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一、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到市社保征缴稽核中心办理社保参保开户手续。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2、《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批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7、市人力资源市场(人社局二楼)或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登记盖章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企业类)或《进编单》(机关、事业单位类);8、《工资发放表》(当月或上月)。
注意事项:1、《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应与《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人员排序一致;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应按《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序号排列装订;3、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通过审核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未通过审核的应当告知原由;4、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还应到缴税的地税分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参加那些险种?说明:√应参加险种;☆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暂不缴纳;*由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局经办。
三、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如何确定?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缴费基数,首次参保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核定。
1、职工:以上一自然年度(1至12月)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的月平均数,作为本社保结算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下同)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新成立用人单位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第1个月工资确定。
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
2、单位:以上一自然年度(1至12月)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含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等)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社保结算年度的单位月缴费基数;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以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为本社保结算年度单位月缴费基数。
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须知(宣传材料)一、哪些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救助),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二、个人身份参保的条件和应携带的材料有哪些?首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人员,须是本市非农户口,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复印首页和自己本人一页),就近就便到市、区各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各是多少?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选择单建统筹方式(不设个人账户)的按4.5%的比例,选择统账结合方式(设立个人账户)的按8.5%的比例缴费。
2、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8.5%的缴费比例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步参加大病救助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领取失业金期满后,可以个人身份或在新就业单位接续医保关系。
四、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应是多少年?参保人员退休(职)时,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需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不得低于15年。
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原国有、集体单位的职工,其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前(本市2000年1月1日之前)的国有、集体单位的连续工龄,视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城镇居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其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每4个月折算为1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其中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折算后,剩余年限不足4个月的,则按4个月折算;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重叠时段,不折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西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

西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一、参保对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和离休、退休(退职)人员;2、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对象);3、年满16周岁(在校学生除外);4、具有西峰区户籍。
二、缴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标准1、参保人员可在1档-10档内任选其中一档缴费。
2、区财政为五保户、一二级持证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对参保缴费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父母,每人每年补贴30元。
三、新参保人员所需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持户籍证明);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4、特殊群体参保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
四、参保、缴费办理方式申请人填写《参保登记表》(特殊群体填写《特殊群体参保登记表》),核定家庭成员情况,选择参保标准,同时签名、盖章或留指纹确认,需补缴的填写《补缴申请表》。
缴费时到银行指定账户存入缴费金额,凭进账单到村委会(社区)经办人员处开具缴费专用票据。
在入户阶段,可由经办人员收取现金开具收费专用票据。
2011年6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不再缴费,从7月1日起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配偶和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可补缴,但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2011年补缴的不予补贴。
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低于15年。
五、首次待遇申领所需材料1、申请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手续的,需提供受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待遇享受1、1951年6月30日前出生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按月领取60元基础养老金。
2、1951年7月1日后出生人员(1)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不缴费的不能享受养老待遇。
单位参保须知

单位参保须知一、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凡依照法规、政策规定应当参加一项或几项社会保险的,均应当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市外用人单位的驻渝分支机构,凡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应在本市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注意: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应在养老专项参保,不属于公共受理范围。
二、办理方式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填报《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渝劳社综1表)、《人员增加表》(需用优盘拷贝)等,并提交以下资料:1、证明本单位依法设立的有效证照、批文及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有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出示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并提交复印件;5、外地驻渝机构、分支机构或企业非法人,应提供法人机构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6、按各险种规定其它应当提交的资料(如有职业伤害的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参保职工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表)。
