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奖惩制度细则
百货商场员工奖惩条例
百货商场员工奖惩条例(一)奖励1、种类分为通报表扬、物质或奖金、授予称号、晋级和晋职五种。
2、条件(1)接待顾客热情周到,受到顾客书面表扬者。
(2)受到报刊杂志表扬者。
(3)积极主动维护公司财产,制止浪费者。
(4)勤恳工作,义务加班者。
(5)拾金不昧,及时将钱物送还失主或上缴公司,风格高尚者。
(6)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7)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者。
(8)主动向公司提出建议,被采纳后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者。
(9)揭发贪污盗窃及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10)抓获盗窃公司财产的小偷,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者。
(11)在公司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12)见义勇为,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表彰者。
(13)其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3、方法(1)由专柜或部门推荐,各部门评定,人力资源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
(2)“微笑大使”、“优秀专柜”、“先进个人”每半年评选一次,自下而上,民主推选,逐级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3)其他事迹突出者可随时申报。
(二)处罚1、种类分为通报批评、警告、罚金、辞退四种。
2、罚则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扣20分:(1)上班不按要求着装、不按要求配戴工牌、不修边幅、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每发现一次。
(2)上班时间化妆或与人闲聊、哼唱、吃零食、打瞌睡、看报纸杂志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站姿站位不规范;倚靠在柜台、货架、柱子上,或脱鞋于柜台内的,每发现一次。
(3)上班时非工作需要到商场购物,商场员工下班穿着工衣无故在商场内逗留者,或到家电区围看电视、听音乐者,每发现一次。
(4)影响商场环境卫生者,营业中乱丢垃圾杂物者每发现一次,。
(5)商场员工上、下班不按规定从员工通道出入,每发现一次。
(6)每迟到、早退或上班时外出办私事一次。
(7)不审查物品来源及去向,乱开放行条或不审查放行条,致使不正当来源物品或公司物品被私人带走,并全额赔偿损失。
(8)不爱护公司财产,不按规程操作,不节约原材料,造成浪费工损坏设施,并全额赔偿损失。
购物中心奖惩管理
奖惩管理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树立积极向上的企业风气,约束不恰当的行为,同时也为您营造团结健康的工作氛围,我们社顶了以下的奖惩措施,这些措施会帮助您了解公司的欣慰规范及违反规范有可能导致的结果,这些结果都可能会影响您在XXX的职业发展,请您认真阅读并悉心遵守.一、奖惩的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以奖励为主,处罚辅.2、及时性原则3、尊重员工合法权益,4、奖励形式多样化原则.5、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以教育知道为主6、渐进和累积的奖励与处罚方式.二、奖励的类别及引起相应奖励的行为根据受奖励和为的实际影响和贡献的大小给予通报表扬,嘉奖或专项奖励,具体体现方式包括,奖金、职位晋升、工资晋(级)培训等1、通报表扬①员工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取得公司认可的特殊业绩,并且具体事例的②有效处理突发事情,减少负面影响和公司损失,有具体事例的③工作上有其它功绩或热心服务,为其他员工楷模,有具体事迹的④维护团队荣誉,有具体事迹的.⑤主动上交红包、礼品或回扣的.⑥非防损系统的员工提供重要线索配合防损部门并抓获内外偷盗的,每次给予20元的奖励,案值超过1000元以上,给予50元/次奖励.⑦拾金不昧(仅限现金)价值金额在IOOO元以上的⑧检举或揭发违反公司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并查实的2、嘉奖①一年内获三次公司以上通报表扬的②拾金不昧价值金额1000元以上的③受到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媒体表扬的为维护公司利益而受伤害(治疗费用在500元以上)者.3、奖励的程序由奖励对象所在单位(或部门)第一负责人提出书面(奖励申请单)至相应部门审核,由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以通知形式下发通报文件,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奖励.4、处罚的类别及引起相应处罚的行为公司根据事件的实际影响和员工过错的大小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在给予上述纪律处分的同时,如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违纪行为(1)一般违纪行为(以下行为可导致口头警告的例子,但不表示其它失当行为可以不导致口头警告)1、违反本手册”工作礼仪及行为规范”的;2、非工作需要在卖场内更换工衣或将工衣放在卖场的;3、破坏工作场所公共秩序或卫生的;4、在工作时间撤离职守(如离岗半小时)处理私事、扎堆聊天、串岗、嬉笑、打骂、闲聊、看电视或玩手机游戏等,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5、妨碍他人工作且不听劝告的;6、踩踏或趴、坐在商品、货架、开票台、柜台或其它设备上,尚未造成损坏的;7、随地吐痰或香口胶,随地挤鼻涕、乱扔杂物或工作学习场所胶鞋袜等破坏环境卫生行为的;8、无当理由擅自提出用餐的;9、未经批准不参加部门会议的;10、工作散漫,精心大意未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11、未按公司要求进行市调,并且市调错误率达到或超过20%以上的;12、播音员在接到播音通知未能及时对卖场内突发事件通过广播解释,告知等情况,未造成经济损失或产生恶劣影响13、未按公司相关制度流程要求执行工作,但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14、火卷帘门下堆放物品的(无责任人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15、未按公司规定进行晚班清场的;16、未落实安全值班或经营风险管控项目或标准的(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17、安全值班签到漏漏签的;18、违反公司消防通道,员工通道和收货通道等管理规定出入卖场的;19、收银员经授权离开收银台时,未按规定退出系统,锁好抽屉或未挂暂停收银牌,未造成经济损失的;20、违反公司现金管理规定进行现金操作但未造成公司损失的;21、凡是下班后未按要求关闭电源或气源的;22、无正当理由拒绝为顾客服务的;23、未经允许使用不属于自己的办公或工作设备的;24、未按相关设备操作流程以及安全要求操作设备,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25、发现安全违规行为不制止或不报告的;26、对于公司消防安全检查不配合、不按期标准整改的;27、培训和公司会议期间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月累计3次或年累计5次的;2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的;29、无特殊原因不安排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的;30、工作中未给予下属必要的培训1(门店及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月平均集中授课时少于2课时)指导或督导不当的;31、其它类似上述性质的行为。
商场奖罚制度
商场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提升商场服务质量,增强员工责任感,促进商场经营效益。
2. 适用于商场内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第三方服务人员。
二、奖励制度
1. 优秀服务奖:对提供卓越服务,获得顾客书面表扬的员工给予奖励。
2. 销售业绩奖:根据销售业绩,对达到或超过目标的员工进行奖励。
