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学专业考研真题(10)
2018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课真题
2018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课真题(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总题数:20,分数:20.00)1.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不同理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B.批判法学派认为衡量法律优劣的最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C.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与社会主流道德和人性的正义准则保持一致√D.历史法学派认为一国的自然环境和政治制度决定着法的内容和性质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是19世纪英国法哲学家、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约翰·奥斯丁的观点,A项错误。
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实施的效果,认为法律优劣的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B项错误。
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人定法应于自然法保持一致,C项正确。
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D项错误。
2.关于法律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的本质特征B.法律应当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体现了国家意志√C.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只能通过司法予以实施和实现D.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在一国之内所有人都应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主要是以权利为本位,故A项错。
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故B正确。
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等方式,C项错误。
法的普遍性,是指法所具有的普遍约束力。
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在一国主权范围之内,法律具有普遍效力,所有人都得遵守。
(2)法律对同样的事和人同样适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项错误。
3.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均为相对法律关系√B.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C.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现实的D.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不仅包括相对法律关系,还包括绝对法律关系,如物权关系与人身权等,故A表述错误,应选A项。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答案】A【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
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
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
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
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 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别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答案】D【解析】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A 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的规定,B 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行主从犯的区分,C 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 D 选项正确。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A.放火罪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渎职罪【答案】D【解析】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
|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
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
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
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
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无效B.效力待定C.可撤销D.有效4.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总题数:38,分数:40.00)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B.处刑较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宣告刑较轻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根据《刑法》第12条的规定,我国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对于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
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犯罪或法定刑处罚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
以行为实施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
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刑法的司法解释与刑法典的溯及力一样。
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
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自救行为D.犯罪行为√正当防卫的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排除A项。
自救行为是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依靠自己力量及时恢复权益,以防止其权益今后难以恢复的情况,非被胁迫采取措施,排除C项。
:紧急避险指为了避免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限度条件为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即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保护的权益,而不能等于或大于所保护的权益,一般情况下,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益,在人身权利中,生命是最高权利。
故排除B项。
甲被威胁去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的胁从犯,属于犯罪行为,故选D项,剥夺他人的生命权,一般也不能认定为避险过当。
3.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的是()。
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B.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的酒店房间实施抢劫C.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的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D.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看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入户抢劫,是指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doc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0)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分数:1.00)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1.00)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分数:1.00)A.放火罪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渎职罪4.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亏损15万元。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分数:1.00)A.盗窃罪B.非法经营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5.下列选项中,既可以由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
