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验收资料归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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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归档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归档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归档规范一、引言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归档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提高运维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范旨在规范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流程,确保资料的完整性、易于查阅和保存,进一步提升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平。

二、资料归档要求1. 资料分门别类所有竣工资料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归档,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工程监理报告、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合同文件、质量检测报告、运维手册等。

每个类别的文件应该分开存放,方便查找和管理。

2. 资料整理所有资料在归档前需要进行整理,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顺序性。

对于较大的文件资料,应采用文件夹或盒子进行分卷存储,并在文件夹或盒子上标明名称、编号和日期等重要信息。

3. 资料标识每个文件都需要进行标识,包括文件名称、编号、日期、编制单位和版本等信息。

标识应清晰易读,并采用统一的格式进行编制,便于归档和查阅。

4. 归档存储竣工资料的归档存储应采用防潮、防火、防尘和防腐蚀等综合考虑的方式。

可以选择专门的存储柜、文件架或存储盒等设施,并确保存储环境的稳定和安全。

5. 归档备份竣工资料的重要性决定了需要进行备份以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备份可以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将文件数字化并存储在专门的服务器或云存储平台上。

同时,应定期进行备份的检测和恢复性试验,确保备份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6. 资料保密性部分竣工资料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或涉密信息,需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在归档过程中,应对这些文件进行特殊处理,并明确访问权限,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机密性。

三、资料管理流程1. 归档准备工程项目完工后,所有相关部门应集中收集竣工资料,并进行初步整理。

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划分不同的类别和文件夹。

2. 资料鉴定归档前需要进行资料鉴定,对于符合归档标准的文件,才能进入归档阶段。

鉴定的依据包括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等要求。

3. 资料登记归档前需要对所有资料进行登记,包括文件名称、编号、日期、编制单位和版本等信息。

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资料的完整、权威和安全,并提高水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部门及水利工程有关单位对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包括水利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阶段的所有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应当按照水利工程资料档案分类规范和档号规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序性。

第四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分清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可追溯性。

第二章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的分类与归档第六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应当根据水利工程的不同阶段和性质进行分类,包括设计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运行资料等。

第七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应当按照档案分类规范和档号规则进行编号和归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顺序性。

第八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应当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馆,便于查阅和管理,同时应当建立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和网络化。

第九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的保管应当设立专门的库房和保管人员,定期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的归档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防止档案损毁和遗失。

第三章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当加强对档案的检索和利用,保障档案的开放和公开,促进档案的利用和价值的发挥。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培训机制,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当建立档案审查制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权威性,防止档案的篡改和伪造。

水利工程资料整理归档要求

水利工程资料整理归档要求

.水利工程及小型农田工程竣工资料整理要求要求管、档案理一。

、资料装订时,应保证卷皮与页面资料下口整齐,采取三孔一线的装订方法,孔距7cm1注意装订时装订线不得将字迹压住。

,。

若超过2cm纸,装订厚度一般在0.5-1.5cm,最厚不得超过2cm 2、资料用纸统一为A4可分多本装订,但需标出能够说明该资料是一体的标志。

、各类资料必须有封面(卷皮),资料内红印章,目录,页面要有页码,页底要有备考 3表。

、资料整理成册后,必须是有档案盒、卷皮、卷内目录、页面资料、页码、卷内备考表, 4应该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到位,无遗漏、印章加盖到位。

、施工单位应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同时应加盖印章。

5进行资料移交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资料清单供建设单位、档案室查阅(资料归档总目、分卷归档目录)。

料单位资A、施工工程施工开工卷(第一卷)一、、卷内目录 1、进场通知 2、合同项目开工令; 3、合同项目开工申请;4、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5)此为一个项目工程内多个单位工程用 6、单位工程开工令;()7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同上、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 8、施工放样报验单; 9 10、工程技术要求与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成立项目经理部的通知及一些其它资料(如各种通知等); 11二、工程方案及报批文件(第二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方案、措施(含施工单位相应的报验资料); 1、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岗位职责、安全措施、防汛度汛预案等; 2三、原材料及构件(第三卷))。

