府就金融市場方面最重要的策略性目標是﹖A.促進外商來港投資。
香港证券与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PPT卷一教材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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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香港) 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部 2010年03月 2010年03月
第九章
市场失当行为、 市场失当行为、不当交易行为及遵守法则
市场失当行为。 不当交易行为。 投资者赔偿安排。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其他有关遵守法则的问题。
-1-
经费来源;征收途径; 对索偿人进行赔偿的上限。
-6-
个人资料(私隐)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个人资料的定义。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的职责。 保障个人资料所须遵循的原则。
-7-
其他有关问题
在遵循法规方面中介人的高级管理层的角色定义。 企业管治:
企业管治的定义; 让中介人建立良好的企业管治的方法; 缺乏企业管治会发生的后果。
中介人的内部组织所必须遵循的基准。 对中介人的对外关系及资料有的相关规定。
-8-
本章学习重点
了解市场失当行为的成因,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失当行为的 两部分条文(第XIII部阐述市场失当行为的定义及介绍民事诉讼的程 序,而第XIV部阐释相关罪行)。 阐释审裁处的架构及其运作方式、审裁处可能施加的制裁,以及可提 出民事诉讼的各种情况。 列举及界定第XIII部所述的各种市场失当行为。 XIII 列举及界定《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部所述的罪行。 知道在民事法及刑事法的规限下,做出失当行为可能会受到的制裁。 在被问及或在工作时遇上各种不当交易行为时,加以辨别及阐释。 了解投资者赔偿安排。 熟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带来的影响。
不会就同一失当行为对某人提出民事诉讼及刑事检控。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可以对市场失当行为施加的制裁。 刑事制裁所包括的处罚。 即使未对目标人士进行审裁处聆讯、刑事检控或定罪,受影响人士仍 有权就金钱损失向目标人士提出诉讼。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知识概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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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条例 之一
• 1. 有关遵守规则发:牌《制证券度及期货》、《证券及期货(发牌及注 册)(资料)规则》
• 2. 持牌法团、持牌代表、中介人。
• 3. 主管人员指:(持牌法团负责人员;注册 机构的主管人员;有联系实体的董事)
一人订立协议,或诱使或企图诱使另一人订立 或要约订立协议,而─ • (a) 目的是或旨在取得、处置、认购或包销 证券;或(b) 该等协议的目的或佯称目的是使 任何一方从证券的收益或参照证券价值的波动 获得利润。 • 2 . 证券的具体诠释: • 3 .交易系统:AMS/3(联交所)、HKATS(
(即主要业务) 之
• 1. 期货二合:约第交易2类(dea期lin货g in合fu约ture交s c易ontracts)
定义:就任何人而言,指该人─
• (a) 为订立、取得或处置期货合约而与另一人订 立或要约与另一人订立协议;
• (b) 诱使或企图诱使另一人订立或要约订立期货 合约;或
• (c) 诱使或企图诱使另一人取得或处置期货合约 。
• (a) 对根据《条例》第23或36条订立的关于管 限证券上市的规章或规则及根据本条例第 399(2)(a)或(b)条刊登或发表的守则的遵守问题 或就该等规章、规则或守则提供意见;
• (b) 提供关于以下各项的意见─(i) 处置证券而将 之转予公众的要约;(ii) 从公众取得证券的要约 ;或(iii) 接受第(i)或(ii)节提述的任何要约,但以 意见是普遍地提供予证券或某类别证券的持有人 为限;或
专题三:香港中介人主要受规管活动 (即主要业务) 之七:第8类 提供
• 1. “证券保证证金券融保资”证(s金ecu融ritie资s mar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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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在2002年7月1日实施部长问责制之前及之后,财政司司长对证监会均具有全部有效权力。财政司司长可要求证监会向其提供有关证监会为实践宗旨及履行职能而采用的原则、规定及政策方面的资料。《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证监会可就证券期货业的事务向财政司司长提出意见及提供资料。证监会须向财政司司长汇报有关其预算案、年度财务报告及借款要求等所有财经事务,以待审批。就公司而言,如发生事故,财政司司长可于必要时委任审查员及调查员加以处理。
_公司架构
_股本及债权证
_会议及程序_Leabharlann 东、董事及高级人员_审计与调查
_清盘
第3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1制订《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背景
2第I部—导言
3第II部—证监会—其架构、目标、职能、权力及责任
4第III部—交易所公司、结算所、交易所控制人、投资者赔偿公司及自动化交易服务
5第IV部—投资要约
6第V部—发牌及注册
1.13随后在1973年3月发生的股灾亦同样刺激当局推出新的监管措施,即按公司法修订委员会的建议制定《证券条例》及《保障投资者条例》。《证券条例》建立了一个由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一政府机构及证券事务监理专员组成的监管架构。
1.14 1987年10月发生的全球股灾促使当局对监管架构作出进一步检讨,即委任由戴维森担任主席的证券业检讨委员会(「戴维森委员会」)负责检讨金融市场,并最终采纳其建议。
_鼓励开发新产品及服务;