(分数:1.00)A.洗钱罪B.遗弃罪C.玩忽职守罪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6.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井中,意图将其淹死,但事实上井中无水,结果张某摔死。
这属于()。
(分数:1.00)A.客体错误B.工具错误C.打击错误D.因果关系错误7.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系为由,向赵某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外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警觉的赵某猛追未果。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分数:1.00)A.抢夺罪B.盗窃罪C.侵占罪D.抢劫罪8.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1.00)A.对于未成年犯罪不得适用罚金刑B.罚金的最低数额可由法官酌情确定C.一人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刑的应合并执行D.一人犯数罪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9.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地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梯弹出后将飞机迫停。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
2018 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专业基础课一、单项选择1-5ADDCC6-10DBCDB11-15CBDBC16-20ABCBA二、多项选择21.ABD22.ACD23.ACD24.BD25.ABCD26.ABCD27.BD28.CD29.ABD30.BCD三、简答题31.答案: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
连续犯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
(2)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
(3)数个犯罪行为出于同一或概括的故意(4)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
32.答案: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1/2。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13 年,对于死刑缓期 2 年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 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 25 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20 年。
33.答案: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者无效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基于以下不同法律事实:(1)权利人行使追认权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权利人拒绝追认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或对特定人如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从而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因特定事实的出现而补正其效力。
34.答案:(1)表演者的权利是表演者对作品的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权利,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属于著作权。
(2)表演者的权利的客体是作品的表演活动;表演权的客体是作品。
(3)表演者的权利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2018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8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一、绪论司法考试是选拔和评价法律专业人员的重要渠道之一,也是法律行业的重要引领器。
每年都有大量的法律专业人员参加司法考试,以期在司法行业中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本文将介绍2018年司法考试的真题及答案,帮助考生对于考试内容有更全面的理解,提升备考效果。
二、2018司法考试真题1.刑法是指国家制裁罪犯的法律规范。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法的基本任务?– A. 预防和控制犯罪– B. 保护和维护人权– C. 纠正和改造罪犯– D. 促进社会和谐2.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他人争夺的权利,被司法团体保护和实现的,属于以下哪种权利?– A. 相对权利– B. 绝对权利– C. 共享权利– D. 选项A和B都正确3.依法独立的国家和地区,精心规定法律职业和法律行业初等教育的目标是:– A. 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 B. 提高法律行业的职业素质– C. 高效地运转司法体系– D. 选项A、B和C都正确4.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述关于证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证人必须实名作证– B. 证人作证不受质询限制– C. 证人可以拒绝证明不利于自己方的事实– D. 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案件有关的问题5.在刑法中,以下哪一项罪行属于自首罪?– A. 主动向有关机关报案并主动投案– B. 犯罪事实已经发生,但之后主动向有关机关投案– C. 犯罪事实已经发生,但在被迫逃亡中主动向有关机关投案– D. 主动向有关机关报案,但之后逃亡三、2018司法考试答案1.答案:D. 促进社会和谐2.答案:A. 相对权利3.答案:D. 选项A、B和C都正确4.答案:D. 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案件有关的问题5.答案:A. 主动向有关机关报案并主动投案四、总结本文介绍了2018年司法考试的真题及答案,希望能为考生提供有效的备考资料和指导。
通过真题的解析,考生可以更好地了解考试内容和重点,有助于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考试是一个挑战,但通过科学的备考和合理的策略,考生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取得好的成绩。
2018年法律硕士考研的真题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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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单行刑法只有一部,即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A罪刑法定原则 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解析】A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题目中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C)A规制机能 B保护机能C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解析】C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即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2. 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 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体现了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这一功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B)A 参加传销组织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解析】B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法律硕士(法学)2018年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8年法律硕士(法学)全国联考专业综合课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
