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首问责任制是指在工作中,对于涉及某一问题或事件的首次咨询、反映或举报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有对该问题或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或转办的责任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
三、首问责任的确定1. 首问责任单位的确定:(1) 行政机关:根据职责和权限划定,确定具体的首问责任单位。
(2) 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由其内部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确定首问责任单位。
2. 首问责任人的确定:(1) 行政机关:根据职责和权限划定,确定具体的首问责任人,并向上级机关报备备案。
(2) 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由其内部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确定首问责任人,并向上级机关报备备案。
四、首问责任的具体要求1. 接待服务:(1) 首问责任人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态度,提供热情、周到、准确的接待服务。
(2) 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回应来访者的问题和需求,不得敷衍塞责或推诿扯皮。
2. 问题调查与核实:(1) 首问责任人应当认真核实来访者反映的问题,了解问题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细节。
(2) 首问责任人应当与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获取相关证据和信息,确保问题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3. 处理和解决问题:(1) 首问责任人应当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 首问责任人应当积极主动地与来访者进行沟通和协商,解释政策法规,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4. 转办和跟踪:(1) 首问责任人应当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况,及时将问题转交给相关部门或单位处理,并告知来访者。
(2) 首问责任人应当跟踪转办的问题,了解处理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首问责任制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1) 上级机关对首问责任单位和首问责任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9.03.18•【字号】厦人[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人(2009)32号)各区人劳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事局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厦委办发[2009]2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做好我市首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范围对象。
《实施意见》第一条规定必须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首次岗位设置工作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步骤,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学习准备阶段(4月1日-- 4月15日)。
1、市人事局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本市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各主管部门、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政策。
各事业单位召开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大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08]7号)、《实施意见》,深刻领会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首问责任制
首问负责制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自觉维护机关行政部门“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进一步完善我乡首问负责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首问负责人适用对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我乡行政、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凡第一个受理外单位或群众咨询、查询、投诉、举报及联系业务(包括来信、来电、来访、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负责人的责任: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部门业务和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部门内部各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服务对象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首问负责人应当努力做到“五办”,即重大事情尽力办,份内事情积极办,份外事情想法办,能办事情马上办,难办事情记着办。
1、服务对象到本部门办理事宜及联系其他工作,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2、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也应当热情相待。
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告知与何单位、何部门、何人联系,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但有关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负责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给有关人员。
有关人员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联系,详细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解决。
如果有关人员出差或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给对方答复。
3、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责任人实行挂牌服务,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行政办公室岗位责任制模版
行政办公室岗位责任制模版一、工作目标和职责1、负责行政办公室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办公室正常运转。
2、协助领导安排会议、接待来访客户,做好相关文电的起草和归档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并进行执行和监督。
4、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归档等工作,保证文件的及时、准确、完整。
5、协助领导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决策依据。
6、组织、安排和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7、负责行政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废手续。
8、协助领导做好人员考勤、请假、加班等事务处理工作。
9、负责行政办公室的预算编制和使用,做好相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
10、协助领导做好人员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1、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与各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执行能力,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能够高效处理文件和数据。
4、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工作环境。
5、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地与团队成员协作完成工作。
6、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并保持工作积极性。
7、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与来访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
三、工作方法1、根据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制定周、月工作计划,并按时完成。
2、做好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
