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
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院教学部门科级机构及教研室设置表
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院教学部门科级机构及教研室设置表
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院独立科研机构表表10—10
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院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表表10—11
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院内蒙古自治区领先学科、重点学科表
表10—12
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院重点学科(专业)表
1956~196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院医学专业入学和毕业生表
注:1.1960年医学专业招预科班93人,以后并入本科。
2.护校(护训班)学生未列入。
1966~1976年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院医学专业入学和毕业生表
1977~1996年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院医学专业入学和毕业生表
注:各种计划外大专班、进修班未统计在内。
1996~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院本科专科生入学和毕业表
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院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表
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院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及学生人数表。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肺病科简介
一、科室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肺病科为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呼吸疾病防治联盟单位,拥有国家级名老中医宋一亭工作室。
全科现有医护人员27名,其中国医大师学术继承人1名,国家级名老中医继承人3名,自治区老中医、名中医2人,自治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名,硕士生导师2名。
二、专业特长
科室在中医药防治慢性咳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及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扩张等疾病方面独具特色,疗效显著。
同时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穴位贴敷治疗、穴位埋线技术、中医定向透药治疗等中医治疗手段,并配合呼吸操等锻炼方法,对呼吸系统慢性疾病患者进行肺康复训练及管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属首创。
三、科室设备
科室设有肺病病区、肺病门诊及支气管镜检查室、肺功能检查室、呼吸睡眠疾病诊疗室、门诊雾化室,现开放床位51张,可开展支气管镜,肺通
气功能、弥散功能,支气
管舒张试验及大、小气道
一氧化氮检测,呼吸睡眠
疾病检查等项目,拥有呼
吸训练仪、神经肌肉电刺
激仪、四肢联动康复训练
仪等肺康复仪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16所三级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16所三级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04.12.30•【字号】内卫发[2004]135号•【施行日期】2004.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16所三级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内卫发[2004]135号)各盟市卫生局、各有关医院: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发展,2004年8月底开始,自治区卫生厅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组织专家组完成了对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16所综合医院的三级医院评审工作。
经卫生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评审结果通知如下:一、同意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包钢医院、包头市中心医院、内蒙古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继续评定为三级甲等医院。
内蒙古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因在业务技术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排名在原评定为三级甲等医院中的最后一位,提出警告,限期整改。
包钢医院因没有自治区领先学科和重点专科,须尽快达到标准。
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总医院、赤峰市医院、鄂尔多斯市医院在多年的建设发展中,在业务技术管理、医疗技术质量、学科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达到了自治区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同意晋升为三级甲等医院。
三、内蒙古电力中心医院、兴安盟医院、内蒙古北方重工集团公司职工医院、内蒙古一机集团公司职工医院、乌海市医院在多年的建设发展中,在业务技术管理、医疗技术质量、学科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高,达到了自治区三级医院标准,同意晋升为三级丙等医院。
四、同意呼伦贝尔市医院、乌兰察布市医院、巴彦淖尔市医院继续评定为三级乙等医院。
各医院都要按照评审标准深入查找不足,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自治区卫生厅将适时召开有关会议,对评审情况进行全面反馈。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一、申报范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是为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而设立的科研机构。
申报范围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科研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环境、材料、生物、医药等。
二、申报条件1. 实验室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实验室负责人及骨干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经验;3. 实验室具有完善的科研设备和实验条件;4. 实验室应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并具备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5. 实验室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财务运作能力。
三、申报材料1. 申报书申报书应包括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及目标、科研设备情况、人员组成、科研成果和转化情况等内容,并附上实验室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的简历。
2. 科研项目应提供实验室近五年的科研项目承担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来源、资助金额、研究内容及成果。
3. 论文及专著应提交实验室近五年的发表论文及专著情况,包括作者、题目、期刊或出版社、发表时间等。
4. 科研成果应提供实验室近五年的科研成果情况,包括专利、成果转化、荣誉称号等。
5. 其他材料应提交实验室相关证明文件、管理制度、财务报表等其他支撑材料。
四、申报流程1. 填写申报书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申报书,并附上相关材料。
申报书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2. 审查评审科技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实验室的科研能力、团队构成、成果转化情况等进行评审。