_协助提高金融市场专业人员的质素及技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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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习手册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考试纲要第1章: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1 金融产品与服务及其监管制度2 监管机构3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4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5 香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及中介人第2章:有关的香港法例的原则及《公司条例》1 香港法律制度概述2 《公司条例》及有关事宜_ 公司架构_ 股本及债权证_ 会议及程序_ 股东、董事及高级人员_ 审计与调查_ 清盘第3章:《证券及期货条例》1 制订《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背景2 第I部—导言3 第II部—证监会—其架构、目标、职能、权力及责任4 第III部—交易所公司、结算所、交易所控制人、投资者赔偿公司及自动化交易服务5 第IV部—投资要约6 第V部—发牌及注册7 第VI部—关乎中介人的资本规定、客户资产、记录及审计8 第VII部—中介人的业务操守9 第VIII部—监管及调查10 第IX部—纪律11 第X部—干预的权力及法律程序12 第XI部—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13 第XII部—对投资者的赔偿14 第XIII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第XIV部—关于证券及期货合约交易等的罪行15 第XV部—权益披露16 第XVI部—杂项条文17 第XVII部—废除及有关条文第4章:发牌及附属条例1 证监会的发牌制度2 资本规定_ 《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3 《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4 《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5 《证券及期货(备存记录)规则》6 《证券及期货(成交单据、户口结单及收据)规则》7 《证券及期货(帐目及审计)规则》第5章:业务操守及客户关系1 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2 基金经理操守准则3 企业融资顾问操守准则4 股份登记机构操守准则第6章:业务运作及实务1 适用于证监会的注册人和持牌人的管理、监督及内部监控指引2 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_ 证监会就防止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发出的指引3 互联网交易及顾问服务4 自动化交易服务5 除《证券及期货条例》以外的卖空规定6 未获缴约的造访_ 证券及期货(未获邀约的造访—豁免)规则7 中介人的承保范围_ 证券及期货(保险)规则第7章:证券、期权及期货1 证券交易_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业务_ 证券保证金融资2 在联交所买卖的期权3 在香港期货交易所进行的期货合约买卖4 就证券及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第8章:其它证监会规管活动1 机构融资及机构融资顾问_ 联交所颁布的上市规则_ 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2 资产管理_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_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3 杠杆式外汇交易第9章:市场失当行为、不当交易行为及遵守法则1 《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述的市场失当行为_ 《证券及期货条例》对市场失当行为的定义_ 内幕交易_ 虚假交易_ 操控价格_ 操纵证券市场_ 披露关于受禁交易的资料_ 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_ 不构成市场失当行为的操守(安全港守则)_ 欺诈及欺骗2 不当交易行为3 投资者赔偿安排4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5 遵守法规与有关问题_ 企业管治_ 高级管理层、董事及少数股东第1章: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目录本章概览1学习重点11 金融产品与服务及其监管制度3引言 3香港监管机构的宗旨 3过往的监管问题 52 监管机构6政府各级的角色 6香港的金融监管机关 83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12监管职能及架构 12董事会、委员会、审裁处及工作小组 14证监会营运部门的职能 16纪律处分权力、纪律行动、纪律处分程序及惩罚 18与政府、地方及境外监管机构及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的相互作用 194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215 香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及中介人22概要 25要点 25本章概览本章向读者概述香港金融服务业及其监管制度:●本章先简单介绍向投资者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以及必须实施监管的原因。
香港证券资格考试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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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资格考试详解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香港证券资格考试(Securities Qualification Exam, 简称SFC)是香港金融管理局(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简称SFC)主办的一项专业资格考试,旨在培养和评估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SFC考试的合格者将获得相关证书,从而在香港证券市场上从事相关工作。
SFC考试分为多个级别,包括基础水平、中级水平和专业水平。
考试科目涵盖了证券与期货、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金融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考生需要通过一系列笔试和面试等环节,全面展现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SFC考试的通过率相对较低,要求考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强大的学习能力。
考生需要充分准备,熟悉考试大纲和题型,针对性地复习相关知识点,多做模拟题和真题,提高应试能力和答题技巧。
