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讲义(doc 31页)(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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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基本知识

第一节绪论

在改革开放初期,建筑业是最先进入市场和全方位进行改革的行业之一。当时,建筑业的改革曾经被国家列为城市改革的突破口。1984年,国务院曾经颁发过一个文件《关于建筑业和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这十几年来整个建筑业基本上是按照国务院这个文件规定的十六项改革措施进行的。

八十年代初期建筑业的改革步子是比较快的,当时建筑业曾经树立过三个典型:一是辽宁的层层经济包干责任制,二是邯郸二建,三是河南漯河东风建筑公司。这三个典型当时不仅是在全行业,而且在全国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与各行各业相比,当年建筑业的改革还是走在前面的。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业的队伍规模也是相当之大的。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现在全国有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有六万多家,加上无资质等级大体有十万多家,约3000多万人。但是改革的步伐相对其它一些行业、领域,这些年是比较慢的,所以在工程建设领域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建筑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不够规范。无论是从建设单位来讲,还是从承包方,也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一些行为都有不规范的地方,所以市场也出现了程度不同的混乱现象。

第二,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质量和安全的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从市场的角度来讲,突出的问题是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回避招标、搞假招标,再有就是拖欠工程款;从承包方来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无证或越级承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问题比较普遍。

第三,中介机构从总体上讲发育还不够成熟,中介机构的发展现状还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

第四,政府一些主管部门的行为也不够规范,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来搞好职能定位。一些应该管住和管好的问题没有很好的加以严格管理,而一些不该管的又没有完全放开,所以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混乱现象。

第五,工程质量。从总体上讲工程质量这几年还是稳中有升的,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从历史统计的数字上看,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初期,全国每年平均34天就要倒塌一栋房子,每年房屋倒塌大致在100起左右。从现在统计数字看,房屋倒塌事故的数量远远低于过去,但是现在房屋倒塌的规模远远高于过去。过去倒塌的房屋一般都是低层的、多层的住宅,甚至是一些平房,现在倒塌的房屋、桥梁所造成的损失远远高于过去,而造成的恶劣影响也远远高于过去。像重庆的綦江大桥跨塌,一次就造成了死亡40人,这是建国以来所罕见的特大事故。像云南的昆明高速公路,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了返修,损失1个亿。宁波的宝山大桥,还没有合拢,

主梁就出现了断裂。所以,工程质量问题仍然是相当突出,特别是实行了住房制度改革以后,老百姓逐步都自己买了房子,对住房的质量比过去更加关心,而住房的一些质量通病问题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特别是住房的一些功能质量问题,现在依然是问题很突出的。

第六,安全问题。建筑业,由于它的生产特点所决定的露天作业、高处作业比较多,所以伤亡事故也比较多。在历史上就一直是一个事故多发性行业。统计数字表明,建国以来,伤亡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的年份,万人死亡率曾经达到过万分之七,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以后,万人死亡率又长期在万分之三左右徘徊,这几年在各地区和各个企业的高度重视下,伤亡事故有了明显的下降,已经连续四年万人死亡率下降到万分之一以内。但即使是按照万分之一这个比例来匡算的话,由于建筑业的职工人数比例多,基数比例大,3000万人的队伍要按万分之一来匡算,每年死亡的人数大体在3000人左右,按照现在实际统计数字没有这么高,每年差不多是2000人左右。由于有一些不报、瞒报的现象,所以大体估计伤亡事故万人死亡率仍然是在万分之一左右。从全国来讲,建筑业的死亡人数从行业的排列顺序是列在第二,死亡工伤事故最多的是矿山井下。因为它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是群死、群伤,一次死亡人数比较多。矿山井下每年死亡人数大体要占全国因工死亡人数一半左右,建筑业每年死亡的职工人数大体要占剩下的那一半的三分之一左右,所以建筑业也是一个事故多发性的行业。当然,交通事故也比较多,但交通不是一个行业,不能按行业来划分。所以建筑业的安全问题也是非常突出的。

对于建筑市场的混乱问题,建设部从1994年底就提出了要开展“三治一求”。所谓三治一求,就是建筑市场治乱、工程质量治差、企业管理治散和工程造价求合理。当时把市场治乱作为首要工作。从1996年开始,建设部会同监察部、国家计委、国家工商局等四个部门联合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执法监察。执法监察的重要目的就是要解决一个市场治乱的问题,现在监察部和建设部两个部仍然在继续作这项工作。应该讲,这几年的市场治乱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讲,市场混乱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的好转。而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由于市场的混乱,所以也出现了一些经济犯罪案件。在一个时期内,建筑业和工程建设领域经济犯罪案件的比例是相当高的,就是在整个经济领域中,属于工程建筑领域的犯罪案件所占的比重也比较大的,曾经被纪检监察部门列为经济案件的重发区。就是这几年,中纪委的几次全会,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里面都提到了规范建筑市场的问题,可见问题是比较突出的。

如何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政府和政府主管部门也想了不少办法,但总体来讲效果不是很明显。在立法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建筑法的起草过程中,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工委,都提出一个问题,就是立这一部法核心是要解决什么问题?换句话说,要用一根什么样的主线来贯穿于全法?从整个工程建设领域和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来讲,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而从立法的角度,核心是解决两大问题:一个是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的问题,另就是要解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问题。我们从建筑法的章节设置,从它的框架结构也不难看出这个立法的指导思想。建筑法一共分为八章85条,这八章里面,除了第一章总则、第七章法律责任和第八章附则,是一般法律所共有的章节外,剩下五个实体性的章节基本上是按照这两大方面划分的。像第二章是建筑许可,第三章是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这两章主要就是解决一个规范市场行为的问题;第五章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这两章分别要解决质量和安全的问题;第四章是建筑工程监理,这一章既有市场的内容,也有质量和安全的内容,它介于二者之间。

第七,关于招标投标法的性质,应该说它与建筑法是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在建筑法起草时,国家正在组织制定招标投标法,所以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一些原则性问题放在建筑法里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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