3. 公示及结果公布评审结束后,科技厅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公布获得重点实验室资助的名单。
五、申报时间具体申报时间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发布的通知为准,一般在每年的上半年进行。
六、资助额度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资助额度根据实验室的科研能力、团队构成、成果转化情况等因素确定,资助期限一般为三年。
七、申报指南的意义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的发布,有利于引导和规范本地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送审稿)目录一、发展现状和形势 (2)(一)发展基础 (2)(二)面临形势 (5)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7)(一)指导思想 (7)(二)基本原则 (8)(三)发展目标 (9)三、重点任务 (11)(一)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1)(二)完善基层医药卫生服务体系 (15)(三)强化建设区域医疗服务体系 (19)(四)完善卫生人才科技创新体系 (23)(五)加强建设蒙中医药服务体系 (25)(六)建立健全医药卫生信息体系 (28)四、保障措施 (32)(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与领导 (32)(二)完善卫生事业投入保障政策 (33)(三)转变卫生事业发展方式方法 (34)(四)营造卫生事业和谐发展氛围 (35)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送审稿)为加快发展卫生事业,促进全民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形势(一)发展基础“十一五”以来,我区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加,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成效明显,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面对历史性机遇,我区的卫生事业也进入发展快车道,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改善明显。
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由2005年的49.94/10万下降到35.25/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由2005年的27.15‰、21.63‰下降到14.91‰、12.31‰。
据测算,人均预期寿命可达到73岁。
1.医疗卫生资源迅速壮大。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卫生投入力度,卫生投入共计94.15亿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人员、固定资产显著增加。
2010年底,全区有卫生机构8,052个,有病床97,811张,卫生从业人员146,61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3,232人,执业医师54,161人、注册护士37,765人)。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科技教育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科技教育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6.01•【字号】内卫科字[2012]613号•【施行日期】2012.06.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科技教育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内卫科字〔2012〕613号)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自治区各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为加强对我区卫生科技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及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推进卫生科技教育改革创新,提高卫生科技教育水平,促进全区卫生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整合卫生科技教育相关领导机构、委员会设置,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科技教育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咨询、指导作用,同时设立内蒙古自治区医学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领先(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科技发展专家委员会等三个相关专家委员会。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一)领导小组组成组长:毕力夫副组长:乌兰成员:蓝峰、王占国、张子山、杨志华、徐玉平、解春梅、杨广泽、李宁、任钢、周晓实、于连云、胡润召、乌盛渊、李守中、郝相、夏兆娟、李铁钢、李英华、刘成赋、李少峰、李强、张黎明、特古斯、陈洁、马兆峰、李玉成、郭毅刚(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科技教育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研究、决定我区卫生教育培训、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的发展战略及重大决策;指导制定全区卫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及有关管理政策和规定;讨论、审定卫生科技教育、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和计划;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卫生厅医改领导小组的部署和任务,研究解决卫生科技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和统筹协调全区卫生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涉及部门、单位间的重大事项以及卫生科技教育、自治区领先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方面的监督管理,如:卫生人才培养、卫生科技攻关、高新技术评价、成果转化推广、学科建设绩效等。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5.19•【字号】内教技字[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教技字〔2008〕6号)各高等学校:为加强和改进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水平和经费使用效益,我厅在广泛征求各高校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二○○八年五月十九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经费的有效使用,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发挥我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的优势,促进自治区科技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及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宗旨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结合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学科布局及发展的需要,有重点有选择地资助全区高等学校开展科学研究,促进科研水平的提高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推动科学技术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
