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数据
附件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上报和验收管理办法为了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的上报验收工作,依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对象清查数据上报(一)上报资料内容及要求各级水利普查机构逐级上报的清查数据成果,应包括如下资料:1、《xxx水利普查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应包括:①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开展情况,②水利普查区划数量及分布,③各类普查对象数量及分布(依据清查结果汇总),④清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⑤进一步做好清查登记工作的措施和打算。
2、《xxx水利普查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1)。
清查数据汇总表主要反映各类普查对象的数量、构成及分布。
编制清查数据汇总表,应在运用基层登记台帐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查询汇总的基础上,利用电子表格软件进一步整理分析完成。
3、《xxx水利普查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审核报告》。
主要内容应包括:①清查数据审核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数据审核的内容、方法和依据;②清查数据的总体质量情况,包括清查对象漏报、错报情况、清查表数据漏填错填情况、清查数据汇总结果(主要指各类普查对象数量、构成和分布等汇总指标)的合理性,与已有数据成果的一致性等;③数据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置情况,包括一些数据处理特殊情况说明;④下一步做好普查对象补查、补报的措施和建议。
4、xxx水利普查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文件。
数据内容为本级水利普查区划范围,所有普查对象清查结果的数据记录集合。
(二)上报资料格式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应同时上报清查数据成果的电子文档1份和纸质文档资料2份。
1、电子文档。
包括:清查数据为slpc格式的文件(即基层登记台帐管理系统的数据格式要求),文字报告和汇总表为金山office或微软office文件格式。
水利普查汇报.asd
白沙乡水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通知精神,以及在县水利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安排下,我乡水利普查工作在乡政府高度重视下,积极组织动员,广泛宣传,积极开展水利普查各项工作,全乡水利普查工作进展顺利。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水利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包含了河流基本情况、水利工程、经济社会用水、河流开发治理保护、水土保持、行业能力等6大方面8个专业的综合性、系统性普查。
为认真抓好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按照县水利普查办的要求,及时成立了白沙乡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亲自担任组长,同时成立了白沙乡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使白沙乡水利普查工作有了组织保障。
二、认真开展水利普查培训、动员及宣传工作根据我乡行政区划和需完成的任务,由县水普办工作人员对各村普查员进行了专业培训。
为了让我乡水利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切实落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分管副乡长梁文海同志全面负责,在白沙乡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动员(培训)暨2011年全乡水利工作会议上,蔡书记再三强调,此次普查的目的就是进一步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建立起全乡基础水信息平台。
因此大家一定要沉下身子,到田间地头,做好对每一眼井、每一处灌区等水利设施的详细登记等基础工作,并做好与乡水普办的汇报沟通工作。
与此同时,我乡充分利用广播、群众会等途径,围绕各个普查阶段的要求,采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有关方面充分了解水利普查的意义、要求和应尽的义务,增强公众对水利普查的参与意识,动员个人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做好水利普查工作,尤其是要动员各类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认真配合普查,自觉防止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努力做到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利普查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利普查的良好局面。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与试点方案
报 。 对 普 查 数 据 进 行 核 对 检 查 与 抽 查 . 符 合 要 求 的 重 新 不
进 行 调查 : 按照 统 一 的报 表要 求 . 利用 统 一 的数 据 处理 系 统 逐级 进行 数 据 录入 、 表填 报 、 核上 报 。 四是 汇 总协 报 审 调 对 调查 和上 报 数据 进 行 全 面校 验 、 析 协 调 、 馈 完 分 反 善。 平衡衔 接跨 区数据 . 级进 行汇 总平 衡协 调 . 成分 区 逐 形 域、 分流域 汇总数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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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 开 发 治理 、 /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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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配置与 高效 利用 .提 高水 利社 会管 理 和公 共服 务 能力 ,