SFC考试的合格者将获得一定的职业优势和发展机会,在金融行业中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高的职业地位。
通过SFC考试,考生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职业竞争力,还可以在职业生涯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提升空间。
SFC考试是香港金融行业的重要专业资格考试,对于进入该领域的人士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希望有志于从事金融工作的考生可以充分准备,努力通过考试,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和梦想。
【2000字】第二篇示例:香港证券资格考试是衡量个人是否适合从事证券行业的重要标准之一,通过这一考试可以展现个人对于证券市场的理解和专业能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香港证券资格考试的内容、报名条件、考试方式以及备考技巧,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考试并提高通过率。
一、香港证券资格考试的内容香港证券资格考试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分别是基础模块和进阶模块。
基础模块主要考察考生对证券市场的基本认识和理解,内容包括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交易机制、市场分析等。
进阶模块则更深入地考察考生对证券市场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内容包括投资管理、投资银行、企业融资等。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卷一教材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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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学习重点
列出证监会就资产管理颁布的主要守则所涵盖的范围,并阐释证监会 监管信托人、保管人及管理公司的方式。 界定杠杆式外汇交易及杠杆式外汇交易合约,并辨别杠杆式外汇交易 各方须遵守的规管要求。
证监会对管理公司(含其董事)的要求:
• • • • 具备获证监会接纳的监察制度的海外司法权区; 获证监会接纳管理公司必须符合的条件,注意有两部分; 管理公司董事所须符合的条件; 如果集体投资计划的管理公司并非在香港注册成立,而在香港又没有营业地 址,则需委任一名香港代表。
杠杆式外汇交易
外汇交易、杠杆式外汇交易合约、杠杆式外汇交易的定义。 杠杆式外汇交易的市场中介人种类。 认可对手方的定义。
联交所颁布的《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的目的。 上市参与者:
上市参与者所包括的种类; 对首次发行申请的保荐人的数量的相关规定; 合规顾问的任期的规定原则; 对独立财务顾问、保荐人及合规顾问的独立性的规定原则; 保荐人向联交所做出的声明应包括的内容; 合规顾问只需要在上市发行人要求下才提供意见及指引; 独立财务顾问所要符合的要求; 对董事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数量及专业资格(专长)有的相关规定;独立 非执行董事所需要符合的条件; • 获授权代表数量上的相关规定;获得授权的条件; • 每个发行人须设立审核委员会,对其构成有的相关规定; • 合资格会计师的职责;注意创业板发行人还须委任一名监察主任。 • • • • • • • •
纪律程序
• 联交所的上市委员会可对违反《上市规则》的上市发行人、保荐人、董事或 专业顾问施加的制裁;对这些制裁的上诉程式的相关规定。
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
《收购守则》与《股份购回守则》进行规管的事项。 收购与购回的一般原则所规定的内容。 强制性要约的规定:
香港证 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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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HKSI)paper11.保险业监督的主要职责及权力包括:I.授权及监管保险人。
II.直接授权或监督保险代理人。
III.在网页上登记所有的保单及相关资料。
IV.可将部份职能转授予其他自律性监管机构来执行。
A.只有I、II。
B.只有I、IV。
C.只有II、III、IV。
D.I、II、III、IV。
2.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目标是:I.减低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系统风险。
II.保证投资者不会因市场波动而受损失。
III.提高公众对证券及期货业的运作及功能的了解。
IV.减少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犯罪行为及失当行为。
A.只有I、II、III。
B.只有I、II、IV。
C.只有I、III、IV。
D.I、II、III、IV。
3.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企业融资部负责:I.为公司上市事宜提供建议。
II.审核上市公司的资本预算。
III.执行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证券法例。
IV.监察联交所与上市事务有关的活动。
A.只有I、II。
B.只有II、III。
C.只有III、IV。
D.只有I、III、IV。
4.香港金融市场的中介人包括:I.金融策划顾问II.保险经纪III.证券经纪IV.专业会计师A.只有I、II、III。
B.只有I、II、IV。
C.只有I、III、IV。
D.I、II、III、IV。
5.根据《公司条例》,公司的特点包括:I.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II.公司须对其董事所作的行为及承诺负责。
III.除非被解散,否则公司可永久存在。
IV.公司可采取法律行动起诉其他人。
A.只有I、II、III。
B.只有I、II、IV。
C.只有I、III、IV。
D.I、II、III、IV。
6.以下哪些有关于公司组织大纲的描述是正确的﹖I.除非公司宗旨为慈善目的,并不会向其股东派发股息,否则必须列明公司宗旨。
II.公司的股份价值必须以港币计值。
III.组织大纲载列公司的名称及注册地点。
香港证券与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卷一教材讲解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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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I部: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
• 一位法官出任主席。
-11-
