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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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

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

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保证教育质量,促进其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226号),《四川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的民办教育机构,是指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小学、普通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以及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的非学历教育机构。

第三条申请举办民办教育铁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公民,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条民办教育机构应有符合法律、法规的学校章程。

第五条民办教育机构应配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策观念强、熟悉教育业务、事业心强的专职领导班子。

正副校长(园长、院长)符合任职条件,年龄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以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置幼儿园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园长应具有从事幼教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

(二)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老师队伍,专职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身体健康,保育员应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身体健康。

)(三)幼儿园应根据办园规模,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

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

(四)有相对独立、安全、固定的园舍。

学生人均活动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学生人均户外活动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有基本保证幼儿游戏和教育活动需要的玩教具。

(六)有满足需要的幼儿园保健医疗卫生器械。

(七)幼儿读物学生人均5册以上,并适时更换。

第七条设置小学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校长具有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中师以上学历和小学任职资格合格证书。

(二)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老师队伍。

成都幼儿园建设标准

成都幼儿园建设标准

成都幼儿园建设标准成都市作为一个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的大都市,对于幼儿园建设标准有着严格的要求。

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成长的第一步,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孩子们的健康和成长环境。

因此,成都幼儿园建设标准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幼儿园的建设质量和教育水平。

首先,成都幼儿园建设标准要求幼儿园的场地面积必须符合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幼儿园的场地面积应不少于一定的标准,以保证孩子们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同时,幼儿园的场地布局也要合理,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等功能区域的设置,以及室外活动场地的规划,确保孩子们在室内外都能够安全、舒适地学习和游玩。

其次,成都幼儿园建设标准要求幼儿园的教学设施和教学用具必须齐全。

教室应当配备适合幼儿学习的桌椅、玩具、图书等教学用具,保证孩子们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得到良好的教学资源支持。

此外,幼儿园还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应急疏散通道等,以确保孩子们在校园内的安全。

再次,成都幼儿园建设标准要求幼儿园的师资队伍必须专业化。

幼儿园的教师应当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能够为孩子们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同时,幼儿园还应当配备专业的保育人员,确保孩子们在幼儿园的生活和健康得到妥善照顾。

最后,成都幼儿园建设标准还要求幼儿园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一定标准。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入园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安全防范管理等,确保幼儿园的管理工作有序、规范。

同时,幼儿园还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饮食、保育、教育等方面,满足家长和孩子们的需求。

总之,成都幼儿园建设标准的严格执行,对于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按照标准要求,确保幼儿园的场地、设施、师资和管理服务水平达到规定标准,才能够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学习成长环境。

希望各幼儿园能够严格按照成都幼儿园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

2004-260号《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及《细则》(专家组一人一份)

2004-260号《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及《细则》(专家组一人一份)

2004-260号《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及《细则》(专家组一人一份)川教[2004]26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试行)》和《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关于“加强示范幼儿园建设”的规定,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特制定《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现将《标准》和《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示范性幼儿园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示范性幼儿园是新时期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它对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推动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二、示范性幼儿园的评估范围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是指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执行国家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园指导思想端正,教改成效显著;教师队伍素质高,办园条件好,幼儿园管理科学、规范;保育教育质量高,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和谐发展;家长和社区评价好,在省内具有较高声誉的幼儿园。

《标准》是引导各地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也是评估验收示范性幼儿园的依据,《细则》是示范性幼儿园评估中的具体指标,适合于我省各级各类幼儿园。

达到《标准》和《细则》的幼儿园均可申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估:1、未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而改制的公办幼儿园;2、近3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幼儿园;3、开放意识淡薄,与家庭、社区联系少,与普通幼儿园没有建立固定的业务指导关系,对当地幼儿教育的示范辐射作用不明显的幼儿园;4、有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实验、活动的幼儿园;5、规模和班额过大的幼儿园。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四川省幼儿园办圆基本要求(试行)一、幼儿园园舍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各种污染源,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的区域内或附近设置幼儿园。