实施 最严格 水资 源管理 制度 的重要 基础 和依据 。
3 . 普查时点
第一 次全 国水 利普 查 的时 点为 2 1 0 1年 1 2月 3 1日 2 4 时. 时期 为 2 1 0 1年度 。凡 2 1 0 1年年 末 资料 , “0 1年年 如 21 末 单 位 人 员 ” 数 据 . 以 普 查 时 点 数 据 为 准 ; 年度 资 等 均 凡 料 . “0 1年 供 水 量 ” 数 据 . 以 2 1 如 21 等 均 0 1年 1月 1日至 21 0 1年 1 2月 3 1日的全 年数据 为准
喜
f 查果 l 普 成
图 1 普 查 总 体 技 术 路线
7 ■
特 别 关 注
C IA WA E E O R E 2 . HN T R R S U C S 01 9 0
普查 数据 获 取方 式 ( 图 2 : 据各 项 普查 内容 的特 见 )根 点, 分别 采取 实 地 调查 、 型调 查 、 样 调查 、 状 测量 等 典 抽 现
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方案
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方案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设施的建设和利用也越来越重要。
为更好地了解我国水利资源的分布和利用情况,实现水利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水利部提出了“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方案”,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阐述。
一、普查目的本次水利普查的目的是了解我国水利资源的分布和利用情况,为科学合理制定水利开发规划、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考核水利行政管理和促进水利科技进步提供科学依据。
二、普查范围本次水利普查的范围包括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的水利设施和用水单位。
三、普查内容1.水利工程普查:包括各水库、水闸、引水渠道、渠系、灌区等水利设施的建设情况、规模、投资等信息,以及使用情况、改造情况。
2.用水单位普查:包括各用水企业、事业单位、农业用水户等的用水方式、水量、水质和费用等情况。
3.水资源普查:包括各地的地下水、河流水、湖泊水、雨水等水资源的分布和利用情况。
4.水污染普查:包括全国各地的水体污染情况、污染源、治理情况等信息。
四、普查方法1.采取定期抽样调查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2.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采用卫星遥感、GPS测绘等设备对水利设施进行精准测绘和准确定位。
3.设立专业普查人员和普查办公室,进行数据管理和系统建设。
五、普查主体1.水利部门:负责整个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总结,并负责普查数据和结果的公开、传播和利用。
2.地方水利部门:协助完成普查工作,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3.普查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普查员和志愿者等。
六、普查成果1.水利资源分析报告:对普查结果进行分析和归纳,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
2.水利普查数据系统建设:将普查数据进行系统化管理和建设,为后续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3.水利普查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普查成果,提升市民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七、普查总结及下一步工作1.普查结束后,需要对工作过程、数据质量和结果分析进行总结,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经验和思路。
2.下一步工作,需要充分利用普查成果,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推动水利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表及说明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表及说明河湖基本情况普查普查表目录全国水利普查National Census For Water 河流普查表表号: P101表制表机关: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制[20__] __号有效期至:20__年__月__日填表人员: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20 年月日复核人员: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20 年月日审查人员: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20 年月日P101表河流普查表填表说明河流普查表(P101表)以河流为单位填报,即每条河流一张表,根据河流对象清查、特征清查结果填报。
【1.河流名称及编码】【1.1河流名称】填报河流的名称。
【1.2河流编码】填报河流的编码。
【2.与上一级河流关系】【2.1河流级别】填报河流的级别。
入海(湖)干流为0级,1级支流为1级,以此类推。
平原水网区部分河道、区间流域等不能确定级别的河流填报“-1”。
【2.2上一级河流代码】填报上一级河流的编码,无上一级河流时填-1。
【2.3岸别】本级河流位于上一级河流的左岸或右岸,分别用1和2表示,无法确定左右岸时填0。
【3.河流长度河流域面积】【3.1河流长度】填报河流长度,单位为km,大于10km,记至1km,小于10km,记至0.1km。
【3.2流域面积】填报河流流域面积,单位为km2,平原水网区河流无法确定流域面积时填“-1”,大于或等于100km2,记至1km2;小于100km2,记至0.1km2;小于10km2,记至0.01km2。
【4.跨界类型】填报流域的跨界类型。
本次普查分跨国并跨省、跨国、跨省、跨县以及县界内五类,分别用1、2、3、4、5表示【5.河流类型】河流类型分自然流域河流、区间流域河流和平原水网区河流,分别用1、2、3表示。