3. 安全生产奖: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4. 创新贡献奖: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一经采纳实施,
给予奖励。
5. 团队协作奖:对于团队合作出色,共同完成任务的团队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服务态度不佳:对服务态度恶劣,被顾客投诉的员工进行警告或罚款。
2.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商场损失的,根据损失
程度进行处罚。
3. 违反规定:违反商场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旷工等,按情节轻
重进行处罚。
4. 盗窃行为:对盗窃商场或顾客财物的员工,立即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5. 安全事故:对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员工,根据事故严重性进
行处罚。
四、奖罚执行
1. 所有奖罚决定应由商场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并记录在员工档
案中。
2.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3. 奖罚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场管理层所有。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奖罚规定同时废止。
2.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或商场经营需要,可进行适时修订。
请根据商场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购物中心(购物广场)员工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
购物中心(购物广场)员工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一)员工绩效考核制度1、本制度的目的是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客观、公平的评价和考核。
以此为基础进行员工的奖惩、薪酬、职位的调整、能力开发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以提高员工的能力,并公正合理地处理员工的待遇。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的员工和临时工。
2、对员工的考核满分为100分,分为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自我发展与学习四部分,每部分所占权重具体分配如下:3、考核依据:各部门自行制定的岗位职责、规范要求及人力资源部制定的行政规范要求。
4、考核办法:(1)、考核对象: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干事、一般员工。
(2)、考核周期:中层管理人员每半年考核一次,中层管理人员以下每季度考核一次。
(3)、由人力资源部查阅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是否有严重违纪情况,并通知其分管领导;有严重违纪情况的不能参加考核,按有关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4)、考核组对考核结果具有修改权。
根据考核对象的不同,考核组成员组成如下:具体考核内容比例分配见下表:5、考核结果的形成过程:由考核小组初步进行评分并做出评价;人力资源部对评分进行复核,得出考核成绩;由分管领导根据上述两步所得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得出最后的考核成绩。
6、考核结果的评级标准、奖惩规定:具体考核结果的评级标准、奖惩规定见薪酬制度。
7、考核时间:中层管理者在每年的6月、12月的第三个星期进行考核,5个工作日内结束;其他职员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星期考核,5个工作日内结束。
8、考核面谈:根据绩效考核需要,可对被考核人进行绩效面谈,公布考核结果,促进员工绩效的提高;考核面谈在考核结束后一星期内进行,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安排一对一的面谈,被考核人的个人考核资料对其本人公开。
(二) 员工奖励规定:为实现严格管理,体现奖、惩分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先进、奖励优秀,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1、奖励的种类:通告表扬、嘉奖、晋级、记功、晋升。
商场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安全管理,提高商场安全水平,保障商场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商场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所有员工、商户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商场安全奖惩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以下几类:1. 安全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商场安全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安全创新奖:对提出安全创新建议,经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给予奖励。
3. 安全管理奖: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4. 安全培训奖:对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个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奖励标准:1. 安全先进个人奖:根据贡献大小,给予500-2000元人民币奖励。
2. 安全创新奖:根据创新程度和实际效果,给予1000-5000元人民币奖励。
3. 安全管理奖:根据管理成果,给予1000-5000元人民币奖励。
4. 安全培训奖:给予100元人民币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六条惩罚分为以下几类:1. 警告:对违反安全规定,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给予警告。
2. 罚款: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个人给予罚款。
3. 撤职: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给予撤职。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经教育不改的人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惩罚标准:1. 警告: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根据违反规定程度,给予50-500元人民币罚款。
3. 撤职:给予撤职处分。
4.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商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商场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购物中心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购物中心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旨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购物中心运营的高效和服务质量。
2. 奖罚制度适用于购物中心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员工。
3. 奖罚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
二、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根据工作表现、顾客评价、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选。
