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索具、吊具常识及报废标准(200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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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附件2: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1、吊带报废标准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1)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2)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3)钢丝绳整根绳股的断裂、挤出、扭曲;(4)钢丝绳内部绳心挤出;(5)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6)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7)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8)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5、吊钩报废标准当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吊钩表面出现裂纹、裂痕;(2)危险断面磨损或腐蚀达原尺寸的10%;(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4)钩身扭转变形超过10度;(5)吊钩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6)吊钩螺纹被腐蚀;(7)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8)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6、卸扣报废标准(4)钳爪(钳口)、吊牙磨损、损坏不能满足安全吊运时;(5)脱锭、钢锭夹钳钳架滑槽磨损严重影响夹紧时;(6)舌齿磨损超过40%或开口比原来角度增加50,应立即更换。

9、其他吊索具的报废标准各类吊索具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或达到技术标准规定的报废标准的,应予以报废。

吊索具报废标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吊索具报废检查标准一、合成纤维吊装带报废标准:1、吊带经全面检查有横向、纵向破损、割断、边缘、软环及末端件有损坏。

2、吊带有局部擦伤,被尖利的物体划伤,有明显的局部损伤。

3、经化学腐蚀导致吊带局部材料软化,有明显的局部损伤。

4、经缝合处的吊带产生发霉变质的。

5、有横向边缘切断立即报废。

二、钢丝绳报废标准:(单腿、双腿、三或四腿及无接头环形吊索钢丝绳)1、钢丝绳在6倍直径的长度范围内,断丝总数超过钢丝总数的5%时。

2、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时,断丝聚集在任一支绳股内。

3、钢丝绳索的索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4、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严重磨损,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

5、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6、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钢丝绳畸变、压扁、绳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公称直径的20%。

7、钢丝绳热损坏:由于电弧燃弧引起的钢丝绳烧烤、熔融金属液烫伤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8、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9、钢丝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

三、链条索具报废标准:1、链环直径磨损超过名义尺寸的的10%应立即报废。

2、链条磨损部位通常指两链环接触处易磨损的部位。

3、双环节距伸长量超过名义节距的3%,单环节距伸长量超过名义节距的5%,应立即报废。

4、当链环的扭曲度超过母线3度时,应立即报废。

5、链条拉长变形超过原长度名义值的10%时应立即报废。

6、用肉眼或其它设备检查出链环断裂、焊接开裂或其他有害缺陷的链条应立即报废。

7、链环之间不灵活,螺栓和金属丝连接的链环应立即报废。

8、链条索具端部部件、连接环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报废。

8.1、链条索具端部配件危险断面磨损量达到或超过名义值的10%。

8.2、链条两端配件、链环、吊钩、吊环的扭曲度超过母线的10%。

吊具索具使用和报废标准

吊具索具使用和报废标准

吊具索具使用和报废标准吊具索具是工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工具,它们主要用于起重和运输重物。

因为工作环境的不同,对吊具索具的使用和报废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下面就对吊具索具的使用和报废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一、吊具索具的使用标准1.选择合适的吊钩和吊具吊具索具的选择要根据所需起重物的重量和形状来确定,选择合适的吊钩和吊具可以确保安全地进行起重作业。

2.正确认识吊具索具的负荷作业人员必须了解吊具索具的负荷能力和使用限制,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内使用吊具索具,不得超负荷使用,以免发生意外。

3.正确使用和维护吊具索具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正确的使用和维护吊具索具,严禁擅自改装和维修吊具索具,以免影响其正常使用。

4.定期检查吊具索具吊具索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检查、承载能力检测等,如发现损坏或超负荷使用,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二、吊具索具的报废标准1.吊具索具的使用寿命吊具索具的使用寿命一般根据材料、工作环境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吊具索具的使用寿命为5-10年,超过使用寿命的吊具索具应及时报废。

2.损坏程度吊具索具如果发生了严重的损坏或者变形,尤其是对载荷能力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应当立即报废。

3.检验结果不合格吊具索具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检测,如果检验结果不合格,应当立即报废,不得再继续使用。

4.规定禁用期限有些吊具索具规定了禁用期限,一旦超过了规定的禁用期限,必须立即报废,不得再继续使用。

总之,吊具索具的使用和报废标准是保障工作安全的关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操作和调查,对于损坏的或者报废的吊具索具,一定要及时进行替换或者报废处理,以免造成意外事故。

同时,企业也应加强对吊具索具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通过加强管理,将有助于降低吊具索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常用索具吊具常识及报废标准汇总

常用索具吊具常识及报废标准汇总

常用索具吊具常识及报废标准汇总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常用索具、吊具的安全使用常识及报废标准一、吊索具吊索是以使用挠性元件不同如钢丝绳吊索、合成纤维吊带和吊链的总称,是起重作业中最基本和使用最广泛的工具。

1.吊索的基本形式吊索可由钢丝绳、合成纤维带、起重短环链制作成以下形式(见图5—11)。

2.吊索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图5—11 吊索钢丝绳吊索、吊链、人造纤维吊索(带)的极限工作载荷是以单肢垂直悬挂确定的。

它们的使用形式是随着物品形状、种类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悬挂角度和吊挂方式,使吊索的许用载荷发生变化。