【6.流经】填写河流流经的地区,按从上游到下游顺序填写。
其中,跨国河流填外国国名、我国省名和县名,如“××国,××省××县”;跨省河流填省名和县名,如“××省××县,××省××县”;跨县河流填县名,如“××县,××县”;县界内河流填县名,如“××县”。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各项工作,指导各流域机构、各省级水利普查机构做好普查表的填报与审核、普查数据的逐级汇总审核与上报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正式普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水普办〔2012〕1号)与《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2012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国水普办〔2012〕2号)要求,特制定填表上报阶段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一、督导检查目的通过开展填表上报阶段的督导检查,督导各级地方水利普查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推动、技术指导、质量操纵与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各级地方水利普查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与质量要求完成任务,确保水利普查工作进度与数据质量。
二、督导检查根据1、《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水规计[2010]498号);2、《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技术规定》(国水普办〔2010〕92号);3、《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细则》(国水普办〔2011〕20号);4、《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国水普办〔2011〕6号);5、《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操纵工作细则》(国水普办〔2011〕38号);6、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正式普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水普办〔2012〕1号);7、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2012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国水普办〔2012〕2号);8、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有关技术规定与文件。
三、督导检查要紧内容与工作要求(一)要紧内容针对填表上报阶段的总体工作安排,督导检查要紧内容包含下列几个方面:一是在技术准备方面。
检查各级地方水利普查机构在正式普查表填报前,是否按照国水普办〔2012〕1号文要求,做好了有关技术准备工作。
要紧包含:●省级水利普查机构是否组织完成地、县级水利普查机构水利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系统的升级换代,特别是单机部署地区;●省级水利普查机构是否已将国务院水利普查办下发的河湖名录与水资源分区名录、有关的电子图下发至县级水利普查机构;●省级水利普查机构是否根据国务院水利普查办下发的河流名录与矢量图编制完成100m2及以上分县河流名录与分县河段长度,并下发至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各级地方水利普查机构是否已按照普查时点要求,完成普查对象名录的复核确认与更新工作;●各级地方水利普查机构是否已完成各专业普查表的所有数据采集工作,包含静态数据、动态数据与空间数据等;●是否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第二阶段普查培训安排完成了地县级普查培训工作,特别是关于普查表数据表内表间审核、关联审核、归并审核、逐级汇总审核等培训工作;●是否已进行了软硬件环境的优化,确保普查数据录入与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等等。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基础资料收集范围与内容
附件: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基础资料收集范围与内容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水利普查所需基础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水利部门1、水利(水务)统计资料主要包括: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数据、水利综合统计数据、水利服务业统计数据和灌区、水库、大坝、水电站、水文站网等统计资料。
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行业能力等普查对象初始名册编制,主要普查指标数据的分析核对等方面。
2、水利业务和技术成果资料主要包括:水利审批、许可、管理等工作形成的行政业务记录以及工程、机构、人事档案记录;开展规划、计划、勘测、设计、监测、评价等工作形成的相关业务资料。
主要用于普查对象清查、普查静态数据采集、普查数据分析核对等方面。
二、统计部门1、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主要包括第二、第三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水消费情况数据和单位名录数据,主要用于水利行业能力基础资料准备和经济社会用水典型用水户的确定。
2、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主要包括以行政村为单元的农田水利有关数据,主要用于农村生活用水调查、灌区普查、灌溉面积调查和农村水利工程普查方面基础资料的准备。
3、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主要包括从事涉水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名录信息,主要用于水利行业能力普查名录底册编制。