2. 创新贡献奖:对提出创新方案并被采纳实施,对购物中心运营有显著改进的员工给予奖励。
3. 特殊贡献奖:在紧急情况或特殊任务中表现突出,为购物中心带来重大利益的员工。
4. 团队合作奖:对团队协作精神突出,促进团队目标达成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根据失误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罚款。
2. 违反纪律:包括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服务态度问题:对顾客服务态度恶劣,影响购物中心形象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4. 违反安全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四、奖罚程序1. 奖励申请:由部门经理或员工本人提出,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执行。
2. 惩罚决定:由直接上级根据事实提出,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执行。
3. 申诉机制: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五、奖罚记录1. 所有奖罚记录均需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2. 奖罚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六、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范本,具体实施时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商场卖场管理奖罚制度
商场卖场管理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商场卖场的管理行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2.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等。
二、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一次,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顾客反馈和团队贡献进行评选,给予奖金或礼品奖励。
2. 创新提案奖: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商场运营和管理的创新提案,一经采纳实施,给予相应奖励。
3. 安全生产奖: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如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迟到早退:员工无故迟到或早退,根据次数和时长,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2. 服务态度:员工服务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查实后,给予警告并要求改正;情节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3.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给商场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四、违规行为处理1. 盗窃行为:员工在商场内盗窃商品或财物,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2. 贪污受贿: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一经查实,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3. 泄露机密:员工泄露商场商业机密或顾客信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申诉与复核1.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给出复核结果。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商场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场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奖罚制度,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商场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商场专柜奖罚规章制度
商场专柜奖罚规章制度一、目的与原则1. 目的:建立公平、公正的奖罚机制,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商场专柜的经营秩序。
2. 原则:奖罚分明,公开透明,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二、奖励制度1. 业绩奖励:根据员工的月度、季度和年度销售业绩,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励。
2. 服务奖励:对提供优质服务,获得顾客好评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想法或改进措施,对实施有效并带来积极影响的员工予以奖励。
4. 忠诚奖励:对长期服务并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根据迟到早退的次数和时长,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工作失误: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失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3. 服务态度:对服务态度不佳,影响顾客满意度的员工,给予警告并要求改进。
4. 违反规定:违反商场或专柜的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解聘。
四、考核与执行1. 考核周期:每月进行一次业绩和服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2. 考核标准:根据员工的业绩完成情况、顾客反馈、同事评价等多维度进行考核。
3. 执行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奖罚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五、申诉与复议1.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受理申诉,并组织复议,确保奖罚公正合理。
六、制度更新1. 根据市场变化和员工反馈,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
2. 更新后的奖罚制度须经管理层审批,并通知所有员工。
七、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商场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商场所有。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商场管理奖罚制度
商场管理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商场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商场秩序,促进商场健康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所有商户、员工及管理人员。
二、奖励制度
1. 优秀商户奖:对于连续三个月无顾客投诉、销售额排名前10%的商户,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商场内进行表彰。
2. 杰出员工奖: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积极创新、为商场带来显著效益的员工,给予月度或年度奖金,并进行公开表扬。
3. 创新贡献奖:鼓励商户和员工提出创新建议,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项目,给予提案者一定的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顾客投诉处理:商户或员工若因服务态度、商品质量等问题被顾客投诉,经查实后,将给予警告并记录;若同一问题多次被投诉,将加倍处罚。
