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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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一、“三好学生”条件(一)思想品德好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拥护党的领导。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法制教育活动,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踊跃参加公益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4、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重自身文明素质提高,文明行为习惯好、自律性强。

5、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有正确的审美观点,生活态度积极健康。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环保意识强,勤俭节约,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二)学习好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发法。

2、勤于思考,勇于实践,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语、数、外三科成绩优秀(80分以上)其他科成绩均在良好(70分以上)。

(二)身体好1、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2、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较健全的人格,社会适应能力较强。

3、体育成绩优良。

残疾学生和因病免体的学生,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一)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

(二)热心社会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威信。

(三)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一)“三好学生”评选办法1、“三好学生”每学年在各班按15%比例评选。

2、学生可以自荐,也可以由班委会提名。

班主任在征求年级组长、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差额提出候选人。

3、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委会组织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公布结果,并上报政教处。

4、政教处汇总审查后,送交学校行政会讨论批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1、“优秀学生干部”与“三好学生”评选同步进行,参评学生必须是在班、校内或团支部内担任一定社会工作的同学。

三好、优干、毕业生评选条件

三好、优干、毕业生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办法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内蒙古。

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注重体育锻炼,坚持参加早锻炼和各项体育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讲究公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行为现象作斗争;在学校开展的“三文明”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

5、德智体测评成绩两学期均在班级前1/3。

如果三项中有两项特别突出,另外一项可放宽至全班的前1/2。

三好学生评选办法1、三好学生按每班2名评选,45人以上班级可评3名。

2、两学期中,均获得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除外)。

3、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在班级民主评选的基础上产生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内蒙古;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讲究公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热心为同学服务,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年度考试无补考课程,两学期智育及德育成绩均在班级前1/2,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1、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2、比例不超过班级学生人数的4%3、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可适当降低智育、体育方面的条件。

中学三好学生评比条例

中学三好学生评比条例

中学三好学生评比条例旨在评选和表彰在品德、学业和身心方面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中学生,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评比条例:一、评选对象:中学三好学生评选对象为在校中学生,包括初中和高中学生。

二、评选条件:评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品德方面:积极向上,遵守纪律,处事公正;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乐于助人,尊重师长和同学;具备正确的行为礼仪和健康的生活习惯。

2. 学业方面:学习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均在年级前列;具备积极学习的态度,能够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具有较好的课堂纪律和学习方法。

3. 身心方面:身体健康,具备体育锻炼的习惯;参与并表现出色的校内外文化、艺术、体育和社会活动;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变化和压力。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班级或年级教师提名候选学生;2. 评选材料收集:候选学生提交个人简历、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3. 评选小组评议:由评选小组对候选学生进行评议,包括个人品德考察、学业成绩分析和综合素质评定;4. 确定获奖名单:评选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5. 颁奖仪式:在校庆或学期末等重要场合,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6. 长期跟踪:对获奖学生进行长期跟踪,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发展。

四、评选原则:1. 公正公平: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评审依据明确,评选结果客观公正;2. 激励引导:评选活动旨在激励全体学生,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全面发展的意识和习惯;3. 综合评价:评选综合考虑学生的品德、学业和身心素质,不能单纯以成绩为唯一依据。

五、评选周期:中学三好学生评选原则上每学期评选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评选周期。

六、奖励措施:对评选为中学三好学生的学生给予以下奖励措施:1. 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品;2. 予以表彰和宣传,将获奖学生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3. 在评选结果出炉后,开展颁奖仪式,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4. 优先享受学校或社会提供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和补助;5. 给予在大学招生中适当的加分或其他优先考虑。

2023年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2023年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2023年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方案第一部分:评选对象和条件1. 评选对象本评选活动针对2023年在校的中学生进行,包括初中和高中的学生。

2. 评选条件(1)品德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尊重师长,关心他人,乐于助人。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各科知识积累扎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

(3)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积极,并在其中表现突出。

(4)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和组织能力,在课堂、社团、班级等方面担任过重要职责。

(5)具备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艺术等方面的特长。

第二部分:评选流程1. 提名阶段(1)开展学生自荐,鼓励所有学生积极参与,向老师提交自己的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自我评价、所获奖项等。