6、表格类资料均应提交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填写好内容的电子档。
三、参保单位缴费基数1、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本单位缴费总数乘以各险种缴费比例计缴。
用人单位缴费总基数为本单位属于参保缴费范围的人员缴费基数(以下简称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险种个人缴费比例计算。
2、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工资4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0%核定。
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单位社会保障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组织机构代 码
□企业
□事业单位
□机关
□社会团
单位类型
体 □民间非营利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城镇个体工
商户 □其他
单位地址
行业代码
□中央 □省
□计划单列市 □市、地区
隶属关系 □县
□乡镇 □部队 □其他
社会保险登记证
编号
备注
注:参保登记当月25日前,须到地税管辖地专管员处办 理社会保险信息登记手续,否则无法正常缴费。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栏和“单位地址”栏填写的内容需与工商登记或有 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一致。
2.“行业代码”栏按照如下分类填写该类相应的代码:农、林、 牧、渔业-01,采掘业-02,制造业-0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业-04,建筑业-05,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06,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电通信业-07,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08,金融、保险业-09,房 地产业-10,社会服务业-11,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2,教育、文 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3,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4,国家机 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15,其他行业-16。
经济类型
法定 代表 人或 负责 人
姓名 身份 证号
电话
单位名称(章):
月日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参保日期 参保地区 单位 姓名 经办人 电话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社会保险 行业类别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办理须知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办理须知一、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个体劳动者缴费比例为20%。
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
3、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6.5%,个人缴费比例为2%;个体劳动者缴费比例为65+2%(建立个人帐户)。
4、大病补充保险单位缴费为每人每年36元,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24元(新参保当月交一次,每年七月交一次)。
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单位营业性质核定费率,个人不缴费。
6、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4%,个人不缴费。
二、社会保险费征收(一)单位缴费承办科室:征缴科(业务大厅“保险缴纳窗口”):申请条件(或政策规定):缴费单位当月缴费数额已核定。
办事程序:①每月11至25日②提供资料③开具《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申报材料(或应提交):①持进帐单(账户名:安顺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开户行:安顺工行塔山支行市府路分理处。
账号:2404030329249005303)②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即时即办收费标准:不收费(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承办科室:征缴科(业务大厅“个人保险缴纳窗口”)申请条件(或政策规定):参保个人当月缴费数额已核定。
办事程序:①每月10至28日②开具《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③根据财务到帐信息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缴费记录卡》办理时限:即时收费标准:不收费相关法律法规: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3、《贵州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2]28号)4、《安顺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安府办发[2005]32号)。
社会保险参保须知

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明确规定,符合征缴范围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费基、费率,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一、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下同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工伤保险费征缴范围:各类企业,未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生育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二、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又称社会保险费费基,它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缴费额的多少,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高低,缴费基数高社会保险待遇就高,反之就低;一缴费基数申报1、新增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为新参加工作包括职工流动到新单位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的,以其起薪之月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2、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每年4至6月参保单位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表式及报盘格式,申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收入;社保机构审核并按上下限标准核定后,作为本年7月至次年6月的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逾期未申报的,从7月1日开始社保经办机构按上月缴费基数的110%递增;二缴费基数核定按照每年省统一公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基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市区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2009年、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910元确定;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为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1497元;三、缴费费率1、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苏政发201085号和徐政发200223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为%;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2、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徐政发201112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为9%、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3、失业保险根据苏劳199869号苏财社199860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为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1%;4、工伤保险徐政办发2010252号文件规定:根据参保单位行业风险等级确定,单位缴费费率在%%之间;5、生育保险徐政发2002104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为%;四、缴费金额1、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职工个人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的8%,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按%比例结算;2、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9%,职工个人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的2%,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按11%比例结算;大病医疗救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按照徐政办发2009124号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必