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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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5-2012)1995年:按照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1995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200元/月;二类标准为175元/月;三类标准为150元/月;四类标准为125元/月。

1997年:按照陕政办发[1997]49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1997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220元/月;二类标准为195元/月;三类标准为170元/月;四类标准为145元/月。

在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20元/月。

2001年:按照陕政发[2001]13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1年10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320元/月;二类标准为290元/月;三类标准为270元/月;四类标准为245元/月。

在陕政发[1999]54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60元/月。

2005年:按照陕劳社发[2005]6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490元/月;二类标准为460元/月;三类标准为430元/月;四类标准为400元/月。

2006年:按照陕劳社发[2006]95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540元/月;二类工资区500元/月;三类工资区460元/月;四类工资区420元/月。

2008年:按照陕劳社发[2007]128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600元/月;二类工资区560元/月;三类工资区520元/月;四类工资区480元/月。

2010年:按照陕人社发[2010]103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3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8元/小时。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2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的通知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2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的通知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2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的
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工资
【发文字号】陕人社发[2012]56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2.05.31
【实施日期】2012.05.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2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2〕56号陕西省人社厅)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有关单位、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部门:
《陕西省2012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陕西省二○一二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
一、2011年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状况
根据《2011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2391.3亿元,比上年增长13.9%;财政收入达到2577.97亿元,比上年增长28.2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245元,比上年增长16.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28元,比上年增长22.5%;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1.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5.7%。

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39455元,比上年增长1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8.8%。

2012最低工资标准

2012最低工资标准

2012最低工资标准摘要:I.引言- 介绍2012 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背景和重要性II.2012 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概况-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的影响III.2012 年部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案例-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从1320 元/月提高到1600 元/月- 福建:最低工资标准从1000 元/月提高到1250 元/月-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从1280 元/月提高到1450 元/月IV.2012 年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和雇主的影响-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企业成本的影响- 企业如何应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V.结论- 总结2012 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总体情况及影响正文:I.引言2012 年,我国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

这是我国政府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2 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以及这一调整对劳动者和企业的影响。

II.2012 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概况2012 年,全国各地纷纷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全国范围内的最低工资标准普遍提高。

这一调整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使他们在辛勤工作后能够获得合理的报酬。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III.2012 年部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案例1.深圳:2012 年2 月,深圳市将最低工资标准从1320 元/月提高到1600 元/月。

这是深圳市自2008 年以来第二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深圳的低收入劳动者来说,这是一个利好消息。

2.福建:2012 年4 月,福建省将最低工资标准从1000 元/月提高到1250 元/月。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对福建省的低收入劳动者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3.上海:2012 年4 月,上海市将最低工资标准从1280 元/月提高到1450 元/月。

这是上海市连续多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旨在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一、引言陕西省作为中国内陆的一个重要省份,近年来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

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重要工具,受到了广泛。

本文将探讨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二、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现状自2021年5月1日起,陕西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7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这次调整是综合考虑了物价水平、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等因素后做出的决策,旨在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然而,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相较于其他城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以邻近的河南省为例,其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达到了2000元/月。

这表明陕西省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上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三、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陕西省经济的不断发展,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将是必然趋势。

经济增长将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将发生变化,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创造条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上涨和消费水平的上升也将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

政府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也将促进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

四、结论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与调整既要考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也要充分考虑劳动者的生活需求。

未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望得到进一步提高,以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同时,政府应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到位,让劳动者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五、建议政府应继续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动态,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严格执行,防止部分企业利用低工资降低生产成本,损害劳动者权益。

2012年陕西最低工资标准

2012年陕西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1〕177号
时间:2011-12-23 上午 09:53:36 来源:厅劳动关系处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关于加大解决民生问题力度的要求,持续提高我省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根据《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0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91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1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5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9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

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

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

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4月份,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由2010年的每月1100元上涨到1320元,同比涨幅达20%。

2012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500元后,同比涨幅达13.6%。

北京2012最低工资标准:2012年1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160元调整为1260元。

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3元提高到每小时14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0元提高到每小时33元。

上海2012最低工资标准:明年4月1日,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继续增长,这是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线调整机制以来,上海第18次增长最低工资线。

此前,2011年4月,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120元上调到128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元。

据网友爆料,2012年上海最低工作调整幅度为预计在15%左右,将从1280元调整为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元。