同时,鼓励老师根据平时观察和学生表现,提名优秀学生,向学校提交提名材料。

(2)学校组织评委会,由校长、教导主任、辅导员、学科教师、学生代表等组成,审查评选材料,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

2. 评审阶段(1)组织评审组,由中学相关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进行评审工作。

(2)评审内容包括:品德评价、学习成绩评价、活动参与评价、个人能力评价等,综合考虑学生在这些方面的表现情况。

3. 筛选阶段(1)根据评审结果,筛选出初步的候选人。

(2)对初步候选人进行面试,由评委询问学生的学习情况、参与活动情况、个人特长、思想品德等方面的问题,并加以评判。

4. 公示阶段(1)公示初次筛选结果和面试结果,公示期为一周。

(2)接受社会各界对初次筛选结果的监督和评议。

5. 最终评选(1)根据公示结果和评议意见,最终确定中学三好学生名单。

(2)校园广播或官方网站发布获奖名单,同时通知获奖学生及其班主任。

第三部分:评选标准1. 品德评价(1)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班训遵守。

(2)团结友爱:关心他人,帮助他人,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3)公正正直:不欺负同学,不偷窃、抄袭等不良行为。

(4)责任心:对班集体有责任感,认真做好分内工作,能够自觉维护班级秩序。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文明生评选标准与方法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文明生评选标准与方法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文明生评选标准与方法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与方法:标准:1. 学习成绩优秀:成绩在班级前列,没有不及格科目。

2. 品学兼优:品德端正,做事认真负责,阳光向上,乐于助人。

3. 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具备一定的社会公益意识和责任感。

评选方法:1. 各班级教师自行初选: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根据以上标准选出班级中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候选人。

2. 学校审核: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对各班级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保不违背评选标准。

3. 全校评选:通过班级和学校评委会综合评选,选出全校的中学三好学生。

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与方法:标准:1. 能力突出:担任班级职务期间,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2. 负责任:认真对待班级工作,积极参与班级活动,能带领同学共同完成班级任务。

3. 服务意识强:乐于为同学服务,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问题,积极解决同学的困难。

评选方法:1. 班级推荐: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投票或班级评议,推选出能力突出、负责任且具备服务意识的候选人。

2. 学校审核: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审核班级推荐的候选人,确保符合评选标准。

3. 学校评选:通过班级和学校评委会的综合评选,选出全校的优秀班干部。

文明生评选标准与方法:标准:1. 行为文明:在校内校外都能够遵守公共秩序,礼貌待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 积极向上:热爱学习,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广泛涉猎知识领域,为他人提供帮助。

3. 具备道德素养:注重诚实守信,尊重师长、长辈和同学,关心社会公德,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评选方法:1. 学校组织投票:学校全体师生通过投票方式选出具备行为文明、积极向上和道德素养的候选人。

2. 学校审核: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审核投票选出的候选人,确保符合评选标准。

3. 学校评选:通过学校评委会的综合评选,选出全校的文明生。

三好学生及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及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及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一、指导思想:“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的评选,将积极围绕学校学生发展目标“开放,意为思想活跃,视野开阔,外显为有大气的形象;博大,意为仁爱谦厚,心胸宽广,外显为有和气的形象;高尚,意为品性端庄,人格纯洁。

外显为有正气的形象;致远,意为淡泊名利,勤奋进取。

外显为有底气的形象”,引导学生理想远大、追求上进、诚实守信、活泼开朗,争做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

二、评选范围在校的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4、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1.5个学年(一年级除外)。

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四、评选办法1、各班根据评选项目,由学生自主申报,候选人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民主推举评议;征求任课老师意见;由班主任填写申报表上报,最后由德育处审核通过。

结合学生日常的表现,进行评选。

2、优秀学生为每班5人,予以班级表彰,并记录学生档案。

3、被评为“校文明班级”的,可在当学期规定比例中适当增加一人,但必须符合申报条件。

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及评比制度

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及评比制度

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及评比制度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l.有道德、有思想、有文化、守纪律、体魄健壮。

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富有开拓精神,努力做创造型人才。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在某一学科有特殊爱好或在某一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认真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按规范内容要求自己,勇于改正缺点,争取进步,在某一方面进显。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活动,努力增强体质,平日锻炼和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5.认真学习英雄模范事迹,在某一方面进步特殊突出。