、材料检验报告( 1含出厂合格证、质量复验报告四、工程施工技术卷(第四卷)、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 1.范文.、停工报告、停工令、返工处理报告、复工令; 2、业主、监理、质量监督单位来文及通知;3五、设计变更、联系单(第五卷)、设计变更; 1、业务联系单等; 2六、施工定位(第六卷)、水准点、导线点、基准线等; 1七、基础处理(第七卷)、桩基记录; 1、地基验槽记录;2八、施工日记、大事记(第八卷)、施工日记、大事记; 1九、隐蔽验收(第九卷)、隐蔽验收记录; 1十、各类工程记录(第十卷)、事故处理报告;1、测试;2、位移3、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等;4十一、工程质量检查、评定(第十一卷))、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按项目划分,多少盒就多少卷 1十二、技术总结、预、决算(第十二卷)、总结; 1、预、决算;2十三、交工验收(第十三卷)、验收记录证明;1十四、竣工报告(第十四卷)、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申验请示);1十五、竣工图(第十五卷)、案卷封面 1、卷内目录 2…………)、42、竣工图(用铅笔在图纸右下角编号1、、33、盖竣工图章和档号章4、卷内备考表5十六、声像(第十六卷).、照片;1、电子影像;2、录音带、录像带、光盘、软盘等3B、监理单位资料一、监理合同协议、大纲(第一卷)、协议; 1、监理大纲; 2、监理规划、细则及批复;3二、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报审(第二卷)、供应单位资质审核;1、设备;2、材料报审等;3三、计划、进度、方案报审(第三卷)、组织设计;1、施工文案;2、施工计划;3、进度计划; 4、付款报审等; 5四、开工申批类(第四卷)、开工令、许可证、中间验收证明书; 1、停工令; 2、返工令等;3五、设计变更类(第五卷)、设计变更;1、材料审批;2、设备代用审批等; 3六、通知、指令类(第六卷)、监理通知; 1、会审纪要;2、监理工程师指令;3、来往函件等; 4七、材料检测类(第七卷)、材料监理检查; 1、材料复检;2、实验记录;3、报告等;4八、监理日记、月报类(第八卷)、监理日志;1、监理周(月、季、年)报;2、备忘录等;3九、各项测量成果类(第九卷)、尺寸测量成果;1、复核文件; 2、外观、质量、文件等检查;3十、施工质量、安全类(第十卷)、施工质量检查分析评估;1、工程质量事故;2、施工安全事故报告等;3十一、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分析统计文件类(第十一卷)、施工申报批复;1、阶段性实施、分析统计; 2十二、工程签证、支付类(第十二卷)、价格变更申报、批复、审查; 1、支付款审批; 2、索赔处理文件; 3十三、单元工程检查资料(第十三卷)、单元工程检查资料;1、开工(开仓)签证;2、工程分部分项质量认证、评估;3十四、主要材料及工程投资计划、完成报表(第十四卷)B、建设单位资料、征用土地申请、批准文件,红线图、坐标图、行政区域图(第一卷);1、征地移民拆迁、安置、补偿批准文件、协议书(第二卷);2、建设前原始地形、地貌的状况图、照片(第三卷);3、计划、投次、统计、管理文件(第四卷);4、招投标文件(第五卷);5、工程计划、计划批复,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批复文件(第六卷);6、概算、预算管理、差价管理文件(第七卷);7.、工程合同及协议书(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第八卷);8、工程质量监督书(第九卷);9、合同谈判纪要、合同审批文件(第十卷);10、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记载重大事件的声像资料、文字说明,建设单位检测记录)11(第十一卷);、设计变更及批复(第十二卷);12、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第十三卷);13、工程建设管理报告,初工作报告,工程竣工收鉴定书(草稿)(第十四卷)。

水利工程档案验收规范

水利工程档案验收规范

水利工程档案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档案验收工作行为,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验收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第三条档案验收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分标准》)对项目档案管理及档案质量进行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

验收结果分为3个等级: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为优良;达到70—89.9分的,为合格;达不到70 分或“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项达不到60分的,均为不合格。