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单位和个人各缴纳5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元,全年12元,由个人缴纳;以上两项共计112元,其中:个人缴纳部分62元,每年一月份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除;3、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填写徐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每月6—27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单位同时申报办理职工参保手续;二变更登记参保单位如发生单位名称、法人、地址、单位类型、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隶属关系、开户行及帐号等信息变更,及撤销、解散、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自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复印件;2批准合并或分立的双方的协议书;3单位地址变动、迁移证明等;4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者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2、办理程序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用人单位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变更登记——原证收回,核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2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用人单位填写参保单位分立、分流申请表或参保单位合并申请表,新单位同时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保机构审核——原证收回,核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三注销登记当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情形时,应在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2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3社会保险登记证2、办理程序用人单位缴清社会保险费本金及滞纳金,妥善安置好单位职工包括退休人员——社保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四单位人员增减变动1、初次参保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①有效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如劳动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聘用干部表、录用干部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手册或干部调动介绍信等;②新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底一寸照片四张;2办理程序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续保登记表、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新增参保手续——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保证历卡;3其他特殊人员新增①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即伤残军人携带伤残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②突出贡献人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单位填写徐州市有突出贡献人员医疗补贴申请表表一和徐州市享受劳模待遇人员汇总表表二,带齐相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其中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的审批,需要到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门进行审核,经市总工会盖章确认;③离休干部遗属单位携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离休干部证书,离休遗属证书,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离休遗属无业证明,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2、个体参保转移至单位参保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①有效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如劳动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聘用干部表、录用干部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手册或干部调动介绍信等;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③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办理程序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体转入单位参保手续;3、市区统筹范围内单位间保险关系转移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①转入单位有效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如劳动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聘用干部表、录用干部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手册或干部调动介绍信等;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③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办理程序单位填写徐州市市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4、参保人员停保1解除劳动关系①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文件;②办理程序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停保手续2退休待批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于资料不全等原因退休审批手续尚未办结,参保单位为避免下月再次产生应缴费用,可以申请办理停止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四项保险医疗保险不允许停止缴纳;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办理停保手续;3死亡待批参保人员死亡后,因当月医疗保险费不到帐、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办理退保手续时,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办理停保手续;5、参保人员退保参保人员死亡或出国定居应办理退保;①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死亡:死亡证明;出国定居:出国定居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证明②办理程序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退保手续五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参保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或原登记有误,需要及时变更修改;①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派出所变更证明、单位证明等;退休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社区或单位出具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更改证明、派出所变更证明等;②办理程序填写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关键信息业务需复核六退费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后的缴费;①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退休退费:养老保险处审核通过的退休审批表;死亡退费:死亡证明;②办理程序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退费——业务复核;。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一、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应具备条件(一)男年满16周岁、未满5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45周岁;(二)有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三)具有本市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经营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应提供的资料(一)本人城镇常住户口;(二)二代居民身份证;(三)电子照片;(四)个体工商人员需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1日—22日(休息日除外)到本人居住地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流程(一)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和征缴核定,由地税部门委托邮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二)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参保人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邮局加办单》和邮局结算户存折到邮局窗口办理加办手续,即邮局将参保人的社会保险个人编号和结算户存折帐号建立对应关系,从参保人结算户存折上代扣社会保险费;(三)每月20日前在邮局结算户存折中存足社会保险费;(四)邮局每月25日从灵活就业人员结算户存折上足额划扣社会保险费。