2. 违反商场规定:商户或员工违反商场管理规定,如擅自更改营业时间、占用公共区域等,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暂停营业等处罚。
3. 严重违规行为:对于涉及盗窃、欺诈、暴力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商户或员工,将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商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做出。
2. 奖罚结果将及时通知相关商户或员工,并在商场公告栏内公示。
3. 相关商户或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商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商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商场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3.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场管理部门所有。
商场商户奖罚制度
商场商户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商场内商户的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商场形象,促进商户与商场的共同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商场内经营的商户及其员工。
二、奖励制度
1. 优秀商户奖:对于连续三个月顾客满意度高、无违规记录的商户,商场将给予“优秀商户”称号,并提供一定的奖励,如减免租金、广告位使用权等。
2. 创新贡献奖:鼓励商户进行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对于创新成果显著的商户,商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忠诚合作奖:对于长期与商场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商户,商场将定期评选“忠诚合作伙伴”,并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违规经营处罚:商户若违反商场规定,如擅自更改经营范围、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暂停营业或解除合同。
2. 顾客投诉处理:商户若因服务质量问题遭到顾客投诉,经查实后,商场将要求商户限期整改,并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
3. 安全事故责任:商户若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商场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商户进行罚款或追究法律责任。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商场管理层根据商户的经营表现和顾客反馈进行评定。
2. 奖罚结果将通过书面通知或公告的形式告知相关商户。
3. 商户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商场管理层提出申诉。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商场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商场管理层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3.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场所有。
购物中心、商场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总则1.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鼓励先进,提醒不足,特制订本制度;1.2公司员工发扬“乐观进取,诚信负责,不屈不挠,敬业团结”的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我,努力钻研业务,切实做好本职工作;1.3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使“奖功罚劣”之奖惩原则落到实处,并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先进。
2.奖励2.1奖励基金资金来源:各项处罚金、违约金等是基金的主要来源,实行专款专用,不足时由公司工会费或开列资金承担。
2.2奖励条件: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公司员工应当予以奖励:2.2.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有重大贡献者;2.2.2对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做出较大贡献者;2.2.3优质服务,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者;2.2.4厉行节约、提高效率,成绩显著者;2.2.5提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有显著成效者;2.2.6及时发现“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2.2.7见义勇为者;2.2.8拾金不昧,金额较高者;2.2.9表现突出或成绩优秀,经总裁室/总经理室批准,准予奖励者。
2.3奖项种类:公司设立如下奖励项目:2.3.1个人奖励:年度优秀员工奖、优秀实习导师、优秀岗位业务导师奖、优秀兼职培训师、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特殊贡献奖、供应商营业员评优奖励等;2.3.2集体奖励:优秀柜组/专厅/专柜等。
2.4奖励办法及标准:2.4.1年度优秀员工奖:2.4.1.1在全年月度/季度考评成绩的基础上,由各公司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评定,也可使用与月度/季度考评一致的考核项目单独进行年度考评,同时还可采用民主评议、公示等多种形式综合相关意见进行评定;2.4.1.2评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部门人数的10-15%;2.4.1.3评选工作于每年农历春节前结束,评选结果上报购物集团;由各公司为年度优秀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和专项奖金/奖品,并在发放年终绩效奖励时体现优质优薪、尊重先进;2.4.1.4“优秀员工”称号获得者一年内如出现严重违纪或其他处罚情节较重者,将予以取消称号,收回优秀员工证书、证章。
商场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安全管理,提高商场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商场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商场所有员工、商户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确保商场安全运行。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范围1. 在商场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2. 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防止事故发生的员工;3. 阻止他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维护商场安全秩序的员工;4. 在商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5. 商场安全管理工作的优秀商户。
第五条奖励标准1. 表现突出:给予表扬,并在商场内部进行通报;2. 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3. 阻止他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4. 突出贡献: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或物质奖励;5. 优秀商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商场内部进行表彰。