3、关注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做好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4、定期与领导进行工作汇报,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5、不断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适应和掌握新的工作方法和技能。
6、积极参与部门和公司的活动,与团队成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7、做好工作安全和保密工作,保护公司和个人的信息安全。
四、工作效果评价1、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保持工作质量的稳定和提升。
2、与团队成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合作效率。
3、工作过程中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定,保证工作安全和保密工作。
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包括临时聘请的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到辖区内各单位(部门)办事,或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咨询、举报、查询等有关事项,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乡(镇)党委对本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总责,乡(镇)纪委具体负责全乡(镇)首问责任制的督促、考评、问责等工作,定期对全乡(镇)首问责任制工作的执行、受理、办理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职责1、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对服务对象及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的事项进行受理,对重要事情要做好书面记录。
2、首问责任人应当场对申办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提交文件、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3、对本单位(部门)职能范畴内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立即办理。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并引导服务对象到承办人处;该承办人承接首问责任。
如衔接中与有关人员联系不上时,首问责任人应当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做好登记,并负责转交有关职能部门或其工作人员;有关职能部门阅知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
如果有关人员不在岗或者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给予对方合理答复。
4、对本单位(部门)行政职能范畴外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具体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提供指导和协助。
第五条办理时限: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咨询,能当场答复或回复的,应当当场答复或回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限时答复或回复。
第六条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事项办理过程中未一次性告知、超时限办理、未及时回复办理结果等违反首问责任制的情形,造成负面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以下规定追究责任。
责任制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是指各股室实行定员定岗,以岗定责,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的制度。
2、各股室要根据职能工作,将具体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标准、目标要求分解到各工作人员,做到岗位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3、每位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职责制定保证工作落实的措施,明确每项工作的标准及办结时限、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产生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4、股室主要负责人对本股室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二、出勤、考勤制1、出勤、考勤制度是指对职工出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
3、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因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需面授或考试者,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局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三、政务公开制1、政务公开制是指凡涉及本机关审核、审批事项的政策依据、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理过程及结果均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2、各股室应将涉及审核、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通过本机关行政服务指南栏、政务信息公告栏或发文向外公布。
3、对招考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的工作每个重要环节,都应通过公共场所张贴公告、新闻媒体、县政府或本局网站公告等形式对外公布.4、本机关组织的面向社会的各类考试,应事先公布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录(聘)用办法,公布考试结果和录(聘)人员名单。
5、本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询。
四、首问责任制1、首问责任制是指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含接听电话)接受询问的首问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股室人)办理的制度。
2、首问人的责任(1)属于首问人股室业务范围内的,要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按照“限时办结制"及时承办。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治理理念的进步,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在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这一制度的核心理念是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下面是一份针对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范本,展示了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
二、首问责任1. 任何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工作人员承担。
2. 执法执勤、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对人民群众咨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接待人员承担,接待人员应熟知本部门或单位的职责、服务流程及相关政策。
3. 接待人员应提供专业、准确、全面的回答,对于接待范围以外的问题,应及时引导、转接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三、限时办结1. 对于一般性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当在接待时就能够提供满意的回答;若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核实,限于实际情况,相应的回复时间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
2. 对于需要多部门协作或存在一定复杂性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设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并在收到问题后及时转办、协作解决。
相关部门应在接到问题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查,形成初步结论并予以回复。
3. 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协作的问题,各部门应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协同解决问题。
涉及行政审批或涉密事项的问题,各部门应及时办结,不超过规定的办理期限。
4. 对于情况紧急、公共安全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应采取主动应对措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工作流程1. 问题接待:接待人员应设立专门接待处所,对前来咨询问题的人民群众进行接待,并认真记录问题的内容和反映人的基本情况。