2、幼儿园园舍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要求,无危房、危墙,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要求,有围墙、大门,独门独院,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

3.园舍面积定额(2)具有与幼儿数量相当的户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供儿童使用,每生户外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3)幼儿园房屋建筑面积定额每班有固定的幼儿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寝室共用,其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

设有单独的寝室,每班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各室通风良好,自然光线充足。

6个班(含6个班) 以上幼儿园至少有一个用于音体、电教、多媒体、建构、美工等活动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全园须设办公室、资料室、保健室、厨房、财会室、值班室、会议室、教工厕所等辅助用房。

寄宿制幼儿园园舍建设应增加集中浴室,6、9、12个班的使用面积分别为20、3O、40平方米,供全园幼儿分批热水洗浴及更衣使用。

4.不足25名幼儿的幼儿园或单设幼儿班,按一个班最低限标准设置。

二、幼儿园教职工人员配备1.幼儿园工作人员基本条件(1)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毕业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4)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四川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幼儿园的依据,各项办园指标是我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标准,改建、扩建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已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应创造条件在3年内达到本标准。

第三条各地在建设、评估和管理幼儿园中,应因地制宜,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

第二章布局选址与规模第四条幼儿园设置幼儿园设点布局,应当根据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本着“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合理布局设置。

原则上城镇每1万人、农村地区每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

农村小学可举办附设幼儿园。

新建5000人口以上小区应配套建设1所幼儿园。

第五条园址选择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势较高、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卫生环保、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地段。

二、应设置在安全区域,避免各种安全隐患,严禁在污染区、自然灾害多发区及其附近设置幼儿园,避免交通干道、输气管道、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气)站以及噪音大、采光差的区域。

三、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垃圾场及污水处理站、医院、殡仪馆、公安看守所、生产经营储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通讯发射塔(站)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

四、符合其它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建设规模和班级人数一、幼儿园规模幼儿园规模不宜过大。

全日制幼儿园以3-12个班为宜,最多不超过15个班。

寄宿制幼儿园不宜超过9个班。

人口较少的乡(镇)、村幼儿园规模可适当减小。

二、班级人数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标准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标准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是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依据。

幼儿园作为儿童成长的第一所教育机构,其办园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应当明确幼儿园的办学宗旨和办学目标。

幼儿园是为3-6岁幼儿提供学前教育和照护服务的机构,其办学宗旨应当是以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为核心,注重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办学目标应当明确幼儿园教育的各个方面的要求,包括幼儿的身心健康、智力发展、品德修养等方面。

其次,幼儿园的师资队伍建设是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重要内容。

幼儿园的师资队伍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水平。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师资队伍培训机制,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再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是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重要内容。

幼儿园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注重培养幼儿的兴趣和创造力,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和智力发展。

教师应当根据幼儿的特点和发展规律,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最后,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管理制度是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重要内容。

幼儿园应当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包括教学场所、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等方面的条件。

同时,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总之,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办园标准要求,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xx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
—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一)总体要求
1.应适应不同年龄儿童的生活能力、学习方式差异和行为、反应水平,充分体现儿童主动探索、自主构建的主体地位,满足保育、教育和儿童主动活动的需求,克服小学化、成人化倾向。

2.园内应安装安保设施、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设有易于儿童识别的标识和意外事故紧急出口和通道。

室内过道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装修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室内活动区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所使用的电源插座应为安全型,并安装在儿童不能触及的位置。

环境布置及所使用的物品不能有突出的尖角,儿童使用家具的边角应为圆弧形。

幼儿活动区域的窗台边不得放置幼儿可攀爬的物体。

4.室外活动场地上的大中型运动器械应固定安装在软质地面上,器械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提倡幼儿园参照本标准的要求,就地取材,利用各种无毒无害、安全卫生的自然物和废旧材料自制玩教具。