第六条奖励程序1. 员工或商户发现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2. 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填写奖励申请表;3. 奖励申请表经商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七条惩罚范围1. 违反商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员工;2. 违法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3. 伪造、篡改安全记录,隐瞒事故的员工;4. 拖延、阻挠商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员工;5. 在商场内从事违法活动的商户。
第八条惩罚标准1. 警告: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员工进行警告,并要求其改正;2. 罚款: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一定损失的员工,给予罚款;3. 撤职: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给予撤职;4. 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5. 追究刑事责任:对在商场内从事违法活动的商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惩罚程序1. 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2. 调查核实后,对符合惩罚条件的,填写惩罚决定书;3. 惩罚决定书经商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商场活动奖罚制度
商场活动奖罚制度一、目的为了提升商场活动的参与度和效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同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商场活动的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客服等部门。
三、奖励机制1. 活动创新奖:对于提出创新活动方案并被采纳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500元。
2. 优秀组织奖: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300元。
3. 销售之星奖:活动期间个人销售额最高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1000元。
4. 团队协作奖:对于团队合作出色,共同完成活动目标的团队,给予团队奖金2000元。
5. 客户满意度奖:根据客户反馈,对服务态度好、满意度高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200元。
四、惩罚机制1. 活动失误惩罚:因个人疏忽导致活动出现重大失误的员工,根据失误严重程度,扣除当月奖金的10%-50%。
2. 消极怠工惩罚:在活动期间被发现消极怠工,影响活动进行的员工,扣除当月奖金的20%。
3. 不遵守规定惩罚:不遵守活动规定,如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等,每次扣除当月奖金的10%。
4. 客户投诉惩罚:因服务态度不佳或工作失误导致客户投诉的员工,每次扣除当月奖金的30%。
五、奖罚执行1. 所有奖励和惩罚由活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报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七、修订与更新本制度将根据商场活动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市场变化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
商场比赛奖罚制度
商场比赛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商场内各商户积极参与销售竞赛,提升服务质量,增强顾客满意度,从而提高商场整体竞争力。
2.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所有参与比赛的商户。
二、奖励制度1. 销售之星:每季度销售额最高的商户将被授予“销售之星”称号,并颁发奖杯及奖金。
2. 服务标兵:根据顾客反馈和商场管理团队的评估,每季度评选出服务质量最佳的商户,给予奖金及公开表彰。
3. 创新先锋:鼓励商户进行产品或服务创新,每半年评选一次,对创新成果显著的商户进行奖励。
4. 忠诚贡献奖:对于长期合作且业绩稳定的商户,年终给予额外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违规警告:商户如违反商场规定,如擅自提高商品价格、降低服务质量等,将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2. 罚款:对于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商户,将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 竞赛资格取消:商户若涉及严重违规行为,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顾客等,将取消其参与比赛的资格,并在商场内进行通报。
4. 合同终止:对于屡次违规且影响恶劣的商户,商场有权终止合作合同。
四、评选机制1. 销售额数据将由商场财务部门统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服务质量评估将结合顾客满意度调查、神秘顾客体验报告以及商场管理团队的日常观察。
3. 创新成果的评选将由商场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确保评选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五、申诉与复核1. 商户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商场管理团队提出书面申诉。
2. 商场管理团队应在收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给出最终决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商场管理团队负责解释。
2. 商场管理团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商场安全奖罚制度
商场安全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顾客及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销售人员、安保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知识竞赛:定期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对成绩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安全建议采纳:鼓励员工提出安全改进建议,一经采纳,根据建议的重要性给予适当奖励。
3. 无事故奖励:对于连续一定时期内无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见义勇为表彰:对于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盗窃等,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行为:对于违反商场安全规定的行为,如在非指定区域吸烟、违规使用电器等,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2. 安全隐患忽视:对于已知的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或采取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
3. 安全培训缺席:无故缺席安全培训的员工,将受到警告或罚款处理。