深圳2012明年最低工资将超1500元/月26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深圳计划明年1月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有望达到15%,届时深圳最低工资将超过1500元/月,员工的工时费至少可以提高到13.5元。

相关方案已报深圳市政府审批。

广州2012最低工资有望达到1470元/月或者1500元/月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为1300元/月,据有关部门昨日透露,明年广州市最低工资很可能还会再度上调,增幅或许超过13%,有望达到1470元/月或者1500元/月。

目前有关方案正准备上报审批,最终调整方案和幅度还会作出修改。

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2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标准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9元,三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7元。

此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吉政函[2011]105号】:长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7.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和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9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7.3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珲春市最低工资标准8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6.8元/小时;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8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6.3元/小时。

2012最低工资标准

2012最低工资标准

2012最低工资标准2012年,中国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所调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每个省份和直辖市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由当地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制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和合理权益,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在2012年,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国民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都有了显著的增长。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的积累也在逐渐增加。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根据当时的统计数据,我国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个月1100元人民币。

具体地,城市和农村地区的标准有所差异。

在城市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较高,可以超过1100元。

一线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在1500元以上,而二线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在1200元左右。

相比之下,农村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要相对较低,一般在800元左右。

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是根据一系列因素来确定的。

这些因素包括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市场的供求关系、居民的生活成本和消费水平等等。

同时,还考虑到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性和就业稳定性。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既要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又不能给用人单位带来过大的负担。

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劳动者来说具有积极的意义。

首先,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增加劳动者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这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尤为重要,可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其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提升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激发他们对工作的热情和动力。

这对于增强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和活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负担。

特别是对于那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来说,经营成本可能会增加,导致他们的生存压力增大。

其次,在一些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经济可能无法承受高额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会对当地的就业市场和劳动力流动产生不利影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3)-陕人社发[2013]79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3)-陕人社发[2013]79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3)正文:----------------------------------------------------------------------------------------------------------------------------------------------------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79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为贯彻省委关于加大解决民生问题力度的要求,持续提高我省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根据《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7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6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9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7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2月1日起执行。

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12月23日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工资标准类别县(区)数适用范围一类标准:(1280 元/月)(12.8元/小时)16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二类标准:(1170元/月)(11.7元/小时)36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渭南市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三类标准:(1060元/月)(10.6元/小时)34西安市周至县、户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咸阳市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汉中市西乡县、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宝鸡市歧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渭南市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富平县、白水县,延安市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商洛市商州区四类标准:(970元/月)(9.7元/小时)21西安市蓝田县,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宁陕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宝鸡市麟游县,商洛市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丹凤县——结束——。

陕西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新的失业标准和新的夜班津贴标准

陕西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新的失业标准和新的夜班津贴标准

陕西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新的失业标准和新的夜班津贴标

陕西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新的失业标准和新的夜班津贴标准
一、陕西省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操作如下:
一类标准:每月860元。

小时工资标准为8.6元/小时。

包括西安市的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
二类标准:每月780元。

小时工资标准为7.8元/小时。

包括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
三类标准:每月730元。

小时工资标准为7.3元/小时。

包括西安市周至县、户县;
四类标准:每月680元。

小时工资标准为6.8元/小时。

包括西安市蓝田县。

二、自2011年1月1日起陕西省失业标准提高75元:
一类区由570元上调至645元;
二类区由510元上调至585元;
三类区由472.5元上调至547.5元;
四类区由435元上调至510元。

三、自2011年1月1日起陕西省提高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标准:
24时以前原来为每班每人4-8元
现在为每班每人8-12元;
24时以后原来为每班每人6-10元
现在为每班每人12-16元。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03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03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03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单位,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部门:为了解决因物价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保障低收入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

调整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3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8元/小时。

二、对现行我省四个工资类区所含县区进行部分调整。

经省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杨凌示范区,榆林市神木县、府谷县由原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宝鸡市陈仓区、凤县,榆林市榆阳区由原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西安市高陵县由原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西安市周至县,安康市旬阳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汉中市西乡县,商洛市商州区由原四类区调整到三类区。