4、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主要包括:一是国家统计局2006-2011年分县市社会经济主要统计指标,包括城乡常住人口、灌溉面积、粮食产量、牲畜数量、工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第三产业总产值、人均收入等指标。
二是县(市)统计局2010-2011年分乡镇社会经济指标。
主要用于汇总分流域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计算分流域和区域社会经济用水总量、结构和效率。
三、国土部门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资料主要包括:一是全国土地利用地类图斑数据:主要包括细化到二级类别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公共服务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等地类。
主要用于制作水利普查工作底图、清查水利工程、了解河湖分布、核查灌溉面积、掌握农田水利状况、分析评价水土流失程度等方面;二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使用的全国乡镇级以上行政界线图。
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实施方案
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
目录
一、总则 (1)
二、目标与任务 (2)
(一)目标 (2)
(二)任务 (2)
三、数据处理相关依据 (3)
四、对象与内容 (3)
(一)处理对象 (3)
(二)主要内容 (4)
五、技术路线 (6)
六、职责分工和岗位设置 (8)
(一)职责分工 (8)
1、省普查办职责 (8)
2、地级水利普查机构职责 (9)
3、县级水利普查机构职责 (10)
(二)数据处理人员岗位设置 (10)
1、省普查办数据处理人员岗位设置 (11)
2、地级水利普查机构数据处理人员岗位设置 (11)
3、县级水利机构数据处理人员岗位设置 (12)
七、基础资料收集与工作图册编制 (14)
(一)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 (14)
(二)水利普查区划和流域分区 (18)。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技术规定及用水调查对象确定办法
附件1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三年四月目录一、台账建设的目的 (1)二、台账建设的对象和范围 (1)三、台账建设的主要内容 (1)四、台账建设的原则与要求 (2)(一)台账建设的原则 (2)(二)台账建设的要求 (3)五、取用水量指标获取及台账建设方法 (3)(一)灌区取用水量台账建设 (3)(二)工业企业取用水量台账建设 (5)(三)建筑业及第三产业取用水量台账建设 (6)(四)河湖取水口取水量台账建设 (6)(五)取水量(用水量)获取方法 (7)六、台账建设的步骤 (9)(一)基础资料收集整理 (9)(二)确定灌区、工业企业、建筑业及第三产业用水户名录 (10)(三)河湖取水口预清查登记 (10)(四)落实建立台账单位 (10)(五)完善取用水计量设施 (11)(六)发放台账表 (11)(七)开展典型调查 (11)(八)建立台账 (11)(九)监督检查 (11)(十)台账录入与审核 (11)七、台账建设的组织分工 (12)八、台账建设的时间安排 (12)九、河湖取水口清查表及填表说明 (12)十、台账表及填表说明 (16)(一)台账表目录 (16)(二)台账表及填表说明 (16)(三)辅助台账表 (23)附件2 经济社会用水调查对象确定办法 (31)一、居民生活 (31)二、农业 (33)三、公共供水企业 (34)四、工业企业 (36)五、建筑业及第三产业 (40)六、调查对象名录表及填表说明 (44)为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动态指标台账建设工作,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台账建设的目的为准确获取普查动态指标数据,确保普查数据来之有据,结合基层管理需要,建立台账表,记录动态指标的过程数据。
台账建设的目的是便于管理单位记录、整理普查所需的取用水量过程数据,提高普查效率,便于各级水利普查机构指导、检查动态数据获取工作,确保动态数据真实可靠;同时,也有利于相关部门加强取用水的管理,为实现水利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上报及验收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上报及验收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上报及验收管理办法为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汇总上报工作,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省级水利普查数据上报与验收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规定,省级以下水利普查数据上报及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一、上报资料及要求省级水利普查机构上报的普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一)水利普查调查成果1、普查数据汇总表。
包括:(1)普查对象清查数据汇总表(共24张),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上报和验收管理办法》(国水普办[2011]40号)的有关要求,对经过普查对象复核确认、补充完善后的清查表数据进行汇总。
(2)普查数据汇总表(共102张,见附件1),按地级普查区划、二级流域水系和地级行政区划套三级水资源分区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利用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上报系统进行处理、打印或导出,形成正式上报的汇总表成果。
2、普查基础数据集。
包括通过水利普查数据处理专用系统录入处理的所有清查表数据、取用水台账数据、普查表数据和关联关系辅助表数据。
3、普查成果分析报告与水利普查数据审核报告。
(1)普查成果分析报告,包括普查区经济社会与水利发展概况,普查对象数量及主要成果,数据审核及质量状况等内容(具体编写格式及要求,见附件2)。
(2)水利普查数据审核报告,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审核办法》有关要求分专业编制。