4. 重大安全事故:对于因个人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了解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必须完成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五、安全检查与监督1. 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商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 安保部门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工作,确保安全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商场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场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七、修订与更新1. 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商场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和更新。
请根据商场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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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细则××广场颁布时间:×年×月×日《奖惩制度细则》已经×年×月×日公司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年×月×日1.目的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使员工的奖惩有据可依,创建良好工作环境,从而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或利用本公司办公条件办公的所有人员。
3.管理职责3.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细则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为本细则的管理单位,有监督和抽查的权限。
3.2各职能部门负责所属员工日常行为的监督与规范及具体奖惩事宜的申报,并定期将奖惩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3.3总经办负责提出公司级奖惩(对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为单位的奖惩),对涉及人员岗位、薪酬、劳动关系变动的奖惩情况进行批准,最终结果以总经办的批示为准;3.4总经办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4.奖惩原则员工奖惩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为达到奖惩效果,奖惩结果原则上予以公开。
4.1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可以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4.2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惩处。
5.奖励5.1奖励项目设置5.1.1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1)通报表扬、2)记功、3)记大功、4)提薪、5)提职5.1.2累计奖励:2次通报表扬视为1次记功,2次记功视为1次大功,2次大功给予提薪。
5.2奖励细则5.2.1通报表扬。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通报表扬:5.2.1.1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义务奉献,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5.2.1.2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5.2.1.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在本岗位上表现突出,被评为季度或半年度先进个人者;5.2.1.4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在技能竞赛或业务考核中成绩特别优秀者;5.2.1.5出色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者;5.2.1.6为公司创造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者;5.2.1.7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5.2.1.8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5.2.1.9在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较显著者;5.2.1.10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5.2.1.11在某项重要任务(活动)中表现突出者;5.2.1.12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5.2.2记功。
5.2.2.1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或检修生产设备使生产不致中断者;5.2.2.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者;5.2.2.3竭力抢修设施、设备,有助于工作、生产者;5.2.2.4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5.2.2.5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5.2.2.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5.2.2.7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制止犯罪或主动抓获犯罪分子者;5.2.2.8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5.2.2.9一年内累计通报表扬两次者;5.2.2.10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记功的。
5.2.3记大功。
5.2.3.1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5.2.3.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5.2.3.3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主要功绩者;5.2.3.4建议实施、成本控制使公司有重大贡献者;5.2.3.5对于徇私舞弊或其它有害于公司利益之行为(事件)能先行举报或防止,能减免公司重大损失者;5.2.3.6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有重大功绩者;5.2.3.7在公司考核以及重大外事活动中表现突出者;5.2.3.8一年内累计记功两次者;5.2.3.9其他有特殊贡献者。
5.2.4提薪。
5.2.4.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5.2.4.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5.2.4.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5.2.4.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2.5提职。
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升职位:5.2.5.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2年以上;5.2.5.2在一年的公司绩效考核中连续9个月得A的,并未得E者;5.2.5.3团结互助、领导有方,所领导的部门工作业绩有重大提升者;5.2.5.4有工作创新、发明创造、技术革新为公司带来效益的;5.2.5.5其他条件被公司总经理认为可以提升职位的。
5.2.6奖励的工作流程: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2)人力资源部审核;3)公司总经办审批;4)人力资源部实施并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5)奖励档案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