幼儿园不接受生产企业的试用产品。

6.招收特殊儿童的幼儿园,应考虑特殊儿童的需要。

特殊儿童所需要的具有医疗及康复功能的器械与玩具,应在教师指导、监护下使用。

7.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强制性标准和规定。

四川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四川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四川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有关四川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详细信息。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幼儿园在提供高品质教育和照顾服务的同时,满足相关的法律和安全要求。

幼儿园设施要求以下是四川省普通幼儿园建设的设施要求:1. 实施面积:每个幼儿园应提供足够的室内和室外空间,以适应规定的幼儿人数。

具体的面积标准应符合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

2. 室内设施:幼儿园应配备适当的教室、活动室、休息室和餐厅等设施,以满足幼儿的研究、游戏和休息需求。

这些设施应符合卫生标准,并配备安全设备和适当的家具。

3. 室外场地:幼儿园应提供安全的室外游戏和活动场地,包括运动场和游乐设施。

这些场地和设施应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安全设施:幼儿园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紧急疏散通道和紧急求助设施等安全设备,以确保幼儿的安全。

幼儿园教育要求以下是四川省普通幼儿园建设的教育要求:1. 教育目标:幼儿园应制定明确的教育目标,促进幼儿的综合发展,包括身体、智力、道德和社会等方面。

2. 教学计划:幼儿园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要,提供富有创造力和有趣的教学活动。

3. 教育资源:幼儿园应配备充足的教育资源,包括教学用具、图书馆和多媒体设备等,以支持教学活动的开展。

4. 教育人员:幼儿园应聘请具有幼儿教育专业背景和经验的教职人员,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教育能力和素质。

结论以上是关于四川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基本要求。

通过遵守这些标准,幼儿园能够提供安全、有质量的教育和照顾服务,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请注意,本文档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要求和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

四川省幼儿园办圆基本要求(试行)一、幼儿园园舍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各种污染源,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的区域内或附近设置幼儿园.2、幼儿园园舍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要求,无危房、危墙,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要求,有围墙、大门,独门独院,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

3.园舍面积定额(1)幼儿园用地面积(2)具有与幼儿数量相当的户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供儿童使用,每生户外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3)幼儿园房屋建筑面积定额每班有固定的幼儿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寝室共用,其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

设有单独的寝室,每班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各室通风良好,自然光线充足。

6个班(含6个班) 以上幼儿园至少有一个用于音体、电教、多媒体、建构、美工等活动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全园须设办公室、资料室、保健室、厨房、财会室、值班室、会议室、教工厕所等辅助用房。

寄宿制幼儿园园舍建设应增加集中浴室,6、9、12个班的使用面积分别为20、3O、40平方米,供全园幼儿分批热水洗浴及更衣使用。

4.不足25名幼儿的幼儿园或单设幼儿班,按一个班最低限标准设置.二、幼儿园教职工人员配备1.幼儿园工作人员基本条件(1)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毕业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4)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

幼儿园教案检查总结

幼儿园教案检查总结

篇一:幼儿园教师备课情况检查报告教师备课情况检查报告备课是引领教师在业务上逐步成熟的重要途径之一,与中小学教师不同的是,幼儿园老师的备课不只是教学、游戏,还包括幼儿的一日生活活动,可以说“事无巨细”是幼儿教师备课的一大特征。

近几年,随着幼教改革的不断深入,新纲要的颁布实施,许多新的课程应运而生。

我区现在所有公办幼儿园使用的教材是省编版的幼儿园课程指导,她主要采用主题形式,对教育内容,教育形式,进行了有机的整合。

这同之前我们一直采用的分科教学有明显的不同也必然会对教师的备课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挑战。

本次对郭溪中心幼儿园的教师备课检查,采用先由调研组成员对每位教师进行一对一的备课检查,并要求写出检查情况,再由周慧静老师将检查情况汇总,结合教师座谈会上对备课情况的了解写出书面检查报告,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绝大多数教师能在上课之前认真备好课郭溪幼儿园从今年开始实行电脑备课,本次一共检查了12位教师的备课,有文本形式的、也有电子形式的备课。