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1.〔答案〕A〔考点〕刑法的解释分类〔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
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
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2.〔答案〕D〔考点〕单位犯罪〔解析〕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排除 A 项。
外国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符合我国管辖的同样适用,排除B 项。
对于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方面的不同,根据事实和证据能分清主从犯的,都应当认定主从犯,故C 表述不正确。
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故选 D 项。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完整版)2018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来源:文都敏行法硕一、单选题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B处刑较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宣告刑较轻。
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答案】D【解析】我国《刑法〉第 12 条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即对千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
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
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巳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所谓“处刑较轻'',是指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刑罚即法定刑比修订前刑法轻。
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
甲的杀人行为属于A正当防卫B 紧急避险C 自救行为D 犯罪行为【答案】D【解析】甲属于胁从犯,紧急避险不要求超过必要限度,只能小于保护的利益,所以不属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对象为犯罪分子。
自救是自己采取措施而不是被胁迫采取措施。
3.下列情形中,应认定为入户抢劫的是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B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的酒店房间实施抢劫 C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的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D 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看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答案】A【解析】户是指被害人生活居住的地方,酒店房间不属于户的范围。
C 属于转化型抢劫。
去出租房属于正当进入,进去后才产生犯罪故意,所以不属于入户。
4.下列关于包庇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行为方式必须是作为B行为方式必须是特殊主体C行为时间必须发生在审查起诉之后 D行为对象必须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答案】D【解析】包庇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时间在犯罪之后而不是审查起诉之后。
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5.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8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研参考试题及参考答案 —《法学综合》
2018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研参考试题及参考答案—《法学综合》参考试题刑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1.从犯2.追诉时效3.危害公共安全罪4.绑架罪5.行贿罪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主要区别是什么?2.简述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3.简述侵占罪的对象4.什么是伪证罪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试述犯罪中止。
2.试述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四、案例分析(10分)被告人丁某,女,1987年5月18日生。
2003年5月18日,丁某在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挂着同方向行走的李某左侧。
丁某从自行车上摔倒,李某被丁某压倒在身下,当即不省人事。
丁某即将李某送往医院,但李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问:丁某的行为如何定性?请根据刑法学理论和我国刑法规定说明理由。
刑事诉讼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2、书证3、强制措施4、延期审理5、侦查终结二、简答题(每题6分,共计30分)1、“弹劾式”诉讼结构具有哪些特点?2、公安、司法机关“分工负责”在刑事诉讼中是如何体现的?3、作为证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4、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哪些?5、我国的法庭审理活动具有哪些特点?三、案例分析题(15分)张楠,男,25岁,某县交警大队警察,其父是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一日,在处理违章驾车的石某时,由于石某出言不逊,张楠一怒之下便对其拳打脚踢,并用铁棍殴打石某的肩部、背部,并将其关押2天。
石某向甲县公安局提出控告,甲县公安局告知该案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告知其向检察院控告。
甲县人民检察院接受控告后予以立案。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楠曾在半年前实施过抢劫并致人重伤的行为,认为抢劫罪是主罪,于是将全案移送至甲县公安局。
甲县公安局立案后,对两起案件事实一并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甲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甲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于是直接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认为,由于本法院院长需要回避,因此案件不宜由15本院管辖,遂将案件交甲县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真题丨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试题
真题丨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试题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701法学综合卷法理学(共30分)一、名称解释1、法律体系2、法律溯及力3、法律事实二、简答题法律渊源冲突的适用原则三、案例分析题双十一期间,甲从京东网的易书阁以98元上购买了一本价值198元的法律史,商家包邮。
甲从圆通快递员小张处签收快递,七日后甲认为图书内容不符合其需求,于是其将书赠送给其学生乙,并要求乙写一篇读书报告。
请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中涉及几种法律关系?2、每一个法律关系属于何种法律关系?3、每个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宪法学部分(30分)一、名词解释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基本法律宗教信仰自由二、简答题我国行政区域的划分三、论述题论宪法至上民法学部分(30分)一、名词解释预约附随义务权利质权二、简答题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三、论述题试论我国民法总则中的法人的分类。
民事诉讼法学(共30分)一、名词解释1、反诉2、证明责任3、民事执行救济二、简答题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条件。
三、论述题论《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刑法学部分(30分)一、名词解释1、主犯2、罪过3、目的犯二、简答题刑法对死刑的限制。
三、案例分析题案情:刘某(19岁)和张某(16岁)台谋盗窃李家,商定所得二人平分。
刘某负责盗窃,张某负责望风。
因远处传来警笛声,张某误以为是警车,实际为救护车。
于是不与刘某通知就逃走。
后刘某盗窃既遂,金额1万元,以及两条金链,张某将金链进行变现2000元,上述的盗赃物两人均分。
后刘某因为吸毒被抓,然后供述出了上述的盗窃事实。