四、200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2008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两个档次,第一档月缴费金额为293.26元;第二档月缴费金额为418.94元。
2008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为122元(含大额医疗保险费7元);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一次性费用缴费基数为11499.5元。
五、2008年9月起,低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生活困难低收入者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档手续从2008 年9月起,低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生活困难低收入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在原两个档次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档次,即按上年岗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为251.36元;凡申请按上年岗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20日前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存折,到邮局网点办理缴费基数调档手续,从办理调档手续次月起,按调整后档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之前的缴费基数,不作调整。
重申参加社保通知

重申参加社会保险通知
我公司曾发过关于执行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通知,为更加深入贯彻政策,完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制度,现再次重申参险须知:
一、转正的正式员工提交参险资料即可参加保险。
二、参加方法及流程:
(1)新参加保险人员:
1、先将个人档案存档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或职介
2、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
人信息登记表》(表二)
(表格在门店办公室领取)
3、交两张彩色一寸免冠照片(背面字迹工整写清名字);
4、交一份清楚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原来参加过保险人员:
1、请到原参险的人才或单位打印保险转移单,档案自己仍存在人才
或职介。
2、交一张彩色一寸免冠照片(写清名字)及医疗蓝本。
请各店长务必通知到门店每位员工,材料准备齐全,于6月15日前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即可当月参加,15日以后交材料的次月参加。
(材料不齐不予办理,不交材料的视同自己放弃,并签署下面的申请书且必须于6月15日前交到人资总部)
联系人:刘燕电话:88848152
人力资源总部
2007年5月25日
申请
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本人因无法备齐参险材料,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后果有本人承担。
日后如备齐参险材料,随时参保。
(同时此申请作废)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须知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须知
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请各用人单位履行以下义务:
一、用人单位在成立之日起15日内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30日内,应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参保单位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按日加罚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职工在流动、辞职、退休或因其他与单位劳动关系发生改变时,用人单位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变更业务。
五、参保单位应每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上年度应发工资作为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待遇等重要数据,请各参保单位如实申报。
六、单位因破产倒闭、兼并重组或在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及其他变更时,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或注销等相应业务。
年月日以上告知我已看过并同意(法人代表签名):。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宣传材料之一)一、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一)提供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2、《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批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7、市劳动监察支队登记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企业类)或《进编单》(机关、事业单位类);8、《工资发放表》(当月或上月)。
(二)注意事项:1、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应与《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人员排序一致;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应按《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序号排列装订;4、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通过审核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未通过审核的应当告知原由;5、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还应到缴税的地税分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办理那些险种?说明:☆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暂不缴纳。
*由市机关事业社保局经办。
三、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如何确定?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缴费基数,首次参保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核定。
(一)企业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以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当年社会保险结算年度单位缴费基数。
(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新成立用人单位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第1个月工资确定。
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三)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五、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业务流程图。
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须知一、参保范围及条件:1、常住在柯城区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原通过市本级单位参保缴费中断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人员,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办理参保缴费。
2、符合参保范围人员须在每月25日前按规定来我中心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但同一险种不得在同一时期内重复参保缴费。
二、提供材料:1、新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柯城区范围内的农村户口参保人员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并同时提供一寸彩照(只参加养老保险的1张,同时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2张),用于办理养老保险手册及医疗保险卡。
2、中断续保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本人身份证,办理续保手续。
3、原在异地参保缴费的城镇自由职业者申请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应带原《养老保险手册》、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一份、一寸彩照1张,办理参保手续,并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基金转入手续。
三、缴费基数申报及费率选择:每年缴费标准适用周期为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底。
每年5月份公布上年度省、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和政策规定的缴费费率。
参保人员须在每年6月15日前来我中心申报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逾期申报的,由我中心按政策规定核定缴费基数。
四、缴费程序:办妥参保登记手续后,应在社保经办人员核定的缴费期限内,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市区县学街11号,电话为:3038155,3055519),按其规定办理缴费登记手续,应同时提供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帐号,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款协议,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逾期缴费的,地税部门将按规定每逾期一天加收2‰的滞纳金。