我们是通过一个吊挂方式系数对吊索的极限工作载荷进行修正,来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其表达式为: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上的极限工作载荷。

工作中,只要实际载荷小于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即满足吊索安全使用条件。

不同的工作条件,吊挂方式系数不同,可参照下列条件选择。

当物品具有对称分布,且载荷在所有分支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8选取。

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20%。

2.当多肢吊索提升物品,只有部分分支承担全部载荷,而其余分肢只起平衡作用时,计算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按实际不承载的分肢数相应进行减少。

3.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2×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cosβ,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3×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cosβ。

当物品具有非对称分布,载荷在吊索分肢不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9选取。

2.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2cosβmax,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3cosβmax(式中βmax≤60°)。

吊具报废标准

吊具报废标准
2、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
象应报废;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应报废;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绳直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
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钢丝绳明显变硬应报废;
(四)横梁式吊具
1、连接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2、吊钩是否有裂纹,变形等缺陷;
3、滑轮是否有裂纹;磨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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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标题
吊具报废标准
版本
第1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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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状态
受控
编号
(GLB)-SCZD -
执行主体
工厂、工段等
监督主体
安全员、总监察等
考评主题
吊具报废管理
一、目的
为了明确钢丝绳的报废程度的判定依据特制订此标准。
二、适用范围
起重吊具(钢丝绳、吊索具)的安全使用和检查。
三、具体内容
(一)吊钩
1、表面粗糙有裂纹或破口现象应报废;
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应报废;
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应报废;
4、扭转变形超过10°应报废;
5、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应报废;
(二)环形链
1、表面有裂纹应报废;
2、链条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应报废;
3、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应报废;
(三)钢丝绳吊具
1、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应报废;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报废标准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报废标准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报废标准吊索具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起重工具,是安全高效进行搬运、装卸货物的重要装备。

然而,由于使用频繁,吊索具的损耗也较为严重,如果不及时检验、淘汰,将会给工作场所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建立吊索具的安全使用检验标准和淘汰标准是重要的。

一、吊索具的安全使用检验标准1.常规检验常规检验是指每次使用吊索具前的检验,其目的在于检查吊索具是否存在明显的破损、变形、锈蚀或其他缺陷。

常规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1)钢丝绳: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捻距过紧、变形以及开裂等情况。

(2)吊具:检查吊钩、吊镰、钢丝绳卡簧等吊具是否出现磨损、裂纹或其他缺陷。

(3)吊夹:检查吊夹是否存在磨损、弯曲或其他缺陷,并检查吊夹的紧固螺钉是否牢固。

(4)卡环:检查卡环是否存在变形、裂纹等缺陷,并检查卡环的安装是否正确、紧固是否牢固。

2.定期检验定期检验是指在吊索具长时间使用后,对其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以便发现可能存在的隐患并修复,确保吊索具的安全稳定运行。

定期检验应根据以下要求进行:(1)设定检验周期:通常吊索具的定期检验周期为6个月至1年,具体周期应根据吊索具的使用状况、材料以及工作环境等因素来确定。

(2)检验内容:定期检验应从吊索具的材料、结构、制作工艺、强度、质量、使用寿命等角度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主要包括外观检查和功能检查。

外观检查:重点检查吊索具的构成部件和工作表面是否存在裂痕、变形、磨损、断裂等情况。

如果存在这些缺陷,必须及时更换相应的部件或淘汰吊索具。

功能检查:主要是检查吊索具在不同工作情况下的性能,包括拉伸性能、弯曲性能、承载能力、抗疲劳性能等。

如果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必须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

(3)记录检验结果:吊索具的每一次定期检验都应该建立一份检验报告,并记录吊索具的检验状态、维修情况、使用寿命等信息,便于吊索具后续的管理和运行。

二、吊索具的报废标准吊索具的报废标准是在吊索具的定期检查中,如果检查出吊索具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损伤、结构缺陷等情况,无法进行修复,则必须报废。

吊索具 报废标准

吊索具 报废标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吊索具是一种用于起重和搬运物品的工具,使用寿命一般较长。

然而,由于吊索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强度不同,它们可能会经历磨损、腐蚀、拉伸或疲劳等现象,进而降低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因此,对于吊索具的报废标准一般以以下几个方面为考虑因素:
1. 损伤程度:吊索具如果出现严重划伤、断裂、变形或损伤等情况,将会影响其承载能力和使用安全性。

当吊索具的损伤程度无法通过修理恢复到合适的工作状态时,需要予以报废。

2. 腐蚀程度:吊索具在潮湿、腐蚀性介质等环境中使用时,可能会遭受腐蚀。

如果腐蚀导致吊索具的强度明显降低,或者存在危险的腐蚀情况,需要考虑将其报废。

3. 使用寿命:吊索具一般都有规定的使用寿命,超过寿命的吊索具容易发生疲劳断裂或失效,对工作和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当吊索具超过其规定的使用寿命时,应当被视为过期而予以报废。

4. 定期检测:吊索具需要定期进行检测,以评估其强度、可靠性和安全性能。

如果经过检测发现吊索具存在不合格或危险状况,
无法通过修理、修复或改造恢复到安全可靠的状态时,需要予以报废。

需要强调的是,具体的吊索具报废标准可能因国家、行业、吊装类型和工作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在使用吊索具之前,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专业意见和规范要求确定吊索具的报废标准以确保工作安全。