问题:1、刘某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2、张某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801法理学原理一、简答题(15×4)1、拉德布鲁赫公式2、麦考密克的规则理论3、规则与法治的关系4、规范性裂缝的种类二、分析题(20×3)(一)有关近代自然法的材料,引用了洛克的一句话1、洛克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有何区别2、洛克是否认为必然会进入战争状态3、洛克的政府是否与个人自由对立4、洛克的观点体现了自然法变化的何种趋势(二)材料出自奥斯丁的《法理学的范围》1、体现了奥斯丁的何种立场,有何分歧2、奥斯丁有何主张3、凯尔森有何主张4、哈特有何主张(三)德沃金的原则理论1、原则的基本问题2、体现了德沃金的何种立场3、规则与原则有何逻辑差异4、你怎么区分原则和规则?三、论述题(30×1)法学方法论与法治实践的关系802法制史中国法制史一、名词解释1、《吕刑》2、春秋决狱3、明《大诰》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二、简答题1、请归纳春秋和战国时期成文法的发展。
2018人大法学考研真题以及答案
2018人大法学考研真题以及答案推荐文章2018年人大法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热度: 2018人大法学考研的科目有哪些热度: 2018年人大法学考研真题和答案热度: 2018同等学力考试法学真题答案热度:深圳普法学法考试题库的题目是什么热度:法学考研的学生都是非常有压力和紧张的,特别是想要考人大的,所以现在都开始为2018年考试备考了,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人大法学考研真题和答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人大法学考研真题和答案(一)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由各种性质、功能、程序和形式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构成整体系统,在这种多元化的系统中,各种制度或程序既有其独立运行空间,又能形成一种功能互补,以满足社会和当事人的多元化需求和选择自由。
其基本形态:(1)由公力救济、私力救济和社会救济构成的多元化体系;(2)救济解决方式的多元化,主要包括协商、调解和裁决;(3)制度与程序的多元化,主要体现在有司法程序多元化(如简易程序的适用)、民间社会纠纷解决程序的多元化(如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机制的专门化(如劳动争议);(4)纠纷解决规范的多元化。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法律会给任意性规范留很大的空间,允许当事人自由适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规则的选择性适用;(5)纠纷解决机制类型的多元化,如地域性、行业性及自治共同体的纠纷解决机制,这些不同类型的解决纠纷机制也构成了一种多元化格局。
2、法律均衡理论法经济学基本理论之一。
法律均衡理论要求法律的供给等于法律需求。
既不是供过于求,也不是供不应求,在机会成本最小的那一点上,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利益达成平衡,从而出现法律价格持续不变的情形。
在此状态下,法律诸价值能够通过立法和实施过程顺利实现,法律需求都能得以满足。
法律非均衡的类型主要有法律供给不足(无法可依)和供给过剩(有法不依)。
非均衡是绝对的,均衡是相对的。
法律均衡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是立法一定要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
201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应用法学民法
感谢凯程教研室对本文重大贡献
初试专业课刚刚考完,凯程的电话瞬间变成了热线,学员们兴奋地汇报他们的考试情况,提到了很多题目类型都是在集训营训练过的内容。
凯程莫老师祝同学们考试顺利!
应用法学
民法
一、材料分析
材料:民法总则第153条第1款,合同法第52条,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
问题:
1.评析民法总则第153条第1款的规范目的。
2.民法总则第153条第1款相比合同法第52条、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发生了什么主要变化?这一变化对裁判实践有什么影响?
3、违反管理性强制规范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
二、论述题
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
2017、2018、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真题
2017、2018、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真题2017年材料分析题:一、大气污染防治为什么要坚持源头治理?二、能源结构调整与大气污染防治的关系。
三、对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治理的理解。
论述题:环境公益诉讼与环境侵权诉讼的关系。
法理学材料分析题:材料有三段主要内容为:法条越多,证明社会秩序越差。
法律作为社会控制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其他社会控制方式在社会控制上的优越性。
一、总结上面三段材料。
二、法的控制的特点。
三、法的实施和社会道德价值,其他非正式社会条件和其他社会控制手段关系。
论述题:论述指导性案例是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
法制史材料分析题:一、春秋决狱。
二、亲亲得相首匿。
三、汉代其他类似制度及对后世意义。
四、汉代儒家化的历史文化条件。
论述题:论述明初的立法理念,立法活动和立法成就。
宪法学和行政理论材料分析题:一个贿选人大代表案例,和对该种行为处理。
一、根据《选举法》选举保障制度构成。
二、根据《选举法》主要救济途径。
三、贿选的危害,及解决措施。
论述题:论述国务院总理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关系。
刑法学材料分析题:交通肇事的规定,一个是最高法某解释5条1款,即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指使者共犯论。
刑法25条,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
一、解释与刑法是否冲突。
二、如果肇事者已有肇事意图,指使者再予以唆使,肇事者逃逸,指使者责任如何。
如果肇事者被指使逃逸后,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肇事者是否构成自首。
在上段情形中,倘若肇事者自首,指使者责任。
论述题:论述抢劫赌资是否构成抢劫罪。
民法材料分析题:A公司与B公司存在100万债权债务关系。
A为债权人,B 为债务人。
C公司法定代表人甲以C公司名义签订保函,为该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盖公司章。
A与C为长期合作伙伴。
现A公司无力履行债务,B公司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C公司股东认为公司章程中甲必须经股东会会议通过,才可开具保函,B公司为索取会议资料,该保证行为无效。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总题数:20,分数:20.00)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
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
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排除A项。
外国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符合我国管辖的同样适用,排除B项。
对于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方面的不同,根据事实和证据能分清主从犯的,都应当认定主从犯,故C表述不正确。
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故选D项。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渎职罪√食品监管渎职罪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故意或过失,而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主观只能表现为故意。
2018年广东中山大学法学专业基础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8年广东中山大学法学专业基础考研真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
【答案】A【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
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
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
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
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别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D【解析】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A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的规定,B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行主从犯的区分,C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D选项正确。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A.放火罪;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渎职罪。