2. 问题分流:接待人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进行初步分流,并将问题及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
3. 问题转办:接待人员应迅速将问题和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并告知相关部门限时办结的要求和目标。
4. 问题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应根据问题的复杂程度,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断,并形成初步结论。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范本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1.1 目的和意义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的制定旨在明确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首办工作责任,规范首办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首办责任制度,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序运转和良好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首办工作,包括新设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重组、合并、关闭等相关工作。
二、首办责任机构2.1 设置首办责任机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应设立首办责任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首办工作。
首办责任机构应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确保首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首办责任机构的职责首办责任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本单位的首办计划,明确首办目标和时间节点;(2)负责首办过程的协调和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3)制定和完善首办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4)推动首办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首办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三、首办工作程序3.1 计划编制首办责任机构应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首办计划。
首办计划应包括首办目标、资源配置、工作流程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3.2 资源准备首办责任机构应根据首办计划确定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确保首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应制定资源调配和使用的具体办法,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3.3 分工协作首办责任机构应明确各个责任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各个责任部门应按照分工要求,积极配合和支持首办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3.4 实施监督首办责任机构应加强对首办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进展顺利。
在首办工作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体系,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激励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其他规定4.1 信息公开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过程中所产生的重要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范本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首办工作,完善责任制度,提高单位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首次成立及其改组。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决定,及时组织制定或者修订本单位的首办责任制度,并向上级机关报备。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的首办责任制度应当具有可操作性、适应性、明确职责、注重绩效等特点。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的首办责任制度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者修订,未经法定程序制定或者修订的责任制度无效。
第二章目标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的目标是明确单位首办工作的任务、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考核办法,提高首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的目标是通过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和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单位的发展和改革,提高绩效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职责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的首办责任制度涉及以下责任主体:一、单位首办组织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落实本单位的首办责任制度。
二、首办小组:负责具体开展首办工作,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价。
第九条单位首办组织责任人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修订和落实本单位的首办责任制度。
二、组织召开首办小组会议,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组织开展首办工作督导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条首办小组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首办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备单位首办组织责任人。
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确保首办工作顺利进行。
三、督促下级单位按照责任制度的要求开展首办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的首办工作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准备阶段:明确首办工作的总体目标、组织架构、人员编制、物资配置、经费预算等。
二、筹备阶段:成立首办小组,制定首办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三、推进阶段:按照首办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进展顺利。
四、验收阶段:组织开展首办工作的验收工作,评估工作效果和绩效。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
4. 首办人员应 跟踪和…
首办人员应跟踪和督促事 项办理进度,确保事项能 够按时完成。
5. 首办人员应 向上级…
对于重要或复杂的事项, 首办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 告,以便上级领导能够及 时了解情况并作出决策。
首办责任制的落实措施
1. 加强培训和教育
2. 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
3. 强化领导示范作用
4. 加强沟通和协作
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办责任制度应运而生,旨在明确每个岗位的首要责任,确保 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目的和意义
通过实施首办责任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推诿现象,提升服 务质量。
该制度有助于增强机关事业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形象。
首办责任制度还有助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公信力和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07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建立首办责任制度可提高机关事 业单位服务效率和质量。
首办责任制度可促进机关事业单 位内部协调和沟通。
实施首办责任制度可提升员工工 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研究展望
进一步研究首办责任制度在不 同类型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适用 性。
