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氨纶:关于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0-04-28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XX有限责任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XX有限责任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也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第五条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
第六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七条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2.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3.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第八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
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2010年4月2日,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全文如下:3月27日—4月2日,沪深两市共有30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9年年度报告(详见附表1)。
其中,沪市167家,深市主板54家,深市中小企业板68家,深市创业板16家。
从审计意见类型看,29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6家上市公司(ST天宏、ST筑信、自仪股份、ST洛玻、中电广通和*ST中钨)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ST 源发和赛格三星)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6家上市公司中,4家是因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未决诉讼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与重要关联方在人员和机构等方面未完全分开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ST天宏主业持续亏损,2009 年度经营亏损4,692.14 万元,净利润-2,573.41 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2.7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00.64 万元。
ST天宏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筑信账面未分配利润为巨额负值,大部分主要经营性资产(包括房产、土地等)已被抵押、查封。
此外,ST筑信未完全执行与部分银行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存在一定金额的逾期贷款,与个别银行的债务尚待重组。
ST筑信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3)截至2009年12月31日,自仪股份累计亏损约4.87 亿元,尚未偿还的银行借款及利息约5.59亿元,自仪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4)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洛玻及其子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1,414,213,763.32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881,188,055.56元,ST洛玻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5)2003年12月,中电广通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价值30,964.05万元的设备供货合同。
君和审字(2009)第1019号
君和审字(2009)第1019号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条第3款规定,我们在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公司)2008年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后,就上述文件第1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事项,对乐山电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占用情况说明如下:一、乐山电力公司大股东及其乐山电力公司大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他重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1、关联方基本情况(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如下:企业名称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市 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等 母公司 全民所有 朱长林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峨边县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廖政权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何党军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自来水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廖政权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天燃气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廖政权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煤矸石火力发、供电,煤炭、焦炭经营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陆千友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源海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洪雅县 电力发电、供电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沫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煤炭销售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闵忠杰 乐山新又新大戏院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 场地出租、销售文化艺术品等 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雷东 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多晶硅等控股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廖政权(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如下: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Sichuan Jun H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Ltd 成都市八宝街88号国信广场2222、、23层 22nd, 23rd Floor, Guo Xin Square,No.88, BaBao Street, ChengDu, Sichuan, 610031, P .R.China电 话话:(028)86698855Telephone :(028)86698855传 真:(028)86690886 Facsimile : (028)86690886企业名称 与乐山电力公司关系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乐山市商业银行 联营企业乐山市金栗电厂 联营企业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四川省电力公司下属分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 四川省电力公司下属分公司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四川华海电力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截止2008年末,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乐山电力公司股份4,914.1563万股、占15.05%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乐山电力公司股份4,771.0733万股、占14.61%,为第二大股东。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
XXXX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办法。
除本条规定外,本办法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及其他代垫款项、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等。
第四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经理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深发展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2011-02-25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精神,我们作为深圳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本行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报告 期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行开展 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常规银行 业务之一。本行重视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 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独立董事:
卢迈 刘南园 段永宽 夏冬林 储一昀
披露年度报告需提交的文件
披露年度报告需提交的文件
(一)公告文件
1、年度报告全文(含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
2、与董事会相关的文件
(1)董事会决议公告;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如适用);
(4)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适用);
(5)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如适用);
(6)社会责任报告(如有);
(7)《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整改计划(如适用)。
3、与监事会相关的文件
(1)监事会决议公告;
(2)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3)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适用)。
4、与独立董事相关的文件
(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5)对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5、与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相关的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如适用);。
巨力索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0-02-12