吊具索具使用和报废标准

吊具索具使用和报废标准

吊具索具使用和报废标准吊具索具是在建筑工地、物流仓储、海上运输等领域中广泛应用的工具,用于悬挂、举升和固定重物。

为了确保吊具索具的使用安全和效率,我们需要遵守一些使用和报废标准。

首先,使用吊具索具前应进行检查。

检查包括外观检查和功能检查。

外观检查要确保吊具索具没有明显的损坏、变形或腐蚀。

功能检查要确保吊具索具的各项功能正常,如承载能力、固定性能等。

如果发现吊具索具有明显的损坏或功能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其次,正确使用吊具索具。

使用吊具索具时,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型号和规格,并确保正确安装和固定。

在吊装或悬挂物体时,要注意保持吊具索具的平衡,避免单边过重或不平衡的情况。

另外,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避免碰撞或摩擦,以免造成吊具索具的进一步损坏。

此外,定期检测和维护吊具索具是必要的。

吊具索具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出现磨损、松动或变形等问题。

定期检测和维护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这些问题,确保吊具索具的性能和安全性。

对于需要定期更换的吊具索具,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更换,并严禁继续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

最后,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处理可以选择回收利用或者进行安全销毁。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要确保吊具索具不再继续使用,以避免给工作环境和工作人员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

总之,吊具索具的使用和报废标准是确保吊具索具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的基础。

我们应该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合理使用吊具索具,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及时处理报废的吊具索具。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并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吊索具报废标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吊索具报废标准1、吊钩的报废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废:——表面有裂纹、破口的;——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的;——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的10%;——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的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原直径的(3-5)%的;——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的;——扭转变形超过10°的2、钢丝绳、吊链、吊环的报废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废:——钢丝绳被烧坏或断了一股的;——受过死角拧扭,部分受压变形的;——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达到钢丝绳总丝数的10%以上的;——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达到钢丝绳原外层钢丝直径的40%以上的;——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断裂而造成绳径显著减小的;——当钢丝绳弹性下降时,绳径缩小,节距伸长,用起来明显地觉得不易弯曲的;——吊链链径磨损超过原径的5%以上的应报废或经计算后见底承载能力使用或更换磨损朝鲜的链环;——吊环表面有裂纹、破口的;——吊环磨损超过原径的10%以上的。

3、吊具的维修报废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维修或报废:——吊具的吊环磨损达到原径的10%以上或有裂纹、破口的,应更换吊环;——吊具的销轴磨损超过原直径的(3-5)%以上的应更换销轴;——吊具的销轴应进行润滑,开口销应使用标准件;——吊具与吊物接触面严重磨损,无法修复,可能发生吊物坠落的应报废;——吊具严重变形无法修复的应报废;——吊具的焊缝有开焊的。

应进行补焊牢固;——吊具有裂纹、破口的应报废;——吊具的锁定机构磨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有关部件;——吊具或吊索的平衡梁有永久变形、破口、裂纹的应报废;焊缝开焊的应及时补焊牢固并进行探伤检查。

4、吊装带的报废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废:——当吊带宽度方向或者厚度方向有切断伤,划伤,刮伤时,吊带应该立即报废;——吊带织物表面擦伤的后果是不同的,但一般情况下是造成减低强度,任何地方的大面积擦伤,尤其是局部擦伤,可能是被尖锐的物体划伤,将明显造成全面损坏,因而造成吊带强度降低,吊带使用及检验时应该注意;——化学腐蚀将明显导致吊带局部削弱或带子材料软化,致使表面纤维脱落或擦掉,典型的情况是可能掉下粉末,当吊带出现化学腐蚀时应立即报废;——吊带的割断,尤其是带子边缘割断,将导致吊带强度严重降低,这种损坏的吊带应立即报废;——吊带缝合处不允许变质,当缝合处缝合线开线时吊带应立即报废。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随着现代化生产和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吊索具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

同时,吊索具的安全使用也是生产和施工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那么,什么时候需要报废吊索具呢?下面介绍一下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一、钢丝绳(一)钢丝绳的情况:1.钢丝绳锈蚀严重,表面结疤,已不能采取除锈措施,经专业检车判定的应报废。

2.钢丝绳磨损超过标准,一般垂直断丝超过15%,应报废。

同时,钢丝绳最小直径小于规定,出现明显的变形,断丝严重,应当报废。

如果钢丝绳有如以下缺陷存在,也应当报废:坏螺距(缠绕紧密度不均匀)、掏尾、开裂、断丝严重等。

3.钢丝绳捻向不正确,应立即报废。

4.钢丝绳和吊钩连接处磨损过大,严重误差超标,应当更换或进行维修,达到标准后再使用。

(二)钢丝绳的使用寿命:1.钢丝绳使用寿命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使用环境、受载状态、规定速度等。