大部分教师备课态度认真,本面整洁、清楚、美观,备课内容直观形象,一目了然。

除了教学设计外还有一日生活活动的目标及内容。

例如:晨间活动,午餐、餐后活动,午睡等等。

充分体现了幼儿园保教结合的特征。

部分教师能认真比较、筛选,并结合幼儿的实际努力尝试确立最佳的教学目标和教学重难点,备切合实际的课。

这方面突出的有林品双老师,她每一个活动都备详案,将老师的每一句指导语都写进教案,还值得一提的是,幼儿园要求每位老师每篇教案都写课后反思,这种备课的工作量是很大的,但她们都能认真对待,仔细备好每一节课。

这种精神难的可贵,体现了对备课工作的重视。

(二)备课的完整性日趋成熟,能体现新《纲要》的精神理念。

问题设计合理,可操作性强。

很多教师能结合学生的实际,根据课程的具体内容,精心设计问题,善于用幼儿的喜闻乐见的游戏形式化难为易,使活动更能体现以幼儿为主体,老师为引导者、合作者的身份出现,在这一方面通过检查大部分教师还是动了脑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4.30•【字号】川办函[2002]75号•【施行日期】2002.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办教育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02]75号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保证教育质量,促进其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226号)、《四川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的民办教育机构,是指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小学、普通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以及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的非学历教育机构。

第三条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公民,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条民办教育机构应有符合法律、法规的学校章程。

第五条民办教育机构应配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策观念强、熟悉教育业务、事业心强的专职领导班子。

正、副校长(园长、院长)符合任职条件,年龄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以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置幼儿园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园长应具有从事幼教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

(二)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专职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身体健康。

保育员应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身体健康。

(三)幼儿园应根据办园规模,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17〕11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17〕11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17〕112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现将《四川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2017年11月29日四川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为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我省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导评估范围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对辖区内所有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公民办幼儿园(班、点)进行督导评估。

二、督导评估原则(一)以评促建。

推动各地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二)注重实效。

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客观公正。

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督导评估周期督导评估周期原则上为3年。

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按属地原则统筹安排,做出分年度督导评估规划,确保一个督导评估周期内对辖区内幼儿园(班、点)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

四、督导评估主要内容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办园条件。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势较高、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卫生环保、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地段。

二、应设置在安全区域,避免各种安全隐患,严禁在污染区、自然灾害多发区及其附近设置幼儿园,避免交通干道、输气管道、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气)站以及噪音大、采光差的区域。

三、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垃圾场及污水处理站、医院、殡仪馆、公安看守所、生产经营储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通讯发射塔(站)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

四、符合其它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建设规模和班级人数一、幼儿园规模幼儿园规模不宜过大。

全日制幼儿园以3-12个班为宜,最多不超过15个班。

寄宿制幼儿园不宜超过9个班。

人口较少的乡(镇)、村幼儿园规模可适当减小。

二、班级人数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

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托班(2周岁至3周岁),每班15至20人。

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混合班不超过30人。

村小附设学前幼儿班不超过40人。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班级规模,在此标准上每班增加最多不超过5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适当酌减。

第三章建设标准第七条园舍建设一、幼儿园园舍建设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消防要求,遵循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应因地制宜,独立设置,有围墙、大门。

二、幼儿园园舍建设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方便使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扰,有利于人流疏散。

三、幼儿园严禁设在地下、半地下和高层建筑物内。

幼儿活动室及辅助用房应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下,保健室应设在一层,其他用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建设用地面积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用地面积应根据规模和当地实际确定。

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

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

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
嘿,咱来说说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的那些基本要求哈。

你想想,幼儿园就像是小朋友们的第二个家,那得多重要啊!
首先,场地得够宽敞吧,不能让孩子们感觉挤得慌呀!就好比咱大人,谁愿意总待在一个憋屈的小地方呢?比如有个大操场,孩子们能撒欢地跑啊跳啊,多棒!
然后呢,安全肯定是重中之重啊!楼梯得有防护,角落不能有尖锐的东西,那可都是隐患呐!这就像给孩子围了一个安全的城堡,让家长们放心得很!咱小时候上幼儿园,不也希望到处都平平安安的嘛。