【答案】D【解析】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联考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8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考试真题(含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2.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 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 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D. 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3. 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A.放火罪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渎职罪4. 甲破解了张某股票帐号密码,偷偷登陆其账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帐户资金亏损 15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 盗窃罪B.非法经营罪C.故意破坏财物罪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5. 下列选项,既可以因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A.洗钱罪B.遗弃罪C.玩忽职守罪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6. 甲误把张某当做李某推入井中,意图将其淹死,但事实上井中无水,结果张某摔死,这属于()A.客体错误B.工具错误C.打击错误D.因果关系错误7. 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系为由,向赵某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察觉的赵某猛追不未果,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抢夺罪B.盗窃罪C.侵占罪D.抢劫罪8. 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A. 对于未成年犯罪不得适用罚金刑B. 罚金的高低数额可因法官酌情确定C. 一人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合并执行D. 一人犯数罪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9. 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机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地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梯弹出后将飞机迫离。
2018年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法学综合)真题
2018年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法理学部分(3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计30分)
1.法治体系和法律体系。
2.积极权利、消极权利、社会连带权利。
3.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
4.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5.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宪法学部分(30分)
一、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计30分)
1.简述违宪审查的形式。
2.简述基本人权原则的内容。
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与自由。
行政法学部分(30分)
一、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计30分)
1.简述行政法之品格。
2.简述行政决策之类型。
3.简述信息公开之法理。
民法学部分(3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10分,共计30分)
1.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2.相邻权与地役权。
3.协议解除与约定解除。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计20分)
1.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含义。
2.死缓的法律后果。
国际法学部分(3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计12分)
1.国家豁免。
2.引渡。
3.专属经济区。
二、简答题(每小题9分,共计18分)
1.关于条约的保留。
2.关于先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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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不同理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B.批判法学派认为衡量法律优劣的最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C.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与社会主流道德和人性的正义准则保持一致D.历史法学派认为一国的自然环境和政治制度决定着法的内容和性质1.【答案】C【考点】西方不同法学流派的观点【解析】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是19世纪英国法哲学家、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约翰·奥斯丁的观点,A项错误。
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实施的效果,认为法律优劣的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B项错误。
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人定法应于自然法保持一致,C项正确。
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D项错误。
2.关于法律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的本质特征B.法律应当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体现了国家意志C.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只能通过司法予以实施和实现D.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在一国之内所有人都应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2.【答案】B【考点】法律的特征【解析】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主要是以权利为本位,故A项错。
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故B正确。
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等方式,C项错误。
法的普遍性,是指法所具有的普遍约束力。
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在一国主权范围之内,法律具有普遍效力,所有人都得遵守。
(2)法律对同样的事和人同样适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项错误。
3.关于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民事法律关系均为相对法律关系B.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C.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现实的D.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答案】A【考点】法律关系【解析】民事法律关系不仅包括相对法律关系,还包括绝对法律关系,如物权关系与人身权等,故A表述错误,应选A项。
B、C、D项表述正确。
4.“和为贵”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关于该观点的当代意义及价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和为贵”与自由、平等的法律观念无法兼容B.“和为贵”对调节制度的实施可以起到积极作用C.“和为贵”观念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D.信访制度是“和为贵”在当代法律制度中的重要体现4.【答案】B【考点】法的主要价值【解析】“和为贵”可以与自由、平等的法律观念兼容,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可以积极推进调解制度的实施,B项表述正确,AC项表述错误。