2.单股钢丝绳磨损量达到6.25%时,应当关注其使用寿命,如果磨损量超过25%,应该立即更换。

如果磨损量达到50%以上,则应当报废。

3.如果钢丝绳出现过多断丝、变形、结疤等迹象,则应当更换或报废。

二、吊钩(一)吊钩的情况:1.吊钩的钢质变形严重,或者表面磨损达到规定设限,或者弯曲或有裂纹,应该立刻报废。

2.吊钩下端连接处的磨损程度大于吊钩节肢部的磨损程度,应当报废。

3.吊钩扣件处磨损严重、不易拆卸,应当进行维修或者报废。

(二)吊钩的使用寿命:1.吊钩的使用寿命一般为10年左右。

2.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使用状态达到标准。

3.如果吊钩出现裂纹、变形等严重情况,应当立刻报废。

三、夹具(一)夹具的情况:1.夹具出现损伤、形变等迹象,且无法进行维修时,应当立即报废。

2.夹具出现严重腐蚀时,应当更换或进行维修。

(二)夹具的使用寿命:1.夹具的使用寿命为10年左右,但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和个体的不同情况,使用寿命会有所不同。

2.夹具在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使用状态达到标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1、吊钩的报废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废:——表面有裂纹、破口的;——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的;——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的10%;——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的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原直径的(3-5)%的;——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的;——扭转变形超过10°的2、钢丝绳、吊链、吊环的报废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废:——钢丝绳被烧坏或断了一股的;——受过死角拧扭,部分受压变形的;——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达到钢丝绳总丝数的10%以上的;——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达到钢丝绳原外层钢丝直径的40%以上的;——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断裂而造成绳径显著减小的;——当钢丝绳弹性下降时,绳径缩小,节距伸长,用起来明显地觉得不易弯曲的;——吊链链径磨损超过原径的5%以上的应报废或经计算后见底承载能力使用或更换磨损朝鲜的链环;——吊环表面有裂纹、破口的;——吊环磨损超过原径的10%以上的。

3、吊具的维修报废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维修或报废:——吊具的吊环磨损达到原径的10%以上或有裂纹、破口的,应更换吊环;——吊具的销轴磨损超过原直径的(3-5)%以上的应更换销轴;——吊具的销轴应进行润滑,开口销应使用标准件;——吊具与吊物接触面严重磨损,无法修复,可能发生吊物坠落的应报废;——吊具严重变形无法修复的应报废;——吊具的焊缝有开焊的。

应进行补焊牢固;——吊具有裂纹、破口的应报废;——吊具的锁定机构磨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有关部件;——吊具或吊索的平衡梁有永久变形、破口、裂纹的应报废;焊缝开焊的应及时补焊牢固并进行探伤检查。

4、吊装带的报废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废:——当吊带宽度方向或者厚度方向有切断伤,划伤,刮伤时,吊带应该立即报废;——吊带织物表面擦伤的后果是不同的,但一般情况下是造成减低强度,任何地方的大面积擦伤,尤其是局部擦伤,可能是被尖锐的物体划伤,将明显造成全面损坏,因而造成吊带强度降低,吊带使用及检验时应该注意;——化学腐蚀将明显导致吊带局部削弱或带子材料软化,致使表面纤维脱落或擦掉,典型的情况是可能掉下粉末,当吊带出现化学腐蚀时应立即报废;——吊带的割断,尤其是带子边缘割断,将导致吊带强度严重降低,这种损坏的吊带应立即报废;——吊带缝合处不允许变质,当缝合处缝合线开线时吊带应立即报废。

吊索具使用及报废标准

吊索具使用及报废标准

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吊索具使用及报废标准一、吊带安全使用1. 吊带分为扁平吊带和圆形吊带。

2. 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系数正确选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3. 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4. 吊装时,将吊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5. 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

6. 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7. 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吊带。

8. 当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吊带。

9. 绦纶有耐无机酸的机能,但易受有机酸的伤害。

10. 纤纶适用于能抗化学物品的场所。

11. 锦纶有耐烈机酸的能力,易受有面酸的伤害,在受潮时,强力损失可达15%。

12. 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3. 不应将任何可能对它形成损伤的安装衔接起来。

14. 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时,严禁使用。

15. 扁平吊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影响,致使吊钩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16. 不应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17. 多条吊带同时使用时,应使载荷平均散布。

18. 不应将重物压在吊带上,不应试图将吊带从重物下面抽出来,应用可靠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带能顺利拿出。

19. 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寄存。

防止把吊带寄存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

不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或吊具柜内。

二、吊带报废标准1.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已裸露。

2. 吊带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

3. 表面严重磨损,吊带异常变形起毛,磨损达到原吊带宽度的十分之一。

吊索具报废细则

吊索具报废细则

钢丝绳吊索具报废及更换细则一、钢丝绳吊索具的报废标准钢丝绳使用一段时间后,如有断丝、腐蚀、磨损、变形等应视损坏程度,按规定降等级使用或报废。

报废标准如下:1、断丝1)、在5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总丝数的5%,应予以报废。

2)、在5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断丝总数虽未达到上一条条规定的要求,但有三根及以上断丝聚集在同一处也应予以报废。

3)、钢丝绳与吊环(或U型环)连接处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绳卡固接、编插固接处时,应予以报废。

2、腐蚀、磨损1)、钢丝绳严重腐(锈)蚀、柔性降低、表面粗糙时,在腐(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低于原公称直径的95%时,应予以报废。