二、三好学生评比制度
1.每学期进行三好学生初评,每学年度进行三好学生总评。

2.以班为单位进行初评,总额为班级总人数的15%。

3.初选前,先学习《三好学生评比条件》,然后个人总结。

4.在自我小结的基础上学生自荐或互相推荐,师生共同协议,提出名单。

5.班主任审查,写出评语。

6.评出三好学生由学校行政领导(队干部参考意见)集体讨论审定并张榜公布。

7.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或喜报。

中学优秀学生干部、品德优秀生、三好学生评选奖励制度

中学优秀学生干部、品德优秀生、三好学生评选奖励制度

**中学优秀学生干部、品德优秀生、三好学生评选奖励制度一、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含标兵)条件: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各项集体活动。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

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操行评定为优秀等级。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

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纪律好,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学科必达分数由年级控制。

3、身体好。

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总评成绩70分以上。

4、三好标兵在最优秀的三好学生中产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工作作风好。

作风正派、踏实、积极主动联系班主任,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态度好。

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积极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

3、工作效果好。

工作积极主动,多想办法,克服困难,成绩显著,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4、学习刻苦认真,各科成绩基本达到三好学生的要求,除体育课外,其他个别学科可降低2分,操行评为优秀者。

(三)品德优秀生条件:基本条件与三好学生相同,而且在道德上有较突出的良好表现。

在学科成绩上可降低5—10分,但各科必须合格。

二、评选办法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包括班干、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以及品德优秀生每学年评定二次。

(或学期初评,学年总评)2、三好学生,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学习有关条件,经过学生提名和评议,由班主任审定报级组会议通过。

3、三好学生标兵、优干、品德优秀生由班主任提名,级组会议协商,由级组长审定报学校审批。

4、区、市、省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报主管校长审批。

三、评选名额1、三好学生名额不限,按条件要求,据实评选。

(名额参考: A班占班人数的35%,B 班占班人数的25%)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品德优秀生每班各1名。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与方法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与方法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一、思想品德好(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内外大事,了解国情。

(二)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

(四)人际关系和谐,诚实守信,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主动帮助他人。

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五)热爱劳动,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六)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生活情趣健康向上。

(七)在校内外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

二、学习好(一)学习刻苦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二)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善于创新,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良。

三、身体好(一)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自信自强,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不怕困难。

(三)体育课成绩优良。

残疾学生和因病免体的学生,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三好学生”评选方法一、思想上进,品德优良,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

二、遵纪守法,严于律己。

全学期没有出现迟到、早退、旷课的现象。

德育考核总评为优秀。

三、充满强烈的学习自信心,学习刻苦、认真、自觉,学习成绩优良。

四、在品德、学习、体育、艺术、科技、劳动、学生工作(含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方面,至少有三项属于特别优秀的档次。

五、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注意个人修养,文明有礼,尊敬师长,与同学互助互爱。

六、学生在学习、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如曾受到省级、国家级教育、体育、文化、科技等行政部门和宣传、共青团、妇联等党群组织表彰或嘉奖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考虑。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特长生评选条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特长生评选条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特长生评选条例一、三好学生(一)条件:1.德育:有较高的思想整只觉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关心时事政治,是非观念分明,以国家和人民最高利益来确立自己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行动。

有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文明礼仪表现好。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班级公约,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活动,关心爱护学校核班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思想品德评定等级为优秀。

2.智育:学习目的明确,具有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和提高全民族素质而努力学习的明确方向。

学习态度端正,有责任心和进取心,有不怕困难和用于攀登的良好素质。

学习方法良好,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科学的学习习惯。

学习效果明显,能力有较大提高。

各科成绩总平均初中85分以上,高中75分以上,没有不及格的科目。

3.体育:认真上好两操一课,积极参加体育达标活动和体育锻炼,注意培养顽强的意志和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体育课成绩70分以上。

(二)评选:三好学生要有小组讨论提名,班委会研究推荐名单,班主任审查后确定,并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报教育处审定。

校级三好学生一般按各班人数的10——25%推荐。

校级以上的三好学生根据上级教委分配的名额,在校级三好学生中产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一)条件: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三好学生的条件,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组织能力强。

能以自己的表率行为组织动员和积极带领同学,较好的完成学校、年级、班级布置得各项工作。

2.管理能力强。

按时召开有关会议,分析情况,落实任务,有民主作风,善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3.成效显著。