第四条大中型以上和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要求进行档案验收。

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第五条水利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其他水利工程(含改建、扩建、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档案验收。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六条申请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各项指标已达到设计能力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

(二)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已基本完成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

(三)监理单位对主要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的整理与内在质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已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交了专项审核报告。

(四)项目法人基本实现了对项目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且按要求完成了自检工作,并达到《评分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分数。

第七条项目法人在确认已达到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后,应早于工程计划竣工验收的3个月前,按以下原则,向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档案验收申请:主持单位是水利部的,应按归口管理关系通过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流域机构的,直属项目可直接申请,地方项目应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可直接申请。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要求(水务局)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要求(水务局)

水利工程验收及归档规定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如下规定:一、分部工程验收1、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第5.1.3条、第5.2.3条的质量评定标准,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格参见附件一。

2、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第3章的要求,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的具体要求参见附件二。

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第5章的要求,对合同工程进行完工验收。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具体要求参见附件三。

三、单位工程验收1、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第5.1.4条、第5.2.4条的要求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格见附件四。

2、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第4章的要求,对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的具体要求参见附件五。

四、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附件A、附录B的要求,参见附件六。

五、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编,其整编要求参见附件七。

六、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的编制要求,参见附件八。

七、合同工程完工结算的建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合同双方共同认可的结算清单由施工单位编制合同工程完工结算书,经审计后再办理合同工程完工结算。

合同工程完工结算书的编制要求参见附件九。

八、工程交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责工程的交接工作,交接过程应有完整的文字记录且有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

具体工程交接办法参见附件十。

九、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式样参见附件十一、附件十二。

(水办〔2008〕366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

(水办〔2008〕366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办〔2008〕366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水利部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达到70格。

不足一定运行条件。

(二)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已基本完成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

(三)监理单位对本单位和主要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的整理情况与内在质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已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交了专项审核报告。

(四)项目法人基本实现了对项目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且按要求完成了自检工作,并达到《评分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分数。

第七条项目法人在确认已达到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后,应早于工程计划竣工验收的3个月前,按以下原则,向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档案验收申请:主持单位是水利部的,应按归口管理关系通过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流域机构的,直属项目可直接申请,地方项目应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可直接申请。

第八条档案验收申请应包括项目法人开展档案自检工作的情况说明、自检得分数、自检结论等内容,并将项目法人的档案自检工作报告和监理单位专项审核报告附后。

档案自检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把申请后的员,第十三条档案验收应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须经验收组2/3以上成员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注明单位、职务、专业技术职称。

验收成员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可在验收意见中注明个人意见并签字确认。

验收意见应由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印发给申请验收单位,并报国家或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十四条档案验收通过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进行。

验收会议由验收组组长主持,验收组成员及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于2008年9月9日由XXX发布(水办[2008]366号)。

本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档案验收工作行为,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X《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XXX、XXX联合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验收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第三条档案验收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对项目档案管理及档案质量进行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

验收结果分为3个等级: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为优良;达到70-89.9分的,为合格;达不到70分或“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XXX不到60分的,均为不合格。

第四条大中型以上和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要求进行档案验收。

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第五条水利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其他水利工程(含改建、扩建、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档案验收。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六条申请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各项指标已达到设计能力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二)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已基本完成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三)监理单位对主要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的整理与内在质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已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交了专项审核报告;(四)项目法人基本实现了对项目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且按要求完成了自检工作,并达到《评分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分数。

第七条项目法人在确认已达到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后,应早于工程计划竣工验收的3个月前,按以下原则,向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档案验收申请:主持单位是XXX的,应按归口管理关系通过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流域机构的,直属项目可直接申请,地方项目应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可直接申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方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方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方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是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完整、准确和可靠的重要手段。

下面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方法的详细介绍:一、验收程序(1)设计阶段设计单位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规模、建设周期、建设内容等因素,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范围、体系结构及交接方式。

设计单位还应确定档案编制与管理责任部门、档案编制与管理组织机构及档案编制与管理人员。

(2)建设阶段确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编制与管理的责任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

建设单位留存原始材料,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归档。

(3)验收阶段验收机构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编制与管理的相关要求和验收标准,对档案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档案审核、档案编目、工程资料核查、水质监测与业务统计等。