(二)水利普查对象空间标绘成果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实施方案》(国水普办[2011]10号)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规定》(国水普办[2011]31号)的有关要求,上报普查对象空间标绘的电子数据和相关资料。
(三)全口径经济社会取用水量推算成果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成果汇总技术规定》(国水普办[2012]13号)的有关要求进行分析计算,形成如下成果。
普查实施方案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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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P0101-0-2
一、普查概述
普查背景 普查目标 普查任务 普查原则 普查时点
2019-5-21
第第一一次次全全国国水水利利普普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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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P0101-0-3
(一)普查背景
建国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
全面快速的发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兴建了大量的
2019-5-21
第第一一次次全全国国水水利利普普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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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P01-102-277
(一)河湖基本情况普查
查清我国河流湖泊的数量、分布,基本自然特征 与水文特征。
利用1:5万DEM、DLG、DOM数据和资源卫星遥感影 像数据,分析提取河流湖泊名录及基本特征参数,编 制清查参考图和清查表;由各级普查机构进行内外业 复核与分析计算,逐级汇总平衡,形成河湖基本情况 普查成果。
2019-5-21
第第一一次次全全国国水水利利普普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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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P01-101-100
(三)普查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 (国发〔2010〕4号),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主要任 务是:
一是查清我国江河湖泊基本情况; 二是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状况; 三是摸清经济社会用水情况; 四是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 五是建立国家基础水信息平台。
通过对我国江河湖泊取水口、水源地、入河
湖排污口、河湖治理情况等普查,查清我国江河
湖泊开发治理保护的基本情况。
2019-5-21
第第一一次次全全国国水水利利普普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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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P01-101-144
(三)普查任务
水土保持情况普查 通过对全国土壤侵蚀情况、侵蚀沟道、水土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XX年任务及经费申请说明
四、几点说明
(三)关于培训
中央负责组织对各流域、省、重点市的普查负责人、普 查技术负责人、各项普查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培训所需经费 由中央财政负责
地方负责组织对本级及下级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经 费向同级财政申请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XX年任务及经 费申请说明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XXX年任务及经费申请
说明
2020/11/27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XX年任务及经 费申请说明
主要内容
一、预算编制原则 二、中央与地方普查任务分工 三、预算编制内容和重点 四、几点说明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XX年任务及经 费申请说明
•一、预算编制原则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XX年任务及经 费申请说明
•普查专用设备购置经费测算样表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XX年任务及经 费申请说明
•三、预算编制内容和重点
第四部分:普查宣传培 •训宣传
编制宣传方案 制作宣传材料 媒体宣传发布 宣传品制作等 •培训 购买培训教材 制定培训方案等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XX年任务及经 费申请说明
•普查宣传培训经费测算样表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XX年任务及经 费申请说明
•行业能力普查成果发布阶段经费测算样表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XX年任务及经 费申请说明
•三、预算编制内容和重点
第二部分:普查基础数据处理及环境建设
主要包括: 基础资料购置及处理 标准规范的制定 基础数据后处理 普查软件系统软硬件购置、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等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XX年任务及经 费申请说明
• 负责下级上报数据的汇总、审核、分析工作 • 对区域内普查工作进行质量检查、成果复核、抽查和验收 • 负责普查成果的整理、保管、上报及分析研究工作
普查总体方案简述
前期准备阶段
P100-14
七、普查进度安排