《证券与期货条例》架构
第XII部:对投资者的赔偿
• 赔偿上限参照个别人士的情况而定,而并非参照经纪的情况。 • 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投资者赔偿基金。
第XIII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 第XIV部:关于证券及期货合约交易等的罪行
• 第9章将讨论第XIII部及第XIV部的内容。
-16-
-7-
《证券与期货条例》架构
第V至VII部讨论关于中介人的规定。 第VI部:关于中介人的资本规定、客户资产、记录及审计
• 有关审计的条文不单适用于持牌法团(并非认可财务机构),也适用于中介 人的有联系实体; • 持牌法团(并非认可财务机构)须于财政年度终结后4个月内将经审计账目呈 交证监会,但如属停止账目,则须于停业日起计4个月内呈交证监会; • 持牌法团及中介人的有联系实体须于领取牌照或成为有联系实体后一个月内 委任核数师,并于委任后7个营业日内通知证监会。辞退或更换核数师须于1 个营业日内书面通知证监会; • 核数师须向证监会或金管局呈交书面报告的情况; • 核数师如辞职,或不获续聘或不再担任某持牌法团或中介人的有联系实体的 核数师,应书面通知证监会说明原因; • 证监会可委任核数师的条件; • 违法的干预审计的行为。
-8-
《证券与期货条例》架构
第V至VII部讨论关于中介人的规定。 第VII部:中介人的业务操守
• 没有遵守业务操守准则对中介人或中介人的代表的影响; • 守则已获半法律认可; • 禁止中介人或其代表以任何方式,作出他的能力或资格已获政府或证监会认 可或保证的表述; • 卖空不被禁止的条件;交易所参与者及他们的代表处理卖空指示的方法; • 关于期权买卖的规定; • 未获邀约的造访的定义;进行未获邀约的造访属违法;在如此造访下签订协 议后,撤销该协议的方法。
HKSI香港证券执业考试-卷六-温习问题
![HKSI香港证券执业考试-卷六-温习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f8f4c42b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40ecc45.png)
第一章一般监管架构2、法律及规例架构问题1:谁负责规管香港的基金经理?答案1:香港的基金经理须获证监会发牌或注册。
证监会为主要的主管,但是注册机构的前线主管是金管局。
问题2:说出证监会规管集体投资计划的两大类活动。
答案2:认可集体投资计划,以及监控和监督参与集体投资计划的中介人。
问题3:说出在《证券及期货条例》定义下视为“资产管理”中的一项“资产”种类。
答案3:为另一人以组合形式管理的证券及期货合约。
问题4:在《证券及期货条例》的制度下,集体投资计划与资产管理有何关连?答案4:在资产管理的释义中,“证券”属于一个资产类别,其管理可根据第9类受规管活动进行,而证券的释义亦包含集体投资计划。
问题5:在证券及集体投资计划方面,财政司司长有何权力?答案5:财政司司长可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发出公告,宣布《证券及期货条例》界定以外的某个安排列为证券(《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92条)或集体投资计划(《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93条)。
问题6:为何集体投资计划的广告须经证监会认可?答案6:因为证监会有责任确保:旨在诱使公众对某些发售投资的广告,并无虚假的陈述,或以其他方式误导公众,从而产生令公众损失的风险。
3、监管机构问题7:试列举证监会负责认可集体投资计划及向管理该计划的人士发出牌照的部门。
答案7:投资产品部负责认可集体投资计划,而发牌科负责向从事受规管活动的法团及个人发出牌照。
问题8:证监会是否政府机构?答案8:不是,证监会是依法成立的非政府组织。
问题9:金管局为何要参与资产管理及集体投资计划规管?答案9:由于受金管局规管的认可财务机构可能从事第9类受规管活动(即提供资产管理),因此认可财务机构不再免受《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管。
认可财务机构亦可能从事与强积金有关的活动,并被纳入积金局的规管及监督范围。
此外,认可财务机构亦可能从事与保险有关的集体投资计划的业务,故在保监局的监督范围内又出现重迭。
因此,金管局及其他监管机构必须共同参与有关的规管。
香港证券期货从业考试温习手册卷一HKSIPAP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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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習手冊試卷一基本證券及期貨規例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第三版初版::二零一九年二月目前版本:二零二零年九月第3.2 版考試綱要第1 1 章:香港金融業監管概覽金融產品與服務及其監管2 監管當局3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監會”)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所”)5 香港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及中介人第1 2 章:相關香港法例及《公司條例》的原則香港法律制度概述2 《公司條例》及相關事宜第3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1 背景2 第I 部-導言3 第II 部-證監會-其架構、目標、職能、權力及責任4 第III 部-交易所公司、結算所、交易所控制人、投資者賠償公司及自動化交易服務第IIIA 部-場外衍生工具交易5 第IV 部-投資要約6 第IVA 部-開放式基金型公司7 第V 部-發牌及註冊8 第VI 部-關乎中介人的資本規定、客戶資產、紀錄及審計9 第VII 部-中介人的業務操守10 第VIII 部-監管及調查11 第IX 部-紀律12 第X 部-干預的權力及法律程序13 第XI 部-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14 第XII 部-對投資者的賠償15 第XIII 部-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第XIV 部-關於證券及期貨合約交易等的罪行16 第XIVA 部-披露內幕消息第XV 部-權益披露17 第XVI 部-雜項條文18 第XVII 部-廢除及有關條文第4 章:發牌及註冊與附屬法例1 《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發牌及註冊規定2 資本規定3 客戶證券4 客戶款項5 備存紀錄6 向客戶提供成交單據、戶口結單及收據7 審計8 在《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受規管活動9 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匯報及備存紀錄責任10 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結算11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第5 章:業務操守與客戶關係1 