二、验收内容(1)档案审核验收机构应认真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所有档案。

针对未提供或未提供完整的档案,应要求建设单位补充,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需要的文件资料包括档案编制计划、档案目录、工程资料、水文、水质监测记录、水资源管理等相关文件。

(2)档案编目验收机构应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进行编目。

编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地点、起止时间、建设内容和经费情况等。

(3)工程资料核查验收机构应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资料进行归档核查。

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调试方案、验收报告等文件。

(4)水质监测与业务统计验收机构应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水质监测报告和业务统计报告等进行核查。

此外,还需核查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获取的信息是否规范、完整和准确。

三、验收标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标准包括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1)完整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应包括全部设计文件、施工图、调试方案、验收报告等工程资料,以及监测报告和业务统计等附加文件。

为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建设单位应及时整理和归档相关文件。

(2)准确性:水利工程建设的档案应确保每个环节的信息都准确无误。

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准备工作以及验收资料整编

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准备工作以及验收资料整编
02 及时补充和完善验收资料,确
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问题2
03 工程实体与设计图纸存在差异

解决方案
04 与设计单位沟通,查明原因并
进行整改,确保工程符合设计 要求。
问题3
05 部分设备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解决方案
06 对未经验收的设备进行补充验
收,确保设备性能和安全性。
从案例中学到的经验教训
重视验收准备工作
提前制定验收计划和方案,确保验收工作的 顺利进行。
完善验收资料
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工程竣工结 算和后期维护提供依据。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 全。
06
结论与建议
对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总结
验收流程
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工作通常包括预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 验收等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验收资料归档
将审查核对后的验收资料进行归档,按照水利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档案管理的要求 ,制定合理的归档方案。
验收资料保存
对归档后的验收资料进行妥善保管,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资料的长期保存 和安全。
04
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
验收资料缺失或不全
01
总结词
资料不完整
02
详细描述
验收资料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如果资料缺失或不全,将直接影响验
05
案例分析
某水利工程验收案例介绍
01
02
03
项目背景
某水利工程是为了解决当 地水资源短缺问题而建设 的重点工程。
建设内容
包括水库大坝、溢洪道、 输水管道等主要设施。
验收过程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 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程 质量和安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水办〔2023〕132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水办〔2023〕132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档案验收程序,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根据《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及其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以下简称档案验收)。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

档案验收接受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档案验收采用评分制,根据评分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评分项目包含档案工作保障体系、档案收集整理质量、档案信息化管理等内容。

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情况纳入评分内容。

第五条大中型和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在竣工验收前开展档案验收;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在竣工验收前开展档案验收,也可在竣工验收时同步开展档案验收。

未进行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竣工验收。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七条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档案验收。

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其档案工作机构组织档案验收,必要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会同项目所在地相应档案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第八条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档案收集整理的实际情况,及时组建档案验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具体承担验收工作。

第九条验收组成员一般应包括档案验收组织单位、相应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及特邀专家,验收组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的人员担任。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66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66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6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档案验收工作行为,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验收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第三条档案验收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分标准》)对项目档案管理及档案质量进行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

验收结果分为3个等级: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为优良;达到70—89.9分的,为合格;达不到70 分或“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项达不到60分的,均为不合格。

第四条大中型以上和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要求进行档案验收。

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第五条水利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其他水利工程(含改建、扩建、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档案验收。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六条申请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各项指标已达到设计能力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

(二)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已基本完成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

(三)监理单位对主要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的整理与内在质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已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交了专项审核报告。

(四)项目法人基本实现了对项目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且按要求完成了自检工作,并达到《评分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分数。

第七条项目法人在确认已达到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后,应早于工程计划竣工验收的3个月前,按以下原则,向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档案验收申请:主持单位是水利部的,应按归口管理关系通过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流域机构的,直属项目可直接申请,地方项目应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可直接申请。

水利工程验收的分类及基本要求

水利工程验收的分类及基本要求

水利工程验收的分类及基本要求一、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类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可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

法人验收应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应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

验收主持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验收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验收的基本要求是:1.工程验收应以下列文件为主要依据:(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5)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6)法人验收还应以施工合同为依据。