协助班主任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所分管工作有序有效,在争创三好和文明集体等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

(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在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成员范围内评选。

小组提名,班委会或团委会讨论通过,班主任审查。

三好学生及各类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三好学生及各类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三好学生及各类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方案评选三好学生及各类单项积极分子是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一种认可和鼓励,通过评选使学生在品德、学业、身体、艺术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本方案旨在制定评选三好学生及各类单项积极分子的具体步骤和标准,以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一、评选对象1.三好学生评选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2.各类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1)品德:遵纪守法,团结友爱,乐于助人,有爱心,有责任感。

(2)学业成绩:学习认真,积极参与各项学校活动,学习成绩达到班级前10名。

(3)身体素质:注重锻炼,关心健康,积极参与体育活动,身体健康。

2.各类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标准:根据各类单项积极分子的不同要求制定具体评选标准。

三、评选程序1.三好学生评选程序(1)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推荐候选人,并由班级口头推荐。

(2)评选小组由年级各班主任和学校工作人员组成。

(3)评选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了解其品德、学业成绩以及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情况。

(4)评选小组综合面试结果和班级推荐情况,确定三好学生名单。

(5)学校公示三好学生名单,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

(6)最终确定三好学生名单。

2.各类单项积极分子评选程序(1)学校公示各类单项积极分子评选项目和标准。

(2)学生自愿报名参与评选。

(3)评选小组根据各项评选标准进行初步筛选。

(4)评选小组进行面试、考察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深入了解。

(5)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标准和排名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获奖者名单。

(6)公布获奖者名单,并颁发奖励。

四、奖励与表彰1.三好学生奖励与表彰(1)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2)在学校和班级的通报表扬。

(3)个别学科或艺术特长突出的三好学生,可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2.各类单项积极分子奖励与表彰根据各类单项积极分子评选项目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奖励与表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学分加分等。

五、评选结果的监督与反馈1.学校通过学校网站、校报等形式公示评选结果。

“三好学生”、“品学兼优”评选要求

“三好学生”、“品学兼优”评选要求

“三好学生”、“品学兼优”评选要求
为了鼓励先进学生,激励后进学生,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和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三好学生”、“品学兼优评选要求:
一、”三好学生“评选要求
1、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并能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发展特长。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学风考风端正;刻苦钻研,能独立思考,富有创造性,注意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创造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各科成绩均达到优良等级。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或具有专长,在各项体育竞赛中成绩突出。

二、”品学兼优学生“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

2.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守纪律,热爱劳动,乐于助人,关心集体,模范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多思好问,认真完成作业,有较好的学习习惯,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讲究卫生,注意保护环境卫生。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队员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队员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队员评选条件(一)评选标准1、三好学生(1)思想品德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热心为集体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操行评定为优良。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善思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改进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好,具有创新精神。

各科成绩达到优以上。

(3)身体好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美化校园个和清洁卫生等劳动。

2、优秀学生干部(1)思想品德具备三好学生的条件,学习勤奋努力。

(2)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骨干作用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积极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主动配合老师开展管理工作;组织能力强,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学校或班级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3、文明队员(1)、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去做。

知错就改,反映在行为上一贯良好,或不断进步。

(2)、学习主动,学习成绩一贯优秀,或不断提高,或不甘落后,或学有特长,而其它科目合格。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并认真按照学校的一日生活规范、课堂、课间的要求去做,成绩良好。

(4)、仪表端庄坚持穿校服,佩带红领巾,不穿拖鞋。

(5)、按时上学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二)评选比例以班级为单位,三好学生占20%,文明队员占20%。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3名。

(三)评选办法每学期评选一次。

由班主任主持,个人先作自我表现鉴定,班内分组讨论、评议、推荐、提名;召开班委会议讨论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填写登记表经年级组初步审核后送政教处审批。

(四)奖励办法由学校公布表彰,发给荣誉证书,登记表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中学三好学生评比条