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健正信审(2010)特字第160001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健正信审(2010)特字第160001号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索具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巨力索具公司编制了后附的上市公司200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巨力索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巨力索具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巨力索具公司实施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巨力索具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巨力索具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报送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 ·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报告日期: 2010年2月10日上市公司200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上市公司名称: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09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09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09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200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09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 / / / / 总计/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09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09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09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0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09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性往来小计/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往来第 1 页共2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09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09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09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200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09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小计/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非经营性往来小计/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往来小计/ / / / / 总计/ / /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第 2 页共2页。
医院资金管理制度(2篇)
医院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控制与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健全资金统一调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____会计法》、《____票据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原则;(三)资金收支“两条线”原则;(四)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资金,指公司所拥有或可支配的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产。
本制度所指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营运资金。
日常费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财务审批权限管理规定执行。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等资金支出;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管理重点为采购资金管理、应收预付管理、其他往来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五条公司资金实施预算管理,实行对各分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公司各业务部门、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收支,是根据董事会审批同意的年度预算及月度预算进行预算控制与管理的,在月度预算范围内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凡涉及财务付款的业务应于每月____日预算下月资金支付计划经公司财务部初审、公司财务负责人复审,汇总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授权范围,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计划,按预算批准程序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对于投资和融资,经审核批准后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章投资资金管理第八条董事会决定运用公司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委托理财限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____%以下;超过该数额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二)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三)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事项,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二、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三)上市公司《章程》应当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做出规定。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KK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KK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KK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关联方”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规定界定。
第三条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资金往来的规范第五条资金往来是指两个经济主体之间因交易或约定的安排而进行的资金划转。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以发生的真实和公允的交易为基础。
第六条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时,除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外,还需按照《公司章程》、《KK股份有限公司A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且应当遵守公司《KK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交易的经济主体之间未将交易对象和资金同时交付时,则形成一方对另一方的资金占用。
公司应在交易合同中约定合理的交付时间,并按约定及时交付,缩短资金占用时间,减少资金占用金额。
第八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德师报(审)字(07)第PSZ026号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19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07)第PSZ02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贵公司实施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及其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本函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呈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上海2021年4月19日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资金占用方类别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母公司母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1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占用资金利息)2021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1年期末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州铁路(集团) 及其附属企业公司广州铁路(集团) 公司广州铁路(集团) 公司广州铁路(集团) 公司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广州铁路(集团) 公司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广铁集团外经贸发展总公司代收代付军运费用提供劳务提供及接受劳务母公司之子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预付资产收购款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代收代付运输进款及资金占用费母公司之子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广州铁路物资公司深圳广铁土木母公司之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注之子公司长沙铁路建设母公司之子公司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平南铁路母公司之联营公司广东省三茂铁路母公司之联营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三茂铁路母公司之联营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铁路资金母公司管理的铁道部结算所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母公司管理的铁道部所东站结算室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母公司管理的铁道部所深圳结算室内部资金管理机构预付物资采购款提供劳务预付工程建设款预付工程建设款代收代付运输进款及资金占用费提供劳务代收代付运输进款1,738,800.00存放在广州铁路定期存款(注3)资金结算所的资金存放在广州铁路资金结算330,935.58活期存款所东站结算室的资金存放在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注1)- 2,052,201.57 12,541,759,353.31 活期存款所深圳结算室的资金小计 4,121,937.15- 2 -资金占用方类别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1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占用资金利息)2021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50,521.35 177,720.54 210,130.95 86,392.55 2,137,983.29 70,551.772,157,753.23 7,717,601.19 23,698.6626,027,818.34- 100,350.0039,160,521.87- - - -2021年期末占用90,000.00- 20,878.98 6,174,982.135,566,753.33 439,041.25 5,871,800.95 9,082,971.05 1,112,136.5412,312,316.932,071,736.31 42,742,617.47- - - -5,560,092,432.48占用形成原因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工程款代垫费用等代垫工程款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深圳市南铁工程建附属企业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铁路黄埔服务深圳市景明工贸有深圳市粤正实业有深圳市富源实业开深圳市火车站服务广州市广深铁路东群实业服务公司深圳市深铁物业管深圳龙岗平湖群亿铁路仓储装卸运输控股子公司公司深圳港龙酒店有限深圳广铁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注2) 增城荔华股份有限广州铁城实业有限深圳车站旅行服务- - - -- - - -- - - - -15,153,115,452.53 4,121,937.15注1: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所深圳结算室隶属于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所。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自查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27号公告的要求和上海辖区上市公司监管专题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严防资金占用反弹,公司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截至2008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的占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自查时间根据2008年6月30日上海辖区上市公司监管专题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公司随即按照要求对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的占用情况进行了自查。