五、其它注意事项:1、因各种原因需要中断或终止缴费的,由本人或家属带身份证或保险手册,在每月二十五日前及时到市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自次月起停缴各种社会保险费,但必须到地税部门缴清停缴前的欠费及滞纳金。
[参保须知-必读]
![[参保须知-必读]](https://img.taocdn.com/s3/m/b0bc3df0ba0d4a7302763a5f.png)
参保须知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四)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五)单位公章。
(六)北京CA数字证书(在地税办理或每周五在社保办理)。
(七)移动存储设备——U盘。
(八)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2、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3、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二、参保单位初次办理社会保险程序: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和上述第一条所列的复印件(表和复印件都要加盖单位公章)交至保险登记窗口,领取社保登记证号码,并持U盘拷贝五险合一企业版信息采集软件及操作说明。
U盘中的操作说明,返回单位安装软件,录入信息,打印表格,导出数据。
并请前往您的开户行办理《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相关信息请参照第四条)数字证书、《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将储存报盘数据的U盘、(打印版一式二份),所有表和复印件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时间为:每月5号至25号。
15个工作日内到网上申报岗进行申报增员信息,增员成功后,携单位公章领取《社保登记证》并生成当月月报,当月不能再办理人员增减。
增员应在每月5至25日之间,如因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增员,造成职工不能及时享受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一)首次参保单位需提供的资料1、深圳市(区)编办批文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提交复印件);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3、《深圳市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套改工资名册表》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提交复印件);4、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5、填写《深圳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同时填写《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月报表》,(以下简称《月报表》,由社保机构提供)。
(二)首次参保人员提供的资料1、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制作《深圳市劳动保障卡》(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卡》)用的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3、提供参保人员的有关资料(与“(三)中的(1)、(2)”,从市内、市外调入所提供的资料相同);4、新调入人员,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申报办理参保手续;5、提供编制卡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工资审批表。
7、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制做《劳动保障卡》,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做《劳动保障卡》的数码照片回执,单位填报《月报表》;(三)已参保单位情况发生变动时按以下规定办理1、人员增加:填写《深圳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月报表》(以下简称《月报表》,要求将财政和自筹人员分开填写,还要把“增加栏”内每项内容填写清楚),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市外调入:①国家公务员、职员:需提供调令、编制卡及工资转移单、身份证复印件。
②合同工:需提供《合同工劳动用工手册》、编制卡和工资转移单,以上人员如有养老保险金转入我市,需提供内地社保机构的“职工养老保险金转移单”,经查核到帐后,由市社保机构的机关事业社保处(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养老保险金转入我市的户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开户银行:建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账号:034002610127893)。
③毕业分配:需提供“大学生毕业分配通知书”及工资转移单,身份证复印件。
④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工资转移单、身份证复印件。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一、参保条件及办理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我县城乡户籍的人员,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持相关证件和应缴纳的保险费,可以家庭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城镇居民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居民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缴纳标准及办法㈠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省、市财政对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0元;县财政对参保的45—59周岁享受计生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及农村双女绝育父母每人每年补贴100元,对参保的享受民政扶持政策的烈士遗属每人每年补贴100元,为失去劳动能力的重度(1—2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我县最低缴费档次全额。
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抵销个人缴费。
㈡缴费方式: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缴纳。
参保人按照自选缴费标准,应在本年度集中缴费期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下年度养老保险费。
三、个人账户建立及继承县经办机构从参保人员参保之日起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利息),并进行明细登记,每人一表,终身保存。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总额及利息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总额和利息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四、养老金待遇领取及调整㈠养老待遇标准。
月养老金待遇=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月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总额÷139(系数)。
县财政为60周岁及以上的重度残疾(1—2级)、烈士遗属每人每月加发10元基础养老金,对领取待遇的享受计生奖励扶持政策的独生子女和农村计生(绝育)双女户父母每人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20元。
呼和浩特社保须知

呼和浩特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单位)须知一、那些人可以参加呼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①各类企业(包括在城镇注册和经营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
②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职工。
③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④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⑤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⑥灵活就业人员。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驻本市的中直企业、自治区区属企业和呼和浩特铁路局等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险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核定、统一录入基本信息、统一建账、统一征收、分险种划账,分险种支付待遇。
流程: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申报→社会保险核定→社会保险录入、建账→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到账确认→分险种划分个人账户→证历的制作和发放→待遇的发放。
三、怎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单独办理社保登记。
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四、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需要填写缴费单位名称、电话、单位地址,邮编、工商登记信息(或批准成立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缴费单位专管员姓名、所在部门、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主管部门、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参加险种。
2、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①营业执照。
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②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五、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各种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须知