探讨如何量化评估首办责任制 度对机关事业单位效率和质量 的影响。
分析首办责任制度在促进内部 协调和沟通方面的具体作用和 效果。
研究如何结合员工激励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首办责任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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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奖惩激励机制
奖励机制
对落实首办责任制度表现优秀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表 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优势。
惩戒机制
对违反首办责任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惩戒 ,促使其改正错误行为。
社会参与机制
公众参与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模版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模版一、背景与目的当前,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服务的主要窗口,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问题,如服务效率不高、办事流程不规范、服务态度不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首问责任制度,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的首问责任,确立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工作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2.1 首问责任的明确(1)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每一位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群众都负有首问责任,即第一时间提供咨询和帮助。
(2)首问责任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准确、全面、及时的信息和指导,确保群众能够得到满意的解答和服务。
2.2 工作流程的明确(1)群众咨询阶段:当群众前来行政服务中心咨询时,工作人员应首先主动接待,并耐心倾听群众的问题和需求。
(2)问题解答阶段:工作人员应准确理解群众的问题,并提供明确、准确的解答。
如果工作人员无法解答,应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处理,并告知群众相关流程。
(3)办理业务阶段:如果群众需要办理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应指导群众填写相关表格和材料,并提供办理流程和时间预期。
2.3 工作行为的明确(1)礼貌待人:工作人员应以和善、礼貌的态度对待群众,主动打招呼,并主动了解群众的需求,尽量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2)精心服务: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在办理业务时,要仔细核对材料,确保办理过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保密工作: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妥善处理群众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2.4 服务质量的评估(1)定期评估:行政服务中心将定期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包括群众的满意度调查和办理业务的质量审查。
(2)奖惩措施:根据评估结果,行政服务中心将对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或惩罚,以激励优秀员工,提高服务质量。
三、制度贯彻和监督3.1 制度贯彻(1)培训教育:行政服务中心将定期开展培训教育,向工作人员传达和解释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范文(二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加强工作效能,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提升公众满意度,特制定本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第二章首问责任的定义与原则1. 首问责任是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市民咨询、受理申请、办理业务等工作中,第一时间对来访者提供咨询、引导及协助办理事项的责任。
2. 首问责任的原则包括:便民、高效、友好、勤勉、公正、公开、廉洁、安全等。
3. 首问责任不仅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履行的职责,也包括相关部门和岗位应履行的职责。
第三章首问责任的具体要求1.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各类服务事项,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
2.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以礼貌、耐心的态度面对市民,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正确的信息和帮助。
3.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地满足市民的需求。
4.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到工作纪律要求,谦虚谨慎、严守机密,不得泄露市民的个人信息。
5.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章首问责任的具体措施1. 根据办事指南、流程图等工作手册,确保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具体办事流程和业务知识。
2.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办事水平和服务质量。
3. 行政服务中心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确保能够及时满足市民的咨询和办事需求。
4. 行政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接受市民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意见建议,并及时作出反馈和改进。
第五章首问责任的监督与考核1. 行政服务中心应建立日常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纪律进行检查和评估。
2. 行政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市民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的投诉,并根据投诉情况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 行政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和提升服务水平。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范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服务的窗口,承载着越来越多的行政服务职责。
为了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质量,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普遍采取了首问责任制度,即由首次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承担起全程负责的责任。
首问责任制度的实行,可以有效地降低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对称成本,提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形象。
二、制度内容1. 原则概述(1)追求全程负责,避免事情的来回推诿和拖延,确保服务对象的事项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2)真实性原则,即工作人员提供给服务对象的信息真实、准确,确保服务对象得到正确的信息。
2. 职责分工根据行政服务中心的具体情况和工作机制,将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的职责分工。
每位工作人员都应对接待的服务对象提供全程负责的服务。
3. 重要环节录制为了保证服务对象的利益和权益,行政服务中心可以在重要环节进行录制,以便日后的审查和追责。
4. 提交审批与反馈对于行政服务中心首次接待的服务对象,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及时向服务对象反馈审批结果,确保服务对象能够及时了解办事进程。
5. 累积经验在日常工作中,行政服务中心应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为优化服务提供参考。
三、制度优势1. 提高效率首问责任制度的实行,可以避免事务反复推诿和拖延,提高行政服务的办理效率。
2.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全程负责的原则,工作人员会更加关注服务对象的需求,并积极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从而提升服务质量。
3. 保障服务对象权益通过真实性原则,确保服务对象得到真实、准确的信息,避免误导和损害服务对象的权益。