2)、绳股凹处出现锈蚀剥离的褐色细粉末时,应予以报废。

3)、钢丝绳由于电弧、融化金属液浸烫等受热损坏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致使强度下降时,均应予以报废。

4)、插接处受挤压(绳卡处除外)、磨损,致使钢丝绳直径缩小,当缩小后实测钢丝绳直径低于原公称直接的95%时,应予以报废。

3、变形、1)、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钢丝绳畸变,畸变长度超过10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时,应报废。

2)、钢丝绳绳芯压破、挤出超过15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时,应报废。

3)、钢丝绳芯断开、破损造成钢丝绳直径变细,当此时的直径缩小量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时应报废。

4)、钢丝绳在外力作用下,发生弯折变形,当弯折角度小于60度角时,应报废。

5)、当钢丝绳被压扁(绳卡处除外),且绳径被压扁缩小量超过原公称直径的7%时;当钢丝绳绳径发生局部增大,且增大量超过原公称直径的7%时,均应予以报废。

6)、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应报废。

凡符合以上报废标准者,均应按此规定予以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当在使用过程钢丝绳吊索具虽有异状,但尚未达到报废标准的,则按规定应降至次一等级使用。

二、钢丝绳吊索具报废的认定和更换程序钢丝绳吊索具应按规定定期巡检和探伤,当使用人和设备维修人发现异状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鉴定。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报废标准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报废标准
吊链
安全使用
检查检验
报废标准
用作吊链时,吊链的名义质量等级与所用链条等级一致;
链式吊索使用前,应先用单肢极限工作载荷的2倍进行静载试验,试验时悬挂10 min,无破损或个别链环没有明显伸长,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链环是否发生塑性变形;
吊索上任何部位不得有裂纹、裂缝、明显锈蚀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
链条、中间环、连接环应灵活转动;
钢丝绳吊索
安全使用
检查检验
报废标准
无标识和检验证书或报告的吊索,严禁投入使用。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钢丝绳或金属附件的损坏超过报废标准时严禁投入使用。
吊索严禁超载荷适用。
钩头下吊索分绳夹角不得大于120º。
特殊装置链条、吊钩、吊环等金属附件的吊索,相互间应用卸扣连接,其额定载荷应相等。
吊索起吊要平稳,并应避免冲击载荷的作用。
变形:通过测量和近观检查确定卸扣是否有变形情况存在,做好记录;
磨损:通过测量确定卸扣各个部件的磨损情况,尤其是卸扣顶部,做好记录;
危险断面:检查受力部件断面的磨损及变形情况,做好记录;
探伤:对主要受力部件的危险断面进行磁粉探伤,做好记录。
起吊5吨以上大型索具使用的卸扣每年要进行检验和无损探伤
扣体长度:卸扣长度的实测尺寸超过公称尺寸的0.25%或0.5mm两者之较大者;
出现伤痕或显著锈蚀的吊环再利用,必须按8.2.6.3条的要求进行静拉力试验。
不允许将有缺陷的吊环焊补后重新使用。
起重索具组合部件上的吊环,按组合部件要求定期检查。
与链条连接的连接环,其环材直径必须大于链材直径。
与单只吊环直接连接的链、索数不得多于三肢,四肢链、索与主环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表1中的E型。
不得采用锤击的方法纠正已扭曲的吊环。

常用索具、吊具常识及报废标准(2007.11.25)

常用索具、吊具常识及报废标准(2007.11.25)

常用索具、吊具常识及报废标准(2007.11.25)常用索具、吊具的安全使用常识及报废标准一、吊索具吊索是以使用挠性元件不同如钢丝绳吊索、合成纤维吊带和吊链的总称,是起重作业中最基本和使用最广泛的工具。

1吊索的基本形式吊索可由钢丝绳、合成纤维带、起重短环链制作成以下形式(见图5—11)。

2 •吊索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图5—11吊索钢丝绳吊索、吊链、人造纤维吊索(带)的极限工作载荷是以单肢垂直悬挂确定的。

它们的使用形式是随着物品形状、种类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悬挂角度和吊挂方式,使吊索的许用载荷发生变化。

我们是通过一个吊挂方式系数对吊索的极限工作载荷进行修正,来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其表达式为: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X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上的极限工作载荷工柞中,只要实际载荷小于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即满足吊索安全使用条件。

不同的工作条件,吊挂方式系数不同,可参照下列条件选择。

当物品具有对称分布,且载荷在所有分肢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 —18选取。

表5—18对称分布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注:1 •表中吊索各分肢处于“直拉”状态,不穿套;当穿套时,除钢丝绳吊索外,其余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20%。

2 •当多肢吊索提升物品,只有部分分肢承担全部载荷,而其余分肢只起平衡作用时,计算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按实际不承载的分肢数相应进行减少。

3•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双肢吊索安全工作载荷=2 X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x cos®,三、四肢吊索安全工作载荷=3x 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x cos®。

当物品具有非对称分布,载荷在吊索分肢不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 —19选取。

表5—19非对称分布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注:1 •表中吊索各分肢处于“直拉”状态,不穿套。