还有啊,老师得既亲切又有耐心呀!不能凶巴巴的,要像妈妈一样照顾孩子们。

你看那些好老师,对孩子多温柔,孩子们多喜欢呀!如果老师凶神恶煞的,那孩子们还不得吓哭啦?
设施也得齐全呀,各种玩具、图书得有吧,小桌子小椅子得适合孩子们的身高吧。

这就跟咱家里得有各种生活用品一样,要不然多不方便。

教学也得有趣好玩呀,不能一味地死板教学。

得让孩子们在玩中学习,就像做游戏一样开心地学到知识,多有意思!
咱说这么多,归结起来就是,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得处处为孩子们着想,一切以孩子们的快乐成长为出发点!这样的幼儿园才能让家长们满意,让孩子们喜欢呀,你说是不是?。

四川省幼儿园基本标准

四川省幼儿园基本标准

四川省幼儿园基本标准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第一步,对于幼儿园的基本标准,我们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四川省幼儿园基本标准是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四川省幼儿园的基本标准。

首先,四川省幼儿园基本标准要求幼儿园的场地和环境应该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

幼儿园应该有足够的室内和室外活动场地,保证孩子们的正常活动和游戏。

同时,幼儿园的卫生设施应该保持清洁,并且要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定期清洁,保证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环境。

其次,四川省幼儿园基本标准要求幼儿园应该配备专业的教师团队。

这些教师应该具备相关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引导孩子们进行学习和游戏。

同时,幼儿园的教师应该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处理。

另外,四川省幼儿园基本标准还要求幼儿园应该制定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这包括对于孩子们的日常生活、饮食、游戏等方方面面的安全管理。

同时,幼儿园应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最后,四川省幼儿园基本标准还要求幼儿园应该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幼儿园应该定期组织家长会,及时向家长反馈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同时,也要鼓励家长参与到孩子们的教育和成长中来,形成幼儿园、家长和孩子们共同合作的良好局面。

总的来说,四川省幼儿园基本标准是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而设立的。

幼儿园作为孩子们成长的第一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希望每一个幼儿园都能够严格按照基本标准进行管理,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的未来添砖加瓦。

最新四川省幼稚园办园基本要求

最新四川省幼稚园办园基本要求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一、幼儿园园舍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各种污染源,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的区域内或附近设置幼儿园。

2、幼儿园园舍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要求,无危房、危墙,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要求,有围墙、大门,独门独院,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

3.园舍面积定额(1)幼儿园用地面积(2)具有与幼儿数量相当的户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供儿童使用,每生户外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3)幼儿园房屋建筑面积定额每班有固定的幼儿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寝室共用,其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

设有单独的寝室,每班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各室通风良好,自然光线充足。

6个班(含6个班) 以上幼儿园至少有一个用于音体、电教、多媒体、建构、美工等活动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全园须设办公室、资料室、保健室、厨房、财会室、值班室、会议室、教工厕所等辅助用房。

寄宿制幼儿园园舍建设应增加集中浴室,6、9、12个班的使用面积分别为20、3O、40平方米,供全园幼儿分批热水洗浴及更衣使用。

4.不足25名幼儿的幼儿园或单设幼儿班,按一个班最低限标准设置。

二、幼儿园教职工人员配备1.幼儿园工作人员基本条件(1)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毕业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4)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

四川省级示范性园(幼儿园)评估细则[借鉴]

四川省级示范性园(幼儿园)评估细则[借鉴]

四川省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评估项目评估内容评估要素及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分评估分A1 办园条件90分B1环境12分C1、园址规划布局合理,无污染、无噪音,便于与社区教育配合,利用社区资源,为社区服务。