引言2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3 《基金經理操守準則》4 《企業融資顧問操守準則》5 《提供信貸評級服務人士的操守準則》6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守則》7 《股份登記機構操守準則》第6 章:業務運作與常規1 引言2 《適用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的管理、監督及內部監控指引》3 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4 電子交易及另類交易平台5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6 合規及管治7 有關業務運作與常規的其他事宜第7 章:在香港交易所的參與1 引言2 香港交易所3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聯交所”)上市證券的交易4 在聯交所買賣的交易所買賣期權5 期貨合約交易6 買賣及市場推廣第1 8 章:取得公開資本有關上市的規則2 其他種類的證券3 收購及合併及股份回購4 證監會的認可產品5 取得公開資本的另類方法第1 9 章:市場失當行為及不當交易手法在《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市場失當行為2 市場失當行為的後果3 未獲邀約的造訪4 不當交易手法5 執法行動第1 章:香港金融業監管概覽目錄本章概覽 1 學習重點 11 金融產品與服務及其監管 2引言 2 香港監管架構的目標 3 過往監管問題的關聯及影響 42 監管當局 5政府各級的角色 5 香港的金融監管機構 63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9規管職能及架構9 董事、委員會、審裁處及工作小組11 證監會各部門的職能13 紀律處分權力、紀律行動、紀律處分程序及懲罰14 與政府、地方及境外監管機構及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的相互合作14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165 香港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及中介人17 本章摘要19 要點19本章概覽本章概述香港金融服務業:∙本章首先簡單介紹向投資者提供的產品及服務,以及必須實施監管的原因。
关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综述(HKSI)
![关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综述(HKSI)](https://img.taocdn.com/s3/m/d8f2ba9f360cba1aa811dacb.png)
关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综述(HKSI)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综述资格考试通过后三年有效。
可以申请从业资格,若香港证监会认可胜任能力即可获批从业资格。
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卷一必考。
负责人(RO Responsible Officer)需要在卷一基础上通过卷三考试(2号和5号牌业务)。
一、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简介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资格考试)为一着重实际应用及针对市场需要的考试,由金融业的监管机构、学术机构及市场从业员协助而制定。
二、考试通过后的资格有效时间完成第一门考试开始后三年时间有效。
须报香港证监会进行胜任能力审核。
在申请代表人或持牌资格后离职需在六个月后有新雇主申请资格。
三、资格考试分类资格考试共有十四张试卷,针对规例、应用及保荐人方面的知识。
资格考试的试卷设有两种模式,即电脑应考模式(CBE)及笔试模式(PBE)。
所有试卷均为中、英文对照,而试题会以多项选择题形式设定,合格分数为70%。
学会于每个月举办资格考试(卷四、卷十及卷十五除外) 。
资格考试卷四及卷十于每三个月举行一次(通常于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
资格考试卷十五于每两个月举行一次(通常于一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及十一月)。
然而,考试的节数会于必要时有所增加,以符合需求。
规例试卷问题数目(题)时间(分钟)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60 90卷二证券规例40 60卷三衍生工具规例40 60卷四信贷评级服务规例40 60卷五机构融资规例40 60卷六资产管理规例40 60应用试卷卷七金融市场60 90卷八证券40 60卷九衍生工具40 60卷十信贷评级服务40 60卷十一机构融资40 60卷十二资产管理40 60保荐人试卷卷十五保荐人(主要人员) 40 60卷十六保荐人(代表40 60四、参考方式资格考试不设报考资格限制,有两种参考方式:(一)直接在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HKSI)的官网利用护照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需要本人去香港本地,携带港澳通行证及护照参考。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卷六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卷六](https://img.taocdn.com/s3/m/96dbc21559eef8c75fbfb3c7.png)
歷屆試題及答案(2006年12月)試卷六資產管理規例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序言及免責聲明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本會)所提供的歷屆試題及答案(歷屆試題),用以幫助考生準備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
歷屆試題只能作教育用途,將不構成法律或專業意見,亦不代表本會的意見。
本會對歷屆試題的內容不作任何保證和表述,對考生因運用或依賴歷屆試題的材料或內容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本會將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考生應知悉並非所有溫習手冊的考試大綱及內容都包含在歷屆試題內。
本會建議在參加考試前,考生應熟讀所有考試大綱之範圍。
考生應留意歷屆試題內的試題及答案只能作參考之用,本會並不保證這些試題的相關性或答案的準確性。
由於各考試相應之課程大綱所涵蓋的有關法例、規則及要求,有可能隨時被修正、修改或更新,本會並無明確或暗示保證這些歷屆試題為最新及能準確反映現行之法律及條例之觀點。
為免存疑,本溫習手册並不代表或構成任何本會之法律意見,亦不應就此作為依據。
本會提醒考生應參考有關當局頒佈的有關法規,以緊貼有關之法例、規則及要求的任何更新或修改。