第三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主要资助高等学校在理、工、农、医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开展的科学和技术研究。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及全区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符合高等学校学科发展需求,并考虑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高等学校负责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第五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主要研究范围包括:符合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特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基础研究;符合国家、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的战略研究;符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符合产业发展需求,开发应用目的明确,具有生产或合作生产配套计划,技术先进的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研究。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农村牧区医疗机构蒙医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农村牧区医疗机构蒙医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3.13•【字号】内卫计蒙中字〔2015〕160号•【施行日期】2015.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农村牧区医疗机构蒙医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内卫计蒙中字〔2015〕160号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以及《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农村医疗机构中医民族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提高其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使中医药民族医药更好地保障广大农民健康,2014年底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农村医疗机构中医民族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我区有21个蒙医中医专科被列入建设项目。
现将项目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目标在农村牧区医疗机构重点培育和建设蒙医中医特色明显、诊疗水平较高、临床疗效较为显著、管理水平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蒙医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为广大农牧民提供更加优质有效的蒙中医药服务,不断满足广大农牧民对蒙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项目单位及专科1.包头市青山区中医院肿瘤科2.包头市达茂旗蒙医医院蒙医五疗科3.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蒙医院蒙医五疗科4.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中蒙医院脑病科5.兴安盟科右中旗蒙医医院蒙医心血管科6.兴安盟扎赉特旗蒙医医院蒙医萨病科7.通辽市库伦旗蒙医医院蒙医传统疗术科8.通辽市奈曼旗蒙医医院蒙医疗术科9.通辽市科左后旗蒙医整骨医院蒙医骨伤科10.通辽市扎鲁特旗蒙医医院蒙医脑病科11.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蒙医中医医院肿瘤科12.赤峰市林西县中蒙医院针灸科13.赤峰市巴林右旗蒙医医院蒙医疗术科14.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蒙医医院蒙医康复科15.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蒙医医院蒙医针灸科16.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蒙医医院蒙医疗术科17.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中医医院针灸科18.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中蒙医院脑病科19.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蒙医医院蒙医风湿科20.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蒙医医院蒙医疗术科21.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蒙医医院蒙医骨科三、项目内容1.专科临床经验整理和专科蒙医中医临床路径以及诊疗方案的实施:专科文献资料、老蒙医中医临床经验以及蒙医中医特色疗法的挖掘整理、编辑印刷,专科蒙医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实施管理等。
内蒙古有哪些医科大学
内蒙古有哪些医科大学内蒙古的医科大学共有2所,名单分别为内蒙古医科大学、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内蒙古医科大学是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
序号院校名称所在地学历层次院校类型1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本科医学2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高职(专科)医学内蒙古医科大学简介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
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
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
2017年9月,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高校。
2018年5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内蒙古医科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7万余名,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高等医药院校。
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次。
201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1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0466平方米。
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7956平方米。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941.41万元,各类图书文献112.24万册(种)。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蒙医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所)、外国语学院、计算机信息学院、护理学院(卫生技术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实践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教学单位,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临床医学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28•【字号】内政办发〔2023〕61号•【施行日期】2023.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10号)要求,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助力健康内蒙古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总结新冠疫情防控经验,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和高水平医院建设初具规模,旗县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位明显提升,50%以上旗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三四级手术占比不断提高,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自治区”的目标,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蒙)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卫生厅机关处室以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卫生厅机关处室以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10.17•【字号】内卫办发[2006]82号•【施行日期】2006.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卫生厅机关处室以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方案》的通知(内卫办发〔2006〕82号)厅机关各处室: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00〕22号)和卫生部内设机构及职能。