3分达到要求得3分。

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C2、园舍设计科学、向阳,建有建立建筑群体。

2分各项1分,未达要求不给分。

2 C3、绿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

绿化用地每生不少于2平方米(含立体绿化)至少有100平方米的供儿童使用的自然草坪(不包含塑料仿真草坪)4分各项2分,未达要求不给分。

4 C4、环境布置符合特点,符合安全要求,有吸引力,并随季节和教育需要及时更换。

3分好给3分,较好给2分,一般给1分。

3B2场地12分C5、有一定面积的不同种类(硬地、草坪、沙地、地毯、木地板等)的地面。

3分达到要求得3分。

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C6、幼儿户外公用活动场地每生不低于2平方米,有相对国家的分班户外活动场地。

4分各项2分,未达要求给1分,没有不给分。

4 C7、有沙坑(沙地、沙箱)、游泳池(戏水池)、30米跑道。

3分各项1分,未达要求给0.5分,没有不给分。

3 C8、有种植园地或动物饲养场地。

有得2分,没有不给分。

2B3房屋建筑15分C9、房屋建筑坚固安全,建筑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设计科学,符合儿童特点。

2分符合要求给2分,其他酌情扣分。

1.5 C10、每班有独立配置(含有卫生间、儿童贮物室(箱)的活动室、寝室。

单独的活动室,使用面积不低于54平方米,与儿童寝室共用的应不低于90平方米,卫生间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3分每班配套1分,活动室面积 1.5分卫生间0.5分。

未达要求酌情扣分。

2.5C11、有音体、电教、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分每项1分,达到要求得1分,未达要求酌情扣分。

3 C12、办公及辅助用房齐备:办公室、会议室、教工阅览室、保健室、隔离室、专用贮藏室、传达室、教工厕所(成人专用男女厕所),寄宿制幼儿园应有浴室、洗衣间。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0.08•【字号】川教〔2015〕79号•【施行日期】2015.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教〔2015〕79号各市(州)、扩权县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川教〔2015〕14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快构建覆盖面广、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现就我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认定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

二、认定条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办园资质合格、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学前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经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条件基本达到《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保育教育质量基本达到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水平;办园行为规范,面向大众提供普惠性服务,优先招收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收费合理,保教费收费根据办园成本参考本区域内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

三、认定程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原则上应遵循以下程序:民办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作出相关承诺;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提出申请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并将评审通过的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文公布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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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幼儿园办圆基本要求(试行)
一、幼儿园园舍
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各种污染源,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的区域内或附近设置幼儿园。

2、幼儿园园舍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要求,无危房、危墙,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要求,有围墙、大门,独门独院,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

3.园舍面积定额
(1)幼儿园用地面积
(2)具有与幼儿数量相当的户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供儿童使用,每生户外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3)幼儿园房屋建筑面积定额
每班有固定的幼儿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寝室共用,其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

设有单独的寝室,每班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各室通风良好,自然光线充足。

6个班(含6个班) 以上幼儿园至少有一个用于音体、电教、多媒体、建构、美工等活动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全园须设办公室、资料室、保健室、厨房、财会室、值班室、会议室、教工厕所等辅助用房。

寄宿制幼儿园园舍建设应增加集中浴室,6、9、12个班的使用面积分别为20、3O、40平方米,供全园幼儿分批热水洗浴及更衣使用。

4.不足25名幼儿的幼儿园或单设幼儿班,按一个班最低限标准设置。

二、幼儿园教职工人员配备
1.幼儿园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毕业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4)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

(5)财会人员与炊事人员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持证上山岗。

(6)全园教职工遵守国家法律,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史。

2.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数量
(1)幼儿园规模及班额招收3~6岁幼儿的全目制幼儿园一般不超过1 2个班,最多不超过15个班。

寄宿制不超过9个班。

各年龄班额如下:
(2)教职工配量比例
园长: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1人;4—9个班可设园长2人;1 0—1 2个班或寄宿制幼儿园设3人。