中学三好学生评比条

中学三好学生评比条第一条:评选标准1.核心标准:品德优良、学业突出、身心健康。

2.综合评价:综合考虑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

3.公平公正:评选过程公开、公正,脱离干涉。

4.体现个人特长:注重发掘学生的个人特长和潜力。

5.注重个人发展:倡导个人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发展特长。

第二条:评选程序1.德品考评:从尊师守纪、诚实守信、团结互助、乐于奉献、热爱助他人等方面进行评价。

2.学业成绩: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学习成绩单、学业奖励等评定学生学业水平。

3.身心健康:考察学生的身体状况和日常生活习惯,包括体育锻炼、饮食习惯、作息规律等。

4.特长展示:学生可以通过参加文艺展示、技能比赛、社会实践等方式展示个人特长和潜能。

5.个人发展:综合考虑学生参加学校组织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第三条:评选依据1.个人材料:学生自行填写个人情况表,包括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

2.班级推荐:班主任根据对学生平时表现进行推荐,并提供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德育评价材料。

3.暂行评比:组织选拔小组对初步获选的学生进行面试,了解学生的潜力和特长。

4.综合评定:根据个人材料、班级推荐和暂行评比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三好学生名单。

第四条:评选结果1.公布名单:学校通过班级公示、校园宣传等方式公布评选结果。

2.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三好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奖品等。

第五条:监督和改进1.学生监督:借助学生会、班级委员等学生组织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公正公平。

2.评选改进:定期组织评选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评选程序,提高评选质量。

以上是中学三好学生评比条,通过公正公平的评选程序,旨在发现优秀学生,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

同时,也借此激发学生的自我发展潜力,提升学校的整体教育质量。

中学校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办法

中学校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办法

中学校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办法一、评选目的为了激励学生更加认真学习,积极锻炼自己的各项能力,学校设立了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领导才能,促进学生自我发展和互帮互学,同时为学校创建良好的学风建设做出贡献。

二、评选对象中学全体学生,对于初中和高中部分的评选要分别进行,针对不同的年级设置相应的标准和要求,确定合理的评选对象。

三、评选标准1. 中学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1) 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在各科的学习成绩优秀,多次获得校、市、省级优秀成绩;(2) 素质表现突出学生在人文、科技、体育及社会实践方面有较高的成绩、表现和贡献;(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在课堂、学生会、班级等方面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并有突出的表现;2. 中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1) 具有领导力和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领导才能,能够带领班级成员积极开展各项工作;(2) 优秀的团队合作能力在与同学、老师或家长的交往中表现积极向上、务实好学,能够取得优异的成果;(3) 优秀的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学生会、社团、班干部等服务岗位上有较好的表现和经验积累,善于思考和探索谋求突破。

四、评选程序1. 推荐程序(1) 个人自荐根据学校的要求,通过学生会、班级通知、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宣传,鼓励学生自我推荐,每个班级推荐1-2名学生。

(2) 申请推荐校团委、班主任、学生会等学校相关部门也可以直接推荐学生,但需要征得学生的本人意见。

(3) 评选候选人学校根据推荐人数和推荐的学生情况评选出候选人名单。

2. 评选程序(1) 筛选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学生的表现、成绩、能力和特长,以及班级、社会和家庭的评价,从候选人中筛选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 组织评审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生的评价综合能力、表现、志愿等方面进行评分打分。

(3) 公示评选结果评选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告栏等公示渠道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评价意见。

2024年中学三好学生评比条

2024年中学三好学生评比条

2024年中学三好学生评比条第一条:评选目的本评比活动旨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树立健康、阳光、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品德风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为校园文化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条:参选条件1. 参选学生必须具备优秀的学习成绩,成绩排名前20%。

2. 参选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品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 参选学生必须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4. 参选学生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如科技创新、文艺活动等。

第三条:评比内容本次评比将从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学业成绩方面:1. 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前20%。

2. 主攻学科成绩优秀,拥有一门以上竞赛获奖经历。

品德表现方面:1.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2. 积极参与班级活动,为同学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3. 关心集体荣誉,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社会实践方面:1.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帮助他人。

2. 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社团活动方面:1. 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社团活动,担任社团干部或骨干成员。

2. 在社团活动中展现出优秀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评选程序1. 学校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学科教师、德育教师、社团指导老师等组成。

2. 委员会按照参选条件和评比内容进行评选,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候选人需经过广大师生投票,并由评选委员会进行综合测评,最终确定三好学生名单。

4. 学校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向受选中的学生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励。