除非本會已於網上或以硬副本形式就本溫習手册中之相關部份作出更新,否則於本溫習手册中過時的知識將不會用於考試,而考試題目只根據溫習手册內的現有正確知識而設定。
若想得到更多準備考試的材料,考生可瀏覽本會網頁的「提供予考生的輔助溫習工具」。
試題及答案之版權及其他知識產權,均屬於本會所有。
若要運用、複製、儲存或更改試題及答案,只可用於個人學習,並要確認本會的知識產權。
考生可以書面形式對試題及答案的內容表達意見,本會將上載一些大眾關注的問題和考生意見於本會網頁上,但本會保留上載的最後決定權。
編寫試題的方法本會致力提供優質的試題。
本會目前的考試架構,以成熟及新興的市場(例如英國、美國、澳洲、新加坡、馬來西亞及中國)的考試架構為標準;而課程內容、教材、備考手冊及試題均由從事財經教育工作的國際顧問設計。
本會的從業員資格考試已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屬下的學術評審諮詢委員會批准,成為認可行業資格及有關本地監管架構的考試,以符合證監會對從業員勝任能力的規定。
香港证券考试Paper_1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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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纲要:第一章香港金融业以及监管概要第二章有关香港的法例的原则和《公司条例》第三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四章发牌以及附属条例第五章业务操守以及客户关系第六章业务运作以及实务第七章证券、期权以及期货第八章其他证监会规管活动第九章市场失当姓危、不当交易行为以及遵守法规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由以下10张试卷组成: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卷二:证券规例卷三:衍生工具规例卷五:机构融资规例卷六:资产管理规例卷七:金融市场卷八:证券卷九:衍生工具卷十一:机构融资卷十二:资产管理关于本温习手册1.本书每章包含:概览、学习重点、内容、概要、要点、温习问题、答案。
2.样本试题每条问题做答时间是:1.5分钟3.本温习手册每张温习时间是:9小时4.关于考试:60条多项选择题目,90分钟做答、合格成绩是70%(42题)。
5.考试可以使用非程式型号的电子计算器,计算器要使用干电池,无噪音。
1目录第一章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 (3)1金融产品与服务及其监管制度 (4)2 监管机构 (5)3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8)4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12)5 香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及中介人 (13)第二章有关的香港法例的原则及《公司条例》 (15)1 香港法律制度概述 (15)2 《公司条例》及有关事宜 (18)第三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25)1 背景 (25)2 各部分内容 (25)第四章发牌及附属法例 (32)1 证监会的发牌制度 (32)2 资本规定 (35)3 《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 (37)4 《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条例》 (38)5《证券及期货(储存记录)记录》 (39)6《证券及期货(成交单据、户口结单及收据)记录》 (39)7 《证券及期货(账目及审计)规则》 (40)第五章业务操守及客户关系 (42)1 引言 (42)2 《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 (42)3 《基金经理操作准则》 (47)4 《企业融资顾问操作准则》 (48)5 《股份登记机构操守准则》 (50)第六章业务运作及实施 (53)1 引言 (53)2 《适用于证监会的注册人和持牌人的管理、监管及内部监控指引》 (53)3 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 (55)4 互联网交易及顾问服务 (57)5 自动化交易服务 (58)6 除《证券及期货条例》以外的卖空规定 (58)7 《证券及期货(豁免某等未获邀约的造访)规则》 (58)8 中介人的承保范围 (59)第七章证券、期权及期货 (60)1 导言 (60)2 证券交易 (60)23 在联交所买卖的期权 (65)4 期货合约交易 (66)5 就证券及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68)第八章其他证监会规管的活动 (69)1 机构融资及机构融资顾问 (69)2 联交所颁布的《上市规则》 (69)3 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 (72)4 资产管理 (74)5 杠杆式外汇交易 (78)第九章市场失当行为、不当交易行为及遵守法规 (80)1 《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述的市场失当行为 (80)2 《证券及期货条例》对市场失当行为的定义 (81)3 内幕交易 (81)4 虚假交易 (82)5 控制价格 (82)6 操纵证券市场 (82)7 披露关于受禁交易的资料 (83)8 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材料 (83)9 不构成市场失当行为的操守(安全港规则) (83)10 欺诈及欺骗 (83)11 不当交易行为 (83)12 投资者赔偿安排 (84)13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84)14 遵守法规与有关问题 (85)第一章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本章目录:➢金融产品与服务及监管制度➢监管机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及中介人本章概览:1.本章简单介绍向投资者提供的产品以及服务,以及采取监管的原因。
香港证券温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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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温习要点第一章概要本章探讨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可供香港投资者使用的金融产品及服务,以及证券期货业监管制度的发展史,并且讨论了香港不同的金融监管机构。
在转授对证券期货业的日常监管工作予专业监管机构方面,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及财政司司长均有总体干预权。
本章简要列出了与证监会及其相应监管机构的职能,并探索彼此之间的联系。
此外,本章也详述了监管机构之间为避免出现监管重叠、监管漏洞,以及为促进相互支持而产生的各种联系。