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
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和 相关技术细则、开发普查软件、组织普查试点、开展普查 培训及宣传动员等。
清查登记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
对各类普查对象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普查对象名录; 建立普查动态指标台账;通过档案查阅、现场查勘、影像
灌区专项
水利行业能力 建设情况
获取管理 基本情况
P100-11
六、普查组织体系
组织机构: 建立国家(流域)、省、地、县等四级水利 普查机构。
国务院成立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流域及地方各级政府参照全国水利普查
机构设置模式,成立相应普查机构。
P100-12
六、普查组织体系
国务院水利普查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
组织 指导 监督 协调 组织 指导
流域普查机构
省级普查机构
组织 指导 监督 协调
地级普查机构
县级普查机构
P100-13
七、普查进度安排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计划3年完成,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2012年7月~12月
成果发布阶段 2012年1月~6月 填表上报阶段 2011年1月~12月 清查登记阶段
2010年1月~12月
通过对我国水利工程的普查,查清我国各类
水利工程的数量与分布、规模与能力及效益等基 本情况。包含灌区专项普查和地下水取水井专项 普查。
P100-4
一、普查任务
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
通过对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工业
用水、建筑业用水、第三产业用水等国民经济各
行业用水以及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的调查,全面
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文件稿签-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利部
附件: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国家级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安排一、接收入库1、各地整改重报表格数据的接收、入库、分发与内网发布(10月18日)●国普办、各流域机构同步开展表格数据接收处理工作。
●国普办接收各地上报数据,并及时通过内网将上报数据导入表格数据接收库。
●水利信息中心及时将入库数据分发各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在入库处理完成后,通过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在水利部内网发布表格数据接收库,供各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和各流域水利普查机构进行跨专业、跨流域查询分析。
2、各地整改重报空间数据的接收、入库与内网发布(10月25日)●国普办、各流域机构同步开展空间数据接收处理工作。
●国普办接收各地上报空间数据,及时交由水利信息中心进行检查,导入空间数据接收库。
●水利信息中心在10月20日前,完成各地上报空间数据入库处理,并在10月25日前,通过水利普查空间数据质量协查系统,及时在水利部内网发布空间数据接收库,供各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和各流域水利普查机构进行空间数据查询、审核、分析时使用。
3、河湖、水保数据的接收、入库和发布(10月20日)●河湖组协调南科院,向国普办提交并向流域水利普查机构分发(1)河湖名录数据;(2)河湖数字水系矢量数据,包括河湖水系轴线和流域分区单元的空间线划数据;(3)河湖基本情况、水文(位)站、最大洪水等普查表数据。
●水保组协调水保中心,向国普办提交(1)日降水量、风速、风向等气象数据;(2)水蚀、风蚀、冻融蚀野外调查数据;(3)侵蚀沟道普查表数据;(4)水保措施、治沟骨干工程等普查表数据;(5)土壤侵蚀野外调查图、侵蚀沟道图。
●水利信息中心,完成河湖、水保表格数据和空间数据的合并处理、入库和内网发布。
二、汇总分析4、各地整改重报数据的复核确认(10月20日)●各流域水利普查机构,在10月15日前,向国普办提交相关地区普查数据审核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
●国普办各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复核确认,并就复核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省级水利普查机构进行沟通协调。
白沙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
(一)河湖基本情况普查
查清海南岛河流湖泊的数量、分布,基本自然特 征与水文特征。
利用1:5万DEM、DLG、DOM数据和资源卫星遥感影 像数据,分析提取河流湖泊名录及基本特征参数,编 制清查参考图和清查表(由国普办负责);由各级普 查机构进行内外业复核与分析计算,逐级汇总平衡, 形成河湖基本情况普查成果(由省水文局负责)。
河湖排污口、有防洪任务的河段和湖泊。
水土保持:包括水蚀、风蚀、冻融侵蚀区域,侵蚀沟
道,於地坝等主要水土保持措施。
水利机构:包括水利行政机关、事业、企业、社团、
乡镇水利管理单位等五类机构。
三、主要普查内容
(一)河湖基本情况普查 (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 (三)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 (四)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 (五)水土保持情况普查 (六)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 (七)灌区专项普查 (八)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三)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场 : 逐 个 调 查 大 牲 畜 大 于 等 于 100 头 (匹)、或小牲畜大于等于500头、或家禽大于等于15000 只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主要调查牲畜存栏数和用水量等。