4. 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形象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可以加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任,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形象和声誉。
四、制度实施1. 培训与宣传为了使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首问责任制度的内容和意义,需要进行培训和宣传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制度文本解读、案例分析等。
2.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积极履行首问责任,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范例(四篇)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范例一、考勤惩处措施对于累计违规达到一定次数(具体次数需明确)的个人,将扣发其当季考勤奖,以示警戒。
二、工作纪律要求1. 上班时间,严禁串岗、闲扯、喧哗打闹等行为,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将扣发当季考勤奖。
2. 干部职工若因违规行为导致全年考勤奖被扣发比例达到或超过特定百分比(具体比例需明确),则取消其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或优秀职工的资格。
三、加班与补休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应事先经分管局长批准,并由各处室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补休。
四、考勤管理与责任1. 考勤工作由局直机关党委全面负责,每月汇总考勤情况并上报局领导,作为考核干部职工及发放年终奖的重要依据。
2. 各处室领导应严格履行考勤职责,如实汇总并上报本处室人员的出勤情况。
3. 局直机关党委需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勤督促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处室领导及考勤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五、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修订说明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对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进行修订。
(一)考勤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办事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办法1. 实行月度考勤制,每月发放一张“考勤表”,由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记录。
2. 每月最后一天,各科室考勤负责人需将经科室负责人校核并签名的“考勤表”交至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进行汇总。
对于存在扣发情况的人员,需填写《深圳市直机关公务员扣发临时岗位津贴审核表》,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区人事局审核(编外人员和临聘人员由办事处审定),最后由财务中心按规定核发工资及津贴补助。
(三)请销假制度1. 处级干部的请假需经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并通知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备案。
2. 科室负责人的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
3. 其他工作人员的请假按以下规定执行: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并报告分管领导;请假两天以上的,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首问责任制制度范本(2篇)
首问责任制制度范本(一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遵循便民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是指在“中心”范围内第一个被上门办事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四首问人的责任1、办事人到“中心”办理事宜,在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
2、办事人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当热情相待:属于“中心”受理(职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与何窗口部门联系,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窗口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属于本窗口部门职责范围的,但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将办事人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的大致内容进行登记,由首问人及时转交给有关责任人。
有关责任人阅知后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了解并解决对方需要办理的事项。
3、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中心”受理范围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要用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要为办事人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中心”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五首问责任制要求“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中心”业务内容和业务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同时了解“中心”各窗口部门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六对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办事人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各级领导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七违反首问责任制,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应给予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
1、首问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的;2、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研究解决对方问题的;3、冷漠对待办事人,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事项的;4、对办事人要求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5、对办事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
2. 审核办理: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 审核情况确定办理期限和办理方式。
4. 监督评价: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对申 请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04
限时办结制度核心内容
办结事项的分类和办结时限的确定
办结事项分类
根据办理事项的难易程度、影响程度、紧 急程度等,将办结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 件和联办件。
首问责任人需对来询者提供业务咨询,包括但不 限于解释政策、流程和操作指南等。
及时响应
首问责任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来询者的问题进行 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协调解决问题
首问责任人需协调各方资源,解决来询者的问题 和困难,确保业务流程的高效运转。
保护客户隐私
首问责任人需严格保护客户的隐私信息,确保客 户信息安全。
责任追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于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或损失的,要相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05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总结词
加强宣传和培训是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实施与监督的重要环节。
详细描述
该制度涉及的部门和人员众多,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全体人员的支持和参与。为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对 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培训,使其了解制度的具体内容、操作流程和责任界定等。同时,通过培训提升相 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023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 度》