2•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双肢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x 2cos® max,三、四肢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x 3cos® max(式中卩max< 60° )。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附件2: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1、吊带报废标准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3)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4)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5)吊带出现死结;(6)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7)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2、用于吊物的纤维绳、麻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更新报废:(1)绳被切割、断股、严重磨损,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2)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何一绳股磨损超过原直径的30%;(3)严重折弯或扭曲;(4)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5)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6)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3、钢丝绳报废标准当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2)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3)钢丝绳整根绳股的断裂、挤出、扭曲;(4)钢丝绳内部绳心挤出;(5)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6)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7)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8)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9)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10)钢丝绳热损坏;由于电弧、熔化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4、吊链报废标准当吊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3)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4)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5)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加以排除;(6)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达原尺寸10%;(7)吊链的任何部位出现裂纹,弯曲或扭曲现象和环铰间有卡死或僵涩滞阻等现象且不能排除时。

吊具、吊索报废标准与管理规范

吊具、吊索报废标准与管理规范

吊具、吊索报废标准与管理规范IX钢丝绳的报废标准:1.1、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应报废。

1.2、如果出现整根绳股的断裂,则钢丝绳应报废。

1.3、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或多层结构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显著减小时,钢丝绳应报废。

1.4、有任何内部细微损坏的迹象,引起钢丝绳的强度大大降低时, —经证实损坏,则该钢丝绳就应报废。

1.5、弹性减小,虽未发现断丝,但钢丝绳明显的不易弯曲和直径减小会导致在动载作用下突然断裂,应立即报废。

1.6、当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时,磨损使钢丝绳的断面积减小因而强度降低,钢丝绳应报废。

1.7s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

1.8s外部钢丝的腐蚀可用肉眼观察。

当表面出现深坑,钢丝相当松弛时应报废。

1.9、如果有任何内部腐蚀的迹象,A、钢丝绳直径的变化,钢丝绳在绕过滑轮的弯曲部位直径通常变小。

B、钢线绳外层绳股间的空隙减小,还经常伴随出现外层绳股之间断丝。

则应由主管人员对钢丝绳进行内部检验。

若确认有严重的内部腐蚀’则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1.10、出现波浪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若d2≥4d∕3,则钢丝绳应报废。

(式中d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dl是钢丝绳变形后包络的直径。

)LlK笼状畸变出现在具有钢芯的钢丝绳上,应立即报废。

1.12、绳股挤出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113.钢丝挤出变形严重时,则钢丝绳应报废。

114.绳径局部增大的钢丝绳应报废。

1.15.严重扭结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116.绳径局部严重减小的钢丝绳应报废。

1.17、钢丝绳部分被压扁是由于机械事故造成的。

严重时,贝IJ 钢丝绳应报废。

118.弯折变形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119由于热或电弧的作用而引起的损坏,钢丝绳径受了特殊热力的作用,其外表出现可识别的颜色时,该钢丝绳应予报废。

2、吊具中销轴与轴套的报废标准:2.2、塑性变形;2.2、裂纹;2.3、销轴与轴套配合间隙增大,不能满足构件相对运动需要;2.4、销轴断面磨损达原尺寸5%,应报废销轴。

吊索具报废检验标准

吊索具报废检验标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吊索具是物资吊装作业中经常使用的关键安全器具,它使用频率高,消耗量大,易损坏,存在安全风险大的特点,为了保证物资吊装作业安全,特制定报废标准。

一、报废程序:根据吊索具使用、报废标准和发现的缺陷,及时填写“报废申请报废单”向中心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报废。

由主管人员检验认可、签字,吊索具管理人员建立报废台帐后报废。

二、报废标准:1.钢丝绳:A.钢丝绳被绕坏或断丝断股;B.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腐蚀或磨损达到钢丝绳原直径的40%以上;C.钢丝绳在一定捻距内即有断丝根数超过5%;又有钢丝绳表面丝被腐蚀或磨损达到原直径的20%以上;D.钢丝绳在一定捻距内的断丝断股根数超过10%;E.受过死角拧扭,部分受压变形;F.油绳外漏。

G.绳子或两端绳扣因特殊原因致使拉断。

2.吊带(绳):A.商标脱落;B.表面磨损严重发毛达5%以上;C.内芯外漏,有破口达10公分以上。

E. 绳子或两端绳扣因特殊原因致使拉断。

3.吊环:A.吊环螺杆有部分弯曲、变形,螺纹有损坏;B. 吊环螺杆拧不到螺孔的跟部;C.吊环磨损严重使用时间长。

4.断线钳:A.钳口磨损无口刃或口刃断裂;B.钳把或钳口断裂;C.钳口丝母磨损无母扣。

5.索具:A.不管是链式、尼仑的单肢或多肢索具的钩子拉直、变形、断裂、钩内磨损出的伤痕达20%;B.绳子磨损发毛达50%以上,磨出破口达到10公分;C. 绳子或两端绳扣因特殊原因致使拉断;D.索具“O”型连接环变形、断裂。