公共供水企业:对所有城镇供水企业和日供水量超过1000 吨(或用水人口超过1万人)的农村供水企业逐个进行调 查,主要调查水源类型、用水人口、取水量、供水量等。
通过对海南岛江河湖泊取水口、水源地、入 河湖排污口、河湖治理情况等普查,查清海南岛 江河湖泊开发治理保护的基本情况。
(三)普查任务
水土保持情况普查 通过对海南岛土壤侵蚀情况、水土保持治理
措施等的调查,掌握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 态变化等。 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
通过对各类水利单位和机构的调查,全面查 清水利单位的数量及分布、从业人员数量及结构、 资产规模及运营状况等。
乡镇水利普查工作方案
乡镇水利普查工作方案国务院决定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开展水利普查是为了全面查清江湖湖泊和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系统掌握江湖湖泊开发治理保护,摸清经济社会用水,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建立基础水信息平台,为我乡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
搞好水利普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普查时间对普查动态指标的填报采用的年度数据。
动态指标的台帐数据的登记时段为1月至12月,作为填报指标。
三、实施步骤与责任分工(一)实施步骤1、成立普查机构。
参照国务院、省、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模式,做好部门沟通协调,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选聘得力干部和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普查工作。
2、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
根据我乡普查工作内容和普查对象数量等实际情况,按照选聘条件和要求,选聘一定数量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培训和普查工作做准备。
3、普查培训。
按照县水利普查办统一安排,培训行政和技术人员、普查指导和普查员。
4、普查对象清查。
利用国家分发的普查工作底图,按照“在地原则”,对各类普查对象进行清查,摸清普查对象的名称、位置、规模、管理单位、隶属关系等,编制各类水利普查对象名录,确定普查表填报单位。
5、普查数据采集与登记。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根据编制的普查对象名录底册,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指导基层填表单位填写普查表。
6、数据处理与上报。
乡级普查机构对现场调查采集的数据或基层填表单位填报的普查表和台帐表,填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基础数据正式上报至县级水利普查办公室。
7、数据审核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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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湖基本情况普查
查清海南岛河流湖泊的数量、分布,基本自然特 征与水文特征。
利用1:5万DEM、DLG、DOM数据和资源卫星遥感影 像数据,分析提取河流湖泊名录及基本特征参数,编 制清查参考图和清查表(由国普办负责);由各级普 查机构进行内外业复核与分析计算,逐级汇总平衡, 形成河湖基本情况普查成果(由省水文局负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的通知》(国发〔2010〕4号)的部署,国务院于 2010年1月11日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一次大规模的 水利普查。
(二)普查目标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 关于国家基础水信息的基准性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 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全国水利普查是科学制定 水利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 管理,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提高水利社 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通过对海南岛江河湖泊取水口、水源地、入 河湖排污口、河湖治理情况等普查,查清海南岛 江河湖泊开发治理保护的基本情况。
(三)普查任务
水土保持情况普查 通过对海南岛土壤侵蚀情况、水土保持治理
措施等的调查,掌握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 态变化等。 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
通过对各类水利单位和机构的调查,全面查 清水利单位的数量及分布、从业人员数量及结构、 资产规模及运营状况等。
(三)普查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 (国发〔2010〕4号),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主要任 务是:
一是查清我国江河湖泊基本情况; 二是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状况; 三是摸清经济社会用水情况; 四是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 五是建立国家基础水信息平台。
(三)普查任务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主要包括以下六项内容:
开展水利普查的必要性
1
2
3
4
5
全状
加作
谋的
促利
完息
面况
强的
划必
进用
善体
摸的
水重
水然
水的
国系
清迫
利要
利要
资基
情的
水切
基手
长求
源础
国重
利需
础段
远
可支
力要
发要
工
发
持撑
基内
展
展
续
础容
信
普查特点