6.处罚6.1处罚项目设置6.1.1本公司员工处罚分为下列五类: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薪酬调整为相应标准);5)终止劳动合同(开除)。
6.1.2累计处罚:2次警告视为1次记过,2次记过视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1.3功过不予相抵。
6.2处罚细则6.2.1警告。
有下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警告,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6.2.1.1严格控制并遵守考勤打卡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代人打卡,发现代打卡者,扣除当天工资;6.2.1.2缺勤:未经事前请示并获得批准的迟到、早退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私自外出30分钟以内情况,均视为缺勤(30分钟以上、3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
1)当月缺勤3次(含)以内,每次扣发50元;2)当月缺勤4次,扣发当月岗位工资100%;3)当月缺勤5次,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4)员工缺勤全年累计5次(含)以上,取消当年晋级资格;5)当月累计两次由于个人原因未考勤(打卡)视为缺勤一次,累计三次视为缺勤两次,以此类推。
6.2.1.3旷工:未经事前请示并获得批准,超出规定上(下)班时间30分钟未到(或离开)岗位视为旷工;旷工不足3小时视为旷工半天,旷工超过3小时不足7小时视为旷工一天。
1)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岗位工资25%;2)旷工1天扣发当月岗位工资50%:3)旷工2天扣发当月岗位工资l00%;4)连续旷工3天(含)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1.4员工遇事离岗、调班、请假、调休均需向主管领导批准请假,并报人事部备案。
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处罚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6.2.1.5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杂物者,每次罚款5元;6.2.1.6晚上下班离开办公室不关电脑、空调、饮水机或其它电器者,每次罚款10元(部门内公共用品未关闭者,每次罚款部门经理20元);6.2.1.7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或其他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10元;6.2.1.8浪费公物,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50元;6.2.1.9无故拖延或不交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月度预算等上级领导规定按时上交的文件资料者,每次罚款10元;6.2.1.10员工上班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且着装整洁;不得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上班,违者每次罚款5-10元。
6.2.1.11上岗前不允许喝酒,一经发现,领导有权不准其上岗,停工时间作事假处理并罚款20元。
6.2.1.12上班时间不得聚众聊天,不得无故串岗,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不得在商场内游烟闲逛,应到指定区域吸烟休息,违者罚款20元,睡岗罚款20-50元,连续两次以上公司通报批评(保安、防损等岗位按对应制度执行)。
6.2.1.13上班时间不允许吃早点、零食、瓜果等,违者罚款5元。
6.2.1.14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使用污言秽语或追逐嘻闹,讲话声量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标准,违者罚款5元。
6.2.1.15接听私人电话不能超过5分钟,违者罚款5元。
6.2.1.16严格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如有异议或心理抵触情形,应事后向上级领导反映。
否则领导有权责令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无理取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6.2.1.17故意损坏工具、公物,需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遗失工具、公物,影响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6.2.1.18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6.2.2记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记过,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6.2.2.1对直接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告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每次罚款30-100元/人;6.2.2.2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者,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每次罚款100元/人;6.2.2.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每次罚款200元/人;6.2.2.4在工作场所内无论任何原因怂恿吵架或吵架者,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人;6.2.2.5携带危险物品入商场者,每次罚款200元/人;6.2.2.6不服从领导合理工作安排、顶撞领导者,致使工作延误,每次罚款200元/人;6.2.2.7在本人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醉酒上班者(因业务除外),每次罚款200元/人,并按旷工处理;6.2.2.8在本人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延误工作事宜或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每次罚款200元/人;6.2.2.9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商场现场安全、卫生等规定,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每次罚款200元/人;6.2.2.10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6.2.3 记大过。
有下列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记大过,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6.2.3.1携带危险物品入商场,不听制止者,每次罚款500元/人;6.2.3.2遗失重要文件、证件、物件者,每次罚款500元/人;6.2.3.3初次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者,每次罚款500元/人;6.2.3.4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重大损失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每次罚款500元/人;6.2.3.5泄露经营秘密或私自对外提供会计报告者,每次视情况给予500元以上罚款;6.2.3.6不服从领导合理工作安排,致使公司损失严重的,每次罚款500元/人;6.2.3.7侵占公司财物,价值500元以下,罚款500元并要求归还公司财物;6.2.3.8凡是违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其他公布的制度中带“严禁”、“禁止”等字样的条款,都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