2.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5)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对工程建设做出评价和结论。

3.政府验收应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委员会负责;法人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负责。

验收委员会(工作组)由有关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应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4.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

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

若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对验收文件与档案的归档要求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对验收文件与档案的归档要求

信息化管理的实施方式
01
02
03
建立档案管理系统
通过建立专业的档案管理 系统,实现验收文件与档 案的分类、编号、存储和 检索等功能。
数字化处理
将传统的纸质文件与档案 进行数字化处理,转化为 电子格式,便于存储和传 输。
数据安全保障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 加密、备份、权限控制等 ,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 整性。
计要求和使用安全。
保障投资效益
02
通过验收,确认水利工程的实际效果,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和效
益。
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
03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可以促进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
改进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验收的流程和标准
验收流程
水利工程验收一般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初步验收是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进行初步评估,竣工验收 是在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对工程进行全面评估。
验收文件的简化与优化
1
为提高验收工作效率和减轻验收人员的工作负担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正朝着验收文件的简化与优 化方向发展。
2
简化验收文件的内容和格式,避免重复和不必要 的资料提交,提高验收文件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
3
优化验收文件的组织结构,使其更加清晰、易懂 ,方便查阅和使用,提高验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
验收标准
水利工程验收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程的各个部分进行详细检查和测试,确保工程质量和安 全。
02
验收文件的要求
文件的内容与格式
内容
验收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管理 、质量检测、验收结论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根据水利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进 行编制。
格式

水利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中的验收文件存档要求

水利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中的验收文件存档要求
验收文件重要性
验收文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 依据,也是工程交付使用后维修、管 理、改建的重要参考。
验收文件的分类与组成
验收文件分类
根据水利工程的特点和验收要求,验收文件可分为施工验收文件、设备验收文件、系统验收文件等。
验收文件组成
主要包括验收申请报告、验收工作计划、质量评估报告、验收鉴定书等。
施工记录需在验收时提交给监理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的参考依
03
据。
工程量清单的存档要求
01 工程量清单应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制 ,并在验收前提交给监理单位。
02 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 、单价等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03 工程量清单需经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作为工程 结算的依据。
验收文件的编制要求
编制依据
验收文件的编制应依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 、合同约定等。
编制要求
内容应完整、准确、客观,格式 应规范,签字盖章手续应完备, 文件应妥善保存。
编制责任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施工验收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业主或管 理单位负责验收。
01
验收文件存档管理 规定
验收文件存档的必要性
验收文件存档规范化能够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减少项目风险和纠 纷。
验收文件存档规范化能够促进水利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行业的整体 水平。
感谢观看
THANKS
验收文件不规范问题及解决方案
总结词
验收文件不规范可能导致信息不准确或无法辨识,影响工程质量的评估。
详细描述
文件的不规范可能表现为书写不清晰、格式不统一、内容不完整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文件的可读性和可信度降 低,从而影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对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文件的编制与归档要求的规范与指导研究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对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文件的编制与归档要求的规范与指导研究
归档方式
水利工程竣工文件可以采用纸质、电子、音像等多种形式进行归档,具体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归档流程
水利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应遵循“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整理 、鉴定、归档。
归档质量与安全管理
质量要求
水利工程竣工文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水利行业规定,确保文件的真实、准确 、完整。
验收规范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验收规范将更加 注重智能化、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提高 验收效率和准确性。
VS
展望
未来验收规范将更加注重环保、节能等方 面的要求,推动水利工程向绿色、可持续 发展方向迈进。同时,随着国际化合作的 增多,水利工程验收规范也将逐步与国际 接轨,提高我国水利工程的国际竞争力。

质量检测文件
包括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记录等,用 于证明工程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设计要 求。
材料检验文件
包括材料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等, 用于证明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符合质量 要求。
竣工文件的编制方法与步骤
根据竣工文件的种类和内容,将文件 进行分类整理,以便于后续的编制和 归档工作。
在编制竣工文件的过程中,应进行多 次审核和修改,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 完整性。
南水北调工程
验收规范应用于南水北调工程的各个 阶段,提高了工程质量与安全性。
验收规范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问题
部分施工单位对验收规范理解不足,导致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
对策
加强验收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对规范的理解和执行力。
问题
验收规范与实际施工情况存在差异。
对策
根据实际施工情况,不断完善和修订验收规范,使其更符合实际需求。