为明确卫生厅机关各处室职能职责,理顺厅机关各处室以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内蒙古卫生厅机关处室以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方案》。
现将《内蒙古卫生厅机关处室以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内蒙古卫生厅机关处室以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方案》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七日内蒙古卫生厅机关处室以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方案根据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卫生部重新调整了司局职能,新增设了3个司局,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卫生、卫生政策法规、卫生应急等工作力度。
为了使卫生厅机关处室和卫生部机关司局职能相对应,理顺厅机关各处室以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自治区的实际,按照上下对口、强化职能的原则,依照自治区政府批复卫生厅各处室的职能(内政发〔2000〕22号)并参照卫生部相关司局的职责,卫生厅党组决定重新调整和规范各处室以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职能。
新成立农村牧区卫生管理处,对口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将综合性调研和政策研究职能划归办公室,卫生法制建设职能划归卫生法制与监督处,与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相对口;将综合协调性卫生应急职能划归办公室,疾病控制处、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医政处分别按职责负责相应卫生应急工作,与卫生部应急办公室相对口;中蒙医处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对应;其他处室与卫生部相关司局对应。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THE AFFILIATED HOSPITAL OF INNER MONGOLIA MEDICAL UNIVERSITY医院简介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建设,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现开放床位1 807张,年门急诊量1 474 415万人次,年出院人数80 877人次,年完成手术62 513台例。
全院在职职工3 716人,其中高级职称780人,中、初级职称2 428人。
目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卫生技术人员142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卫生技术人员76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
医院现有36个医疗科室,15个医技科室,11个医疗中心,34个职能科室,71个病区。
拥有神经外科学、普通外科、蒙医科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呼吸内科学、普通外科学、胸外科学、妇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6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先学科;消化内科学、神经外科学、产科学、儿科学、放射肿瘤学、医学影像学、临床检验学7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和1个自治区基础医学和预防医学重点实验室,同时自治区首家“分子与功能影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医院挂牌成立。
2009年医院挂牌成为内蒙古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2013年内蒙古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在医院成立并揭牌。
医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涵盖二级学科17个。
医院现有博士生导师4名,硕士生导师142名。
2015年录取硕士研究生132人,完成答辩及学位申请的研究生140人。
医院承担着学校临床医学、麻醉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等专业本科、研究生的学生管理、教学任务。
第一临床医学院对管理学生工作十分重视,定期开展学风讲座、毕业生模拟面试课堂等活动,目前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管理学生2463名。
近2年接受区内外进修人员463人。
近年来,医院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5项和院外课题547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9项,医学会科研成果67项,发表中华系列文章165篇,SCI收录文章107篇,总数位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首位。
概述-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处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标准(2015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二○一五年十二月前言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医、科技创新战略,加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009年,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开展了第三轮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遴选工作,共选出23个领先学科、42个重点学科、15个重点实验室。
自治区政府在2010~2015年期间先后投入4802万元,支持了32个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的建设。
同时,各学科建设单位按照最低1∶1的比例投入配套资金,不断加大了对学科实验室的建设力度。
强化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强化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开展医学研究,推进高新、高难技术引进、应用和推广,拓展新业务,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按照2015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管理规定(试行)》(内卫计科教字〔2015〕909号),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实行动态管理,评审周期为5年。
为进一步促进自治区医疗卫生学科实验室建设,调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在学科建设上争先创优,卫生计生委将在2016年重新开展新一轮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工作。
为切实做好评审工作,从2012年开始,科教处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和标准,组织专家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标准(2015年版)》(以下简称《评审标准》),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卫生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5个一级学科,共184个学科标准可供评审。