目 录
• 首问责任制度概述 • 首问责任制度核心内容 • 限时办结制度概述 • 限时办结制度核心内容 •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01
机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
机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所有从业人员适用本规定。
二、对认真履行职责,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部门和个人,要予以批评教育,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对因玩忽职守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并带来恶劣的影响、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安全科(室)实施对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相关部门及作业人员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单位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将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单位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
六、考核周期: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七、考核评定按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八、考核时间初步定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九、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实得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75—90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75分以下者,评定结果为差。
十、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有下列表现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一)为挽救或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立功者;(二)发现设备有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有重大缺陷的,并及时上报,从而防止事故发生的立功者;(三)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做到迅速、果断、正确,从而避免或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立功者;(四)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劝阻制止,从而避免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者。
十一、一次性嘉奖,由安全科(室)负责人核实验证,报单位总经理(厂长)审查确定后,通报表扬或以物质奖励。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旨在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根据这一制度,行政服务中心将建立一套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每位办事群众的问题能够在首次咨询时得到解决。
首问责任制的主要特点有:
1. 集约化服务:行政服务中心整合相关部门的资源,以提供一站式服务。
办事群众只需到一个地方解决所有问题,不再需要多次流转。
2. 首问责任:每位工作人员都有明确的责任范围,负责接待办事群众的首次咨询,提供相关信息和帮助,并尽力解答问题。
3. 快速答复: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工作人员及时回应办事群众的问题或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或解决方案。
4. 资源共享: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共享信息和资源,确保问题能够快速得到解决。
5. 建立反馈机制:行政服务中心将设立对工作人员和服务质量的评估机制,接受办事群众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作出回应和改进。
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使办事群众能够更加便利地享受到行政服务,提升政府的形象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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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模板(7篇)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模板第一条实行办文办事限时制度。
一般性工作要求____天内落实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原则上____天落实解决,重大问题要在____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方案。
第二条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以及上级部门(单位)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第三条涉及经费、编制、行政审批等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在到期前____天,将延期办理的原因、依据、处理意见和拟办结时限及时告知报文单位或个人,并加快推进,及时告知最新进展。
第四条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
第五条部门之间办理请示、报告、询问、答复等事宜,进行征求意见、会签文件、商治工作等事宜,由牵头科科负责明确办结期限。
第六条无故拖延办结时间,超过办结时限的,要追查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模板(二)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团结、廉政、务实、创新”的机关良好形象,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除认真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外,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作息制度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省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不准闲扯聊天,不准擅离办公室和中途外出办私事。
3、不准上班干与本职无关的事。
上班时间要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喧哗吵闹,不准搞个人娱乐活动。
鼓励大家学政治、学时事政策、学科技业务和法律金融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4、实行考勤登记制度。
每个处室指派一名副处以上干部负责考勤登记,并将出勤情况逐日报局总值班汇总登记。
5、严格请假制度。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处室主管领导请假,不允许先斩后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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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
为了进一步转变规划局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意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首办责任制度。
一、首办责任制是指我局职能围的管理服务事项及来文事项,按科科职能分工和岗位职责,确保事项完成的时效和质量,指定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二、首办科科或首办负责人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承办所有签字手续,认真完成办理事项。
三、局领导或办公科根据事项指定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人,科科负责人指定本科科的首办责任人。
四、属于职能科科办理的事项本科科为首办科科,在规定的时间完成。
五、属于综合性、涉及科科较多的事项,不宜指定某个科科首办的,应由局领导(或局长办公会)指定牵头科科或人员首办或督办,相关科科或人员积极配合完成,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完成。
六、对基层单位或职工要求办理的事项,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应当认真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事项,履行相关领导和科科审签手续,给予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受理条件、未按规定程序的事