信访制度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一种方法,是公民主张自己权利的渠道,但不是“和为贵”的体现,D项错误。
5.四位法学学生旁听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后,用不同方法对法院涉及案件的刑法条文进行了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发布的案例进行解释,属于历史解释B.乙结合立法时的社会背景进行解释,属于体系解释C.丙结合法律的上下文作出解释,属于目的解释D.丁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属于文义解释5.【答案】D【考点】法的解释分类【解析】历史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者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释法律规范的含义和内容。
A项错误。
体系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
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文义解释,根据字面的含义进行解释。
故选D。
6.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法律性质和地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属于程序法B.属于司法法律体系中的行政法C.是《监狱法》的上位法D.相较于《公务员法》属于一般法6.【答案】B【考点】法律渊源【解析】《人民警察法》是行政法、实体法,而非程序法,故A项错误,B 项正确。
C选项错误,《人民警察法》与《监狱法》同属法律,位阶相同,C项错误。
《人民警察法》相较于《公务员法》应属特殊法,D选项错误。
故选择B项。
7.下列关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表述不正确的是()A.大陆法系的正式渊源主要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和制定法B.大陆法系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而英美法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C.大陆法系的诉讼模式采用当事人主义,而英美法系采用法官中心主义D.大陆法系注重法典编纂,而英美法系注重判例7.【答案】C【考点】两大法系【解析】A、B、D选项表述正确。
英美法系的诉讼模式采用当事人主义,而大陆法系采用法官中心主义,C项表述错误,故选C项。
8.下列文件中,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A.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B.1689年英国的《权利法案》C.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D.1789年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8.【答案】C【考点】《独立宣言》【解析】美国1776年通过的《独立宣言》,马克思称之为是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
故选C项。
9.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由选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C.现行宪法在“国家机构”一章中规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参政议政职能D.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行使了一定范围的制宪权9.【答案】D【考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解析】政协委员产生需要经过各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名推荐、协商确定建议名单、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和公布这几个步骤,并非选举产生,A项错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没有立法权。
B项错误。
国家机构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两大类。
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分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在性质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是国家机构。
C项错误。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的作用。
D项正确。
10.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由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组成B.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C.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D.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必须是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10.【答案】B【考点】香港特别行政区【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没有行政法院。
A项错误。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
B项正确,C项错误。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
D项表述错误。
11.在甲乙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甲以怀疑乙有婚外情为由,请求法院向移动通信公司取乙的通话记录清单作为证据。
根据现行宪法()A.甲只能雇佣私人侦探调取乙的通话记录清单B.法院为查得事实,有权要求移动通信公司提供用户的通话记录清单C.移动通信公司为保护用户隐私,有权拒绝任何机构对通信进行调查D.通话记录清单属于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移动通信公司有保护通信秘密的义务11.【答案】D【考点】通信自由【解析】根据《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项正确,ABC项错误。
12.为治理交通拥堵,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行人闯红灯罚款20元,累计10次处以行政拘留。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条例有权规定对行人闯红灯的行为处以罚款B.该条例只有在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才可设定行政拘留C.只有该市人大有权制定该条例,该市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D.法院可以根据被处罚人的审查要求撤销该条例12.【答案】A【考点】地方性法规【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行政拘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法律绝对保留的事项,只能有法律规定,B项错误。
地方性法规制定的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C项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9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法院无权地方性法规, D项错误。
本题选A项。
13.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或改变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13.【答案】D【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解析】根据《立法法》第9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但不能改变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故AB选项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95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C项错误,D项正确。
14.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由同级人大决定设立B.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只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并且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D.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负责人由实施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14.【答案】C【考点】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4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