∙自查范围股份公司本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组织成员及自查程序自查自纠工作责任人为董事长,按照各自的职责,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和财会部门负责人具体执行,财务总监和财会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自查工作的开展,包括本部、各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企业的对帐等。
二、公司防范资金占用机制的建设情况为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对关联交易做了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在《章程》、《董事会工作规程》等制度中,也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和规定,并且通过加强内控,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作用,对关联交易严格把关,较好的防止了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的发生,巩固了上市公司清欠成果。
三、资金占用自查结果1、资金占用情况汇报:∙公司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8年4月14日出具了2007年度《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一。
∙公司2008年1-6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内部控制的管理情况公司按照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涵盖经营管理环节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财务报告流程、采购流程、存货管理流程、固定资产管理流程、航油管理流程、货运管理流程、客运收入管理流程、其它业务收入流程、税收管理流程、薪资管理流程、信息技术流程、资金管理流程等。
2-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披露及报送要求
本所此前发布的相关信息披露备忘录中有关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资金占用口径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备忘录为准。
各上市公司在实际运作中对本备忘录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今后修订。联系电话:0755-(肖金锋)、(赵一霏),联系信箱:jfxiao@、yfzhao@,也可登陆深交所网站“上市公司业务专区”的网上论坛进行讨论。
根据本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相关要求如下:
一、披露及报送要求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8、上市公司先向有关关联人借入资金,其后向该债权人归还资金的,不需要在汇总表中反映。
9、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除非经营性占用外,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它关联方的其它资金往来应当在“其它关联资金往来”中反映,但只需要填写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它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形,其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的,不需要在汇总表中反映。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包含经营性往来和非经营性往来。
为统一披露和报送口径,我部编制了“上市公司200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汇总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中应当包含按本备忘录附件格式编制的汇总表。
上市公司2005年期初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其他关联资金往来(2005年期初相关会计科目存在借方余额),以及2005年度新出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形的(2005年度相关会计科目存在借方发生额),应当填报汇总表。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只需要填写其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及其附属企业”和“其它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只需要填写其与上市公司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卫 士 通: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08-21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持续至本报告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冯建: 杨丹: 罗光春: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股份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XX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所认定的关联方。
第二章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第四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年度报告的特殊要求(整理)
年度报告的特殊要求(整理)(一)新上市公司的披露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不晚于4月30日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
(二)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披露公司应当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按以下原则计算并披露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1、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总额因IPO、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事项发生变动的,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应当根据股份变动的时间对股本总额进行加权平均。
在报告期结束后、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上述变动的,利润表和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中列报的最近三年每股收益无需为此调整,各年度的每股收益仍按各年股本总额的加权平均数计算;但是,公司应当计算报告期(T年)“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每股收益”并在.rd文件中填报,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每股收益=当年净利润/最新股本总额。
2、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总额因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或者并股等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本总额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即调整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
例如,公司在T年度内实施了每股送转C股的送股转增方案,T-1年度、T-2年度调整前每股收益分别为A和B,则在披露T年年度报告时,T-1年度、T-2年度的每股收益应当分别按调整后的每股收益A/(1+C)和B/(1+C)列报。
3、在报告期结束后、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上述变动的,利润表和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中列报的最近三年每股收益需进行调整,各年度的每股收益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本总额重新计算。
4、发行优先股并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公司,在计算每股收益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时应考虑优先股的影响。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应包含优先股股利,其中对于不可累积优先股,应扣除当年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对于累积优先股,无论当期是否宣告发放,均应扣除相关股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二)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三)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事项,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二、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三)上市公司《章程》应当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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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09A5031-1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氨纶公司)2009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并于2010年4月26日签发了XYZH/2009A503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烟台氨纶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烟台氨纶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烟台氨纶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烟台氨纶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烟台氨纶公司实施于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烟台氨纶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烟台氨纶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一: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卫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侯 增
中国 北京 二○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企业负责人:朱敏英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隋胜强会计机构负责人:隋胜强。