项,必须一次性采取书面形式告知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及要求等。
七、涉及本局多个科科或本局与其它部门或上级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由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提请报告,领导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配合,并将办理进程及结果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或人员,在有效工作时间完成。
八、办公科责成专人负责政务登记,在局域网建立政务接受、结办专栏。
明确首办科科、牵办科科、责任人、办结时间等,督促在规定时间办结。
凡受理事项(管理服务事项及来文事项)时,首先在办公科进行登记,相关领导批示,由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办理,受理的事项办结时,应及时报办公科办理结果。
九、首办责任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科科的职能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十、首办责任制由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办公科负责督促检查。
首办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容,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提升全体职工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科科必须根据自身实际,修改完善和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度,并严格履行。
第三条各科科必须结合政务公开推行服务承诺制,将承诺的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第四条各科科对全社会公开作出的承诺,必须包括以下容和达到以下要求:
1.服务态度:接待热情,用语文明。
对服务对象的意图、要求作认真负责的了解,并作出周到的安排或指引,确保有始有终地做好服务工作。
2.宣传解释:耐心细致,讲解准确,对服务对象的疑问和自身作为与不作为的理由,作出谦虚、恰当、准确的解释说明,确保服务对象心领神会、心悦诚服。
3.工作方法:积极勤奋,踏实严谨。
对待需要办的事项,不向服务对象讲困难、耍官腔,确保自身职责围的事项、困难,由自身解决。
4.办理时限:快捷高效,遵守时限。
严格遵守限时办结
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事项,要尽力缩短办理时间,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办理完成。
5.办事原则:坚持原则,依法行政。
严格按法按章办事,不徇私舞弊,不谋私利,一视,确保办事公平、公正、公道。
6.保守秘密: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对个人隐私和单位秘密,做到不泄漏、不传播、不打听,确保服务对象不为难,无顾忌。
7.办理结果:质量优良,对象满意。
所办事项尽量达到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不出差错,不留缺陷,确保服务对象无后顾之忧。
8.廉洁自律:清正廉洁,严守纪律。
不接受吃请不接受礼金礼品,不提任何与所办事项无关的要求、条件,确保服务对象在规定费用以外不多花一分钱。
第五条各科科要负责人必须定期对自身职责围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违诺问题。
第六条各科科、各单位应结合自身服务视不同情况对违诺行为特点,制定违诺追究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1.在履行服务承诺过程中,非因服务对象原因而致使服务对象不满的,应责成责任人向服务对象道歉,并在一定围公开检查;
2.违反承诺或履行承诺不到位,致使服务对象上访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登门履行承诺,并采取相应措施消
除影响,同时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在机关部公开检讨或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AB岗工作制度
为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现结合规划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AB岗工作制是指在工作日各科科、各单位A岗责任人因各种原因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接替A岗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各科科所有岗位都要建立AB岗工作制。
第三条实行AB岗工作制的目的是不因为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
为确保各项工作制度有效地运行,同时,适应工作要求培养一岗多能工作人员。
第四条 AB岗的工作职责
(一)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做好A岗工作,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的责任。
(二)A岗责任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三)B岗工作人员可为多人,顶岗秩序由各科科、各单位安排,以便在A岗和其他B岗不能在岗时,按序顶岗。
(四)各科科、各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位工作能力的培训,保证B岗工作人员能高质量地办理A岗所有
工作。
(五)窗口工作人员因短时离开工作岗位,应及时摆放去向告知牌,并托付周边工作人员照看联络。
第五条 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纳入年度考核。
出现空岗缺位和AB岗位责任人失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科科、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强化规划局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事务相对人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函)、电子等方式,要求给予服务或咨询时,经办人员应将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有关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一次性告知办事人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科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一次性告知应坚持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
四、经办人在接待过程中,凡属于本人职责权限的工作,必须按程序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办事人;凡不属于本人职责权限的工作,应主动协调或引导。
五、经办人员对办事人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程序、受理时限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
六、一次性告知采用口头形式,如果办事人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要求的有关事项一
次性书面告知。
七、对办事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经办人应帮助其咨询了解,并将结果告知办事人。
对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
八、对有下列不正确履行一次性告知行为的,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1.不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造成办事人为同一事项往返多次办理的;
2.对办事人告知不热情,甚至态度粗暴或故意刁难的;
3.告知不及时或随意拖延,办事人不满意的。
九、对经办人员不履行本制度的投诉,由局纪检监察科受理。
机关事业单位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实行办文办事限时制度。
一般性工作要求3天落实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原则上7天落实解决,重大问题要在1个月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方案。
第二条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性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以及上级部门(单位)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限办结;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第三条涉及经费、编制、行政审批等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在到期前3天,将延期办理的原因、依据、处理意见和拟办结时限及时告知报文单位或个人,并加快推进,及时告知最新进展。
第四条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时间予以办结。
第五条部门之间办理请示、报告、询问、答复等事宜,进行征求意见、会签文件、商治工作等事宜,由牵头科科负责明
确办结期限。
第六条无故拖延办结时间,超过办结时限的,要追查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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