临床医学另加学科综合能力相关指标,共计447页,24万9千余字。
新修订的《评审标准》根据医疗卫生科技发展现代成果与最新动态,结合医改进展及相关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了《评审标准》中的学科实验室设置,对学科实验室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医学科研水平、学术成果、基础设施、技术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更合理的要求。
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认定申请书
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认定申请书申报学科: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印制二OO八年七月填报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申请书》是自治区开展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的重要依据,所涉及内容应如实认真填写。
二、此申请书应由申报单位组织申报学科(实验室)、科教、人事、财务、医务、设备、统计以及其他相关科室和部门组成自评工作组,共同组织填写,并经院(所)长办公会审定,自评分达到85分以上,方可申报三、此申请书请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和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文本空格不够时,请自行添加或加页。
一式五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当地盟市卫生局审核汇总,由盟市卫生局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书一并报卫生厅科教处。
驻呼和浩特市自治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及直属附属医院、内蒙古林业总医院直接保送卫生厅科教处。
四、所有自评打分的材料均须留存备查,待自治区评审组现场查验。
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认定申报单位概况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认定申报学科实验室基本概况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申报书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卫科教字〔2008〕号)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标准(2008年版)》(内卫字〔2008〕号)评分细则,我院(所)学科(实验室)进行了自评,得分为分,达到了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认定申报条件,申请自治区卫生厅组织专家予以评审认定。
附件:1。
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自评得分情况一览表2. 申报学科实验室建设情况简介3.学科带头人、学科技术骨干及学科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4.本学科实验室科研成果获奖统计表5.本学科实验室科研项目立项统计表6.本学科实验室核心期刊论文统计表7.本学科实验室技术骨干非核心期刊论文统计表8.专业技术人员区外中长期进修情况统计表9.承担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10.本学科实验室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统计表11。
内蒙古自治区领先学科建设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领先学科建设方案一、背景介绍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重要的区域之一,具有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了推进内蒙古的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教育水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了领先学科建设方案,旨在培育一批在互联网技术介绍、互联网商业、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领先学科,推动区域学科实力的提升。
二、目标与策略1. 目标:内蒙古自治区领导认为,高质量的领先学科建设应当突出特色,紧密结合地方资源和发展需求。
因此,本方案的目标是培育适应内蒙古特点的领先学科,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可持续发展的学科,为区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 策略: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内蒙古自治区领导提出了以下几项策略:(1) 定位明确:确定领先学科的发展定位,明确学科的发展目标和优势方向。
(2) 资源整合:整合优势学校、科研机构和实践基地资源,形成协同合作机制。
(3) 特色鲜明:突出内蒙古自治区的特色,将学科建设与地方文化、资源紧密结合,在学科特色上形成区域竞争力。
(4) 团队建设:组建高水平的学科团队,聚集一流人才,提升学科研究能力和影响力。
(5) 联合攻关:加强与国内外一流学府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攻克学科发展关键问题。
三、重点学科介绍内蒙古自治区领导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和特色资源,重点挑选了以下几个学科作为领先学科:1. 农业科学: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科技水平,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2. 资源与环境科学:致力于内蒙古特有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保护,推动区域绿色发展。
3. 能源与动力工程: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内蒙古的能源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4. 信息与通信工程:致力于互联网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推动内蒙古的互联网产业发展。
四、实施与评估1. 实施措施:为了确保领先学科建设方案的有效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大投入:增加财政支持,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和人才培养机制。
(2) 改革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学科建设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承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职能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承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职能有关事项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9.15
•【字号】内卫医字〔2020〕485号
•【施行日期】2020.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承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职能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针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工作的需要,综合考虑挂靠单位支持能力,决定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承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临检中心)职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检中心职能
(一)组织开展全区医疗机构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二)负责全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