第五条:奖励措施1. 获得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将被学校给予嘉奖和奖励。

2. 学校将对三好学生进行免试推优、升学推荐、奖学金等特殊待遇。

3. 学校将组织表彰仪式,为三好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学校宣传栏和校园网站上进行展示。

第六条:宣传报道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站、学校广播、班级会议等形式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让广大师生了解评选的目的和宗旨,增强大家对评选活动的参与和支持。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在学生中开展“创三好”和“争当优秀学生干部”活动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深入开展好这一活动,在学生中形成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全面发展、争优创先的良好风气,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凡在校担任班团干部的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条件1.思想好(1)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2)热爱集体,能热心为班集体服务;(3)自觉、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校规校纪;(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助人为乐;(5)是非分明,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6)全学年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秀。

2.学习好(1)学习品质好,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积极进取;(2)成绩优秀,平均成绩在班前列,且无不及格科目;(3)学年素质综合考核良好;(4)全学年无旷课及其他违纪现象。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上好“两操一课”,体育成绩良好,讲究卫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思想好,身体好。

具体要求同“三好学生”第1条、第3条;2.努力学习,成绩良好,且无不及格科目,全学年无旷课及其他违纪现象;3.积极为集体服务,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处处以身作则,起带头表率作用,在同学中威信高;4.学年综合素质考核良好。

三、评选和审批办法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政教处负责实施;2.评选工作于每学年度第二学期进行;3.各班依据评选条件,在班内进行初评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填写登记表,报政教处复核,复核合格的由学校审批,并张榜公布。

四、评选要求各班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

五、表彰、奖励办法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全校大会上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品;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事迹,学校将通过广播、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3.对表现突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将推荐参加县级以上的评选。

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中学三好同学评选方案一、评选条件基本素养: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

2、能模范遵守国家法令,遵守中同学守则,遵守中同学行为规范及其他各项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怀同学,尊重他人。

3、责任心强,诚实守信,道德素养高。

4、讲文明懂礼貌,穿着得体,举止文雅。

5、心理健康,乐观开朗,勇敢迎接挑战,积极面对人生。

学习能力:6、目的明确,习惯合格,效率较高。

7、兴趣广泛,积极参加课余的学科活动。

8、成绩合格,各科平均在80分以上,且各种成绩均在70分以上。

施行能力:9、身体健康,认真上好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和文艺活动。

10、体育学期成绩在75分以上。

11、生活自理能力强,人际关系融洽。

12、社会适应性强,能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施行活动,完成本学期社会施行的学分。

13、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三好生:①无故缺课或不参加集体活动;②本学期内受到学校〔宿舍〕纪律处分;③无故不参加班级卫生值日;④仪容仪表不规范。

如有特别状况的同学,由同学处研究决定。

二、评选办法:1、每学期末评一次。

2、学期初每位同学依照三好同学条件制定争创计划。

3、期末个人自愿申报,全班交流,班级初评〔获半数以上赞同通过〕。

4、班级组复评,由班主任广泛听取全班任课教师看法的基础上确定推举名单,上报校同学处。

5、结算学期总成绩后,同学处和班主任对推举名单进行审核,报校长室批准。

6、在下学期初,全校张榜公布,并予表彰。

7、评选中应保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

不能只看成绩,忽视思想品德,以智代德。

对同学的思想品德既要看日常行为习惯,道德修养,又要看政治思想观点;要看校内的表现,也要看校外家中的表现和社会施行等各项活动中的表现;寄宿生还要看在宿舍的表现。

8、评选时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操作规范,工作过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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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好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模范地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尊师、守纪、助人、爱物等方面成为同学的表率。

2、勤劳俭朴,热心为集体服务。

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3、具有远大理想、开拓进取精神和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

二、学习好
1、学习的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虚心好问,认真踏实。

2、比较扎实地掌握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一般各科成绩优良。

各主要学科(包括政治、语文、教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的成绩(高中学生在实行毕业会考后以会考为准)总评一般都能达到85分以上。

个别学生的一科(最多不超过两科)低于85分,且在80分以上学习成绩保持稳定者,在符合其它条件的情况下,也可评为区市级以上的“三好学生”。

3、原来学习成绩较差,经过努力,有长足进度,各主要学科成绩提高的幅度在20分以上者.在符合其它条件的情况下,也可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4、确有特长(指文艺、体育、科技等)的学生,在个别科目(一科或二科)上分数要求可适当降低,单科不超过10分。