各种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须知率计息。
三、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四、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1%个人帐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帐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
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五、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准备哪些证件和资料?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身份证;(二)户口簿;(三)本人档案材料;(四)登记前曾在其他统筹地区参保的,还应提供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
六、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限有何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后,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可累计折算。
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的早晚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吗?个人账户资金的积累与参保人员未来养老保险待遇直接挂钩,个人账户建立的时间对参保人员退休时养老金的结构和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待遇有直接影响。
一般来讲,建立个人账户越早,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多,基本养老金待遇就越高。
八、什么情况下允许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以下情况可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1)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2)在职(或退休后)死亡的;(3)出国(境)定居的;(4)农民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自愿退保的;(5)外籍人员在中国参保离境或达到退休年龄选择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的等。
社会保险申报登记须知

社会保险申报登记须知一、领取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职工增加表》;自带U盘等存储工具拷贝“批量报盘”文件。
二、请于当月22日前携带营业执照(或单位批准成立证件)复印件、组织结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职工增加表》、U盘、近期财会凭证(装订好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职工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社保服务大厅2楼窗口)进行申报、登记、参保。
三、申报注意事项:1. 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职工增加表》,经企业负责人、填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2.仔细阅读“批量报盘说明”。
将首次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批量报盘”中。
对于已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信息不再录入,将其社保个人编号填写在《社会保险职工增加表》中。
3.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各项收入)来计算确认;新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申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申报,高于300%的,按300%申报。
4.申报次月起,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号前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申报,并可到征缴中心打印“社会保险费月缴结算报表”。
四、备注养老保险费率:28% (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费率:10%(单位:8% 、个人2%)失业保险费率:3% (单位:2% 、个人1%)(农村户口的个人1%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划分;缴费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率:0.8%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为0.4%;缴费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咨询电话:(0555)2354151、2354152、2354595、2354155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
行业基准费率按风险较小行业(一类)、中等风险行业(二类)、风险较大行业(三类)分别确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2%。
个人缴费参加社会保险须知_1.doc

个人缴费参加社会保险须知-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五)在深圳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户名和帐号页的复印件(验原件);(六)已有《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的人员,在申请个人参保缴费时,需验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首次申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五、参保办理程序第一步:到户籍所在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和签订《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第二步: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第三步:持参保所需提供的资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第四步:需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六、其它(一)遗失补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遗失补办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属原《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遗失补办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二)参保受理时间:每月15日(含15日)前申报的当月处理,16日后申报的,视为次月处理;(三)银行托收时间:每月21 26日;(四)参保人应于每月20日前在银行托收账户内存足当月应缴社保费,以防止托收失败。
如连续三个月托收不成功,社保机构将视为参保人员自动停止参保。
若恢复正常参保的,必须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24、为了你的身心健康可养一只宠物,为了宠物的身心健康,就不要养了……据说它们太孤独了也会得忧郁症。
25、握紧的手里面可能什么都没有,把手张开,你将拥有一切!26、要从容地着手去做一件事,但一开始,就要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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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保险须知》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共5项保险。
其中养老、失业、医疗3个险种合并,即经常说的三险,而生育保险则与医疗保险实行捆绑制即交医疗就必须交生育。
另签订劳动合同则必须缴纳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缴纳方法:先确认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每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每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养老按照陕西省社平工资、其他按照西安市社平工资)公司为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对于在除公司外的其它单位或社会组织参保的人员不再办理:一、养老保险:1、如何缴纳:根据国家规定,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每人每月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8%,交纳当月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本人直接交纳或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数乘8%缴纳个人养老保险;企业应承担的20%部分由企业按月交纳。
2、如何享受养老保险: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并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可享受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即个人可一次性享受帐户养老金)。
3、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5年以上的。
本市实行养老保险(约92年)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4、养老的转移对所有员工,离职时停止缴纳。
如果下一个单位在西安市工作只需开出《社保转移申请表》,如在外地工作,报上该单位所在社保的名称和该社保的开户银行,及开户银行帐号,公司把养老凭证转到你的下一个单位。
现在有很多人,先后就职于不同地区的几个单位,操作方式应该是:从前一个单位离职时,保险关系停止。