(三)负责全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技术评估及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
验室技术审核。
(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自治区人民医院要切实履行临检中心职能,要配备相应的办公场所、设备和必要的专(兼)职人员,安排相关工作经费,为临检中心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承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临床检验中心职能的通知》(内卫计医字〔2016〕417号)同时废止。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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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
初审合格单位与学科实验室一览表
1
2
3
附件2
学科实验室申报单位现场评审迎评材料准备提纲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标准(2008年版)》,各学科实验室应为专家评审组提供以下完整材料,并且均要求原件。
一、共性部分
(一)学科实验室管理
1.学科实验室建设院长(主任)办公专题会议记录,院(中心)发扶持学科发展的政策文件,学科资金预算安排等。
2.学院(医院、中心)及科室质量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3.学院(医院、中心)及学科实验室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各年度计划。
(二)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1.填写《申报学科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见附表1),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2.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研究生导师聘书、学术团体任职证书、医学杂志编委聘书。
3.在考核期内发表论文、科研立项任务书(合同书)、科研获奖证书;有资质部门出具的SCI、CA、EI论文收载检索证明原
件。
4.组织自治区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证明材料;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证明材料;指导或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5.单位或主管部门医德医风考核材料。
(三)学科实验室技术骨干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学科实验室技术骨干
(1)填写《申报学科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见附表1),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2)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学术团体任职证书、医学杂志编委聘书;身份证复印件。
(3)在考核期内发表论文、科研立项任务书(合同书)、科研获奖证书;有资质部门出具的SCI、CA、EI论文收载检索证明原件。
(4)单位或主管部门医德医风考核材料。
2.其他学科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对共性部分有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可不作准备)(1)《学科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2)在考核期内发表SCI、CA、EI论文、科研获奖证书;有资质部门出具的SCI、CA、EI论文收载检索证明原件。
(3)科研立项任务书(合同书)原件,在《评审标准》可以取得奖励分的学术团体任职证书、医学杂志编委聘书等。
(4)单位或主管部门医德医风考核材料。
(四)学科实验室队伍建设
1.学科专业技术人员国内外中长期进修学习证明材料。
2.承担自治区级及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批准文件和实施证明材料。
3.接收基层或其他单位专业人员进修证明。
4.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
(五)科研成果水平
此项统计与前面可能有重复,如前面已经准备原件,此处可准备复印件。
1.科研获奖证书。
2.临床类及预防保健学科科研成果推广批准文件;基础医学核心期刊论文被引用次数(需有有资质部门出具检索证明材料)。
(六)科研开展情况
此项统计与前面可能有重复,如前面已经准备原件,此处可准备复印件。
1.科研立项任务书(合同书)。
2.科研成果鉴定及登记证书。
3.新技术引进、应用证明材料。
(七)奖励加分
此项统计与前面可能有重复,如前面已经准备原件,此处可准备复印件。
1.填写《学科实验室评审加分项目一览表》(见附表2)。
2.获奖项目证书、科研立项任务书(合同书);SCI、CA、EI收载论文权威机构检索证明;期刊编委聘书。
3.国家部委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相关证书。
(八)重要参考业绩材料(评审时作为参考)
1.2002年后,本学科实验室人员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统编高等医学院校本专业教材编写情况。
2.2002年后,本学科实验室人员参与国家临床诊断标准、检验标准制定情况。
3.2002年后,本学科实验室人员以项目前三负责人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科技支撑等任务课题研究工作情况。
4.2002年后,本学科实验室人员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医疗器械生产批件情况。
5.2002年,本学科卫生科技成果被卫生部列入面向农村和社区推广“十年百项”计划项目情况。
6.填写《学科实验室评审重要参考业绩材料一览表》(见附表6)。
二、学科实验室专项部分
(一)基础医学类实验室
1.填写《实验室基础设施一览表》(见附表3)。
2.提供学位授予点批件(原件)。
3.提供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原件。
(二)预防保健医学实验室
1.填写《实验室基础设施一览表》(见附表3)。
2.提供实验室认证证书(原件)。
3.提供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证明材料。
(三)临床辅助医学实验室
1.填写《实验室基础设施一览表》(见附表3)。
2.提供国家或国际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原件)。
3.提供相关人员上岗证书(原件)。
4.提供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证明材料。
(四)临床类医学学科
1.填写《临床类学科基础设施一览表》(见附表4)。
2.提供整体水平相关统计数据及证明材料(以各年度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的数据为准)。
3.提前抽取服务项目所要求的病历(按标准规定的例数),每一项目填写一份《临床服务项目病历一览表》(见附表5)。
4.临床类中的现代医学诊断学中的各类学科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有关表格和服务项目证明材料。
附表:1.申报学科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
2.学科实验室评审加分项目一览表
3.实验室基础设施一览表
4.临床类医学基础设施一览表
5.临床服务项目病历一览表
6.学科实验室评审重要参考业绩材料一览表
附表1
申报学科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学科(实验室): 人员类别:
技术人员;
2.此表学科实验室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必填,对共性部分有贡献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填。
学科实验室评审加分项目一览表单位及学科(实验室):
实验室基础设施一览表
申报单位:
注:1.请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规定的品目和顺序填写,一行一种设备;
2.计算机打印,空行不够可自行添加。
附表4
临床类医学基础设施一览表
申报单位:
注:1.请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规定的品目和顺序填写,一行一种设备;
2.计算机打印,空行不够可自行添加。
附表5
临床服务项目病历一览表
考核项目名称:项目类别:
注:1.“考核项目名称”为《评审标准》中个临床类学科技术服务项目下要求的各临床服务项目名称;空行不够自行添加。
2.项目类别指“普通项目”或“高难项目”。
附表6
学科实验室评审重要参考业绩材料一览表单位及学科(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