2012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表

2012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表

550 450 650 700
6.5 5.5 7.5 7
武汉市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 600 区、新洲区;黄石市市区、大冶市;十堰市市区; 宜昌市市区;襄樊市市区;荆州市市区;孝感市市 区;黄冈市市区;荆门市市区;鄂州市;仙桃市; 潜江市 丹江口市、郧县;宜昌市夷陵区、宜都市、当阳市 520 、枝江市;襄樊市襄阳区、枣阳市、宜城市、老河 口市、谷城县;石首市、松滋市、公安县、江陵县 、监利县、洪湖市;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 陆市;浠水县、武穴市、黄梅县;钟祥市、京山县 、沙洋县;咸宁市市区、嘉鱼县、赤壁市;随州市 市区、广水市;恩施、利川市、鹤峰县、建始县; 天门市 阳新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兴山县 450 、秭归县、远安县、长阳县、五峰县;南漳县、保 康县;大悟县、孝昌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 、英山县、蕲春县、团风县;通城县、崇阳县、通 山县;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咸丰县、巴东县、宣 恩县、来凤县;神农架林区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东山区 海珠区 荔湾区 天河区 白云区 黄埔 860 区 芳村区 花都区 番禺区 从化市 增城市 690 深圳市 特区内 1000 特区外 900 珠海市 770 汕头市 680 佛山市 770 韶关市 浈江区 武江区 曲江区 580 乐昌市 南雄市 仁化县 始兴县 翁源县 新丰县 乳源瑶族自治县 530 河源市 580 源城区 东源县 和平县 龙川县 紫金县 连平县 530 梅州市 梅江区 兴宁市 梅 县 平远县 蕉岭县 大埔县 丰顺县 五华县 580 惠州市 670 670 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 580 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 汕尾市 680 东莞市 770 中山市 770 江门市 680 阳江市 580
6.5
6
5.5

(完整word版)年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情况

(完整word版)年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情况
1100
900
750
湖南
2011。07.01
1020
930
840
770
广东
2011.03.01
1300
1100
950
850
其中:深圳
2011.04.01
1320
广西
2010.09。01
820
710
635
565
海南
2010。07.01
830
730
680
重庆
2011.01.01
870
750
710
四川
2010.08。01
2011.11.01
1050
980
900
820
辽宁
2011。07.01
1100
900
780
吉林
2011。05.01
1000
950
890
830
黑龙江
2010。07。01
880
840
720
700
670
620
600
上海
2011。04。01
1280
江苏
2011.02.01
1140
930
800
浙江
2011。04。01
8。7
7。5
7.1
四川
2010。08。01
8.9
8.2
7。5
6.8
贵州
2011.09。01
10
9
8
云南
2011.09.01
9
8
7
西藏
2010.08.01
8。5
8
7.5
陕西
2011.01。01

陕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基准线为13% 最高19%(2012年)

陕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基准线为13% 最高19%(2012年)

陕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基准线为13% 最高19%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12-06-05 04:42本报讯(记者周艳涛)企业工资如何涨合适?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2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确定今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即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增长幅度)。

无论企业用哪种增长线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455元,比上年增长1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8.8%。

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3%;财政总收入增长1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0%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根据这一目标,我省确定了今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指导线: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上线为19%,下线为5%。

无论企业采用哪种增长线标准,企业职工工资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线职工工资不增长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工资指导线分为上下线,企业如何选择增长标准呢?省人社厅要求: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低于全省企业平均水平的,要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在工资增长基准线和上线区间确定人均工资增幅,生产经营困难及亏损企业仍可执行工资增长下线;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要在工资增长下线到上线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资增幅不得突破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

同时,省人社厅要求,企业要充分考虑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并将职工工资增长状况纳入经营者业绩考核目标,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

相关新闻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2011年平均工资42452元据新华社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发布的“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比2010年的37147元同比增长14.3%。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5-2012)1995年:按照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1995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200元/月;二类标准为175元/月;三类标准为150元/月;四类标准为125元/月。

1997年:按照陕政办发[1997]49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1997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220元/月;二类标准为195元/月;三类标准为170元/月;四类标准为145元/月。

在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20元/月。

2001年:按照陕政发[2001]13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1年10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320元/月;二类标准为290元/月;三类标准为270元/月;四类标准为245元/月。

在陕政发[1999]54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60元/月。

2005年:按照陕劳社发[2005]6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490元/月;二类标准为460元/月;三类标准为430元/月;四类标准为400元/月。