专职教师: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2—2.5人,农村幼儿园每班.1.5—2人,寄宿制幼儿园应适当增加。

保育员:全日制每班配1人,3岁以下及寄宿制每班配2—2.2人。

医务人员:全曰制3—6个班的幼儿园配1人,6—12个班的配2人.寄宿制幼儿园应适当增加。

其他人员:幼儿园所需的炊食员、门卫、保洁、木工等人员,按实际需要专门配备,不得由上述人员兼任。

(3) 不足2 5人的小型幼儿园或单设的幼儿班,按两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配备。

三、保教、卫生保健及教师办公设施设备
1.幼儿生活设备:有适合各年龄儿童的木质桌、椅、儿童床,且数量相当,每生一椅,每生一床。

每班有安全、牢固且便于儿童取放的玩具架、图书架。

有儿童厕所、流水洗手设备、肥皂、毛巾架、每生专用毛巾、口杯等,寄宿制幼儿园应配有温热自来水设备。

2.教育教学活动设备包括:
各类玩具应种类齐全,包括体育、建构、角色、表演、科学启蒙、音乐、美工、劳作手工等多种类型。

玩具数量丰富,基本保证幼儿活动需要,且投放合理,便于幼儿取放,并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自制玩具材料、设备。

根据规模,有基本满足幼儿活动需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器械。

所有玩具应当安全、卫生、无毒。

适合各年龄段的幼儿读物生均不少于5册,种类是儿童数的1/5,并适时更新。

配备供教育、教研使用的教师各类参考资料,幼教刊物,教师用书(理论资料、刊物)人均5册以上,有配套的教育挂图、教学卡片、操作材料等。

每班配有风琴和一定数量的打击乐器,有电
视机、收录机、录像机或V C D机、录像带等。

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和相关软件,并能充分利用。

3.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包括:具备与教师数量相当的办公桌、椅,文件资料柜及办公用品。

4.保健室医疗卫生器械配备3个班(含3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必须设保健室,并配备桌椅、药品柜、保健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设施、诊察床、电冰箱、体重计、灯光视力箱、听诊器、对数视力表、身高坐高计、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常用消毒液、常用医疗器械、注射器、体温计、血压计、手电筒、压舌板、敷料、软皮尺、暖水袋、氧气袋、外用药、防治常见病的中西成药等。

3个班以下的园所应配备卫生保健箱,并备有常规医疗器械(针、镊子、剪刀、弯盘等)、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压舌板、敷料、护创膏、纱布、棉球、棉签、软皮尺等,同时备有外用药(红药水、紫药水、75%酒精、双氧水等)和防止常见病的中西成药。

四、保育教育工作
1、认真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

2.认真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并落实幼儿健康检查、定期卫生消毒、计划免疫、疾病预防、病儿隔离、药物管理等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3.为幼儿提供卫生、合理、营养膳食,保证幼儿能够自由饮水。

做好幼儿生活护理,不得限制幼儿饮水、入厕的时间和次数。

4.创设安全、卫生、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活动需要的生活、活动环境,开辟沙水池,环境应达到绿化、美化、净化、童趣化、教育化。

充分发挥环境在幼儿活动中的作用。

5、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面向全体幼儿,注重个体差异,尊重幼儿活动意愿,关注幼儿的实际需要、经验和兴趣,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坚持说普通话,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l小时。

6、做好幼儿园安全、消防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建立各项安全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配备消防设备,做好安全防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幼儿园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实验和活动。

8、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合理利用家庭、社区的各种教育资源。

五、管理工作
1、认真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办园思想端正,有正确的办园宗旨,规范办园,依法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自觉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

2、实行园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建立园务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

3、幼儿园主办者要确保幼儿园经费投入,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严格执行有关的幼儿园收费政策,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挪用幼儿伙食费。

4、幼儿园名称中不得带有与实际不符或者易产生误导作用的词语,如“国际”、“中华”、“中国”、“双语”、“艺术”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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