本章介绍了证监会的架构、权力、目标及责任,以及行使其权力时须遵守的制衡制度,然后概览交易所及结算所。
本章最后讨论实际从事金融服务业的人士,包括投资者、中介人及支持服务的供应者。
要点以下清单可帮助阁下温习: _ 金融市场是集资的渠道之一。
_ 香港的监管架构已达致国际水平。
_ 监管机关鼓励设立稳健的技术性基础设施,以促进市场的高效率运作。
_ 监管机关须提高投资者对其监管的市场的信心。
_ 戴维森委员会强调,有必要建立以从业员为本的有秩序、自由及公平的市场。
_戴维森委员会建议在证监会施行制衡制度。
_ 行政长官可就证监会应如何履行其职能向其发出书面指示。
_ 财政司司长可要求证监会向其提供有关证监会打算如何达致其目标及履行其职能的资料。
_ 证监会须与财经事务科商讨日常运作事宜。
_ 保险业监理专员须直接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汇报。
_ 金管局维持货币稳定及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银行由副总裁(银行业监理)监督。
_ 由金管局监督的机构如欲从事受证监会规管的活动,必须向证监会注册,注册后这些机构将被称为注册机构。
_ 然而,金管局将审核上述申请,并就应否核准或拒绝申请向证监会提供建议。
_保险业监督负责授权及监管保险公司。
_ 保险代理人必须向香港保险业联会登记,并遵守其实务守则。
_ 保险经纪须由香港保险顾问联会或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核准,并受其监管。
_最后提述的3间机构是保险业内的自律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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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习手册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考试纲要第1章: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1 金融产品与服务及其监管制度2 监管机构3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4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5 香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及中介人第2章:有关的香港法例的原则及《公司条例》1 香港法律制度概述2 《公司条例》及有关事宜_ 公司架构_ 股本及债权证_ 会议及程序_ 股东、董事及高级人员_ 审计与调查_ 清盘第3章:《证券及期货条例》1 制订《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背景2 第I部—导言3 第II部—证监会—其架构、目标、职能、权力及责任4 第III部—交易所公司、结算所、交易所控制人、投资者赔偿公司及自动化交易服务5 第IV部—投资要约6 第V部—发牌及注册7 第VI部—关乎中介人的资本规定、客户资产、记录及审计8 第VII部—中介人的业务操守9 第VIII部—监管及调查10 第IX部—纪律11 第X部—干预的权力及法律程序12 第XI部—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13 第XII部—对投资者的赔偿14 第XIII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第XIV部—关于证券及期货合约交易等的罪行15 第XV部—权益披露16 第XVI部—杂项条文17 第XVII部—废除及有关条文第4章:发牌及附属条例1 证监会的发牌制度2 资本规定_ 《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3 《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4 《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5 《证券及期货(备存记录)规则》6 《证券及期货(成交单据、户口结单及收据)规则》7 《证券及期货(帐目及审计)规则》第5章:业务操守及客户关系1 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2 基金经理操守准则3 企业融资顾问操守准则4 股份登记机构操守准则第6章:业务运作及实务1 适用于证监会的注册人和持牌人的管理、监督及内部监控指引2 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_ 证监会就防止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发出的指引3 互联网交易及顾问服务4 自动化交易服务5 除《证券及期货条例》以外的卖空规定6 未获缴约的造访_ 证券及期货(未获邀约的造访—豁免)规则7 中介人的承保范围_ 证券及期货(保险)规则第7章:证券、期权及期货1 证券交易_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业务_ 证券保证金融资2 在联交所买卖的期权3 在香港期货交易所进行的期货合约买卖4 就证券及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第8章:其它证监会规管活动1 机构融资及机构融资顾问_ 联交所颁布的上市规则_ 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2 资产管理_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_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3 杠杆式外汇交易第9章:市场失当行为、不当交易行为及遵守法则1 《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述的市场失当行为_ 《证券及期货条例》对市场失当行为的定义_ 内幕交易_ 虚假交易_ 操控价格_ 操纵证券市场_ 披露关于受禁交易的资料_ 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_ 不构成市场失当行为的操守(安全港守则)_ 欺诈及欺骗2 不当交易行为3 投资者赔偿安排4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5 遵守法规与有关问题_ 企业管治_ 高级管理层、董事及少数股东第1章:香港金融业监管概览目录本章概览1学习重点11 金融产品与服务及其监管制度3引言 3香港监管机构的宗旨 3过往的监管问题 52 监管机构6政府各级的角色 6香港的金融监管机关 83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12监管职能及架构 12董事会、委员会、审裁处及工作小组 14证监会营运部门的职能 16纪律处分权力、纪律行动、纪律处分程序及惩罚 18与政府、地方及境外监管机构及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的相互作用 194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215 香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及中介人22概要 25要点 25本章概览本章向读者概述香港金融服务业及其监管制度:●本章先简单介绍向投资者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以及必须实施监管的原因。