2006年:按照陕劳社发[2006]95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540元/月;二类工资区500元/月;三类工资区460元/月;四类工资区420元/月。

2008年:按照陕劳社发[2007]128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600元/月;二类工资区560元/月;三类工资区520元/月;四类工资区480元/月。

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3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8元/小时。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17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为提高我省企业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3月19日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工资标准类别县(区)数适用范围一类标准:(1480 元/月)(14.8元/小时)16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

二类标准:(1370元/月)(13.7元/小时)36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渭南市临渭区、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韩城市。

最低工资标准 2012

最低工资标准 2012

最低工资标准 20122012年,中国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出台,这一标准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不仅是一项政策,更是对社会责任和公平正义的体现。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对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对于社会的影响和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政府规定的全国或地方范围内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最低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制度安排。

2012年,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劳动力市场情况进行了调整。

在2012年,中国的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呈现上调的趋势。

例如,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的1160元每月上调至2012年的1410元每月;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的1120元每月上调至2012年的1360元每月。

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普遍上调,这表明政府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力度在逐渐加大。

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对于劳动者的生活水平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可以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使劳动者能够获得相对合理的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其次,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减少贫富差距,增强社会和谐。

再次,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可以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力,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发展。

然而,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部分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着经营成本增加的压力,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

其次,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可能会导致一些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影响企业的竞争力。

再次,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需要与其他相关政策相配套,以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综上所述,2012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政府应当继续加大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和执行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陕西5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新标准

陕西5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新标准

陕西5⽉1⽇起执⾏最低⼯资新标准相关推荐陕西5⽉1⽇起执⾏最低⼯资新标准 近⽇,陕西省⼈⼒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件,对陕西省最低⼯资标准进⾏调整。

调整后的最低⼯资标准为:⼀类⼯资区:全⽇制最低⼯资标准为1480元/⽉,⾮全⽇制⼩时最低⼯资标准为14.8元/⼩时;⼆类⼯资区:全⽇制最低⼯资标准为1370元/⽉,⾮全⽇制⼩时最低⼯资标准为13.7元/⼩时;三类⼯资区:全⽇制最低⼯资标准为1260元/⽉,⾮全⽇制⼩时最低⼯资标准为12.6元/⼩时;四类⼯资区:全⽇制最低⼯资标准为1190元/⽉,⾮全⽇制⼩时最低⼯资标准为11.9元/⼩时。

调整后的最低⼯资标准从2015年5⽉1⽇起执⾏。

同时要求,陕西各级⼈⼒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资规定执⾏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资不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依法查处⽤⼈单位的`违规违法⾏为,切实维护低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最低⼯资标准及适⽤范围 ⼯资标准 类别 县(区)数适⽤范围 ⼀类标准 (1480 元/⽉) (14.8元/⼩时) 16 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范区,榆林市榆阳区、神⽊县、府⾕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县。

⼆类标准 (1370元/⽉) (13.7元/⼩时) 36 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陵区,宝鸡市⾦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脂县、⼦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渭南市临渭区、华阴市、⼤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泉县、⼦长县、吴起县,韩城市。

三类标准(1260元/⽉) (12.6元/⼩时) 34 西安市周⾄县、户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咸阳市淳化县、永寿县、旬⾢县、长武县,汉中市西乡县、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宝鸡市歧⼭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县,渭南市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富平县、⽩⽔县,延安市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商洛市商州区。

陕西省各地市最低工资

陕西省各地市最低工资

陕西省各地市最低工资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陕西省共分为三类最低工资标准地区,分别为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

一、陕西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160元,适用于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以及杨凌示范区。

二、陕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适用于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铜川市王益区、印台区,渭南市临渭区、华州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区;勉县、留坝县、略阳县、宁强县、佛坪县、镇坪县,紫阳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白河县;商洛市商州区。

三、陕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适用于宝鸡市凤县、太白县,汉中市西乡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宁强县、南郑县;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渭南市澄城县、合阳县、富平县、白水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黄陵县;商洛市镇安县。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并鼓励企业提高工资水平,确保员工工资待遇的提高。

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将直接影响到全省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收入状况。

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也可以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总之,陕西省各地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和实施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也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统计局、省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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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1〕17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关于加大解决民生问题力度的要求,持续提高我省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根据《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0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91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1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5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9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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