(一)普查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水利现代 化进程,完善国家基础水信息,根据部党组的指 示,依据《统计法》、《水法》、《防洪法》、 《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全国水利 普查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通过对海南岛水利工程的普查,查清海南岛 各类水利工程的数量与分布、规模与能力及效益 等基本情况。包含灌区专项普查和地下水取水井 专项普查。
(三)普查任务
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 通过对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工业
用水、建筑业用水、第三产业用水等国民经济各 行业用水以及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的调查,全面 查清我国经济社会用水状况。 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
积1km2以上的湖泊。
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水库、水电站、水闸、泵站、引
调水、堤防、农村供水、塘坝、窖(池)及灌区和地 下水取水井等十一类工程。
经济社会取用水户:城乡居民生活、工业、建筑业
及第三产业等用水单位,灌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 公共供水企业等取用水户。
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查对象与范围
(二)普查对象
河湖治理保护:包括河湖取水口、地表水水源地、入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一)普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港、澳、台地区)(海 南岛上)的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 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
本次普查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组织工作单元,逐级 审核汇总,普查成果要能够满足按照流域分区和行政分 区进行汇总的要求。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二)普查对象
河流湖泊: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河流和常年水面面
(四)普查原则
全面系统
内外业相结合
普查原则
规范统一
突出重点
真实可靠
(五)普查时点
第 一 次 全 国 水 利 普 查 的 时 点 为 2011 年 12 月 31 日24时,时期为2011年度。
凡2011年年末资料,如“2011年年末单位人 员”等数据,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凡年度资 料,如“2011年供水量”等数据,均以2011年1月1 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全年数据为准。
(一)普查背景
迄今为止,我国水利行业从未开展过全面系统 的普查,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资源开发和经济 社会用水等水利基础信息已难以满足为我国水利发 展与改革提供决策依据的要求,也难以满足现代水 利科学管理的需要。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对江河湖泊基本情况及其资源环境状况
的底数不清
对江河湖泊开发治理保护情况了解不全
河湖排污口、有防洪任务的河段和湖泊。
水土保持:包括水蚀、风蚀、冻融侵蚀区域,侵蚀沟
道,於地坝等主要水土保持措施。
水利机构:包括水利行政机关、事业、企业、社团、
乡镇水利管理单位等五类机构。
三、主要普查内容
(一)河湖基本情况普查 (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 (三)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 (四)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 (五)水土保持情况普查 (六)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 (七)灌区专项普查 (八)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
普查实施方案综述
白沙黎族自治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
一、普查概述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主
三、主要普查内容
要 内 容
四、技术路线与方法 五、普查数据处理
六、普查质量控制
七、普查组织实施
一、普查概述
普查背景 普查目标 普查任务 普查原则 普查时点
河湖基本情况普查 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
包含:灌区专项普查和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 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 水土保持情况普查 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
(三)普查任务(省内)
河湖基本情况普查 通过对海南岛江河湖泊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
查清江河湖泊的数量及其分布,查清海南岛江河 湖泊的水文特征状况。 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
(一)普查背景
建国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 全面快速的发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兴建了大量的 水利基础设施,为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普查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规模的水利建设,以及气候变 化的影响,我国江河湖泊的自然资源状况、水土资源开发利用 情况、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状况等也发生了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