水利工程档案移交制度

水利工程档案移交制度

水利工程档案移交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便于及时查阅和利用水利工程相关资料,提高水利工程档案的保存和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容1. 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水利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变更记录、项目管理资料等。

2. 档案保管责任单位:各级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

3. 档案保管责任人:各级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工作。

4. 档案移交流程:水利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水利工程相关档案并提供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监理单位将档案移交至相关水利工程管理部门或单位进行保管。

5. 档案保管期限: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将档案保管至少30年,其中重要工程档案要保管更长时间。

6. 档案利用方式:水利工程档案应根据需要进行分类整理,编制目录,便于后续查阅利用。

7. 档案保密要求:水利工程档案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相关保密法规对其进行保密处理。

8. 档案转移方式:水利工程档案可以根据需要转存至其他机构或部门,转移过程中需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记录。

三、监督检查1. 各级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保管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 对于重要水利工程档案,应设置专门的档案保管监督员,对档案的保管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3. 对档案管理不到位或者遗漏等情况,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各级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水利工程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以上就是水利工程档案移交制度的内容,希望各级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做好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为我国水利工程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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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水利工程资料整编内容及归档
一、工程资料整编内容(共3卷)
(一)工程建设管理卷
1.1工程设计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

1.2工程计划批准文件。

1.3工程招投标文件(招投标文件可单附)。

1.4工程合同文件(招标代理、监理、设计、施工)。

1.5工程质量监督书、工程项目划分及审批。

1.6开工报告审批表。

1.7开工报告单。

1.8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1.9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1.10工程竣工质量评定表
1.11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1.12工程建设工作报告
…………
(二)施工文件材料卷
2.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技术说明及要求、图纸会审记录或纪要。

2.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方案、工艺、措施。

2.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4工程质量评定。

2.5设备产品出厂资料、图纸说明书、测绘验收、安装调试、性能鉴定及试运行等资料。

2.6各种原材料、构件质量鉴定,检查检测试验资料。

2.7各种试验报告单。

2.8工程施工日志。

2.9工程照片。

2.10工程竣工图。

…………
(三)监理文件材料卷
3.1监理合同。

3.2监理规划。

3.3监理大事记、会议纪要。

3.4监理日志。

3.5变更价格审查、延长工期、支付审批、索赔处理文件。

3.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批复文件
3.7其他有关的重要来往文件
…………
二、工程资料归档要求
(一)卷内资料印刷要求
1.资料内容也可用微机打印,但签字栏、日期及审查意见一律手填。

2.资料较多时,可分卷装订,但需要代号注明。

(二)卷内资料签字盖章要求
1.卷内资料签字及记录必须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或油墨填写,如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填写无效。

2.卷内资料由责任人签字部位必须由责任人签字,如有空缺无效。

3.卷内资料由责任单位签字盖章部位必须有签字单位责任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缺一无效。

4.卷内资料的填写必须全面真实,并注明日期。

(三)卷皮书写及装订要求
1.各卷封皮一律采用黄色卷皮统一装订,卷皮书写一律采用微机打字。

2.各卷装订完毕后,分卷装入标准档案盒。

档案盒封面或侧面用微机白纸打字后插入夹贴内,其书写字体及型号符合统一要求。

3.归卷整理完整、干净、整齐。

(四)各种资料用纸规格要求:统一为A 4纸。

(五)资料归档要求
1.各卷内必设全套(1—3卷)总目录,卷内目录字体加粗。

2.资料归档必须统一编排页码,用打字机打印。

3.工程验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以施工单位为主,建设、监理单位负责把关并提供相应资料。

4.工程项目完成后,对各阶段完成的单位工程资料总卷内目录要清晰、有条理,工程资料整编及归档要求,参照本规定的各项要求。

第二节单位工程资料总目录样式××××单位工程资料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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