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着眼于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涵,拓宽创建领域,整体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使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群众化,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总的要求是:坚持一个统领,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争创省示范文明城市;努力实现两个突破,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上有新的突破,在提高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上有新的突破;积极推进两大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上有新的举措,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有新的拓展;突出四个重点,文明社区创建重点突出城郊型和亮点性社区,文明行业创建重点在“窗口”行业,“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重点向面上延伸,创建活动参与面重点向多层次、全方位拓展。

一、突出重点,着力抓好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城)》和《省示范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争创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好基础。

(一)抓广泛发动。组织召开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对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扎实的工作,举全市之力、聚众人之心,兴起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新高潮。(二)抓整改提高。按照[]18号文件《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的要求,在对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制订《市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围绕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目标,把握创建节奏,各牵头部门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督促各个责任单位做好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创建任务和要求,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各自的创建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到位。要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地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问题,找准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未达标的项目,要制定时间表,切实完成整改工作任务,既要使已经达标的项目巩固提高,又要使未达标或基本达标的项目提档升格,努力使所查项目尽可能达到省示范文明城市测评体系a级标准。

(三)抓检查督促。由市联创办统一部署,组织各牵头部门按照省示范文明城市考评办法,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并及时向市联创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四)抓宣传引导。利用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新闻宣传。新闻单位要以“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为主题,加强正面宣传,深入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成效,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新的做法和经验,树立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进一步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掀起创建热潮,扎扎实实地推动创建工作。同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进行曝光。二是社会宣传。发挥各种阵地的作用,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公益广告、文明短信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进行教育引导。

(五)抓外围创建。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围绕文明城市创建,继续开展“文明样板路”、“畅通工

程”、“平安大道”、“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等评选活动,多层面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为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外围效应。

(六)抓文明素质工程。根据文明城市创建中关于软件建设的要求,结合全省开展的文明素质工程,以倡导“文明言行”为主题,继续深入地开展“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主题活动,突出“讲普通话、讲文明话;办规范事、办文明事;做守法公民、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建和谐社会”等活动重点,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系列活动。结合全省开展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礼仪知识,推进文明礼仪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六进”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抓住“两头”,整体提高文明社区创建水平

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目标要求,继续把文明社区创建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第一载体来抓,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民心工程来抓,深入有效地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在扩大创建面和提高建成率的基础上,抓“两头”,即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的社区和亮点性的社区,争取创建在数量上达标,质量上提高。

(一)加大中心城区文明社区创建力度。文明社区创建要在前几年创建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创建力度。要加强社区的建设和管理,从硬件上,加强环境的净化与美化,加强社区图书馆、文体活动室、卫生室、便民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在软件上,从优化社区物业管理、强化社区民主建设、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入手,改善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使之成为居民的美好家园,努力达到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关于文明社区建设的要求。

(二)抓好重点社区的整治。根据省示范文明城市标准要求现场查看的区域,列出重点整改社区的名单,开展专项指导和整治,促进城郊结合部、老社区环境的改善。

(三)深化社区共建活动。根据《关于在文明社区创建中做好同创共建、资源共享工作的意见》,发动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共同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做到思想教育同组织、社区服务同创办、社区环境同营造、文化活动同开展、社会治安同维护。积极发挥社区共建理事会的作用,共同研究和做好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深入有效地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着力扩大“四进”社区活动覆盖面。(四)提高创建档次。要以省级文明社区、市级文明社区为榜样,提升文明社区创建水平。引导社区根据各自特点,努力形成工作特色,不断丰富创建内涵,使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向“整体推进特色化,创新机制市场化,以人为本人性化,资源共享信息化,科学管理民主化”的目标迈进。争创宁波市级文明社区3~4个,市级示范文明社区1个,省级文明社区1个。

三、城乡联动,整体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发展

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文明镇村创建、城乡共建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不断完善城乡联动、文明共建的机制,逐步促进城乡文明协调发展。

(一)深化文明镇村创建活动。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镇村创建活动,使文明镇村的创建覆盖面达到60%。加强平时的指导和管理,着力培植亮点,使更多的镇村成为宁波市级、省级文明镇村,提升文明镇村创建档次。要加强对文明镇村先进典型的监督检查,使它们的先进性、示范性转化为辐射力和影响力,保持旺盛的创建生命力。

(二)全面推进“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的意见》和《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双建设、双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慈党办[]5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的意见》,全面推开这项活动。全面发动、积极指导更多的文明单位、村、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并形成文明单位与村、文明单位与社区、文明村与村、文明社区与社区结对的共建模式,实现数量上的扩展和形式上的创新,不仅要注重共建覆盖面,更要注重共建实效。要重视发现和树立共建活动的先进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