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获自治区奖励的学生,在符合其它条件的情况下,可评为区市级“三好学生”。

5、同时符合“3、4”两条者。

不能累加降低分数要求。

单科仍以降低10分为限。

7、对破格命名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在同级别规定成绩的基础上再降低6分。

8、凡操行等级达不到优秀者,务技课成绩达不到及格者,不能评为任何级别的“三好学生”;劳技课、体育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者,不能评为区市级以上的三好学生。

三、身体好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努力增强体质,一般体育合格标准达到良好以上,方可评为“三好学生”。

2、自觉上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其它文体活动。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能积极维护学校的环环卫生。

上海市浦东中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应达到相应级别“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在学习成绩方面可适当放宽,单科成绩可略低于“三好学生”条件的3-5分,同时应在班、团、队、学生会、团委会工作中成绩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的精神,能积极主动完成自己承担的
社会工作。

2、谦虚、谨慎、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有威信。

并得到师生一致的好评。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协同教师做同学的思想工作,善于组织同学,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4、善于团结其他干部共同开展工作。

上海市浦东中学“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进行“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经常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教育活动。

班、团、队活动形式多样,针对性强,教育效果好,能模范地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学雷锋.创三好”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全班学生操行等级90%达到及格以上.其中50%达50好,30%达到优秀。

2、班内形成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心集体、朝气蓬勃积极上进、能开展自我教育活动的好
班风。

3、班内培养出一支有独立工作能力,以身作则,任劳任怨,联系同学.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的干部队伍,能配合班主任出色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4 、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形成了勤奋刻苦,互帮互学的好学风。

全班学生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原来学习较差的学生.学习成绩有所提高。

5、大多数学生经常阅读健康有益的课外书籍,根据爱好、特长.积夜参加课外活动小组.并在学校举办的各种竞赛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6、积极参加学校的体育活动,全班体育合格标准达到9 0%以上,含在校运动会上职得好成绩。

学生的患病率、近视率下降.体质不尽增强。

7、班内外经常保持清洁、美观,全班学生普通养成了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并在美化、绿化校园中作出成绩。

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修正案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求学,积极上进,表彰品学兼优和学习上有显著进步的学生,培养主动学习,拼搏进取的优良学风,鼓励更多的学生勤奋学习,特设学生奖学金,其管理办法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全校各年级品学兼优和学习成绩有显著进步的学生。

二、奖学金级别:
奖学金设一、二、三等第,每学期一次。

金额分别为
初中:100元、50元、30元
高中:300元、200元、100元.
三、评比标准:每个年级设
一等奖:1到3名
二等奖:2到4名
三等奖:3到6名
四、评比的方法:
(1)一学期二次考试成绩总评按语数外总分定级(参考其他学科成绩);
(2)学习成绩有显著进步的学生,由年级组及时申报,校长室审核定级。

(3)家境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另享受学校的“关怀”奖学金。

(4)奖励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发放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本条例2004年9年修改执行。

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一、违纪学生处分规定
依照上海市教委有关《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使我校违纪学生处分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条例:
1.对犯错误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坚持教导领先,学校配合,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

要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书面检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等处分。

2.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屡教不改,并有违法犯罪行为,经司法部门判刑或按规定批准送劳动教养的,可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3.留校察看、开除,报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四种处分在一学期后,留校察看在一学年后,根据表现可考
虑予以撤销。

5.凡已撤销的处分,不记入毕业生登记表,受留校察看处分未撤销者,不发毕业证书。

6.凡当年受处分的学生本年度不得评为文明学生、“三好学生”或其他积极分子。

二、违纪学生处分程序
1.由班主任、政教处对拟处分学生进行教育,端正其态度,根据错误的情节轻重、认识的态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2.由政教处提出具体意见,并填好“学生违纪登记表”,书面报送校长室、校行政会议。

3.学校校长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对学生的处分。

4.政教处编制统一的处分布告,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并通知家长。

三、处分的撤销
受处分的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有较深刻的认识,并能以实际行动改正,符合《违纪学生处分规定》第四条之时限规定,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报政教处批准,经校行政会议通过,准予撤销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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