找到下一个单位上班后,拿转移证明转到下一个单位或者是转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缴纳养老保险在时间上有重叠的,最后在退休办理养老手续时,只认可一份养老保险,其余个人交的重叠部分退回个人。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每月养老金按照国家规定核算后发放。
二、医疗保险:根据国家规定,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每人每月按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1.6,交纳当月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本人直接交纳或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数乘2%+1.6缴纳个人医疗保险;企业应承担的7%+6.4部分由企业按月交纳。
2、如何享受:医疗保险为个人缴纳保险后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员工未及时送交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材料、缴纳办理医疗保险工本费7.5元(本人直接交纳或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影响到医保本(卡)的办理及发放时间的,责任由本人负责。
1)如何看病:(1)门诊持专用病历(医保本、医保卡)----挂号--------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复式专用处方或检查、化验单-----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交费-----检查化验取药治疗。
(2)住院门诊医师开具住院证----持专用病历、统筹基金支付卡、住院证到定点医院医保办审核登记盖章----住院处办理挂帐手续交付押金------住院治疗。
注意:1、必须在医保定点的医院办理住院就医,否则发生费用本人承担。
2、参保患者门诊做特殊项目检查治疗和住院治疗时必须持专用病历、IC卡办理挂帐手续,未办理挂帐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负担。
3、新医保卡未设置初始密码,使用卡时须自己设置密码方可使用,此卡只可用来买药医疗本,在医院就诊时出示该本,到医院医保科直接挂账,进行报销。
医疗个人账户按照本人缴费工资中比例计入:40岁以下的按2.7%计入;41-50岁按3.0%计入;51岁以上的按3.6%计入,退休人员按养老金的5%计入。
西安市内医疗保险转移时需出具医疗保险变更表。
西安市外的则不存在医疗险的转移问题。
只是医疗险在甲地停止,在乙地重新上。
但离职以后生病,就只能自己解决。
三、失业保险根据国家规定,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每人每月按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1%,交纳当月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本人直接交纳或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数乘2%缴纳个人失业保险;企业应承担的2.0%部分由企业按月交纳。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指的是哪些人员?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这些人员具体指的是以下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3、失业人员主动辞职的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主动辞职的情况下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失业保险金如何发放?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对城镇户口的处理方式是: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生活来源且缴纳满一年,可以办理失业补助。
要求在离职后一周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60天内,把档案转入街道,办理失业手续后,才能领取。
期限是按缴费年限满一年领3个月、满2年领6个月,类推至满10年领最多24个月的生活补助,金额是最低工资的75%。
重新找到工作后,再办招工手续。
四、工伤保险1、工伤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工伤保险为个人缴纳保险后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工伤必须在工伤定点的医院办理住院就医(工伤定点医院见附表),费用先由个人或企业垫付。
工伤审批后按规定报销。
2、工伤申请办理流程发生工伤事故后本人必须马上报告用工单位,说明受伤者姓名、性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简要经过;24小时内用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公司接到报告后向西安市工伤基金管理中心备案;发生工伤事故后两周内,本人应向公司提交工伤认定办理所需资料,公司审核相关材料后向西安市劳动局工伤鉴定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如下:1、本人自述事故经过;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两名证明人亲自书写的旁证材料,旁证人身份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4、原始病历、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5、西安市《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需提交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它证明;发生事故下落明需认定因工死亡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工伤待遇(费用)支付流程在西安市劳动局下达了关于工伤认定的批复后,由公司或本人准备相关材料如下:工伤费用类:1、身份证复印件;2、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含长期和临时医嘱、手术记录、特殊检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入、出院记录),医疗保险专用病历;3、每日清单、费用总清单;4、发票原件;5、如有转院、旧伤复发则应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工亡费用类:1、身份证复印件;2、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消除证明;3、供养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4、供养抚恤金申请表;5、工亡人员与供养人员关系的证明;伤残费用类:1、身份证复印件;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员工将材料报公司审核后,报西安市工伤基金管理中心。
西安市工伤基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后支付费用,由公司通知员工本人领取。
五、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用于员工本人或配偶生育或和生育相关的活动,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补贴支付最高标准为:顺产4000元,剖腹产6000元,(男职工则只能报销50%)。
1、.女职工生育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1).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11楼证件管理购买)(2).住院发票、门诊票据;(即住院费和产前检查费)(3).一胎(计划内)生育证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5).产检病历、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医疗费用明细单复印件;(医院病案室打印)2、.男职工配偶申报时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1).配偶提供无工作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2).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3、.其它手术(上环、取环、人流、宫外孕)待遇支付申报需提供材料:(1).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医院结算票据、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门诊病历;若发生住院费用,还需提供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医疗费用明细单复印件等;六、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凡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西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专户的职工, 在购买自用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般要求已正常缴存一年以上或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4、购买全部产权自用住房并己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5、同意用所购的房产或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贷款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为保证人;6、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有关规定。
申请贷款所需资料∷个人资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2、借款人婚姻证明;3、购房缴款凭证;4、夫妇双方收入证明;5、合法的购房合同;6、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7、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房屋建审资料∷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国有土地使用证;6、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个人住房贷款所需费用1、房屋评估、抵押登记工本费:每户80元;2、住房置业担保服务费(一次缴付):贷款总额×费率×贷款年限。
担保费采取分段累加计收:1-10年费率为1.2‰;11-20年费率为0.8‰;21-30年费率为0.6‰。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