6.扁担:A.扁担配置的钢丝绳达到钢丝绳报废标准;B.超过使用年限。

7.S钩:使用时间长,磨损严重,钩内有一定伤痕达20%。

8.撬杠:使用时间长,磨损严重,两头无尖或断裂。

9.护角:A.连接螺栓公扣、母扣无丝纹或螺栓断裂;B.护角上无磁铁。

10.吊带护套:磨损受伤达到50%以上。

11.安全警示牌:长期使用、磨损、损坏严重无法修复。

12.西气东输专用钩:A.绳子磨损达到钢丝绳报废标准;B.钩子拉直或磨损的无法连接耐磨铅块;C.“O”型连接环变形或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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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索具、吊具的安全使用常识及报废标准一、吊索具吊索是以使用挠性元件不同如钢丝绳吊索、合成纤维吊带和吊链的总称,是起重作业中最基本和使用最广泛的工具。

1.吊索的基本形式吊索可由钢丝绳、合成纤维带、起重短环链制作成以下形式(见图5—11)。

2.吊索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图5—11 吊索钢丝绳吊索、吊链、人造纤维吊索(带)的极限工作载荷是以单肢垂直悬挂确定的。

它们的使用形式是随着物品形状、种类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悬挂角度和吊挂方式,使吊索的许用载荷发生变化。

我们是通过一个吊挂方式系数对吊索的极限工作载荷进行修正,来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其表达式为: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上的极限工作载荷工柞中,只要实际载荷小于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即满足吊索安全使用条件。

不同的工作条件,吊挂方式系数不同,可参照下列条件选择。

当物品具有对称分布,且载荷在所有分肢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8选取。

表5—18 对称分布载荷吊挂方式系数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吊挂分肢数肢间夹角α与铅垂线角度β吊挂方式系数1 -- 120°~90°0°~45° 1.4 90°~120°45°~60° 13 -0°~45° 2.1-45°~60° 1.540°~90°0°~45° 2.1 90°~120°45°~60° 1.5注:1.表中吊索各分肢处于“直拉”状态,不穿套;当穿套时,除钢丝绳吊索外,其余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20%。

2.当多肢吊索提升物品,只有部分分肢承担全部载荷,而其余分肢只起平衡作用时,计算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按实际不承载的分肢数相应进行减少。

3.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双肢吊索安全工作载荷=2×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cosβ,三、四肢吊索安全工作载荷=3×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cosβ。

当物品具有非对称分布,载荷在吊索分肢不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9选取。

表5—19 非对称分布载荷吊挂方式系数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的极限工作载荷吊索分肢数分肢与铅垂线的最大夹角(βmax) 吊挂方式系数23 4 ≤45°11.41.423 4 45°<βmax≤60°111注:1.表中吊索各分肢处于“直拉”状态,不穿套。

2.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双肢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2cosβmax,三、四肢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3cosβmax(式中βmax≤60°)。

单肢吊索不同吊挂方式的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20选取。

表5—20 单肢吊索的吊挂方式系数二、钢丝绳吊索钢丝绳吊索是以钢丝绳配以端部件或用绳端直接插接索扣构成。

1.(6*37+FC)钢丝绳技术参数2.钢丝绳吊索的安全使用(1)制作吊索的钢丝绳应是符合GB/T8918中规定的多股钢丝绳。

选用钢丝绳合理,不能超负荷使用。

(2)多肢吊索任何肢间有效长度在无载荷测量时,误差不得超过钢丝绳直径的土2倍或不大于规定长度的±0.5%。

(3)吊索两端插接连接索眼之间最小净长度,不得小于该吊索钢丝绳公称直径的40倍。

(4)环形插接连接吊索的最小周长,应不小于该吊索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6倍。

(5)索眼绳端固定连接应避免一端相对另——端扭转。

(6)当索眼与端部配件连接时,宜镶嵌相应的索具套环。

否则端部配件与软索眼接触连接部位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钢丝绳的公称直径。

(7)直接挂入起重机械吊钩的硬索眼应与吊钩尺寸相适应,两者之间必须有足够的间隙,以确保硬索眼能挂入钩底。

(8)吊索必须由整根绳索制成,中间不得有接头,环形吊索只允许有一处接头。

(9)在使用钢丝绳前,必须对钢丝绳进行详细检查,达到报废标准应报废更新,严禁凑乎使用。

在使用中不能发生锐角曲折,防止被夹或压扁。

(10)钢丝绳与物体的尖角等直接避免接触,应垫麻袋等物件,防止损伤钢丝绳。

(11)防止钢丝绳与电线、电缆接触,避免电弧打坏钢丝绳或引起触电事故。

(12)测量钢丝绳时一般使用游标卡尺。

(13)经常保持钢丝绳清洁,定期涂抹无水防锈油或油脂。

(14)钢丝绳使用完毕后,应用钢丝刷将上面的铁锈、脏垢刷去,不用的钢丝绳定期进行保养,按规格分类存放。

在露天存放的钢丝绳应加盖防雨布罩。

4.钢丝绳吊索的报废钢丝绳吊索,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维修、更换或报废。

(1)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总数的5%。

(2)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断丝聚集在一起。

(3)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4)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5)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6)钢丝绳热损坏;由于电弧、熔化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7)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或绳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8)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

(9)端部配件按各报废标准执行。

(10)断丝报废其他标准:1、一个捻距内的最大断丝数捻距又叫节距,捻距就是每一股在钢丝绳上环绕一周的轴向距离。

六股钢丝绳在绳的2、锈蚀或磨损的断丝数3、危险环境下钢丝绳的断丝数吊运赤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应取一般起重机钢丝绳报废断丝数的50%,其中包括钢丝绳表面腐蚀进行的折减。