●然后介绍政府官员及监管当局的监管职能,以及其各自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关系。
证监会为证券期货业的主要监管机构。
●本章会扼要介绍证监会的架构、职能、责任及权力,以及证监会如何与海外监管机构及全球监管机构协会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国际证监会组织」)保持联系。
●证监会负责监督香港的交易所及结算所。
本章亦会向读者简介这些机构。
●最后会讨论各类投资者、中介人、委托人及专业支持服务的地位及角色。
学习重点读完本章后,读者应能:a) 了解香港作为国际金融服务中心所提供的各类产品及服务;b) 阐释香港金融监管机构的宗旨及职能,以及香港证券监管制度的背景;c) 识别各政府部门的相关职能、责任及权力,以及与证监会的关系;d) 掌握与金融监管制度有关的半官方、法定及非法定机构的基本知识,以及这些机构与证监会的关系;e) 认识证监会的宗旨、职能、权力及责任,以及证监会的架构;f) 了解证监会各部门的运作;g) 阐释与证监会有关的委员会、审裁处及工作小组的角色;h) 大致区分证监会、交易所及结算所担当的角色;及i) 讨论金融市场中投资者、中介人、委托人、支持服务供应者各自的角色。
1 金融产品与服务及其监管制度引言1.1 《基本法》第109条默认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而香港金融市场上备有种类齐全的产品及服务亦是有力的证明。
这些产品及服务可满足投资、获得资本与收益及集资、促进现金及资本流动、资本及投资保障(例如对冲)、妥善保管及保安、投机及保险等需求。
1.2 产品包括证券、衍生工具(包括期货)、外汇产品、互惠基金、单位及投资信托基金、存款证及其它银行业产品、货币市场产品、黄金市场产品、公司可转换权益(例如:股份、债权证、认股权证及可换股证券等)。
1.3 服务包括证券买卖、期货交易、外汇买卖、财务顾问、机构融资、包销、合并及收购、创业资本、投资及投资组合管理、投资银行服务、商业银行服务、放债、黄金买卖、保险及保险经纪服务等。
1.4 随着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发展及日益完善、巨额财富的流动及不良行为的滋长,越来越需要健全有效的市场及独立的专业监管机构。
大多数市场均采纳的模式,就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市场并对市场专业人员、参与者及产品施加适当的监管。
1.5 近期,在受监管的市场经济体及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及此两者混合的经济体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监管机构除负责监管外,亦能有效执行其它有用的职能。
例如,监管机构可透过以下方式提高所监管市场的质素:_ 鼓励开发新产品及服务;_ 协助提高金融市场专业人员的质素及技能;及_ 透过投资者教育计划,协助提高公众人士的投资知识。
1.6 全球监管机构直接提供上述服务,或透过旨在提供优质教育及考试设施如等机构提供。
香港监管机构的宗旨1.7 香港各金融监管机构的共同宗旨如下:_ 透过确保在尽可能极少监管的情况下仍能维持适当的市场监督,协助维持香港作为主要自由市场经济体系的地位。
_ 致力在尽少干涉的同时,维持可接纳的国际金融监管水平。
_ 努力使市场不但方便使用者使用、开放及容易进入市场,而且公平及有效。
_ 在权力范围内,致力确保金融法律制度得以明确、完善及公平执行(例如,在草拟香港新的《证券及期货条例》时,便是以此为宗旨)。
_ 鼓励建立稳健的技术性基础设施,促进市场的运作及与全球交收及结算系统接轨。
_ 采取措施协助提高国际及本港金融市场的信心。
_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宗旨(载于下文第3.2段)中亦包括上述各项。
1.8 监管的理念及制度有时以监管机构评审结果为本,有时以披露为本。
这些词汇通常用于对股票发行及上市事宜的讨论。
英国及美国的制度据称是以披露为本。
换言之,该制度关注于最高披露限制及提供有关公开发售的资料。
披露可以属强制或自愿性质。
在香港,《公司条例》是以披露为本,且具有法律效力。
简言之,该意念假设投资者需受最高披露限制保障,但参与者一方也有责任运用所有资料作出独立投资决定。
1.9 以评审结果为本的监管方式是以筛选出不受欢迎参与者及不受欢迎发售为宗旨。
因此,在受这种监管方式规限的市场中,按制度投资者将不会投资于可能由「不受欢迎人士」发起的所谓「不受欢迎发售」。
美国「蓝天」法例便是一种以评审结果为本的监管方式。
根据「蓝天」法例,如果股份发售未能确保发起人与投资者之间存在公平均势,或未能确保投资公众拥有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公平均势,则该股份发售将不获注册。
香港的《上市规则》也被称为以评审结果为本,因它以达到相同目的为大前题。
1.10 然而,由于以披露为本及以评审结果为本的监管方式之间并无清晰的界线,实际上两者常有重复。
1.11 证监会在阐释其监管制度时,还会用到以「风险为本」一词。
这种监管制度基本上着重监管对于市场及参与者构成最大风险的领域。
过往的监管问题1.12 香港首间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891年,1973年增至五间,其中包括香港期货交易所(「期交所」)。
这些交易所实际上不受任何监管。
当时,市场拟另外增设数间交易所,令当局非常关注交易所活动缺乏管制的问题。
当局的第一项监管措施便是于1973年2月实施《证券交易所管制条例》,禁止增设任何交易所。
1.13 随后在1973年3月发生的股灾亦同样刺激当局推出新的监管措施,即按公司法修订委员会的建议制定《证券条例》及《保障投资者条例》。
《证券条例》建立了一个由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一政府机构及证券事务监理专员组成的监管架构。
1.14 1987年10月发生的全球股灾促使当局对监管架构作出进一步检讨,即委任由戴维森担任主席的证券业检讨委员会(「戴维森委员会」)负责检讨金融市场,并最终采纳其建议。
1.15 在市场改革的每个阶段,当局均对监管宗旨作出更明确的阐释,并建立越来越专业的监管机构来实践这些宗旨。
然而,在每个阶段,香港均基于当时的认知,致力确保维持最低必要的监管水平。
1.16 戴维森委员会作出的大致建议是香港需要:_ 有稳定的体制;_ 有一个平稳有序、公平且无操纵及欺诈行为的市场;_ 有充分的保障投资者制度;_ 有实行以从业员为本的监管制度,即由具有行业或监管经验的专业人员执行;_ 有制约平衡制度,即由一独立于政府的委员会负责监督交易所,而政府仅在该委员会未能施行适当监管时加以干预;及_ 在交易所及结算所进行交易。
1.17 戴维森委员会建议的架构由1989年起运作,基本上至今仍保持不变。
《证券及期货条例》大体上是整合了以往10条监管证券、期货及杠杆式外汇行业的条例而成。
温习问题:问题1:试列出在香港金融市场上买卖的5种金融产品。
问题2:甚么事件促使当局委任证券业检讨委员会(「戴维森委员会」)?问题3:证监会与其前身证券事务监理专员办事处相比较,在地位上有甚么不同?2 监管机构政府各级的角色(见图1)(请注意,本部分仅分析与证监会有连系的政府官员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