4、其他情况(1)整条钢丝绳断裂;(2)麻芯外露;(3)钢丝绳打死结;(4)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形状态;(5)其他严重变形状态。

5.钢丝绳吊索手工插编索扣钢丝绳吊索手工插编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参看图5—12):图5—12 手工插编方法(1)经五次穿插制成插接头,五次穿插可由三次整根股穿插和二次减少的股穿插组成。

所有插接头都应与钢丝绳的捻向相反;除第一组穿插外,其他组穿插所有股绳的尾端都应与钢丝绳的捻向相反。

(2)穿插应采取一股上、一股下的方式进行。

(3)如果钢丝绳有纤维主芯,绳芯应随第一组穿插的第一个尾端完全穿过去,然后将外露的绳芯剪掉。

如果绳股有纤维芯,则股芯应留在原来的股绳内。

(4)如果钢丝绳有独立的金属丝绳芯,应将该芯分成三部分,即:——两个股;——两个股;——两个股加其芯。

(5)如果钢丝绳具有独立的金属丝股芯,此芯应在第一组穿插时向里折,再向上完全插进五次完整穿插的插编头中心。

(6)所有的穿插应串牢拉紧到与被插钢丝绳的中心线相一致为止。

为了使插编部位平滑和圆整,应使用适当的工具进行整形,使它们进入合适的位置。

三、吊链吊链其挠性件采用起重短环链,短环链由Q235B、20#、20Mn等钢材焊接而成。

由于材质不同吊链分为M(4)、S(6)和T(8)级三个强度等级。

吊链的最大特点是承载能力大,可以耐高温,因此多用于冶金行业。

其不足是,对冲击载荷敏感,发生断裂时无明显的先兆。

其结构特点如图5—13所示。

图5—13 吊链1.吊链的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吊链单肢极限工作载荷可根据强度等级和名义直径从表5—21、表5—22、表5—23中直接选取。

其最大安全工作载荷按本节二中公式计算。

表5—21 M(4)级焊接吊链试验要求和极限工作载荷表5—22 S(6)级焊接吊链试验要求和极限工作载荷表5—23 T(8)级焊接吊链试验要求和极限工作载荷2.吊链的安全使用(1)经常用于吊运熔化金属的吊链应定期作退火处理。

(2)吊链端部配件,如环眼吊钩,应按相应要求使用。

(3)当用1/5极限工作载荷拉力测量时,多肢吊链的最长肢和最短肢有效长度差。

当长度在2m以下时,不应超过6mm;当长度在2m以上时,每1米不应超过3mm。

(4)吊链在高(低)温环境里作业时,单肢吊链极限工作载荷应符合表5—24的要求。

表5—24 单肢吊链在高(低)温环境里的极限工作载荷(5)S(6)、T(8)级吊链不应在酸性溶液、酸性蒸汽中使用。

M(4)级吊链在酸性介质中使用时,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此时该吊链的极限工作载荷应不大于原极限工作载荷的50%;吊链使用后,应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

(6)吊链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链条最宜于垂直起吊;链条不要用在振动冲击量大的场合,不准超负荷使用;使用前应经常检查链条焊接接触处,预防断裂与磨损。

(7)定期进行负荷试验;准备提升时,链条应伸直,不得扭曲、打结或弯折。

(8)用多肢吊链通过吊耳连接时,一般分肢间夹角不应超过60°(与铅垂线夹角300)。

3.吊链的报废吊链端部配件环眼吊钩、夹钳等应分别按有关规定报废。

其它端部配件和环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或报废。

(1)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

(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小到原公称直径的6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

(3)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

(4)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量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

(5)扭曲、严重锈蚀以后积垢不能加以排除。

(6)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量达原尺寸10%。

(7)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

四、合成纤维吊带合成纤维吊带是以聚酰胺、聚脂、聚丙烯长丝为原料制成的绳带,作为挠性件配以端部件构成的一种吊索。

它比同类金属绳、链制成的吊索相对轻便,更柔软,并减少了吊索对人身的反向碰撞伤害。

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有减震,不导电,对吊装件表面无磨损,在易燃易爆环境中无火花等特点,是近年来使用越来越多的产品。

1.吊带常见结构形式合成纤维吊带的结构可分为单吊带、复式吊带和多层吊带。

单、复式吊带是指并列吊带的数量,两条以上称为复式吊带。

多层吊带是以两层以上相同带子重叠缝制成一体的吊带。

吊带端部回叠缝制环(相当于钢丝绳索扣),称作软环,宽度小一些的吊带软环,可直接与吊钩等取物装置吊挂使用,或同其它吊索一样配有末端件使用。

目前,吊带产品多采用优质聚脂工业长丝为原料,其结构是由无极环绕平行排列的丝束组成承载环套(承载芯),配以特制的耐磨套管。

外套管不承重,只对平绕丝束起保护作用,使吊带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见图5—14。

吊带上标签颜色代表着吊带使用的材料,绿色为聚酰胺,蓝色为聚脂,棕色为聚丙烯。

制作吊带的安全系数通常不小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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